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見愛滋恐慌蔓延 官民皆須再教育。
北市愛滋師吸毒 學校停聘處理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2-06 張益勤
臺北市教育局先前接獲有老師疑似患有愛滋病,經檢調追蹤後發現,老師不但患有愛滋,還上同志網站用毒品引誘男同志,北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學校已經召開會議處以停聘處置。
臺北市教育局兩個月前接獲有老師疑似感染愛滋病,但是為了保障工作權,無法強制檢查,委託警方追蹤後發現,該名老師不但確定有愛滋病,還上同志網站以毒品引誘男同志,並且提供K他命、搖頭丸等毒品,北檢將他拘提到案,將他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教育局表示,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初步討論,以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將先予以停聘處置。副局長曾燦金說,之後會發文請檢調提供相關事證,協助校方和教育局後續處辦。
主秘何雅娟強調,教師法嚴格規定教師的行為準則,未來也會透過會議和研習,並且結合其他局處,推動愛滋的防治工作。她強調,除了教師,教育局也會和性平小組合作,向學童宣導兩性和平相處和人際交往的方法。
該名老師曾經任教的校園也將清查過去和老師有較密切接觸的學生,並且成立衛生醫療及心理輔導諮詢小組,對有疑慮或是擔心的家長和學生,提供心理輔導和驗血的服務。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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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男老師開毒趴誘7男 學校立即停聘處分
NOWnews 2012年12月6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公立國小男教師被檢舉有愛滋病,教育局連同醫院和校方開會。
台北市一名男性國小老師罹患愛滋後,竟還四處找同志網友性交並提供毒品,因性交過程皆未作防護措施,愛滋恐有傳染之虞。台北市教育局已緊急將該男老師停聘處置。
2012年9月時,傳出有一名男老師感染愛滋,警方調查,該老師明知自己罹患愛滋,竟透過同志網站,以毒品為誘因,邀男網友與他發生危險性行為。警方認為約有5至7名受害者。
台北市教育局長曾燦金表示,校方將先對該師進行停聘處分,並清查與老師層有密切接觸的學生。實際上,該男老師曾被匿名檢舉稱有愛滋病,但無法強制要求他檢查。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2/06/91-28797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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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男師涉吸毒 北市:停聘
中央社 1011206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6日電)
台北市教育局今天表示,檢警昨晚查獲台北市一名國小男教師涉嫌吸毒及傳染愛滋病,學校開會後決定先予以停聘。
台北巿一名男教師涉嫌在同志網站以毒品引誘網友發生性關係,檢警查出他有愛滋病,緊急拘提到案,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這名男教師9月時,曾遭人向台北市教育局檢舉他疑染愛滋病。
教育局表示,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上午已召開會議討論,因男教師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為確保校園安寧及師生在校安全,決定先停聘處置,並行文台北地檢署協助釐清違反法令事證,確認後再進行審議。
教育局說,後續也將尋求衛生教育相關專家學者意見,就教師可能涉及吸毒、傳染愛滋病事件時,如何進行相關防範措施研議。
教育局說明,9月份接獲檢舉案時,學校第一時間立即通知駐區督學,但基於法律,尊重及保障感染者人格與合法權益,督學立即到校進行「柔性勸導」,請當事人前往醫院接受篩檢,事後這名教師已向校方申請休長假,教育局也持續進行後續相關事實釐清。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21206013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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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傳染百人/國小愛滋男師停聘
自由時報 2012-12-7 〔記者林俊宏、邱紹雯/台北報導〕
檢警偵辦感染愛滋病的馮姓國小男教師案,過濾他的電腦資料後發現,馮男常在同志網站找性愛對象,對談男網友名單雖有百人,但實際上曾相約碰面的只有7人,由於馮男明知感染愛滋病,還刻意不戴套,其中1人已提告,另6人尚未出面,並非外傳已將愛滋病毒感染百人。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案情。據了解,馮男被拘提時,曾和警方發生拉扯,後來臉部還受傷流血,為避免愛滋病毒傳染他人,檢方還找來4名霹靂小組支援,負責偵查庭及戒護安全,連法警也準備棉被應急護身,以防馮男伺機咬人。
