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新聞】安親班收逾時費 每小時不得超過120元

安親班收逾時費 每小時不得超過120元

國語日報 2013/8/29 趙瑜婷/臺北報導

因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常出現繳費與退費等糾紛,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昨天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定業者服務內容與責任,以保障民眾權益。消保處將請教育部近期公告與實施。

關於安親班等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的糾紛,消保處表示,過去曾發生家長預繳費用後,不知是屬於下學期費用或包括寒暑假費用等爭議,因此草案中明定業者應將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服務費用、臨時服務費用的收費標準等記載清楚。

另外,許多家長因工作忙碌,常無法準時接回孩子。草案規定,家長延後接回孩子若超過服務時間四十分鐘以上,才算逾時;如果業者要加逾時費,收費標準不可超過每小時一百二十元。

針對退費爭議,草案明定消費者任意終止契約時,註冊費與月費應依學期已經過的期間,計算退還比例。

草案另規定,當兒童在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發生急病、重病或意外時,業者除了應該立即為兒童適當救護與處理外,必要時應優先送到消費者指定的醫院診治,並通知緊急聯絡人。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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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多待40分鐘內 不得收費

聯合新聞網 2013.08.29 【聯合報╱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消保處昨天公布俗稱「安親班」的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定型化契約,對逾時收費、退費都有明確規定,家長晚接小孩,不必再擔心被超收費用。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家長高度依賴安親班接小孩下課、課後照顧,許多孩子甚至整個暑假都待在安親班,但安親班收費、退費三不管,常生糾紛;教育部下月將公告由行政院消保處訂出的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定型契約範本,未來孩童留安親班超過四十分鐘內,不得多收費,之後每半小時最多只能加收六十元。

許多安親班下午四點接小學生下課,約定照顧到晚上七時。但不少家長得加班,無法趕在七點前接小孩,有業者乘機獅子大開口,逾時每小時多收二、三百元。

消保處昨天公布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定型契約,規定留安親班超過四十分鐘後,才能收逾時費,每半小時只能加收六十元,不滿半小時,則以半小時計。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過去安親班沒有明確逾時規定,常引發消費糾紛,未來業者若違反規定,最高可依消保法罰六萬至一五○萬元。

定型契約也有退費規定。陳星宏說,過去曾發生業者拒退費,或費用計算不清糾紛;未來包括註冊費和月費在內,消費者若要終止合約,還沒開課前,費用可全退,若學期未逾三分之一,須退三分之二費用;課程逾三分之一、不滿三分之二,退三分之一費用,但若學期逾三分之二則不退費。

在兒福團體要求下,定型契約也明訂,課後中心若疏於照顧或體罰小孩,家長可向業者要求損害賠償或終止契約,但家長須舉證;若孩子在課後中心發生急病或意外事件,業者除應立即救護處理,必要時也應優先將孩子送到家長指定的醫院。

陳星宏說,常見消費糾紛還包含家長雖然先預繳費用,卻不清楚究竟繳的是下學期費用、或包含寒暑假費用;或是繳費後,業者又再遊說家長付費讓孩子參加英文、珠心算等才藝課。

定型契約規定,安親班業者未來應將服務內容、時間、費用、臨時服務等收費標準揭露清楚。

陳星宏表示,若發生安親班消費爭議,或家長有問題需要諮詢,可以撥打「一九五○」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轉接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是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請求協助。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1280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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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逾時接小孩 安親班收120元/時

中時電子報 2013-08-29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俗稱安親班)定型化契約範本」,家長繳了註冊費與學費後若後悔,在學期開始2/3內,都可依比例退費;家長每天若延後時間接小孩回家,業者可加收逾時費,但每小時不可超過120元。

家長則表示,過去他們讓小孩上課後照顧中心,但中途後悔了想退費,業者總是說「是你們自己放棄」,退費「拖拖拉拉」。有了定型化契約,家長送小孩到課後照顧中心應更有保障。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代理科長陳宗志表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已由行政院消保處審核通過,預計9月公布。過去兒童課後照顧中心每小時收3、400元逾時費的現象不會再有,也可避免其他爭議。

依此契約,家長送小孩到課後照顧中心,如果繳了註冊費與月費,但中途後悔,在開學前可全部退費;未逾學期1/3,退還2/3費用;介於學期1/3至2/3間,退還1/3費用;逾學期2/3不退費。課後照顧中心退費要在7天內完成。

契約並明訂,家長延後接兒童回家時間超過40分鐘以上,業者才可以算逾時並加收逾時費,但每小時不得超過120元。若逾時不滿30分鐘,應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可以1小時計。

