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

【新聞】阿斯匹靈配麻黃湯,小心中毒

阿斯匹靈和麻黃湯,應該不會有醫師一起開,因為一個是西藥,一個是中藥方劑。麻煩的是國人的用藥習慣。

中藥方劑麻黃湯主要用來治療感冒,而阿斯匹靈除了用於治療心血管疾病,還是常見的解熱鎮痛用藥,許多治療感冒的成藥就含有阿斯匹靈,這也增加民眾不小心併用的危機。

 


阿斯匹靈配麻黃湯,小心中毒

中時電子報 2012-01-31 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治療感冒的中藥麻黃湯,和預防心臟病的阿斯匹靈同時服用,小心增強藥效達七成!衛生署委託學界首度完成常用中藥方劑的分析平台,結果發現阿斯匹靈會與多種中藥交互作用,最嚴重的是麻黃湯,恐因濃度過高有中毒風險,有些中藥則被削減藥效,民眾吃了等於白吃。

這項由中醫藥委員會委託義守大學蔡金川教授和中國醫藥大學附醫副院長楊玲玲共同主持的計畫,分析阿斯匹靈與一百種中藥方劑的交互影響,對於研究結果,楊玲玲相當震驚,直呼「大家都這樣在吃,實在太危險了!」

楊玲玲表示,國人習慣將中草藥當食物補身,不少人常把中、西藥混合吃,用藥安全堪慮,之前曾有研究顯示,中藥單方大黃、甘草、人參、鹿茸、銀杏等,都會和阿斯匹靈交互作用,但國人吃的中草藥多為複方,對身體的影響恐怕更大。

國人常用中藥複方有兩百多種,過去政府補助每年只能研究一、兩種方劑,可能要數十年才能做完所有的中藥分析。這項研究首創中藥快速分析平台,分析人類血清蛋白與阿斯匹靈代謝物水楊酸,與一百種常用中藥方劑的作用變化。結果發現,百種方劑中,六種中藥方劑藥效加成二成以上,五種方劑被減了二成療效,四十種方劑藥效加成在二成內,四十九種被減弱藥效一成內。

其中,治療感冒常用的清熱解表湯劑麻黃湯,它的成分為麻黃、杏仁、桂枝、甘草,會使水楊酸與人類血清蛋白結合率增加六十八%,其他補氣血的人蔘養榮湯,補肺的百合固金湯,用來止咳的紫莞湯,治流鼻水的小青龍湯,也會加強藥效達卅%。另外,活血化淤的補陽還五湯,治痠痛的正骨紫金丹,可活血的桃紅四物湯,改善關節痛的上中下通用痛風丸,與瀉肝火的當歸龍薈丸等方劑,藥效則被減少了廿%。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張翠芬/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20131001687

-------------------------------------------------------------------------

麻黃湯加強阿斯匹靈效果 一起吃恐中毒

優活健康網 2012.01.31 記者林又旻/採訪報導

很多醫師都強調,中藥跟西藥不要同時吃,是有原因的。為了瞭解中西藥之間的影響,衛生署委託學界進行常用方劑的分析平台,透過該平台發現到,可以預防中風的阿斯匹靈會與多種方劑作用,最嚴重的要屬麻黃湯,甚至會有中毒的危險。至於有些中藥則會因阿斯匹靈的關係,藥效被大大削弱,結果吃了中藥等於白吃。

國人習慣將中西藥一起混著吃,因此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委託義守大學蔡金川教授和中國醫藥大學附醫副院長楊玲玲一起研究,分析西藥與中藥的影響,對於研究的結果,楊玲玲副院長非常驚訝,因為很多民眾都是這樣吃藥,沒想到這樣吃竟然有危險。

楊玲玲表示,民眾習慣將中草藥當食物補身,根本沒有當做是藥物來看待,所以常把中、西藥混合吃,用藥安全堪慮。之前有研究顯示,中藥單方大黃、甘草、人參、鹿茸、銀杏等,都會和阿斯匹靈交互作用,但國人吃的中草藥多為複方,對身體的影響恐怕更大,而這項研究更證明如此。

研究人員表示,他們首創中藥快速分析平台,將人類血清蛋白與阿斯匹靈代謝物水楊酸,加上一百種常用中藥方劑的作用變化。透過這樣的結果可以發現到,中醫上最常用來治療感冒的麻黃湯,會使水楊酸與人類血清蛋白結合率增加68%,等於是讓阿斯匹靈的效果增強了近7成,可能會讓身體因此而中毒。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5275

-------------------------------------------------------------------------

阿斯匹靈配麻黃湯 藥效增7成恐中毒

ETtoday 2012年01月31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治療感冒的中藥「麻黃湯」和阿斯匹靈同時服用,藥效竟然會增強近七成,且可能會因為濃度過高有中毒危險!醫師提醒,中西藥最好間隔1到2個小時服用,以減少影響。

