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新聞】不適任教師 北市懲處加重

不適任教師 北市懲處加重

聯合新聞網 2014.05.29 【聯合報╱記者廖珮妤/台北報導】

北市教育局修正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加重懲處。教師若有性騷擾、性霸凌行為且情節嚴重,處以解聘,不得再擔任教職。

至於體罰學生,過去多以記大過處理,現在教師恐遭停聘、不續聘或解聘。

教育局日前修正「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本月26日起公告實施。除加重懲處,也規定相關案件處理流程不得超過1個月。

教育局主秘陳順和表示,教師若涉案屬實遭解聘,就喪失教師資格,不得再到各級學校任教,希望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

教育局表示,新法刪除停聘、不續聘的餘地,只有解聘一條路。且學校性評委員會調查屬實後,5天內就要做出解聘懲處。

至於教師罹患精神疾病部分,教育局說,若經合格醫師診治,教師因精神病尚未痊癒而違反相關法令,應斟酌案情,決議1到4年不得再聘用。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8707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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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性騷擾 一律解聘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29日 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教育局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今後,教師若涉性騷擾或性霸凌,一經認定,且情節重大,只有解聘一條路;另教師若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過去多記過或記大過處理,未來將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同時,依修正後規定,處理相關案件之流程最多不超過1個月,讓不適任教師盡快處理掉。

教育局日前修正通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及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

台北市教育局主任祕書陳順和表示,過去對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從認定、輔導、觀察一弄要半年,根據最新修正的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屬實,5天內即做成「解聘」處理。

陳順和表示,凡是涉案遭解聘的教師,喪失教師資格,一輩子不能再擔任老師。

另,教師若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過去居多記過或記大過處理,處理過程從查證、輔導、認定、教評會開會大約都要半年才能搞定。未來,至多30天內必須認定處理完成,處罰部分也提升,教師違反上述規定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由學校報其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此外,修正規定中,教師罹患精神病者,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尚未痊癒者,以及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再審酌案件情節,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29000437-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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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教師犯性騷擾 唯解聘一途

中央社 2014/05/28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8日電)

台北市教育局說,日前修正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未來教師如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只有解聘一途,不可再任教。

教育局今天表示,日前修正通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以及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規範。

未來教師如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經性平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者,將只有解聘一條路,不再有停聘或不續聘的餘地。凡是涉案遭解聘的教師,將喪失教師資格,不能再擔任老師。

另外,教育局指出,教師如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過去大多以記過處理,未來將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如教師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且尚未痊癒,以及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查證屬實者,將審酌1年至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教育局表示,過去教師涉及性騷擾、性霸凌或體罰等行為,處理過程往往長達半年。現在依修正後規定,調查相關案件的流程最多不超過1個月,將儘快處理不適任教師。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40528037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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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犯性騷擾或性霸凌 北市教育局:解聘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28日 石文南

台北市教育局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今後,教師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只有「解聘」一條路。(資料照片)

台北市教育局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今後,教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屬實,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只有「解聘」一條路,其次,若教師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將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學校報其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此外,修正相關規定中,教師罹患精神病者,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者,以及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在審酌案件情節,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北市教育局日前修正通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及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

教育人員表示,以往教師體罰學生,大部份都以「大過」處理,未來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者,將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學校報其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規範較以往都嚴。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28002009-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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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新聞】理化實驗搞錯藥劑 國中生遭濃硫酸灼傷

「實驗室課程安全規範」?有這種東西嗎?哪個單位制定?何時制定?教育局倒是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彷彿就已盡了督導之責?

教育部於民國 91 年曾訂有「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不過「高級中等以上之學校」適用。臺北市曾有「高中及國中學校實驗室預防不當災害考核」,但那也是民國 96 年的事了。

若真按照規範,操作人員必須有護目鏡、面罩等安全護具,教育局能撥出足夠經費?

從新聞看來是教師拿錯藥劑,但若藥劑標籤或標示不清,能全部怪罪該教師?

參考資料:實驗室(實習工場)工作安全衛生守則範例





理化實驗搞錯藥劑 國中生遭濃硫酸灼傷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28日 (劉嘉韻/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國中日前有老師誤將濃硫酸當醋酸,發放給學生做實驗,一學生被濺出的硫酸潑灑到左臉與手部,造成灼傷。內湖國中表示,事發後鄭姓導師相當自責,每天都去醫院探視,校方也會盡速開會檢討並追究老師責任。資料照片

台北市內湖國中鄭姓導師21日上理化實驗課時,不慎把濃硫酸當作是醋酸,並發放給學生準備操作實驗,其中一名學生意外被濺出的硫酸潑灑到左臉與手部,造成化學灼傷,目前仍在醫院治療中。內湖國中表示,事發後鄭姓導師相當自責,每天都去醫院探視,校方也會盡速開會檢討並追究老師責任。

內湖國中教務主任施順忠指出,鄭姓老師當天是指導八年級的理化實驗課「酯化反應」單元,該單元是理化課必做的實驗,通常都是由學生領取實驗所需的酒精、醋酸,再由老師親自到各桌去發放濃硫酸,但由於醋酸與濃硫酸的外瓶包裝類似,當天鄭姓老師誤把2瓶搞混,而發放了濃硫酸給學生,沒想到學生在領回濃硫酸後,返回實驗桌前又不慎有肢體碰撞,造成容器內的濃硫酸噴濺到男同學,造成其左臉及手部點狀、條狀的灼傷,其中臉部的點狀灼傷面積約半個手掌大。

施順忠說,發生意外當時,鄭老師發現其受傷狀況不像是被醋酸潑到,才發現搞錯化學藥劑,並立刻緊急處理以清水沖洗,並叫救護車送醫,醫生當時評估約為2度至3度化學藥品灼傷,部分傷處需人工植皮;校方會與鄭姓導師一同承擔責任與醫藥費用,不會推諉,事發後也緊急在危險性化學藥劑的瓶身上,貼了明顯標籤,方便辨識。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528/40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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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誤認硫酸為醋酸 害男學生毀容

自由時報 2014-05-28 〔本報訊〕

台北市內湖國中一名老師日前上理化課時,錯把硫酸當醋酸,提供給學生實驗。造成一名女學生不小心將硫酸噴濺出來,險讓一位男同學臉部毀容。

本月21日,台北市內湖國中的鄭姓女班導在進行理化課實驗時,由於盛裝乙醇、醋酸及濃硫酸3種藥劑的玻璃瓶外觀相似,因此誤將硫酸當作醋酸,裝進燒杯後提供給學生使用。

實驗過程中,一名女學生因為手肘被撞,不慎將滴管內的硫酸灑了出來,噴至多位同學。距離她最近的洪姓男同學被硫酸噴中臉部及手部,造成皮膚當場發黑,導師立即將受傷學生送醫急救,所幸其餘3名學生無大礙,而傷勢最嚴重的洪姓男同學皮膚有二、三級燒燙傷,目前仍入院觀察中,日後須進行植皮手術。

校方表示,鄭姓女班導在第一時間以生理食鹽水沖洗學生傷處,並立即通報送醫;鄭老師前天也提出了檢討報告,承認自己錯誤、願負全責。

洪生父母昨天向北市議員江志銘陳情,呼籲市府應全面檢視各國中理化實驗室是否有足夠的安全護具,同時也要督導各校對實驗室課程的安全規範。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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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把濃硫酸當醋酸 害學生毀容

聯合新聞網 2014.05.28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國中鄭姓班導師誤把濃硫酸當醋酸,一名女學生不慎把濃硫酸噴濺到同學,其中洪姓男學生被噴中臉、手,有部位分遭二、三級燒燙傷。圖/學生家長提供

北市內湖國中鄭姓班導師日前上理化課時,誤把濃硫酸當醋酸。一名女學生不慎把濃硫酸噴濺到同學,其中洪姓男學生被噴中臉、手,有部位分遭二、三級燒燙傷,送三總急救,目前仍住院觀察,日後須植皮、美容。

洪生父母昨向北市議員江志銘陳情,指「幸好」兒子當時戴眼鏡,眼睛才未噴到濃硫酸。他們呼籲市府全面檢視各國中理化實驗室,須有足夠護目鏡、面罩等安全護具,並督導各校落實實驗室課程安全規範。

教育局說,此次是老師未落實安全規範,導致學生受傷,已要求校方舉行考績會懲處,並對全班學生心理輔導、全力照顧受傷學生;昨也再次通令各校上實驗課,務必遵守安全規範。

本月21日內湖國中鄭姓班導上「酯化反應」課時,準備乙醇(酒精)、醋酸及濃硫酸3種藥劑,因藥劑玻璃瓶外觀相似,誤把濃硫酸當成醋酸倒進燒杯,供學生以滴管吸取。

當時多位學生擠在課桌旁,一位女同學因手肘被撞,滴管內濃硫酸噴濺出來,洪姓男生首當其衝被噴中頭、臉,皮膚立即發黑、劇痛而大叫,另3名學生手、衣褲被濃硫酸濺到,幸無大礙。班導發現後,以生理食鹽水沖洗傷處,並通報校方送三總急救。

鄭老師前天提出檢討報告,自承犯下搞錯藥劑、未維護上課秩序等錯誤,願負全責,並與家長討論醫療費用及賠償問題。校長曾文龍說,事發後鄭老師很自責,幾乎天天到醫院探視學生。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704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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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新聞】高雄學生防溺新規 危險區戲水記小過

「危險區戲水記小過」,那闖紅燈、違反交通規則豈不是要記大過?學校會不會管太多了?

「若有學生溺斃,當年度校長考核不得列甲等」,那如新北市一堆校長因為午餐弊案被判刑,若發生在高雄,教育局長是不是要連帶處分?還自誇「全國創舉」呢?

再如酒駕發生車禍致死,是警察局長要被處分?還是市長該自請處分?





高雄學生防溺新規 危險區戲水記小過

2014-05-24 〔記者洪定宏、林曉雲/綜合報導〕

學生若溺斃 校長扣考績

為遏止學生溺斃事件再度發生,高市教育局日前發文要求國、高中增訂校規,以記小過方式懲處到危險水域戲水的學生,若有學生溺斃,當年度校長考核不得列甲等,正式實施,將是全國創舉,但能否達到嚇阻效果,有待觀察。

岡山區前峰國中學務主任晏向田表示,教育局體健科的公文太過籠統,沒有清楚定義「危險水域」及「未經公告合格水域」範圍,有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兩項國際公約之虞,建議教育局先邀集消防、海巡等單位研商,並考量執行困難度,訂出範本給學校依循。

不過,曾發生學生溺斃事件的華德工家、路竹中學都支持教育局,華德工家去年8月發生不幸後,隨即增訂校規懲處1大過,至今未發現學生到危險水域戲水,認為有嚇阻力。

全國首創 效果有待觀察

體健科長黃麗滿說:「生命無價!」不希望在不幸事件發生後才檢討,事實上,各校均依規定不斷宣導,以校規懲處是多一層「防範」,目的在提醒學生警惕。

根據統計,從100年到今年5月,高雄各級學生疑因戲水在高雄溺斃共6件13人,地點分別在茄萣區海邊、林園區海邊、梓官區蚵仔寮海邊、鼓山區中山大學海科院外、茄萣區二仁溪出海口、彌陀區南寮漁港北側海邊等,都是「危險水域」及「未經公告合格水域」。

學者:加強學子游泳技能

今年2月,教育局已發公文建議各校增訂相關懲處校規,但未強迫,5月12日路竹中學學生到彌陀區南寮漁港戲水,導致1人溺斃事件後,於21日發文給各校,要求落實增訂。

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楊巧玲批評,記過是消極作為、欠缺教育意義,非長久之計,尤其台灣是海島國家,應該教育學生游泳技能,識水與判斷能力,而非一味防堵。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拿校長考績開刀,不是有效的方法,因為學生都有主體性,校長說破了嘴,學生如果聽不進去,非但不能達到零溺水目標,反而打擊認真辦學的校長士氣,非常不公平。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8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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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記過,多少有嚇阻作用

2014-05-24 〔記者吳仁捷、洪臣宏/綜合報導〕

新北市水上安全工作大隊長翁輝國表示,高雄市教育局擬對到危險水域戲水的學生記過,多少有嚇阻作用。

家長、軍方力量要納入

新北市水安工作大隊在新北市三峽大豹溪駐點防溺超過20年,翁輝國說,從協會推廣、訓練過程中,發現學生接受游泳訓練雖然不一定能救人,但至少能自救,提升獲救機會。

高雄消防局、救難單位則一致認為,除了加強學生宣導,甚至要把軍方、家庭力量都納入,建立更綿密的防護網。

高雄市水上安全救生協會理事長王耀裕表示,一直鼓勵學生要到合法水域戲水,如海水浴場、游泳池等有救生員的處所,暑假期間也安排救生員到海域巡邏勸導,但溺水事件還是不時發生。

王耀裕認為,防溺牽涉範圍廣大,不應全由校長、老師負起責任,家庭力量也要介入,讓學生知道嚴重性。另外,民間巡邏防溺有時間限制,建議應該協調海巡、岸巡單位一起投入勸離,畢竟軍方可以24小時巡邏。

籲建立更綿密的防護網

高雄消防局搶救科長劉冠亨表示,已經召開過「防溺會議」,例如委請水利局、河川局在岸堤設置警示牌,消防單位也會利用機會向學生宣導。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8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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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新聞】偷遊戲卡 2童︰媽媽會賠

偷遊戲卡 2童︰媽媽會賠

自由時報 2014-05-2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兩名國小學童,前天蹺課後到豐原區的百貨公司閒晃,見販賣電子遊戲卡的店員上廁所,趁機偷走30張「假面騎士」遊戲卡,並迅速到另一樓層拆封「分贓」,準備當英雄打壞蛋維護世界和平之際,被店員報警查獲,兩人卻異口同聲說:「我媽媽會賠償給店家」。

中市豐原警分局調查,該百貨公司2樓賣遊戲卡的店員,前天下午報案說,見兩位國小學童在閒晃,店員上廁所後返回時,撞見兩人突然衝出店外,又看到櫃台上6包「假面騎士」的遊戲卡不翼而飛,直覺是兩名學童所竊,追出尋找後,在5樓找到兩人。

兩名學童原本否認偷竊,卻又主動掏出口袋的「假面騎士」遊戲卡,店員確認是失物,遂報警處理,上述遊戲卡共6包30張,價值480元。

這兩名學童就讀不同學校,卻因興趣相投而相識,其中年紀較小的阿豪(9歲)一肩扛起責任,他宣稱沒錢卻又想打電動,是他下手行竊後,分17張給阿蘇(11歲,以上皆化名),沒想到尚未開始插入機台打壞蛋,就被店員找到。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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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偷「假面騎士」遊戲卡 稱媽媽會賠錢

自由時報 2014-05-2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2名學童竊取「假面騎士」遊戲卡,並宣稱媽媽會賠償對方損失。(記者張瑞楨翻攝)

有事情媽媽負責?台中市2名學童,昨天下午在百貨公司內,趁店員上廁所之際,竊取價值480元「假面騎士」遊戲卡,還迅速拿到另一樓層拆封「分贓」,被店員找到報警逮捕,2人都宣稱:「我媽媽會賠償給店員」,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中市豐原警分局調查,該百貨公司2樓賣遊戲卡的店員昨天下午報案說,見2位國小學童在閒晃,店員上廁所返回時,撞見2人衝出店外,又看到櫃台上的6包「假面騎士」的遊戲卡,已經不翼而飛,直覺是2名學童所竊,追出尋找後,在5樓找到2人。

這2名學童,分別是就讀2所國小的阿豪與阿蘇(皆化名),他們原本否認偷竊,卻又主動掏出口袋的「假面騎士」的遊戲卡,店員見狀確認是失物,遂報警處理,上述遊戲卡共6包30張,價值480元。

阿豪宣稱,沒錢買遊戲卡,卻想要玩,由他動手偷竊後,跟阿蘇到5樓拆封,他頗大方分17張給阿蘇,2人正準備拿遊戲卡去電動玩具插卡使用,卻被店員找到,阿蘇說法也一樣,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人都宣稱,媽媽會賠償對方的損失。

2人還坦承今年4月間,用類似手法在百貨公司內偷客人的錢包,警方請示檢察官,因2人年紀小且犯行不嚴重,全案今天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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蹺課逛百貨公司 國小童偷遊戲卡被逮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21日 (蕭夙眉/台中報導)

兩名男童涉嫌竊走櫃台的假面騎士卡。蕭夙眉攝

台中市一名小二宋姓男童(9歲)和小五蘇姓男童(12歲)昨天翹課,到太平洋百貨公司豐原店涉嫌偷「假面騎士」卡片,偷6包,每包有5張卡片,每包價值80元,總值480元。傅姓店員表示,昨天中午發現兩名男童穿學校運動服在百貨公司內閒晃,心想上課時間小男孩怎麼能逛百貨公司,孰料,自己去上廁所返回櫃台,發現6包假面騎士卡不見,在該樓層遊戲區發現兩名男童,一開始男童否認偷竊,直到警方到場,男童才從口袋掏出得手的假面騎士卡片。因兩男童未滿12歲,少年法庭裁示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兩名男童來自單親家庭,就讀不同的國小,透過朋友介紹相識,兩人認識約2年,兩人坦言,之前曾偷竊過別人皮包內的財物,記不大清楚多少錢。至於假面騎士卡片,因兩人很想玩,卻沒有錢買,才臨時起意行竊。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21/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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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新聞】遭影射拍照爆料 師控校長涉誹謗

遭影射拍照爆料 師控校長涉誹謗

自由時報 2014-05-22 〔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

嘉義地區某國小今年三月間爆發投十元可拿水球砸校長、老師的爭議,事件餘波盪漾,引發校長與老師互摃,郭姓女老師不滿許姓男校長在「臉書」上,暗指水球事件是她向媒體爆料,昨委託律師控告校長誹謗。

