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新聞】教師課稅後補償是嗟來之食?

近 10 年前的文章,其實不算「新」聞。文中除了課稅,還談到九年一貫課程、教師退休制度。

10 年過去,有些即將實現,有些已經實現,有些略有修改;有些被作者不幸言中,但大家早已見怪不怪...。

一直以來,中小學教師薪資課稅與「配套」措施,我個人並無太多意見。薪資早課稅晚課稅,終究全憑立法院何時通過修法;至於「配套」措施,從來也不是我們說了算...。

十數年(或數十年)為了課稅紛紛擾擾,總算塵埃落定。九年一貫課程,現階段好像也沒啥好談;等待下一次「教改」?教師退休制度恐怕才是接下來大家最需要關心的。

 


教師課稅後補償是嗟來之食?
   
教育文化組召集人 楊朝祥

    一向溫馨、安寧的校園,近年來逐漸變調,政府引進許多不當的政策,逐漸侵蝕教師教學的熱忱,教學品質一落千丈,社會安定、進步的根基已經動搖,但執政黨卻仍顢頇、自負、且不自知。

    未有周全的準備,斷然開始實施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將原有的教學科目統合為七個領域,眾多教師無法再擔任原有科目的教學,而所需的新智能,如學校本位課程、自編教材、協同教學、電腦教學等,又苦無進修的機會,再加上新舊課程間出現嚴重的落差,教師不知如何教學,中小學校園已亂成一團。

    因為對教育的熱愛而加入教育的行列,希望能在諄諄教誨中,達成百年樹人的大業,但曾幾何時,熱愛教育的教師們卻擠身「搶退」的風潮而不悔。不是對教育的熱愛已消褪,更不是對青年學子已全然絕望,而是年歲逐漸老大後,下半輩子生活所依賴的退休制度頻頻傳聞即將變革,互助福利金取消、「五五專案」廢除、領月退俸延齡、退休俸的優惠利率調降,總總的傳聞雖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但已讓校園風聲鶴唳、人心惶惶,教師已無心於教學工作。

    接踵而來的取消免稅優惠又成校園新話題,為了稅賦的公平,教師課稅,相信教師們也都贊同。「學校沒有層級高低之分、學校僅有功能不同之別」,但現今教育的人事及預算制度卻與此理念大相逕庭,從幼稚園、中小學、以至大學,教師待遇與學校預算都隨之水漲船高。當初所以幼稚園、國民中小學教師免稅,就是因為他們待遇偏低,是一種變相提昇待遇的策略,如今教師即將課稅,但教師免稅的原因是否已經消失?如若不然,政府必定要有實質的補償措施,此項政策方能為教師所接受。

    當然,也有人認為與公務人員比較,教師的待遇已高出許多,沒有必要課稅後還需補貼。相互比較必須在相同的基礎上方才合理,教師的資格條件、工作方式與公務員均不相同,比較並無實質意義,這也是主張「公教分途」的主要原因。各級學校的教師間,聘任的條件、工作的環境、教學的方式大體相同,但幼稚園與國民中小學的教師待遇卻較高中職、大專的教師低微許多,此種薪級制度當然不合理,幼稚園與國民中小學教師如要課稅,給予補償是追求公平應有的作為。

    實施教師課稅,政府對外界一再宣示:「課多少補多少」,這是種推諉責任的做法,不僅模糊了幼稚園與國民中小學教師待遇與其他教師相較偏低的焦點,更塑造教師是既得利益者且斤斤計較課稅後補償的惡劣形象。政府應負責的對民眾說明,課稅後所以需要補貼是因幼稚園與國民中小學教師待遇與其他教師相較仍然偏低,補貼是公平而合理的做法,讓事實的真相能公諸於世,不要讓幼稚園與國民中小學教師蒙上不白之冤。

    根據粗估,幼稚園與國民中小學教師課稅後,每年可增加將近一百億的稅收,為實踐「課多少補多少」的政策,教育部規劃的配套措施業已出爐,教師待遇支給的「本俸」、「學術研究費」不調整,國中小導師費調增一千元,國小教師的鐘點費從兩百六十元調高至三百二十元,從出爐的方案分析,這僅是種「口惠不實」的補償措施而已。受到課稅影響有十七萬餘的幼稚園與國民中小學教師,最辛苦的幼稚園教師,在補償措施中竟然沒有隻字片語提及,未有任何的補償;國小教師雖然鐘點費調增六十元,國小採包班制,課程由全校教師共同分攤,本就無額外的超支鐘點,調高鐘點費根本就無實質的效益;至於增加導師費一千元,依國小每班一點五名教師、國中一班兩名教師推算,國小有三分之一、國中有一半教師不擔任導師,因而不能受惠,這樣的配套措施,並未能達到普遍補貼的效用。

    中小學教師課稅最嚴重的後遺症卻是教育經費大餅的被侵蝕,依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規定,每年教育經費的編列都有一定的額度,如今將課稅後所增加近百億的經費用之於教育,以政府財政的困難,一定會全數計入教育預算額度中,所謂「增加的稅收」僅是從原有的教育經費額度中勻支而已,教育經費並未實質增加,但教育經費中的人事經費卻比例增加了,實質用之於教育的經費反而減少,教育的品質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因對教育部所提補償措施不滿,部分教師團體擬走上街頭抗議,我們期期以為不可,此舉不僅耗費大量的社會成本,更將賠上教師的社會形象。教師團體如果有心,應主動與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相關的部會協商,堅持「徵之於教師,用之於教育」的原則,將教師課稅所得部分實質貼補教師課稅的損失,另一部分用於改善幼稚園與國民中小學教學環境與教學品質,讓教師、社會雙贏,這才是根本解決之道,也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同與支持。

資料來源: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EC/091/EC-B-091-0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