家有小四生的徐姓家長說,她女兒讀的安親班,6月就在收9月開學後的費用並規定,後悔想退費要在開學前1周提出,之後就不再接受退費。教育部提出定型化契約,未來家長權益更受保護,是一件好事。

參與制訂這個定型化契約的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過去家長想中途退費,業者會找一大堆理由來搪塞,很不合理。未來退費有一定的標準,可避免業者及家長間的爭議。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5/20130829000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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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逾時費 1小時不得超過120元

自由時報 2013-8-29 〔記者林嘉琪、林曉雲、謝佳君/綜合報導〕

開學在即, 家長又要為趕赴安親班接送兒童下課而忙,不少家長常被業者收取不合理逾時費,行政院消保處趕在九月開學前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接送者遲到四十分鐘以上才視為逾時,且逾時費每小時不得超過一百廿元。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消保處常收到家長對安親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收費爭議的投訴,曾有家長因為工作延遲一小時到照顧中心接孩子,被收取五百多元的「照顧」費,金額高到讓人咋舌。

陳星宏說,新草案明訂,家長延後接回兒童服務時間四十分鐘以上才算逾時;逾時卅分鐘內者,只能收取六十元,遲到卅分鐘以上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一百廿元費用計算。家住台北市的陳小姐說,她和先生都是上班族,常遇到臨時加班,無法準時到安親班接女兒,業者又漫天喊價所苦,揭露逾時費的新制早該上路。

新北市徐小姐表示,安親班註冊費用要一萬多元,九月才開學,但六月就要先交,而且每月還要繳月費六千元,一個小孩一學期就要三、四萬元,負擔很重。

陳星宏表示,定型化契約範本等教育部公告後實施,希望在新學年上路,未來業者若有違法超收及亂收費等情事,各地教育主管機關可開罰。

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代理科長陳宗志說,全國有八百家民間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安親班),「逾時費」主要是教育部參考內政部兒童局所訂的兒少服務人員臨時酬勞費一百廿元所訂定。另外,教育部也訂出契約終止的退還計算標準,規定在課程正式開始前終止,必須全數退費,課程正式開始後則以學期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計算退費。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9/today-life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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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漫天喊價 安親班逾時費每小時最多收取一百二十元

中時電子報 2013-08-29 中廣新聞 CWT

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也就是俗稱的安親班,未來如果家長逾時接回兒童超過四十分鐘以上,業者可以向家長收取最多每小時一百二十元的逾時費,另外也明確規範安親班的退費機制,減少家長和業者的紛爭。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二十八號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其中受到家長關注的逾時收費及退費問題都在新法中有明確的規範。

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代理科長陳宗志指出,家長必須逾時超過四十分鐘補習班才可以收取逾時費,而且每小時不能超過一百二十元,避免過去漫天喊價的情況,他說:「假設是六點接送小孩,雙薪家庭可能會有些遲到的部分,就會有逾時費用,以前沒有規定清楚,所以可能會有三四百塊,但我們要對消費者做保護,所以規定就是每小時一百二十塊。」

另外,針對退費的部分,草案中也明訂退還的計算標準,在開學前可以全額退費,如果過了三分之一學期,則退還三分之二金額,三分之二學期內則退還三分之一,如果超過三分之二則不退費,退費流程也必須在七天內完成,避免業者拖延退費。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13/20130829004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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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時到安親班接孩童 業者每小時限收120元
費用明細不清惹爭議 事先探聽師資口碑

卡優新聞網 2013/08/28 記者魏妤庭報導

雙薪家庭使得安親班如雨後春筍到處林立(圖/消保處 提供)

現代社會大多是雙薪家庭,家長因工作繁忙,孩子放學後多數參加安親班,卻屢屢傳出費用揭露不清、廣告不實、退費等消費糾紛。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今(28)日公布,已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相關草案,並預計近期內由教育部公告實施。

許多父母因工作無暇接送、照顧子女,便替孩子報名課後安親班,但常常發生收費標準揭露不完全,讓家長搞不清楚所繳費用所包含的服務內容,當業者額外索取費用時,進而引發消費糾紛。也有家長超時工作,無法準時接送孩子,業者會以超過時間為由,欲另外加計費用,但認定逾時長度及收費標準上,往往未清楚明文規定,使得雙方因此衍生爭議。

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處今日發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要求業者將服務的內容、時間、費用,包含生活照顧、學校作業輔導;平日及寒暑假時間、臨時服務時間;教材、餐點、月費、學期費用等,都應充分揭露清楚,以便消費者進一步了解所繳費用細目內容。