校長回應:未明指誰 僅合理懷疑

許回應,並未明指是郭去投訴,只是當天下午三點多,小朋友都還沒回家,媒體就接到投訴,還有照片,所以合理懷疑是學校同仁爆料,而郭事後在課堂上批評水球事件,還向教師工會投訴,但水球活動主要目的是拉近師生距離,學生反應很好,郭的指控,多所不實。

本報於三月報導家長投訴,指某國小在校慶活動中,讓學童投錢,就可拿水球砸校長或老師,收入作為校友會支持校務的基金,家長認為做法不當。

師不滿臉書留言 要求校長道歉

有學童在臉書表達「這是六年來最棒的運動會,感謝校長犧牲」,許校長則回應「某位老師假冒家長投訴自由時報,讓這件拉近親師距離的美事蒙塵,真是掃興」,許又稱「那天突然跑去照相,學生都不太喜歡的那位」,學童紛紛猜測是哪位老師。

郭表示,校長暗指水球事件是同仁爆料,她因而到校長的臉書留言,指「水球事件非但不反省,還在臉書及晨會指桑罵槐」,要求校長公開向老師道歉,結果校長回應「郭老師您應該交代一下當天到場拍照的動機是什麼?」明顯指她就是爆料者。

郭老師說,平時教學有拍照做資料及記錄的習慣,校長未查證,就亂指她是爆料者,讓學生對她產生偏見,人格與名譽也受損。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8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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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球砸師惹是非 老師要告校長

聯合新聞網 2014.05.22 【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嘉義報導】

嘉義市某國小2個月前校慶,有學童丟水球砸師長活動;郭姓老師昨天指出,校長事後認為她拍照向媒體投訴,多次在晨會指稱影響校譽,也在FB留言做不實指控,校長利用行動職權打壓她,已委請律師控告校長涉嫌誹謗。

校長表示「是非公道,自在人心」,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郭老師說法並非事實,他從未在公開場合指名道姓是誰向媒體投訴,FB留言是希望大家了解真相,不了解郭老師為何會有這種反應。

市府教育處長蕭奕志表示,老師告校長可能影響校務運作,將協調雙方理性溝通來化解歧見,更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

郭老師表示,學生花10元買水球打校長、老師的校慶活動惹爭議,是有家長向媒體投訴不當,但校長認為是她拍照提供,利用臉書和教師晨會、甚至當面告訴多名6年級學生,指稱她假冒家長名義向媒體投訴,讓水球活動蒙塵、掃興。

郭老師指出,校長做法影響她的教學及人格名譽,曾在FB說明拍照動機、要求校長道歉,但校長刪掉她的留言,更利用行政職權不斷打壓,還以不實陳情要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她是否為不適任教師等,攸關個人名譽及教師尊嚴才提告。

校長說,是有家長向市府1999專線投訴郭老師有情緒管理不當、對學生行為偏差,還有拿書本敲打學生頭部等情形,考績委員會併同其他案子依規定開會調查實際情況,必要時請當事人說明,絕對沒有針對特定人員。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691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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摃上了 國小老師告校長涉嫌毀謗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22日

嘉義市某國小老師、校長互摃。郭姓老師不滿許姓校長於臉書公開誣指他假冒家長,向媒體投訴校慶活動,遞狀控告校長涉嫌毀謗罪。校長表示,沒有在臉書公開指名道姓,是非公道自在人心,適當時機會提出證據做適當反擊。

郭老師指出,今年3月間學校校慶有「玩水球」活動,學童投錢可以玩丟水球砸師長的遊戲,有家長質疑此遊戲不妥當,投訴媒體,因當天他有在現場拍照,校長於臉書上公開誣指是他假冒家長名義投訴媒體。

郭老師說,本學期開學前2月10日備課日他請事假看畫展以準備教學事宜,開學日因到醫院照顧急診的公公,請事假2小時,另有一次外出購買美勞器材請填寫公出假單,都經校長批准,但校長事後又指責他,他依正常程序請假,卻屢受刁難,又要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他是否不適任,他感到受打壓,才委託律師提告校長。

許校長表示,他沒有打壓任何老師,開學前的備課日除非重大婚喪喜慶,不會有老師請假,舉市皆知,郭老師卻請假「旅遊」,郭老師未兼行政工作,為何要請假公出?學校因接到家長投訴案,有關郭老師與學生互動有情緒失當的情形,才訂22日召開考績委員會預定組成調查委員,進行了解。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22000596-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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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新聞】30年前被導師體罰…今提告求償千萬

30年前被導師體罰…今提告求償千萬

自由時報 2014-05-2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

高市程姓男子不滿國小女老師對他體罰,竟積怨長達三十年,他日前對早已退休的七十歲女老師提告傷害,要求賠償一千萬元。

70歲女老師早已退休

檢警調查,四十二歲程姓男子目前沒有工作,他不滿三十年前就讀小學六年級時,當年的陳姓導師對他們管教嚴格,每科成績都要求至少九十分,少一分就打一下。

警方指出,程男因國小成績不佳,每次考試都是挨打的份,最嚴重的一次是雙手及屁股都被打到皮開肉綻,但又不敢反抗,只好忍氣吞聲一年,直到上了國中,才脫離苦海。

警方表示,程男以為看不到老師,就不再害怕,沒想到陰影根深柢固,揮之不去,無法原諒老師打人。

跑到老師家當面訴苦

程男近日返國小母校找尋老師,但老師已退休多年,他找出當年的畢業紀念冊,根據老師當年留下的地址,前天跑到老師家,向她訴說痛苦,強調自己身心受創嚴重。

老師今年已七十歲,一度認不出程男,但他出示畢業紀念冊,告訴老師他當年就讀的班級,還有他的名字及在學校的綽號,才喚起老師的記憶,老師當面向他致歉,沒想到會造成他的傷害。

但程男仍不滿意,過程中雙方略有爭執,一旁的師丈擔心安危,打電話請求警方協助,不料程男見警方到來,反而表示要向警方報案,堅持對老師提告傷害,要求賠償一千萬元,並到高雄市警局做筆錄。

警方說,因程男未拍下當年被打畫面或傷口照片,無法提出驗傷證明,他知道告不成,但仍堅持要告,就是要讓老師知道當年的體罰,造成他一輩子的痛苦,無法用時間抹平傷口。

民、刑事追訴期已過

由於傷害案件的刑事追訴期是半年,民事追訴期是二年,該案明顯過了法律追訴期,難以追究老師責任,但警方仍依規定受理,移請檢察官參辦。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8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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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新聞】高中生跑步昏倒成植物人 家長控校方未施救提國賠

高中生跑步昏倒成植物人 家長控校方未施救提國賠

2014-05-1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就讀中正高工一年級的林姓高中生,去年12月30日上體育課跑1600百公尺時突然昏倒,送醫時已失去呼吸心跳,經院方搶救,林姓高中生雖恢復生命跡象,但已呈植物人,家屬指控校方及老師在孩子昏倒時完全沒作為,上月已向校方提告國賠,希望替孩子討回公道。

林姓高中生跑步昏倒成植物人,家屬指控校方無作為。(記者黃佳琳攝)

林媽媽說,兒子雖然患有僵直性脊椎炎,但一直聽從醫囑運動,平常也會抱著籃球和同學鬥牛,從來沒有出現異狀;去年12月30日,兒子上體育課時,老師要求跑1600公尺,兒子跑到第二圈突然倒地失去意識;據目擊同學指出,當時老師只要求圍觀的學生讓開,並把兒子抱成坐姿後,沒有找校護前來協助,甚至救護車抵達現場時,事後救護人員也在出勤紀錄上,寫下「現場無人施救」的字樣。

林媽媽不滿指出,兒子出事後,校方一直堅持沒有錯,她認為當初體育老師只要積極一點替兒子急救,就算真的救不起來,家人也不會責怪老師和學校;如今孩子成為植物人,看護加上醫療費用,一個月就要支出超過6萬元,她只能先靠著學生保險的理賠金和之前替孩子投保的醫療險理賠金,暫時勉強支應龐大開銷。

高醫副院長顏正賢說,患有僵直性脊椎炎平時應該保持良好的運動習慣,增加腰椎柔軟度避免長期不活動硬化,游泳是最佳選擇,若心肺功能正常,跑步也可以;林姓高中生跑步昏倒的原因,應該和僵直性脊椎炎無關。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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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新聞】在校摔倒3日後 女童右眼半盲

在校摔倒3日後 女童右眼半盲

自由時報 2014-05-18 〔記者翁聿煌、鄭淑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江翠國小賴姓女童十二天前,在學校走廊與同學嬉戲時不慎跌倒,當時看似毫髮無傷,沒想到三天後清晨卻須送加護病房,家長事後責怪校方未即時反映或填寫聯絡簿告知。校長吳昌期說,會盡力協助家屬,若有相關責任學校會承擔。
當時看似無礙 家長怨未即時反映

吳昌期說,意外發生在六日上午約十點半,一年級賴姓女童與同學在走廊玩耍,賴姓女童不慎跌倒,後腦有撞到磚石地板,回教室時一直在哭,老師趨前關心,但沒有發現外在腫傷,且賴姓女童表現及反應都算正常,所以未前往保健室做進一步觀察。

其後兩天賴童也都正常來校上課,不料九日接獲家長通知,賴童因為頭痛送醫,醫生診察後發現賴童因為撞到後腦,造成顱內出血,經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於昨天動手術。

林口長庚醫院腦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張承能昨天表示,女童經腦部開刀後,人已經清醒、可以說話,恢復狀況十分良好,手、腳功能沒受到影響,預計十九日拆線後就可出院返家休養。

不過張承能說,因為女童出血的部位在視覺中樞,恐造成右眼半盲,視力受損程度得視復元狀況評估,不太可能完全恢復。

吳昌期說,校方平常有教導學童走廊三不,不吵鬧、不喧譁、不嬉戲,但是小孩子難免忘情,校方會持續關心賴姓女童的病情,並提供家屬必要協助,也會負起應有責任。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7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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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女童「比力氣」跌倒 3天後雙眼半盲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17日

影音新聞來源/中視提供

8歲賴小妺手術完躺在病床上,要到下星期才能出院,頭髮全剃光是為了開刀取出腦中的血塊,手術的後遺症讓她現在雙眼半盲。

賴小妹在這個月初和同學在學校玩比力氣遊戲,一不注意,整個人往後倒,後腦撞擊地面,回家3天後出現頭痛、嘔吐的症狀,緊急送醫才發現顱內出血,動完手術後,二眼都失去一半的視力。

醫生說,賴小妹未來會再恢復,但不會痊癒,半盲的後遺症一定會影響生活,而家屬除了心痛,也呼籲家長格外小心,而對於學校的責任釐清也還會進一步追究。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1700201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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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比力氣」跌倒 女童3天後雙眼半盲險喪命

ETtoday 2014年05月17日 東森新聞記者李易珊、林忠政/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名賴姓8歲女童和同學玩「比力氣」遊戲,沒想到一不注意,整個人往後倒,後腦勺直接撞擊地面,回家3天後出現頭痛、想吐等症狀,被緊急送往醫院,醫生診斷出她顱內出血,雖然開刀後沒有生命危險,但雙眼呈現半盲狀態,未來需要申請身障手冊。

8歲賴小妹蜷蛐狀側躺在病床上,就怕一翻身壓迫到後腦勺。她在學校跌倒,腦部撞擊地面,顱內出血住進醫院,小小年紀或許還不知道,這麼一摔雙眼半盲。賴爸爸說,「我很心痛我的孩子,未來她的生活都會受到影響,我無法接接。」

賴爸爸指出,女兒5月初和同學在學校裡可能玩互推「比力氣」遊戲,由於女兒身型本來就比同年紀同學小一些,沒想到不小心整個人往後倒,後腦勺直接撞到地面,3天後,他發現女兒在房間裡不斷尖叫,甚至出現頭痛、想吐症狀,直覺可能是腦震盪,才趕緊送醫急救。

讓賴爸爸質疑的是,學校導師在聯絡簿上只簡單寫著女兒和同學嬉戲跌倒,都沒有提及撞到後腦的事。「學校沒第一時間說,錯過急救時間,我現在女兒半盲,這誰要負責?」

根據醫生診斷,賴小妹顱內出血,如果再遲一步就醫,可能就會癱瘓,甚至死亡。爸爸當下聽到,嚇到說不出話來,沒想到經過治療後,女兒雙眼右半部都看,視野只侷限在眼球左半部,未來還要申請身障手冊。「我到現在都不敢告訴她,我怕告訴她,她會很難過。」

林口長庚醫師張承能表示,「現在病情就算治療後,雙眼還是無法完全復原。」

賴爸爸說,女兒生性活潑開朗,在校成績也不錯,很擔心女兒知道病情後會無法接受,現在只能盡全力陪在女兒身邊,陪她渡過難關。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7/358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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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跌倒3日後 腦出血送醫半盲

自由時報 2014-05-17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

新北市江翠國小賴姓女童於12天前,在學校走廊與同學嬉戲時不慎跌倒,校方說當時看似毫髮無傷,沒想到三天後清晨送加護病房,校長吳昌期說會盡力協助家屬,若有相關責任會承擔。

吳昌期說,家長事後責怪校方未即時反映,或填寫聯絡簿告知,是因為6日當天上午約10點半,一年級賴姓女童與同學在走廊玩耍,賴姓女童不慎跌倒,後腦有撞到磚石地板,回教室時在一直在哭,老師趨前關心,但無外在腫傷,且賴姓女童表現及反應都算正常,所以未前往保健室做進一步觀察。

其後兩天賴童也都正常來校上學,不料9日接獲家長通知,賴童因為頭痛已送醫,事後發現是腦部出血,並轉送林口長庚醫院動手術。

吳昌期轉述醫師說法,賴童的狀況有可能會造成右眼半盲,但如果手術順利,預後情況也可能較樂觀。

吳昌期說,校方平常就有教導學童走廊三不,不吵鬧不喧嘩不嬉戲,但是小孩子難免忘記,發生此事校方深感遺憾,會持續關心賴姓女童的病情,並提供家屬必要協助,也會負起應有責任。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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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7日 星期六

【新聞】學校懲師 排課分散16班

學校懲師 排課分散16班
稱減少師生衝突 師控霸凌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17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鳳新高中丁姓教師遭校方分散排課16個班。周昭平攝

高雄市鳳新高中丁姓數學女教師,常遭學生及家長投訴情緒控制不良,屢與學生言語衝突,校方為減少師生衝突,本學期乾脆將她每周16節課分散在高二的16個班,每班每周僅上一節數學專題課程。丁師對有違常理的排課相當不滿,抱怨每次考試要改700多份考卷,「簡直是霸凌」,向教育部提出申訴。但校方認為新做法不違法,不打算重排。

年約50歲的丁姓教師,打扮亮眼,屢被學生指上課批評時政,會和立場不同學生言語衝突;她曾因出題時被控抄襲外校考題遭記申誡,校方還曾安排她教授護理及家政等非升學科目。

要改700份考卷

因為學生投訴不斷,這學期校方出奇招,讓她擔任高二共16個班的數學專題課的科任教師,複習高一課程,每班每周只上一節,不讓她繼續擔任原本4個班級的數學課教師。丁抱怨「700多個學生,名字都記不起來!」考試要改700份考卷,「對我是霸凌!」

鳳新高中教務主任林明南說,丁師因屢被投訴情緒控制較差,講話心直口快,常和學生起衝突,但又未達不適任教師程度,經發現她和學生熟悉後較會有衝突,所以才會改排課方式,新的排課實施後未再接投訴,有效解決問題。

林姓女學生告訴《蘋果》,這學期丁老師教學好很多,幾乎沒有衝突,「以前我給丁老師60分,現在有80分」。

工會批鴕鳥心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表示,校方未違反規定,但有違常理,造成老師負擔與困擾,學校應與教師再溝通。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說,老師若真不適任,學校就應啟動機制解決,這種排課方式是鴕鳥心態,也影響學生受教權。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7/3583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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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新聞】過動童打同學 爆老師、校長互槓

過動童打同學 爆老師、校長互槓

聯合新聞網 2014.05.14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報導】

嘉義市某國小蘇姓女教師教的4年級班上1名過動男童,2月18日下午在課堂動手打傷1名女童右眼,女童家長不滿向校方投訴,上周與蘇女以3萬元和解,蘇女昨天投訴嘉市教師工會,指控校長「設局」賠償失職;校長否認,指蘇女未善盡管教責任,他居間妥適調處,揚言告教師以捍衛自己的名譽。

蘇姓教師說,2月18日下午她為班上4年級學童上自然課,1名過動男童趁她不注意動手打傷另名女童右眼,經診斷視力未受損,但5日她與女童家長以3萬元和解。

她不滿說,校長應幫老師解決問題,卻讓她負責任,利用教評會讓她就範,讓她受傷害,賠3萬跟家長寫和解書,老師發生事情要負道義責任,但保護學生權益,也要保護老師。

過動兒打人,校方未查明學生視力沒問題,任憑家長予取予求,還開教評會施壓,她不和解就開考績會,她不願打官司,最後賠3萬元,如此,以後家長若要求30萬、50萬元,「那個教師敢教學生?」

「我只要求教師道歉,好好管教過動兒!」女童母親說,女兒視力嘉基診斷衰退,高雄榮總檢查正常,蘇姓女教師管教過失造成女兒視力受損,主動給錢要求和解,雙方合意,事後卻一直打電話騷擾她。

校長說,家長投訴蘇女未管教好過動男童,男童出身單親中低收入家庭,蘇女未妥適管教,放任男童課堂動手傷女童視力,他從旁協助調處,賠償和解是蘇女與家長合意,指控他「設局」侮辱他名譽。嘉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敏智說,將查明真相維護教師權益。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86742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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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新聞】少子化減班 北市國小教師恐掀裁員潮

少子化減班 北市國小教師恐掀裁員潮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15日 中時即時 江慧珺

市議員李新 (左二)今早召開記者會,指出北市恐有國小教師裁員潮。(江慧珺攝)

