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新聞】午餐傳意外 學童遭熱湯燙傷急送台大

「盛裝熱湯的湯桶不得放置地上」,湯桶擺高,有比較安全嗎?

「且需與學童保持安全距離」?放到哪裡去?





午餐傳意外 學童遭熱湯燙傷急送台大

NOWnews 2012年12月27日 社會中心/連線報導

校園發生意外,今(27)日中午用餐時間,在新北市傳出有小學生在用餐打飯時,意外打翻湯桶,造成燙傷,送醫急救所幸無生命危險。

這起意外事發生在新北市永和網溪國小,該校洪姓教務主任受訪時說,是一名二年級的小朋友不小心打翻湯桶,當時老師立即將小朋友送往保健室,緊急處理後,再送往醫院治療,班導師也隨同陪往。

據相關消息,受傷的小朋友是一腳踩進湯桶,造成12%的二度灼傷,急送台大治療;由於午餐湯桶都會擺在椅凳上,這名發生意外的學童,不知為何會誤踩湯桶,事發原因還待釐清。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2/27/91-28864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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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踩熱湯桶 小二童腿燙傷

聯合新聞網 2012.12.28 【聯合報╱記者孟祥傑、黃文彥/綜合報導】

永和區網溪國小2年級周姓男學童,昨天中午疑似在教室嬉鬧,一腳踩進溫度達攝氏70度的營養午餐湯桶,右小腿及大腿皮膚二度灼傷,經送往台大醫院急救,沒有生命危險,但仍需住院觀察1周。

台大醫院表示,周姓學童昨天中午12時30分到院急診,右小腿有8%燙傷,經處理後轉往普通病房,出院時間將由醫師評估後決定。

網溪國小教務主任洪靜春表示,昨天中午12時左右,8歲的周姓學童在排隊取用營養午餐時,疑與同學嬉笑打鬧,右腳直接踩進裝雞湯的大湯桶,男童痛得當場嚎啕大哭,隨後連人帶湯桶倒在地上。

當時正在為其他同學打菜的導師發現後,立刻抱男童沖冷水,並通報校護協助處理後,由消防局送往台大醫院燒燙傷中心急救。

由於一般營養午餐湯桶都放置在桌上或椅子上,周姓男童右腳為何會踩進湯桶造成意外?洪靜春三度改口,最後承認湯桶違規放在地上,導致周姓男童與同學笑鬧時,重心不穩一腳踩進剛打開蓋子的湯桶。

教育局學生事務科長顧燕雀表示,將要求所有學校注意營養午餐用餐安全,尤其盛裝熱湯的湯桶不得放置地上,且需與學童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再發生類似意外。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75961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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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湯打翻 男童二度灼傷送醫

中央社 1011227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新北市27日電)

新北市網溪國小一名二年級男童今天中午盛湯時疑似不慎打翻,燙傷小腿,緊急送醫治療,燙傷面積約7%到8%。

校方表示,學生今天中午在校吃營養午餐時,這名男童盛湯時疑似不小心打翻,發生燙傷意外,老師緊急施行燙傷5步驟「沖、脫、泡、蓋、送」後,將男童送醫急救。

醫院急診醫師表示,男童小腿有二度灼傷,燙傷面積約7%到8%,仍有局部紅腫、脫皮,需留院觀察。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21227020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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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立教師敘薪辦法違憲 最遲3年失效

公立教師敘薪辦法違憲 最遲3年失效

中時電子報 2012-12-29 中國時報 林偉信、胡清暉/台北報導

台中市林姓國小老師五年前在職進修,取得法律碩士學位,他要求從進修時改以新學歷敘薪,但市府卻以教育部的敘薪辦法否決,林以所學的法律專長,在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提起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廿八日作成釋字七零七號解釋,認定教師待遇應以法律明定,現行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違憲,最遲三年後失效。

這件公立學校老師敘薪應法制化的聲請人林老師,是在八十二年起,擔任台中縣大里鄉一所國小教師,他從九十二年到九十六年間,前往東海大學進修,順利取得法律碩士學位後,要求從九十二年起,改以碩士學位敘薪,但台中市政府卻引用教育部「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辦法」,有關公立高中以下教師的規定,認定他在職進修的四年期間,仍應以學士學位計薪。

林男認為,關於公立教師年資計算及敘薪辦法,《教師法》中根本沒有規定,市府的處分,侵犯教師的權益。

大法官會議認為,教師是國家社會發展的根基,並肩負為國造育人才的重責大任,為使教師安心致力於教育,提升教育品質,教師生活應予以保障。教師待遇的高低,包括其敘薪核計,關係著教師生活的保障,也涉及公共利益,應以法律或明確授權的命令予以規範。

大法官會議因此在昨天作成釋字七○七號解釋,認為現行教育部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違反憲法的法律保留原則,從即日起屆滿三年後,失其效力。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沛華回應,釋憲文並沒有提到現行制度是否合理,只是認為「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沒有法源依據,因此,教育部會儘速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修法後是否要維持現行敘薪制度,教育部沒有預設立場,會聆聽各界意見。在法律制訂公布前,公立中小學教師的敘薪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1051801/112012122900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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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敘薪辦法違憲 三年內失效

自由時報 2012-12-29 〔記者項程鎮、林曉雲/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釋字第七○七號解釋,宣告「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中,有關公立高中以下學校的規定違憲,屆滿三年即失效;大法官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的立法程序。

進修時年資不納入計薪 教師聲請釋憲

本案釋憲聲請人為台中市一名國小老師,他於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四年間帶職進修碩士學位,他不滿「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未計算教師進修期間年資,認有違憲法平等權及服公職權保障,提起行政救濟敗訴確定後,轉聲請釋憲。

釋憲解釋文中並未說現行制度是否合理,而是認為。依憲法意旨,跟財產權和公益有關事項,應由法律明訂,不能只發布行政命令規範,才符合憲法的「法律保留原則」,教師待遇涉及人民財產權及公益,應立法規範才對。

解釋文認為,教師薪資與人民財產權及公益有關,雖然八十四年制訂的教師法與八十八年制訂的教育基本法都規定教師待遇應另訂法律,但至今沒完成立法,目前只有僅具行政命令位階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規範教師薪資,不符憲法意旨;教育部應在三年內立法完成。

教育部指出,依現行辦法,教職員取得新學歷後計算敘薪,進修時間的年資不能納入計算,這位老師認為不合理,提起大法官釋憲;

教部︰儘速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作業

教育部表示,之前曾兩度將教師待遇條例草案送到立法院及行政院,但都未通過,退回教育部重新訂定中;教育部將依大法官解釋文,儘速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相關作業。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9/today-life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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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敘薪辦法違憲 將另訂法律

中央社 1011228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公布釋字第707號解釋,認定「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違憲,教育部將在3年內另訂法律。

根據大法官第707號解釋,教育部於民國93年修正發布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關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部分之規定,與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並給予3年的落日條款。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沛華表示,原辦法規定,教職員取得新學歷後計算敘薪,進修時間的年資不能納入計算。也就是說,教職員一邊任教、一邊攻讀碩、博士時的年資不能算,一位教師認為不合理,提起大法官釋憲。

張沛華表示,解釋文中並沒有說現行制度是否合理,只是認為「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沒有法源依據。教育部有2種方式因應,一是新訂法律位階更高的「教師待遇條例」;或是修改「教師法」,賦予現行辦法法源依據。二種方式都得經過立法院。

張沛華表示,修法後是否要維持現行敘薪制度,教育部沒有預設立場,會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在法律制訂公布前,公立中小學教師的敘薪,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2280347-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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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教師待遇應法制化

中央社 1011228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8日電)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707號解釋指出,有關教師的待遇事項,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命令,予以規範。

一名國小教師於民國92年至94年間帶職進修,但期間的年資卻不被採計提敘,他認為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中「不採計進修期間年資」的規定有違憲法平等權及服公職權保障,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聲請釋憲。

解釋文指出,教師待遇高低、敘薪核計等關係教師生活的保障,除屬於憲法第15條財產權的保障外,也屬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因此有關教師的待遇事項,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予以規範。

解釋文指出,有關教師的敘薪,除尚未施行的教師法第19條有規定外,教師法及其他法律上無明文規定,在教師待遇完成法律制定前,以教育部於民國62年訂定發布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為處理依據。

但大法官認為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是教師待遇相關法律制定前的因應措施,不宜長久存在,有關教師的待遇事項,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予以規範。

因此大法官決議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關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部分的規定3年後失效,相關機關應於此解釋公布後3年內,制定教師待遇相關法律,完成教師待遇的法制化。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1228029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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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師待遇將儘速完成法制化作業

大成報 2012/12/29 【記者黃俞珍/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101年12月28日公布釋字第707號解釋:「教育部於中華民國93年12月22日修正發布之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含附表及所附說明),關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部分之規定,與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3年時失其效力。」。

教育部表示,依教師法第20條規定,教師之待遇,另以法律定之;惟在教師待遇條例制訂公布前,關於公立中小學教師之敘薪,目前均係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規定辦理。

有關前揭大法官會議解釋理由書表示教師待遇之所得,係屬涉及教師財產權之保障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其未經法律之授權以為依據,與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自屬有違一節,教育部將依大法官解釋文,儘速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作業。

資料來源:http://greatnews.twfast.com/home/news_pagein.php?n_id=2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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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將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

聯合新聞網 2012/12/29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沛華昨天指出,大法官解釋文沒有說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不合理,只是說沒有法律依據,教育部將盡速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作業。

張沛華表示,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是民國六十二年發布的,辦法規定,教職員取得新學歷後計算敘薪,進修時間的年資不能納入計算,例如教職員一邊任教、一邊攻讀碩士時的年資不能算,一直以來都如此。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3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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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帶職進修不計年資 違憲

聯合新聞網 2012/12/29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教育部訂定「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規定高中以下教師如果帶職進修,要改按新學歷敘薪時,帶職進修的年資不算;大法官昨天作出解釋認為違憲,並且定落日條款,三年內失效。

大法官認為,教師待遇涉及憲法財產權及公共利益,應以法律明定;教育部僅以敘薪辦法規定教師的薪資待遇,已違憲,必須另訂法律規定。

本案因為林姓國小教師任教期間取得碩士學位,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申請改敘薪級,教育部卻說「帶職進修的年資不採計」;林老師認為違反憲法的平等權及公務人員的保障,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認為,行政措施如果涉及公共利益或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重大事項,必須有法律依據,才能依法訂定行政命令;教師的待遇包括敘薪核計,屬於憲法財產權保障,也涉及公共利益,必須以法律明確規範。

大法官會議指出,教師法和教育基本法在十多年前訂定時就明文規定,教師待遇應以法律定之,但至今未完成立法;敘薪辦法是法律未完成前的因應措施,沒有法律依據,已經違憲。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3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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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進修不算年資 大法官:違憲

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29日 【綜合報導】

台中大里國小教師林永龍2003年間帶職進修,花3年取得碩士學位,教育局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計算年資讓林加薪,但未列入3年進修期,林認為他因此每月少領5千元聲請釋憲。大法官昨認定,此敘薪辦法未經法律授權屬違憲,3年後失效。

每月減少5千元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沛華表示,將盡快完成修法。台中市教育局副局長葉俊傑說:「等收到解釋文會研究如何辦理。」林永龍昨已搬家,無法聯繫。

林永龍從1993年任教,2003年攻讀法律碩士,3年取得學位,依《教師法》規定取得較高學歷後可加薪,但教育部訂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進修期年資不列入年資,林的年資從13年減為10年,本薪每月因此減少約5千元。

大法官昨作出第707號解釋,認為教師待遇受《憲法》保障,應以法律或明確授權的命令規範,《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相關規定欠缺法源依據,決議該辦法違憲,最慢3年後失效,教育部等單位應儘速制定教師敘薪法律。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9/3473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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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新聞】高教評鑑成效 46%認為無用

高教評鑑成效 46%認為無用

2012年12月24日

立院教育委員會今審國立大學預算,教育部長蔣偉寧和52位國立大學校長出席。藍委蔣乃辛質詢前發放問卷了解大學校長對大學評鑑看法,共發49份,回收47份,有46.8%(22人)認為,高教評鑑措施的目標、策略及實際作法,無法達成評鑑目標,44.6%則認為可以。72.3%(34人)認為評鑑能有效協助學校檢討及改善,同比例的大學校長則認同評鑑結果不佳的學校應進行輔導或退場。

蔣乃辛說,4成大學校長不認為現行評鑑措施能達成評鑑目標,可見評鑑有重新檢討必要。蔣偉寧說,高教評鑑的指標是門檻,但大學卻把門檻當追求的目標,當然會出問題。

台大校長李嗣涔認為,未來評鑑從門檻制朝向自評制,是正確的方向。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1224/15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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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校長不認同現制評鑑

聯合新聞網 2012.12.25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即時報導】

大學評鑑到底能不能達到目標?立委蔣乃辛讓國立大學校長填寫問卷,結果有4成的國立大學校長都認為,現行評鑑措施不能達到評鑑目標;蔣乃辛痛批,如果大學評鑑造成技職生畢業不會技術、大學老師只會寫論文,就是走火入魔。

蔣乃辛在立院針對台、清、交、成、中山、政大等47位國立大學校長,進行不記名的意見調查,結果發現,有22人不同意現行評鑑能夠達到目標,僅21人,44.6%認同可以達成,3人未回答,1人回答部分能達到。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588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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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高教評鑑有重新檢討必要

1011224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4日電)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今天說,高教評鑑詬病多,4成國立大學校長不認為現行評鑑措施能達成評鑑目標,可見評鑑有重新檢討必要。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學校院收支預算案,教育部長蔣偉寧和國立大學校長等出席。

蔣乃辛表示,現在高教評鑑制度詬病多,就連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都曾說評鑑已扭曲並干擾大學正常運作,因此會前特別針對49名國立大學校長進行問卷調查。

蔣乃辛說,調查發現22名校長認為現行高教措施和作法未能達到評鑑目標,約占4成6,認為能達成目標的校長則有21名,而34名校長都認為評鑑結果不佳的學校應進行輔導或退場,顯見高教評鑑有重新檢討必要。

蔣偉寧表示,原來高教評鑑的指標是門檻,但後來大家開始追求SCI、SSCI等論文指標時,當然會產生問題,因此現在也打算轉型,目前已邀30多所大學試辦自評來取代評鑑,未來會逐步擴大。

台灣大學校長李嗣涔認為,高教評鑑第1期是以教學過程為主的門檻評鑑,未來第2期則以教學成效為主,走向品質評鑑,這也是許多學校過去可能忽略的成效部分,從門檻制朝向自評制,這樣的轉變是正確的。

成功大學校長黃煌煇也表示,每種制度都不可能完整,得逐年改進,如有偏激作法則可檢討,重要的是追蹤和改善,高教評鑑並非「是」與「否」的問題,而是「60分」和「80分」的差別;他也建議評鑑應分門別類,如研究型、教學型、科大等,學校多元化,高等教育才會健康。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224008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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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評鑑成效不彰 教長︰改由大學自評

2012-12-25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高教評鑑成效不彰,屢屢引發爭議,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將逐步放寬大學自評。 (記者簡榮豐攝)

家長團體籲 公開評鑑結果 辦學不佳就退場

高教評鑑成效不彰,屢屢引發爭議,立委蔣乃辛昨指出,近半數國立大學校長都認為目前的高教評鑑作法無法達成評鑑目標,到了該檢討的時刻。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將逐步放寬大學自評;但家長團體呼籲,教育部仍需把關並公開評鑑結果,辦學不佳學校需退場。

近半國立大學校長認為目前評鑑無法達成目標

立法院昨審查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約五十名校長受邀列席,立委蔣乃辛私下向校長進行不記名問卷調查,結果回收的四十七份問卷中,二十二名校長認為目前的評鑑策略與作法無法達成評鑑目標,二十一名校長認為可達成目標。

對於「評鑑是否真能有效協助學校檢討與改善」,有約七成二、三十四名校長認同,但也有十名校長認為沒有辦法。此外,有三十四名、七成二校長認為評鑑結果不佳的學校應進行輔導或退場;認為評鑑不需與輔導或退場掛勾的校長則有十人。

教育部長蔣偉寧答詢時指出,評鑑指標原只是門檻,要求辦學要達一定標準,但過度強調數據反會造成衝擊。教育部將逐步開放大學自評,讓大學依辦學特色發展自評指標。估計最快五年內,可有至少半數大學發展出自評。

頂尖大學也紛紛表態贊同,台大校長李嗣涔說,高教評鑑應是辦學及格與否的門檻,就像高中生考上大學後、不需過幾年又再考一次,反而該評估學生水準是否已達畢業水準,未來應走向品質評鑑,讓各校設定自評標準、發展各自特色。

成大校長黃煌煇也說,評鑑本該分門別類,研究型、一般型、教學型、技職型都該不同,多元才能健康;中興校長李德財也認為,一把尺不能量所有的學校,要讓學校能多元發展出自己的特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則認為,不管自評或外評,教育部都要做好把關,可適當放寬自評、讓學校發展特色,但不能完全放手、什麼都不管。他也認為,不管怎麼評鑑,結果一定要公正公開,讓學生與家長可以評估選校,辦學不佳的學校自然會退場。

據了解,目前高教體系有三十四所頂尖與教學卓越大學計畫試辦自評,也有二十六所技職體系大學將加入。高教司長黃雯玲強調,大學自評不代表教育部不管,自評學校需先提出「自評機制計畫書」,經教育部審核後才可採自評,自評結果也需經部審核通過,否則一律回到高教評鑑。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5/today-life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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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評鑑 5年內改大學自評

2012年12月25日 【陳威廷╱台北報導】

高教評鑑將轉型,預計5年內開放大學自評。圖為台大校園。資料照片

飽受詬病的高等教育評鑑將轉型。教育部長蔣偉寧昨表示,預計五年內全面開放大學自我評鑑,期望以多元評量指標,讓各大學辦出特色,避免現行過度單一指標,讓大學變成一模一樣。國立大學校長多表示認同,指自評制是好的方向。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審查國立大學預算,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現場問卷調查備詢的四十九名國立大學校長,回收四十七份問卷,約四成七校長認為,現行高教評鑑措施並無法達成評鑑目標,蔣乃辛說,可見高教評鑑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蔣偉寧回應,目前高教評鑑指標只是門檻,大學卻把門檻當成追求目標,如過度強調論文發表數量,就會導致偏頗;教育部已邀三十多所大學試辦自評,將視成效逐年擴大,預計一○六學年度(二○一七年)以自評取代現行評鑑,避免過度單一指標,讓大學變成一模一樣。

鼓勵各自發展特色

台灣大學校長李嗣涔認同開放大學自評,且愈快愈好,他認為各校可訂定自己的發展方向,自我檢視是否達到目標。成功大學校長黃煌煇說,評鑑應分門別類,各自發展特色才健康。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5/3472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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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評鑑轉型 五年內採自評

2012/12/25 楊惠芳/臺北報導

現行高等教育評鑑措施是否具有成效?根據調查,將近半數的國立大學校長予以「否定」。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高等教育評鑑將由現行的「門檻評鑑」轉為「品質評鑑」,希望五年內讓多數大學都能以自評方式,發展各自特色。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教育部所屬各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預算,立委蔣乃辛質疑高教評鑑實施以來,因過度注重量化指標,讓學校只重視論文和理論,甚至連技職體系的師生也追求論文產出,反而不重視技術。他擔心高教評鑑被嚴重扭曲,對青年就業力和學用落差問題造成負面影響。

蔣乃辛以不記名問卷方式,詢問列席的國立大學校長,結果發現有近半數校長認為「現行評鑑無法達到評鑑效果」。臺大校長李嗣涔表示,現行高教評鑑只是「門檻評鑑」,未來應走向「品質評鑑」,才能真正提升教學品質。