據了解,馮男本月因毒品案遭警方逮捕,移送北檢時,他自稱補習班老師,刻意隱匿國小教師身分,還坦承吸食K他命,另一名在場被捕的男子並稱,馮男提供毒品供人施用,檢方當時就懷疑馮男患有愛滋病,不過,馮男表示,他過去曾赴醫院檢查,堅稱未罹患愛滋病。
此外,這名男教師任職的學校昨天上午也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該師因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先停聘處置,並行文地檢署協助釐清違法事證,經判刑確定後再解聘;校方也緊急成立衛生醫療及心理輔導諮詢小組,清查曾密切接觸的學生,提供必要協助。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7/today-s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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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師吸毒染愛滋 北市:將解聘
中央社 1011205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5日電)
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9月份的男教師疑染愛滋案,當事人遭檢警查出有吸毒且確染愛滋,校方將召開教評會予以解聘。
台北巿男教師涉嫌在同志網站以毒品引誘網友發生性關係,檢警查出他有愛滋病,緊急拘提到案,今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台北市教育局9月時曾接獲台北市一名國小教師遭檢舉疑染愛滋病案,但基於法律,尊重及保障感染者人格與合法權益,只能先進行「柔性勸導」,請當事人前往醫院接受篩檢。
她指出,事件發生後這名教師後來已向校方申請休長假;教育局也持續進行後續相關事實釐清,同時請警方調查處理,進而發現這名男教師涉嫌在同志網站以K他命等毒品引誘男網友發生性關係。
丁亞雯說,關於這名男教師後續處理,明天將由學校方面先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其解聘事項;同時,教育局也將尋求愛滋病相關專家學者意見,以做為未來聘任教師的條件補強及防範。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21205044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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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誘10同志「助性」 愛滋男師收押
中時電子報 2012-12-06 中國時報 【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國小馮姓男老師,隱瞞自己患有愛滋病,涉嫌長期在網路上招攬男同志,以提供K命及搖頭丸毒品「助性」,引誘十多男同志與他發生關係,極可能已被傳染愛滋;被害人有男大生、上班族等,已有一名被害人向市刑大製作筆錄。北檢四日晚間指揮北市刑大將他緊急拘提到案,訊後聲押獲准。北市教育局今將召開教評會,愛滋師料將被解聘。
馮姓男老師提供毒品引誘男同志性交的行為,涉嫌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後者依法可判處五年至十二年徒刑。
本報九月獨家披露馮師遭檢舉將愛滋傳染給別人,學校立即通報教育局,並籲馮篩檢遭拒;本案曝光後,引起北市教育局注意,召開跨局處的「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也引發檢警關注。
十一月間,檢警在北市查獲馮某與一名男同志共處一室吸食K他命。該男同志稱他是在同志網路上認識馮某,馮並說可提供毒品助性,引起檢方懷疑,向衛生署函查馮的資料,並採取馮的血液請醫療院所進行化驗。
北檢在三日收到醫院檢驗報告,證明馮染有愛滋病毒,立即簽發拘票,在四日晚間指揮市刑大赴馮位於台北市的租屋處,將馮拘提到案,當時馮正在整理物品,準備搬家,檢警查扣他的個人電腦,全面清查與他聯絡過的被害人身分。
由於馮患有愛滋病,北檢偵訊時如臨大敵,還調請四名特勤中隊幹員,在北檢待命押解馮,偵訊馮後聲押獲准。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120600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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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愛滋師涉毒誘百網友 停聘
聯合新聞網 2012.12.07 【聯合報╱記者陳瑄喻、楊欣潔/台北報導】
北市愛滋師吸毒又散播 校方決議「停聘」 / 陳瑄喻