受少子化衝擊,北市府不僅持續減班,日前更召開明年預算員額專案小組,欲降低教師編制比,引發教師人人自危,特別是年輕教師因積點較低,擔心成為第一波裁員對象。市議員李新今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北市府應踩煞車,勿影響教師工作權,別讓學生成為校園孤兒。

李新指出,市府預計在103學年度裁減國小242班,人事處裁處單位還以「降低成本」為考量,欲將班級教師編制比從1.95降至1.9,預計會減少超過700名教師員額,扣除歷年累計遇缺不補的退休教師員額,約有213位教師恐遭裁撤,他批評是「教育史上頭一遭」。

人事處主秘陳俊彥強調,現行北市國小教職員編制與編班基準,以優於教育部規定,至於減班後的超額教師,他保證絕不會發生資遣情事,可以專案簽報留用。

教育局則強調,市府員額核定還在研議當中,不會影響教師工作權,但仍建議維持教師編制比為1.95,以穩定教學現場。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15003207-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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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裁213人? 北市擬留用

聯合新聞網 2014/05/15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北市推動「國中小學小班制」只減班級人數,不減班,但市議員李新發現,103學年度不僅持續減班,還要裁減教師員額,可能裁減現職國小教師213人。對此,台北市人事處表示,希望能將北市教師編制比維持在1.95(即一個班級應有1.95名教師),未來即使有超額教師也不會資遣,可專案報請留用,正在研擬方案。

李新指出,為降低人事成本,台北市國小將縮減教師編制比,市府104年預算資料,將教師編制比從1.95降為1.9,即可能必須裁減213名國小老師,引發老師恐慌。

台北市教師會等單位,日前向市議員李新陳情,教育局將國小教師編制比從現行1.95降為1.9以下,在乘上班級數後,原本老師人數將從8307人降為8094人,也就是將有213名教師可能面臨裁員命運。

台北市教師會總幹事黃志宏說,有很多老師擔心工作不保,尤其年輕教師更恐慌。李新指出,另依據戶籍資料顯示,新生人數已達1萬9117 人,超過原預估入學人數近3000人,如加上裁減220位教師,將另有約3000名學生無師可教,更有約6000名學生成為校園孤兒,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學生,呼籲市長郝龍斌緊急出面制止。

北市人事處主祕陳俊彥表示,根據教育部在國小教職員額的編制比1.5,台北市的1.9已經優於中央規定,而且一旦有少子化導致超額教師,市府將設法專案留用。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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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新聞】高市領3.5億補助 僅聘百餘教師挨批

高市領3.5億補助 僅聘百餘教師挨批

自由時報 2014-05-14 〔記者洪定宏、林曉雲/綜合報導〕

高市教育局以解決代課老師過多為由,向中央爭取到三億五千萬元人事補助款,卻只打算增聘一百多位正式教師,被質疑拿錢不辦事、挪用經費。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志昨天怒批教育局:「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省錢,竟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志(右)怒批教育局:「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省錢,竟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 (記者洪定宏攝)

教局:因應減班 提高控管比例

高市教育局昨以書面回應,強調向中央爭取到的三.五億元,將讓各校控管的缺額全數進用代理教師,透過嚴謹的甄選制度提高素質。不過,擔心中央沒有將補助款納入每年固定補助項目,一旦老師全數補實,將增加財政沉重負擔,人事費也將佔去更多教育資源,才提高控管比例。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受訪表示,教育部已在爭取明年的預算,只要政策不變,中央都會一直買單,地方政府不要太擔心。

陳建志在公聽會上分析,以平均年薪七十五萬元計算,三億五千萬元可聘四百六十七位正式教師,教育局卻在四月規定一○三學年度「控管教師數」的比例為九.五%,比過去的五%高出近一倍;按比例計算,今年只能聘一百一十位正式教師,「剩下的經費到哪裡去了」?

陳建志分析,過去三年,高市國小正式教師共退休六百三十人,只新進七十九人,「退多補少」,以平均年薪七十五萬元計算,教育局每年已幫市府省下四.一億元人事費;若今年退休兩百五十二人、新進一百一十人,預估可再省下一.一億元。陳建志感慨地說:「教育省很大,因為孩子沒有選票!」

另預估,高市未來六年學齡人口,將從一○三年的二二六七一人,回升到一○八年的二三三八六人,國小減班壓力漸趨緩;若再計入未來六年將有九一六位國小教師退休,就算只控管五%員額,也不會發生「教師超額」現象。

教育局回應,考量國小一○三到一○八學年度將減四九七班,必須先將教師員額控管比例提高到九.五%,否則在一○五學年度就會產生大量超額教師。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7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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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員額控管比例高 教團控拿孩子受教權開刀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13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今開公聽會,質疑教育局教師員額控款比例過高。翻攝畫面

針對教育部規定103學年國小教師編制提高至1.65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今與立法委員邱志偉、市議員陳信瑜召開公聽會,質疑高雄市教育局爭取到中央補助3.5億元人事費補助,但卻未全用來增聘正式教師,還提高控管教師數比例至9.5%,比以往5%高,該工會理事長陳建志就怒批教育局:「省錢也不是這種省法!」

陳建志質疑,3.5億可聘467位正式教師,但教育局提高控管比例,今年恐只能聘110位正式教師,「剩下的經費到哪裡去了?」他認為目前國小近3成課堂聘代理、代課、或兼課教師,影響教學品質,原因都出在教育局教師員額過度控管政策。

對外界質疑,教育局回應指全市未來5年將減497班,屆時將逐年產生大量超額教師卻難移撥,所以提高教師員額控管比例,可減少超額教師問題,教育局會提高代理教師素質,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創造三贏局面,強調並非「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解套,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13/39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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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債台高築省成本 竟拿孩子受教權開刀

自由時報 2014-05-13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

高雄市教育局以解決代課老師過多問題為由,今年向中央爭取到約3億5000萬元人事補助款,卻不打算全部用來增聘正式教師,被質疑「拿錢不辦事,有挪用經費之嫌」,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志今天召開公聽會,怒批教育局:「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省錢,竟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

陳建志(右)怒批教育局:「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省錢,竟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記者洪定宏攝)

陳建志分析,以平均年薪75萬元計算,3億5000萬可聘467位正式教師,但教育局卻在4月規定103學年度「控管教師數」的比例為9.5%,比過去的5%高出將近一倍,以此比例計算,今年將只能聘110位正式教師,「剩下的經費到哪裡去了?」

陳建志指出,高市國小「代理代課教師比例過高」的問題,近3年愈發嚴重,因為以「正式教師可授課節數」分析,平均「授課節數不足數」比例,從100學年的27.3%惡化到102學年的29.1%,亦即近3成的國小課堂必須聘代理、代課、或兼課教師。

造成此一現象的原因,除教育局不願依規定調高教師編制(101學年中央規定1.55,高市為1.5;102學年1.6,高市僅1.55),也肇因於教育局「教師員額過度控管」政策。

陳建志分析,高市未來6年的學齡人口,將從103年的22671人,回升到108年的23386人,國小減班壓力逐漸趨緩;若再計入未來6年將有916位國小教師退休,就算只控管5%員額(其他聘足正式教師),也不會發生「教師超額」現象。

過去3年,國小正式教師共退休630人,卻只新進79人,明顯「退多補少」,以平均年薪75萬元計算,教育局已幫市府每年省下4.1億元人事費;若今年也比照辦理(退休252人,新進110人),預估可再省下1.1億。

陳建志感慨地說:「教育果然省很大,因為孩子沒有選票啦!」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0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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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新聞】爭罷工權 教師團體:請不要與教師為敵

教師罷工「影響受教權」?目前已發生過的「影響受教權」事件,是教師所為還是家長所為?

教師罷工,「萬一遇到大考呢?」是誰在期中考、期末考期間把自己的孩子帶出國旅遊?是教師?還是家長?





爭罷工權 教師團體:請不要與教師為敵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13日 (蔡永彬/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開記者會爭罷工權。蔡永彬攝

勞動部研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教育部和家長團體反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回擊,反對教師有罷工權的人,視教師罷工為毒蛇猛獸,更把教師當成「沒有理性的瘋子」,卻也在欺騙自己,認為我們是一個人權國家。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祕書長陳政亮痛批,反對者「活在平行宇宙、真空的世界」,把教師罷工污名化、平行化、妖魔化。

全教總指出,教育部長期敵視教師工會的心態不改,台灣教師工會的集體勞動權遭到嚴重歧視;但台灣教師爭取勞動權時,從來沒有以犧牲學生權益為代價,若教師勞動條件惡化,必將衝擊學生受教品質。陳政亮說,勞動教育不是「教壞囝仔大小」,學生是教師對話的對象之一、不是笨蛋,「有何教育災難可言?」

東華大學社會暨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張鑫隆指出,「教師罷工權」已經討論了20年,還是停在原點,政府不能用學生受教權剝奪教師罷工權。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則認為勞動部「惡劣」,不想做的事情就丟風向球「借刀殺人」,讓社會大眾和教師團體為敵。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專員施逸翔表示,政府不能只喊受教權,應該要想其他配套措施,他呼籲教育部不要干涉勞動部作為。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顧玉玲說,罷工是迫使執政者停下來討論的手段,讓弱勢者有對話的可能,她說,這議題像是一個「照妖鏡」,照出教育部、家長團體的心態還停在戒嚴時期。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513/396762/



爭罷工權 教團籲勿妖魔化教師

新頭殼newtalk 2014.05.13 林雨佑/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教工會等團體今(1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回擊反對教師罷工的團體。圖:林雨佑/攝

勞動部日前考慮修法開放教師罷工的消息一出,馬上遭到教育部及家長、校長團體堅決反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13)日回擊表示,反對者將教師罷工視為毒蛇猛獸,更把教師當成「沒有理性的瘋子」,是在妖魔化、污名化教師,教師不會沒事罷工,是只有在調解無效並經過工會同意後,才會動用的最終手段;不准教師罷工也已明顯抵觸國際人權兩公約,教育部應該徹底檢討。

依現行法律規定,教師可以組織工會,但不能罷教罷工。根據媒體日前報導,勞動部擬於今年修法開放教師可罷工,最快明年上路,但此訊息一出,卻立刻遭到教育部、家長、校長團體反對,認為罷工將影響學生的權益,不應該開放。

全教總、高教工會等團體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回擊反對教師罷工的團體。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政府積極宣導國際人權兩公約,教育人員不能罷工,明顯違反兩公約的精神,已經到不得不修正的地步。

劉欽旭說,教師勞動條件惡化,必將衝擊學生學習品質,因此維護教師勞權,就是確保學生受教權;執政單位如果不懂「人權」,該怎麼辦好教育?罷教不是洪水猛獸,教師不會沒事罷工,都是在調解無效的狀況下,經過工會一定比例代表的投票同意,才會動用的最終手段。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專員施逸翔表示,他身為一位家長,不希望自己的小孩在學校接受的是沒有權利意識的教育;太陽花學運時,很多老師和學生罷課,但他們並不是在家睡覺,而是在立法院外進行很多公民教育;罷工權是抵抗權的一種,教育部應該要去徹底檢討自己違反兩公約的行為。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指出,罷工當然是人權一部分,勞動部才會規劃罷工的議題,但卻馬上遭人批評教師罷工會引起教育災難,那些人是把教師當作「沒有理智的瘋子」,有罷工權就會發瘋丟下孩子不管,但事實卻不是這樣。他以自己留學英國的經驗為例,他就曾經遇到他的老師罷工,但老師是站在罷工第一線跟學生談為什麼他要罷工。陳政亮說,罷工是老師的權利,也是國家進步的象徵,把罷工妖魔化、污名化,是保障人權的社會所不能接受的。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陳淑綸也說,跟其他國家的罷工相比,台灣社會的罷工通常都發生在民營企業,公營事業都非常謹慎小心,往往只會喊話不會真的罷工,但奇怪的是,喊罷工之前都還會向社會道歉,這很奇怪,為什麼要為自己爭權益還要先道歉?

http://newtalk.tw/news/2014/05/13/47219.html




教團:教師罷工 非毒蛇猛獸

台灣醒報 2014/05/13 【台灣醒報記者陳正健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13日召開記者會,對教育部、家長、某此教師團體的反對聲浪做出回應。(photo by 陳正健/台灣醒報)

「教師罷工遭到妖魔化!」教師爭取罷工權,引起教育部、家長、某些教師團體的反對,擔心危害孩子的受教權。對此,東華大學財經法律所助理教授張鑫隆認為,當兩個權利衝突時,不應犧牲任何一方,需要的是調和與配套措施;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則表示,反對者視罷工為毒蛇猛獸,把教師當成「沒有理性的瘋子」,污名化教師罷工;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顧玉玲說,罷工權是教師爭取協商的武器,不應剝奪。

教師爭取罷工權,引起各界議論。勞動部長潘世偉指出,依照國際公約,教師有權罷工,至於是否能落實仍有待考量。立委王育敏12日也表示,教師罷工會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包括教育部、家長、某些教師團體也不贊成教師罷工。

【兩公約保障教師罷工權】

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13日召開記者會做出回應。全教總表示,教師應受到與一般勞工同等的保障,但現行《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對教師有歧視條款,已牴觸兩公約規定。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所助理教授張鑫隆認為,從法學觀點出發,當兩個權利衝突時,不應犧牲任何一邊的權利,學生有受教權,教師也有罷工權,雙方權力平等,政府該做的是調和,訂定配套措施,不應傷害教師的基本權利。

兩公約監督聯盟執行秘書施逸翔指出,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政府在通過公約後,應在兩年內進行全面法規檢討,其中包括勞動權與教師組織公會的權利,希望教育部別再干涉勞動部檢討法規,讓教師擁有罷工權。政府應訂定配套措施,而不是剝奪一方的權利,以保障另一方的權利。

【勿將教師罷工妖魔化】

「沒有罷工權,教師就無協商權利。」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顧玉玲說,剝奪罷工權,等同於拔掉教師的武器,勞動者有權停止勞務,迫使掌權者進行協商,但教育部官員的觀點仍停留在「戒嚴時期」。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說,許多人將教師罷工權視為洪水猛獸,認為教師會丟下孩子不管,這些觀念有誤。德國、英國都有教師罷工運動,老師會藉此與學生對話,教育學生人權為何,且台灣罷工權的行使有都多限制,反對者過度負面解讀此議題。

http://anntw.com/articles/20140513-6iHz



教師工會:禁罷教抵觸人權公約

中央社 2014/05/13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3日電)

勞動部考慮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教育部及家長、校長團體堅決反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表示,現行法律不准教師罷工,已明顯抵觸國際人權兩公約,不得不修正。

現行法律下,教師可以組織工會,但不能罷教。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教師罷工權的議題又再被提出討論,媒體日前報導,勞動部擬於今年修法開放,最快明年上路。

不過訊息一出,立刻遭到教育部、家長、校長團體反對,認為罷教將影響學生的權益,現階段不宜開放。

全教總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強調政府積極宣導國際人權兩公約,教育人員不能罷工,明顯違反兩公約的精神,已經到不得不修正的地步。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教師勞動條件惡化,必將衝擊學生學習品質,因此維護教師勞權,就是確保學生受教權。

全教總說,執政單位如果不懂「人權」,該怎麼辦好教育?罷教不是洪水猛獸,教師不會沒事罷工,而是在調解無效的狀況下,經過工會一定比例代表的投票同意,才會動用的最終手段。

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405130094-1.aspx



教師罷工權/勞團:不當限制都該廢除

聯合新聞網 2014/05/11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勞動部將鬆綁教師罷工權。不過,目前軍人與公務員也無法籌組工會,警察和消防人員才會在日前五一遊行中爭取籌組工會;油水電和醫院勞工則是有條件罷工。勞團呼籲,政府應廢除不當限制或禁止受雇者行使罷工的規定。

「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的事業,包括油水電、醫院、銀行、證券和電信業等,勞資雙方須先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能發動罷工,以避免影響民眾權益。

像提供固定通信或行動通信業務的第一類電信事業,就必須能維持基本語音通信服務不中斷的情況下,工會才能行使罷工權。

除了上述受雇者受限有條件罷工,現役軍人、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的軍火業員工、公務員,不得籌組工會,因此沒有罷工權。

團結工聯批評,政府罷工規定綁手綁腳,應廢除相關不當限制。

勞動部回應,政府賦予受雇者罷工權利,也須考量公眾利益,國外針對像教師、警察和消防等特定職類受雇者,雖能組工會和罷工,但也都有一定的罷工限制。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201



教師罷工權 立委盼考量國情

中央社 2014/05/12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

教師罷工權議題延燒立院,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天說,開放教師罷工恐影響學生受教權,江惠貞則盼罷工議題考量台灣文化和國情。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勞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科技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等部會代表,報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執行狀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制度」滿五週年實施現狀、「台灣勞動市場是否可能實施區域性基本工資」。

媒體報導,勞動部研議修法鬆綁教師罷工權,多位立委也表達此議題看法。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質詢時表示,家長團體、學校、教育部對教師罷工議題都有很多疑慮,也憂心教師罷工後,會影響學生受教權,勞動部需要廣徵社會意見並進行溝通,不應任意拋出議題。

勞動部長潘世偉表示,行政院人權小組要求各部會檢視是否和兩公約規定有異的法令規範,因此勞動部才規劃討論教師罷工權議題,但教師有罷工權不代表能罷工,加上教師罷工議題涉及層面非常廣泛,必須與各界進行溝通討論並尋求共識。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惠貞質詢時也指出,世界各國的文化或國情都不同,許多開放的經濟自由市場,教師和學校僅止於勞雇關係,但東方國家情況不同,尤其台灣本土社會,除了公立學校教師外,現在連私校教師的福利待遇也開始比照公務人員,因此討論教師罷工權議題時,應該更縝密,也考量台灣的文化和國情。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5120073-1.aspx



教師罷工 勞動部研議放行

自由時報 2014-05-11 〔記者黃邦平、林曉雲、翁聿煌/台北報導〕

教師可以組工會,為何不能罷工?勞動部下半年將廣徵各界意見,研議修法將罷工權還給教師。教育部和家長團體則同聲反對。

教師可以組工會,卻不能罷工,勞動部研議修法將罷工權還給教師,教育部與家長團體表示反對。圖為全國教師工會為爭取權益上凱道的畫面。 (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勞動部將廣徵意見修法

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明文規定,全國只有「教師」和「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不得罷工。「連攸關民生至鉅的交通運輸工人都可以罷工,為何單獨對教師設限?」勞動部官員表示:「罷工權是勞工基本權益,備而不用,不更凸顯台灣的勞權進步?」

台灣在二○一一年開放教師可組織、加入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卻還不能罷工;一般所稱「勞動三權」包含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罷工權就是爭議權中重要的一環。

這位官員指出,根據聯合國兩公約(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精神,檢討現行法令時發現,罷工權如果單獨排除教師,並不公平,但是教師一旦能罷工,可能引發家長、學校和學生焦慮,若開放,應採取什麼配套措施?近期將邀請各界代表討論。
教育部、家長團體反對

教育部次長林淑真表示,教育主體是學生,教師若能罷課,學生首當其衝,對校園安定造成太大衝擊,這是一個「大問題」,勞動部要先和教育部研商。

全國國中小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質疑,老師如果罷工,家長要上班怎麼辦?學生誰照顧?他痛罵:「勞動部的官員只知道人權,到底懂不懂教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也反對,因為公立學校的老師既是勞工又是公務人員,一方面享有薪水保障和福利,又要主張勞工權利,萬一引發教育災難,誰能負責和善後?