成大校長黃煌煇表示,每種制度都不可能完整,應逐年改進,重要的是追蹤和改善。高教評鑑並非「是」與「否」的問題,而是「六十分」和「八十分」的差別,評鑑應分門別類,例如研究型、教學型、科大等,學校多元化,高教才會健全。

蔣偉寧表示,教育部已看到這些問題,目前先讓三十四校試辦自評,未來逐年開放大學發展自評,希望五年內把多數大學納入。另外,評鑑結果不佳的學校,也將輔導改善。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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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評鑑研擬「去指標化」

青年日報 2012/12/26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昨日表示,大學評鑑正研擬「去指標化」,今年9月開放頂大、教卓學校試辦「大學自我評鑑」,評鑑制度也採多元化,不再使用同一種評鑑指標,教育部只管評鑑大架構,由大學自訂發展方向和目標,提出具體自評標準,每四年或五年再重新檢視這些學校是否達到自訂目標。

過去20多年,教育部和國科會重視SCI(科學引文索引)或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等論文期刊的影響,教授只想衝高論文數量,陳德華強調,現行大學評鑑制度並沒有採計SCI或SSCI論文數等指標,作為認可通過與否的依據,未來也絕對不會以單一或量化的科研指標來評估所有學校。

針對高教評鑑以指標引導研究與教學的模式,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認為,指標是手段,有些單位卻變成目的,大家拼命追求指標,而不是追求學術卓越,反而讓學術的動能和衝勁受到壓抑,教育部和國科會都在研議思考「去指標化」的可能性。

資料來源:
http://news.gpwb.gov.tw/news.aspx?ydn=026dTHGgTRNpmRFEgxcbfXeut3OMJo83bj7NmgTAG00AlkzL4T0uTu6lbNP6gA5v9wzxj63a37KkOpBcnmYbO9NNBwM3SGMIjoN2LMeX%2f3A%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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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評鑑轉彎 將逐年開放大學自評

2012/12/25 【本報台北訊】

大學評鑑到底能不能達到教學目標?立委蔣乃辛昨天讓國立大學校長填寫問卷,結果有四成的國立大學校長都認為,現行評鑑措施不能達到評鑑目標;蔣乃辛痛批,如果大學評鑑造成技職生畢業不會技術、大學老師只會寫論文,就是走火入魔。

大學評鑑近來引發外界爭議,立委蔣乃辛昨天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疑,高教評鑑實施以來,因為過度注重高教評鑑的量化指標,讓學校與學生一味地只重視論文和理論,甚至連技職體系的師生也追求論文產出,結果「技術沒有了」。他憂心,高教評鑑已經嚴重扭曲,恐怕會對青年就業力和學用落差問題造成負面影響。

蔣乃辛在會前針對列席的台、清、交、成、中山、政大等四十七位國立大學校長,進行不記名意見調查。結果發現,有二十二人不同意現行評鑑能夠達到目標;僅二十一人、百分之四十四點六認同可以達成,三人未回答,一人回答部分能達到。

教育部長蔣偉寧坦言,高教評鑑確實對學校辦學造成衝擊,訂定的指標原來只是門檻,可是卻變成各校追求卓越的指標,教育部已經看到這些問題。希望五年內所有大學做完第二輪評鑑後,放手讓大學發展自評,辦出不同特色。

蔣偉寧說,目前先讓三十四所學校試辦自評,未來也會逐年開放讓教學卓越和頂尖大學的學校發展自評,期盼在五年之內,可以把多數大學都納入。

問卷也問,「評鑑是否能有效協助學校檢討及改善?」結果有三十四名校長認為「能」,回答「否」有十人;進一步詢問,評鑑結果不佳的學校是否應輔導或退場?回答是的有三十四人,回答否有十人。蔣乃辛表示,調查結果顯現大學校長贊成評鑑,但希望改變做法,否則評鑑只會逼大學走火入魔。

蔣偉寧表示,高等教育評鑑未來不見得須跟退場掛勾,但評鑑結果不佳的學校,還是要介入改善體質,只要改善後的再評鑑通過,就不會有因此退場的問題。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8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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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們贊成大學自評 「改進要快」

2012/12/24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針對大學評鑑將放手讓大學自評,台大校長李嗣涔表示,贊成這樣的方向,而且速度應該加快,讓有能力的大學可以自我評鑑,訂定自己的發展目標,自我檢視是否達到標準,取代目前的單一標準評鑑指標。

成大校長黃煌煇也指出,大學評鑑不是洪水猛獸,但每個制度都非完美,遇到缺陷就該改進,他建議,研究型、教學型與技專校院等應該進行基本分類,每種類型的大學評鑑指標應該有所不同,才能確保這些學校能各自發展特色,否則每個大學都長的一模一樣也很奇怪。

中興大學校長李德財也大表贊同,認為一把尺不能量所有的人,而是要針對不同性質的學校量身訂做,例如研究型、教學型、一般大學等非門別類的調整評鑑指標,中興大學也會主動申請自評,希望能藉此找到適合中興大學的評鑑指標。

李嗣涔比喻,現在的大學評鑑很像一道門檻,就像大學入學考試一樣,只要考過一次就好,不用每年都考一樣的東西,其他的教學成效以及質化的指標,才是提升大學品質的關鍵,大學自評才能做到。

李嗣涔強調,教育部應該把評鑑當成最低的門檻,把關最基本的品質,其餘像是辦學品質與研究能量,應該讓大學自訂辦出不同特色,他贊成先讓頂尖大學與教學卓越計畫大學先行試辦,再視成效考慮是否要擴大辦理。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3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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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中心將轉型 協助大學自評

2012/12/26 【本報台北訊】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昨天說,高教評鑑被批為戕害學術自主,教育部會檢討,簡化訪視與參考效標,推動高教評鑑中心轉型,成為協助大學發展自我評鑑的單位。

立委李俊俋、鄭麗君昨天在立法院舉行「體檢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公聽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表示,大學評鑑的官僚機制肥大化,歷屆許多委員都有教育部官銜;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不是客觀中立的民間團體,而是教育部設在外面「假評鑑、真控制」的白手套團體。

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主任周平說,高教評鑑中心從外面進入高教體系,破壞高教自主性,許多評鑑委員不具專業素質;評鑑制度弊大於利。

黃雯玲表示,教育部已在檢討執行面的問題,像是各種訪視從二十一項減為十項,評鑑參考效標也從四十六項,精簡到二十九項,未來將會繼續檢討。教育部已開始推動大學自我評鑑,一般大學與技職教育,共六十所學校符合資格可申請。黃雯玲也說,未來大學評鑑中心會退居第二線,轉型為協助大學發展自我評鑑的單位,並致力使評鑑設計與國際接軌。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8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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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評鑑中心 教部推動轉型

2012/12/25 【記者曾美霞台北報導】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25日說,高教評鑑被批為戕害學術自主,教育部有檢討,簡化訪視與參考效標,推動高教評鑑中心轉型。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李俊俋、鄭麗君上午在立法院舉行「體檢高等教育評鑑制度」公聽會。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表示,大學評鑑的官僚機制肥大化,觀察歷屆評鑑委員,發現許多委員都有教育部官銜;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不是表面上的客觀中立民間團體,而是教育部設在外面「假評鑑、真控制」的白手套團體。

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主任周平說,雞蛋從裡面打破是生命,從外面打破是食物;這個例子非常切合高教評鑑現況,高教評鑑中心從外面進入高教體系,破壞高教自主性,許多評鑑委員不具相對應的專業素質,成為文化流氓;評鑑制度整體實施起來是弊大於利。

黃雯玲指出,台灣高教評鑑制度從民國94年開始辦理至今,在國際間算非常資淺;國外施行近百年的高教評鑑制度在國內卻被認為是戕害大學自主的洪水猛獸,教育部也在檢討其中執行面的問題。

黃雯玲認為,教育部各種訪視已從21項減為10項,大學評鑑參考效標已從46項精簡到29項,未來也會繼續檢討。教育部已經推動大學自我評鑑,一般大學與技職教育有60所學校符合資格可申請。

黃雯玲強調,未來大學評鑑結果應用會以獎勵優於懲罰為原則,評鑑中心則會退居第二線,慢慢轉型為協助大學發展自我評鑑的單位,並致力使評鑑設計與國際接軌。

資料來源: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artid=20121225abcd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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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評鑑 專家籲納學生委員

1011226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6日電)

台灣評鑑協會理事長劉維琪今天建議,大學系所評鑑或許可參考歐洲作法,納入學生委員。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舉辦「高等教育評鑑論壇」,邀請學者討論現行大學評鑑的問題,劉維琪曾擔任高教評鑑中心董事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對大學評鑑的目的、定位及功能作引言。

劉維琪指出,現在社會對大學評鑑有很多迷思,例如認為只專注於SCI和SSCI等論文指標。他呼籲社會大眾,應該把評鑑報告拿出來審視,到底有哪些學校系所是因為SCI和SSCI沒通過評鑑?「沒看過報告就批評,這不是科學的方法。」

劉維琪說,他曾經仔細比對評鑑報告,發現只有10校有提到SCI和SSCI,而且這10校都通過評鑑。

劉維琪指出,評鑑問題的一大來源,是必須要動用許多評鑑委員,委員需先建立共識,這對任何機構而言,都是很麻煩的事,必須召開很多研討會,並考量受評者的意見。台灣作法,事前還將名單拿給受評系所,如果覺得不適合就拿掉,這是國際鮮有的機制。

劉維琪和國際評鑑機構交流,發現歐洲甚至派學生委員到學校作評鑑,因為學生可塑性高,沒有「先入為主」的意見,可以依照評鑑原訂的精神和方法去做。

「學生年輕有正義感,只要有學生在裡面,其他委員就會很認真。」劉維琪說,歐洲多年經驗發現效果不錯,可以作為台灣的參考。

劉維琪也建議教育部輔導成立更多的專業評鑑機構,讓現在執行大學評鑑的高教評鑑中心,轉型為研發、研習與輔導機構。以日本為例,就有4個評鑑機構,供學校自行選擇。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226005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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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評鑑 教師不可承受之重

聯合新聞網 2012.12.26 【聯合晚報╱記者游婉琪/即時報導】

政大校長吳思華表示,大學評鑑表面上看起來只分校務評鑑與系所評鑑,實際上對大學老師而言,許多競爭性經費,都必須申請訪視接受評鑑。大學內部每五年舉行一次教師基本評量,也讓老師戰戰兢兢,為了升等做許多準備,種種評鑑成為老師們「不可承受之重」。

吳思華說,國內的大學評鑑制度推動的「太慢又太急」,就像許多公共政策,沒有充分完善準備,發現落後國際後才匆促推行。他也感慨,截至目前各校都沒有看到好的評鑑典範,光是系所評鑑要各系表達學生四年可以學到什麼,電機系跟哲學系表達方式就會有天壤之別,最後只好以最簡單的學生滿意度或教師論文數呈現。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591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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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新聞】心無旁「騖」才對 落榜考生勝訴確定

心無旁「騖」才對 落榜考生勝訴確定

自由時報 2012-12-25 〔記者項程鎮、劉禹慶/綜合報導〕

「心無旁ㄨˋ」是那個「ㄨˋ」?

澎湖十四所中學聯合甄選國文老師,命題出現「心無旁『鶩』」一詞,甄選委員會標準答案是「鶩」,與教育部「騖」的看法不同,獲備取第二名的考生李開雄認為標準答案有誤、要求送分遭拒,李告上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支持李的見解,判決澎湖甄選委員會敗訴確定,應重新計分。

一審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即判決甄選委員會敗訴,甄選委員會主張,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且李某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因此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ㄨˋ』」正確用字應該是「騖」,而不是「鶩」,且李已依規定提起行政救濟,判決李男勝訴。

李開雄指出,他在九十九年間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因校方對題目「心無旁『鶩』」的給分錯誤,害他國文少兩分,造成加權總分減少○.四分,最後總成績為八十六.六四分,未達錄取標準八十六.七五分,如能依教育部規定更正標準答案,他的總成績為八十七.○四分,已達錄取標準。

澎湖教師甄選委員會委任律師黃旭田回應,本題是由校外教授命題,非校方命題,尊重判決結果,會再研究後續問題該如何處理。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長鄭嘉薇表示,尊重行政法院判決,近期內重新開卷計分,但不只計算李生考卷,也將全面重計,才能了解相關比序排名,決定是否重新分發。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5/today-life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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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心無旁騖 落榜生訴願成功

中時電子報 2012-12-25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男子李開雄兩年前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他發現國文科有一題選擇題答案「心無旁鶩」,與教育部版本「心無旁騖」不同,害他總分少○.四分落榜;李向澎湖縣政府訴願後,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採用教育部成語用字,判李勝訴確定,並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李男在九十九年間,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名列國文科正式老師備取第二名;他認為國文科考題中將心無旁「鶩」列為正確用字有疑義,因為教育部回函也說是心無旁「騖」,該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要送分,他應可獲得正式教師錄取資格。

李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但教師甄試委員會堅持答案沒錯,縣府駁回訴願;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李男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教師甄試委員會認為,李男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且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因此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騖」正確用字應該是「騖」,判決李男勝訴定讞。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00316+11201212250004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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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無旁騖正解 落榜師勝訴確定

中央社 1011224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

李姓男子參加教師甄試,發現國文選擇題答案心無旁「鶩」,異於教育部版心無旁「騖」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李男勝訴定讞。

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委員會委任律師黃旭田回應,本題是由校外教授命題,尊重判決結果。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李男在民國99年間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名列國文科正式老師備取第2名,他認為國文科考題中將心無旁「鶩」列為正確用字有疑義,因為教育部回函也說是心無旁「騖」,該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要送分,他應可獲得正式教師錄取資格。

李男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但甄試委員會堅持答案沒錯,縣府駁回訴願,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李男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甄試委員會則認為,李男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且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因此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ㄨˋ」正確用字應該是「騖」,且申訴時間過短,判決李男勝訴,縣府應重新計算李男分數,全案確定。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1224029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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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心無旁騖」!落榜老師勝訴定讞

ETtoday 2012年12月25日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兩年前,李開雄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發現國文選擇題答案寫的是「心無旁鶩」,和教育部版「心無旁騖」不同,李男因此認為這題沒有正確選項,結果總分少了0.4分落榜,他向澎湖縣政府訴願無效,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法院24日判決李男勝訴定讞。

民國99年,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的國文試題中,有一題選擇題是要選出正確的答案,「下列何者正確:(A)按部就班/固步自封(B)真膺莫辨/拳拳服贗(C)墨守舊規/寞寞耕耘(D)好高騖遠/心無旁鶩」,縣府公布答案為(D)。

而這一題讓李開雄少了0.4分,他名列國文科正式老師的備取第二名,而無法具有正式教師資格,他認為這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要送分,如此一來,他應可以獲得正式教師資格,當時他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無效,再一次提起行政訴訟,8月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李男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但甄試委員會認為,李開雄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而且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因此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ㄨˋ」正確用字是「騖」,且申訴時間太短,判決李開雄勝訴,縣府應重新計算李男分數,全案定讞。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5/144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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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無旁鶩或「騖」? 教師甄試落榜,打官司勝訴

ETtoday 2012年08月6日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李姓國中代課老師2年前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發現國文科有一題選擇題答案「心無旁鶩」的「鶩」字與教育部版本的不同,一個底下是鳥,一個是馬,兩個不同的「騖」字害他總分少0.4分落榜,向澎湖縣政府訴願無效,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新的判決出爐,判李老師是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拿著兩年前的成績單,李老師真的好無奈,兩年前他參加澎湖縣的國中教師甄選考試,本來很有信心可以拿到正取資格,結果沒想到成績出爐,卻是差臨門一腳,以0.11之差未達錄取標準,僅列備取第2名。李老師表示,「嘔也沒有辦法形容,因為你從整個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

因為當時國文試題當中,有一題選擇題是要選出正確的答案,「下列何者正確:(A)按部就班/固步自封(B)真膺莫辨/拳拳服贗(C)墨守舊規/寞寞耕耘(D)好高騖遠/心無旁鶩」,縣府公布答案為(D)。

但正確答案的選項裡,這個心無旁鶩的ㄨˋ,底下是鳥字,跟教育部審定的騖ㄨˋ下面是馬字不一樣,李老師認為這題根本沒有正確選項,是命題錯誤應該要送分。

這個題目不但害他少了0.4分,也跟正式教師資格擦身而過,當時他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無效,再一次提起行政訴訟,現在終於判決出爐。李老師說,「分數本來就是要給我的,那我今天爭取的是我原本就應得的分數,而不是說我故意去強求。」

法院認為,因為當初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就是公佈審定騖為馬字,所以這題應該是沒有正確答案,縣府應適法重新計算分數;不過,重新計分是包括所有考生在,並非獨惠李姓男子。

只是法院判他勝訴,但已經是兩年前的考試,可能無法再重新計分錄取他為正式教師,李老師說,能夠為國文教育爭一口氣,兩年心血沒白費就好。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06/837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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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皇帝3膠補身 「甄嬛」帶動中藥熱

請參見艾草能保胎、苦杏仁致死? 中醫:別信





皇帝3膠補身 「甄嬛」帶動中藥熱

聯合新聞網 2012/12/24 【聯合報╱記者趙容萱/南屯報導】

「後宮甄嬛傳」劇中御用進補的阿膠爆紅,連帶台灣的龜板膠、鹿角膠,或綜合體龜鹿二仙膠都熱門。 記者趙容萱/攝影

電視劇「後宮甄嬛傳」熱潮不退,劇中為皇帝補身,包括阿膠、鹿角膠、龜板膠3膠成了今年補冬的大熱門,中市蓮樺中醫診所院長蔡蕙君建議,進補前仍應請教醫師,依個人體質增加藥材。

劇中因後宮惡鬥,還出現多種中藥如麝香、藏紅花、桂枝等,號稱為致人流產利器,引發網路發燒討論。蔡蕙君說,部分致人流產的藥材的確孕婦忌用,但戲劇有時應劇情需要誇大療效,一般是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致人流產。

「後宮甄嬛傳」除了劇情扣人心弦,劇中藥材引起熱烈討論,如甄嬛及眾娘娘們為皇帝進補的阿膠,近日在大陸爆紅,台灣民眾較習慣使用的鹿角膠、龜板膠補冬。

蔡蕙君說,中醫重視節氣養生,冬至進補有助陽氣升發、固本培元,一般民眾補冬可混合具補陽的鹿角膠及能滋陰的龜板膠,熬製龜鹿二仙膠,再依個人體質增加藥材熬煮。

三膠都很珍貴,不少為人子女拿來燉補孝敬父母,但並非所有人都適宜,蔡蕙君表示,高血壓患者、腸胃功能吸收不佳等,都不適合,因此以三膠補身前,應請教中醫師根據個人體質處方,有感冒、發燒、咳痰或有發炎症狀也不宜食用。

她指出,可將藥材煎煮後,再加入燉煮,或直接加入燉湯做成藥膳,服用時間在冬至前1周,到明年立春前都可。

西醫則建議冬天飲食掌握「三多三少」,即蛋白質、維生素、纖維素多,糖類、脂肪、鹽少;飲食宜多樣、均衡,適當選用高鈣食品,不宜吃濃濁、肥膩和過鹹食品。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3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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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新聞】師罵學生無恥 人本籲:調離原班

師罵學生無恥 人本籲:調離原班

聯合新聞網 2012/12/22 【聯合報╱記者劉盈慧、陳瑄喻/台北報導】

人本基金會昨指控天母國小洪姓導師,因陳姓學生不願罰寫課文,就辱罵學生「不覺得自己很爛很無恥嗎」、「怎麼有人養這種兒子,真丟你爸媽的臉」等言詞,還向其他同學說「你們不要去跟他玩」、「他明天交不出來你們3個就再罰寫1遍」,連座處罰相關學生。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洪姓老師應用她的教學專業,與孩子理性溝通,不該用威嚇、羞辱、連座處罰等方式排擠學生。人本要求校方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洪師要向陳生道歉、調離原班級。

