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新聞】「十大民怨,你來投」網路票選活動開始

這 15 項調查民怨,我認為最嚴重的是「占用騎樓、道路或車位」,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違建」及「路霸」。騎樓被屋主佔用,攤販再佔用路肩,行人只好走上車道......。

至於「交通違規拖吊過於嚴格」這項,我認為問題不在「嚴格」,問題在「搞不清楚輕重緩急」。這問題和前問題有些關聯。騎樓被屋主佔用,攤販再佔用路肩或車位,車輛停哪裡?當然是車道-拖!罰!騎樓被屋主佔用,攤販再佔用路肩或車位,車輛被迫停到慢車道,機車、腳踏車騎哪裡?當然是快車道和汽車擠-罰!

您認為呢?

參考資料:行政院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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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民怨,你來投」網路票選活動開始

政府對民怨向來極為重視,民眾迭常抱怨事項涉及中央機關政策與法制,以及地方機關執行方法及態度,需要各級政府機關共同關心,戮力解決。為徵集各界意見,瞭解民眾認為現階段最應優先處理的施政項目,歡迎民眾即日起至29日上「政府入口網」(www.gov.tw)網站以投票方式表達您寶貴的意見。

行政院研考會原本就透過各部會自行檢討之民怨項目、歷年陳情、訴願的主要議題、媒體報導等既有機制,多方蒐集民眾意見反應。為了進一步瞭解當前民眾認為應優先處理之施政項目,日前特別規劃了民意調查與網路票選活動。依據研考會於11月23日至24日,就已蒐集歸納之民怨項目辦理之電話民意調查,民眾認為各問題之嚴重性依序為電話網路詐騙氾濫、求職不易與失業問題、民生物價過高、都會地區房價過高、食品衛生把關不嚴、占用騎樓道路或車位、毒品充斥、流浪狗及狗大便問題、老人長期照護費用過高、交通違規拖吊過於嚴格、公共廁所不乾淨、幼兒托育不安全、身心障礙設施不佳、風景區保護區老舊房屋整建困難及公共設施休閒太少等共計15個項目。另在開放的題目中,民眾自行提出的民怨項目則以薪水太低、油價過高及垃圾處理問題等3項最多。

研考會已將這15個民怨項目公布於政府入口網(www.gov.tw),自即日起至11月29日舉辦網路投票,歡迎民眾踴躍至政府入口網,以投票方式表達您的寶貴意見。

資料來源:行政院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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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新聞】議員關切學童生活教育 希望五育均衡發展

看完這則新聞,總覺得...怪。

民意代表關心教育很正常,或許應該給個掌聲,要求「不應只注重智育發展,尤其是有關人際互動的德、體、群、美等方面更應加強注重」也是對的,但生活教育應在家庭養成,怎會單要求教師要「關心」、要「注意」呢?

校園有垃圾掉落,應教導學生「垃圾不落地」,怎會是要求學童要「主動撿拾」?市區中有垃圾,也要求市民要「主動撿拾」?再說,校園環境不是很整潔,正是校園中缺乏維護人力所致,怎是把校園維護責任轉嫁給學生,怪學生不主動撿拾,再怪學校及教師不落實生活品德教育?至少要先怪製造垃圾的人吧?

家長既已知自己的子女每天上學都要背 2 個書包,如果真的在意,不是應立即了解、教導、處理嗎?怎會怪「未聽聞老師來關心」?如果家長都已默許子女每天上學都要背 2 個書包,教師「關心」又有何用?教師有何能力讓書包由 2 個變 1 個?教導她如何整理書包?這不是學生在入學前就需養成的生活習慣嗎?

長久以來,學校被塑造成所有學生問題的處理中心,連學生的「生活作息」都變成教師的責任。但這如果不是太高估學校的能耐,就是家長輕忽生活教育的藉口。教師得管學生晚上幾點上床睡覺?