全國教師總工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罷工是勞工維護權益的最後手段,可以要求教師罷工須有更高門檻,或事後補救的配套措施,但不該完全剝奪罷工權,教師一旦罷工就沒有薪水,正當性也要受社會檢視,不會是教師愛用、常用的手段。
學者:教師人權的一環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強調,罷工是教師人權,並不代表教師從此天天罷工,他在德國求學時也遇過小學老師罷工,老師在教室向學童講解罷工的緣由,只是不授課而已,這是勞權教育的最佳機會,絕不是「教壞囝仔大小」。討論教師罷工權,不該再製造海市蜃樓的恐怖假象。

新北市教師工會理事長李榮富說,並不是全部教師都支持罷工權,主要還是擔心社會無法接受,就算政府開放了,教師也會用最嚴謹的條件自我約束。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8014







教師罷工權 研議有條件鬆綁

聯合新聞網 2014/05/11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勞動部研議修法鬆綁教師罷工權,不過,為將學生受教權的衝擊降到最低,將朝僅能拒絕提供「非教學」性勞務或事後補課等配套方式,賦予教師「有條件」合法行使罷工,預計馬總統卸任(二○一六年五月)前完成立法。

但老師罷工去,學生怎麼辦?勢必引發家長團體和外界議論。

「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罷工須透過工會行使。軍公教人員過去始終無法籌組工會,自然也沒罷工權,直至三年前,政府才修法開放其中的教師可籌組工會,但同時也增訂禁止教師罷工,成了唯一具籌組工會權利卻無合法罷工權的對象。

勞動部說,二○○九年馬總統簽署兩公約後,政府持續檢討相關人權法規與國際接軌,加上禁止教師罷工有違平等原則,勞動部已成立修法小組進行研議。

這次修法也將開放教師可籌組企業工會(以教師來說,就是單一學校工會)。勞動部說,目前教師籌組工會的範圍有限制,只能籌組產業和職業工會,不得籌組企業工會,是目前可籌組工會中唯一遭限制籌組企業工會的對象。

勞動部說,為讓學生受教權不會被影響太大,加上國外教師罷工也都有一定限制,未來將參考國外作法規範教師罷工。

例如只能拒絕提供像導護、改作業、行政工作等非教學性勞務;或教師人須在教室,但可不上課;或可罷教但事後須補課等。

勞動部強調,後續還會與教育部、家長和教師等團體座談溝通,以尋求社會較大共識;另外,像公、私立學校、義務與非義務教育的教師,是否也要有不同規範,都會進一步討論。

勞動部還說,罷工須有一定程序才能行使,並不是有罷工權利就能隨意罷工。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須經工會半數以上會員投票同意,才能行使罷工權。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202



教師罷工 潘世偉:這是一種「權利」

聯合新聞網 2014/05/12 【聯合晚報╱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勞動部研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引發討論,勞動部長潘世偉今天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表示,依國際公約規定,這是一種「權利」,但各國對教師罷工的看法不一,而且我國教師屬公務員,和外國不同,因此開放教師罷工,在執行面上需進一步討論。

我國2011年起開放教師組工會,但禁止教師罷工,勞動部近日檢討法令認為有違國際公約的平等原則,研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潘世偉今天表示,教師是「罷工」而非「罷課」,教師「罷工」依國際公約規定確實是一種權利。

潘世偉表示,我國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日前行政院人權小組檢討法規時,認為限制教師罷工有違平等原則,故研擬開放教師組企業工會、行使罷工權,最快明年提修法草案。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419




允許教師罷工? 潘世偉:是權力問題

ETtoday 2014年05月12日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近日勞動部傳出擬研議修法鬆綁教師罷工權,讓不少家長憂心恐影響學生的學習權,對此,勞動部部長潘世偉今(12)日赴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時強調,教師是「罷工」非「罷課」,這是個「權力」,只是在執行面上,仍須依照社會的接受程度來討論評估,社會共識很重要。

潘世偉指出,「不是我容許不容許的問題,其權力能不能落實,需要討論去評估,要看社會的接受程度,在社會共識部分很重要。」同時他也進一步說,基本上在很多國際基本公約中,有些國家會容許讓教師有這個權利,只要基於人權的原則上都不能去否定。

潘世偉強調,其罷工權利在很多基本公約都有,雖在國際上譬如美國有些州同意有些州不同意,但觀察每個國家都是依照社會的反應來進行討論,但在執行面上必定又是另個角度。他指出,許多國家教師不是公部門的聘僱方式,但在台灣比較像是公務員,因此仍須依照台灣的風情來進行討論。

勞動部據民國100年修正實施的勞資爭議處理法,當時社會各界對教師行使罷工權未形成共識,且考量教師工作性質較特殊,涉及學生受教權,明定教師不得罷工。勞動部指出,教師行使罷工權議題,是因應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要求檢視,但涉及層面非常廣泛,須與各界溝通討論。

此外,在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時,潘世偉也指出,依現行台灣脈絡,教師罷工權是勞動三權的一塊,是基本的權利,但有罷工權不一定可以罷工,現在沒放進法令的原因,就是因為社會沒共識,他再次強調,是被要求檢視細項,並非勞動部主動拋出的議題,目前還在檢視許多問題,執行沒有那麼簡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2/356000.htm




教師罷工權 最快明年上路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11日 中國時報 潘杏惠、胡清暉/台北報導

歷經十幾年的爭取,全台教師終於有罷工權了!現行《工會法》明定教師可組工會但禁止罷工,如有爭議,可透過仲裁解決,勞動部今年擬修法,讓教師也有罷工權,讓老師的勞動權益更有保障,預估最快明年可上路。

教師團體表示肯定,認為此舉是教師勞動權的正常化,非不得己不會罷教。不過,教育部、家長團體、校長協會均表達反對的立場,家長團體痛批,這是非常荒唐的政策,將影響孩子的受教權。

勞動部坦言,過去,包括教育部、家長團體等均強烈反對教師有罷工權,就是擔心影響學生受教權利和校園安定。但教師們雖有工會,還是有很多爭議問題,勞動條件也無法獲得充分保障,因此今年啟動修法,還給教師罷工權,不過修法可能也會參酌國外作法,祭出「限制條件」。

勞動部舉例,美各州對於教師罷工有不同規定,有的賦予教師罷工權利,如果教師依法罷工,教育委員會不能阻礙。有的雖允許罷工,但教育當局可以向法院請求核發禁制令,命令教師回到學校上課,也有其他州禁止教師罷工。

至於台灣教師罷工權要限縮到什麼程度,勞動部表示,細節還要跟教育部、教師工會、家長團體討論,且修法涉及勞動三法,盼兼顧教師的勞動權益與學生受教權利。

2010年6月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教師可以組織工會,但禁止罷工,不過多年來教師工會一直努力爭取罷教權,工會認為,當教師的權利義務被剝奪,老師如何能安心教學,難道這樣不是剝奪學生的受教權嗎?

教師工會主張,政府以影響國家安全及人民受教權為由,禁止教師罷工,明顯違背兩公約的規範。兩公約明訂除軍人、警察、醫護等有關公共安寧、秩序、衛生的工作者可限制罷工之外,都應享有完整的勞動三權,包括團結權、協商權和爭議權的行使。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11000283-260114



教師罷工權/教師:罷工權是安全氣囊

聯合新聞網 2014/05/11 【聯合報╱記者林秀姿、沈育如/台北報導】

「罷工權只是安全氣囊,老師不會吃飽撐著,動不動罷工上街頭。」全國教師總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罷工權只是讓老師的勞動權正常化,希望社會不要過度緊張。

吳忠泰表示,老師擁有罷工權不等於會行使罷工。他認為,罷工有許多前提,包括各種協商、仲裁、調解都不成功,才會使出這最後的手段。

他說,罷工權是老師的安全氣囊,「除非車子故障或是發生車禍,安全氣囊才會打開。」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表示,社會氛圍總是將老師罷工和受教權連結在一起,但事實上未來若要發動老師罷工,絕不會只是為了自己的勞動條件,而是為了爭取學生和家長的權利,也可以把罷工門檻提高。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教師可以組工會,卻不能罷工,違反憲法,高教工會也有意打官司,請求釋憲。

陳政亮表示,外界認為老師罷工會影響學生受教權,但事後老師可以補課,況且老師勞動條件差,教書品質也低落,更不利學生學習。

不過,也非所有老師都贊成罷工。嘉義縣朴子國小老師黃佳慧說,即使要爭取權益,也不一定會參加罷工,可向校長反映,或由教師工會代表爭取,自己還是會留守第一線教學,不能枉顧孩子的受教權。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199




罷工危害學生受教權 教師:不會!

台灣醒報 2014/05/11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

教師罷工外界質疑學生受教權益受損,教師們卻認為這是基本勞動權行使。(photo by Wikipedia)

面對外界批評教師罷工權將會危害受教權,教師工會專業發展中心執行長張文昌反駁,爭議權(如罷工)的行使,本來就是基本勞動三權中的一部分,也是教師的勞動人權;全國高等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副理事長黃耀南也表示,罷工需經過工會一定程序,教師並不會隨便行使,而影響學生的受教權。但南寧高中校長李俊賢指出,教師權益應由教育部規範、協調,而不該以罷工方式行使。

目前《工會法》保障教師組工會權利,但是考量學生基本受教權,明令禁止教師罷工。勞動部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在簽署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後,法律上限制教師罷工有違平等原則,因此成立修法小組,擬有條件放寬教師罷工權利,預估2016年完成立法,卻遭外界質疑危害學生受教權益。

【維護基本勞動權】

教師工會專業發展中心執行長張文昌表示,教師也是受雇工作者,勞工的勞動三權中,教師只有自由結社的團結權,與資方談判的交涉權,卻沒有組織罷工的爭議權。現在的罷工權討論,他認為只是「補足教師勞動權利的不完整」。張文昌認為,私立學校扣押教師薪資時,卻還要求教師為了「學生受教權」繼續上課,對教師權益形成嚴重侵害。

張文昌說,教師可比照一般工會罷工,但把2分之1的門檻提高為3分之2或4分之3,規定教師內部達成高度共識後,才能進行罷工。但他也表示,要修改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畢竟還要透過立法院立法、達到一定的社會共識,現在各界支持或批評的聲音都是討論中重要的一部分。

【兼顧學生受教權】

針對學生受教權疑問,全國高等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副理事長黃耀南表示,合法行使爭議權需要經一定程序,有全體工會會員2分之1以上同意決議。黃耀南認為,教師爭取罷工權並非一味袒護自己權益,除非遇到漲學費、課程變動等學生的教育爭議,讓基層老師們也深感不妥,否則老師們同樣也會考慮到學生受教權,不會輕易行使罷工權利。

台南市南寧高中李俊賢校長則表示,學校應以家長與學生為主體,教師罷工攸關學生受教權利,加上家長並不支持教師擁有罷工權利,他認為不能貿然實施。他同時表示,當老師遇到權利被惡意侵犯,如私校薪水扣留等問題時,應由教育部另行規範法律、解決,而不是與罷工綁在一起。

http://anntw.com/articles/20140511-CapB




教師罷工權/教部、校長、家長反對:影響受教權

聯合新聞網 2014/05/11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林秀姿/台北報導】

針對勞動部研擬鬆綁教師罷工權,教育部、校長與家長團體強烈反對,認為勢必影響學生受教權,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希望勞動部「審慎評估」。陳德華表示,現在的社會氛圍對於老師罷工持有嚴重疑慮,「若老師真的發動罷工,反而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陳德華強調,老師與校方,甚至政府,都有各種不同溝通管道,不一定要透過行使罷工權來強調自己的權益與訴求。

他說,各行各業罷工,影響到的是雇主,但是老師若為了跟校方或政府抗爭而罷工,影響的卻是無辜的第三者「學生」,老師罷工對學生不公平。

「強烈反對!老師可以罷工,那學生可不可以自己選老師?」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不諱言指出,老師罷工,簡直就把學生當成籌碼來談判。

薛春光說,老師要表達訴求,可以透過其他方式,例如向立委遊說、透過媒體報導,不一定要用罷工這種激烈手段。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則說,公立學校老師本身是公務人員,卻要跟勞工一樣罷工抗議,「有雙重保障的疑慮」。

吳福濱說,從家長立場,老師罷工,學生該不該去學校上課?但學校沒有人照顧學生,安全誰來把關?子女若留在家裡,家長勢必請假照顧,屆時大家生活都受影響。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198



教師可罷工 家長怒
明年提修法「學生受教權恐受影響」

2014年05月11日 【唐鎮宇、蔡永彬╱台北報導】

勞團和教師曾多次上街表達應享有組工會和罷工的權利。資料照片

老師未來也可罷工爭取權益!我國2011年起開放教師組工會,但禁止教師罷工,勞動部近日檢討法令認為,此規定有違國際公約的平等原則,正研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最快後年實施。對此,教育部和家長團體反對,憂心影響學生受教權。學者則認為,可設計補課等機制因應。

我國2011年開放教師籌組跨校的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但禁教師罷工。勞動部官員昨說,我國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俗稱兩公約)後,近日檢討法規時,認為限制教師罷工有違平等原則,故研擬開放教師組企業工會、行使罷工權;這是指單一公司員工所組成的工會,即可讓老師在單一學校組工會,最快明年提修法草案,後年實施。

須補完上課時數

《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工會若遇調薪等勞資爭議時,經調解破裂後,由半數會員投票同意,才能合法罷工,期間僱主可不給薪;教師和國防部所屬單位勞工不得罷工,水電、醫院等特殊行業要先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在罷工期間維持最低限度服務。

勞動部官員說,有些國外作法是限制「非教學」工作才可罷工,課須照上,但改作業、行政事務等工作可罷工;有些則是允許上課時間罷工,但事後須補齊時數。若我國開放教師罷工,公立和私立學校、義務與非義務教育教師是否做不同規劃等,仍待研究。

「不會沒事罷工」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罷工時沒薪水,正當性也要接受檢驗,沒這麼可怕。北市賴姓高中教師說,教師不會沒事就罷工,而是希望政府提供更完善保障。桃園縣蘇姓教師說,罷工一定是最後手段,不用太擔心。

但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批,教師罷工權是拿學生的權利當籌碼,「離譜!勞動部不懂教育,只懂人權。」教育部次長陳德華也說,若老師罷工,學生是「直接受害第三者」,現階段不宜施行。

罷工規定與未來放寬規劃

政府應說服家長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教育不像一般工廠生產,若教師罷工,要怎麼解決孩子學習的問題,「罷工期間,孩子要往哪擺?萬一遇到大考呢?」小孩讀國小的家長黃威智說,小學生容易亂跑有危險,不該讓所有老師一起罷工。北市林姓國中生說,若老師罷工後還得補課,很麻煩。

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說,有些國家限制公立學校教師罷工權,但私校教師受僱於私人企業,應予其協商和罷工權利。至於補課等問題,可透過法令規定必須補完規定時數課程,「只是政府須花時間說服家長團體。」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1/35824640/




勞動部擬開放教師罷工 家長憂:遇到考試怎麼辦?