國人習慣吃中藥補身,但不少中藥都是複方,參雜多種中藥成分,其中有不少和阿斯匹靈會交互作用,對身體影響恐怕會很大。根據衛生署委託學界首度完成常用中藥方劑的分析平台發現,阿斯匹靈會與多種中藥交互作用,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麻黃湯。

該研究由義守大學教授蔡金川和中國醫藥大學附醫副院長楊玲玲共同主持,研究首創中藥快速分析平台,分析人類血清蛋白與阿斯匹靈代謝物水楊酸,與100種常用中藥方劑的作用變化。結果顯示,百種中藥方劑中,6種方劑藥效加成二成以上,5種方劑被減了二成療效,40種方劑藥效加成在二成內,49種被減弱藥效一成內。

以麻黃湯為例,其成分為麻黃、杏仁、桂枝、甘草,會使水楊酸與人類血清蛋白結合率增加68%;其他包括止咳的紫莞湯、治流鼻水的小青龍湯、補氣血的人蔘養榮湯、補肺的百合固金湯等,也會加強藥效達三成。至於活血化淤的補陽還五湯、治痠痛的正骨紫金丹、活血的桃紅四物湯、改善關節痛的上中下通用痛風丸與瀉肝火的當歸龍薈丸等方劑,藥效則被減少二成。

楊玲玲說,國人習慣將中草藥當食物補身,不少人常把中、西藥混合吃,過去曾有研究顯示,中藥單方大黃、甘草、人參、鹿茸、銀杏等,都會和阿斯匹靈交互作用,但國人吃的中草藥多為複方,對身體的影響恐怕更大。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131/21871.htm

-------------------------------------------------------------------------

服中西藥 最好隔一、二小時

中時電子報 2012-01-31 中國時報 張翠芬/台北報導

冷天是中風好發季節,許多人把阿斯匹靈當維他命般,視為「護心」最佳利器,最新研究發現,它會影響多種中草藥的療效,專家表示,除非是有心血管病史的人,阿斯匹靈不宜長期服用,否則可能會有出血的副作用,另外,中西藥最好間隔一至二小時服用,減少藥物的交互作用。

台大醫院心臟內科醫師王宗道表示,服用阿斯匹靈須監控血小板數值,東方人體質易出血,服用後皮膚有出血的小紅點易瘀青,刷牙易流血,就須調整劑量。楊玲玲認為,不只是阿斯匹靈,水楊酸鹽類止痛藥,最好都不要和中藥混吃。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2013100058,00.html

-------------------------------------------------------------------------

建請修正交通費發放規定-未兼行政教師寒暑假期間交通費發放計算方式對教師明顯不公

這是我年底在臺中市政府市長信箱張貼的建議案標題。 

縣市合併已滿 1 年。縣市合併之後,身為一個臺中市市民及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似乎也沒感受到有何不同;不過這早在意料之中...。

自今年開始,員工開始補助交通費,這可能是晉升為直轄市之後,到目前為止唯一我個人真正能「享受」到的「進步」。這部分得先向主事者致感謝之意!

但不知各位有沒有發現,交通費發放規定存在著極大的問題:未兼行政教師寒暑假期間交通費發放計算方式對教師明顯不公!不清楚?請看下去。

原本交通費就是補助員工上下班為前提,若未上班,當然停發交通費。但或許為了計算交通費方便,又有「員工連續請假日數超過15日者,自第16日起按日扣除交通費每日20元」的規定。這些都合理可行。

問題發生在疑義說明第 13 條裡的「各級學校教師未兼任行政人員寒暑假期間僅得依實際上班日數核發交通費」這個補充規定。

試舉 2 個例子說明:
1. 未兼行政教師以外的其他員工,從 7/1-7/30 連續請休假,請問交通費可領多少?答案是 200 元(500-(30-15)*20=200)。那未兼行政工作的教師呢?答案是 0 元!同樣是未上班,一個可領交通費 200 元,另一個完全領不到
2. 今年春節 9 天連假。在春節連假期間,未兼行政教師以外的其他員工交通費照發,但未兼行政工作的教師一樣是 0 元!同樣是放假,一個交通費照發,另一個一毛都不給

市府第 1 次回覆,完全是「官方說法」,只是把條文再抄一次給我!