議員關切學童生活教育 希望五育均衡發展

發布單位:新聞處(臺中市政府) 發布日期:2009-11-25

台中市議員黃英傑於今(25)日市政總質詢中,關心學童生活品德教育;他表示,學生不應只注重智育發展,尤其是有關人際互動的德、體、群、美等方面更應加強注重。另,他也希望老師能注意學童的書包重量,及生活作息等,讓我們的學童能健康成長,擁有多才多藝的人生。市府教育處長張光銘表示,胡市長極為重視學童書包減重,在學校也設有書櫃供學童放置,對於書包過重的學童,老師也會主動關心。

市議員黃英傑表示,據他至校園查訪,發現某所學校的校園環境不是很整潔,垃圾掉落在樓梯間,學童經過了也不會去主動撿拾,他希望市府能落實推動學童的生活品德教育。

教育處張處長表示,有關學校的環境清潔,每校都有舉辦整潔、秩序比賽,由學校的老師至班級所分配的清掃區域,及班級內的整潔維護進行評分。有關黃議員所提,他會要求學校加強推動學童的生活教育。

另,黃英傑也以他女兒為例表示,他女兒每天上學都要背2個書包,但都未聽聞老師來關心。對此,教育處張處長表示,據他瞭解,學生會背2個書包,老師都有主動去關切瞭解,得到的答案都是學生下課後,還要去上安親班,所以需背2個書包。張處長也表示,為減輕學童書包重量,學校也設有書櫃供其放置書本,也一直向學生教導,書課本盡量都放在學校的書櫃。

資料來源:http://www.tccg.gov.tw/sys/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b0d0aa2:4a59

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

【新聞】市政總質詢 議員張廖萬堅關心教師退休權益

市政總質詢 議員張廖萬堅關心教師退休權益

發布單位:新聞處(臺中市政府) 發布日期:2009-11-24

 台中市議會今(24)日進行市政總質詢,議員張廖萬堅表示,市政府教育處10月19日發函市立各級學校,自98學年度起,教職員除年滿55歲屆齡人員可於2月1日退休外,其餘申請自願退休的人,均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此種作法已違反教職員退休條例的規定。市長胡志強經詢問法制處意見,要求教育處放寬處理,以維護公教人員退休權益。[@more@]

 張廖萬堅指出,教育處10月19日發函市立各級學校,自98學年度起,教職員除年滿55歲屆齡人員可於2月1日退休外,其餘申請自願退休的人,均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這樣無異是增加法律所沒有的限制,用行政命令限制教職人員退休權利,已經違反教職員退休條例的規定。

 教育處長張光銘表示,因為學校以學年制,計算方式自每年的8月1日至隔年的7月31日止,為了維護學生的受教權,除了屆齡、重病或身體不適者,可於2月1日退休外,其餘申請自願退休的人,希望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張廖萬堅建議市府用道德勸說的方式,不要用明文規定。胡市長立即徵詢法制處意見,認為教育處的做法不妥,已要求教育處放寬處理。

 另外,張廖萬堅也建議,市府應該重視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與公假。胡市長說,今年人事處曾經編列預算要擴大辦理,但在先期計畫審查時,沒有列為優先計畫而被刪掉了,將請人事處明年再提計畫編列預算,後年即可實施執行。

資料來源:http://www.tccg.gov.tw/sys/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b0b80d2: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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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修正函 

 98-11-25 府人給字第 0980311702 號

本府前為調查本市各級學校教職員申請 99 年度自願退休案,其中說明二有關自 98 學年度起除年滿 55 歲及屆齡人員可於 2 月 1 日退休外,其餘申請自願退休之校長、教師均以 8 月 1 日為退休生效日乙節,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http://www4.jges.tc.edu.tw:800/upfiles/school/board/5822/1259543811_1-4334.pdf

 

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

國中小教師課稅相關問答

日前和幾個教師們談論到咱們中小學教師薪資課稅問題,全國教師會在上個月印製「國中小教師課稅相關問答」給教師會員,本校非為全國教師會會員學校,可能因而未收到該資料。

以下整理較重要部份:

1. 為什麼國中小教師薪資所得過去不用課稅,現在卻要課稅?
答:受雇者的勞動條件從來就是會變動的,...用身份別來免稅,不合稅法原則...。
※補充說明:要免稅時可以找到免稅的藉口,要課稅當然也很容易可以找到課稅的理由。這種問題根本不必問...。

2. 目前行政院核定教師恢復課稅的配套措施是那些?
答:一、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平均每校補助 60 萬元...。
  二、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 4,000 元...。
  三、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 2 節;國小導師再減2節...。
※補充說明:補助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部分,雖是每校補助 60 萬元,但若以月薪 5 萬元計算,其實也僅足夠增聘 1 人...。雖說增聘 1 人不無小補,但很有可能屆時又跑到行政工作去了...。是否真能增加輔導人力,還得大家一起監督。降低授課節數部分,降低後小學級任教師應為 16 節,科任應為 18 節。