ETtoday 2014年05月11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若修法成功,未來教師亦可罷工上街頭抗議。(圖/取自華隆工會在罷工臉書/本圖為示意圖)

台灣街頭巷尾抗爭不斷,許多不甘於現狀的公民,紛紛上街頭表達自己的訴求,我國教師雖然有工會,但卻未被賦予罷工權,近日勞動部檢討法令,認為此舉違反國際公約的平等原則,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消息一出,各界聲浪不一,有人支持教師捍衛全力;有人則擔心學生的受教權會因此受到影響。

台灣自2009年通過《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立法後,便開始針對弱勢團體與婦女權益進行改革,日前勞動部審查法令時,發現限制教師罷工有為平等原則,故擬開放教師行使罷免權,最快明年提案修法。

今年3月,阿根廷教師曾因薪水無法調漲等問題,引發為時11日的大規模罷工,影響學童多達250萬人,台灣家長擔心,教師的罷工會如阿根廷一樣,影響學生的權益。針對家長的疑慮,勞動部表示,目前立法是朝「拒絕提供課後輔導」等非教學性勞務方向進行,往後亦會參照國外立法,「限縮」罷工權利,讓教育部在教師進行罷工時有充分的對應措施。

勞動部還表示,過去教師雖有工會,但由於家長團體與教育部皆反對教師有罷工權,導致很多爭議問題都無法獲得解決。全國教師工會副理事長表示,罷工是勞工維護權益的最後手段,但絕不會是教師愛用的手段,因為教師一旦宣布罷工,不只無薪可領,正當性也會被社會放大檢視。

針對勞動部的發言,教師團體表示肯定,因為目前兩公約除明定軍人、警察、醫護人員外,都應該享有團結、協商、爭議等勞動三權的保障,若不開放教師罷工,就是違反兩公約的原則。

雖然勞動部表示會限縮罷工的範圍,但教育部與家長團體可就不這麼樂觀了,他們最擔心的還是教師出走校園,造成學生無課可上,屆時若碰上重大考試,絕對會造成不小的影響。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1/355837.htm


2014年5月11日 星期日

【新聞】科任教師沒課禁溜班

科任教師沒課禁溜班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11日 ◎記者劉嘉韻、蔡永彬

中小學許多未兼任行政工作或導師的科任教師,常有課才到學校,沒課就離校辦私事。教育部擬修《教師法》,首度要求高中以下教師在校服務時間,不能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一旦修法通過,以後科任教師就算沒課,也不能私自到校外趴趴走。

「工時應有彈性」

教育部指,過去《教師法》對教師在校時間並未規定,這次首度入法訂出大原則,希望「學生在,老師就要在」;《教師法》修正案已排入立院優先法案,近日將初審,不過實施細節還需再討論,實施期程尚未確定。

北市張姓高中教師說,曾聽過有資深科任老師要求要把課集中排在某幾天上完,老師甚至不用每天到班,藉此達到「周休3、4日」;但也有學校會以同天內排第一、最後一節授課,避免科任老師沒課就走掉。北市賴姓高中教師表示,除了上課,還要處理各種行政事務以及會議,不容易溜班。

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顧問許永佳表示,政府發給教師的是月薪而不是鐘點費,科任老師應於上班時間留在校園,支持修法。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確實有少部分老師沒課就離校,不反對修法,但因教師工作性質特殊,若強制要求所有老師都配合作息,上班時間將超過10小時,並不合理,應賦予教師彈性工時。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1/3582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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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

【新聞】教師壓力大 情緒病高危

教師壓力大 情緒病高危

星島日報 2014-05-09 (星島日報報道)

精神科專科醫生陳仲謀表示,本港教師和社工兩類職業的精神科求診比率最高。

本港約有一成五人受嚴重情緒病困擾,精神科專科醫生陳仲謀表示,本港教師和社工兩類職業的精神科求診比率最高,其診所每日都有兩、三名教師求診,他估計社會對教育要求上升,教師工作壓力增加,加上校內複雜人事問題,導致情緒病頻生;醫生憂慮教師和社工都受情緒病困擾,令年輕一代更容易出現精神健康問題。

陳仲謀表示,教師是情緒病高危組別,其診所每日有數十人求診,每日平均兩、三名教師求診,包括校長等高級管理層,不過以中層教師個案最多。

曾有一位女教師求醫十多年,她二十多歲入行,而且很快升職至管理層,不過卻有強逼症,例如帶課外活動後,會多次打電話給學生家長:「你個女回到家未?」又會將功課重複批改,女教師對自己要求很高,又重複工作,壓力下變成抑鬱病,學校認為她不勝任工作,將她降職,令她有尋死念頭。

其後女教師求診,醫生指她不能承受降職的壓力,於是要求她放大假,病人最後需要轉校才釋放抑鬱的感覺;不過轉校後,其好勝心不改,積極帶學生參與課外活動,新學校考慮讓其升職,她再次陷入壓力中。

陳仲謀分析,有些病人心理能力不適合升職帶來的壓力,「你升職可能賺多了錢,但你最後都是來看我,最後使費更多。」她指該病人IQ高、EQ低,母親早逝,故此不停以工作麻醉自己,但一遇上挫折就容易抑鬱。

他指出教師行業容易抑鬱有情緒病,社會對教育的期望愈來愈高,學生要懂十八般武藝,教師也要先學懂十八般武藝,工作壓力很大,而且經常要開會,假期也不例外,加上最近有殺校壓力,部分學校的人事編制更十分複雜,教師升職與工作能力無關,種種因素都令教師容易出現情緒問題。

至於另一個高危行業就是社工,陳仲謀經驗中,每隔一至兩天,都有社工求診,本港社工求診多,是因為工作成功感低,社工一方面幫人爭取資源,但社會資源很少,經常面對挫敗,社工也感到抑鬱;他經驗中,有社工因為改變工作範疇,發現完全不能適應工作,甚至曾經想過自殺。

他指出,如果教師和社工都面對情緒病問題,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最後令年輕一代的情緒問題更見惡化。本港受嚴重情緒病困擾的青少年大約佔一成七。

資料來源:http://std.stheadline.com/yesterday/loc/0509ao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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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7日 星期三

【新聞】員警疏導交通 基隆國小前違規少了

警察疏導交通、保護學童安全的效果這麼好,臺中市的咧?





員警疏導交通 基隆國小前違規少了

聯合新聞網 2014.05.07 【聯合報╱記者黃捷/基隆報導】

仁二路仁愛國小及信義國小前上學日的早上7點開始,就有警察到現場指揮交通,保護學童安全。記者黃捷/攝影

基隆市警局「護童專案」已實施一個多月,每逢上下學時段,市內各國小附近都會有員警到場疏導交通,保護學童們行的安全,獲得師生及家長的好評。

基隆市內多間國小如七堵國小、建德國小、仁愛國小及信義國小等,位處交通要衝之地,上下學時間正處車流尖峰時段,大量學童穿梭於馬路間,也有許多親自接送的家長恣意臨停,不僅嚴重影響交通,學童安全也令人堪慮。

各校雖然都有安排志工或導護媽媽協同義交引導交通,但有志工表示,常遇到駕駛人不服勸導,明明已轉紅燈,志工們也到路中間阻擋,仍要硬闖,「別說保護學童,自身安全都有威脅」。

「護童專案」自3月起實施後,警方特別安排人手到國小附近疏導交通,吳姓女志工指出,在警察執法能力的嚇阻下,駕駛人硬闖及家長違停的狀況確實有所減少,她認為是個不錯專案。

林姓家長每天親自接送小孩上下學,她說,有時學童都已過完馬路,駕駛還是必須等轉綠燈,經常因此塞車,而警察有權利依實際狀況調整車輛放行時間,對於疏導車流有很大的幫助。擔任糾察隊協勤的吳小弟也說,能夠跟警察一起執勤,「很威風!」

另外,警方也在部分校園增設巡邏箱,於巡邏時主動了解校園附近的治安情況,以守護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們。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86590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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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新聞】國中小「惡視力」 台中5都居冠

國中小「惡視力」 台中5都居冠

聯合新聞網 2014/05/06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國中小學生視力越來越差,台中市視力不良率居五都第一。台中市議員並擔心學生罹患手機上癮症,老是想滑手機且近視加深,要求教育局謀對策。教育局表示已花9000萬全面教室換裝T5燈管護眼,還要加強視力保健宣導。

市議員謝志忠指出,學生在校園使用手機的情形普遍,App軟體相互流通,更讓學生愛滑手機,他認為這可能讓孩子不設防接觸色情、暴力等資訊,還讓視力越來越差。

市議員張廖萬堅說,他的孩子真像有「手機成癮症」,制止困難也無奈。他說,亞洲學童擁有手機比率比歐美高出2倍,南韓政府針對「手機成癮症」推動戒斷計畫,他要求教育局正視問題,別讓手機成癮失控。

市議員蔡雅玲指出,5都統計中小學生的視力不良率,台中市居5都第一,她認為教育單位再不努力,情況會更惡化。

教育局長吳榕?表示,學校可規範手機使用時間,如上課不能用,但限制不了孩子帶手機到校。他曾參觀日本學校,在圖書館設立專區,須在專區打手機,教育局沒辦法規範手機分級的管理,這部分是NCC的權責。新聞局長石靜文表示,有關手機軟體分級的部分,將向NCC反映。

吳榕?表示,台中市學童視力不良在全國排名倒數第4,教育局的確做得不夠好,今年會將所有教室的燈管改成T5,有護眼且節能,目前招標順利。教育局將宣傳規律用眼30分、須休息10分鐘外,並推動課間活動,讓小朋友不要老用眼。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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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愛低頭 近視率居5都之冠

中時電子報 2014-05-06 中國時報 陳世宗/台中報導

市議員張廖萬堅、蔡雅玲、謝志忠(由右至左),要求市府正視學童手機成癮症的嚴重性。(陳世宗攝)

「孩子淪為低頭族、手機成癮症上身!」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張廖萬堅等人,5日關心中、小學童近視不良率居5都第1,呼籲市府重視孩童 「手機成癮症」比例連年攀升、手機APP應用把關等相關配套措施;教育局表示,將加強宣導並提醒家長注意。

蔡雅玲指出,教育部統計資料,台中市102學年度國小、國中學童視力不良率,分別為51.27%、77.44%為5都之冠,市府雖有視力保健相關宣導政策,但成效不彰;加上近年3C產品盛行,孩子在大量接觸時,視力問題更加令人擔憂。

孩子長期使用手機APP隱藏著3個危機,包括手機成癮症、交友安全漏洞、APP隨載隨玩沒把關等。謝志忠說,現今通訊軟體發達,孩童很容易經由APP下載、瀏覽大量色情、暴力圖片;現行法規中,卻沒有針對手機APP軟體做有相關規範。

張廖萬堅表示,他的兒女也有類似「手機成癮症」,在各家庭中普遍存在且越趨嚴重,亞洲學童擁有手機比例比歐美高將近2倍,韓國目前已針對「手機成癮症」推動戒斷計畫;教育局應研擬提出改善計畫,別讓孩童沉迷手機,影響視力及身心靈發展。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8/20140506001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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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手機成癮影響視力 議員要市府拿出對策因應

台灣好新聞報 2014-5-5 記者林盈雄/臺中報導

受到智慧手機普及的影響,國中小學生人手一支手機,低頭族處處可見,市議員蔡雅玲5日在市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要求市政府教育局應訂出辦法因應,不要讓學生視力一再惡化,並受手機APP色情及暴力圖片影響身心。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將由學校進行管理手機使用,至於手機方面,新聞局長石靜文則表示,會向NCC反映。

圖說::臺中學生視力不良率高議員要求教育局拿出對策(林盈雄攝)

蔡議員表示,依據調查五都當中,國小學生視力不良率,臺中市是五都當中最高者,國小學生超過7成的學生都有手機,而成手機成癮的問題,相當嚴重,尤其手機可連接APP,因內容未受管制,學生很容接觸到色情與力的圖片與影片,對兒童身心都造成影響,市府教育局應訂出辦法加以限制。

她建議,教育局應調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如何,並且向主管機關反映,加強管理網路內容管理,以免學生身心受到殘害。 另一聯合質詢的謝志忠議員也指出,學生視力不良率問題,教育局應該重視,並拿出辦法解決學生近視愈來愈多的問題,至於手機可透過APP及上網接觸色情與暴力圖片,應向中央反映進行分級限制。

吳局長則表示,學童視力不良問題,確實很嚴重,今年即針對國小教室照明設備進行大規模的汰舊換新,將動支9千多萬元,更新教室照明設施,並符合節能減碳目標。至於手機則是國家通訊委員會所管理。新聞局石局長表示,將向NCC反映。

資料來源:http://www.taiwanhot.net/portal.php?mod=view&aid=4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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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5日 星期一

【新聞】錢多事少 幼教師追「星」

錢多事少 幼教師追「星」

聯合新聞網 2014.05.05 【聯合報╱記者吳思萍/越洋電話採訪】

台灣的私立幼教老師,薪資水準一直未能提高,許多老師大嘆付出與收入不成正比。
記者吳思萍/攝影

新加坡一間幼兒園教室中,台灣老師林子馨賣力在台上比手畫腳,台下幼兒被老師活潑教學逗得哈哈大笑。

林子馨曾在台灣的幼兒園工作一年,二個月前到新加坡工作。兩地工作環境、待遇比一比,她說,「真的差很多」。

她說,在台灣當幼教老師,除教學外,還要接許多行政工作,並找時間做教學計劃、開會;下班後,還得跟家長聯絡。這些額外的工作時數,沒有加班費可領;老師還得利用自己的假日,去上政府規定的培訓課程。

反觀新加坡,注重教師工作權益,每天工作八個半小時,很少加班;每一季園方會定期舉辦教師培訓,不同教學主題,讓教師可以充實、增能。

選擇出國工作,林子馨說,除了可增加海外閱歷,星國每天工作時數正常、薪水多兩倍,讓她樂於追「星」。

亞洲大學幼兒教育系助理教授卓美秀說,台灣教育培養出的幼教老師,靈活、有主見,擁有想改變幼教業的熱血;但出了社會,卻可能被現實澆下一大桶冷水。

系主任陳昇飛指出,政府投入的資源少,許多私立幼教業者苦撐,幼教老師的薪資偏低;而縣市政府的公立教保員也因少子化,不是年年開缺。這些都是幼教系學生一畢業就要面臨的現實環境。

陳昇飛說,為了幫學生抓住任何一個就業機會,海外工作、實習都是很好的磨練,因此鼓勵學生去國外觀摩幼教環境,人才交流。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654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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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4起薪…新加坡挖走大批幼教師

聯合新聞網 2014.05.05 【聯合報╱記者吳思萍、郭政芬/連線報導】

「五萬四千元起薪、供餐、分紅…」誘人的徵才條件,讓台下社會準新鮮人睜大眼,大家興奮交頭接耳「這麼好的工作我們去試試」。這是新加坡來台徵才的一景。

近幾年星國每年到台灣大舉挖才,對象包括幼教老師、放射師、藥師、治療師等,大型徵才活動從北辦到南。五年下來,至少挖走近百名放射師,近三年更吸引上百名幼教老師赴星工作。

這天,是星國幼教業者在中部某大學辦徵才說明會。螢幕上寫著斗大字「新台幣五萬四千元起薪、周休二日、供餐、分紅、十四天年假、機票補助。」想到五十四K是廿二K的兩倍多,大學生眼睛發亮,「錢多、事少,離家遠點沒關係」。

亞洲大學幼兒教育系主任陳昇飛說,新加坡連鎖幼教中心連續三年來台徵才,「要的人一年比一年多」,今年就要徵近百名幼教老師,到學校開說明會、面試,只要條件符合就直接「下訂」。

新加坡早期都到大陸徵華語老師,但因大陸各省口音不一,近三年轉到台灣徵才。

「在新加坡存錢存得快。」今年二月到星國工作的幼教老師林子馨說,月薪五萬四千元,工作時數固定,不用加班。

醫事放射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沈達亮指出,新加坡以前從未到台灣徵募醫療人才,但近五年來透過徵募政策,陸續挖走八十多人,上月底又來台招募百名以上人才。

元培大學醫學影像暨放射技術系主任郭瓊文表示,許多畢業學生以新加坡為首選,主要是星提供廿一天年假,每月至少七萬元薪水,還有房屋津貼,「若努力存錢,一年可存七十到一百萬,相當吸引人」。

人才出走,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會長陳靜儀憂心說,台灣幼教優秀人才若都被挖走了,台灣幼教業還剩下什麼?呼籲政府正視問題的嚴重性。

她說,待遇偏低是出走主因。剛畢業的私立幼兒園助理老師,起薪約兩萬元,一、兩年後成正式教師,只增加兩千元;熬十年升到主任、園長,薪水也只有三萬元,「怎麼養家?」許多年輕人卻步。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6544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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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幼教來台徵才 54K起跳

人間福報 2014/5/5 【本報南投訊】

新加坡幼教業者到中部某大學舉行徵才說明會,斗大的投影螢幕中,寫著起薪「新台幣五萬四千元」,未出社會的青春臉龐,仰頭聽著台上業者說明工作環境、內容,聽到高於台灣兩倍以上的起薪,全都眼睛一亮。

「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時、周休二日、供餐、分紅、十四天年假、機票補助、簽約兩年若有意願還能續簽……」大學生們看到這樣的求職「關鍵字」,興奮的說:「機會難得,想去試試看!」

亞洲大學幼兒教育系系主任陳昇飛說,新加坡政府連鎖幼教中心連續三年來台徵才,今年到台灣徵求近百名幼兒華語教師,到校開說明會、面試,若符合資格直接「下訂」。

新加坡採雙語教學,幼兒園每班須各配置一名華語與英語老師,因新加坡人華語不佳,早期都徵大陸的華語老師,但因大陸各個地方的口音不一,近三年轉而到台灣徵才,台灣幼教老師華語標準、教學素質又好,近三年台灣幼教老師至新加坡工作上百人。

台灣的教育體系活潑開放,幼教老師的素質讓鄰近國家新加坡、馬來西亞驚豔;而大陸也偏愛台灣來的幼教業者,雖然礙於法令,台灣幼教老師無法在大陸教學,但台商幼兒園只要宣稱有從台灣來的教學顧問,收費比一般大陸幼兒園高。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會長陳靜儀憂心,台灣幼教的優秀人才若都被海外挖走了;陳靜儀說,台灣的幼教業待遇偏低,是出走的主因。剛畢業的私立幼兒園助理老師,起薪約兩萬元,培育一、兩年後成正式教師,薪水兩萬兩千元,熬了十年,晉升主任、園長階級,薪水卻只有三萬元,許多青年因此怯步,乾脆轉行。

私立幼教業者陳富山說,年輕的幼教人才都出走海外,再這樣下去,台幼教人才恐出現斷層。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34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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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值得!台幼教師赴星 待遇比當地人多1萬

ETtoday 2014年05月5日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新加坡的幼稚園裡充滿了來自各個國家的學童。(圖/翻攝揚運國際新加坡華語幼教師招募說明會)

台灣幼教師教學多元,無奈剛入行的薪水只有2萬多元。最近新加坡來台搶人,外傳每個月至少5萬4千元,記者詢問發現,一般行情雖然只落在4萬5千元至4萬8千元不等,但仍比星國當地人的3萬8千元整整高出1萬元左右。誘人的薪水加上伙食津貼與分紅,吸引不少幼教師前往投遞。

