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學生抬餐桶風波 校方擺不平

學生抬餐桶風波 校方擺不平

中時電子報 2010-12-10 國時報 【本報訊】

中縣:大里國小部份導師和訓導處為了要不要讓學生抬餐桶鬧內訌,教師會九日表示,餐桶太重,讓學生抬上四樓很危險;訓導主任和家長會長則認為,抬餐桶是生活教育的一環;夾在中間的團膳業者無奈說,全力配合校方。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10x112010121000225,00.html

-----------------------------------------------------------------------------------

不爽午餐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

中時電子報 2010-12-09 中國時報 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縣大里國小部分導師不滿吃營養午餐要自費,憤而找學生出氣,處處刁難學生,藉機向學校表達不滿,一開始不讓學生去抬餐桶,延誤用餐時間;吃完後又不讓學生抬走餐桶,導致餐桶在走廊上放了三天發出惡臭。

一名家長昨天憤怒地向本報投訴,他小孩曾過了用餐時間近廿分鐘,才吃得到飯,因導師不讓學生下樓抬餐桶;他的小孩不解說,以前都是按時下樓抬餐桶吃飯,為什麼現在老師卻不准抬,其他班級還是按時抬啊。

家長說,一餐才四十元,一個月不到一千元,難道老師付不起嗎?必須斤斤計較,為什麼要用如此手段,害得無辜學生遭殃,吃不到午餐?

部分導師認為,中午用餐時間,又不算教學時段,導師為了陪伴學童留在教室吃,部分縣市政府編預算,補助中午一小時陪學生用餐費用;但台中縣沒有,既然如 此,何必留在教室。導師還說,學生付的錢,只是餐費,團膳業者應該把餐桶送到每個教室,不是叫學生去抬,如果學生被熱湯燙傷,誰該負責。

輔導室鄭主任表示,監察院曾 提出糾正,基於使用者付費,留在班級用餐的導師,必須跟學生一樣付錢,所以這學期開始,才從導師月薪裡逐月扣除午餐費,部分導師仍然不諒解,校方正繼續溝 通中。鄭主任坦承,原本有七個班級用完餐後,導師不准學生把餐桶抬下樓,後來經過溝通,已有六班願意將餐桶抬下樓。

家長會長戴百樟說,要不要請業者將餐桶送到每個班級,涉及合約問題,暫時無法更改;下學期將詢問家長意見,若要求業者送,午餐費鐵定增加。他認為,還是由學生自己抬,這也算是生活教育的一種。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0120900091,00.html

-----------------------------------------------------------------------------------

午餐自費導師氣 整學生 教部:別讓童挨餓

中時電子報 2010-12-10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陳映竹】

台中縣大里國小這學期取消教師營養午餐補助,傳出部分老師不滿吃飯要自費,藉機刁難學生延誤吃飯時間,以杯葛學校。教育部體育司強調,教師輔導工作並不是到了午休就停止。除非家長會同意支付,否則教師本來就應該自付營養午餐費,這項規定行之有年。

對於台中縣的國小傳出導師因為營養午餐必須自費,找學生出氣,中午延誤用餐時間,餐後還故意把餐桶留在教室旁,影響衛生,引起家長反彈。教育部已經行文去 了解。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說,導師和學生一起吃營養午餐,基於使用者付費本來就要自己付錢,已經行之有年。導師在學校的輔導工作,不是到了午休時間就停 止。學生運動量大,讓孩子中午挨餓,延誤用餐時間很不應該。

王俊權表示,老師輔導學生,和吃午餐要不要付錢是兩回事。他相信,大里國小是例外狀況,大部分的老師基於愛護學生,不會因為午餐費,就讓學生餓肚子。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30502x132010121001199,00.html

-----------------------------------------------------------------------------------

師不滿午餐自費整學生 教部:不應該

自由時報 12/10 〔本報訊〕

台中縣大里國小部分導師不滿學校這學期取消教師營養午餐補助,竟處處刁難學生用以杯葛學校,教育部體育司表示,教師本就該自付營養午餐費用,且導師在學校的輔導工作午休時間也不該停止,讓學童挨餓很不應該。

大里國小部分老師不滿營養午餐要自費,因此百般刁難學生,像是用餐時間到了還不讓學生去抬餐桶,延誤用餐時間;用餐完後,也不讓學生將餐桶抬走,導致餐桶放在走廊上3天,發出陣陣惡臭。

有家長對此提出反彈,憤憤不平表示,營養午餐一餐頂多40元,一個月累積下來也不過千餘元,老師實在不必要和學生斤斤計較;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也表示,教師輔導工作到了午休還是要持續,且本就該自付營養午餐費用,讓孩童中午挨餓,延誤用餐時間實在很不應該。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41786&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

學童抬餐桶責任歸屬受矚目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0-12-15 劉文珍

媒體報導臺中縣大里國小導師拒讓學生抬餐桶,導致學生中午餓肚子。家長表示,導師不滿營養午餐要繳費,刻意刁難;導師回應,因為學生抬餐桶容易發生 危險,才會不讓學生抬餐桶。雙方各說各話;臺中縣教師會發表嚴正聲明指出,聳動報導,完全缺乏導師的說明,教師會不容媒體扭曲教師善意,惡意操作傷害教師 尊嚴。

