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政府和北市議會為了冷氣,快打起來了!
去年談過冷氣問題,有興趣請參見「何不食肉糜」之冷氣篇。
時間又進入夏季,每天早上一進入教室,雖然門窗全開,教室內氣溫還是很快就接近、甚至超過 30 度。教室內近 30 人,只靠著天花板 4 支電扇,怎麼也無法讓室內溫度降到 29 度以下!想想也很正常,教室外都超過 30 度!
就算我們連冷氣都沒得吹,學校的總務處還是時常叫電費超支,要大家再努力省電。而我們的政府和議會,卻為了 25 度還是 26 度吵架!不清楚臺北市的小學生們是否也都有冷氣吹?
咱臺中市政府新市政大樓我還沒進去過,不過我猜應該也是「蠻涼的」。不相信?瞧,不是就有員警抗議了嗎?「新市政中心、市議會,冷氣開到議員、官員們得穿外套...」。
不過警察「大人」們好歹 28 度以上就可以開冷氣,這些小學生們,就算氣溫高到 35 度以上,很抱歉!還是只有電風扇!
不是說「不患寡而患不均」嗎?怎麼看都是「不均」比較嚴重。還是用「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比較恰當?
北市府辦公室低於25℃ 議員批帶頭違法
自由時報 2012/5/22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
台北市前年通過「台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各大百貨公司、賣場、旅館、商業辦公場所,室內溫度不得低於26℃,當時台北市長郝龍斌還嗆聲,將對違法者祭出最高5萬元罰鍰。不過今日有議員發現市府辦公室的溫度竟低於25℃,痛批市府帶頭違法。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李建昌、許淑華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經議員助理實地測量市府多個單位,溫度普遍低於25℃,議員痛批「市府自己都做不到,怎還有臉要求民間業者配合?
產發局:幾個測量點的溫度加總平均符規定
台北市政府產發局公共事業科長章宗慶表示,市府大樓內的溫度都會由公管中心定期測量,會測量好幾個點,幾個點的溫度加起來平均,每次測量結果都符合相關規定。
周威佑舉例,實地在市府大樓11樓中央區(市長室所在樓層區域)測得溫度只有25.0℃,往同一樓層秘書處的方向則測得25.1℃﹔更離譜的是,負責執行這個自治條例的「產業發展局」局長室門口測得的溫度是24.8℃。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64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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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郝涼 議員實測證明作秀
自由時報 2012-5-23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李建昌、許淑華昨召開記者會指出,議員助理實地測量市府多個單位,溫度普遍低於攝氏廿五度,痛批︰「市府自己都做不到,怎還有臉要求民間業者配合?」
市府都做不到 怎有臉要求民間配合
台北市前年通過「台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各大百貨公司、賣場、旅館、商業辦公場所,室內溫度不得低於攝氏廿六度,當時台北市長郝龍斌還嗆聲,將對違法者祭出最高五萬元罰鍰。
產發局︰測試點平均結果都合格
對於議員的批評,台北市政府產發局公共事業科長章宗慶解釋,市府大樓內溫度都會由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定期測量,且會測量好幾個點,幾個點的溫度加起來平均,每次測量結果都符合相關規定。
但周威佑說,實地在市府大樓十一樓中央區(市長室所在樓層區域)測得溫度只有廿五度,同一樓層秘書處測得廿五點一度,負責執行這個自治條例的「產業發展局」局長室門口竟測得只有廿四點八度。
議員指出,市府屢屢拿出整個大樓的平均溫度做為搪塞的藉口,如有些人跡罕至或與戶外相連的空間溫度較高(如南北兩側電梯間、樓梯間),是否別的地方溫度越高,辦公室就可以更涼?