至於家長逾時接回孩子的部分,則規定超過服務時間40分鐘以上者,才可視為逾時,且收費標準每小時不得超過120元。消保處參議賴淑銘舉例說明,若家長預計晚上6點接送小孩,6點45分才抵達,40分鐘內不計費,但超過5分鐘以半小時計算,所以業者最多不得收超過60元的費用。

另外,消保處也指出,由於孩子活潑好動,抵抗力又較成人差,如果學童在安親班發生急病、重病或意外事件時,業者除了應立即進行適當救護處理,並通知緊急聯絡人外,更應優先送至家長指定醫院診治,因該醫院保有完整病歷,因此對於醫生診斷或業者緊急處理程序都會有幫助。

同時,消保處提醒,消費者簽訂任何契約時,應多參考主管機關發布的各類定型化契約範本,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消費糾紛產生。若能事前做足功課收集資訊,多探聽師資及業者口碑,再選擇合宜的安親班較佳。

資料來源: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php?nt_pk=6&ns_pk=2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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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退費標準 消保會通過新制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3-08-28 陳國維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28)表示,消保會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明訂業者要充分揭露服務內容、時間與收取的費用,以及終止契約後的退費標準;家長如果超過時間接小孩,要超過40分鐘,業者才能收取逾時費;小朋友萬一發生緊急事故,要送往家長指定的醫院。

消保會通過修正草案,讓家長和安親班業者都有更明確的依據,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國小安親班業者時常出現收費資訊不完整的現象,導致消費糾紛,草案明訂業者要將服務內容說清楚,收取的費用是否包含寒暑假、戶外教學費用要不要另外算。

簽約後,如果家長臨時要終止契約,學期還沒開始,註冊費與月費應該全額退費,學期沒超過1/3,退費2/3,學期超過2/3,就不予退費;萬一原因不可歸責雙方,業者要依剩餘服務天數比例退還註冊費和月費。

陳星宏說,現代工作忙碌,許多家長往往無法準時接送小孩,但有的安親班的逾時收費過高,草案特別規定,家長延後接回小孩超過服務時間40分鐘以上,才可以算逾時;業者如果加計逾時費,一小時不可超過120元,而且逾時不滿30分鐘,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才可用1小時計算。

另外,有鑒於兒童平時的就診醫院,才有完整病歷,所以當小朋友在安親班發生重病或意外事件時,業者要優先送到消費者指定的醫院診治。

陳星宏表示,草案最快在9月中,由教育部公告實施,在此之前訂定的相關契約,如果違背草案內容,可視為違背平等互惠原則,一律無效。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5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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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安親班須與家長簽約

聯合新聞網 2013.08.29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代理科長陳宗志說,教育部去年六月依兒少法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與管理辦法」,法中對俗稱的安親班,規定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公立課後班收費標準也有規定;將趕在今年九月依消保處制定契約範本公告,明確規範逾時費、退費,對家長和孩子更有保障。

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課後照顧中心應與兒童家長就服務內容、時間、接送方式、逾時或短少時數、保護照顧、告知義務、緊急事故與處理、收費與退費方式、違約賠償、申訴處理等家長關心的權利義務事項,訂定書面契約。

教育部在確認行政院消保處的會議記錄後,會儘速公告定型化契約,所有安親班都必須據此與家長簽約,條件可優於、但不得低於定型化契約內容。

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去年六月起,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的主管機關由社政單位移到教育單位,教育部制定相關法令,地方教育局處則審核設立、稽查是否違法。

教育部昨天指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前稱為安親班,後來正名為課後托育中心,目前全國立案者有八百多家,年底前都要改制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有家長指出,送孩子去安親班最不滿的是空間太小孩子擠在一起;也有家長表示,九月開學才送孩子去安親班,但不少業者都要求五月就要先繳費,且有的業者要求退費要另繳手續費,對消費者很不公平。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128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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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家長晚接 本來就沒收

聯合新聞網 2013.08.29 【聯合報╱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訂出定型化契約,孩童在安親班多留四十分鐘後,才算逾時,逾時每小時最多收一百廿元,業者不可亂開價,否則要被罰。對這新規定,多數安親班業者反應是,「根本不會多收費,政府管太多。」

台北市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私立東湖幼稚園長李國延表示,因少子化衝擊,業者都不敢隨意收費,頂多幾家業者收取每小時一百元。