市府第 2 次回覆算是比較用心,但也很「有趣」,逐一解讀如下:
1.  全月無上班事實者,則停發全月交通費:我舉的 2 個例子都不是「全月無上班事實」,但未兼行政教師還是領不到。
2. 請假係屬員工權益,如連續請假日數超過15日者,自第16日起按日扣除交通費每日20元:如果請假是員工權益,那未兼行政教師在寒暑假期間「放假」而不必到校就不是權益?
3. 高雄市政府亦有相同規定:沒錯!但臺北市就沒有!這要證明什麼?證明本市的條文「參考」自高雄市?
4. 未兼行政職教師寒暑假期間未到校,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情形不同:請(放)假法規是不同,但同樣都沒上班,為何交通費發放結果會不同?
5. 未兼行政職教師寒暑假期間,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內皆到校上班,得比照公務人員及兼行政職教師發給交通費:這更誇張!別人請假還可以領交通費,未兼行政教師竟然「辦公日內皆到校上班」才可以比照支領?

我照上述第 3 次去函,市府直接回我「您的寶貴建議,本府將於試辦一年後再行研議」!不知是懶得回答?無法回答?還是惱羞成怒?如果確實有問題,為何要等 1 年後「再行研議」?這是我們的市政府?

 


100.12.29 市府第 1 次回覆:

首先感謝您對本市教育的貢獻與關懷,有關您建議修正交通費發放規定乙事,本府為落實照顧本市公教員工生活美意並健全福利措施,研訂「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其中員工連續請假日數超過15日者(含例假日),自第16日起按日扣除交通費每日20元,且全月無上班事實者,則停發全月交通費。另查教師請假規則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因員工交通費之發放係為補助員工上下班,爰規定各級學校教師未兼任行政人員寒暑假期間僅得依實際上班日數核發交通費。

-------------------------------------------------------------------------

101.01.07 市府第 2 次回覆:

首先感謝您的來信,有關修正交通費發放規定乙事,因員工交通費之發放係為補助員工上下班,並採覈實支給原則發給,因此全月無上班事實者,則停發全月交通費。惟考量請假係屬員工權益,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或教師請假規則請假之員工,如連續請假日數超過15日者(含例假日),自第16日起按日扣除交通費每日20元。另查「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核發員工交通補助費注意事項」亦有相同規定。綜上,因交通費發給應採覈實支給原則,本府未兼行政職教師寒暑假期間未到校,即屬無上班事實,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或教師請假規則請假之情形不同,爰不適用連續請假日數超過15日者(含例假日),自第16日起按日扣除交通費每日20元之規定。惟未兼行政職教師寒暑假期間因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內皆到校上班,得比照公務人員及兼行政職教師發給交通費

-------------------------------------------------------------------------

101.01.11 市府第 3 次回覆:

首先感謝您的來信,有關修正交通費發放規定乙事,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交通費發給,均依「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有關您的建議,本府於民國100年12月28日以府收1000253843號電子郵件及101年1月5日以府收1010001620號電子郵件回覆您。至於您的寶貴建議,本府將於試辦一年後再行研議


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補助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交通費,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交通費係屬部分補助性質,補助對象為各機關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及非編制內人員。

三、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交通費之核發,由各機關學校秘書室或總務單位(或人員)主辦,人事、政風及會計單位協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給交通費:
(一)由各機關學校提供汽機車等交通工具或附搭各種公有車輛上下班者。
(二)其居所距離辦公地點在1000公尺以內者。員工如有二處以上居所,應以其距離辦公處所最近之居所審核之。

(三)已領有其他補助或優惠者。

五、交通費之核發,應經秘書室或總務單位(或人員)查明其確實居所後,會同協辦單位審核無誤者,每月發給定額500元。

六、員工連續請假(含事、病、婚、產、喪、休…等假別)日數超過15日者(含例假日),自第16日起按日扣除交通費每日20元。但經機關指派以公假參加研習或支援執行公務者不在此限。