臺中縣教師會總幹事李坤王指出,大里區多所國小午餐供應商提供將餐桶送達各班教室的服務;本著學童安全考量,大里國小教師建議校方要求午餐供應商比照辦理,但校方訓導人員以合約、生活教育等理由推託。

臺中縣教師會認為,導師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轉知供餐廠商將餐桶置於教室外,訓導人員不理,教師要求廠商得到首肯,沒想到卻被操作成:「不爽午餐 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扭曲教師善意,惡意操作傷害教師尊嚴。 對於報導又指出,學童「過了用餐時間近20分鐘,才吃得到飯」。

臺中縣教師會說明,這是因部份教師教學認真,而耽誤下課用餐時間所致。導師從未要求學生不准去抬午餐餐桶回到教室。而是在學生用餐完畢後,請服務人 員回收餐桶。教師會進一步指出,依常理判斷,家長應該是贊成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而且待學童用餐完畢後也作午餐餐桶回收工作;這項作法可以避 免學童意外傷害的機會,教師會不能理解,為何會有家長反對此項對於自己子弟有利的措施。

事件似乎愈演愈烈,臺中市教師會也將在16日舉辦公聽說,邀請民意代表、家長會代表、愛心工作隊代表、教師、午餐供應商,一起來釐清午餐餐桶送收的責任,也想弄清楚,事情原委。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18385

-----------------------------------------------------------------------------------

不准抬餐桶?「扭曲教師善意」

聯合新聞網 2010.12.15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縣政府昨舉行業務會報,討論大里國小「不爽午餐要自費,老師惡整學生」。副縣長張壯熙要求教育處深入了解,台中縣教師會昨則發表聲明,指媒體扭曲教師的善意,已傷害教師尊嚴。

張壯熙指出,這個事件,校方處理方式應該檢討。根據台中縣教育處了解,這名導師是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轉知供餐的廠商把餐桶放在教室外,教師直接 要求廠商等學生用餐後,把餐桶放在教室外,讓廠商直接回收。服務人員同意回報給負責人,並回收當天的餐桶,沒想到忘記了,直放到下午沒有處理,造成諸多媒 體誤解。

台中縣教師會昨天發表聲明,強烈抗議說,整個事件嚴重偏離事實,也重創教師的尊嚴。

教師會會長呂承芬說,導師從未要求學生不准去抬午餐餐桶回教室。她表示,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到各班教室,避免學童抬熱食可能造成意外傷害。

台中縣教師會重申,校園環境首重校園安全,不應扭曲教師善意,要維護教師的尊嚴。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034670.shtml

-----------------------------------------------------------------------------------

不容媒體扭曲教師善意 惡意操作傷害教師尊嚴

台中縣教師會新聞稿 99.12.14

一個善意被扭曲的事件

導師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轉知供餐廠商將餐桶置於教室外,訓導人員不理,教師要求廠商得到首肯,沒想到卻被操作成:「不爽午餐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12月9日中國時報報導)。標題聳動,並引起其他媒體跟進,網路大加撻伐。一篇聳動報導,完全缺乏當事人(導師)說明的機會,本會嚴重 聲明不容媒體扭曲教師善意,惡意操作傷害教師尊嚴。

事實真象:導師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轉知供餐廠商將餐桶置於教室外,訓導人員不理,教師直接要求廠商得到善意回應,卻被扭曲事實。

大里區多所國小午餐供應商提供將餐桶送達各班教室的服務。本著學童安全考量,大里國小教師建議校方要求午餐供應商比照辦理,但校方訓導人員以合約、生活教育…等理由推託。

12月7日學童用完午餐後,部份導師直接與午餐供應商服務人員接洽,希望比照其他學校,爾後請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且待學童用餐完畢後 回收餐桶回收。服務人員答應向老闆轉達意見,並且同意回收當日(12月7日)之午餐餐桶。但服務人員當日並未回收午餐餐桶,以致有幾個餐桶置於文化走廊。

12月8日上午中國時報記者鄧木卿到校採訪,但並未採訪當事人(導師)。

12月9日就以『不爽午餐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標題見報

本會強烈抗議:

(一)不見平衡報導,中國時報記者報導有失公平與專業。
一篇報導,未經求證,嚴重偏離事實,也完全缺之當事人意見表達,直接作成「不爽午餐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的結論,簡直就是媒體審判。"12月9日報導餐桶發臭3天,但該餐桶於 12月8日就回收"。記者未經查證就如此錯誤報導,令人質疑記者之專業。

.報導又指出學童「過了用餐時間近廿分鐘,才吃得到飯」。這是因部份教師教學認真,而耽誤下課用餐時間所致。導師從未要求學生不准去抬午餐餐桶回到 教室。而是在學生用餐完畢後,請服務人員回收餐桶。但記者未經查證就報導「為什麼要用如此手段,害得無辜學生遭殃,吃不到午餐?」傷害的豈止是校園和諧, 更是教師尊嚴。如此偏頗的立場,及未經查證的報導,新聞專業人員之素養令人遺憾。