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說,洪師到校任職4年,風評良好;校方接獲反映後,曾入班觀課、找雙方互相溝通。校方昨下午緊急召開教評會,決議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將由其他老師進行輔導、觀察。

王慧珠表示,洪師已表達深切悔意,這幾天將會帶著老師向家長、學生致歉。她表示,不少家長希望不要換老師,在考量其他學生權益下,暫不會更換導師,但受害學生若心有芥蒂,學校也會同意轉班。

陳父表示,11月中旬孩子在音樂課上與同學「搭肩」,下課時在走廊上「快走」,老師卻認為「上課與同學抱抱」、「奔跑」,要罰抄2篇課文。孩子平常罰寫都會交,但這次覺得老師處理不公、自己有委屈才不願寫,到最後累積8篇根本無力完成。

昨天記者會門外,有10多位支持洪師的家長,高舉海報強調洪師的教學熱忱。一名陳媽媽表示,班上同學原本有摩擦,洪師鼓勵學生栽種班級花圃、或舉辦感恩小日記,請同學寫下每人優點,成為模範班級。陳生常不交功課,洪師從未放棄過他,是他先激怒洪師,洪師情緒管理待改進,但離不適任教師還有段距離。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3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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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罵無恥孬種 國小師摔學生課本

自由時報 2012-12-22 〔記者林曉雲、邱紹雯/台北報導〕

學生家長(右二)要求老師應對不當言行正式道歉。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會場外則有家長舉大字報力挺老師。 (記者羅沛德攝)

台北市天母國小陳姓學生因為「在走廊上奔跑」和「與同學上課抱抱」,遭洪姓女導師罰寫作業,因未如期繳交,洪師連續兩天怒罵學生「爛、無恥、無賴、孬種」等,還失控摔書,並禁止班上同學和陳姓學生接近。

人本︰教育專業蕩然無存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召開記者會,當場播放老師狂罵學生的錄音。洪師怒罵:「你這個學生爛透了」、「很爛很無恥」、「只當個無賴」、「怎麼有人養這種兒子?真丟你爸媽的臉」、「為什麼做錯事就像一個孬種一樣?」「我對他已經很不爽了…」也可聽到洪師七次追問陳姓學生「你什麼時候要交(罰寫作業)」,還要求同學不可以跟他玩,並連坐處罰另外三個和他玩的同學。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罰抄課文能否達成教育目的已有疑慮,洪師痛罵學生做言語霸凌,公開要求同學不可以跟陳同學玩,意圖孤立學生,教育專業蕩然無存。

北市教局、校長道歉

學生家長陳爸爸戴著口罩出面控訴,指兒子不服氣被罰,才未如期繳交,原本罰寫一遍課文,後來加倍成要罰寫八遍、十六課,至少要花八小時才罰寫得完。第一天老師狂罵後,他想了解情況,因此要小孩錄音,結果老師竟然連罵兩天。

台北市教育局科長謝麗華和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在記者會上公開道歉。台權會長賴中強律師表示,洪師作為已違反教育基本法;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認為,洪師對兒童施以身心虐待,可公告姓名並罰鍰。

另一群家長聲援老師

不過,記者會現場也有一群家長聲援洪老師,認為學生有需檢討之處,洪老師平時認真負責,不能因為單一事件而認定她不適任,正連署要求不能更換洪老師,一位家長說,陳姓學生若不適應,可以轉班或轉學。

校方昨天召開教評會,決議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老師續留原班,但由資深老師輔導;校方將擇期安排洪老師正式向家長和學生道歉,並透過走察及觀課關心老師與學生後續互動狀況。針對言語管教不當的處分,學校今天將繼續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討論懲處。

校長王慧珠說,洪老師在教評會上坦承自己是因求好心切,看到學生未如期繳交罰寫作業,又聽到學生以「妳以為妳是老師,就可以隨便亂罰人」等話語頂撞,一時情緒管理不當,才會口出惡言,深表歉意。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2/today-life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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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肩當抱抱 師怒罵:無恥爛透

NOWnews 2012年12月21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天母國小六年級陳姓男學童,因被洪姓導師罰抄課文沒交,遭到洪師用言語辱罵爛又無恥,甚至還說出「怎麼有人會養這種兒子」,家長質疑洪師不適任,校方卻以「一場誤會」沒有積極處理。

陳姓家長指出,上個月兒子在音樂課與其他學生搭肩和走廊上快走,被洪姓導師斥責是「與同學上課抱抱」,以及「在走廊上奔跑」,洪師要求他罰寫課文,但他認為自己沒犯錯而拒罰,反遭到洪師以言語羞辱,與他一起玩的同學也遭受處罰。

陳姓家長表示,日前見兒子眼睛紅腫,詢問才知道洪姓導師在課堂辱罵「不覺得自己很爛、很無恥嗎,說到的事情都做不到,你拖了幾天,你自己說啊,你拖了幾天?哭什麼哭,男子漢大丈夫,自己做錯事,有什麼好哭。」

陳姓家長為了瞭解辱罵內容,請兒子在課堂錄音,聽到錄音內容後,認為洪師不應對人格辱罵,陳姓家長曾向校長反應,但校長竟回「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陳姓家長憤而求助人本基金會,並公開錄音檔。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主張,洪姓導師應該避免繼續擔任該班導師,並要求學校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至於校方失職的部分,將列入考績處理。

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向家長致歉,強調會依校內相關行政程序召開教評會,她表示洪姓導師到校任教四年,教學風評一向良好,但這次管教方式明顯失當,也不應該連坐處分,學校將還給受害學生和家長一個公道。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2/21/91-28848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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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拒罰寫 師辱「無恥孬種」
家長「心都痛了」校方擬懲處

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22日 【楊惠琪╱台北報導】

陳姓男童的父親(右)昨控訴,洪老師言語辱罵兒子,已涉及人格污辱。楊惠琪攝

北市天母國小6年級陳姓男學童,上月在課堂上與同學搭肩、在走廊上快走,被洪姓女導師罰抄寫課文,但因陳童自認未犯錯拒絕罰抄,竟遭洪師辱罵:「爛透了、無恥、孬種」,和陳童玩的學生也遭連坐處分。教育局、校方昨均指洪師管教不當,昨已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今將召開考績會討論懲處。

校長起身致歉

陳童父親昨在人本基金會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公布上述洪師辱罵孩子的錄音內容。陳父說,之前曾多次向校方反映,但洪師否認辱罵,校長也說可能是誤會,最後只好求助人本;他說:「聽到錄音內容,心都痛了,就算要罵也該就事論事,不該污辱孩子的人格。」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兒童精神科醫師葉啓斌說:「言語攻擊比體罰更嚴重,恐影響孩童自信心。」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學校應徹查,還給學生和家長公道。

列席記者會的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昨聽到錄音內容後,當場起身向家長致歉,坦言洪師發言不妥、管教失當,也不該連坐處分。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長謝麗華說,老師辱罵言語已對孩子造成傷害,要求學校立即檢討。天母國小昨隨即召開教評會,通過立即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由資深老師入班進行輔導,學校今也會召開考績會討論後續懲處。至昨晚截稿前無法聯繫上洪姓老師取得回應。

場外有人聲援

但昨記者會場外有10多名家長舉海報聲援洪師,對錄音內容則指洪師是被陳童激怒,才會說出那些話。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2/3472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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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大發飆 竟罵學生「無恥」

自由時報 2012/12/21 〔本報訊〕

台北市天母國小一位學生家長,出面控訴兒子遭老師言語羞辱。家長指控,六年級的兒子被導師以「你很爛、很無恥」等不堪言語辱罵,更直指該學生的父母竟養出「這樣的兒子」。(圖擷取自民視新聞台)

媒體報導,台北市天母國小一位學生家長,出面控訴兒子遭老師言語羞辱。家長指控,六年級的兒子被導師以「你很爛、很無恥」等不堪言語辱罵,更直指該學生的父母竟養出「這樣的兒子」。對此,學校今天公開道歉,也決定召開教評會,釐清老師是否管教不當。而該名導師並未出面說明。

學生家長不滿兒子在學校被老師辱罵三字經,身心受創,故選擇公布錄音檔,替兒子討回公道。此外,他在記者會上表示:「老師假如要責罵一個小孩,應該是就事論事,不應該做人格上面的污辱。」

然而,遭指控的天母國小六年級導師,也獲得班上23位家長連署支持,有家長還特地請假現身記者會現場,製作大海報,力挺導師。

面對學生家長的指控,天母國小校長緊急出面道歉,並決定召開教評會,釐清完整案情。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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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肩當抱抱 師斥生「無恥爛透了」

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21日

北市天母國小六年級陳姓男學童,上月在音樂課與其他學生「搭肩」,在走廊「快走」,老師斥責「與同學上課抱抱」、「在走廊上奔跑」,洪姓導師要求陳童罰抄課文,陳童自認未犯錯拒罰,洪老師辱罵「不覺得自己很爛很無恥嗎?」、「你這個學生爛透了」、「做錯事像孬種」、「真丟你爸媽的臉」,與陳童玩的同學也遭連坐處分。

陳父日前見兒子眼睛紅腫,詢問下才知洪師在課堂辱罵孩子,為瞭解辱罵內容請兒子錄音,聽到錄音內容很傷心,認為身為老師不應對人格辱罵。陳父曾向校長反應,校長竟回「可能是言者無意、聽者有心」,陳父憤求助人本基金會並公布錄音內容。人本與家長要求學校應立即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洪師暫時調離導師職務。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1221/15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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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師辱罵學生 校長:將開教評會

聯合新聞網 2012/12/21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人本基金會與天母國小陳姓學童家長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洪姓導師以汙辱的言語羞辱學生,但有部分家長在會場外表達支持洪姓老師。(記者曾學仁/攝影)

又發生老師不當管教事件。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公布天母國小一名洪姓導師辱罵學生的錄音,「不覺得自己很爛很無恥嗎?」「怎麼有人會養這種兒子?真丟你爸媽的臉。」家長跟學校反映,校長卻以「這是一場誤會」沒有積極處理。

其他家長聲援:別影響老師正常教學

事件經人本公布後,今天台北市教育局、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都出面道歉,學校下午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但就在人本公布錄音的同時,有十幾名天母國小家長到場聲援洪姓老師,還有家長表示,因為該生多次行為失當,又不交作業,才會造成老師情緒過於激烈,但平時老師表現很好也跟家長互動密切,希望別影響老師的正常教學。

人本基金會與天母國小陳姓學童家長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控洪姓導師以汙辱的言語羞辱學生,但有部分家長(見圖)在會場外表達支持洪姓老師。(記者曾學仁/攝影)

人本調查,被辱罵的學生只因為上課時疑似和同學抱抱,又在走廊奔跑,被罰抄課文。但因該生一直否認有這些行為,拒絕接受罰抄課文的處罰,惹怒洪姓老師不斷用「無恥」、「很爛」等字眼辱罵學生。沒想到學生說想保持緘默,洪姓老師一氣之下對學生說:「這麼愛耍那個爛嘴皮子!學點法律常識又怎樣?」

學生父親表示,他每天都陪孩子寫功課,不太可能因為功課未完成遭處罰,只是抄寫的課文真的太多,事發第一周罰抄兩篇課文,因為兒子堅持不交,後來累積增加到兩篇課文要罰抄8遍,最後根本無力完成。

人本:校方一開始竟認為只是誤會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家長向學校反映後,校方一開始竟認為只是口誤,甚至認為是孩子聽錯了;人本要求學校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校長失職不處理也應列入考績,還主張洪姓老師應該避免繼續擔任該班導師。

北市教育局國教科長謝麗華表示,聽到錄音內容心情沈重,老師辱罵言語已對孩子造成傷害,也凸顯教學現場不友善,她當場向家長致歉,要求學校今天下午立即召開教評會。

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也當場向家長致歉,認為老師發言不妥,會依校內相關行政程序召開教評會。她表示,洪姓老師到校任教四年,教學風評一向很好,但此次管教學生明顯失當、連坐處分也不應該,學校會還給受害學生家長一個公道。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3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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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師不適任? 其他家長聲援留下

聯合新聞網 2012.12.21 【聯合報╱記者劉盈慧/即時報導】

人本基金會今天指控天母國小洪姓導師,因陳姓學生不願罰寫課文,就辱罵學生「不覺得自己很爛很無恥嗎」、「怎麼有人養這種兒子,真丟你爸媽的臉」等言詞。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校方應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

不過,今天有10多位支持洪師的家長,高舉海報強調洪師的教學熱忱。其中一名陳媽媽表示,5 年級剛分班時同學間有摩擦,洪師鼓勵學生栽種班級花圃、或舉辦感恩小日記,請同學寫下每個人的優點,到了6年級還成為模範班級。

陳媽媽說,洪師教學正向積極,陳生常不交功課,洪師也從未放棄過他。陳生先激怒洪師,洪師在情緒管理上待改進,但這離真正的不適任教師還有一段距離,「其他家長都很想把洪師留下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5827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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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基金會籲檢討不適任教師

中央社 1011221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1日電)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說,台北市天母國小洪姓導師管教學生時言語不當,應還家長和學生公道,呼籲北市教育局及校方通盤檢討。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上午召開記者會,以錄音檔向外界說明台北市天母國小學生家長的申訴個案。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明,一名學生因在課堂上被風紀股長登記「與同學上課抱抱」和被學校服務隊登記「在走廊上奔跑」,被洪姓導師要求罰抄課文,但管教時,疑用詞不當,當眾羞辱學生就範。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及案主學生家長要求,天母國小應撤換洪姓導師;洪姓老師應對扭曲事實的言行正式道歉;學校應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呼籲台北市教育局應展開調查,嚴懲校方失職。

另外,今天有近10名家長在記者會場外舉大字報力挺洪姓導師,指稱洪姓導師是有教學熱忱的好老師,說明她對進度落後的學生,除自己加強輔導,也舉辦團隊活動讓學生相互合作,達成學習目標。

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回應,洪姓導師很認真負責也受到部分家長肯定,但再怎麼認真的老師也有說錯話的時候,校方會秉公處理。洪姓導師曾向家長致歉,校方對教師言語不當,理應糾正和致歉,她代表老師及校方向家長致歉。

台北市教育局國教科長謝麗華說,針對洪姓導師不當管教等評議檢討,將由校方於今天下午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221014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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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學童 天母國小老師申誡兩次

自由時報 2012-12-23 (記者林相美)

台北市天母國小洪姓老師因學生沒有如期交罰寫作業,連續兩天辱罵學童「爛、無恥、無賴」,還失控摔書。天母國小昨天召開考績會,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表示,洪姓老師情緒失控,對學生用詞不恰當,考績會決議處分申誡兩次。

不過,遭辱罵的學童家長強調,兒子未交罰寫作業是因為洪姓老師懲處不公,當天有三名學生快走,卻只有她兒子被列入紀錄,兒子現在很怕老師,希望學校撤換老師。

另外,學校也啟動不適任教師的輔導機制,組成輔導小組入班觀課兩個月,針對老師與學生的互動、對話列入紀錄,兩個月後進入教評會討論,將針對洪姓老師的教學狀況評估,決定續聘與否。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3/today-life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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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新聞】北市公務員用公假辦文康 議員批真郝康

不知議會辦不辦文康活動?





北市公務員用公假辦文康 議員批真郝康

自由時報 2012-12-14 〔記者黃忠榮、林相美/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昨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北市政府公務員以參加文康活動為由,利用上班時間花公帑請公假到各地旅遊、餐敘,非常不合理,市府應立刻修改相關規定,不准公務員在上班時間舉辦文康活動。

郝龍斌:的確不妥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直言:「的確不妥。」他強調,雖然整個計畫有歷史背景,但有檢討改進的空間。

近3年都用上班時間

梁文傑舉教育局、文化局、體育局等單位為例,近三年所舉辦的文康活動,九十九%都是利用上班時間請公假。

梁文傑指出,市府員工辦理文康活動經費每人每年編列一千二百一十元,規定「活動時間以利用公餘及例假日為原則。但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四小時為限」。

但公務員在「公假不請白不請」心態下,普遍在上班時間請四小時公假參加文康活動。

梁文傑、吳思瑤表示,在上班時間請公假去吃喝玩樂,造成社會觀感不良,也違反「文康活動」本意。

議員出示相關資料指出,近三年教育部門員工利用上班時間請公假辦理文康活動,活動項目甚至包括聚餐、看電影、唱歌等,逾百次的文康活動只有一次是在非上班時間。

市府人事處專門委員陳堯欽表示,將進行檢討。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4/today-life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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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大餐看電影還可請公假? 北市府編1.7億辦文康活動

ETtoday 2012年12月13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13日爆料,市政府每年編列1億7264萬的「文康活動費」,讓員工旅遊踏青,以提高工作情緒,但有不少單位的活動內容,其實只是到「101隨意鳥地方」、「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喝下午茶」和「華納威秀看電影」聚餐看電影,而且還可以請4小時公假,質疑天底下哪有這種事情。

梁文傑指出,儘管文康活動實施計畫明白指出,活動時間以利用公餘及例假日為原則,但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公假登記以4小時為限,每人每年度費用為1210元。他指出,但在「不請白不請」的心態下,文化局、教育局、觀傳局、體育局等部門時數全部請光。

吳思瑤則痛批,這是變相的讓市政府員工,在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合理的上班時間,動輒「請公假」來吃喝玩樂,最後卻是全民買單,也難怪每個局處都在「討人」、抱怨沒人,原來市府的正職公務人員,都在工作時吃大餐看電影。

梁文傑和吳思瑤呼籲,這雖然是歷史共業,但仍應該進行改革,希望北市府修正內規,嚴禁請公假辦理文康活動,以及和該活動立義不符的商業消費活動,在正值民生困頓、預算緊縮之際,適度調降該筆預算,以共體時艱樽節開支。

對此,台北市府人事處專委許堯欽回應,文康活動主要是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以促進員工團隊合作精神,但對於有少數機關執行的偏差,在到一些比較高檔的餐廳去吃飯,坦言不是他們所樂意見到的,至於請公假是否合宜,回去將會再檢討。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13/139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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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公假吃大餐 北市府文康活動挨批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邱瓊玉/台北報導】

公務員有聯誼假 還享千元公費 / 尹智剛 鄭熹

台北市政府明年編列1億7264萬元,供市府6.8萬位員工辦文康活動,每人每年1210元,除休假日,可請4小時公假。但市議員發現,有公務員上班時間在市府周邊高檔餐廳吃喝、看電影,要求市府檢討、修正,否則將在議會凍結預算。

市府人事處專門委員陳堯欽說,部分單位執行文康活動有偏差,如去高檔餐廳用餐,「這不是我們樂見的」,會要求單位檢討改進。

市長郝龍斌天下午在「媒體有約」時表示,「台北市政府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當時訂定時有其時代背景,現在看來的確不妥,也有檢討空間,已請人事處研究改進。

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昨開記者會,出示市府教育局、文化局、體育局近3年來文康活動紀錄,部分員工去年至101大樓隨意鳥地方餐廳、台北艾美寒舍酒店或威秀影城聚餐看電影。

梁文傑痛批,公務員上班時間拿納稅人的錢去吃大餐、看電影,還可請公假,照樣支薪,「天底下哪有這種事」。吳思瑤說,社會氣氛撙節,盼郝市府主動刪減1億多元的文康預算,否則,議會將全數刪除。

