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教育處前處長下的標題有些聳動,不過內容大致中肯。其中提到「無明文規定教師要在上班前下班後擔任導護工作」,也算說了「實話」。
不過「無論如何,交通導護是學校的責任」我個人就無法認同。不知這位前教育處長,是用怎樣的邏輯推想出「交通導護是學校的責任」?
試問:如果這些學生假日和父母或單獨上街購物,其交通導護是否就是那些商家的責任?而如果這些學生到博物館或美術館上課,其交通導護是否就是博物館或美術館的責任?若否,為何學生交通導護是學校的責任?
以本校週邊道路為例,南北向兩條道路是交通要道,車流量大、車速快,道路又寬,若無真正「專業」又有權、有責的警察在場指揮,單憑導護志工或教師,除非以肉身擋車,能發揮的效果其實有限。倒不如直接教學生如何安全過馬路,或許還更實際些。
而本校前後門兩條東西向道路,在上放學時間,幾乎都是本校家長使用。如果這些家長們都能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違規迴轉、不逆向行車、不違規停車,能禮讓行人(學生)...,又何需導護人員協助過馬路?
至於「建議」教師們把站導護「當良心志業」和「身教」的,正巧都是校長...,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當老師拒導護 學童交通安全…
聯合新聞網 2012.09.26 【聯合報╱呂健吉/華梵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宜蘭縣教育處前處長】
聯合報「公路正義」專題報導,獲得諸多迴響,其中提到政府相關單位需要規畫提供一條安全的通學步道讓學童平安回家。而同樣涉及學童交通安全的交通導護議題,更需政府單位重視。
目前國中小學的交通安全導護,有學校行政人員、輪值導師、國中高年級生、愛心家長、義警、社區義工或警察等,大部分是以學校的教師為主,其餘人力為輔。但在教師工作權日愈高漲之後,少數教師以交通導護工作並非教師的工作範圍而拒絕,或要求學校應予以加班費或補休。
本學期一開始,宜蘭縣某位教師在就班級部落格張貼值週交通導護免責聲明的公告,表示本周輪值導護工作,請學生勿太早到校,並注意人身安全。這位教師在公告中進一步表示,他是基於愛心才接受此工作,並認為導護工作應屬超時加班,同時也強調學生在本項相關工作範圍內發生事故,法律責任與賠償問題一概由學校負責,否則他拒絕學校指派的值週交通導護工作。
個人相信這只是少數個案,大部分的教師仍願意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可是若是碰到類似這樣的教師在擔任輪值導護時,不免令人擔心,他是以何心態來執行導護呢?要讓學童與家長自負責任嗎?此一現象,已引發家長擔心。
個人無意批評這些教師的個人行為,但要提醒學校單位在教師權高漲後,並無明文規定教師要在上班前下班後擔任導護工作。目前許多學校是以補休假方式讓教師有意願去擔任交通導護工作,但能維持多久令家長們擔憂。如果以志工家長擔任此工作則流動率高且專業性不夠,有時他們自身也會陷於危險之中。至於動用警力,則無法完全負擔。
無論如何,交通導護是學校的責任,除非明文規定導師有協助交通導護的義務,否則難以要求教師們執行此勤務。當沒有人願意擔任此工作而推給其他人也是不公平,個人建議學校或教育當局直接聘請保全人員擔任交通導護工作還比較實際些。若經費不足,那就乾脆向家長收費,請專人照顧學童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總比一個心不甘情不願的導護老師去維護交通安全時而發生意外,再來檢討整個問題,為時已晚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X1/73887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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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闖紅燈 扯旗摔導護
聯合新聞網 2012.09.26 【聯合報╱王朝源/農、導護志工】
筆者擔任國小交通導護志工十幾年,對車輛任意停車、不遵守交通號誌與不禮讓學童、行人的亂象感觸頗深。
早期校門口與幹、支道直接銜接,人車沒有可以迴旋空間,經常發生車禍。後來學校大門內縮,圍牆邊也闢建通學步道,車禍是減少了,但任意停車的情況卻日益嚴重。清晨欲執行交通導護工作時會妨礙視野,學童上學穿梭其中不是被絆倒,就是書包被卡住倍增困擾。好不容易找或等到車主,善意規勸卻招來一陣冷嘲熱諷:「做導護有什麼了不起,馬路又不是你家的,為什麼不能停車,我就是要停你怎樣!」
還有不少機汽車駕駛人,明明紅燈已亮起,暫停旗幟已放下,依舊硬闖過去。導護志工吹哨子制止還遭白眼與三字經辱罵。有一次不僅旗幟被扯斷,連志工也摔倒受傷,還和導護老師起衝突鬧進派出所。
從紅燈轉綠燈僅一分鐘,機汽車為什麼就不能等這一分鐘?等一分鐘人車平安,搶快一分鐘人仰馬翻,搶快付出的代價是何其慘痛,不可不慎。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X1/73887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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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地大 學生最大?
