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小學時,每年總有幾次,3 人 1 組,2 人抬著空畚箕,另 1 人扛著鋤頭,全班同學在班級導師帶領下,浩浩蕩蕩列隊向離學校「不遠」的河邊走去。回來時,滿滿一畚箕一畚箕的草皮......。學校操場的草皮時常被「蹂躪致死」,我們也時常到河邊挖草皮回來補......。
除了挖草皮、補草皮,割草(草會死,也會長...)、拔草(那是個雜草特別多的時代...)、搬課桌椅(已經忘了為何要搬)、掃廁所(還有掃教室、掃操場、掃馬路...)、當交通導護(長長繩子穿上彩色三角旗,路隊通過時拉直擋住汽機車)...,都是仍然印象深刻的「勞動服務」項目。其中最「爽」的是交通導護,5 人 1 組,1 個隊長負責吹哨子,其他每 2 人負責 1 條繩子...。好像交通警察,同學、車輛都要乖乖聽話!也不必在操場排回家路隊,可以先出校門準備......。
當了教師之後,這些「勞動服務」漸漸在校園中消失。唯一還存在的,大概只剩掃廁所(掃教室、掃操場...)了。其他項目會消失的理由是「安全」考量;那掃廁所(掃教室、掃操場...)還存在的理由是什麼?
「生活教育」?體育、美術、音樂...這些科目每週只有 1~2 節,為何「打掃」這「科目」竟每天都有?如果「打掃」是因為「生活教育」,那「生活教育」的內涵竟只有「打掃」?這是不是和「抬餐桶是生活教育的一環」(請參見學生抬餐桶風波 校方擺不平、中市教師會:學校午餐餐桶送收責任回歸廚工)一樣禁不起檢驗?
一直很納悶:小學生為何要掃廁所、掃操場?市政府的廁所誰掃的?市議會的廁所誰掃的?
童工無價
台灣立報 2010-10-21 作者:吳昌倫(教師)
這學期筆者擔任中年級導師,班級分配到校園之廁所清掃工作。開學初的大掃除,學生們與我帶著學校配發的「簡陋」工具,花了2個小時打掃廁所,看著積「糞」已久之便池,在沖水刷洗下,糞水滿溢,我們衣褲濺溼了,鞋襪也浸在糞水裡,卻仍無法將廁所打掃得乾淨潔白,心中實為這些「9歲孩子」感到不捨與不平,為何學校最髒污之廁所清潔工作是由兒童負擔呢?
在目前教育政策下,台灣的小學校園假日多採開放措施,成為社區民眾休憩場所,幾與公園無異,校園內的廁所亦常成為校外公眾使用之處。隨著社會複雜化,這類廁所已偶能發現「針頭」、「保險套」、「強力膠」等各類雜物。
再加上使用不當,有人大便於地板、小便斗,甚至塗抹至牆壁上也時有耳聞。如此的清潔工作根本超出兒童的能力,尤其「針頭」等危險物品更可能危及兒童健康與生命。而學校往往要求中年級(9歲左右)以上,學生便須負擔校園公廁的清潔工作,就連低年級生也曾聽聞,絲毫未考量兒童的能力與安全,難道需等兒童因掃廁所而被愛滋針頭扎到才會有人正視嗎?
「校園廁所外包」問題曾在數年前引起一番討論。至今,有些縣市或個別學校已採外包方式,但大部分縣市及學校仍「全然」由學生負責。外包方式亦曾受到一些批評,有人認為由學生清潔「具教育意義」,可「養成勞動習慣」。但就比例原則而言,達到「勞動教育」、增進「環境意識」之方法很多(例如打掃教室、清除庭園垃圾落葉…),為何一定非選擇難度最高之廁所清掃不可?
又有人認為廁所由學生負責清掃可「避免功利化」、「節省經費」、「培養感恩的心」、「修心與修行」等云云,雖表面上看似具有一些理由,但與工廠、餐廳非法雇用童工,便宣稱「勞動訓練」、「可分擔家庭生計」、「養成克勤克儉習慣」、「厚植經濟實力」等高調藉口有何差異,且學生清潔校園公廁未獲工資,甚至比童工更為不如!
筆者以為,即使清潔廁所具有教育意義,手段上仍不宜偏離比例原則,對校外開放之廁所具潛在危險性,根本不應給予兒童清掃;其它校內之公廁,學校也應該定期請「大人」打掃,學生至多僅偶而做「教育性質」之輔助清潔工作,這樣應較能兼顧教育與兒童保護目的。
曾經看到新聞,某校「表現最佳」的學生才有資格打掃校內廁所,學校並對此教育成果沾沾自喜。事實上,此措施不但違反人性,也不符合教育的「增強原理」,難不成表現最佳之公務員令其打掃辦公室廁所,甚至做事認真的校長都帶至社區清潔公廁以為鼓勵,或企業裡最佳業務員以掃廁所一個月作為獎勵,果真可行?若將此個案作為全國校園的學習典範並不切實際,反淪為沽名釣譽之譏而已。
全國各機關及公共設施之公廁都編有預算或人力進行清掃工作,何獨公立學校沒有,甚至需家長掏錢請人打掃?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往往為了省錢、省事,寧願將經費、人力用於舉行大型活動上,不願用於校園廁所清潔、改善學習環境品質,而校園中最髒污且無人願意處理之廁所,僅虛偽地將其披上「具教育意義」之外衣,就完全不考量兒童能力與安全,全然「推給」兒童清掃。大人們真該深思,難道校園裡的童工真的「無價」?
當社會各界都注目在司法人權之際,能否也一道關心一下我們的「兒童人權」!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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