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明訂,在不影響正常業務情形下,得利用上班時間舉辦,以公假登記;北市規定公假以4小時為限,高市規定每人每年最多請1天半公假,新北市及南市則規定1天公假。

陳堯欽表示,去年11月28日市府規定員工申請文康活動,只能去北市以外的餐廳用餐,仍可以在北市參與文化藝術展覽、球類競賽活動。但文康活動經費、辦法是否再調整,得做進一步討論。

資料來源:http://www.udn.com/2012/12/14/NEWS/DOMESTIC/DOM2/7565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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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文康公假 員工逛街吃大餐

中時電子報 2012-12-14 中國時報【蘇瑋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員工每人每年可享一千二百一十元文康活動費,並給予四小時公假。議員審議預算時發現,許多公務員利用上班時間請公假外出,就近在信義區吃飯、看電影,由納稅人埋單,完全失去文康活動聯誼、增進團隊交流的意義;此外就連市府退休人員,每年各局處還編文康活動費。

人事處專委許堯欽說,民國八十七年訂定市府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請員工利用公餘、例假日時間,在台灣各地辦聯誼、參觀展覽、休閒等戶外活動,但發現有同仁在市府附近餐廳吃喝逛街,去年已發文要求避免,也會檢討文康活動辦理情形。

議員梁文傑、吳思瑤說,一○二年預算全市府文康活動費編列一.七二億元,攤開過去舉辦的文康活動紀錄,地點赫然發現一○一隨意鳥地方、艾美寒舍酒店、華納威秀影城等,離市府僅數步之遙,根本就是拿納稅人的錢吃大餐、看電影,照樣支薪。

此外,就連退休人員,每年都還編列三分之一員額的文康聯誼費用,明明不必辦公了,還有什麼必要須「培養團隊精神、鼓舞工作士氣」?令人匪夷所思。

議員表示,在周休二日上路之前,為鼓勵利用周六結合周日辦文康活動,才會給四小時公假,但實行周休二日後,反倒在任一天上班日都能請公假吃喝,形同鑽法規漏洞翹班。

目前教育委員會將該筆預算全數暫擱,並研議呼應郝龍斌市長撙節支出的政策,酌予刪減。且九成以上文康活動是請公假舉辦,議員要求市府修改相關規定,不准公務員用公假辦文康活動,要辦就用例假或自己的特休。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2121400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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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過太爽」 吃喝玩樂竟能請公假

自由時報 2012/12/13 〔本報訊〕

文化局官員利用上班時間舉辦文康活動,舉行聚餐(圖梁文傑議員提供)

公務員竟拿公帑看電影、吃大餐,而且還能請公假?議員梁文傑、吳思瑤爆料,台北市政府編列1億多元費用,讓公務員以「文康活動」為名,請公假郊遊踏青、進出高級餐廳,被批「過太爽!」。

對此,台北市府人事處專委許堯欽回應,「文康活動」目的在於舉辦員工聯誼,以促進員工合作,但少數單位對此有不當行為,到市府附近吃吃喝喝,甚至進出高級餐廳聚會,已經失去活動目的和意義,將進行檢討和改進。

台北市府員工每人每年可領取經費1210元、公假可登記4小時,進行「文康活動」。且文化局、體育局、教育局等,99年到101年時數已全部請光。議員吳思瑤批評,上班時間裡頭,公務員動輒請公假來吃喝玩樂,還能全民買單,簡直太好康。

議員梁文傑和吳思瑤指出,目前正值民生困頓、預算緊縮之際,市府每年還編列1億7264萬的「文康活動費」,應修改相關規定,刪減費用、不許在上班時間進行與活動立義不符的商業消費活動。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3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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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編1.7億 公僕放公假吃喝
市府文康活動變調 「不顧民眾苦哈哈」

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14日 【許麗珍╱台北報導】

去年10月,北市教育局員工曾請公假去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吃飯(圖),再去唱KTV。梁文傑提供

台北市議員昨踢爆,北市府明年編一點七億餘元預算,供六點八萬名員工請四小時公假參加文康活動,平均一人配額一千二百一十元,去年即有市府員工請公假去吃大餐,議員因此促砍預算並取消公假。北市人事處僅允諾改善將來不吃大餐。學者諷,民眾苦哈哈,公僕公費公假玩得很開心。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昨開記者會指出,北市府依「台北市政府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劃」,明年編列一點七億餘元給各局處辦員工文康活動,全台公務機關都有這筆預算福利,北市府允許員工上班日請四小時公假參加文康活動。

將嚴禁吃喝看電影

梁文傑昨出示三張照片指,教育局員工去年八月、十月在上班日下午請公假,到信義威秀吃飯、看電影,或到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台北101隨意鳥地方餐廳吃大餐再去唱歌,他批北市是全台領頭羊,帶頭吃吃喝喝。

吳思瑤批,北市各單位喊人手不足,要求增加約聘僱員、替代役男,擺明叫替代役男辦業務,自己外出吃喝玩樂,叫人看不下去,三年前議會已將每人文康活動費從一千二百一十五元調降至一千二百一十元,明年仍編一點七億元,議會教育委員會已暫擱該筆預算,要求修正嚴禁用公假吃喝、看電影核銷。

市民怒批「太過分」

台北市民張先生批,公務員有吃有玩免花錢,不用請自己的假,太過分。淡江公行系教授陳銘祥昨批,北市有愛出國的市長,就有愛玩樂的員工,中央到地方均叫窮,民眾苦哈哈,北市員工卻玩得很愉快,北市應知所進退終止文康計劃。

北市人事處專委許堯欽說,一九九八年訂定實施計劃,是想讓員工在北市看展覽、聯誼與休閒,去年十一月發函要求文康活動不能在北市辦餐會,只能在外縣市辦活動,吃大餐或看電影是少數人所為,未來依議員建議改善。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14/3470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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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0年借調5千教師 教部遭糾正

10年借調5千教師 教部遭糾正

中時電子報 2012-12-14 中國時報 唐筱恬/台北報導

借調老師常常一去無回,學生不禁要問:「老師,你到底什麼時候回來?」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調查發現,教育部、縣市政府把學校當「人力銀行」,近十年內,借調五六○○名老師到行政機關「辦公」;而且薪水仍由原學校支付,等於是挪用受憲法保障的國民教育經費,昨天糾正教育部與二十二個縣市政府。

偏鄉學校教師人力最吃緊,多個地方教師工會向錢林慧君陳情,有老師甄選上偏鄉學校後,再想辦法借聘至市區的教育局工作,「一借調就是長達二十五年」,不願意回鄉教書;還有老師考上屏東的學校後,配合家裡需要,借調至台北的教育部工作,令人質疑借調成為老師逃避教書的「避風港」。

糾正案文指出,教育部、地方政府在無法源依據的情況下,用「商借」、「公假」、「支援」等名義,借調老師到行政單位辦公。據統計,一○○學年度有一一八三名老師被借調;十年內,總計有五六○○名教師借調到行政單位。監委痛批,簡直把學校當「人力銀行」,超過十六萬八千名學生受教權受損。

錢林慧君表示,教育部、地方政府需要人力,卻不擴編員額,而是借調老師來行政單位「辦公」;而且借調老師的薪水還是由原學校支付,而不是機關的人事預算,一○○學年度被借調高達一千多人,等於是挪用被憲法保障的國民教育經費預算三億八千多萬元。

錢林慧君說,教育機關佔用學校老師,導致學校必須另外聘請「代課老師」,甚至有代課老師又被借調,出現「一借三代理」的怪象;其中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甚至有二十五年的借調教師,老師一直換來換去,學生不禁要問,「老師,你到底什麼時候回來?」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1051801/112012121400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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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借調5600老師 教部遭糾正

人間福報 2012/12/14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

中央、縣市教育主管機關借調轄屬學校的正式教師協助辦公的情形嚴重,監察院調查發現,在十年內就有五千六百名教師被借調,有人還被借調了二十五年,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因而對教育部及五都、十七個縣市政府提出糾正。

監委錢林慧君指出,借調正式教師,衍生教育機關職員占用學校教員缺額、學校又要另聘代課老師,甚至有代課老師又被借調,再請代理又被借調,「一借三代理」怪象。

錢林慧君表示,光是一百學年度,被借調教師就高達一千一百八十三人之多,等於是受憲法保障的國民教育經費預算被挪用了三億八千七百七十八萬元,而這些錢原本應由機關公務預算的人事費用支出。

錢林慧君說,這十年來借調五千六百名學校教師,推算學習權益受影響的學生超過十六萬八千人。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8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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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借調5600名教師 有人一借25年 監院糾正


自由時報 2012-12-14 〔記者林恕暉、林曉雲、何玉華、蘇永耀/綜合報導〕

90至100學年度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商借教師人數統計

















「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借調一次以4年為限,有職務需要者,可於歸建學校後再借調,合計不得超過8年。 (記者黃明堂攝)

教育部長期借調學校教師到政府機關上班,十年內有五千六百人被借調,最長借調年限達二十五年,更有一個教師職位有三層代理情況。去年即有一千一百八十三名教師被借調,挪用國民教育經費高達三億八千多萬元。

監察院昨天決議糾正教育部與各縣市政府,批評此舉使學生受教權受損,要求檢討改進。

少子化造成學生人數減少,九十五學年度到一百學年度國中小學生總數減少逾四十萬人,但教師借調卻導致聘用代課教師經費增加,九十五學年度全國代課教師一萬四千兩百四十八人、聘用經費為四十八億餘元,一百學年度代課教師已增加為二萬二千八百五十六人,聘用經費達八十七億餘元。

估16.8萬學生受教權受影響

提出糾正案的監委錢林慧君表示,教育部與各縣市政府因應編制縮併,借調學校教師協助辦公,導致學校必須另聘代課老師,根本把學校當成「人力銀行」,推算有超過十六萬八千名學生學習權益受影響。借調教師等於是拿國民教育經費補貼公務人事費,近五年國教經費因此遭挪用超過十五億元。

近5年因此挪用國教經費逾15億

監院發現,台北市有教師已借調二十三年半,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甚至有借調二十五年者,令人不禁要問:「老師,你到底什麼時候回來?」

儘管偏遠學校教師人力吃緊,但除基隆市、台北市外,其餘縣市皆有借調偏遠教師現象,不少人懷疑,有辦法的人先甄選上偏遠學校,再利用借調,回市區上班。

監察院新聞稿指,教育部教師借調竟遠到五百公里,最遠從屏東而來,經訪談這位教師,是因配合家裡從屏東搬遷到北部,才以商借方式到教育部。

傳立委女兒從屏東借調中央

監察院內部傳出,該教師王雨棻就是立委王進士的女兒。記者昨晚向王進士求證,但王立委未接聽,至截稿時未得知他的回應。

據了解,王雨棻原是恆春光春國中理化老師,先商借到屏東縣教育處,再到教育部國教司一科,最近轉中教司負責教科書業務。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昨天受訪表示,印象中王雨棻很敬業,不知她父親是立委。

此外,教育部與全國各縣市皆有從同一校借調多名教師情形,例如基隆市建德國小曾一次借調四名教師,部分學校連代理教師也借調,甚至代理教師的代理教師也被借調,造成「一位三借」亂象,新北市、嘉市都有類似情況。

教育部本身約借調廿多位教師,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昨天無奈地表示,教育行政員額被控管,業務量卻一直加,以國教司為例,編制內公務員只占三分之一,三分之一靠借調老師,另三分之一是派遣,教育部也很希望根本解決這個問題。

各縣市教育局更是大吐苦水直言,目前的員額根本無法辦理龐大的教育業務,借調教師的使用應該制度化。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將儘速訂出商借教師原則,中央和地方政府一體適用,每年降低一%代理代課老師,配合增聘正式教師,儘量使商借教師不影響學生受教權。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4/today-lif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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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借調5千教師 糾正教育部

中央社 1011213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

監察院調查發現,學校教師被長期、大量、違法借調,10年借調5600名教師,有人還被借調25年,今天糾正教育部及22縣市政府。

監委錢林慧君調查發現,中央、縣市各教育主管機關借調轄屬學校的正式教師協助辦公,情形嚴重,且借調期間數年,衍生教育機關職員占用學校教員缺額、學校又要另聘代課老師,甚至有代課老師又被借調,再請代理又被借調,「一借三代理」怪象,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情緒與受教權益。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錢林慧君所提調查報告與糾正案,糾正教育部、5直轄市政府及17個縣市政府。

錢林慧君說,教育機關簡直是把學校教師當作「人力銀行」,光是100學年度,被借調教師高達1183人之多,等於是受憲法保障的國民教育經費預算被挪用了新台幣3億8778萬元,而這些錢原本應由機關公務預算的人事費用支出。

她說,這10年來借調5600名學校教師,推算學習權益受影響的學生超過16萬8000人;借調學校教師辦公,把公務機關的人事費算在學校頭上,機關不受預算員額限制,等於是取巧拿國民教育經費補貼公務人事費,據統計,國教預算補貼公務機關5年超過15億元。

錢林慧君也發現,教師借調時間,最長甚至有借調25年,此外,有人的借調距離遠到500公里。

她說,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人力最吃緊,但縣市政府卻常借調偏遠地區教師,除基隆市、台北市外,其餘各縣市都有借調偏遠地區教師現象,就有檢舉者懷疑,「根本是有辦法者先甄選上偏遠學校,利用借調規避實質任教、再想辦法介聘回市區」。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213015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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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長期被借調 監院糾正教育部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老師,你到底什麼時候回來?」監察院調查發現,中央、縣市各教育主管機關借調學校正式教師協助辦公,違法情形非常嚴重;十年借調了五千六百位教師,有人被借調長達廿五年,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監院昨天糾正教育部及廿二縣市政府。

監院調查指出,學校教師被長期、大量、違法借調,衍生教育機關職員占用學校教師缺額、學校又得另聘代課老師,甚至代課老師被借調,再請代理教師又被借調,所謂「一借三代理」怪現象,還有人離鄉五百公里,影響學生學習情緒及受教權益。

監院調查報告指出,教師借調期間以一至三年居多,但也有長達十年以上,台北市有人被借調廿三年半,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甚至有借調廿五年的教師。

監委錢林慧君表示,教育主管機關簡直是把學校教師當作「人力銀行」。光是民國一百學年度,被借調教師就高達一千一百八十三人。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565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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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遭違法借調糾正教育部

聯合新聞網 2012.12.13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監察院調查發現,中央、縣市各教育主管機關借調學校正式教師協助辦公,違法情形非常嚴重;10年借調了5千600位教師,有人被借調長達25年,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監院13日糾正教育部及22個縣市政府。

監院調查指出,學校教師被長期、大量、違法借調,衍生教育機關職員占用學校教師缺額、學校又得另聘代課老師,甚至代課老師被借調,再請代理教師又被借調,所謂「一借三代理」怪現象,還有人離鄉500公里,影響學生學習情緒及受教權益。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5652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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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教師借調去辦公 10年竟達5600人

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13日

監委錢林慧君調查發現,中央及縣市各教育主管機關,借調轄屬學校之正式教師協助辦公情形嚴重,且借調期間往往數年,衍生教育機關職員佔用學校教員缺額之怪象,造成學校必須另聘代課老師,甚至有代課教師又被借調,再請代理又被借調,的「一借三代理」怪象,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情緒與受教權益,因此對教育部及22個市縣政府提出糾正。

錢林慧君指出,單100學年度被借調教師,竟高達1183人之多,等於受憲法保障的國民教育經費預算,因此被挪用了3億8778萬9796元;而近10年共借調5600名教師,推算學習權益受影響之學生,超過16萬8千人以上。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213/15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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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地方借調教師 10年達5600人

國語日報 2012/12/14 楊惠芳/臺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發現,學校教師被長期、大量、違法借調,十年借調五千六百名教師,推算學習權益受影響的學生高達十六萬八千人,昨天糾正教育部及二十二縣市政府。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員額被控管,人力一直減少,業務量卻一直增加,各單位只好拚命找人。

監察委員錢林慧君發現,中央、縣市各教育主管機關借調轄屬學校正式教師協助辦公,情形嚴重,且借調長達數年,衍生教育機關職員占用學校教員缺額,學校又要另聘代課教師,甚至有代課教師又被借調等情形,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情緒與受教權益。

錢林慧君說,教育機關簡直把學校當作「人力銀行」,一百學年度被借調的教師,高達一千一百八十三人,相當於國民教育經費預算被挪用三億八千七百七十八萬元,這些錢原本應由機關公務預算的人事費用支出。黃子騰以國教司為例指出,編制內公務員只占三分之一,三分之一靠借調教師,另外三分之一則是派遣。他們也很苦惱,在不增加人手的前提下,業務量也沒減少,希望從根本解決問題。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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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象~借25年非個案/台東教育處2/3都是借調老師

自由時報 2012-12-14 〔記者黃明堂、張存薇、朱有鈴、鄭旭凱、洪瑞琴、蘇孟娟、何玉華、謝武雄/綜合報導〕

台東縣教育處最資深的「借調老師」李秀梅,30年教師生涯,有15年辦教育行政,被處內視為「活字典」。 (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縣教育處有三分之二是借調老師,若全部歸建學校,辦公室恐唱空城計。(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縣教育處正式編制行政人員只有廿五人,從各校找來的借調教師竟約有六十人。此外,高雄、雲林和台南的教育部門都有「借調」達二十五年的教師,凸顯全國教師借調的浮濫與荒謬。

高雄、雲林和台南都有人借調達25年

台東縣議員張國洲直指,借調人員都是資深老師,卻到教育處辦行政業務,這些老師月薪約六萬元,但行政業務只要請月薪兩萬五到三萬元的約聘僱人員處理即可,一年至少因此多花一千八百萬元,本末倒置。

台東教育處副處長黃國銘說,台東教育處借調約六十位老師,其中有廿多位是特教、國教輔導團的輔導員,不負擔行政工作,真正用在行政的借調教師有卅七人,其中有七人是儲備校長,依規定必須調到教育處歷練行政一年。

目前台東縣教育處最資深的借調老師是社教科的李秀梅,她卅年的教師生涯,有十五年待在教育處,被視為業務「活字典」,多次要求回校,都被長官留用。

李秀梅說,在教育處工作量非常大,假日也要加班,絕對不是有「好康」才留在教育處,自己固定每週回校授課四堂,與教師專業並未脫節。

有人當上老師就借調 25年幾乎沒教過書

高雄市教育局坦言,有位借調的張姓老師來自高縣教育局,從一開始就在行政單位服務,缺乏第一線教學經驗。

被問到張姓老師何以能在縣市合併後依然存在?教育局含蓄表示,情況有些複雜,以前單位這麼多年無法處理的狀況,怎麼可能縣市合併後一下子就處理?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縣內借調超過二十五年的老師,多年前已經退休;台南市教育局人員也說,的確有資深的借調教師,職務是擔任國語指導員,負責學校教學資源統籌,除行政工作之外,也要到校園作教學輔導,今年六月中旬核准申請退休,八月已退休。

桃園縣則有黃姓教師,從八十八年起借調教育局服務,如今已經四進三出。她說,在教育局服務看的層面比較廣,尤其是一些重大政策在自己手中完成,很有成就感。

事實上,黃老師已經考上主任,在教育局只能擔任專任老師,每個月少六千多元的加給,這幾年損失的金額超過五十萬元,但她甘之如飴。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4/today-life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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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借調成巧門 立委子女到教部任職

新頭殼newtalk 2012.12.13 林朝億/台北報導

教師借調竟成為人事調動巧門。監委錢林慧君今(13)日提案糾正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以借調方式規避人事規定,近10年共借調5600名教師到各級政府工作;而其中還有某教師的父親是南部立委,直接借調到教育部工作,令人質疑根本是有辦法者先甄選上偏遠學校,利用借調規避實質任教、再想辦法借聘回市區。

錢林慧君調查發現,中央及縣市各教育主管機關借調轄屬學校之正式教師協助辦公情形嚴重,且借調期間往往數年,衍生教育機關職員佔用學校教員缺額的怪象,造成學校必須另聘代課老師,甚至有代課教師又被借調,再請代理又被借調的「1借3代理」怪現象,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情緒與受教權益。

錢林慧君指出,從中央的教育部到地方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都習慣把所轄屬學校教師當作人力銀行,把學校教師借調到行政機關協助辦公的情形相當嚴重,單2011學年度被借調教師(包括正式與代理教師)竟高達1183人之多,等於受憲法保障的國民教育經費預算,因此被挪用了387,789,796元,而這些錢原本應該由機關公務預算的人事費用項下支出。

她說,各機關在無法令依據情形下「大量」「長期」「商借」高國中小教師至各教育行政機關或單位協助辦事,近10年共借調5,600名教師,推算學習權益受影響的學生超過16萬8千人以上。

糾正文指出,借調期間最長竟達25年。調查發現借調期間以1至3年居多,但也有長達10年以上,其中台北市有23.5年者,雲林縣、台南市、高雄市甚至有25年的借調教師。對於這些已被學生與家長認定是從學校蒸發的借調老師,不禁要問「老師,你到底什麼時候回來?」

此外,借調距離也有遠到500公里。調查發現,教育部教師借調最遠從屏東而來,而經訪談這位教師,是因為配合家裡從屏東搬遷到北部,才以商借方式到教育部,這與教育主管機關因專業需求而需借調教師的說法,顯然有所差距。

而被借調人員也可能是透過關係要求借調。調查中發現,有某位教育部借調的教師,其父親是南部某立委。監委認為,就有檢舉者懷疑,根本是有辦法者先甄選上偏遠學校,利用借調規避實質任教、再想辦法借聘回市區。

資料來源: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3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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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個資法上路 逾8成上班族憂違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於 2 年半前就三讀修正通過,今年才正式實施,或許真的「創紀錄」;而一個已實施近 20 年的法規,僅僅只是修正,竟可以造成這麼多人、這麼大的恐慌,恐怕也是前所未見。

諷刺的是,教育局、學校可以隨便就侵犯教師權益,諸如短發超鐘點費、超編教師授課節數、違法要求教師擔任與教學無關的工作(如導護)...,卻異常在意一個並不那麼動輒得咎的個資法?