台北市一國小男特教老師被警方查獲罹患愛滋病後,仍在網路上利用毒品誘惑男網友性交易,上百名同志與他聯繫,前晚他遭到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消息曝光後,他服務的國小決議停聘。
「停聘,太輕了,根本就應該解聘」,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謝國清表示,這名老師被收押禁見,代表涉案情節嚴重,檢方肯定是掌握充足的證據,校方說不能靠媒體報導決定,根本是「推託之詞」,校方決議無法符合社會期待。
停聘期間,這名教師仍保有教師資格,教育局仍會給予半數的本薪維持生活,每月仍至少可領一萬元以上,年底仍可享有年終。
該校校長表示,這是教評會委員的共同決議,不做解聘決議是因校方沒有確切證據,一切的消息都來自媒體,委員必須有更明確的事證證明他涉案,才能解聘老師。
北市府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說,停聘決議只是第一階段,校方已行文檢調單位及市刑大,若能提供更多證據,不排除重新召開教評會,解聘這名教師。
這名教師之前在另一所明星小學服務,年約四十歲,教學資歷十年。昔日同事回憶,這名老師單身,教學方式普通,與學生的互動不多。
他被捕後,他任教過的學校家長、學生都人心惶惶,學校已啟動校內輔導機制。
曾燦金表示,這名教師九月十日才調到新學校服務,到校不久就被檢舉罹患愛滋病。媒體報導後,這名教師從九月十三日起就請假至今,目前了解沒有學生受害。遭檢舉後,校方除「勸導」這名老師去篩檢外,教育局也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教育局將在一周內召開「不適任教師處理小組」,決定是否同意學校的決議。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這名持有毒品的老師,是否真有愛滋病,疾管局不能確定,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對愛滋病患者投以異樣眼光,貢獻社會的愛滋病患者大有人在,不要歧視愛滋病患。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549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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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誘網友散播愛滋 男師遭停聘
中時電子報 2012-12-07 中國時報 【石文南/台北報導】
涉嫌以毒品引誘男網友性交易、惡意散播愛滋的台北市某國小馮姓男教師,前晚遭檢方聲押獲准,其服務學校六日召開教評會予以「停聘」。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將向地檢署等取得更多涉案事證,一周內召開「不適任教師處理小組」會議,朝解聘方向處理。
曾燦金表示,教育局九月從警方得知教師涉案,十一月廿八日成立調查小組,卅日再開會,決議是基於保障校園安全、學生受教權益,第一階段建議「停聘」。未來將視相關單位提供的證據,或老師遭起訴,行政依據較強,再朝「解聘」處理。
教育局說,當時學校基於尊重及保障感染者人格與合法權益,進行柔性勸導,請當事人前往醫院篩檢一度被拒。校方則指出,涉案馮師今年初聘,後經篩檢並提出公立醫院患病證明,自九月十日開始授課,十三日起即以請病、事假治療休養中,他是特教老師,不是天天有課,與學生接觸只有三天。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涉案老師已被收押,表示情節嚴重,學校教評會只做出「停聘」決定,實在太輕了。如果證據不足應趕快向相關機構要證據再來開會,目前的作法程序有問題。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120700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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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燦金:愛滋師朝解聘方向努力
聯合新聞網 2012.12.07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即時報導】
台北市一名國小男教師罹患愛滋病,卻在網路上以毒品誘惑男同志,他任教的學校昨天決議將他停聘,卻引起家長團體不滿,認為處分太輕要求解聘。台北市教育局副局曾燦金表示,教育局已行文檢警機關,如果確定愛滋師涉案情節重大,一定會以解聘處理。他也表示,截至上午的調查,沒有學生被他侵害,家長不必擔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5502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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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疑傳播愛滋 疾管局:極端個案
中央廣播電臺 2012/12/7 撰稿‧編輯:沈雅雯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 (沈雅雯攝)