議員表示,室內溫度不得低於廿六度的政策,往往導致民眾心浮氣躁,公務員無法專心工作,不但市府做不到,民間的百貨公司、五星級飯店也幾乎沒有一家業者遵守,可見郝龍斌當時提這個自治條例只是在作秀。
議員說,百貨業及飯店或許需要較冷的空調來吸引消費者,如果強迫百貨公司將冷氣調高到廿六度以上,恐怕業者寧願繳交一到三萬元罰款,郝龍斌當初想塑造環保英雄的美意,恐怕是一場空。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3/today-life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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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狂吹冷氣 議員:先刮自己鬍子
中時電子報 2012-05-23 中國時報【蘇瑋璇/台北報導】
北市前年首創「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各大百貨公司、賣場、商業辦公場所室內溫度不得低於廿六度,但市議員周威佑、李建昌、許淑華廿二日實地測量市府大樓,幾乎都未達廿六度標準,希望市府「刮別人鬍子前,先把自己鬍子刮乾淨!」
議員說,以十一樓市長辦公室前為例,測得廿五度,整棟大樓冷氣呼呼吹。府外單位如自來水事業處客服中心、市民運動中心,隨機抽查都低於廿六度,而各百貨公司也有多處未達廿六度,市府從未依法開罰,是否稽查不力?
產發局公用事業科長章宗慶解釋,測量標準是依據空調面積、樓層數量分別取樣,每層取四至九個點,避開出風口、熱源等溫度異常處,再取平均值,並容許○.五度誤差。
產發局說,工商業場所最耗能的就是空調及燈具,自去年至今年五月,已查核三一○家業者,部分去年夏天查屬不合格的業者,待今年夏季再進行複查,若仍未改善,才會開罰。
股長劉美里說,冷氣溫度每提高一度,就省六%用電量,自從自治條例實施後,七百多家工商業者省下一五五八萬度用電、減碳九五三三噸,已見成效。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2052300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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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冷氣太冷 警局只能吹電扇
聯合新聞網 2012.05.21 【聯合報╱台中市記者/綜合報導】
天氣太熱,辦公室冷氣管制,員警只能在桌角別上小風扇自力救濟。記者黃寅/攝影
天氣熱,同樣是政府單位,卻有著冷熱兩種情,例如新市政中心、市議會,冷氣開到議員、官員們得穿外套,但行政經費拮据的警察單位卻是揮汗如雨,逼得員警得自備小電風扇自力救濟,甚至有警員忍不住質疑:「我們自己花錢可不可以!」
走進市警局各個偵查隊,可以感受到「真是熱得不得了」,為什麼不開冷氣?因為公告欄上明白寫著,開冷氣時間是上午10點到下午4點,而且還限溫度得28度C才可以開,硬梆梆的規定,沒人敢犯。
「案件是不分日夜的!」1名刑事小隊長說,尤其警察單位根本沒有上下班的日夜之分,開冷氣的規定不適用於警察單位。
解決之道是,盡量穿得輕鬆些,還有人把毛巾沾溼了敷在頸子上,或是在桌子邊、椅子下夾個小電扇,警員打趣:「這樣子單位裡會不會花得更多呀?」
有名警官說,有時去新市府或議會,發現大廳冷到不行,還有官員穿起長袖,看得讓他羡慕不已,心想「他們怎麼不必節能減碳?」
另名警官說,他小孩就讀的小學,在經費有限下,用電也有限制,但和家長溝通後,家長同意自費付電錢,讓小朋友可以吹冷氣,不知警察單位可否?
市警局秘書室主任劉錫明表示,政府預算要突然放寬不容易,各單位只要秉於彈性、自律原則,是可以「使用者付費」,嘉義也有警分局自設電表。至於各分局預算獨立,用電原則應是「當用則用,當省則省」。
市議會人員指出,節能減碳是每一單位都須遵循的,議會對冷氣同樣限制需28度C才能開,太冷的情形已改善。市府人員也說,各辦公室管線配置不同,有的地方很舒適,但有些角落熱翻天,也須靠電扇調節溫度。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7105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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