想想也是啦,違反個資法最高會被判 5 年徒刑,再加上最高 2 億元賠償;而侵犯教師權益,最多不過就補發、研究後修正...,「風險」幾乎是零!

我們的社會,在意的是「守法」,還是只是「擔心被罰」?






個資法上路 逾8成上班族憂違法

聯合新聞網 2012.12.13 【聯合晚報╱記者盧沛樺/即時報導】

不論是到銀行開戶、填寫病例資料卡、申請各式補助或證明,都免不了要提供個人資料,讓不少負責蒐集資料的基層員工,因個資法上路,要承擔違法的風險。據最新調查,超過8成受訪上班族坦言,工作會經手他人個資,認為已對自身構成風險。

360d才庫人力資源今公布「個資法關職場什麼事」網路問卷調查結果,由於個資法已在今年10月正式上路,對於個資取得、使用、維護等,增加不少限制,調查發現受訪逾千人中有8成3直言,工作會經手他人個資如身分證、電話、地址,其中8成5認為個資法施行後,對工作增加額外風險,

此外,高達9成表示日後轉職或在目前工作上,會盡量避免管理、經手他人資料,以求自保。

調查中也發現,7成6表示倘個資遭外洩,勢會採取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換言之,民眾不惜採取法律行動,保障個資,公司如何確保客戶個資管理,並加強第一線員工對個資法的認識,以免觸法,愈形重要。

該調查也指出,求職面試與人事主管要求填寫員工資料,是上班族最常面對要透露個資的情況,68%最不滿被徵詢家庭情況,如問家庭成員的職業,其次是身體健康狀況。儘管如此,找/保住工作要緊,倘真遇到上述情況,近9成表示仍會照實答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75638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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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避監督? 調閱資料受阻 議員批不合理

自由時報 2012-12-15 〔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

新竹市議員林智堅抨擊,服務處最近接獲民眾陳情案件,向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教育處調閱資料,竟都被以違反個資法為由拒絕。他說,個資法上路後,民眾手機接到的行銷電話沒少過,反而是很多機構、單位以個資法來迴避民意代表、媒體監督,公然違反政府資訊公開原則。

市府︰有民眾個資就不能外洩

被點名的產業發展處長杜德霖說,議員申請的是水土保持規劃書,這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文件,而是私有地主請水保技士做的規劃書,所有權是屬於地主與水保技士的,市府是主管機關,所以送一份給主管機關審查,並不是所有政府文件都要按資訊公開法,尤其個資法上路,只要文件上有民眾個資,就要考慮是否有無違法的疑慮。

教育處副處長李芳齡則回應,議員申請的是關於青草湖國小老師疑似打傷學生的案件調查報告,但由於調查內容涉及其他學生個資與談話,站在保護學生的立場,其他家長也不希望內容外洩,所以不對外提供,若當事人真的有需要,可填寫申請表,向教育處申請有關當事人部分的調查資料。

林智堅說,有市民向他陳情反映,土地遭鄰地坍方波及,陳情者質疑鄰地根本沒做好水土保持計畫,市府相關單位也沒有做好把關審查,導致坍方損及權益。他認為這事關人民權益,因此向產業發展處了解水土保持的問題,卻發現資訊完全不公開,除了相關單位審查通過與否,毫無其他監督空間,相當不合理。

林智堅說,台北、台中市議會也都遇到因個資法上路,被政府拒絕提供資料的案例,個資法讓政府施政愈來愈不透明,他認為只有透明的政府才是帶給人民信賴的政府,現在施政團隊動輒以個資法形成保護黑幕,他懷疑根本是因為有見不得光的瑕疵,所以才不願意把資料攤在陽光下。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5/today-north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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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阻「愛」…警做公益 索名冊被拒

自由時報 2012-12-4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

大武警分局會同中華心蓮人公益協會聯手傳愛濟弱,轄區公所卻礙於個資法,拒絕提供列冊名單,物資差點發不出去。(記者陳賢義攝)

個資法上路,警方索取名冊做公益也被拒絕!大武警分局尋求外援,濟助南迴四鄉獨居老人、貧困及低收入戶,向地方公所申請列冊名單,卻因個資法受阻,只好「自力救濟」,責成警勤區挨家挨戶調查,警方希望相關單位能因應公益用途,適度鬆綁,讓社會愛心能及時送到需要幫助的弱勢手中。

大武警察分局關懷弱勢族群,副分局長陳居生積極奔走,獲得中華心蓮心公益協會慷慨解囊,捐贈了四公頓白米和大批民生物資,計畫分送給大武、達仁、金峰、太麻里等四鄉的獨老、貧困及低收入戶,地方公所礙於個資法,拒絕提供列冊家戶,差點讓這份善心暖流送不出去!

挨家挨戶清查 大武警無奈

為了加速送達濟助物資,大武警方化被動為主動,動員各警勤區挨家挨戶清查,再會同中華心蓮心公益協會台東分區主任黃振富轉送,近四百戶受惠。

「要名冊做公益被拒絕,就連申辦馬上關懷服務也受阻,真的很難做!」李姓警員說,好不容易獲得外援,公所卻無法配合,申辦即時馬上關懷專案也面臨相同困擾,無奈又無力。

馬上關懷也受阻 盼適度鬆綁

陳居生說,偏鄉工作機會少,年輕人外流及隔代教養情況嚴重,生活相對清苦,許多貧困家庭和獨居老人亟需濟助,愛心善舉卻因個資法重重設限碰壁,期盼相關單位能考量申辦緣由,依權限適度變通,讓需要幫助的弱勢都能獲得援助。分局長楊國祥則希望這個善舉能達到拋磚引玉的效果,吸引更多人共襄盛舉。

金峰鄉公所研考董新華說,民間公益團體以往來文索討名冊,公所都樂意提供,但個資法上路後就得依法行事,需先行徵得當事人同意。分局這次索討名冊時間短促,人數又太多,違犯個資法不但涉及刑責,還得被裁處罰金,各公所才會不敢冒然提供。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4/today-south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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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告違反個資法 四教師獲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 2012-11-29 中國時報 【程炳璋/台南報導】

洪姓男子在九十九年間不斷到台南某間大學內隨機找女學生騷擾,多名女學生認為遇上變態向校方反應,師長在網路上公布男子畫像、姓名,要學生留意。洪某輾轉得知,今年七月怒告學校四名師長妨害名譽與違反個資法,昨日台南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

四十多歲的洪男,九十九年間曾到台南市一家大學內,隨機向女學生要電話、搭訕、騷擾或出言恐嚇,變態行為經反應校方,徐姓教官、伍姓教官、程姓導師、冷姓輔導組長依據學生提供資料,將洪男的姓名、畫像以電子郵件公布,標明「學校近日出現變態人物,請轉各班防範注意。」

其中程姓導師將郵件貼上自己的部落格,遭洪某輾轉得知,怒告四名學校師長涉嫌偽證、妨害名譽與個資法。其中妨害名譽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今年七月,洪某再對四位學校師長提告違反個資法,成為個資法上路後台南市罕見提告案例。

昨日台南地檢署認為此案有多名學生反應,是攸關校園人身安全的公共利益,難認有違反個資法的情事。且按照個資法第八條,縱使違反也屬於行政罰,非屬刑事犯罪。加上此案行為在九十九年六月,提告則在今年七月,已逾六個月內的告訴期,作成不起訴處分。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112900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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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澄清「符公益皆可公布姓名」

聯合新聞網 2012.11.09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學校張貼榮譽榜,有沒有違反個資法?法務部昨天指出,學校張貼有學生名字的榮譽榜,是為執行教育工作的職務,有特定的教育目的,並沒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法務部官員還說:「學校不必過度解讀個資法。」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個資法的立法目的,在於個人隱私的「保護」,並不是個人資料的「保密」;學校為鼓勵學生張貼榮譽榜,符合公益目的,學生的名字當然可以公布。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官員指出,個資法第十六條明定,公務機關只要在執行法定職務的必要範圍內,並符合機關主管的特定目的,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並不違法;若是在特定目的外,只要機關是基於公共利益或當事人權益而蒐集個資,也不違法。學校蒐集學生的個人資料,張貼有學生名字的榮譽榜,顯然是為了教育目的;張貼學生姓名的榮譽榜,有利於學生權益,符合個資法第十六條,並沒有違法問題。

法務部指出,個資法的解釋,各主管機關應深入了解並加強正確宣導;過度擴張解釋,要每個人都提書面同意使用個資,「那豈不發瘋了」,不但與個資法立法目的不符,也不合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487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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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霧煞煞「畢冊能印姓名嗎」

聯合新聞網 2012.11.09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鄭朝陽、田兆緯、徐如宜、鄭惠仁】

個資法上路,學校困擾的問題一籮筐,畢業紀念冊未來能否在照片上印出姓名?成績單寄回家,能否寫其他學生排名?學校都霧煞煞。

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龔雅雯表示,希望主管機關修法,在保護個人資料上留一些彈性空間;新北市不會統一規定,由各校依法辦理。

台中市忠明高中教務主任陳建銘表示,個資法確實已影響學校部分行政運作。

例如畢業紀念冊,以往都會在照片下方寫上全名,未來這種作法可以嗎?還有學校門口表揚學生的LED跑馬燈,是不是也不能「露出學生全名?」

埔里國中教務主任郭慶隆說,個資法上路,為免觸法,校方曾詢問法務部及南投地檢署,以往成績單會列舉全班學生排名,方便家長了解孩子學習情況,未來還可以寫其他學生的排名嗎?

法務部答覆可以,要校方不必過度解釋,但南投地檢署則表示,列舉全班排名「有洩漏個資之虞」,弄的學校也不知該怎麼辦。在沒有明確解釋前,校方只能採取自保和保護學生的立場,成績單只列學生個人排名。

縣市教育局態度也不同;台中市教育局說,確實有多所學校反映校門口LED跑馬燈、畢業紀念冊揭露個資等問題,目前還是請學校依規定遮隱以免被罰。但學生得獎是好事、升學表現優異也值得鼓勵,教育局還在研究如何兼顧。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校園個資的限制,「我們也還在熟悉中」,日後在競賽前,教育局考慮在報名時就請家長簽同意書,如果得獎就公布孩子姓名。

台南市教育局副局長王水文認為,「名字打○是矯枉過正!」學生得獎當然可以公布姓名;台南市復興國中校長林茂生也說,「又不是中獎一千萬或一億要保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4872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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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榮譽榜 家長批得獎像嫌犯

ETtoday 2012年11月9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縣政府日前發文各校,要求遵守「個資法」,獲獎學生不得公布全名,中間一律打○,導致不少學校的榮譽榜上,紛紛出現一堆圈圈像天書,讓家長痛批,小孩是做了什麼壞事?得獎怎麼搞得像嫌犯似的。

最近南投縣內不少國中小學的網站上,榮譽榜都成「圈圈榜」,原來是縣府教育處發文校方,要求必須遵守個資法,如有觸法校長得負全責。明明是件光彩的事,現在卻得偷偷摸摸,學校雖然很無奈,但還是得將名字改掉。

根據《聯合報》報導,有家長抨擊,花大把銀子栽培小孩,好不容易得到好成績,名字卻變圈圈,難不成是嫌犯嗎?怎麼不登出全名?也有得獎學生指出,現在到學校都被笑「林圈圈來囉!」「林圈圈好會跑步!」等,覺得很不是滋味。

究竟個資法要執行到什麼程度?法界人士認為,得獎是種榮耀,如果還要畫圈圈,難道公開表揚時,學生得戴「頭套」領獎嗎?對此,教育處長黃寶園解釋,只是提醒學校守法,會將問題回報給中央,研究大家能接受的作法。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09/1253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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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延燒 榮譽榜變○○榜

人間福報 2012/11/9 【本報南投訊】

因為《個人資料保護法》,造成人名打圈圈的現象,從地檢署延燒到校園!南投縣政府發文各校,要求遵守個資法,榮譽榜的學生姓名中間一律改成「○」,不少學校榮譽榜變成圈圈榜,家長批,「難道孩子是嫌犯?得獎是榮譽,為何不登名字!」

個資法到底要保護什麼人,要執行到什麼程度,法界人士指出,只要是「當事人不覺得有被侵犯或符合公益,不必保留姓名。學校表揚學生是種榮耀,符合公益,若還要畫圈圈,難道朝會公開頒獎時,學生還戴著頭套上台領獎嗎?」

「恭喜本校孫○辰獲全國美展第一名,陳○揚獲得佳作……」點入南投縣內各國中小學官網,榮譽榜一片○○,根本不知道誰得獎。原因是南投縣府上周三發文各校,要求遵守個資法,獲獎學生姓名不得公布全名,中間一律打○。

教育局擔心各校弄不清楚,公文還列舉改圈的「範例教學」,提醒學校一定要改,「否則校長要負全責!」嚇得各校紛紛將名字改掉。

埔里鎮大成國中最近在縣運會奪下佳績,榮譽榜內十七名學生就有十七個圈圈,教務主任張文嘉表示,他們遵守縣府的提醒,怕觸及個資法才改成圈圈,但明明是件光榮的事,現在卻變得偷偷摸摸,真的很無奈。

張文嘉說,官方網站榮譽榜名字都要改圈圈,以後升學的榜單是否也會一片圈圈,如「台中一中,李○豪,台中女中,李○玲」,到時候貼在校門外,紅榜一片圈圈,會很誇張,盼有關單位能放寬標準。

吳姓家長怒批,從小花錢培養孩子學跆拳道,好不容易在縣內比賽取得好成績,開心地點入學校官網,卻發現孩子的名字變圈圈,「試問,我的孩子做了什麼壞事?為何得了獎,搞得像嫌犯?」

在縣運會田徑項目得名的林姓國二學生,更是五味雜陳,他表示這周到學校,同學都叫他「林圈圈來囉!」「林圈圈好會跑步!」雖然是開玩笑,但明明是得獎,卻被取笑,心裡真不是滋味。

中興國中是少數沒有遵守縣府指示的學校,校長李枝桃說,若學生犯錯被記過,校方絕不會提供資料,但得獎是值得公開表揚的,不解為何會有洩漏個資的問題。若照此邏輯,那曾雅妮比賽得獎,是否也要變成曾○妮?

台中市忠明高中教務主任陳建銘表示,個資法限制多,確實已影響學校一些行政運作,除了畢業紀念冊,未來學校門口的LED跑馬燈,是不是也不能「跑出學生全名?」朝會頒獎時,得獎學生也不能宣讀全名?

教育處長黃寶園說,個資法規定不能公開洩漏個人資料,他們只是依法提醒學校;會將問題回報中央,研究大家都能接受的做法。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8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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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即時通】個資法施行後,學校張貼榮譽榜,一律需匿學生姓名?

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2012/11/14

答:學校為達成教育或訓練行政目的,於其必要範圍內所為獎勵學生行為,如張貼榮譽榜揭示姓名,符合個資法第16條、第20條利用規定,無需過度遮掩姓名,否則有違個資法第1條規定所稱「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意旨。

資料來源:http://pipa.moj.gov.tw/cp.asp?xItem=1253&ctNode=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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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明上路 外洩最高賠2億

自由時報 2012-9-3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創紀錄 三讀後逾兩年才施行

「個人資料保護法」明天(十月一日)施行,未來個資外洩,最高可求償兩億元、刑度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至於有爭議的「特種個人資料」條款和「一年告知」條款共兩條文,則暫緩施行,將等立院修法通過後再實施。

「個資法」共五十六條條文,立法院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三讀通過,明天將施行其中的五十四條條文,另兩條「特種個人資料」條款和「一年告知」條款暫緩施行。個資法也創下多項紀錄,包括「法案三讀通過後,逾兩年後才施行」,以及「部分條文未施行就準備修法」。

基於公益人肉搜索 不會違法

個資法明天施行後,未來民眾從網路等管道蒐尋資料,並無觸法之虞,例如找出虐貓者等基於公益的「人肉搜索」也不違法;個人部落格及臉書等,原則上可張貼一般日常生活或公共活動的合照或影音資料,只要內容不結合其他個人資料就不會觸法。

但違法蒐集、處理、利用或變造個資,造成他人損害,或者意圖營利,都可處以刑責及罰金,最重為五年徒刑;若難以證明實際損害金額,民眾也可向法院申請求償,每人每一事件五百元至兩萬元,但同一事件總額以兩億元為限;主管機關或所屬縣市政府除可依規定限期改正,也可視情節處以罰鍰。

違法外洩個資 最重處5年刑

在媒體免責條款部分,媒體基於公益目的報導新聞,原則上不必告知當事人個人資料來源;媒體在公開場合、公共活動的新聞報導跟拍,原則上也都合法。

銀行、保險、電信等民間企業擾人的電話行銷也將有法可管。企業利用個資行銷時,須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一經拒絕須立即停止行銷,否則將受罰。業者首次行銷時,須支付民眾拒絕行銷的所需費用(如提供免費回郵信封或免費服務電話)。

另外,若購物台、大賣場、網路業者不慎洩漏個資,民眾可以委託公益社團提請團體訴訟、集體求償;若有民眾自認明明沒提供業者個資,卻收到廣告DM,有權要求業者說明,如發現業者違法蒐集可以求償。

特種個資、一年告知 緩施行

全部條文中,引發高度爭議的是第六條「特種個人資料」條款、及第五十四條「一年告知」條款。

其中第六條「特種個人資料」,原條文規定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敏感個資,因性質較為特殊,如不謹慎處理恐引發社會不安,或對當事人造成難以彌補傷害,因此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

但法務部徵詢各界意見後,認為不夠周延,發現可處理利用的範圍太狹隘,像學校、計程車行等詢問教師或應徵者有無重大前科,或學校為特殊疾病學生妥適安排活動等,蒐集學生病歷等個資,都可能觸法,因此予以修正,增列「病歷」及規定「為維護公共利益所必要」、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可蒐集個資。

至於同樣有爭議的第五十四條,原規定本法施行前,間接蒐集個人資料應在一年內完成告知,但銀行、保險等金融業反映,他們動輒需處理數百萬筆個資,原條文規定一年完成告知的期限太短、成本過高,政院也認為過於嚴格,貿然實施對社會衝擊太大,因此刪除一年期限,修正為「處理或利用這些資料前,向當事人告知即可」。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30/today-t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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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節錄)

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第 3 條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
限制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第 5 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
關聯。

第 15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
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二、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三、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第 16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
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
人。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七、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第 28 條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
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損害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
致者,不在此限。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
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
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
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
賠償者,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
超過新臺幣二億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
同一原因事實造成之損害總額逾前項金額時,被害人所受賠償金額,不受
第三項所定每人每一事件最低賠償金額新臺幣五百元之限制。
第二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
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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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僕:政府誠信有問題

豈只是誠信有問題而已,政府根本是把「政府」本身的誠信丟在地上踩!