家長的態度問題

依常理判斷,家長應該是贊成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且待學童用餐完畢後亦作午餐餐桶回收工作,此作法可以避免學童意外傷害之機會,並且可 以一下課立即吃到午餐,為何會有家長反對此項對於自己子弟有利的措施呢?令人十分不解。不知家長是否因為未充分了解資訊,亦或有人提供錯誤資訊,以致產生 「老師為了餐費,害得無辜學生遭殃」的錯誤連結。

學校處理問題能力令人質疑

原本是老師基於善意,一件很單純為學生著想的訴求「請午餐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且待學童用餐完畢後亦作午餐餐桶回收工作」,為何經校方處理後,會演變為教師尊嚴受到嚴重傷害。

若一開始校方針對此訴求,邀請午餐供應商、導師、家長召開協調會討論此案,相信不致衍生如此重大誤解。很遺憾校方處理方式是以合約及生活教育…等理由推託,我們提出合理懷疑合約內容是否有顧及學童安全問題?抬餐桶與生活教育有何關連?校方有沒有盡到保護學童安全之責?

大里國小代理訓導鄭主任明知中國時報報導不實,基於維護教師尊嚴之立場及社會大眾有知悉事件真相之權利,理應及時要求該報社更正。卻放任事件越演越 烈,傷害整體教師尊嚴。經求證大里國小教師會,訓導處鄭主任為代理主任,學校有兩位通過甄試之合格主任,校長不聘任為主任,卻聘用代理主任,違反了台中縣 學校主任聘用原則,此點是否與校方處理能力不佳有關,令人質疑。

台中縣教師會重申,校園環境首重校園安全,我們有義務告訴社會大眾事實的真相,不容惡意扭曲教師善意,教師的尊嚴亦不容抹黑。

資料來源:http://59.120.228.32/xoop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801

-----------------------------------------------------------------------------------

餐桶事件遭抹黑 中縣教師會駁斥

台灣立報 2010-12-16 【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學童午餐餐桶誰來抬?台中縣大理國小日前爆發「老師不讓學童抬餐桶,延誤用餐時間」事件,媒體報導指出老師不滿營養午餐要自費,故意「惡整」學生。

教師會16日召開公聽會澄清,午餐的餐桶明文規定由廚工搬運;台中縣教育處回應,餐桶爭議需進一步釐清,規定可因地制宜。

餐桶搬運 廚工負責

媒體報導,台中縣大理國小這學期開始取消教師營養午餐補助,老師心生不滿,把氣出在學生身上,延誤學生用餐時間。台中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根據現行台中縣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規定,午餐收送及搬運工作本應由廚工負責,老師不讓學生抬餐桶,何來「惡整」之說?

大理國小教師會理事長林曉莉表示,導師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比照大里區多所學校午餐供應商,由廚工直接將餐桶送達各班,卻遭校內行政人員以雙方合約、生活教育為由拒絕,成為導火線。

12月7日,學童用完午餐後,校內部份導師直接與午餐供應商服務人員接洽,希望比照其他學校,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服務。當時服務人員承諾會將老師意見轉達老闆,同意回收當日餐桶。不料,服務人員當日未前往學校回收餐桶,導致幾個餐桶被遺留在走廊。

台中縣教師會理事長呂承芬指出,根據教師會了解,隔日上午報社記者到校採訪,從頭到尾卻未訪問導師意見,以「不爽午餐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標題見報,引起爭議。

教師會澄清疑雲

呂承芬表示,該記者報導的未經求證,嚴重偏離事實,擅自做出老師惡整學生的結論,讓校內老師遭到抹黑。餐桶已於12月8日回收,報導卻指出餐桶放置多日發出惡臭,新聞專業令人質疑。

針對報導中指出學童「過了用餐時間近廿分鐘才吃飯」。呂承芬表示,這是由於部份教師教學認真,耽誤下課時間所致。導師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求學生不准去抬餐桶,而是在學生用餐完畢後,請服務人員回收餐桶。

張旭政表示,國小校園由學童搬運餐桶實在危險,各校幾乎每周至少會發生一次意外,打翻餐桶、被熱湯燙傷都有,甚至還曾耳聞有學生惡作劇,故意將髒東西放入餐桶。

張旭政表示,要學童抬餐桶只是單純的勞力付出,替廠商節省人力成本,校方以生活教育、勞動教育為理由太牽強。他認為,教育活動應選擇最切合學生需求的事情來做,如果連抬餐桶也能被視為教育,教育的定義實在太浮濫。

台中縣教育處處長王銘煜表示,現行規定確實是由廚工負責搬運餐桶,但規定可因地制宜,在某些學生人數較少、教室離門口不遠的學校,由學生搬運餐桶並不困難,教育處將進一步釐清校方行政人員與導師的爭議。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2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