「這是市場機制,政府管太多。」李國延表示,現在家長個個精打細算,若是逾時收費太多,根本不會有家長願意把小孩托給園所。

李國延指出,反而是有些家長認定業者可免費延長照顧小孩時間,先回家洗好澡、吃完飯,才來接小孩。他建議,逾時應採累計費率,前一、二小時免費,第三個小時之後調高托育費用,才不會讓有心的家長鑽漏洞。

新竹安親班教師周美惠說,家長若較晚接孩子,會讓小孩在教室讀書,大考前夕,安親班還會主動加課,提高學業成績,「連加課都不收錢,怎會收逾時留置費用?」少子化情況下,安親班有招生壓力,「不可能會多收錢。」

「這規定不符合民情!」竹縣聚集德幼兒園長林青瑩說,在工業區上班的家長常晚接小孩,安親班都會協助照顧,根本沒有收逾時費。

「現在競爭太激烈了,服務好、收費合理才能留住家長的心。」高雄市幼兒教育協會常務理事張來喜,本身經營幼兒園,他說,家長都是臨時有事才來不及接孩子,安親班不是只做生意,也要有人情味,碰到小朋友留置超過時間,都沒有額外收費。

彰化縣安親班業者黃昭勤說,鄉下人情味濃,跟家長的相處像鄰居,願站在家長立場設想,即使晚二、三小時來接,也不會多收費。政府的新法令對鄉村型安親班來說,只是「參考用」。

彰化另名安親班業者林文玲表示,新法令是給業者收費的依據,若應收而未收,家長「足感心」,對安親班的向心力更高。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128002.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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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憂:簽了定型契約反而要收費

聯合新聞網 2013.08.29 【聯合報╱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哥倫布美語主任何美秀表示,受少子化影響,安親班競爭激烈,家長晚接小孩,都不會多收費。
記者余佳穎/攝影

消保處為家有「安親兒」的家長權益把關,訂出逾時留置安親班收費標準,有家長叫好,「早該這麼做了。」也有家長不領情,擔心原本不收逾時費的業者,因「有所本」而開始收費。

每天趕著接小孩下課的劉太太,在辦公室加班,聽到記者訪問內容,當場尖叫:「太貴了,一小時一百廿元,加班費都沒那麼高!」她說,在私人公司上班,根本無法準時接小朋友下課,一個月累積下來,會是一筆龐大開銷。

住在新竹的家長吳思芳表示,安親班通常不會收費,除非孩子留置時間較長,收費最多也為一小時一百元,「兩、三百元的價格,應該只有大城市才有。」

彰化縣家長陳淑惠說,彰化地區安親班都沒向家長收超時費用,如果訂出這個規定,擔心業者開始收費,反而對家長不利。

「政府早該訂出合理收費標準,而非任由業者喊價。」台中市家長劉月蓉說,從幼稚園到安親班,許多業者只要家長逾時接學生,就會收費,以往沒有契約,只有「行情價」,在台中每小時約二百元,有些甚至收到二百五十元,許多家長雖覺不太合理,但業者表示延誤老師下班時間,要付鐘點費,家長只好乖乖繳錢。

在銀行上班的李小姐表示,任何收費行為都應明訂契約,雙方較不易起爭議;自己是職業婦女,常要加班,兒子托育的安親班規模較小,老師未明白要求「晚接要加錢」,但家長總是不好意思。明訂契約後安親班可合理收費,家長也可放心,彼此都較有保障。

「要收費沒關係,只要把我的孩子照顧好。」在高雄餐飲業服務的高經理表示,使用者付費,但必須合理,安親班逾時可收費,但也一定要有品質,不能把兩三個班的孩子合併在一起,只由一、兩個人照顧,反而讓家長擔心。

新竹市政府消保官劉興振說,曾聽過家長抱怨安親班超過一小時收三百元,未來有契約規範做依據,家長就不必擔心當冤大頭。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128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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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新聞】「北市國小校長會議」教師編制 每班增至一點九名

「北市國小校長會議」教師編制 每班增至一點九名

國語日報 2013/8/23 劉偉瑩/臺北報導

臺北市國小校長會議昨天舉行,有校長建議,增加國小校長遴選委員會學者專家的席次,補實學校行政人力,降低班級人數。市長郝龍斌表示,將要求教育局研議改善,並就個案提供協助。

國語實小校長楊美伶建議,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成員中,學者專家應從一名增加到三名,廣納專業意見,郝龍斌對此表示支持。教育局長丁亞雯說,將爭取在議會本會期,修正《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學校行政人力方面,郝龍斌說,受到少子化影響,國小學生人數減少,教室空間空出許多,學校應有效規畫人力和空間,如果在充分運用後,行政人力仍然不足,將請教育局視個案情況予以協助。另有校長指出,國小班級人數不減反增,新學年額滿學校班級人數從二十九人變成三十一人,應檢討減少學生數的必要性,讓教師能關照每名學生。