84 年之前,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全數由政府支付,名為「恩給制」。84 年「退撫新制」實施,改為部分政府補助、部分軍公教人員自行負擔的「儲金制」。「恩給制」沒了,大家就算有再多不爽,也只能摸摸鼻子;是啊,政府不想再「恩給」退休金了,我們還能說什麼?

84 年退撫新制實施時,84 年之前「恩給制」的舊制退休年資並未清算。政府給大家的說辭是「退休時另行給付」,這也是這 20 年間退休的人員有「新舊制年資」的原因。換言之,就算新舊制退休金合起來「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百,但因這新舊制,都有其時代背景,各有其依據,當然也都合情合理,何來「一定要改」?

如果我投保 2 筆壽險,言明 20 年後各給付 70 萬元;到期後,保險公司能否用「給付上限為 100 萬元」而少給我 40 萬元?硬是用「所得替代率」來限制政府(舊制)及基金(新制)應給付的退休金總額,根本就是政府變相的「賴賬」!

幾年前 2、3 次的退休金優惠存款改革後,「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百」的狀況其實早已不復存在;再如公務人員協會所說,「民國八十四年後就沒有十八%了」,那政府到底打算如何「終結」?再「賴賬」一次?

關中說「很多人就會選擇公保年金,退休收入可能比十八%還要好」的說法,不知還有多少人相信?今天十八%會被提出檢討,是因為財政問題;而若選擇公保年金會比十八%領得還多,試問,那多出來的錢從何而來?

十八%是舊制「恩給制」時代的退休年資,公保年金則如退撫新制是儲金制,二者資金來源及計算基準均不同,公保年金如何能取代十八%?退休人員只能擇一?政府真的打算把那 84 年之前的舊制退休金給一筆抹銷、當成它不存在?那我可不可以要求政府把我 84 年之前的舊制退休金先清算給我?我不要等退休了!






公僕:政府誠信有問題

中時電子報 2012-12-14 中國時報 【徐子晴/台北報導】

針對考試院院長關中一席「十八%漸進式終結」,全國公務員協會表示,退休制度改革草案還沒出爐,考試院長卻拋出政策方向,失去年金改革由下而上的精神,公務員卻不知道要「怎麼終結十八%」,批評政府誠信出問題。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陳川青表示,「不知道要怎麼終結?」他指出,民國八十四年以後年資的公務員占六成,但過了民國八十四年後就沒有十八%了,「在當時就終結了」。

他質疑,關中說要對已對休、在職和未來新進的公務員做整體改革,但法律可溯及既往嗎?他批評,現在政府欠缺財源,就找公務員算「過去的帳」,批評政府誠信原則出了問題。

公務人員協會副理事長葉仁成也表示,希望政府做出調整方案錢,先聆聽公務員的意見,「我們不是鐵板一塊」。陳川青也說,感覺政府對公務員提的建議「沒有誠意接受」,希望馬英九、關中等人不要再以個人發言,應要通盤檢討所有職業的退休制,而不僅是針對公務員。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121400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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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拋退制改革 公務員協會駁

中央社 1011213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今天說,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草案還沒出爐,考試院長就拋政策方向,失去年金改革由下而上的精神。

考試院長關中接受廣播專訪說,盼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調到70%上下,與勞工儘量接近;另外,他也認為「18趴」應調整,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陳川青受訪指出,「不曉得他(關中)要怎麼終結法?」,民國84年以後的年資,就沒有18趴了,18趴在84年就終結了。

陳川青也質疑法律可能溯及既往嗎?現在政府缺錢了,就找公務員算過去的帳,這是政府誠信原則有問題。

公務人員協會副理事長葉仁成受訪指出,年金改革草案還沒出爐,關中就以院長身分拋出想法,這會讓負責研議法案的銓敘部人員無所適從。

葉仁成說,如果銓敘部研議的所得替代率不是70%的版本,現在關中講話,那銓敘部是否就要轉變方向?如果變成「由上而下」的決策,就失去年金改革的精神。

葉仁成說,期盼政府聽聽公務員的意見,「我們不是鐵板一塊」,他也呼籲政府機關決策者,不要自己製造亂象。

另外,公職退休人員協會會長潘麗雲也說,公務員所得替代率已經降低,所謂的18趴,實質上根本就不到18%,18趴已經被污名化。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213037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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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年後已無「18趴」 要如何終結?

青年日報 2012/12/14 記者楊宏康/臺北報導

針對考試院長關中在廣播節目談及,期盼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調整到百分之七十上下,以及「十八趴」應調整,甚至漸進式終結的說法,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昨日指出,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草案還沒出爐,考試院長就拋出政策方向,失去年金改革由下而上的精神。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陳川青表示,民國八十四年以後的年資就沒有「十八趴」了,因此「不曉得他(關中)要如何終結法?」

此外,該協會副理事長葉仁成也說,年金改革草案還沒出爐,關中就以院長身分拋出想法,這會讓負責研議法案的銓敘部人員無所是從;況且,若銓敘部研議的所得替代率不是百分之七十的版本,現在關中講話,那銓敘部是否就要轉變方向?若是變成「由上而下」的決策,那就失去年金改革的精神。

至於公職退休人員協會會長潘麗雲則直指,公務員所得替代率已經降低,所謂「十八趴」,實質上根本就不到百分之十八,「十八趴」已被污名化。

資料來源:http://news.gpwb.gov.tw/news.aspx?ydn=w2u5S9CJZGAXB%2FzPg%2Fq7aiBhMxXcaVV6pLY%2F%2B7Vi64Xdh8PJPm4LzF2cZRa6yo8gRzpE7ShRNX6nLW5yZYOXtImMr10by%2BtlGNvtZchOBvE%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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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提18%應落日 藍委好無奈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即時報導】

考試院院長關中今天表示,公務員退休所的替代率應降到70%左右,而18%優惠存款應該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不過這看在選區內有大量軍公教人員的國民黨籍立委眼中,卻相當無奈,國民黨立委孫大千就說,政府應是將退休勞工待遇調高到軍公教的水準,而非大幅調降退休軍公教待遇;台灣應追求均富,而非均貧。

孫大千說,政府應該思考如何把勞工大幅調高,稍微調降軍公教,讓彼此都能接受;勞工受苦,應該解決勞工問題,而非告訴勞工說,我讓軍公教跟你一樣苦。對於18%優存改革,他也認為不應就單一制度檢討,讓民眾感覺像凌遲,應一次端出整體退休改革方案;尚未定案前,政府談話也應避免造成人心浮動。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5659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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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18趴 關中:應漸進式終結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考試院長關中昨天在一項廣播訪問中說,改革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十八趴優惠存款應調整,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公務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也應降到百分之七十上下,已退休人員的非法定、非絕對必要福利,也應檢討。

關中在節目中雖表明是個人想法,也沒定案,但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天證實,會將十八趴列入退休制度改革項目;至於要怎麼改,張哲琛和關中都不願透露,只表示已送到立法院審議的公保法年金化草案,就有取代十八趴的味道;因為將來公務員退休,若選擇領公保養老年金,就要放棄十八趴優存。

關中估計,十年後退休的公務員,若選擇按月領公保年金,會比領一次養老給付,再把這些錢拿去十八趴優存還划算,形同加速十八趴退場。

民國八十四年七月,公務員退休改儲金制,之前就已任職者,退休後可依舊制年資折算,將定額的公保一次養老給付拿去優存領利息,高階公務員可月領兩萬多元以上。銓敘部後來修改辦法,訂百分之九十五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公務員頂多月領一萬多元利息;政務官最多三萬元。

銓敘部統計,至今年六月,約四十二萬多名退休軍公教領十八趴,政府一年支付利息八百億元,預計一百零四年達到最高峰,約五十一萬人領十八趴,一年利息一千四百億元,且到一百卅七年才完全終結,政府還要支付約兩兆元利息。

關中說,有些退休公務員月退金加上十八趴,所得替代率超過百分之百,「一定要改」,他希望降到百分之七十左右,盡量接近勞工。

他說,公務員平均任職廿九年,退休後平均餘命也是廿九年,「一試定終身,國家養你五十八年,難怪那麼多人喜歡考公務員」。當初設計退撫新制時,估算退休後平均餘命不到十五年,如今倍增,造成財務負擔。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565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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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鬆口:十八趴漸進終結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考試院長關中13日首度鬆口,改革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十八趴優惠存款也應調整,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公務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也應降到70%上下,已退休人員的非法定、非絕對必要福利,也應檢討。

民進黨過去一直要求廢除十八趴,但兩黨執政時,都不敢廢。關中日前接受媒體人蘭萱廣播專訪,13日播出,他率先丟出終結十八趴的議題,他雖強調,這是個人想法、完全沒定案、還沒討論,但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天證實,的確會將十八趴列入退休制度改革項目。

至於十八趴要怎麼改,張哲琛和關中都不願透露,只表示,已送到立法院審議的公保法年金化草案,就有取代十八趴的味道,因為將來公務員退休,若選擇領公保養老年金,就要放棄十八趴優存。

關中估計,10年後退休的公務員,若選擇按月領公保年金,會比領一次養老給付,再把這些錢拿去十八趴優存還划算,形同加速十八趴退場。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5654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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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18趴改革 關中:應訂落日條款

自由時報 2012-12-14 〔記者林恕暉、曾韋禎/台北報導〕

十八%軍公教優惠存款利息補貼造成政府沉重財政負擔,考試院規劃透過公保年金取代十八%,考試院長關中在昨天播出的電台專訪中直言「十八%應該調整」,他坦承裡面有不太合理的規定,應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

若不調整 利息補貼逾兩兆

對關中的說法,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時說,「事先不知院長會作此宣示」,但關中發言就代表考試院立場。

俗稱「十八%」的退休軍公教優惠存款,政府負擔補貼利息經費沉重,去年政府負擔經費就高達八百零一億元,截至今年六月開戶數五十一萬多戶,扣除八萬餘人重複開戶者,領取十八%有四十二萬餘人。由於退休領十八%者日益增加,估計一○四年政府一年需支付達一千四百億元。如果不改,政府未來至少還要支付兩兆元的利息補貼,沉重的財政壓力迫使政府不得不面對十八%問題。

退休所得更多 關:不合理

關中表示,八十四年以前公教人員退休金是以「本俸乘以基數」計算,八十四年新制退休制度施行後,改以本俸兩倍來計算,十多年下來,中階層公務人員所得替代率高達八、九十%,再加上十八%優惠存款,替代率就會超過百分之百,退休拿的比現職還多,外界就覺得不合理、不舒服,「一定要改」。

張哲琛也呼應說,本俸兩倍確實是太高了點,不過退休年金改革還涉及教育、軍職人員,需要再與行政院溝通,屆時會要求同步修正,詳細內容將按職業別而有所差異;「會確定一個替代率,在此範圍內調整。」

關中說,「十八%應該調整」,八十四年以前退休的軍公教人員較為清寒,盡量不去動,但八十四年之後退休者,年資跨越新舊兩制,裡面有些不太合理的規定,應該設法調整,他主張「應該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

現行十八%優惠存款額度是依軍公教退休者於八十四年以前的年資與退休時職等而定,目前退休者多將公保養老給付一次退休金領得的數十萬至一百多萬元,投入十八%優存戶頭月領利息,考試院規劃未來公保年金化後,只有選擇領一次退休金者才能領十八%,選擇月領公保年金者,將沒有十八%優存。

引導退休者 改領公保年金

考試院也規劃增訂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引導退休者往改領公保年金方向,希望讓退休公務員不領十八%,藉此降低政府優存利息補貼的財務負擔壓力,若依考試院版公保法修正草案的退休所得替代率八十%上限計算,七十七至七十九年之後擔任公務員者,多將改領公保年金,不領十八%。

關中昨天也說,公保年金化就有將來取代十八%的味道,再過約十年,很多人就會選擇公保年金,退休收入可能比十八%還要好,他認為改革要有誘因,才能雙管齊下,但他強調,這只是他的想法,沒有定案、也還沒有討論。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4/today-f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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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 仍未討論 調整18% 關中首提漸進終結

人間福報 2012/12/14 【本報台北訊】

考試院長關中接受廣播專訪,談到公務員退休制度,他認為十八趴也應調整,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此外,關中也希望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調到百分之七十上下,與勞工盡量接近。

民進野黨近年來要求廢除十八趴,但國民黨始終反對,認為廢除恐有違信賴保護原則,之前政府進行年金改革,也未納入十八趴議題;如今關中首度提及「終結」構想,但他強調,這是自己的想法,完全沒有定案,也還沒有討論。

關中提到,原來公務員的退休制度設計,退休後平均餘命不到十五年,但現在平均年資二十九年,退休後平均餘命也是二十九年,超過近一倍,造成退休金制度沉重負擔。

關中主張,退休公務員的十八趴優惠存款制度也應調整,早期清寒的人盡量不去動,跨越新舊兩制的人,超出的部分,有些不太合理的規定,應該設法調整,「還是應該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

他也提到,公保年金化就有將來取代十八趴的味道,再過十年左右,很多人選擇公保年金,可能比十八趴還要好;改革要有誘因,雙管齊下。

據銓敘部統計,今年六月,約四十二萬三千名退休軍公教領十八趴,政府一年支付利息約八百億元,一○四年達到最高峰,約五十一萬人領取,一年利息約一千四百億元;預計到一三七年,十八趴才會完全終結。

針對公務員退撫制度改革,關中提到,調降所得替代率是關鍵核心。他說,中階層工作時間長的人,所得替代率高達百分之八、九十,若再加上十八趴,就超過百分之百,拿得比現職還多,外界總覺不合理不舒服,一定要改。至於能否降到百分之七十,關中坦言沒有把握,要看怎麼配套。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8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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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趴調整 關中拋漸進式終結

中央社 2012/12/13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

考試院長關中(圖)接受廣播專訪,談到公務員退休制度,他認為18趴也應調整,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中央社檔案照片)

考試院長關中接受廣播專訪,談到公務員退休制度,他認為18趴也應調整,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

但關中強調,這是他的想法,完全沒有定案、也還沒有討論。

關中日前接受中廣「蘭萱時間」專訪,今天播出。關中提到,公務員在職平均年資29年,退休後平均餘命也是29年,「一試定終身,國家養你58年,難怪那麼多人喜歡考公務員」,又從來不減薪不裁員,與原來退休制度設計已出現很大差距。

他說,原來的退休制度設計,那時退休後平均餘命僅不到15年,現在超過近一倍,造成退休金制度沉重負擔。

關中說,這次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不僅是結構性、也是全盤改變,每個人都會動到,包括新進、現職、已退休人員,因為彼此有連帶關係。

他說,現職人員一定會動到,因為問題核心在現職,有的領太多、有的退太早;退休人員若不碰,等於逼著現職搶退休,「怎麼可能設計一個制度砸自己腳」?至於已退休的人,有法源的不受影響,沒有法源的福利性措施多少受影響,原則是照顧弱勢和排富。

關中也提到,18趴(18%,退休公務員優惠存款制度)也應調整,早期清寒的人盡量不去動,跨越新舊兩制的人,超出的部分,裡面有些不太合理的規定,應該設法調整,「還是應該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

他也提到,像公保年金化就有將來取代18趴的味道,再過10年左右,很多人選擇公保年金,可能比18趴還要好;改革要有誘因,雙管齊下。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21213004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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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開第一槍 18趴應漸進終結 替代率要降到70%

2012年12月14日 【唐鎮宇、顏振凱╱台北報導】

關中認為,18趴應有落日條款。資料照片

考試院長關中日前接受中廣專訪內容昨播出,首度談到他對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的藍圖。關中認為十八趴(退休公務員優惠存款制度)應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終結,但強調「這是我的想法,完全沒有定案。」關中也說,調降所得替代率是「整個退休制度關鍵中的關鍵」,希望能調整到百分之七十上下,盡量與勞工接近。公務員則怒指「感覺被騙了!」

政府要改革年金制度,公務員福利受到衝擊。資料照片

馬政府下月將提出年金改革方案,關中指這次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新進的、現職的、退休的,每個人都會動到。他解釋,若改一個好制度只適用新進人員,發生效果時已是二十五年後的事,對當前問題於事無補;現職的人一定會動到,因為問題核心在現職,有的領太多、有的退太早;而如果退休人員不動,變成大家都搶著退,「哪有制度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應該各讓一步」

但關中說,退休金制度有法源依據的不受影響,沒法源的、例如福利性措施,多少會受影響。他強調,「如果談信賴保護、不溯及既往、世代公平,那這個問題就沒辦法談了,每個人都會堅持對他有利的選項」,因此要各讓一步。

關中說,現在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退休後所得除以工作時薪資)過高,這是因為過去由恩給制改為確定給付制時,公務員原本一毛都不用出,變成要自行提撥一部分時,為讓大家接受這個制度,才把計算基準改為「本俸的兩倍」,十幾年下來,在中階待得長的人領最多,再加上十八趴,所得替代率就超過百分之一百,大家覺得不合理,一定要改。

「怕淪輿論治國」

銓敘部長張哲琛昨在立法院答詢時也說,公務員所得替代率一定往下降,幅度、範圍、大小會和行政院進一步溝通,也會建議軍、教一起檢討。行政院副院長、年金改革小組召集人江宜樺昨未接手機。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陳川青表示,可理解關中想要積極作為,但令人擔心現在政府好像「輿論治國」。陳說,政府應節流,包括農保、勞保,不是一直鎖定在職和退休公務員身上打轉,若有互相尊重的協商,這些問題都能解決。

公務員感覺被騙

公務員鄭哲維說,當初想像爸媽一樣退休後領優渥的退休金,才報考公務員,「好不容易考上了才說要改,感覺被騙了!」潘姓退休公務員氣憤說,應該是針對還沒退休的人改革,「領退休金的人已經沒謀生能力,怎麼能動?那是國家當初承諾我們的啊!」

關中談話重點

.公務員退撫制度,將由確定給付制朝確定提撥制修改
.18趴也應調整,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
.公務員所得替代率希望修正在70%上下,盡量與勞工打平
.公務員退休改革,每個人都會動到,包括新進、現職、已退休人員;退休人員所得,有法源的不受影響,沒法源的福利性措施多少受影響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14/3470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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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退休公務員所得替代應降到70%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即時報導】