七、新進員工或調離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者,當月按在職日數比例發給交通費。

八、每月補助之交通費於次月發給。

九、各機關學校所需員工交通費,依預算程序辦理。

十、本注意事項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實施。

-------------------------------------------------------------------------

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疑義說明

編號問題說明
1員工居所距離辦公地點1,000公尺以內者不得請領交通補助費,其1,000公尺距離之認定?1,000公尺距離認定應以居所至辦公處所最便利路程距離做為認定標準。
2發給對象包含編制內及非編制內人員,非編制內人員如何認定?非編制人員之認定:
一、 係指其薪資由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工程管理費,及中央補助款支應之人員,惟不包含支領時薪人員。
二、 非屬上開經費支薪人員,其交通費發給由各機關學校參酌辦理。
3搭乘交通車者,無論是否轉乘,是否發給交通費?
由各機關提供交通工具或附搭各種公有車輛上下班者不得發給交通費,故搭乘交通車者,無論是否轉乘不得發給交通費。
4保管公務車輛人員,可否支領交通費?
保管公務車輛人員確實未使用該車輛上下班,可發給交通費。
5連續請假超過15日以上,自第16日起須停發交通費,請假期間橫跨二個月份,如何計算?
一、 收回交通費之要件係因「連續請假15日以上」,不受是否跨月影響。連續請假第16日起按日(含例假日)扣交通費20元。
二、 全月無上班事實者,則停發全月交通費。
三、 例如某員工自100年11月21日到12月6日,連續請假16日,則11月份全額發給,12月份扣1日交通費。
6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間相互調任員工,其交通費該如何發給?為簡化行政程序,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間相互調任員工,離職當月交通費由新任機關發給。
7離到職人員交通費未滿一個月者,該如何計算?離到職人員交通費依實際離到職日按日覈實發給或扣除。例如某員工於10月11日到職,其核發金額為339元(500元/31日*21日);又如於10月11日離職,其核發金額為161元(500元/31日*10日)
8員工申請留職停薪、延長病假復職,交通費如何發給?自復職日起依本說明七方式計算。
9已使用本市公車8公里基本里程刷卡免費,或TTJ山海豐安環線免費公車者,是否可以補助交通費? 搭乘或轉搭免費公車係屬已享有優惠之情形,不得發給交通費。
10員工居所地如有異動應何時提出?員工居所異動須於異動後5日內向主辦單位申請變更住址。
11員工交通費是否應納入薪資所得計算?依財政部100年5月30日台財稅字第10000133221號函規定,交通費不需納入薪資所得計算。
12住職務宿舍者可否請領交通費?員工配住職務宿舍並未排除申領交通費資格,仍請依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第四點規定辦理。
13各級學校未兼任行政人員之教師寒暑假期間可否核發交通費?
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爰各級學校教師未兼任行政人員寒暑假期間僅得依實際上班日數核發交通費。
14各級學校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到校上輔導課可否核發交通費?交通費係補助員工上下班,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到校上輔導課,仍可依實際上班日數核發交通費。
15如何核發各級學校之巡輔教師交通費?
依「臺中市各類巡迴輔導教師及兼任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行政工作巡迴輔導教師差勤暨考核管理要點」規定,由原聘學校支給交通費,其辦公處所由原聘任學校認定。
16如何核發調用教師交通費?調用教師其辦公處所以實際任職地點為辦公處所,其差假勤惰管理由調用機關評核後,送交原服務學校據以辦理交通費核發。

-------------------------------------------------------------------------

 

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

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課稅後)

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7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37912號
中華民國101年1月30日中市教小字第1010003713號函修正並追溯自1月1日生效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所屬國民小學教師專才專業、以提高教學效果目的,依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第九點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臺中市立國民小學之教師及代理教師(以下簡稱教師)。
三、本要點用詞,定義規定如下:
(一)主任:教師兼任各處室主任者;
(二)組長:教師兼任編制內組長者;
(三)級任:有擔任級務工作之教師,或兼任組長且擔任級任工作之教師;
(四)科任:未擔任級務、組長及主任之教師。
四、兼任職務減授節數規定如下:
(一)主任應以科任兼任為原則。
(二)組長應以科任兼任為原則,但得視學校規模由級任教師兼任之,其排課節數每週不得少於十二節。
(三)教師兼任午餐執行秘書之授課節數,規定如下:
1.公辦公營:供餐班級數三十六班以下比照組長之標準;三十七班以上比照主任之標準。
2.公辦民營及委辦學校(含團膳外包):比照組長之授課標準。
3.由主任或組長兼任者每週得酌減二節。
(四)專任輔導教師負責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以學生輔導工作為主要職責,原則上不排課或比照教師兼任主任之授課節數排課;各校得在現有員額編制,以減授節數方式協調教師兼任輔導教師,其減授節數以二節至四節為原則;但教育部另有減授節數規定,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五)教師兼任資訊管理或出納人員每週得酌減二至四節課。
(六)教師兼任臺中市輔導團輔導員,每週得減授授課節數二節;但教育部另有減授節數規定,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五、依相關規定編排後仍有剩餘節數,得由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或另組課務編排專案小組擇一審議,視教師教學、行政、指導學生團隊、兼任學校教師會理事長等工作比重酌予減授節數,減授節數與該類教師授課節數以不超過二節課為原則。
六、課務編排專案小組依「課程需求總量管制」之精神,妥善處理本案之相關規定,由校長召集,小組中未兼行政職教師不得少於所有成員的二分之一,其組織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
七、學校得視規模及課程需要,依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規定控留教師員額,於教師授課節數中調整各類教師授課節數。
八、教師授課節數採基本授課節數,教師兼任行政、專業工作及依第五點規定減授課節數後,均視為基本應授課節數。凡超過應授課節數之授課節數,均得支付超鐘點費。
九、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由本局另定之。
十、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標準如附表。

附表:
 十二班以下十三~三十六班三十七~六十班六十一班以上
主任4321
組長101086
級任16
科任20

資料來源:http://www.tc.edu.tw/docs/download/id/1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