丁亞雯表示,以往一般學校班級人數為二十九人,額滿學校最多可收到三十二人;新學年起,額滿學校每班最多只能招收三十一人,教師員額編制也提高到每班分配到一點九名教師,為全國之最。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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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新聞】教師、家長:違規扣分才公平

教師、家長:違規扣分才公平

聯合新聞網 2013/08/21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明年國中會考成績已成為錄取高中職與否的重要依據。家長及教師團體昨天強調,違規一定要有明確的扣分標準,以求公平;但也有國三生認為,違規記點應依情節輕重扣分,要合情合理,不能太嚴苛。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指出,國中會考攸關免試入學能否錄取,家長一定很計較公平性,若違規只記點、不扣分,會造成家長憂慮,將來勢必引發很大爭議,教育部應審慎處理、明確規範,全家盟最近也會在理監事會議提案討論。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也表示,明年國中會考已非單純的國中學力檢定,而是當成免試入學的重要依據,違規一定要有明確的扣分標準,對守規矩的考生才公平;不管違規扣1級分或1個標示,教育部應盡快公布標準。

北市敦化國中三年級學生車贊鈺則說,她是12年國教第一屆考生,面對人生的第一場大考,難免有人失常或疏忽,如誤帶手機入場或手機鈴響,希望教育部能依情節輕重有不同處理,例如第一次手機鈴響被發現,先口頭警告或勸導,再犯才記點或扣分;至於作弊等明知故犯的行為,就可處罰重一點。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7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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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違規記點取代扣分 家長:有違公平性

大紀元時報 2013年08月21日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國中教育會考明年上路,由於考試違規處理部分與過去基測不同,教育部將重新討論。目前是記點取代扣分,但家長認為如果考試違規不扣分,將嚴重影響考試秩序,也對守秩序的考生不公平。

今年試辦會考時,違規考生是以記點取代扣分來處理,主要是考量會考分成「精熟、普通、待加強」三等四標示,若違規被扣分,扣分幅度會很大,怕影響學生最後錄取結果。尤其考量會考是檢視學生學力狀況,並非做升學用途,因此希望以記點為主。

按規劃,目前只有「寫作測驗」採取扣分,因為分6級,一旦違規至少扣1級分,並視情節輕重加重扣分,但國、英、數、社會、自然則採取記點不扣分。

教育部指出,記點的結果會呈現在成績單上,如果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同分時,記點多寡將成為關鍵,甄選入學時,記點多寡也會影響錄取結果。

違規分為3類

據教育部規劃,例如手機鈴響屬於輕度,記點2點;中度違規則由監試人員警告;重度違規如舞弊等,將會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針對違規記點方式,教師認為對遵守規定的考生不公平;全教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建議,既然考量三等四標示共七個等級,若無法扣分,或可視情節輕重扣一個標示。他舉例,若手機鈴響規定作文扣1級分,就可將「精熟++」變成「精熟+」,或「普通+」變成「普通」。

教育部則提到,考試違規一定要處理,若是像外界擔心出現違規與未違規都是精熟,就須有所區別,會請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委員會加緊討論,以維公平性。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tw/n6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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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違規只記點 不公平

聯合新聞網 2013/08/20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家長及教師團體質疑記點不扣分會有公平性問題,而且是把國中會考當成能力鑑定,而不是升學指標,但規畫明明就是會考成績是升學過程中重要工具,全教總批評這是鴕鳥心態,建議既然有三等四標示,一旦違規就扣一個標示,例如「精熟++」變成「精熟+」,維持考試公平性。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指出,到底哪些行為該記點,記點的結果會不會影響最後成績,還是在免試入學的過程,會衝擊錄取結果,這些都必須要考慮進去,並做好完整規畫。他說,對於前段的學生來說,分分計較,有扣分沒扣分差距很大,如果沒有嚴謹規畫,屆時肯定亂成一團。

台北市國中家長會聯合會監事長許永佳認為,只記點不處分或扣分,根本沒有嚇阻作用,對於守規矩的考生來說非常不公平,考場違規一定會影響到其他考生的應考心情,只是記點的懲罰,根本是不痛不癢。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建議,既然國中會考已經變成三等四標示,總計有七個等級,一旦抓到違規,視情節輕重扣分,例如手機鈴響作文扣一級分,學科成績從「普通+」變成「普通」,對其他考生來說才公平,畢竟這些考場規則都在簡章中說明清楚,違規就是應該受到適度的懲罰。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7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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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違規要記點 影響免試升學

