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4日 星期日

【新聞】彰縣規定 教師畢旅費由學校負擔

彰縣規定 教師畢旅費由學校負擔

聯合新聞網 2012/10/13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教師帶學生畢業旅行,要繳交旅費?彰化縣政府近日行文縣立學校,要求隨隊指導的教職員工的旅費由學校負擔,杜絕網友討論和家長物議,卻引發教師團體不滿,認為縣府形同「強迫」教職員工陪伴學生畢旅。

「使用者付費原則,我們絕對支持,」彰化縣教師會理事長江錦錢說,教職員如果「跟去玩」或帶家眷同行,當然支付旅費。社會大眾如果覺得隨團照顧學生的教職員是「跟去玩」,教育處也這樣想,要學校支付差旅費以杜悠悠眾口,教師團體強烈主張「選擇權」,老師有「不出差」的選擇權。

中部縣市發生家長檢舉國中老師「揩油」,免費和學生畢旅,有網友比喻為「學校午餐事件」,質疑「老師佔學生便宜」,也有網友PO文「帶一群蘿蔔頭旅行,風險大」,老師不是去玩何必繳旅費。

彰化縣政府獲悉網路討論「老師跟學生畢旅,該不該跟著繳旅費」一事,開會決議在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增列「學校舉辦教學活動,負責隨隊指導教職員工,差旅費由學校負擔」條款,教學活動包括畢業旅行。

不少學校抱怨,國中、小學經費困窘,現在多出教師畢旅的差旅費,縣政府「出一張嘴」不補助,學校只得向家長會募款。

教育處代理處長陳逸玲說,隨隊教職員的旅費本來就不應該轉移給學生負擔,教育處不收回各校結餘款,可以支付教職員工參加畢旅費用,如有不足,可向教育處反映和研議。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18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