台灣目前公立幼稚園的幼教師每個月薪水,大學畢業者為40690元,碩士則可到47190元;一般私立幼稚園的薪水則落在2至3萬元不等,高職幼保科的待遇則更低。目前受到少子化的影響,台灣許多私立幼稚園,都面臨關門的命運,新加坡的跨海徵才,可說是為台灣的幼教界開闢了一條新出路。

幼教師的工作看似簡單,但背後卻有大學問。因為照顧的對象主要為學齡前的兒童,耐心與愛心是幼教師的必備條件,另外,幼教師亦須與家長進行溝通,是故良好的溝通能力亦佔了重大的因素。此外,還須自己設計符合學童的教材,言教與身教並行,使得學童能夠在未來的社會裡正常發展。

▲耐心與愛心,外加良好的溝通能力,是幼教師的必備條件。(圖/東森新聞)

台灣的幼教師優勢在於教學多元化,新加坡的教學方式多半是以「教師為中心」,強調直接的知識傳達;台灣的幼教師多以「幼兒為中心」,了解每位孩子的需求與興趣,再從中做引導,主要在提供幼兒舒適、順暢的學習環境。因此,有著20多年仲介經驗的揚運國際公司獵才專員黃小姐表示「雇主除願意每個月多負擔600新幣的人頭稅外,也願意付出比當地幼教師月薪1600新幣(約新台幣38000元)更高的價錢,以每個月2000新幣(約新台幣48000元)以上的高薪,聘請台灣人才。」

有些國人擔心,到國外會變成所謂的「台勞」,黃小姐表示,並不用擔心這個問題。她說「台灣的幼教師到當地的合約皆比照當地教師,三個月的試用期過後,一般與雇主簽兩年約;除周休二日與60天的住院假外,有些雇主還會多提供7-14日的年假,教師可利用假期返國或從事休閒活動,並無所謂的限制出境問題。」

新加坡開出的幼教師薪水誘人,除略懂英文外,沒有特別的語言要求,唯一的限制是必須為幼教相關科系畢業,有志前往海外工作的幼教系學生,可以好好把握機會。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05/3536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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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師薪20K拚10年才30K 看不到未來

聯合新聞網 2014.05.05 【聯合報╱記者吳思萍/南投縣報導】

「徵幼兒教師」的紅紙,貼在南投縣山姆叔叔幼兒園門口好幾個月,一直沒撕下來。園長陳富山嘆氣說,新人來了又走,很難留下人。

陳富山說,依規定幼保科系畢業的學生,需先修師資培育中心學分,再實習半年,還要考取教師證,才能當幼教老師,養成過程不易,但待遇低得可憐,私立幼教師待遇從廿K要拚十年才能到卅K,「幾乎看不到未來」。

與私立幼教老師相較,公立老師薪資較高,三萬五起跳,比照公務人員調薪,但「僧多粥少」,能擠入窄門者少之又少。

「政府長期漠視幼教,是人才出走的主因。」陳富山說,教育部的資源重心幾乎全放在大學,對幼教業者少之又少;加上少子化,幼教招生市場變小,種種因素壓縮幼教老師薪資。建議私立幼兒園收費回歸市場機制,才能提高台灣幼教老師薪資。

德妮文教機構黃姓園長說,政府不認定他們是「教育工作者」,只認定是「業者」,不適用教師法,許多幼教老師覺得工作沒尊嚴。

白鎵萱當了十五年幼教老師,她說,幼教老師對幼兒的付出,比國小、國中老師要更費心,且家長很依賴幼教老師,壓力、責任都重,付出與收入不成正比,如果不是對幼教有熱忱「根本做不下去」。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教育科長王慧秋說,私立幼教機構的薪資水準,是勞雇雙方的事,政府無法干涉。目前公立幼兒園的比例低,未來會增加,確保家長權益,也能增加幼教老師工作機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6545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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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4日 星期日

【新聞】女童未入學沒追查 郝下令嚴懲

如果「長官」們只剩「下令嚴懲」的作為...?



參考資料:

強迫入學條例(民國100年11月30日)

第 2 條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 (以下稱適齡國民) 之強迫入學,依本條例之規定。

第 9 條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
解決其困難。

第 15 條
適齡國民隨同家庭遷移戶籍者,由遷入地戶政機關以副本通知當地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或轉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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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民國102年12月20日)

第 2 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以下簡稱教師)之成績考核,依本辦法辦理。

第 8 條
辦理教師成績考核,高級中等學校應組成考核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組成考核委員會(以下併稱考核會),其任務如下:
一、學校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
二、其他有關考核之核議事項及校長交議考核事項。

第 15 條
教師平時考核獎懲結果之報核程序、期限,由各主管機關定之。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及另予成績考核結果,應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分別列冊報主管機關核定。
前二項考核結果,學校未依規定期限報核者,主管機關應通知學校限期辦理;屆期仍未報核者,主管機關得逕行核定。
第一項及第二項考核結果,主管機關認有疑義時,應敘明事實及理由通知學校限期重新報核;屆期未報核者,主管機關得逕行改核,並敘明改核之理由及追究學校相關人員之責任。
前項學校重新考核結果,主管機關認仍有疑義者,得逕行改核,並敘明改核之理由。
主管機關就學校所報考核結果,應依下列期限完成核定或改核;屆期未完成核定或改核者,視為依學校所報核定:
一、教師平時考核獎懲結果,於學校報核後二個月內。
二、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及另予成績考核結果,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必 要時得延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 16 條
教師成績考核經核定後,應由學校以書面通知受考核教師,並附記不服者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
平時考核之獎懲令應附記理由及不服者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
前二項考核,應以原辦理學校為考核機關。但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逕行核定或改核者,以該機關為考核機關。






女童未入學沒追查 郝下令嚴懲

聯合新聞網 2014.05.02 【聯合晚報╱記者黃福其、楊正海、嚴文廷、劉開元/台北報導】

圖/聯合晚報提供

北市發生女童疑遭餓死案,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表示,此案除了教育局,社會局甚至民政局都有疏失,因為這事情非常嚴重,他要求深切檢討,並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被立委問及此事時說,他對此非常痛心且抱歉,也責無旁貸。

郝龍斌上午指出,教育局的通報出了問題,對此事他感到非常遺憾,這次市府的疏失,主要在強迫入學和地方通報出問題,下午將由副市長丁庭宇召集教育局、社會局和民政局開會檢討,避免事件重演。

葫蘆國小校長懲處

台北市教育局追查發現,該女童應該在101學年度、前年7月7日至北市士林區葫蘆國小報到,但媽媽卻在前年7月19日遷移戶口至中山區,葫蘆國小沒有確實進行訪視確有疏失。除承辦組長記申誡撤換,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因為督導不周,將提成績考核委員會懲處。中山區公所沒有後續通報強迫入學。對此,民政局承認的確沒有進行雙重確認。

北市還有2學童失聯

據市議員陳建銘指出,台北市及齡未入學、行蹤成謎的學童還有兩名,而類似陳姓女童悲慘遭遇、未被列管、無人聞問的黑數更所在多有,市府不應漠視。市府教育局承認有兩名及齡學童失聯,已委請警方協尋。

另外,此案雖然是特殊案例,但單親母女窩在小套房辛苦度日,卻沒有列為高風險家庭,自生自滅,也引起外界質疑。社會局家暴中心則解釋,因為女童家庭沒有明顯遭打罵家暴,並不容易發現。此案中,女童的前夫及家人常去探望,並送食物和金錢給無業的女童母親,但卻沒有見到女童一面,以為沒有異狀,錯失挽救女童生命的機會。

葫蘆國小校長說,前年陳童在7月7日新生報到日未報到,校方7月底即通報里幹事,獲回報陳童戶籍已在7月19日隨母親遷到中山區,且查證戶政資料屬實。校方因認為里幹事既已查知,士林區公所應會轉中山區公所強迫入學委會追蹤,並通報新戶籍地的中山國小,才未再主動連繫中山國小;這部分,校方確有疏忽。

教部表示,據各縣市教育局處通報,101年8月1日到102年7月31日,中途輟學且行蹤不明的國中小學生全國有2921人,其中國中有2671人、國小有250人。

兒福聯盟執行長陳麗如上午痛心表示,全案凸顯家庭、教育體系、社會三方都失去功能,才會讓不幸事件發生。今年以來媒體披露的虐童案就有9件,造成11名兒童受害,7人死亡。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8650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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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學沒人理 郝龍斌下令嚴懲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03日 中國時報 陳芃、石文南、邱文秀、張立勳、胡清暉、林宜慧/台北報導

未入學 誰疏忽?

8歲陳姓女童疑似餓死及未入學,牽扯出教育、民政系統的通報缺失。台北市長郝龍斌震怒要求懲處失職人員,並指派副市長丁庭宇召集相關局處檢討。

丁庭宇表示,預定懲處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申誡1次,教務主任左鴻熙、前任註冊組長郭春俐、現任註冊組長李意銘各小過1支。民政局以新聞稿說明,中山戶所主任蔡文如將記申誡1次。

外界認為,如果女童早點被發現遲未入學,或許能挽回一命。葫蘆國小稱是透過社子里辦公室了解女童戶籍遷至中山區,但社子里否認,形成羅生門。民政局表示將追查,5日開考績會。

北市各戶所每年的入學通知造冊,多半都是根據4月25日至7月6日的戶籍資料,但因女童戶籍是7月19日才被遷移,形成資料斷層。

教育部昨天表示,2年來共有153名小學1年級新生「未報到、未入學」,已要求各縣市,在1周內全面清查所有失學兒童。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03000355-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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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女童餓死 郝龍斌:嚴懲失職人員

大紀元時報 2014年05月03日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北市8歲女童疑似被餓死沒上過學,市政府教育局主祕陳順和(前右)、民政局主祕江慶輝(前左)2 日在記者會檢視相關法令規定。(中央社)

北市8歲女童疑似因挨餓、營養不良等致死,外界質疑市府教育局等相關單位失職。台北市長郝龍斌2日表示,這是強迫入學未確實、通報系統疏失所造成,都應該深切檢討,他已要求懲處教育局及通報系統相關失職人員。北市府下午召開檢討會議後,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被申誡,教務主任以及前後任註冊組長記小過,副市長丁庭宇則代表市府向社會道歉。

女童滿5歲應施打日本腦炎第4劑疫苗未接種、8歲應就學卻未入學,立委王育敏指出,北市教育與衛生單位並未提高警覺,未能及時知會社政單位進行主動關懷,錯失及早介入輔導先機。另外,部分強迫入學委員會即使接獲應入學而未入學個案通報,實務上卻未派員進行家庭訪問,顯示強迫入學機制並未徹底落實。這起案件由於教育、戶政及鄰里系統的層層漏接,未能及時通報與介入,相關單位應立即檢討,並盡速修正與改進。

市府在4月29日及2日下午兩度召開會議檢討,2日除了決議懲處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教務主任以及前後任註冊組長。北市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會議後稍晚亦表示就本案區公所、戶所通報環節徹查結果,擬懲處中山戶所主任申誡一次,至於士林區公所部分將於下週一上午召開考績會。

女童101學年度應到台北市士林區葫蘆國小入學,卻沒有報到,校方於101年7月下旬通報里辦公室,發覺女童戶籍已遷到中山區,但中山區公所未通知強迫入學委員會辦轉學,葫蘆國小也沒向女童應就讀之新學校中山國小做再確認。教育部表示,為避免北市女童的憾事重演,已發信給全國各教育局處,要求在一週內清查所有失學兒童。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tw/n9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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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女童案懲處過輕 郝龍斌動怒:校長調離現職

ETtoday 2014年05月3日 記者劉康彥/台北報導

台北市八歲陳姓女童疑遭餓死事件,台北市長郝龍斌3日表示,人命關天,此案造成一名女童死亡,是非常嚴重的事情,相關局處不僅要從重懲處,且葫蘆國小校長未通報,必須調離現職。

郝龍斌3日出席「『學而實習之』2014職場體驗實習博覽會」活動,會後媒體詢問外界對台北市政府第一波懲處名單的回應時,做上述表示。

郝龍斌指出,因為教育局沒有通報,民政局沒有查核,結果造成女童死亡,是非常嚴重的事,他不認同教育局及民政局目前的懲處,認為應從重懲處,已交代相關局處重新考慮。同時,他說,整個疏失過程中,葫蘆國小校長未通報,已不適任校長工作,必須要調離現職。

陳姓女童上(4)月被母親送醫,醫護人員卻相當震驚,因女童全身竟無脂肪,身高僅90公分、體重才10公斤出頭,與衛福部公布的兒童生長曲線表,有相當落差,且女童左臉、右腳踝有瘀血、小腿也有抓傷,院方懷疑女童是挨餓與受虐致死。

女童疑遭餓死事件,台北市副市長丁庭宇2日除率教育局等相關局處首長對外公開道歉外,並公布第一波懲處名單,教育局部分,葫蘆國小校長記申誡1次、教務主任及前、後任註冊組長各記小過1次;民政局部分,中山戶政所主任記申誡1次,士林區公所部分則於5日召開考績會決定。如今,郝龍斌震怒,恐怕將有新一波懲處內容。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03/3531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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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5人…江揆難過 籲鄰里「守望相助」

聯合新聞網 2014.05.03 【聯合報╱記者廖珮妤、許雅筑、李昭安、楊欣潔/台北報導】

疑似受虐餓死的北市八歲陳姓女童未入學長達兩年,北市府相關單位既未通報,也全不知情,副市長丁庭宇昨率相關局處首長道歉,並懲處士林區葫蘆國小四名教職員、中山區戶政事務所主任等人,但最重僅記小過一次。

市長郝龍斌坦言,女童事件是強迫入學政策未落實,以及通報系統疏失所造成的不幸事件,他深感遺憾,北市府會深切檢討。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他「非常難過」,認為政府責無旁貸,他將責成地方政府,落實社工體系掌握與回報,也希望鄰里發揮守望相助精神。

北市教育局調查發現,陳童原住士林區社子里,一○一學年度七月應至葫蘆國小入學,但不見陳童報到。局長林奕華說,葫蘆國小曾派員了解陳童下落,得知她當年七月十九日戶籍已遷至中山區;但校方未再追蹤,才沒發現女童中輟,確有疏失。

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因此被記申誡一次,教務主任左鴻熙、前後任註冊組長郭春琍、李意銘各記小過一次。

「強迫入學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應入學的足齡學童隨家庭遷戶籍時,遷入處的戶籍機關應通知當地強迫入學委員會,強迫該學童入學。陳童戶籍遷至中山區,應由中山戶所通知中山區強制入學委員會,就能掌握陳童的狀況。但中山戶所未通報,導致陳童至死都是幽靈人口。

民政局長黃呂錦茹昨天上午還矢口否認民政系統有疏失,指責任在葫蘆國小未確實通報。但副市長丁庭宇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民政局才改口會調查疏失責任,並於晚間公告中山戶所主任蔡文如記申誡一次,士林區公所五日召開考績會究責。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說,國內目前對於六歲以下的兒童有一套「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若孩童六歲前,預防針接種不穩定,即超過五劑以上預防針未施打,衛生單位須通報社工介入了解。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8/86515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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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歲童瘦到只剩一層皮 檢警追查社會震驚

新唐人電視台 2014-05-02 【新唐人2014年5月2日訊】

台北市馬偕醫院日前在急診室收治一名身高僅90公分、體重才8公斤,年齡卻已8歲陳姓女童,當時呼吸心跳停止、沒有生命跡象(OCHA)。她的母親到案時宣稱,女童是因為洗澡時滑倒撞到頭部沒有就醫,隔天才會氣絕。醫院懷疑女童受虐報警,揭發此案,引起社會震驚。檢警追查母親有無施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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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身高比同齡兒瘦小

警方調查,女童和母親住在台北市林森北路某大樓,4月22日女童忽然在家中昏迷,母親通知消防局送醫,但到院不治,陳姓女童體型比同齡兒童瘦小非常多。

北市聯合醫院婦幼院區小兒科主任方麗容表示,女童的體重身高與同齡年紀的小孩相差很大,「除非有特殊疾病,否則女童的狀況顯示她早已生長停滯」。

方麗容推測,女童除了身高體重不足,智力生長可能也已停止,從女童出現褥瘡的情形來看,女童應該終日躺臥,無法行動。

台安醫院資深營養師劉怡里說,一般人要消耗7700大卡才會瘦一公斤,「難以想像女童餓了多久。」

女童父親表示,前妻不善面對人群,和家人也處不好,多年來,他只在五年前見過女兒一次。不過,不認為前妻會虐待女兒,懷疑前妻因嚴重自卑、自閉,女兒出了問題也不懂對外求助,導致憾事。

母女足不出戶

檢警調查發現,女童與母親三年來幾乎足不出戶,也不讓前夫探視女兒,也不接受其金錢資助,她在娘家附近租了一個小套房,屋內僅一桌一椅及一張床,連隨身物品都不多,平日靠父母濟助,生活過得相當清苦。

檢警說,上月20日凌晨,女童母親發現女兒沒有呼吸心跳,急忙抱著搭計程車到醫院,急救後仍回天乏術,她告訴檢警,女兒前一晚洗澡時在浴室跌倒撞到頭,然後就一覺不起。

檢警解剖發現,女童臉龐削瘦,胸部肋骨清晰可見,腹臀凹陷,僅皮與盆骨緊貼,四肢也完全是皮包骨,「根本是一具骷髏鋪上一層人皮!」女童大腸中有食物殘渣,生前並非完全沒進食,眼窩有瘀青卻非致命傷,僅屁股有些微褥瘡,不似生前遭毆。

