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教師變落選 立委批程序不正義
【大紀元2014年08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
正取教師變落選,羅姓老師表示令人痛心。(許享富 /大紀元)
日前苗栗縣國中新進教師因甄選程序出現不公平的情事,造成幾位甄選過程取得正取的合格教師反而落選;從正取變成落選的管姓教師與羅姓老師,在家長陪同下出面指控;民進黨立委吳宜臻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苗栗縣府儘速召開「苗栗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及代理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檢討甄選過程疏失,審議分發事宜。
吳宜臻表示,服務處7月31日接到陳情,三位參與甄選的老師,因未能注意到主辦單位二度在網站上更改新進教師分發作業日期修正,收到正式通知時已錯過分發時間,三位老師因此喪失錄取資格,參與筆試、試教、口試的努力瞬間化為烏有。
吳宜臻指出,行政程序法第72條明文規定:「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新進教師分發作業,如果變更期程,應以正式書面通知送達給當事人;甄選委員會便宜行事以網路公告,並不具備送達的法律效力,該甄選委員會未能依據行政程序,確有行政疏失。
管姓教師指出,通知分發過程,應該是因事而順延,而不是因事而提前;分發提前,要讓考生知道分發時程更改,該委員會必須盡到告訴考生的責任。7月30日正備取方案出來,縣府以紙本告知,週一寄出,羅老師週三早上才接到掛號信,當時分發開始進行,已經來不及到現場。
他表示,他住的地方,收信不方便,週三下午才接到那封信,分發已經結束;紙本通知沒充分告知分發時間更改的動作,也沒盡到告訴考生分發時間一再更改最正確的資訊,他覺得是嚴重行政瑕疵,要求該甄選委員會審議增額錄取。
羅姓老師指出,7月30日早上分發,當天早上10點收到信件,接到通知分發時間是早上10點,深感訝異與錯愕,打電話詢問,主辦單位表示唱名過了,資格被取消;上網連絡其他老師紛紛表示,沒有確實通知正取生分發時間,行政上有疏漏;接觸的回應是已經網路公告,沒看網路訊息是考生的問題。她說,甄選團隊呈現出的是可有可無,遇到這樣的回應,把教師的熱誠放在哪裡?這是很令人痛心的事。
吳宜臻表示,教師甄選作業應該公平、公正、公開,行政程序上應該嚴謹而不容許有瑕疵和疏失,苗栗縣教育處與甄選委員會應該檢討此次甄選過程的行政疏失,並審議重新分發事宜,給予權宜受損教師補救。
正取教師變落選,管姓老師指控嚴重行政瑕疵。(許享富 /大紀元)
正取教師變落選,羅姓老師表示令人痛心。(許享富 /大紀元)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4/8/3/n4216216.htm
-------------------------------------------------------------------------
錯過分發時間 苗栗正取教師變落選
自由時報 2014-08-03 〔記者彭健禮、張勳騰/苗栗報導〕
縣府被批 更改時間未充分通知
苗栗縣國中教師甄選,三名報考老師因分發作業日期二度修改,從正取變落選;民進黨苗栗縣長參選人、立委吳宜臻認為,苗縣府教師甄選委員會未能充分通知,導致三名老師權益受損,有行政疏失,要求苗縣府針對三人訴求的「增額錄取」進行補救。
立委吳宜臻(中)昨召開記者會要求苗栗縣府針對甄選程序瑕疵,進行補救。 (記者彭健禮攝)
縣府學務管理科長徐建男回應說,增額錄取,須有法律依據,將再研究相關法令規定,看是否有補救之道。未來會研究、改善將相關訊息更明確呈現,讓甄選者更了解。
吳宜臻說,三名參與今年度苗縣國中教師甄選的老師,因未能注意到縣府教師甄選委員會二度在網站上更改甄選期程,收到正式通知時,已錯過分發時間,喪失錄取資格,昨天偕從正取變成落選的管姓、羅姓兩名老師召開記者會。
管姓、羅姓老師指出,苗縣教師甄選期程,因應麥德姆颱風變更,一般都是「順延、延後」,但苗縣府不僅於七月二十一、二十二日,連續修正兩次,第二次變更時,還將分發作業時間,由原本的下午兩點提前到上午十點,導致他們錯失分發。
吳宜臻指出,行政程序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居住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教師甄選期程變更,應以正式書面通知,苗縣府卻以網路公告,但網路公告並不具備送達的法律效力,教師甄選委員會確有行政疏失。
縣府:複試報名當天 已註明時間
徐建男指出,因考量颱風狀況二度期程更正,但事後都有發布新聞稿,二十五日複試報名當天,作業單也明確標註分發時間,簡章規定考生應遵照網路資訊公告,且不能以未收到成績單為申訴依據。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1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