中時電子報 2013-08-21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明年12年國教上路,會考成績可占免試入學總成績3分之1。教育部昨表示,會考各科成績僅分精熟、基礎、待加強3級,考生若考試時違規,無法直接扣分,因此擬採違規記點,在免試升學時納入計算,維持考試公平性。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說,考生若在會考中違規,不能坐視不理,必須有一些機制,才能維持考試公平。目前對考試違規者擬採記點方式處理,由台師大心測中心負責研擬具體實施辦法。

台師大心測中心主任宋曜廷表示,各招生區免試入學採計會考成績的比重不一,有的占2成、有的占3成,因此同樣違規記點,在免試入學成績要扣幾分,各地也可能不一樣。心測中心會找各招生區代表開會,預計年底前擬出具體換算機制。

教育部初步規畫,會考寫作測驗滿分6級分,一旦違規至少扣1級分;國、英、數、社會、自然5科成績採精熟、基礎、待加強3級,違規沒辦法扣分,擬採記點方式處理;違規記點分重度、中度與輕度。例如考試時手機鈴響屬輕度,記2點。記點會顯示在免試入學成績,影響錄取結果。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會考成績是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違規者應付出代價。但違規記點方式不太好,應更明確,譬如會考每科成績除了3等級,還有4標示,可考慮違規者可降1個標示。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只要跟升學有關,家長和考生都會錙銖必計,會考違規記點如果不明確,會引發紛爭,他要求教育部趕快訂出記點轉換成扣分的方法。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1/20130821000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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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考違規 不扣分只記點

蘋果日報 2013年08月21日 【蔡永彬╱台北報導】

明年十二年國教上路後,教育會考將取代現行的國中基測,但會考成績僅分精熟、基礎、待加強三等級,一旦考試時發生手機鈴響等違規將無「分」可扣,台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研擬以記點取代扣分,雖然記點不會直接影響會考成績上,但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時會扣分。

目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各科量尺分數滿分為八十分,和明年上路的國中教育會考採三等級的計分式完全不同,使得明年試場違規要怎麼扣分出現問題。

影響超額比序

負責教育會考命題及試務的心測中心主任宋曜廷說,由於會考成績佔各招生區超額比序的比重不同,該中心將盡快和各區談,讓各區決定考試違規記點要如何轉換,以便在超額比序時做扣分,相關辦法年底前敲定。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考試違規就應處罰,相關規範一定要明確,否則未來爭議一定很大。台北市敦化國中九年級學生車贊鈺說,希望手機鈴響等小過失能先警告,再犯才記點。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21/35236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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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考違規 心測中心:記點不扣分

聯合新聞網 2013/08/21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明年上路的12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將採計國中會考成績。為免影響學生入學,台師大心測中心建議,考生若違規,原則上採「記點制」,不直接扣分;但可視情節輕重,扣減超額比序的積分,嚴重違規仍取消考試資格,以維持公平性。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許多招生區會考成績都占超額比總分三分之一,比重不輕,不可能像今年試辦會考,只單純記點、不扣分,務必要讓違規、沒違規的考生成績有所區別,以求公平。

陳益興說,教育部已委請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委員會,參考各界意見,盡速研擬出公平公正、具體可行、客觀嚴謹的會考違規處理原則,至於要採記點或扣分制,仍待討論。

國中會考成績原本只分為「精熟」(A)、「基礎」(B)及「待加強」(C)等3級,為避免抽籤定勝負,教育部將精熟與基礎級又細分出A+、A++及B+、B++等4種標示,等於總共分成7個等級,但7等級仍比基測每科80分的分級少很多。

心測中心表示,國中會考成績等級太少,若手機鈴響等輕微違規,也動輒扣1級分,對學生影響太大,因此才建議違規採「記點制」,而不直接扣分;至於採6級分制的寫作測驗,則有人建議,違規至少扣1級分。

心測中心主任宋曜廷表示,違規有輕重之分,應依比例原則,扣減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情節嚴重要扣較多分,甚至取消考試資格,讓考生不敢隨便違規。

但因有的招生區會考占超額比序總積分的2成或3成,比重不同。宋曜廷認為,不宜由心測中心統一規定各種違規記點扣多少積分,應由各招生區自行決定點數的對應扣分,比較合理。

宋曜廷也表示,心測中心將邀集各招生區討論,最晚明年元月免試入學簡章出爐前,一定會定案。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7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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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考違規 擬記點不扣分