3. 以目前的進度,教師何時會開始課稅?
答:國中小教師薪資恢復課稅,要等所得稅法第 4 條經立法院修正通過。並非如行政院新聞局長日前自行預告的99年實施。...
※補充說明:國中小教師薪資免稅直接規定在「所得稅法」,不管財政部再怎麼急於恢復課稅,都得等立法院修法。所以各位教師們看到、聽到任何恢復課稅的「消息」,都得注意是否為立法院完成修法,若不是,「聽聽(或笑笑)就好」。

4. 配套措施是否會和恢復課稅同時實施?
答:配套措施當然應跟恢復課稅同步,但其中減課部份為了使學生不必學期中更換授課教師,全國教師會已建議政府這部份早4個月實施(即以整個學年度來實施,例如100年所得納入課稅,則本會建議自99年8月開始減課),其餘如導師費提高及增聘行政輔導人力,原則上和恢復課稅同步。課稅採計日起就是配套實施之日為本會基本訴求。
※補充說明:意即減課部份會配合學年度提早於 8 月開始實施。但導師費及增聘行政輔導人力部分,將和恢復課稅日程同步。不過我個人沒這麼樂觀...。照說本學年度國小級任教師即應調為 20 節,但「不知什麼原因」,本人都還是以 21 節排課...。不過就算「因故」在時程上有些落差,除非政府黃牛,不然終究得「實現」。

5. 教師會在與政府協商課稅配套措施中的折衝過程?
答:略。請自行參看原文。

6. 決定目前配套措施的主要思考方向是什麼?
答:略。請自行參看原文。

7. 有關配套措施之一:「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之補助和實施方式?
答: 略。請自行參看原文。

8. 有關配套措施之一:「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之實施方式?
答:略。請自行參看原文。

9. 有關原配套措施之一:「教師專業基金」確定刪除嗎?
答:略。請自行參看原文。

10. 為什麼國中和國小的配套措施不同?
答:略。請自行參看原文。
※補充說明:其實長久以來中小學面臨的問題原本就不盡相同,如國中教師編制 2.0,為何國小是 1.5...。最重要的,咱們中小學教師在這節骨眼千萬不要再起內鬨,等一切「塵埃落定」,再各自努力仍待持續爭取改進的部分。

11. 配套措施實施後,每個縣市的國中小授課時數都會一樣嗎?
答:略。請自行參看原文,或前述第 2 條問答。

12. 導師費調高後,會不會導致沒有教師願意兼任行政工作?
答:略。請自行參看原文。
※補充說明:教師有沒有願意兼任行政工作,這是教育主管機關該處理的,我個人從來都不認為教師們該替上級擔這個心。導師費從 700 元調至 2000 元後,已近 20 年未調整,反觀兼任行政加給卻隨著公務人員主管加給調高多次...。這會不會只是上級反對調高導師費的藉口?

13. 教師會未來會協助提供教師申報所得稅及理財之諮詢嗎?
答:略。請自行參看原文。
※補充說明:教師們的薪資收入,在課稅後將實質減少約 1 成(當然有人更多,有人更少)。以本人約 6 萬元的月薪,課稅後每個月減少約 6000 元...。唯一一個實質增加薪資收入的調高導師費,表面上雖增加 2000 元,但課稅後,實質增加只有約 1800 不到...。而退休金部份,政府正逐漸減少公教人員的退休待遇,且持續推動中...。所以及早理財規劃應是需要的。

資料來源:
http://tw.myblog.yahoo.com/nt96teacher/article?mid=4128
http://163.22.168.6/~ntcta1/uploads/dc84c3a2-3d3e-320e.doc

 

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新聞】高中職以下,寒假同步 32 天

對教育部這樣的決定,個人深感不以為然。

首先是「假期中斷無法連續,也讓學生、家長及學校困擾」,不知教育部以為假期中斷無法連續會對學校造成什麼困擾?家長方面,開學後春節前的 2 天,大多數家長並未放假,若學童彈性放假,豈不造成家長困擾?為何教育部反而認為連續放假是方便家長安排假期活動?又,開學後學童得利用 3 個週六補課,但大多數家長不須補班,不是又和「方便家長和學生安排假期活動」背道而馳?