考試院院長關中日前接受廣播主持人蘭萱專訪,今天上午播出內容。他提及公務員退休制度改革時,指「調降退休公務員的所得替代率」是關鍵核心。他說,民國84年以前退休採恩給制,以「本俸乘以基數」計算;84年新制施行後,改以本俸兩倍來計算,十多年下來,造成現在所得替代率太高,中階層工作時間長的人,所得替代率高達80%、90%,若再加上18%優惠存款,就會超過100%;退休拿的比現職還多,外界就覺得不合理、不舒服,一定要改。

關中表示,希望未來退休公務人員的所的替代率可以調整為70%,盡量與勞工階層接近。不過主持人追問此大幅度的改革能否成功?關中坦言沒有把握,要看怎麼配套。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5659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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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盼公務員所得替代降至7成

中央社 1011213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

考試院長關中接受廣播專訪說,盼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調到70%上下,與勞工儘量接近;但他坦承沒有把握做到,要看配套。

關中日前接受中廣「蘭萱時間」專訪,今天播出;針對公務員退撫制度改革,他提到,調降所得替代率是關鍵核心。

他說,民國84年以前退休採「恩給制」,以「本俸乘以基數」來計算;84年新制,變成以本俸的兩倍來計算,10幾年下來,造成現在所得替代率太高。

他說,中階層工作時間長的人,所得替代率高達80%、90%,若再加上18趴(退休公務員優惠存款利率),就超過100%。退休人拿的比現職多,外界總覺不合理不舒服,一定要改。

關中說,當年新制實施時退休的現在都近90歲;但新制實施以後的人,若還用現在這種所得替代率,是造成退休基金居高不下的主因。

主持人追問,是否公教往下調到與勞工一樣?關中說,「儘量接近,我認為這可以做得到」。

關中說,「希望朝70%上下來打平」;但被問到90%替代率降到70%,是很大幅度改變?關中坦言「這是沒有把握的,要看怎麼配套」。

他表示,退休改革不能做得太劇烈,否則傷害太大,信賴保護、公平正義都要兼顧,各讓一步,取得平衡折衷。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213009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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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所得替代率 關中也喊七成

自由時報 2012-12-14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與民進黨智庫主張相同

民進黨智庫執行長林萬億主張退休軍公教所得替代率降為七十%以內,不約而同,考試院長關中在昨天電台播出的訪問中也主張,退休公務員所得替代率應該調整為七十%。顯見朝野對於改革的看法趨於一致。

關中指出,目前公務員在職平均年資為二十九年,退休後平均餘命也是二十九年,國家要養五十八年,「難怪那麼多人喜歡考公務員!」公務員又從來不減薪不裁員,與原來退休制度設計已出現很大差距。

關中說,原來退休設計是,退休後平均餘命僅不到十五年,現在卻超過近一倍,造成退休金制度沉重負擔,因此退休制必須改革。

現行軍公教退休所得替代率約九十%上下,考試院官員說,關中所指的所得替代率調整為七十%,應是針對軍公教月退俸部分,必須等行政院巡迴全國舉辦一百場座談會並蒐集資料後,一月才會公布方案內容。

公務員去年平均退休年齡已提早到五十五歲,平均壽命達八十四歲,月退俸領取人數漸增,造成退撫基金面臨可能破產危機。考試院官員指出,根據關中的說法,八十四年後退休的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過高,未來退休金勢必也會調整。

對於現職人員退休部分,關中說,現職人員一定會動到,「因為問題核心在現職,有的領太多、有的退太早」,若不碰,等於逼著現職搶退休,怎麼可能設計一個制度砸自己的腳?

強調靠政府不如靠自己

關中強調,改革的原則是照顧弱勢和排富,「調降退休公務員的所得替代率」是關鍵核心。

銓敘部規劃將公務員退休金由「確定給付制」朝向「確定提撥制」,將建立類似新制勞退金的個人帳戶,由政府與公教人員依比率提撥進入個人帳戶,做為退休金。關中說,要全部做、局部做或分段做,會擬幾個方案選擇。

關中也表示,改為確定提撥制,中間要補償過去完全依靠給付的人(指現職公教人員的八十四年以後年資計算補償方式),「財務缺口非常大,現在政府沒這個能力」。

對於如何補償財務缺口,考試院官員指出,相關金額仍須進一步精算。

關中強調,經這次退休制度風暴,大家會了解到退休基金,與其靠別人不如靠自己,大家分擔一點、政府也努力一點,「平時給自己好好存點錢,比靠政府更可靠」。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4/today-fo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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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終結18%說 行政院:尊重

台灣醒報 2012-12-14 【台灣醒報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

「行政院尊重考試院的軍公教制度改革立場!」針對考試院長關中表態,公保18%逐步終結及退休所得替代率調降到70%一事,朝野立委紛表支持,但應與相關年金制度,一併檢討;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說,行政院尊重考試院的意見,但不方便表明立場。

考試院長關中日前接受廣播訪問時指出,由於人的壽命逐年增長,公務員的退休制度應該與時俱進,在照顧弱勢及排富的條件下,逐步終結公務員的退休存款利率18%,以年金制度取代,而退休所得替代率也應調降到70%,與勞工接近;但關中也提到,在兼顧信賴保護及公平正義的情況下,公務人員的退休改革,必定要有配套,以取得平衡。

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表示,18%的改革勢在必行,應該納入整體的年金改革;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潘孟安則稱,關中此一說法是「遲來的正義」,他表示,相關的年金制度應一同全面檢討,不能把新舊制分開。

「各院意見將會匯集到跨院平台上。」鄭麗文表示,由於公保制度是屬考試院的職權,因此交由考試院主導,對此,行政院保持尊重的立場;而針對關中提及的年金制度改革,她指出,行政院不方便表明立場,而考試院的意見將會納到跨院平台的會議上討論。

圖說:考試院長關中於日前表示,公保18%應逐步終結,退休所得替代率要調降到70%。(本報資料照片)

資料來源:http://ann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3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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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談18趴 藍綠都挺改革

中央社 1011213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曾盈瑜、陳舜協台北13日電)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說,18趴改革無可迴避,應納入年金改革;民進黨團表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應整體檢討。

考試院長關中接受廣播專訪,談到公務員退休制度,他認為18%優惠存款利率應調整,要有落日條款,甚至是漸進式的終結,並期盼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調到70%上下,與勞工儘量接近;但他坦承沒有把握做到,要看配套。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晚間受訪時表示,18趴改革無可迴避,也不該被醜化,應納入整體年金制度改革,現在政府也在各地辦座談廣聽民意,累積共識之後提出最適合的改革方案。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惠美則說,18趴問題就算不現在改革,也會逐漸縮小,畢竟可以領18趴的老人家都會逐漸凋零。如果政府急於改革,也應兼顧信賴保護原則,不該全數剝奪退休公務人員權益,並給予公務員足夠誘因,讓他們願意持續為國貢獻所長。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潘孟安受訪表示,民進黨過去提出要改革18趴,卻被汙名化,如今關中願意面對問題,這是遲來的正義,民進黨給予肯定。民進黨團認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應全面檢討,不能新舊制分開談、說一套做一套。

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下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說,檢討年金改革時,一定會處理18趴。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213039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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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立委肯定 籲18趴納年金改革

自由時報 2012-12-14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考試院長關中對公務員退休年金改革作出改革宣示,國民黨團昨表態,十八%改革無可迴避,應要納入年金改革;在野立委則予肯定,強調相關退休年金制度應全面檢討,不能新舊制分開談,說一套做一套。

藍營:廣聽民意 累積共識

國民黨團書記長吳育昇表示,十八%改革無可迴避,也不該被醜化,應納入整體年金制度改革,現在政府也在各地辦座談廣聽民意,累積共識之後提出最適合的改革方案。

民進黨團幹事長潘孟安肯定說,這不就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版本嗎?國民黨當年抹黑民進黨,現卻朝此邁進,是否該為這個遲來的正確向民進黨道歉?他並指出,現在光改年終慰問金就這麼難,馬政府真有勇氣與決心改革軍公教退休年金嗎?

在野:方向正確 幅度太小

台聯立委許忠信則指關中的方向正確、但幅度太小。他強調改革要快,否則一拖再拖,領十八%的也都凋零了,還要改什麼?況且較於勞工的低薪、低替代率,公務員砍到七十%還是太高,這種改革仍為德不卒。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認為,關中宣示後,政府的年金改革小組就不能只處理勞保問題;面對國家的整體困難,各種階層都該納入檢討,應先建構一個合理的大框架,再討論各行業的基礎年金、退休年金,否則會顧此失彼。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也說,既然要改革,就應把教育、軍職、私校人員都納進來討論。他也憂心,一旦扯到特定族群利益,恐怕說的容易,實際卻難以達成。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另指出,目前考試院只送來替代率上限為八成的「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應抽回重送。

國民黨立委孫大千則批評關中的改革,認為改革應朝大家都好的方向做,而非大家一起苦。國民黨立委王惠美也質疑,可以領十八%的老人家都會逐漸凋零,如果急於改革,也應兼顧信賴保護原則,不該全數剝奪他們的權益。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4/today-fo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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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新聞】K他命改列二級毒品? 教部傾向不支持

K他命改列二級毒品? 教部傾向不支持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2-13 徐詠絮

對於毒品入侵校園問題,法務部研議將K他命從三級毒品改列二級毒品的可行性,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13)表示,站在教育單位立場,K他命從三級改為二級不是第一選擇,希望能從毒品的宣導與教育、毒品來源控管等來加強。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非不得已的狀況下,才會支持將K他命從三級改為二級毒品,這不是第一選擇,應該先從毒品的來源宣導與教育等方面著手,讓學生遠離毒品,如果K他命從三級改二級毒品,會牽涉到刑責,學生將留下案底,這是最不願看到的結果,目前K他命是否改列二級毒品還在討論階段,希望能多蒐集各方意見。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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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他命改列二級毒品 教育部不贊成

聯合新聞網 2012.12.13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毒品入侵校園嚴重,社會各界出現把K他命由三級毒品改列二級的聲浪,但教育部長蔣偉寧持反對意見。記者屠惠剛/攝影

法務部27日將討論K他命從三級毒品改列二級毒品的可行性,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上午指出,站在教育單位的立場,K他命從三級改為二級不是第一選擇,希望能從毒品的宣導與教育、毒品來源控管等來加強。他強調,K他命若從三級改二級,會讓使用者涉及刑責,對學生來說就是留案底,這是最不願看到的結果。

蔣偉寧進一步指出,非不得已的狀況下,才會支持將K他命從三級改為二級,他希望從毒品的來源、毒品宣導與教育等方面著手,讓學生遠離K他命。他強調,K他命是否改列二級毒品還在討論階段,希望多收集各界意見,下午將在行政院召開的毒品防制會議中表達教育部的立場,不願以三級改二級當成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仍希望從教育面來加強。

據了解,教育部軍訓處會在會議中提出建議,將三級與四級的罰則加重,目前三級與四級毒品幾乎沒有分別,因為罰則過輕沒有嚇阻作用,如果加重三級毒品的罰則,與四級毒品做出區隔,可望壓低三級毒品氾濫的狀況。

教育部軍訓處表示,目前學生使用K他命,因為未成年人有兒少法保護,還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一旦從K他命從三級改為二級毒品,使用就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也會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於是直接把學生關進監牢,教育單位傾向不支持三級改二級。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5636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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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偉寧:K他命若列二級毒品 學生將留案底

自由時報 2012/12/13 〔本報訊〕

毒品入侵校園,法務部近日將討論K他命從三級毒品改列二級毒品的可行性,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認為非第一選擇。(記者廖振輝攝)

K他命毒害青少年的危機日益嚴重,學生施用K他命的人數近年大增,立委呼籲,將K他命改列為二級毒品,不過法務部和教育部都表示要審慎研議,避免讓學生留下案底,成為人生汙點。

由於K他命製作容易且價格低廉,因而被許多不法人士當作賺錢的工具,許多年輕學生涉世未深,可能因為好奇而受不了誘惑,根據教育部統計,施用K他命等三級毒品的學生,6年增加了10倍,也讓教育部和法務部聯手,要嚇阻歪風。

不過要將K他命改列為二級毒品,兩個部門都表示需要更謹慎的處理,教育部長蔣偉寧說,站在教育的立場,改列二級毒品不是第一選擇,二級毒品會牽涉到刑責,不希望讓年輕人早早留下案底,蔣偉寧建議可以從宣導開始,不要把改列二級當成唯一方案。

行政院長陳冲建議,製造和販賣的罪行比吸食更為嚴重,考慮把三級毒品製造、販賣的刑度,調為與二級毒品相當,並稱目前國內K他命主要來自中國,會要求法務部將打擊毒品走私列為查緝重點。

根據研究,長期使用K他命會造成記憶力和智力衰退、失眠、情緒不穩定、呼吸和心臟機能受損,中國也早在2007年就將K他命列為第一級精神藥品。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37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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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他命改列 教部憂學生留案底

中央社 1011213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3日電)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表示,將K他命從三級改成二級毒品,不是教育單位的第一選擇,恐怕會讓學生留下案底。

法務部將於本月27日討論K他命是否改列為二級毒品,研擬採罰鍰、保安處分、刑罰等三階段處遇,並增訂「學生條款」,讓學生犯在寒暑假服社會勞動,代替觀察勒戒。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在立法院受訪表示,站在教育單位立場,將K他命改列為二級毒品不是第一選擇。K他命在校園盛行,改列二級後會涉及刑責,對學生來說就是留案底,這是家長不願看到的結果。

蔣偉寧表示,可從反毒宣傳教育、毒品來源控管等方面著手,讓學生遠離K他命,不要把列二級當成唯一的解決方法。

教育部近來積極培訓中小學教師,至今已有24萬名導師參與辨識毒品、增進反毒知能的研習,針對校園最為氾濫的K他命、FM2、一粒眠等三級毒品。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213033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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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反對K他命列二級毒品

聯合新聞網 2012.12.13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即時報導】

為了遏止校園K他命氾濫,法務部將研擬改列K他命為二級毒品,醫師表示,政府欲降低青少年使用K他命比率,應多重視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而非用重罰嚇阻。

台大醫院竹東分院精神科主任蘇柏文說,近年來使用K他命的成癮者有年輕化的趨勢,食用K他命的學生多對於未來感到迷惘,找不到目標,這是一種心理問題,加重食用K他命的罰則,用嚇阻的方法並不能降低毒品在校園氾濫。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5650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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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他命氾濫 立委呼籲正視

聯合新聞網 2012.12.13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即時報導】

K他命氾濫議題在外界持續關注下,法務部被迫做出回應,目前朝願意將K他命從三級毒品提升為二級毒品的方向研議,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和林國正公開質疑,難道政府解決毒品氾濫的問題,竟是針對手無寸鐵的學生?背後銷售毒品的管道和金主來源,難道都不必徹查,或是警方礙於什麼因素不願意查?

若修法通過將K他命由二級毒品提升為三級,一旦抓到使用毒品,不論是不是學生都必須立即入監服刑,勒戒毒癮。針對使用者是學生族群,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在立院答詢時指出,另設學生條款,讓染毒的學生在寒暑假期間服「社會勞動」代替「觀察勒戒」。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563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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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他命擬升級 法長:學生不坐牢

人間福報 2012/12/14 【本報台北訊】

K他命嚴重危害校園,行政院長陳昨天拍板朝改列第二級毒品研議修法;但因吸食者多是年輕學生,為免嚴罰影響人格發展,處罰朝「分級」研議。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可能為易服勞動,於假日、寒暑假執行,不用入獄服刑。

行政院長陳昨天舉行毒品防制會報,他表示,第三級毒品來源主要來自中國大陸,請法務部比照兩岸共同打擊詐欺犯罪模式,將打擊大陸毒品走私列為毒品查緝重點工作。至於是否將K他命改隸第二級毒品,陳請法務部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慎研議。他指出,因吸食K他命多屬年輕族群,若即處以嚴厲處罰,對人格成長將有影響,可維持第三級;但對製造、販賣、運輸這類誘人吸食毒品者,應拉高到第二級來處理。

會後曾勇夫與教育部、衛生署、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首長舉行記者會,宣示政府掃毒決心。曾勇夫表示,將雷厲風行打擊毒梟、斬除藥頭,徹底根絕K他命的氾濫。他說,將由各地檢、警、教育單位成立「防止犯罪入侵校園專組」,以雷厲風行的手段掃蕩夜店、KTV、PUB、汽車旅館等青少年流連舉辦轟趴拉K,及黑道幫派、藥頭販賣K他命的場所,並建構全民聯防通報網絡,全民總動員打擊毒品犯罪。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說,將加強全體學生的反毒觀念及認知,積極結合家長、教師及檢警單位的力量,對學生加強不定期的清查篩檢,同時擴大尿液篩檢的對象,並與檢警合作,加強緝毒作為,徹底做到淨化校園、保護學子、師生總動員。

海巡署長王進旺表示,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K他命來自中國大陸,將強化兩岸及國際緝毒合作,達成阻絕毒品於境外的目標。

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指出,規畫以「拉K一時,尿布一世」為主軸,讓民眾知道K他命會造成膀胱的纖維化,讓膀胱的容量縮小到正常人的十分之一,可能一輩子都要包尿布。

蔣偉寧昨天表示,K他命在校園盛行,列為二級毒品後會涉及刑責,對學生來說就是留案底,站在教育單位立場,不是第一選擇。

對此,曾勇夫表示,若K他命提升為二級毒品,一定會做好配套措施,例如可將原來刑責於假日易服社會勞動,讓學生可以不用入獄服刑。

法務部研擬,若K他命提升為二級毒品,將拉K的成年人分為罰鍰、保安處分,刑罰等三階段處遇,並增訂「學生條款」,學生犯可在寒暑假易服社會勞動,代替觀察勒戒。若仍維持三級毒品,則研擬建議改為罰金刑,並在第二次後再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8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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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擬訂學生條款 服勞役取代勒戒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舒子榕、董介白、孔令琪/台北報導】

開毒趴場所 擬斷水斷電

K他命毒品盛行青少年,法務部對此相當重視,決定啟動「全民總動員、掃K行動計畫」,除研議是否修法將吸食K他命改列為二級毒品外,相關部會對於黑幫分子於夜店販賣K他命的現狀,將結合「治平專案」執行「治K專案」,並擴大掃蕩面,對吸毒轟趴祭出新措施,將研擬增訂課責,處罰提供、不通報販賣或施用K他命的場所負責人,必要時並施以斷水斷電處分。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已訂於本月27日召開討論。

對K他命氾濫,法務部鬆口擬研議將K他命從三級毒品提升為二級毒品,一旦修法通過,抓到使用毒品,不論是不是學生都必須立即入監服刑並勒戒毒癮,引發學生中輟的疑慮。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在立院指出,法務部將另訂學生條款,讓染毒學生在寒暑假期間服「社會勞動」代替「觀察勒戒」。

法務部:若維持三級 可改罰金刑

法務部研議方案中,認為若維持K他命仍為三級毒品的現狀,但可修法改為罰金刑,並對於二犯後再犯處以1年以下徒刑,及學生犯可處易服社會勞動的規定; 避免一開始就將具有病人、成癮性低的第三級毒品施用者犯罪化。

江啟臣:應給學生赦免期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強調,提升成二級毒品只是表面工夫,政府必須深入查緝,而非盲目修法,外界都認為K他命氾濫,到底氾濫的狀況有多嚴重?政府應掌握全盤狀況。

江啟臣及國民黨立委林國正今天也呼籲,政府應鎖定銷售毒品的管道和金主來源,至於學生濫用,江啟臣主張給予「赦免期」,對自行出面承認吸毒的學生暫不予處罰,但立案造冊、逐步追蹤,透過學校和家庭的關注,讓學生遠離K他命和校園幫派的困擾。