聯合新聞網 2013/08/20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國中基測取消後,明年將由國中會考取代,今年試辦會考時,考試違規以記點方式取代扣分,主因是成績只分成「精熟、普通、待加強」,無法直接扣分,加上國中會考屬於檢視學生學力狀況,主要不是做為升學用途,傾向維持記點制,假如重大違規則會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昨天會議討論國中會考違規處理原則,已經委託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委員會加緊討論,陳益興說,「考試不能違規,違規一定要處理。」例如有違規與未違規都是精熟,一定得有所區別,但細節仍需要討論。

教育部規畫,記點制分成三階段「重度、中度與輕度」,例如手機鈴響屬於輕度,記點兩點,中度違規則由監事人員警告,重度違規,例如舞弊等狀況,將會立即取消考試資格等。

記點的結果會呈現在成績單上,如果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同分時,記點多寡將成為被刷掉的關鍵,由於國中會考成績單有記點的結果,甄選入學時,各高中職可以針對記點多寡進行斟酌扣分,最後也可能會影響錄取結果。

但有家長質疑,如果考試違規不扣分,將嚴重影響考試秩序,甚至影響其他考生,考試公平性將會備受質疑,以最常見的手機鈴響,只記點不扣分,不會影響考生的最後成績,除非超額比序恰巧出現同分,否則仍可以進入理想學校,對其他守規矩的考生非常不公平。

教育部在討論時,針對是否扣分或記點進行討論,但考量到國中會考主要用途是鑑定學生國中能力,加上三等四標示總計才七等級,因為考試違規被扣分,扣分的幅度很大,對學生成績產生極大衝擊。目前確定扣分的只有「寫作測驗」,因為分六級,一旦違規至少扣一級分,視情節輕重會加重扣分,但其他的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與自然,是採取記點不扣分。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7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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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考違規 擬記點扣分

國語日報 2013/8/21 陳祥麟/臺北報導

國中基測走入歷史,明年由國中教育會考取代,教育部最近研議會考違規處理方式,打算以「記點」取代扣分。但家長和教師團體批評,認為會考成績是免試入學的重要依據,應訂出明確處分標準,以免衍生爭議。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說,會考在各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中占分三分之一,比重很大,教育部會審慎處理,「有違規和沒有違規的成績一定有區隔」,會儘快定案。

負責會考試務工作的臺師大心測中心主任宋曜廷說,會考成績雖採「三等級四標示」,但在各區超額比序採計的加權比重不同,「扣一點在各區並不等值」。心測中心會儘快邀集各招生區,討論記點後的分數如何轉換,目前傾向記點轉換後的扣分,以會考所占超額比序積分為主,預計明年一月簡章發售前定案。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哪種違規該扣一級分或一個標示,都要清楚規定。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很多家長擔心會考違規扣分方式,以記點處理不夠明確。臺北市敦化國中九年級學生車贊鈺說,若只是手機響起,可先警告不要記點,但若是作弊,則直接記點扣分。

另外,配合十二年國教升學制度改變,教育部修法讓退伍軍人與重大災害地區學生,在高中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可獲加分優待。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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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考違規 擬採記點制

人間福報 2013/8/21 【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

在台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規畫下,未來十二年國教上路之後,國中教育會考如果出現違規時,研議採用「記點制」,由各招生區決定記點的對應扣分比例,但詳細內容還要近一步討論,預計明年一月免試入學簡章出爐前會拍板定案。

教育部表示,國中會考成績是採「三等四標」方式來畫分,主要分為精熟(A)、基礎(B)、待加強(C)三個等級,另外再加上A++、A+ 及B++、B+等四種標示。由於不是分數制,因此若國中會考出現手機鈴聲響、作弊等違規情況,將無法直接予以扣分處置。

經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委員會討論後,目前心測中心傾向採用「記點制」來處理會考違規,並依違規情節輕重來給予不同程度的記點,且不排除針對重大違規考生取消考試資格的處分。

台師大心測中心主任宋曜廷指出,雖然目前是初步研議採用統一記點制,但是由於國中會考成績在十五個免試入學招生區的比重都不盡相同,因此,也將由各招生區自己決定會考違規記點的相對應分數,以符合比例原則。

教育部接下來將召集各招生區討論「記點制」詳細內容,研擬出完整配套,預計在明年一月前公布相關細節。此外,也計畫將違規記點的點數多寡放在會考成績單上,作為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的參考,讓各招生區高中職斟酌扣分情形,若違規情節較嚴重,則可能影響到考生的錄取結果。