教育部排除 3 年前提前補課的做法,認為「學習效果不彰」。但不知教育部是否曾深入了解多次利用原為假期的週六補課的學習效果?還說「放了長假開學回來又忘光」,若真如此,讓寒假變長的做法,不是正好讓學童將上學期的學習「忘光光」?咱們臺中市在上月底因主辦全國運動會而讓全市中小學停課 1 週,怎不見教育部出面阻止?

個人以為,不管如何調整,都會造成新的困擾,最好的方法是不調整

相關新聞:
高中職以下 寒假同步32天
開學碰春節 明年寒假放很長
教部規劃明年寒假32天 史上最長
史上最長! 明年寒假32天
明年寒假後開學日 擬延至2/22
超長寒假 家長老師剉著等
破紀錄 史上最長寒假32天
課怎麼補?學校頭大!

 




高中職以下 寒假同步32天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明年寒假史上最長,將從99年1月21日開始放假,2月22日開學,總共放假32天,比往年多放11天假。但其中有三天假期屬彈性放假,必須在下學期開學後,安排三個周六假日補課。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也裁示,高中職和國中小應同步放寒假。

依據規定,中小學生有21天的寒假,原訂明年寒假為1月21日至2月10日,開學日為2月11日。但由於明年農曆春節假期為2月13日至18日,將造成開學上兩天課(2月11、12日)又要過春節,不但假期中斷無法連續,也讓學生、家長及學校困擾。

教育部因此協調各縣市,明年2月11日、12日調整放假,2月19日也配合人事行政局的春節假期規定,彈性放假一天,寒假和春節加起來總共放32天假,以方便家長和學生安排假期活動。

春節日期較晚,三年前也出現過,當時教育部採取上學期延長一周、延後放寒假,提早教下學期的進度來因應但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說,延後放寒假、提早教下學期進度,「學習效果不彰」,一來學生考完期末考心情已經開始放假,已無心上課,放了長假開學回來又忘光。因此今年不考慮延後放寒假,如期於1月21日放寒假,但開學延後至2月22日,但2月11、12和19日的彈性放假,應於2月27日、3月6日、3月13日連續三個周六補課。

寒假連結春節放32天假期的規畫案,今天早上在教部輿情會報上,獲得吳清基的認可,指示中部辦公室盡速協商各縣市,讓全國中職和國中小同步放寒假。

※以上取自聯合新聞網udn校園博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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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新聞】狼師條款三讀 性侵屬實即解聘

狼師條款三讀 性侵屬實即解聘
2009-11-07 中國時報 陳至中、羅暐智/台北報導
   各界引領期盼的「狼師條款」,六日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涉嫌性侵的教師,經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即可予以解聘,遏止過去「師師相護」、狼師再回校園的情形。人本基金會表示,手上至少有三個「狼師」案例,法律一公告就能處理,徹底終結延宕多年的惡夢。

   人本接獲申訴的案件中,即有一名任職台南的教師,十五年來性侵不斷,目前被法院裁定收押,學校也只以「停聘」處理,狼師關在看守所,每月照樣領半薪。

   昨日修法後,《教師法》第十四條改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且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先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停聘「狼師」,靜候調查,一經調查屬實,由服務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可以解聘「狼師」。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陳惠娟表示,之前常發生經性平會調查屬實的案件,教評會卻以司法尚未定讞為由,遲遲不解聘教師,引起社會強烈反感。修法後,性平會一旦調查認定報請解聘,該教師就會被列入「不適任教師」名單,永遠都不能再跨入學校一步。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9110700129,00.html

立院通過 狼師不得擔任教師
2009/11/06 鉅亨網新聞中心
校園教師性侵害學生的事件時有所聞,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教師法」條文修正案。規定只要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行為屬實者,就不得聘任為教師。學校在知情的一個月內也應立即對涉案者處以停聘處分,調查屬實者加以解聘。校方如果對性侵案件知情不報,相關人員應予以大過處分。(李人岳報導)