台北市一名感染愛滋病的教師涉嫌隱匿病情,散播疾病。衛生署與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今天(7日)嚴正譴責這種行為。疾病管制局指出,衛生單位依法追蹤2萬3千名感染者,民眾無須過度恐慌。也提醒民眾,切勿因極端個案而歧視感染者,應給予正常生活的權益。
媒體報導,台北市一名感染愛滋病的國小教師,涉嫌以毒品利誘網友發生性行為,檢警單位6日清查發現,男教師在同性戀交友網站中,曾經聯絡的對象高達上百人,目前確認其中6到7名男網友和他發生過性關係,而初步了解並無學童受害。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與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7日同聲譴責這種行為。疾管局表示,該名教師的行為如果屬實,將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可判處5到12年有期徒刑。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指出,台灣目前約有2萬3千名愛滋感染者,疾管局依法定期追蹤輔導他的的就醫情況,民眾無須過度恐慌。
周志浩強調,該名男教師應屬極端個案,絕大多數的感染者都是規律服藥就醫,疾管局不可能也不應該限制他們的日常生活,提醒民眾,安全起見,性行為時一定要使用保險套。周志浩說:『(原音)的確是也有可能有些感染者在發生性行為時,並沒有採取安全的防護措施,因此我們才會呼籲民眾,發生性行為時,除非是為了懷孕的目的,否則在其他的情形之下,盡可能的要求對方或是自己全程使用保險套。』
疾管局也呼籲,社會大眾不要因為此個案而將感染者「標籤化」,應該尊重感染者的人格與法律所保障的權益,讓他們能夠享有正常的就醫、就業、就學等權益。
資料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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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師疑染愛滋 疾管局不便評論
中央社 1011206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6日電)
一名疑似感染愛滋的男老師,涉嫌以毒品誘使多人性交易,衛生署表示,不便評論是否男子為感染者,呼籲有疑慮者檢篩。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說,全案已由檢方偵辦中,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疾管局對男子是否感染愛滋,不便評論,疾病管制局尊重並會配合檢察官的調查及處理。
如果明知感染愛滋卻蓄意隱瞞,而使他人承受感染風險,疾管局與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都表示譴責,呼籲社會大眾注意安全性行為,保護自己,有危險性行為者可主動篩檢,保護伴侶,不要因為少數案例將感染者「標籤化」,加重歧視。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206041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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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師播愛滋 名校掀恐慌
已遭停聘 家長驚:帶孩子驗血
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07日 【綜合報導】
檢警查出男師曾聯繫上百人,將清查有多少人受害。資料照片
北市知名國小男老師驚傳罹患愛滋病,卻隱瞞病情利用毒品引誘6到7名男網友做愛,前晚遭台北地檢署收押禁見,昨校方緊急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做出停聘處置;其先前任職的國小也立即成立衛生醫療保健和心理輔導諮詢小組,提供家長諮詢服務,並全面清查曾和男師互動較密切的學生,了解家長是否需帶孩子做進一步檢驗。
涉案男師今年8月才以個人因素請調到目前任職的國小,開學沒幾天即因被人檢舉持有毒品、惡意散播愛滋病毒等事由請長假迄今。男師前一所任職的國小位於北巿精華地段,不少名人、官員子女就讀,且男師任職時間長達10年,昨消息傳出後不少家長大呼驚訝。該校2年級李姓家長說:「心裡毛毛的,將與其他家長討論如何因應。」3年級家長吳小姐說:「還是帶孩子去驗血檢查較安心。」
染愛滋宜轉行政職
男師目前任職的國小張姓家長說:「這種老師應該直接解聘。」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教學工作須與大量學生面對面,建議讓感染愛滋病的老師轉教育行政工作。
最高可處12年徒刑
男師現任職的國小昨召開教評會,決定先予停聘,並行文地檢署釐清其違法事證,確認後再開會通過解聘。男師之前任職的國小,昨也決議清查曾與男師互動較密切的學生,了解家長是否有進一步帶孩子檢驗的需求。