檢警調查發現,女童三歲前打過疫苗,兩歲時體重只有六公斤,較同齡幼兒瘦小,六年來也只長了兩公斤,疑遭餓死。不過,陳母否認讓女兒餓肚子,但坦承「沒有照三餐餵她」。

「幽靈人口」

本該念小二的陳姓女童卻未報到,教育單位也未通報,女童成為沒人理的「幽靈人口」。

陳母向檢方供稱,因女兒太瘦小,反應不好,到了就學年齡也沒讓她就學,僅在家自行教導,打算等狀況好一點再送去上學。

女童前年應進入士林葫蘆國小就讀,卻從未報到,教育局也未接獲通報。教育局經查葫蘆國小知道女童戶籍遷至中山區,但沒通報士林區強迫入學委員會。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昨怒斥,女童早就該入學,兩年來未到學校報到,卻未被發現,「政府做了什麼?」

兒福聯盟執行長陳麗如也指出,女童母親明知女兒身形不如同齡孩童卻未就醫、應就學而未就學,顯示剝奪女兒醫療權、受教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涉及虐待兒童,而教育局未能及時查出女童未就學問題,「要負很大的責任!」

台北市長郝龍斌2日表示,郝龍斌表示,此為強迫入學政策、學校疏失及地方未通報所導致的不幸事件。此事件相當嚴重,對於台北市教育局及相關通報系統失職者,要求懲處。

台北市1名8歲女童,疑似被餓死沒上過學,市政府教育局主秘陳順和(前右)、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前左) 2日說明整個通報過程。中央社

台北市1名8歲女童,疑似被餓死沒上過學,市政府教育局主秘陳順和(前右)、民政局主秘江慶輝(前左)2 日在記者會檢視相關法令規定。中央社

資料來源:http://www.ntdtv.com/xtr/b5/2014/05/02/a1107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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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盟:八歲童餓死 家庭教育社會都有責

聯合新聞網 2014.05.02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即時報導】

針對8歲女童疑遭虐死、餓死,兒福聯盟執行長陳麗如上午表示,全案凸顯家庭、教育體系、社會三方都失去功能,才會讓不幸事件發生。

陳麗如說,女童母親明知女兒身形不如同齡孩童,卻沒有讓她看醫生、也不讓她上學,顯示家長剝奪孩子的醫療權、受教權,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涉及虐待兒童。

陳麗如說,教育單位發現女童達就學年齡卻未就學,原本在當時有機會可以透過清查協助這個孩子,但卻因為教育單位流程建構不完整,或後續的處理沒有統一的機制,造成孩子無法及早被發現致悲劇發生。

另外,有鄰居表示聽過女童哭,且幾乎沒見過他們出門,像這樣在社會邊緣生活的家庭,非常需要熱心民眾共同關心,如果民眾可以更細心的觀察她們,也許就可以提早的通報113,救孩子一命。

兒盟社會資源處主任陳雅慧說,根據兒盟統計,今年以來兒童遭虐待案已有9案,造成11名兒童受害,其中7人死亡,這些案件如果早些發現並預防,或可減少兒童不幸事件發生。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8650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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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教育與家人 兒盟嘆「都漏接了」

自由時報 2014-05-03 〔記者盧姮倩、陳炳宏、陳彥廷、施致如/綜合報導〕

首善之區的台北市竟發生八歲女童餓死且未入學案例,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砲轟「市長郝龍斌忙著選總統,底下的市府官員螺絲鬆到連一個小生命都不管理,讓人民如何安心生活?」立委王育敏則指市府橫向通報及連繫漏洞百出!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右)質詢教育局主秘陳順和,要求持續追蹤下落不明的學童,以免憾事再度發生。 (記者盧姮倩攝)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陳麗如表示,女童母親的家屬、社區、教育、女童父親「都漏接了」,才會發生如此不幸的事件,讓人非常心痛。

議員批郝忙著選總統 市府螺絲鬆了

陳建銘痛批,女童屆就學年齡沒上學,學校及民政單位卻只點到為止,不繼續追蹤女童狀況,二年期間完全沒有相關單位介入,導致憾事發生。議員簡余晏也痛批,這就是官僚的無能、怠惰,造成無辜生命的死亡。

陳建銘並拿出教育局統計數據,直指目前北市仍有十八位國小輟學及失學學生,國中有五十二位,七十位學童中有十位下落不明,但教育局跟社會局卻都置之不理。

陳麗如表示,小孩的就醫權與受教權都受到嚴重剝奪,母親自己也是需要被協助的對象,如果家人、社區、教育體系、離異的丈夫等,四者中有任何一個採取積極作為,應該就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民間單位不能私闖民宅,主要還是需靠政府以公權力介入,台北市目前有兩個兒童福利服務中心,其中福安兒童福利服務中心(02-23391305)由靖娟基金會經營,另一個萬華兒童福利服務中心(02-23320710、02-23320623),由立心慈善基金會經營,盡可能關心弱勢家庭兒童,發掘潛在的高風險家庭個案。

王育敏指出,各鄉、鎮、市、區都有成立強迫入學委員會,但通報及處理流程顯有漏洞,例如部分委員會接獲未入學個案通報,卻未依法派員進行家訪。建議應彙整比對中小學新生就學系統、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系統、健保在保資料比對系統、失蹤兒少協尋資料庫等,並篩檢出風險高的學齡前弱勢幼兒,及早提供資源與服務,才能防患未然。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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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童餓死 北市懲5人
沒入學未通報 教育局「嚴重失職」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03日 【綜合報導】

最後身影監視器拍到上月20日凌晨零時許,許婦緊抱瘦小女兒外出就醫,急救後仍不治。翻攝畫面

官僚殺人!害小天使無法平安長大!北市8歲陳姓女童本該念小二卻未報到也沒被通報,日前遭母親送醫不治才揭她疑因未被好好照顧餓死,全身皮包骨僅有8公斤,市長郝龍斌震怒要求嚴懲,副市長丁庭宇昨傍晚率相關局處首長鞠躬道歉,並宣布第一波懲處結果,社福團體昨再批市府鬆散不作為。

警憂母尋死破門

陳姓女童上月20日凌晨被許姓母親發現沒呼吸心跳,住家監視器拍下許婦抱著陳童神情緊張地衝出1樓大廳四處徘徊,1小時後才送醫仍回天乏術。昨有鄰居擔心許婦想不開報案,下午警消到場破門發現她睡眼惺忪躺在床上,社會局原評估她不適合住在原處,一度將她帶至家暴中心安撫情緒,晚間已由家人接回同住。

陳童8歲未入學卻沒被發現,台北市長郝龍斌昨說:「這絕對是教育局和相關通報系統人員嚴重失職,整個流程、通報系統都要檢討。」北市府調查,女童原學區的葫蘆國小得知陳童戶籍遷至中山區後,就未向新戶籍地國小追查確認,中山區戶所也未通報該區強迫入學委員會,無人追蹤女童。

北市副市長丁庭宇昨傍晚率相關首長鞠躬道歉,並宣布懲處結果,北市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記申誡,教務主任左鴻熙和前、現任教學註冊組長郭春琍、李意銘都記小過。北市民政局也宣布先對中山戶所主任蔡文如記申誡1次,至於士林區公所部分將於後天召開考績會。

警消昨請鎖匠破門,確認許婦平安待在家裡。余思維攝

社福批各自為政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昨痛批:「這些公務人自已有沒有小孩嗎?人家說身在公門好修行,難道不知一點點疏漏,就會導致嚴重後果嗎?」她不滿說,從戶政到教育都各自為政,2年多來沒人發現問題,令人匪夷所思,「孩子沒選票就該如此被對待嗎?」

教育部國教署昨清查,101學年小一新生有100人「未報到、未入學」(含陳童),另有7人「已報到未入學」,102學年則各有53、2人,已發文各縣市要求1周內追蹤回報。

8歲女童 短暫一生

2006年
.生母許婦與丈夫結婚,同年生下陳姓女童。
2009年
.陳童3歲唯一就醫施打疫苗紀錄,發現她2歲時體重僅6公斤,明顯較同齡幼兒瘦小。
2011年
.陳童父母協議女童歸母親單獨撫養後離婚。
2011~2013年
.陳童和媽媽從士林區搬到中山區,未入學,又因母親沒照三餐照料,體重比起2歲時,僅增加2公斤。
2014/4/20
.8歲卻只有8公斤的陳童,凌晨遭母親發現沒呼吸心跳,抱往台北馬偕醫院不治。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03/35807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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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點名調職 葫蘆國小校長想退休

聯合新聞網 2014.05.04 【聯合報╱記者廖珮妤、邱瓊玉、周志豪/台北報導】

8歲陳姓女童疑遭餓死,台北市政府懲處層級既低又輕。市長郝龍斌昨說重話,人命關天,此案造成一名女童死亡,非常嚴重,教育、民政局不僅要從重懲處,且點名葫蘆國小校長未通報,須調離現職。

教育局長林奕華說,會依市長指示,將校長懲處案重新提至考績委員會;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表示,5日公布士林、中山區長懲處,中山區長林秉宗不排除調離現職。

陳姓女童未入學長達2年,北市教育、民政系統卻全然不知情。北市副市長丁庭宇前天雖率相關局處首長道歉,卻僅懲處士林區葫蘆國小四名教職員、中山區戶政事務所主任等人,最重僅小過一次,外界質疑罰太輕。

郝龍斌說,人命關天,這樣的懲處他也不認同,已交代相關局處重新考慮。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沒有通報,必須調離現職,因為她已不適任現在這個工作。

對此,齊祿禎說,女童事件是系統問題,各環節都有疏失,也有改善空間,不能全部歸咎給葫蘆國小,否則太不公平。她得知遭調職消息,決定提出退休申請,因為不願讓基層承擔不合理的責任。

林奕華表示,尚未接獲校長退休案相關文件,她會再找齊祿禎深談。

齊祿禎昨天下午接獲記者電話詢問,才知調職一事,言談間有點激動,晚間她已不願接電話。

部分家長團體、校長則說,葫蘆國小確實有疏失,校長絕對要負責,但處分調職過重。市府應檢討制度上漏洞,把學童名冊清查時間空窗期找出來,設法彌補制度缺失,而不是「只想找個替死鬼」。

民政系統部分,黃呂錦茹說,士林區長黃雯婷身兼士林區強制入學委員會主委,對於轄區內是否有學生未入學,掌握太慢,「敏感度不足」,必須負起責任。

她表示,中山區長林秉宗,因主導的鄰里防護網無法即時發現女童情形、給予應有協助,也督導不周失職,確定予以懲處,不排除調離現職。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8/86527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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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新聞】學童被禁足導致包皮發炎 家長怒向議員投訴

因被禁足憋尿,導致包皮發炎?特別查了一下:

「顧名思義『包皮龜頭炎』就是指包皮、龜頭發生炎症反應,引起發炎的原因會年齡而有所不同,例如嬰幼兒的包皮龜頭炎多因尿布包裹而不透氣,或糞便污染而引起的,主要是尿液,糞便內的細菌釋出,加上高溫、濕熱及嬰幼兒包皮絕大多數都過長,細菌、尿液、包皮垢,過長的包皮在這三者作用下使得包皮龜頭產生紅腫、熱痛。成人的包皮龜頭炎除了部份與包皮過長有關外,不潔的性交,接觸某些化學物質及外傷也是相當重要的因素。總之,包皮垢、尿液的刺激,某些化學物質,衣物的接觸與磨擦及外傷是構成包皮龜頭炎重要的因素。」

是病名筆誤、確與被禁足有關聯?還是藉個理由「修理」教師?教師與家長既是事先知會過,又為何不能再向教師反應,而必須「怒向市議員投訴」?

參考資料:http://www.shutien.org.tw/dr_doc_detail.aspx?bookid=552





學童被禁足導致包皮發炎 家長怒向議員投訴

台灣好新聞報 2014-5-2 記者林盈雄/臺中報導

一名國小學童被老師「禁足」7天,竟不敢喝水與上廁所,造成包皮發炎,家長發現後一怒向市議員投訴,市議員張廖萬堅、謝志忠及蔡雅玲2日進行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要求市府教育局對於管教學童進行檢討。

圖說:張廖萬堅等三位議員,希望學校老師別讓適度管教, 成為變相的體罰(記者林盈雄攝)。

教育局長吳榕峯強調將進行了解並絕對會追究責任。副市長蔡炳坤也表示,老師對學生禁足7天的方法並不適合。

張廖萬堅議員接獲張姓家長陳情指出,4月17日他的孩子在學校與同學嬉戲撞壞教室鋁門窗,經林姓導師告知情況,他允諾將會賠償,而導師也表示會對孩子進行管教,原以為孩童調皮受老師管教不以為意,但至25日晚間為孩子洗澡才發現其包皮處發炎紅朣,一再詢問下才知道,孩子被處以「禁足7天不准出教室」,孩子下課也不敢喝水、上廁所,才造成包皮發炎,向校方反映竟得到「孩子誤解老師禁足的意思」。

張廖萬堅指出,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可以採取管教措施有多項,例如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反省、增加作業等等,甚至站立反省或與其他學生保持距離都有時間的限制,而這位林姓導師對於一位國小二年級學生處以「禁足7天」實在過於嚴厲。況且一個8歲的孩子對於「禁足」認知,當然不敢隨意進出教室,也不敢喝水、上廁所。

張廖萬堅表示,據他了解,很多老師都是以「禁足」來處罰學生,適度管教學生是必須的,但變相成為體罰也是真實案例,市府教育局應明定教師管教措施,對於不同年齡學生也應詳列清楚,別讓「適度管教成為變相體罰」。

蔡雅玲議員則表示,適度的管教有其必要,但要注意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心,身體健康可以醫療,但是心靈的健康,則是教育局必須重視,以愛的教育讓孩子有安全感並真正落實在政策上。

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老師管教學生須維護學生的自尊,處罰的手段要會讓孩子改變行為,臺中市的老師99%表現都很好,並重視教學及教導學生。這個案例將了解並追究老師與校長責任。蔡副市長也認為,禁足是否適當老師應進行拿捏,至於禁足7天並不適合。

資料來源:http://www.taiwanhot.net/portal.php?mod=view&aid=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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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禁足不敢如廁台中市小二生包皮發炎

自由時報 2014-05-03 〔記者唐在馨、蘇孟娟/台中報導〕

議員質疑老師不當處罰

「禁足七天」造成小二生包皮發炎?民進黨議員張廖萬堅、蔡雅玲及謝志忠昨質詢西屯區永安國小出現上述疑似「不當處罰」案例,要求學校應明訂教師管教措施,「別讓適當管教變成變相體罰」。

教局:將了解並追究責任

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他個人不贊成包括靜坐反省、罰站等,甚至「禁足」,他會進行了解,追究老師甚至校長的責任;但張廖萬堅表示,據他了解,各校幾乎都有此「不成文的處罰方式」,教育主管單位應正視。

副市長蔡炳坤表示,該處罰方式他認為不適合,因為小二生判斷力不足,學校若處罰禁足,應符合比例原則,也要說明清楚,如果讓孩子誤以為什麼都不能做,會產生大問題。

張廖萬堅等人表示,他接獲家長陳情,一位就讀西屯永安國小二年級的小朋友,四月十七日因與同學玩鬧,把教室鋁門窗打壞;家長同意賠償,林姓老師也告知會對學生進行管教措施,家長當下也不以為意,沒想到四月二十五日幫孩子洗澡時,竟發現兒子包皮發炎。

家長投訴,經詢問之下才知孩子被處罰「禁足七天,不能出教室」,導致孩子下課不敢喝水、也不敢去上廁所,才造成包皮發炎。對此,張廖萬堅向校方查詢,校方僅以「孩子誤解老師的意思」回覆,意謂「禁足」只是不能出去外面玩,並不代表不能上廁所;但他查詢教育部「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完全沒有「禁足」這一項。

謝志忠、蔡雅玲則表示,老師或許沒有體罰學生的本意,但卻對學生的身體健康造成傷害,尤其是一個只有小二的學生,應該有更好的教導方式。

校方:已告誡老師

永安國小校長徐大偉表示,老師有跟學生說,需上廁所時跟老師報告後即可出教室,沒想到學生可能因害怕或不好意思報告而憋尿多日,造成發炎。事後老師十分自責,校方已告誡該位林姓教師,也將請全校教師注意應以正向管教方式進行。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7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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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師禁足 小2生7天不敢喝水上廁所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02日

台中市議員市議員謝志忠(左起)、張廖萬堅、蔡雅玲質詢時指出,1名小2生被「禁足7天」不敢喝水、上廁所,涉及變相體罰。(盧金足攝)

台中市府教育局長吳榕峰表示,禁足處罰不恰當,處罰時應維護學生自尊心。(盧金足攝)

市議員張廖萬堅、謝志忠、蔡雅玲今天(2日)在市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爆料,1名國小2年級男學生,因為撞壞學校鋁門窗,在家長賠償後,仍遭老師處罰「禁足」,小男童誤以為不能走出教室也不能去上廁所,7天上課日一點水都不敢喝,造成發生包皮發炎,痛斥「適當管教成了變相體罰」。

張廖萬堅、蔡雅玲、謝志忠指出,1名國小2年級男童遭老師處以「禁足7天」處罰,孩童誤解老師意思不敢喝水、不敢出教室上廁所,竟導致私處發炎;副市長蔡炳坤表示,處罰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都有標準可循。

張廖萬堅表示,台中市許多被罰禁足的學生非常多,要求學生不能離開教室;日前他收1名到小2男童家長投訴,男童因好動撞破學校鋁門窗,校方通知家長,要求賠償及做適當管教,家長都同意,但7天後媽媽幫小孩洗澡卻發現,男童包皮竟發炎,一問之下才知道男童因被罰禁足,在學校不敢喝水、不敢出教室上廁所。

張廖萬堅認為「零體罰」還未落實,還列出教育部表列的正向管教措施,包含口頭糾正、正向管教、書面自省、通知監護人、增加作業、公共服務、課後輔導、靜坐反省、站立反省、轉班學習等,就是不見禁足。

他強調,適當的管教可以接受,但教育部表列的正向管教措施中,任何處罰都不應超過1天,更何況連續7天禁足,是否違反比例原則?這位老師其實並沒有禁止小孩喝水、上廁所,但小2學生理解力不足,又承受犯錯的壓力及對老師的畏懼,不敢詢問老師,老師實施管教應說明清楚。