警政署:結合村里幹事宣導反毒

負責執行的警政署刑事局表示,三級毒品K他命、一粒眠遭濫用情形嚴重,未來將規劃全國「全時段無空隙查緝行動」,並利用村里幹事,協助宣導毒品危害、防制毒品買賣等,全面掃毒。

刑事局副局長楊源明指出,警方掃毒工作將以加強查緝製造、販賣、運輸、施用K他命及一粒眠為重點。由於警方的查緝經驗發現,K他命的使用大都是群聚使用,利如毒品轟趴。未來,在周五、周六、假日,將執行全國同步大掃毒勤務專案,至於平日周一到周五,則由各警察單位視轄區特性,自行規劃臨檢掃毒專案。

海巡署:加強海岸巡邏查緝

海巡署表示,未來會加強海岸巡邏查緝,防制毒品走私,尤其是東南亞、大陸地區的漁船走私毒品。

陸委會:爭取毒品列兩岸談判

江啟臣今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表示,我國有50%的毒品來自中國大陸,陸委會在打擊毒品的工作中,一定要扮演角色,他要求陸委會未來與對岸談判時,把毒品列入談判議題,「愛台灣就不要毒害台灣」!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回應,針對毒品問題,陸委會過去曾向陸方反映,未來在溝通的過程中,陸委會會持續反映,把這個議題納入兩岸談判。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565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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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他命擬列二級毒品 校園吸食者罰則從輕

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14日 綜合報導

























為遏止K他命氾濫,行政院長陳冲昨指示法務部,速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將K他命從第三級毒品改列第二級毒品;但考量K他命吸食者多為在校生或中輟生,為避免影響受教權,盼吸食者罰則分開處理,維持在第三級。

可服勞動暑假勒戒

馬英九總統高度關切K他命在校園日益氾濫,日前要求比照處理酒駕問題進行大執法;陳揆昨召開毒品防制會報,會後並大陣仗地由法務部長曾勇夫率同教育部、內政部、財政部、衛生署和海巡署等單位共同舉行記者會,宣示掃毒決心。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陳揆在毒品防制會報中指出,各界不斷要求將第三級毒品K他命改列第二級,也有立委提案修法要改列為第二級,法務部應盡速召開毒品審議會議,並研擬相關修法。

法務部昨在會報中提出四種K他命修法方向,甲案將K他命改列二級,吸食者予以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乙案也改列二級,但增訂「K他命條款」,設計較輕刑責,對學生犯則採易服社會勞動,若須觀察勒戒,於寒暑假執行。丙案和丁案則K他命仍列三級毒品,但酌情加重罰則。

陳揆的裁示等於採折衷版,雖將K他命改列為二級毒品,但學生犯的罰則仍維持在第三級,希望給學生再次機會。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說,現行未成年學生吸食K他命,仍有自新機會,不至於留案底,教育部支持政院將吸食者與供應端罰則分開的原則。三軍總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任葉啟斌說,依他研究,藥頭等供應端確實是校園散布毒品重要角色,將其相關處罰提升至二級毒品,確有助益。

夜間部生擴大篩檢

曾勇夫在記者會宣示打擊毒梟、斬除藥頭,根絕K他命氾濫。陳德華說,教育部將建立預防以及追蹤輔導機制,並將夜間部學生列為擴大尿液篩檢對象。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14/3470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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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製K他命 罰責提高比照二級毒品

中時電子報 2012-12-14 中國時報 【李明賢、林郁平、林志成/台北報導】

校園K他命毒品氾濫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行政院七大部會聯手啟動反毒大作戰。行政院長陳冲昨主持毒品防制會報做出重大宣示,儘管K他命仍維持第三級毒品,但製作、販賣、運輸K他命罰責將比照第二級毒品,法務部也同步啟動修正條文,要杜絕K他命繼續戕害青少年。

警政署會後表示,三級毒品K他命、一粒眠遭濫用嚴重,將規劃全國「全時段無空隙查緝行動」,與教育單位、村里幹事合作,周五、周六、假日執行全國同步大掃毒,平日則由各單位自行規畫臨檢掃毒。

陳揆表示,第三級毒品主要來自大陸,法務部應比照兩岸共同打擊詐欺犯罪模式加強查緝;青少年吸食K他命問題嚴重,教育部應擴大尿液採驗範圍,早日發現並輔導。

陳揆也說,藥癮戒除不光靠藥物控制,更需要家庭、社會或宗教的心靈扶助,政府也應作好宣導工作,提高年輕人對毒品的警戒或意識,對掃毒更具重大意義。

至於K他命是否升級成第二類毒品,陳揆昨指示法務部儘速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慎研議。法務部長曾勇夫認為,考量K他命成癮性不高,加上使用者以學生居多,若列為第二級毒品,會導致學生面臨勒戒遭退學,必須審慎處理。

教育部長蔣偉寧也表示,若將K他命從三級毒品改列二級毒品,學生吸食可能涉及刑責、留下案底,影響前途,這是教育部最不願看到的結果。

有關製作、販賣、運輸K他命罰則拉高到第二級毒品來處理,曾勇夫並說,持有K他命數量的開罰門檻也將下修,以達到遏阻效果。根據現行法,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12012121400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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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販賣K他命 提高懲處

自由時報 2012-12-14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冲昨主持「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時指出,吸食K他命多屬年輕族群,若予以嚴厲的處罰,對其人格成長將有影響,因此「吸食者」應維持第三級毒品,但對「製造、販賣、運輸」這類誘人吸毒者,應重懲,拉高到第二級處理。

外界及部分立委要求將K他命改列為第二級毒品,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一旦改列二級,吸毒學生須送觀察勒戒,會被退學,一生前途將受影響,法務部仍在審慎研議。

法務部、教育部等七部會昨出席行政院召開的「掃K大執法,全民總動員」記者會,宣示反毒決心。

海巡署長王進旺表示,七十五%以上的K他命走私來自中國大陸,將強化兩岸及國際緝毒合作,達成阻絕毒品於境外的目標。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4/today-p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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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K他命 擬修法三階段處遇

中央社 1011213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3日電)

法務部將開會討論校園氾濫的三級毒品K他命是否改列二級毒品,研擬將拉K的成年人分為罰鍰、保安處分,刑罰等三階段處遇。

根據教育部統計,學生施用K他命等三級毒品被查獲人數近年來大增。根據現行毒品危害條例,施用K他命等三級毒品無刑責,持有20公克以下只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毒品危害講習。

假如K他命改列二級毒品(如安非他命、大麻等),施用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依規定需執行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擔心,拉K青少年將無法到校上課,影響受教權;且各監所已嚴重超收,難以負荷。

法務部對此研擬多項修法建議,若K他命改列二級毒品,研擬增訂「學生條款」,學生犯可在寒暑假,易服社會勞動代替觀察勒戒。若仍維持三級毒品,則研擬建議改為罰金刑,並在第2次後再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增訂學生條款,並改成只要持有即處罰。

此外,並考慮增列規定,施用三級毒品者,處1年下有期徒刑,並擬增列「施用或持有三級或四級毒品,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毒品危害講習,5年內再犯者需接受觀察、勒戒」。等於將施用三級毒品的成年人分為行政罰、保安處分,刑罰等三階段,漸進式加重處遇,以免一下子就把成癮性低的三級毒品施用者「犯罪化」。

法務部27日將舉行毒品審議委員會,第8度討論是否將K他命升級為二級毒品,法務部官員預估,通過的機率相當高。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21213023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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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腕掃K他命 檢力推校園專組

中央社 1011213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3日電)

行政院施鐵腕跨部會推出「治K專案」掃蕩K他命。其中,檢警、教育單位將成立「防止犯罪入侵校園專組」,建立即時查緝系統。

此外,法務部計畫「以網破網」,把K他命納入雲端毒品資料庫,讓犯罪人脈、錢脈無所遁形。

根據教育部統計,學生施用K他命、FM2等三級毒品被查獲人數,由民國95年的104人,大幅增為100年的1548人,6年增加超過10倍。

外界質疑K他命氾濫於校園,是由於現行毒品危害條例規定,施用K他命等三級毒品無刑責,只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造成查緝與防制困難。多名立委呼籲將K他命改列為二級毒品,並祭出刑責重罰遏阻。

因此,行政院結合法務部、教育部等部會今天推出「全民總動員掃K行動計畫」,有感於黑道掌控販毒系統,結合「治平專案」執行「治K專案」,大舉掃蕩K他命。

各檢警、教育單位將成立「防止犯罪入侵校園專組」,建立即時查緝系統。而各地檢署將成立相關專組,檢察官負責統合轄區檢警憲調等司法警察,並和轄區學校建構24小時聯防及通報網路,一旦接獲入侵校園的毒品黑道等案件,立即指揮司法警察查緝。

此外,法務部為強化緝毒,特別把原本施用無刑責的K他命納入毒品資料庫。未來警察機關查獲K他命案件時,會將相關人脈、錢脈及其他網絡資料,匯入毒品資料庫,全面蒐集K他命毒販及毒蟲資料,藉此循線追查,持續掃蕩毒品。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1213023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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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大動作! 政院7部會宣戰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洪哲政/台北報導】

行政院大動作宣示掃除K他命決心!行政院長陳冲13日下午主持毒品防制會報,並首度由7個相關部會首長,共同舉行「掃K大執法,全民總動員」記者會,展現政府跨部會大執法的意志。行政院表示,陳冲高度重視三級毒品K他命氾濫及危害校園問題,多次要求相關部會研議加強毒品防制,他並宣示,「這是一項不會停止的工作」。

聯合晚報日前深入報導K他命在校園氾濫的嚴重情況,獲得府院高度重視,馬英九總統本周二在國民黨中山會報上指示,相關單位應比照取締酒駕進行大執法,行政院下午記者會,出席單位除法務部、教育部、衛生署、海巡署等主要部會,還納入了內政部、財政部以及國防部。這也是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後,首次大動作宣示緝毒。陳冲也將首度在毒品防制會報,表揚緝毒有功人員,鼓舞第一線反毒人員的士氣。

建構跨部會防毒網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陳冲十分重視毒品問題,尤其是近來K他命危害校園問題。陳冲強調維持社會安定,政府責無旁貸,從防毒、拒毒,到緝毒、戒毒,各部會務必全力以赴,建構完善而堅固的防毒網絡,保障國人身體健康。下午的毒品防制會報重點,除組織跨部會合作緝毒網路、查緝現況分析,還包括如何納入民間力量,協助毒癮者戒毒、重回社會。

陳冲日前也已經指示政務委員羅瑩雪,督導以法務部為首的各部會,針對K他命氾濫問題,分別從打擊毒梟、斬斷藥頭、杜絕走私、阻絕境外、淨化校園、強力掃蕩、網絡聯防、戒毒宣導著手。

緝毒有功 陳揆親表揚

陳冲上任以來,今年度進行了3次全國同步大掃毒,今年8月偵破的宏吉裕七號漁船走私海洛因毒品案,查獲海洛因磚逾80公斤,市價超過新台幣20億元,可供約700萬人次吸食,是政府破獲最大量的海洛因走私案例,陳冲下午將親自表揚緝毒有功人員。

政府全面掃毒,國軍部隊也在反毒聯防體系之列。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為達成軍中全面消弭毒品的目標,現行有毒品前科者不能報考志願役官士,以及進出營門人員實施物品察查避免毒品攜入營區等反毒工作,都將更精進,在非志願役部分,各新訓單位於新兵入營後,針對有毒品前科人,列入兵員徵選參據,國防部專長甄選時,也會考量用人單位需求實施。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5657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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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防制會報 宣示掃K大執法

中央社 1011213(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3日電)

行政院長陳冲今天舉行毒品防制會報,法務部長曾勇夫會後將舉行記者會,說明防制K他命工作重點並宣示政府執法決心。

近來K他命氾濫成為全民關注焦點,陳冲下午主持行政院第10次毒品防制會報,召集相關部會研商對策,集思廣益,全民總動員掃蕩、防制K他命。

曾勇夫將於會後與教育部、衛生署、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首長舉行「掃K大執法,全民總動員」記者會,宣示政府掃毒決心。

陳冲上任以來已多次指示法務部、內政部等加強緝毒,根據法務部資料,在高檢署統合指揮下已進行3次全國同步大掃毒,目前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犯罪趨勢有下降並獲得控制。

陳冲日前也指示政務委員羅瑩雪邀集法務部、內政部等機關,針對K他命氾濫問題,分別從打擊毒梟、斬斷藥頭、杜絕走私、阻絕境外、淨化校園等,甚至國軍部隊也納入反毒聯防體系,展現政府跨部會大執法的決心。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213019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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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線反毒 24萬人次導師充電

國語日報 2012/12/14 楊惠芳、孫曜樟/臺北報導

為了防毒,教育部展開反毒大作戰。因為毒品不斷推陳出新,中小學教師缺乏毒品知識,曾發生學生上課公然磨K他命,教師看到還以為是學生調皮玩粉筆灰。教育部近年來大規模調訓中小學導師,已有二十四萬人次參與辨識毒品、增進反毒知能。

反毒首重教育。教育部為因應新興毒品入侵校園,從民國九十七年起輪流調訓中小學導師、生輔組長、生教組長、學務主任、教務主任和校長。尤其以第一線接觸學生的導師為主,總計辦了六千五百多場研習,二十四萬多人次參與。

新生醫護專校教官徐豪隆表示,毒品種類繁多,反毒研習很重要。因此,安排有專業知識及經驗的講師,教導教師如何分辨觀察,例如:學生如果有精神萎靡、眼神渙散,或是流鼻水情形嚴重等,就要提高警覺。榮獲今年全國反毒會議論文績優第一名的林筱青表示,每次反毒研習約上一到三小時,課程內容兼具理論與實務,甚至有講師會帶實際的毒品,例如K他命、安非他命、一粒眠等,讓教師實際摸摸看、聞聞看,讓教師對毒品有深入認識。

對於K他命是否要從三級毒品改列二級一事,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不贊成改為二級,因為會讓使用者涉及刑責,使學生留下案底。徐豪隆認為亂世用重典,可達嚇阻作用。

行政院昨天也召開反毒治安會報,要對學生展開尿液篩檢,防止毒品入侵校園。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責成地檢署會同警察,組成防止毒品進入校園專責小組,並打擊毒梟。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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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藥物排名榜 K他命飆至第3名

聯合新聞網 2012.12.14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壓力大,睡不著!衛生署公布最新國人濫用藥物排名榜,安眠藥「佐沛眠」近六年來,濫用比率暴增超過六倍,今年排名從去年的第五名升至第四。「K他命」上升速度更快,99年還是第五名,今年已飆至第三名。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統計國內精神醫療院所通報「藥物濫用者濫用藥物之種類排名」前五名,今年1月至10月,濫用藥物第一名為「海洛因」,連續六年蟬聯首位,其次為「(甲基)安非他命」、「K他命」、「佐沛眠」和「搖頭丸」。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使蒂諾斯、悠眠、佐易眠、舒夢眠等佐沛眠(Zolpidem)類安眠藥,國人濫用情況越來越嚴重,近六年濫用比率由0.7%緩步上升,今年已至4.3%。

另外,讓人擔心的是,由於取得容易,加上價格較便宜,原本用於手術麻醉劑的「K他命」,近幾年來,有越來越多青少年吸食濫用,甚至包括國小學童。

「吸K一時,尿布一世!」食藥局藥物組組長蔡文瑛警告,長期吸食「K他命」,容易引起膀胱纖維化,造成排尿功能障礙,就有不少人必須勤跑廁所,甚至得包著尿布,才敢外出。

食藥局統計精神醫療院所濫用藥物就醫患者,今年「K他命」首度擠進前三名,不過,如果加入其他泌尿科等其他科別,「K他命」濫用比率應該更高,且吸食族群集中在19至29歲年輕人。

為了宣導民眾正確使用管制藥品,避免不當使用,食藥局結合奇美醫院醫療團隊及台北榮民總醫院編撰「黑天白夜- 找回燦爛的陽光」藥物濫用實際案例探討一書,有興趣的民眾可以上食藥局網站點閱。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5664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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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陳情:拜託把吸毒和販毒者抓起來槍斃

聯合新聞網 2012.11.29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未滿12歲的孩子 被查獲吸K他命

K他命嚴重氾濫且入侵校園,連立委都接到眾多選民陳情要求修法救救自己的兒、孫,國民黨立委江惠貞指出,K他命查獲數量越來越多,今年上半年就查獲1694公斤的K他命,最小吸食者竟不滿12歲。

江惠貞提出警察機關查獲三級毒品K他命統計表,從民國98年起,查獲件數和總公斤數都持續增加,98年全年度查獲1446公斤、99年度2275公斤、100年度2129公斤,今年上半年則有1694公斤。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說,她到任立委以來民眾最有感的議題就是毒品,有50多歲的太太緊緊握住她的手,要她把吸毒者和販毒者抓起來槍斃,因為周邊太多耳語流傳,誰誰誰的兒子孫子也淪落拉K。

已經退休的學校教官吳豫州表示,K他命在校園氾濫,目前僅靠學校教官救一個算一個,他自己親身接觸的案例就有學生因為小六開始拉K,到了國三已經出像膀胱頻尿,無法痊癒。

一次未持有20公克迴避刑責

吳豫州說,學生向藥頭購買K他命,價格便宜,且一次不會持有超過20公克,迴避刑責,除非當場查獲交易。就他自己了解,藥頭層層分布,恐怕多達十多層,警方要從學生循線追查,根本不可能,且學校和警察之間根本不信任,也擔憂爆出學生拉K,對校譽有損,這樣惡劣的狀況下,追查拉K績效始終不彰。

徐欣瑩和江惠貞提案要將K他命由三級毒品提高為二級毒品,加入刑責,日前並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不過法務部態度保留,吳豫州也認為這類修法緩不濟急,且提升毒品層級,可能造成K他命價格上漲,會有另一波治安隱憂,要修法調整,必須審慎評估。

徐欣瑩表示,由於法務部對這項修法並不支持,她希望從警政署提高查緝K他命的績效,鼓勵員警主動查緝K他命,遏止學生拉K歪風。

閱報秘書
立院2009年通過修法

單純吸食三、四級毒品只罰鍰、無刑責,但持有20公克以上數量者,被視為有散布毒品之虞,可以判刑。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5320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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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拉K人數 六年暴增七倍

聯合新聞網 2012.11.30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蘇位榮/台北報導】

校園查獲學生吸毒拉K人數,六年來暴增近七倍。教育部統計顯示,九十五年通報學生藥物濫物僅兩百卅一人,到一百年增為一千八百多人,其中八成五都是K他命、FM2和一粒眠等三級毒品。

在少年毒品犯方面,法務部指出,今年一到九月地方法院審理少年刑事案件,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少年犯被科刑的有一百六十八人,占全體少年犯人數的百分之五十八點三,顯示少年毒品犯有日益增加趨勢。

法務部指出,毒品犯一旦吸毒就很容易成癮,回籠率高;加上新興毒品愈來愈多,學生好奇心強,易受誘惑嘗試,應是少年吸毒犯暴增的原因。

但教育部軍訓處認為,查獲件數暴增非因濫用毒品的學生增加,而是老師篩檢專業知能提升,即時發現、辨識。

查獲案件中以K他命等三級毒品占最大宗,去年通報案件中,三級毒品就占了八成五。涉毒品案以高中職生最多,有一千一百多人,占六成四;其次是國中生五百九十八人,占三成三;大專卅五人,國小有三人。

軍訓處指出,據國內學者研究,學生濫用藥物盛行率約百分之一到一點七二,以全國國高中生一百六十八萬人推算,約有一萬六千八百人使用毒品,但查獲案件少,顯示其中有很大「黑數」。

教育部自九十七年起舉辦反毒知能研習,全國有廿四萬多名導師參加專業研習,學校愈加重視藥物濫用問題。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5338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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