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說,依法不得對愛滋感染者有就業歧視,但為兼顧校園安全,不排除與警政、衛生單位研商,將健康因素納入聘任或調整教師職務的考量。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與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昨指,進入司法程序,將全力配合調查。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昨說,若該師明知自己是感染者,卻隱瞞而與他人進行未戴保險套的危險性行為,可處5至12年有期徒刑。疾管局和關懷愛滋感染者的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昨也譴責該男師,明知自己染愛滋,卻與他人發生性行為。
曾經聯絡逾百網友
檢警昨清查,發現男師在同志交友網站聊天室中,曾經聯絡的對象竟高達百餘人,但現只能確認其中6到7名男網友和他發生過性關係,將再詳查;而初步了解並無學童受害。
愛滋病小檔案
●傳染途徑:性行為、血液、母子垂直感染
●本國籍愛滋感染者通報人數:截至上月底共2萬4056人
●應主動篩檢者:曾經或目前從事高危險性行為,如性交易、肛交、無固定性伴侶、靜脈藥癮者、多重性伴侶,或性伴侶是愛滋感染者、共用針頭者
●注意事項:
.愛滋病毒不會藉由口水、汗水、眼淚、尿液、糞便等途徑傳染
.與患者擁抱、牽手、共用水杯等不會被傳染,但應避免共用牙刷與刮鬍刀
.應避免讓自身傷口或眼睛與口腔黏膜,接觸他人正在流血的傷口,若傷口已結痂或經包紮,則無傳染疑慮
.若有相關疫病問題,可致電疫情專線1922詢問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07/3469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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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學生人數遠高於愛滋教師
健康醫療網/鄭人豪報導 2012/12/07
疾管局最新愛滋病疫情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愛滋感染者共有2萬4056人,依職業別區分,以無業及服務業最多,有1萬1045人,愛滋學生人數有1692人,至於從事教師及公職染上愛滋者也有369人。
台北某國小男教師本身為愛滋感染者,卻在毒品利誘網友發生性行為,造成家長恐慌。不過,根據疫情報告,愛滋學生人數遠高於愛滋教師,且愛滋主要傳染途徑為體液交換、危險性行為,家長無須恐慌。
對於家長的激烈反應,愛滋感染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感到無奈;她指出,老師在校園教學是不可能傳染愛滋,連千萬分之一感染機率都不可能存在。
林宜慧進一步指出,家長的恐懼只是證明了社會大眾對愛滋仍有錯誤的認知及歧視。就算愛滋老師與學生一起上課,一起吃營養午餐,共用衛浴設備,也都沒問題,不可能感染給他人。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強調,這起個案屬於極少數人的偏差行為,大部分愛滋感染者都和一般人一樣,過著正常的生活,呼籲社會大眾勿因此將感染者「標籤化」,應尊重就學、就醫、就業等權益。
疾管局局長張峰義表示,今年迄今,國內共通報新增1800多名愛滋感染者,平均每天新增6名新的感染者,每4個小時就有1人被確診。感染因素仍以同志間危險性行為居多。
張峰義強調,不管什麼行業別,只要是危險性行為,沒有全程戴保險套,管他是律師、公務員、工程師還是老師,都可能感染愛滋。他強烈提醒,性行為時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或要求對方使用保險套。
資料來源: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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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應分 「別因愛滋就否定他」
聯合新聞網 2012.12.08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台北報導】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資料,國內公職人員有三百六十九人罹患愛滋,愛滋教師約僅百人,愛滋學生則有一千六百九十二人,是染病教師人數的近五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行政中心主任莊苹表示,愛滋病患不會影響工作表現,社會不應投以異樣眼光。
愛滋教師持毒遭羈押事件,引發不少討論。莊苹說,公領域應與私領域有所區分,該名教師在教學上很盡責,雖然持有毒品,但不能因為私下行為偏差,而否定他在工作上的表現,並因此歧視、排擠愛滋病患。
愛滋感染的途徑以危險性行為為主,一般接觸不會感染。莊苹指出,沒有聽過在職場上或是學校中傳染愛滋病的事情,不能因為教師染愛滋就忽略其工作權,若是會因此傳染愛滋,常與愛滋病患接觸的莊苹說,「那我早就感染很多次了」。
疾管局通報資料顯示,今年迄今國內共新增一千八百多名愛滋感染者,平均每一天新增六名患者。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長張峰義表示,去年感染人數約一千九百多名,今年與去年相比新增案例雖然有減少的趨勢,但疾管局仍繼續努力降低愛滋病的傳播。
自今年十月十五日疾管局舉辦「I-Check要(愛)檢查」活動,鼓勵自覺有感染風險的民眾,揪團匿名篩檢,截至十一月十五日止,已有五千七百四十六人響應,其中有八十三人檢出罹愛滋。
