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孩嗆「沒站好」 國中師管教過當判刑
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02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
許生不服老師管教,還反嗆老師「你也沒站好」,被老師強行帶離教室。示意圖
新北市某國中7年級許姓男學生,去年9月12日上課時偷看小說被老師發現,學務處生教組張姓組長及黃姓、周姓副組長前來處理,許生仍不服管教,張師竟一腳踢許生後腳跟害他跌倒,後腦著地受傷。新北地院今依傷害罪判張師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張姓組長(37歲)得知判決結果頗為無奈,表明未來若遭遇類似情形,會直接通知家長來處理,至於是否上訴,將交由律師處理。《蘋果》連繫不上許生及家長,無法得知回應。
當時12歲、身材瘦小的許生,被發現上課偷看小說,老師要他交出小說,許生不但拒絕,還嗆「班導師說可以。」老師要許生到講台前,許生竟斜坐靠椅,雙手交插胸前說:「我不要」、「妳不是講完了嗎?」老師無法管教,連繫學務處生教組同仁前來處理。
黃姓副組長將許生帶離教室,許生反問:「我為什麼要跟你下去?」黃師要許生站好,許生反嗆:「你也沒站好。」隨即自行走回教室。
黃師見狀,對許生說:「我話都沒說完,你就自己回來,老師在講話,你卻自己坐著。」許生竟回嘴:「你也可以坐,自己拿張椅子來坐。」黃師再把許生帶離教室,此時另名周姓副組長正好趕到現場,強制帶許生下樓。
事後許生指控黃師不滿他沒站好,曾拉他衣領推撞後牆,還對他勒頸拖行半間教室的距離,周師也曾用力拍打他的後背,並自後方對他勒頸拖過3個教室的距離,還將他重摔在地,到了1樓之後,張師更踢他腳後跟,害他往後摔倒受傷。
新北地院認為,許生所言大多無法證明,且老師考量許生當時言行已妨礙其他同學上課,後因許生不服管教,強制將他帶離教室,屬合法且必要的管教行為,沒有觸法。但張師踢許生腳後跟部分,法官認為當時許生已無明顯肢體反抗,張師突然出腳踢他,造成傷害,已逾越必要管教範圍,且許生身後是堅硬的樓梯台階,向後跌倒危險性頗高,因此判張師有罪。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02/4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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