曾任建國中學、台中一中校長的副市長蔡炳坤答詢時表示,處罰並非不能實施,但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都有標準可循;此次的處罰方式他認為不適合,因為小2生判斷力不足,市府會重視這個現象,好好規畫。

「這樣的處罰方式不恰當,處罰時應維護學生自尊心」教育局長吳榕峰強調,處罰時應維護學生自尊心,考量這種處罰方式能否改善孩子的不良行為。

吳榕峰說,台中市99%的老師表現都很好,更連續3年得到全國競賽冠軍,如有發生不當處罰行為,歡迎家長向教育局反映,市府一定了解並追究責任。

蔡雅玲強調,適度的管教一定要考量孩子的自尊心,身體受的傷還可以復原,但心理的傷卻很難癒合。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02002461-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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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足7天! 小二生憋尿致包皮發炎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02日 (葉濬明/台中報導)

「管教?體罰?」市議員張廖萬堅今天在市議會提出質詢,適度管教學生是合理的,但若變相成了體罰致其身心受到傷害很不恰當。葉濬明攝

台中市西屯區永安國小二年級男童,遭導師「禁足7天」,造成孩童不敢喝水、不敢走出教室上廁所,導致包皮發炎,家長在幫孩子洗澡時發現,向市議員張廖萬堅議員投訴,今天在市議會要求教育局對教師管教不當措施檢討,張廖議員指出,適度管教學生是合理的,但若變相成了體罰致其身心受到傷害很不恰當。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說,若是這的處罰非常不恰當,將追究教師、校長的責任。

永安國小校長徐大偉說,17日當天因該小二生較早到校,因與同學嬉鬧不慎打破教室鋁門窗玻璃而遭班導師處罰,老師是規範必須在教室內活動,但有告知可出去上廁所,可能是低年級的孩童認知與老師不同,不好意思告訴老師要上廁所。事後已獲家長的諒解,而老師的出發點也是為孩子好,在家長反應後也立即通報教育局,已提醒並告戒老師以後要教導處罰學生時,要注意時間比例原則,避免再發生這樣情事。

張姓家長向張廖議員陳情指出,因上班時間必須將孩童提早送至學校,上個月17日孩子到校後,因與同學嬉鬧撞壞教室鋁門窗,經林姓導師告知情況並允諾賠償,林姓導師當下也說將對孩子進行管教措施,原以為孩子調皮受老師管教並不以為意,直到25日幫孩子洗澡時卻發現,孩子的皮包竟出現發炎紅腫情形。

在追問之下,才知道孩子遭導師處以「禁足7天、不准出教室」,致孩子到校後不敢多喝水,下課也不敢去上廁所致包皮發炎,經詢問學校竟得到「孩子誤解老師禁足意思」為由,草草了事。還好小二生只上半天課,早上7點多到校中午12點多即放學,連續7天禁足,只憋尿4、5個小時。

張廖萬堅說,根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可採取的管教措施有多項,例如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自省、增加作業等,甚至站立反省或與甚他學生保持距離都有時間限制,而這位林姓導師對小二生處以「禁足7天」實在過於嚴厲,況且對一個8歲孩童,對「禁足」當然不敢隨意進出教室,也不敢喝水上廁所。

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全市99%老師表現都很好,更連續3年得到全國競賽冠軍,如有發生不當處罰行為,歡迎家長向教育局反映,市府將了解並追究責任。曾任台中一中校長的副市長蔡炳坤也表示,處罰並非不能實施,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都有標準可循,這次的處罰方式他認為不適合,因為小2生判斷力不足,市府會重視這個現象好好規畫。

台中市府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禁足處罰非常不恰當。葉濬明攝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02/3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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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生遭罰禁足7天 憋尿導致包皮發炎

自由時報 2014-05-02 〔本報訊〕

台中市西屯區1名國小二年級男童,因為調皮打破教室窗戶,被老師罰在教室禁足七天,造成孩童不敢喝水、不敢走出教室上廁所,導致男童包皮發炎,家長不滿憤而向市議員投訴,質疑管教學生的適當性。

議員蔡雅玲、張廖萬堅、謝志忠(右到左)昨天共同質詢,以國小二年級學童因遭「禁足」處份而出現包皮發炎的情況,要求教育局應訂出嚴格的規範。(記者唐在馨攝)

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今天在市議會,要求教育局對教師管教不當措施檢討,張廖萬堅指出1名國小2年級男學生,因撞壞學校鋁門窗,被老師處罰「禁足」。家長發現男童身體出現不適,追問之下才知道,男童誤以為「禁足」是不能走出教室、也不能去上廁所,所以7天上課日不敢多喝水,甚至天天憋尿,造成包皮出現發炎紅腫情形。

學校方面則回應,可能是因為低年級的孩童認知與老師不同,才造成這樣的誤會。老師是規範必須在教室內活動,且已告知可出去上廁所;認為孩童可能是不好意思告訴老師要上廁所。校方表示,已提醒並告戒老師以後要教導處罰學生時,要注意時間比例原則,避免再發生這樣情事。

張廖萬堅痛斥「適當管教成了變相體罰」,並指出適度管教學生是合理的,但若變相成了體罰致其身心受到傷害很不恰當。張廖萬堅說,根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可採取的管教措施有多項,例如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自省、增加作業等,甚至站立反省或與甚他學生保持距離都有時間限制,認為「禁足7天」的處罰實在過於嚴厲。

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說,將追究教師、校長的責任。曾任台中一中校長的副市長蔡炳坤則認為,處罰並非不能實施,只是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有標準可循。蔡炳坤表示,此次的處罰方式並不適合,因為小2生的判斷力仍不足,市府會重視這個現象好好規畫。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999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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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生被罰禁足7天…不敢尿尿 私處發炎

聯合新聞網 2014/05/03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

市議員謝志忠(左起)、張廖萬堅、蔡雅玲質疑將小學生禁足7天的處罰,是否已過當? 記者張明慧/攝影

教育部要求「零體罰」,禁止老師打人,卻疑在校園衍生一堆奇怪的「處罰」方式;中市1名國小二年級男童因好動撞破學校鋁門窗,老師處以「禁足7天」處罰,男童為此不敢上廁所、喝水,導致私處發炎。

昨傳出後,副市長蔡炳坤認為不妥,處罰應符合比例原則,將要求教育局訂定規範,讓老師有標準可循。教育局長吳榕峯說,處罰要顧及學生自尊心,方式也要達到效果,並且不違法;此事若屬實,手段不恰當,他絕對追究校長與老師的責任。

家長向市議員張廖萬堅投訴,指讀小二的孩子在教室嬉戲撞壞鋁門窗,老師打電話告知要處罰,家長同意賠償和適當處分,豈料事後幫兒子洗澡,才發現他遭禁足7天,不敢喝水也不敢上廁所,連續下來造成私處包皮發炎,家長非常心疼。

教育部訂有正面表列的管教措施,其中未列「禁足」;張廖萬堅昨詢問此處罰方式是否洽當?且即使是罰站、靜坐等,也應有時間限制,最長不得超過1天,處分達7天已經過當。

謝志忠議員認為,老師應無惡意,但處罰時未顧及小學生理解力不足,誤解用意而不敢上廁所、喝水。蔡雅玲說,適當管教是必要,但若變成體罰,對孩童可能造成身心創傷。

校方回應表示,老師管教此小二生,規範1周內只能在教室活動,事先有提醒可上廁所,但可能學生年紀太小又害怕,不敢向老師提出要求,已與家長溝通並獲理解,也會提醒老師注意正向管教學生方法。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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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生遭不當體罰 議員爆料

聯合新聞網 2014.05.02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即時報導】

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蔡雅玲和謝志忠今天在議會質詢時爆料,指台中市有所國小,因小二學生在教室嬉戲撞壞鋁門窗,老師處罰禁足七天,小學生不了解禁足界限,不敢喝水也不敢上廁所,七天下來,造成包皮發炎,讓家長非常心疼。

張廖萬堅指出,目前倡導零體罰,為此教育部還訂出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包括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省省、增加作業等,甚至罰站反省或其他生保持距離,但都應有時間限制,最長不應超過一天,像這樣一連處罰七天,已經過當。

謝志忠認為,老師在處罰時應講清楚,尤其對小學生認知不足,更應以愛的教育取代體罰。蔡雅玲也說,適當管教是必要,但若變像成體罰,對孩童可能造成身心創傷。

台中市教育局長吳榕峰說,處罰時要顧及學生自尊心,也有達到效果才有必要,若此事屬實,處罰手段非常不恰當,他要求了解是那個學校?那個老師?絕對追究責任,包括校長責任。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左起)、張廖萬堅和蔡雅玲上午爆料,指台中有小二學生遭禁足一周,不敢喝水、上廁所,造成包皮發炎。記者張明慧/攝影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6498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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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罰禁足7天 學童憋尿出問題

中央社 2014/05/02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日電)

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今天指出,一名國小男童撞壞門窗遭罰校園禁足7天,不敢上廁所致生殖器發炎。副市長蔡炳坤也認為,處罰應符比例原則。

張廖萬堅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接到一名國小二年級男童的家長投訴,指稱男童因好動撞壞學校鋁門窗,遭老師處罰「禁足7天」,男童上學期間因不敢走出教室上廁所,導致包皮發炎。

張廖萬堅轉述投訴家長說法指稱,校方通知家長賠償及做適當管教,家長都能接受,但事後7天,學童母親幫男童洗澡時,發現男童包皮發炎,追問下才知男童被罰禁足,在學校不敢去喝水、不敢走出教室上廁所,懷疑可能因而導致包皮發炎。

張廖萬堅質疑,教育部表列的正向管教措施,並沒有「禁足」,正向管教處罰都不應超過1天。張廖萬堅並質疑,「禁足7天」的處罰,不符合比例原則。

蔡炳坤答詢時認為「禁足7天」的處罰並不適合,校方如果有禁足罰則,也應符合比例原則,並說明清楚,國小二年級學童的判斷力不足,若誤以為什麼都不能做,會產生大問題。蔡炳坤並要求教育局訂定規範,讓各校老師都有標準可循,也讓校方更謹慎。

教育局長吳榕峯也認為「禁足7天」的處罰不恰當,應維護學生自尊心,考量能否改善學童不良行為,又不違反法令。

事後,男童就讀學校回應表示,學童因不慎打破教室門窗,老師為輔導管教學生,規定他在1週內只能在教室活動,老師事先有提醒可上廁所,但因學童年紀小,認知未成熟,加上不好意思要求上廁所,才造成身體不適。

校方指出,已與家長溝通獲得理解,並請老師管教必須注意比例原則,隨時了解執行狀況,做適當處理。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40502029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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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足 童憋尿包皮發炎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03日 【葉濬明╱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屯區永安國小一名二年級男童日前因與同學嬉鬧破壞公物遭老師禁足7天,男童竟在學校憋尿7天導致包皮發炎,家長一怒之下向市議員張廖萬堅投訴,教育局長吳榕峯昨在市議會備詢時說,將追究教師及校長責任。

學校稱認知不同

永安國小校長徐大偉指出,該名小二生上月17日因與同學嬉鬧,打破教室鋁門窗玻璃遭導師禁足7天,當天告知家長並無異議。不過上月25日家長幫小孩洗澡時,卻發現他包皮發炎紅腫,原來小二生以為「禁足7天、不准出教室」是連廁所也不准上,連7天到校後不敢多喝水、上廁所,導致包皮發炎,校方事後還說:「可能是低年級學生對禁足的認知不同。」讓家長難接受。

張廖萬堅說,教師可採取的管教措施很多,包括口頭糾正、書面自省等,對小二生禁足7天實在太嚴厲。徐大偉解釋,導師有告訴學生可以上廁所,可能是該生不好意思提出要求,經溝通解釋後已獲家長諒解,也已口頭告誡老師。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時表示,將深入了解並追究學校責任;副市長蔡炳坤也說,該導師處罰方式不適當,市府會加以檢討、改進。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03/3580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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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體罰疑過當 禁足7天紅腫發炎

【大紀元2014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責任編輯:羅令尹)

台中一小二男童,因好動撞破教室鋁門窗,遭「禁足7天」體罰,男童誤解老師,以為不能喝水、也不敢去上廁所,導致私處發炎;副市長蔡炳坤2日答覆議員質詢表示,處罰應符合「比例原則」,並說明清楚,教育局未來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有標準可循。

中市校園用不能離開教室處罰學生不良行為,似乎是許多老師教育的法寶;但日前一男童家長投訴議員表示,小孩撞破學校鋁門窗,接到校方通知要賠償和加強管教,都有同意,但7天後幫小孩洗澡卻發現包皮紅腫,一問之下,才知道在校被罰禁足、不敢喝水、也不敢去上廁所。

議員張廖萬堅拿出教育部表列的正向管教措施包含,口頭糾正、通知監護人、增加作業、靜坐反省、站立反省等,他說,「就是不見禁足。」他強調,適當管教可接受,但教育部表列正向管教中,都不應超過1天,7天禁足是否違反比例原則?雖然老師沒禁止小孩喝水、上廁所,但小二生理解力不足,又自認有錯的壓力、加上畏懼老師,根本不敢多問!

副市長蔡炳坤同意小二生判斷力不足,學校如禁足,應符合比例原則,也要說明清楚,而禁足若真的普遍存在各校,教育局應訂定規範。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4/5/2/n4146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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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新聞】藥效打折扣!混吃避孕藥+蒜頭 當心「搞出人命」

藥效打折扣!混吃避孕藥+蒜頭 當心「搞出人命」

2014年04月30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不想「搞出人命」,有些東西最好別混吃,中醫師提醒,吃避孕藥又吃蒜頭,恐促進藥物代謝,避孕失敗。(圖/陳潮宗提供)

吃避孕藥,最好別再貪嘴吃蒜頭雞、蒜味香腸!台灣基層中醫師協會理事長、中醫師陳潮宗今(30)天表示,不少民眾不熟悉中藥、西藥、食品的併用禁忌和特性,混著吃,吃出問題,以不少人愛吃的蒜頭為例,就會促進藥物代謝增加,造成避孕失敗,意外中獎;蒜頭若跟抗凝血劑併用,還恐影響凝血功能,造成風險。

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今天舉辦食品安全及生活座談會,陳潮宗就以「藥用植物與保健食品食用安全」為題,提醒不當混用食物、藥物,輕者藥效打折、重者可能要命。

陳潮宗舉例,台灣人愛吃大蒜,烹調總少不了這一味,不過雖然大蒜具有抗菌活性,可增強身體免疫力,好處不少,一般人卻不曉得,大蒜會促進藥物代謝,不少人吃了避孕藥,又吃大蒜,一不小心反而「做人」成功。

不僅如此,大蒜若跟抗凝血劑如:Warfarin、Aspirin、Clopidogrel、Enoxaparin等併用,也會影響抗凝血劑的凝血功能;且可能增加口服降血糖藥的作用,造成低血糖。

陳潮宗說,另外,國人常吃的人蔘、魚油等保健食品,也不可與抗凝血藥物、降血壓藥物合併服用,否則交互作用影響,恐造成出血、血壓降低等風險,反而傷害身體健康。

尤其,根據臨床觀察,銀杏是最常跟西藥發生交互作用的中藥,若與抗憂鬱藥物(Trazodone)合併使用,甚至可能導致過度鎮定,增加昏迷危險;與抗凝血劑併用,則會加強抗凝血作用;與利尿劑、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併用,會讓血壓上升。

陳潮宗提醒,胃不舒服時,不少人習慣喝胃乳,害怕口感、味道不好,往往會搭配山楂、烏梅等,不過這些含有機酸的中草藥,同樣會讓藥物失去作用,等於白喝,他建議,民眾若長期使用中藥、西藥控制病情,最好先諮詢醫師,相關的食物、藥物禁忌。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04/30/121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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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避孕藥別吃蒜 小心避孕無效!

聯合新聞網 2014.04.30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服用避孕藥別吃蒜頭雞、大蒜香腸;魚油等保健食品,不可與抗凝血藥物、降血壓藥物合併服用!台灣基層中醫師協會理事長陳潮宗指出,不少患者接受西醫治療時,因不當飲食及使用中藥產生交互作用,輕者藥效打折扣,嚴重可能引發嚴重副作用危及生命。

陳潮宗今天發表「藥用植物與保健食品食用安全」。他指出,許多人不知道大蒜會導致避孕藥失效,因為大蒜會讓藥物代謝變快;大蒜也不能與抗凝血劑合併使用,併用會影響凝血功能。

魚油保健食品也不可與抗凝血藥物、降血壓藥物合併服用,在交互作用影響下,恐造成出血風險、血壓降低。服用胃藥胃乳時,也不宜飲用含有山楂、烏梅等茶飲。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645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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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避孕藥別混吃 恐避孕失敗

聯合新聞網 2014.04.30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即時報導】

服用避孕藥,可別吃蒜頭雞、大蒜香腸;國人常吃的魚油,也不可與抗凝血藥物、降血壓藥物合併服用!台灣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今天舉辦食品安全及生活座談會,陳潮宗在會中發表「藥用植物與保健食品食用安全」。他強調,許多食物及中、西藥不能混著吃,民眾應謹慎面對。

陳潮宗指出,大蒜是國人常用烹調食材,但大蒜會讓藥物代謝變快,可能導致避孕藥失效服用避孕藥又吃大蒜,可能不小心做「人」成功。大蒜也不能與抗凝血劑合併使用,因為容易影響凝血功能。

另外,魚油與抗凝血藥物、降血壓藥物合併服用,在交互作用影響下,恐造成出血風險及血壓降低。銀杏是最常與西藥發生交互作用的中藥,臨床顯示,銀杏如與抗憂鬱藥物(Trazodone)合併使用,可能導致過度鎮定,增加昏迷危險。如與抗凝血劑併用,則會加強抗凝血作用。

此外,銀杏與利尿劑、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併用,會讓血壓上升。如與止痛藥(Paracetamol)產生交互作用,會增加硬腦膜下出血風險。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86457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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