聯合新聞網 2012.09.26 【聯合報╱鄭國成/講師】
廿年前,我曾旅居紐約、洛杉磯各半年,對美國人禮讓行人的駕駛文化,尤其在郊區、鄉村沒有交通號誌的地方,更是展露無遺,迄今仍覺溫馨。當今台灣還在推動交通禮讓運動,兩相比較,足見落後之遙,心有戚戚,有愧「禮儀之邦」。
交通部宣導:公路正義應將往昔「以車為本」的思維,導向「以人為本」的禮讓觀念。此舉必能減少交通事故。
然而,筆者難以贊同「天大地大,行人最大」口號,因為美國人禮讓行人的優良駕駛文化,是建立在守法精神上。
在台灣,相信許多駕駛有過這樣的經驗:上班途經中小學校門前遇紅燈停車,當轉換綠燈可以通行時,學生理應守法停止過馬路,但有些導護志工卻秉持「天大地大,學生最大」的理念,仍指揮學生繼續穿越馬路,如此不良示範,給學生種下「遇紅燈不用守法」的壞種籽。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X1/73887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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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站導護 身教公路正義
聯合新聞網 2012.09.29 【聯合報╱陳秀惠/國小校長】
教師要不要擔任導護工作,站在老師的立場,能少一事當然最好,但「公路正義」尚未發揮效應前,還是需要老師來執行導護工作。
我在晨會時曾與教職員工們分享,如何站在家長立場想想站導護的問題。我說,有學生才有學校,如果我們都不站導護,如何期待志工要無怨尤的站導護?孩子若有一天不能安全過馬路來上學,相信我們心中必定會有歉意。
如無其他要務,我會盡量在校門口迎接孩子,看孩子上學的狀況。當然,還可觀察到孩子與爸媽的互動,提醒孩子記得說再見。
每天三位導護老師在三個路口盡責的維持交通,孩子在交通尖峰時刻迅速安全的進入校園。當我感謝老師的辛勞時,老師反而客氣的說,我們只是站一二個禮拜而已,校長您站的比我們長呢!因為責任、因為體諒、因為關懷,為了孩子的安全,所以我們不計較。孩子也學會感恩。
難道這不是教學?要拿著課本才叫教學?站在第一線教育不守交通規則的家長,希望家長成為孩子的典範,不也是親職教育的一環。
我們不就是在教孩子「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看到孩子的需要,所以我們有責任;教育其實簡單,對教育的初心—承諾與責任、愛與榜樣。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X1/7396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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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站導護 當良心志業
聯合新聞網 2012.09.30 【聯合報╱涂順振/高中校長(屏縣內埔)】
公路正義報導,使學生上下學交通導護,再度引起討論。我以為老師站導護應是良心志業。
不可否認,老師除了忙於專業的教學之外,還要擔任各種其他雜七雜八的工作,非常辛苦。但是認為教育是良心事業的老師,一定不會斤斤計較是否有法律依據?有無加班費或補休假?他/她們在意的是學生是否安全、進步?相信這種老師一定永遠獲得學生及家長的尊敬。
