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新聞】不滿教師工會 宜縣家長向孔子告狀

這好笑!「向孔夫子告狀」?

孔子要輪值導護?孔子一天上班幾小時?孔子要兼任行政職?孔子暑假要上班?

這些議題又有哪一項影響學生受教權?

勞資協商是勞工和老闆的事,這些家長湊什麼熱鬧?





不滿教師工會 宜縣家長向孔子告狀

聯合新聞網 2014/11/12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家長團體昨到宜蘭市孔廟,向孔夫子「告狀」,指宜蘭縣教師工會對縣內8所學校,針對站導護、工時等爭議,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傷害教育品質和教師形象,籲盡速撤案。工會強調,為化解協商僵局才促請裁決,撤回無助於協商。

工會理事長朱堯麟強調,工會從去年4月就提出團協要求,與各校推派的11名代表經過12次協商,其中22條已達共識,各校應送縣府核可,但學校遲無動作,甚至有學校明確表態要推翻協商結果。為化解僵局,才向這8所嚴重違反誠信原則的學校提起裁決,由公正第三方來判斷。

家長團體約數十人昨天到宜蘭市孔廟舉牌抗議,要求「工會少數幹部」不要讓孔子蒙羞、不要讓好老師背黑鍋。

縣家長會長協會、縣家長協會,以及8所宜蘭學校家長會也聯名發表聲明,表示若裁決成立,被控的學校面臨10萬到50萬元罰款,校長忙於蒐集資料,無法安心辦學。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4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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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告學校 家長向孔子抗議

中時電子報 2014年11月12日 簡榮輝/宜蘭報導

宜蘭縣家長團體不滿少數教師職業工會幹部,向勞動部對8所學校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認為利己教師影響校園安定,昨到宜蘭孔廟向孔子告狀,教師工會回應,依法爭取改善教師工作環境,盼家長支持。

「別讓孔子蒙羞。」家長團體發言人胡勝己指出,今年10月底,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因為校方要求老師擔任交通導護、兼任行政職等原因,向勞動部對8所學校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消息傳來,許多家長都為校方感到不平。

胡勝己說,自2011年教師納入勞動三法範圍,卻因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備,造成制度紊亂,常見同酬不同工,少數教師籌組工會就啟動勞資協商,有人不願擔任學生上下學導護、或是兼辦行政職,更有人為了工時、寒暑假上班天數向校方抗議。

胡勝己強調,肯定多數老師的付出,但是少部分教師工會幹部卻在教師法、勞基法的法條上,挑對自己有利部分解讀,一會兒是教師身分、一會兒又是勞工身分,難免被認為教師只關注自身利益,且跳過縣府勞工處調解,直接向勞動部申訴,更是不妥!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朱堯麟回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教師非交通警察人員,無權、也不需要從事交管工作,另,出差勤相關規範也明定,一天工時8小時。

「我們會教好學生,請家長支持我們。」朱堯麟強調,教師為了孩子受教權利,無法正常享有特休假,雖說寒暑假不用上課,但是,許多教師都利用時間開會或參加研習,並非坐領乾薪。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112000471-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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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家長團體槓教師工會 向孔子告狀

2014-11-12 〔記者江志雄、吳柏軒、黃邦平/綜合報導〕

宜蘭縣十多個家長團體昨到宜蘭孔廟向孔子「告狀」,指控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針對八所學校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挑起紛擾對立。教師工會表示,盼透過裁決申請讓紛爭圓滿落幕。

宜蘭縣十多個家長團體,昨天到宜蘭孔廟向孔子舉牌「告狀」。 (記者江志雄攝)

工會對8校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宜縣教師工會代表縣內三十九所學校提起團體協約,協調內容包括教師每天上班不得超過八小時、無擔任學校導護義務等共五十二條;工會與學校代表歷經十四次協商,仍有半數以上條文未獲共識。

工會最近針對其中八校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若裁決通過,每校恐被處十萬到五十萬元罰款,且影響學生受教權,引發家長團體反彈。

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等家長團體到宜蘭孔廟舉牌抗議,高喊「孔子在哭泣」、「家長在怒吼」、「別讓好老師背黑鍋」,痛批「不願守護孩子交通安全的人,沒資格當老師」、「對教育工時論時計分、斤斤計較的教師,寒暑假沒資格領薪水」。

家長團體批教師工會斤斤計較工時

家長團體發言人胡勝已說,教師工會參加團體協約協商時,僅引用有利於己的法條,對學校要脅恫嚇,凸顯工會只問權益、不管教育本質的心態。宜縣校長協會理事長陳志勇說,支持家長團體的行動,呼籲教師工會重回宜蘭縣政府的溝通平台協商。

宜蘭縣教師工會理事長朱堯麟回應,教師不是警察,無權管制交通。另外,教師一天上班不得超過八小時,源自宜蘭縣政府所屬機關差勤管理要點。寒暑假期間,老師必須參加研習、開會、備課,有很多事要做。

朱堯麟強調,團體協約完成十四次協商後,很多學校不願依決議辦理,甚至推翻先前共識,因此工會採取勞資爭議處理模式,向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八所學校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教部、勞動部尊重雙方意見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司長張明文表示,教師法對教師工時並未明確規定,由擁有聘僱關係的地方政府與當地中小學教師進行協商,各地情況不一,例如偏鄉地區就可能因為交通因素,導致教師上下班時間有所不同。

師資藝教司副司長郭淑芳表示,對於教師工會的勞動裁決申請給予尊重,也相信地方有誠意且依法理情來解決,「最重要的還是學生,因為沒有學生就沒有老師、學校,希望千萬不要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

勞動部官員說,據了解,該案雙方對部分內容仍有爭議,例如教師沒有課時是否一定要留在校內?勞動部會尊重教育主管機關的意見,也會重視教師應有的權利。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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