匿名篩檢活動截至十二月十五日止,自覺有愛滋風險的民眾,可至全國四百三十六處設置「I-Check諮詢檢驗中心」,接受專業衛教諮詢及免費愛滋病與梅毒篩檢,篩檢結果只會通知當事人,以保護個人隱私。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52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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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感染人口增!疾管局密集篩檢 一個月篩出83人陽性
NOWnews 2012年12月7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響應疾管局「I-Check要(愛)檢查」活動,中廣流行網人來瘋主持人雷夢娜主動挽袖接受愛滋篩檢。
國小男師感染愛滋卻涉嫌隱匿,以毒品利誘網友發生性行為、散播病毒,引發各界關注,事實上,國內愛滋感染人口增加速度不小,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年舉辦「I-Check要(愛)檢查」活動,鼓勵民眾篩檢,活動迄今短短一個月,已有83人被篩檢出陽性。目前國內的愛滋感染者超過2萬4千名,以無業及服務業最多。
疾管局是在今年10月15日起舉辦I-Check活動,民眾除了可完成愛滋篩檢外,也可獲得100元超商禮券,截止11月15日為止,已有5746人參加活動,結果有83人被篩出感染愛滋,篩檢陽性率為1.4%。
疾管局局長張峰義表示,今年迄今,國內共通報新增1800多名愛滋感染者,平均每一天有6個新的感染者,每4個小時就有一個人被感染,不但影響身體健康,也影響工作和家庭生活。
網路盛傳與某些特定職業別的人發生性行為,感染愛滋風險較高,但張峰義強調,純屬無稽之談,因為不管什麼行業別,只要沒有採取安全性行為、未全程戴保險套,管他是律師、公務員、工程師還是老師,都可能感染愛滋。
依據疾管局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愛滋感染者共有2萬4056人,進一步依職業別區分,以無業及服務業最多,有1萬1045人,愛滋學生人數有624人,至於教師、公職人員也有369人。
由於愛滋教師的社會事件沸沸揚揚,引發部分家長要求教師一旦感染愛滋就該離開校園,讓愛滋感染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大嘆,老師教學,連那「千萬分之一」的感染機率都不存在!況且,愛滋教師該離開,那愛滋學生呢?
林宜慧強調,類似恐懼,證明了民眾對愛滋的莫名害怕仍存在,錯認為要特別嚴重的去對待「愛滋」這回事,事實上,以學校的教學行為、師生互動模式,就算一起吃營養午餐,一起用衛浴設備,都沒問題,不可能有感染機率。
疾管局也強調,社會案件屬於個人偏差行為,大部分愛滋感染者都和一般人一樣,過著正常的生活,呼籲社會大眾勿因此將感染者「標籤化」,應尊重其就學、就醫、就業、就養等權益;性行為時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或要求對方使用保險套,不能因對方或自己的職業而放棄保護自己健康的權利。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2/07/91-2880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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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師恐染百人?不應歧視愛滋病患
【華人健康網 記者黃曼瑩/台北報導】 2012年12月7日
台北市驚傳有1名疑似患有愛滋病的老師,不但患有愛滋,還上同志網站用毒品引誘男同志,因此「恐染百人」。檢警初步掌握,有7人與男教師「往來」,僅1人出面,將策動其他被害人出面。
疾病管制局呼籲社會大眾,勿因此案而將感染者「標籤化」。(照片非事件本人)。疾病管制局呼籲社會大眾,勿因此案而將感染者「標籤化」。(照片非事件本人)。
檢警表示,根據衛生署的通報紀錄,男教師得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涉嫌故意隱瞞罹患愛滋與人發生性行為,將面臨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
疾病管制局表示,針對此偵查中之案件,表示尊重並會配合檢察官的調查及處理。此案應屬個人偏差行為,事實上大部分愛滋感染者都和一般人一樣,過著正常的生活。事實上,目前社會上類似社會案件及偏差行為層出不窮,絕大多數並非愛滋感染者所為,因此事件之當事人為老師而備受關注,當事人的職業與其性行為模式更不能混為一談。
呼籲社會大眾,勿因此案而將感染者「標籤化」,請大家尊重愛滋感染者之人格與法律所保障的權利,給他們與你我一樣的正常生活空間,應尊重其就學、就醫、就業、就養等權益。
同時,也不要因身分或職業的不同,而忽略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性行為時大家應該懂得如何保護自己,性行為時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0/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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