既然口口聲聲「有教無類」,如果還錙銖必較,比起那些風雨無阻的義工伯伯、愛心媽媽,真是自慚形穢!而且社會大眾看到的只是老師的心態,認為師道不應像販賣商品一樣,論斤計兩!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X1/73981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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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站導護 意外無保障
聯合新聞網 2012.09.30 【聯合報╱林家瑜/護理師】
拜讀廿九日「老師站導護,身教公路正義」一文,有很深的感觸。
先生在學校服務,經常要擔任交通導護的工作,我相當擔心他的安危。因為他的同事曾經在擔任交通導護時,遭車輛撞傷,卻意外發現學校的教師在校執行公務,一旦發生意外是沒有任何保障的,也就是說學校未幫教師投保意外險。
學生都有投保「學生平安保險」,導護志工媽媽也有投保意外險,當然教師也都應協助投保「教師平安保險」。如此才能讓教師在執行交通導護工作,或是在處理學生糾紛時,更有保障。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OPINION/X1/73981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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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孩子安全上下學的路
台灣新聞報 2012-09-05 記者 若愚 特稿
新學期開學了,各個學校又是人車湧現,校門口都成了交通的瓶頸,而且險象環生。每天早上,我負責帶兩位孩子上學,送姊姊去公車站搭車,再送妹妹到校門口,然後順道返家。許多家長和我一樣,肩負這般任務,天下父母心,都希望陪著孩子學習與成長,最重要是守護孩子安全的往返校園與家園。
既然維護孩子安全上下學是家長們最高的共識,我想大家應該都有同理心:保障孩子安全,不論是誰家的小孩。因此在接送之間,將心比心,體現為孩子安全設想的作為。譬如:到學校附近,車速放慢、禮讓行人、服從校門口導護老師與志工的指揮管制、不要並排停車侵占道路、不要闖紅燈、不要逆向行駛、不要將車停在校門口阻礙交通…凡此種種,都是舉手之勞,只要身體力行,繁忙的校園也能保障孩子安全。
然而,我在學校附近卻看到許多違反前述規範的人與事,不少家長不遵守交通號誌,橫衝直撞如入無人之境,我真的為孩子行的安全擔憂。有些家長車子就停在校門口,好讓孩子下車後少走幾步路,他們為自己的孩子省下幾步路,卻帶來交通狀況的大混亂,這樣自私的家長怎能培育具有公德心的下一代?有的家長騎著摩托車瀟灑自在的進出馬路穿梭人群,他們既不戴安全帽、也不看交通號誌、不聽從指揮管制,難怪會有那麼多孩子行走馬路也是我行我素任我行。
早上,看一位小女孩背著書包、拎著餐袋,獨自走路上學,小小身軀顯露著獨立的自信與勇敢讓人心動,我也頗為佩服她的父母親,他們願意放手讓孩子獨立行動;其實中小學都在居家附近,走路並不會耗掉多少時間,又能讓孩子運動上學校、培養獨立性,應該鼓勵孩子走路上學才對,然而,又有多少家長願意承擔馬路如虎口的風險?他們眼見路上險象環生,光想都怕,還敢嘗試讓孩子走路上學嗎?
或許,只有等到大家都能養成遵守交通號誌、服膺指揮管制、禮讓行人、以守護學童為共同使命的那天,才能看見孩子們手牽手魚貫上學去的美景?那時候,校門口不再擁擠雜亂吵鬧,往返學校的路上也不至於車隊大排長龍,道路暢通、資源少浪費,相對也做到節能減碳,豈不一舉數得?但願那一天儘快到來,給孩子們安全且快樂上下學的道路。
資料來源:http://www.newstaiwan.com.tw/index.php?menu=newst&nnid=12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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