校園教師性侵害學生的事件時有所聞,但立委擔憂,涉案教師如果無法及時處理,可能造成校園的更多不安和困擾。繼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後,立法院6日三讀修正通過「教師法」第14、第39條修正案。參與修法的立委趙麗雲表示,未來只要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行為屬實者,不得聘任為教師。根據三讀條文內容,學校應該在知道案情的一個月內,經「教師評議委員會」審議對涉案教師予以停聘,經性評會調查屬實者,應在報請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立法院同時通過附帶決議,有關校園性侵事件,校方如果知情不報,相關人員應處以大過處分。立法院同時要求教育部,邀請司法人員參與性侵專業調查人力的培訓,主動協助調查。並且研議縮短教師涉及性侵事件的調查時間,研議在受理的一個月內完成調查的可行性。

http://news.cnyes.com/dspnewsS.asp?fi=%5CNEWSBASE%5C20091106%5CWEB2240

狼師條款三讀 涉性侵教師不得續任
2009/11/6 中央社 黃名璽台北6日電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教師法第14條,明訂涉性侵教師經學校性平會調查屬實,經報請核准予以解聘,通稱「狼師條款」。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受訪時說,老師與學生在校園內有上下權威關係,當學生被心目中尊敬的教師性侵,常導致受害學生心靈極大創傷;很欣慰教師法順利修正,配合這次通過的4項附帶決議,在實務面上應可讓「狼師止步」。

院會三讀修正增列第1項第9款文字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1個月內,先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停聘「狼師」,靜候調查。只要經調查屬實,由服務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狼師」。

院會尚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1條,縮短教師涉性侵害事件調查時間,研議自受理申請或檢舉後1個月內完成調查的可行性;校園性侵事件,學校若隱匿不報,主管機關應對相關人員處以大過以上處分。

附帶決議還要求,教育部邀請司法人員參與性侵專業調查人力培訓,主動提供協助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落實調查,以利校園性侵害案件能迅速有效調查,早日結案;學校為校園性侵害事件調查時,應邀請辦理該性侵害事件的社工或警察人員共同參與,受邀參與調查該等人員不得拒絕。

http://www.cna.com.tw/ReadNews/FirstNews_Read.aspx?magNo=4&magNum=12534&pageNo=1

性平會調查屬實 狼師不得任教
2009/10/24 國語日報 陳祥麟/臺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未來涉及性侵害的教師,只要經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就不得任用成為教育人員;在職者,則解聘或免職。全國教師會認為,性平會應該要有教育部和法務部共同認定的專業人員,調查才專業;家長團體肯定這項修正案。

 立委表示,現行法令規定,就算教師涉及性侵害事件被起訴,且經學校性平會調查屬實,仍須送學校教評會,但常在校長和教師維護下,僅給性侵教師停聘處分,停聘期間還可領半薪,甚至到他校教學。

 全教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說,學校性平會多由校長擔任主席,校園性侵案會壓案的也多是校長。如果性平會沒有法務部和教育部共同認定的法官或檢察官等專業人員,就算教師有性侵事實,但調查不專業,也不懂保存證據,可能反被性侵教師控告妨害名譽。

 現行學校性平會成員有教師、校長、職員、家長、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六類。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說,家長團體贊同這項修正案,建議教育部重新檢討性平會成員,並聘請專業人士加入,使性平會的調查更專業。

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64045

立院三讀 狼師調查屬實即解聘或免職
2009-10-23 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未來涉及性侵害的「狼師」只要經過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不得任用成為教育人員;若在職者,必須予以解聘或免職。

  行政院提案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原本僅做文字修正,但是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以修正動議,新增涉及性侵害行為的老師,如經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不得成為教育人員;已經任用者,則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趙麗雲指出,依照現行的法令規定,即使涉及性侵害事件被起訴的「狼師」,即使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還需要送學校教評會。

  她說,但經常在學校校長與老師的協助下,出現技術性延宕,或是給予「狼師」停聘的處分,但在停聘期間,「狼師」還可以領半薪,並不公平;這些「狼師」還可能在停聘期間流竄到其他學校教學。

  趙麗雲提出修正動議,讓「狼師」一旦被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學校教評會只能解聘或免職。

  趙麗雲表示,她目前已經提出教師法第14條修正案做為配套,希望未來校園「狼師」只需要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查證屬實即可處分。

  因為校性平會成員不只有老師,還有校長、職員、家長、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等6類,代表性比教評會以老師占絕對多數還要高出許多。不過,這項修正案還待朝野協商簽字中。

  趙麗雲說,她還將提出教師法增訂第14條之3,未來「狼師」經過校性平會核定停聘後,停聘期間不再給半薪,以符合公平。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2+13200910230144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