對於這項初步規畫,全國教師產業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認為,眼看十二年國教明年推動在即,教育部應加緊腳步擬好相關配套,把細節講清楚、說明白,才不會讓學生與家長感到無所適從。

女兒即將升上國三的家長蕭文惠表示,雖然自己不是很贊成採用會考違規記點制,但教育部如果確定要施行,就要把相關內容研議妥當,不同程度的違規情況一定要有不同的記點標準,才不會影響公平性。

退伍軍人應試 仍享優待

配合十二年國教明年實施,教育部昨天公布「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修正內容,明文規定退伍軍人參加「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入學」,其加分優待比率將與現行登記分發入學管道相同。

教育部高教司專委朱俊彰表示,未來退伍軍人若經由十二年國教管道升學,將以外加名額方式給予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二十五的加分,以資鼓勵升學。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317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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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違規 擬採記點制

中央社 102082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0日電)

心測中心今天表示,民國103年上路的國中教育會考,考試違規擬採「記點制」,視情節輕重,適當反應在超額比序的分數上。

會考是免試入學的重要依舊,但只分成「精熟」、「基礎」、「待加強」3級,如果考試違規如手機鈴聲響起,動輒扣一級,對學生影響太大,因此心測中規劃採「記點制」,而不直接扣分。

心測中心主任宋曜廷表示,會考在免試入學的比重,各招生區不一致,因此目前傾向是統一記點,然後由各招生區決定點數的對應分數,比較符合比例原則。

宋曜廷舉例,有的區會考佔20分,有的則佔30分,如果統一規定輕微違規扣一分,在各招生區就會不等值。

宋曜廷強調,目前還在初擬階段,接下來會邀集各招生區討論,在明年一月免試入學簡章出爐前,一定會定案。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測驗一定要維持公平、公正的原則,考試違規者一定要跟循規蹈矩的人,要有所區隔,「大方向」一定會抓住。

全國教師產業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違規一定不可取,「該扣分就扣分,該扣標示就扣標示。」明年就要上路了,教育部應該趕快做好,讓家長、教師、學生放心。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30820027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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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

【新聞】罵「畜生」管教學生 女師不起訴

罵「畜生」管教學生 女師不起訴

蘋果日報 2013年08月09日 【賴又嘉╱台北報導】

北市某國中邱姓劍道女老師,不滿張姓學生打傷同學後無悔意還頂嘴,脫口大罵「畜生」,竟遭張生控告公然侮辱。北檢認定邱女因學生頂撞、態度不佳,基於管教,才以嚴厲口吻管教,非故意貶損學生名譽,將邱女不起訴。

邱女昨得知偵查結果,表示:「當初受家長委託,照顧這名學生已經七年,對他特別關愛,卻被他告,感到很心寒。」張生聯繫不上,不知回應。

打傷同學拒絕道歉

檢方指出,去年十一月十四日,邱女因張生打傷同學,指責張生「不配穿劍道服」,張生不但沒向同學道歉,反而掉頭走人,還當眾怒摔本子,邱女當場脫口痛罵「畜生」、「不孝子」,事後挨告。

檢方傳訊目擊學生,認定張生態度不佳在先,邱女基於愛學生心切,才脫口教訓,並非因一般爭吵而辱罵對方,昨將她不起訴。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09/3520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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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罵學生畜牲 管教不算侮辱

自由時報 2013-8-9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

在台北市國中執教的邱姓女劍道教練,去年發現學生「阿強」揍了劍道社同學「阿猛」,她氣得在劍道隊同學面前罵他「畜牲」、「不孝子」,挨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認為,邱因阿強打架沒悔意,又出言頂撞,才生氣以嚴厲態度罵人,算是「管教」,不是公然侮辱,昨不起訴。

學生不滿被罵 告老師侮辱

阿強提告表示,去年11月14日他在國中劍道練習室,想跟老師講清楚為什麼會打架,但老師在所有同學面前罵他「畜牲」、「不孝子」,他認為很丟臉,決定告老師。邱老師出庭時承認有罵人,表示只是想勸學生不可以這樣,不是想污辱對方。

檢方傳訊劍道隊同學,認定阿強當天確實想跟阿猛道歉,但他一進練習室,老師就說「你不配穿劍道服」,阿強收拾東西想回家,到門口時,突然怒摔本子,師生吵起來,老師才會嚴厲罵出「畜牲」等。

老師有管教權 罵人不起訴

檢察官認為,阿強打架又頂撞老師,老師因為生氣加上愛惜學生,才會說嚴厲的話,因教師法賦予老師管教學生的義務,不能因老師一時脫口罵人,就認定構成公然侮辱。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9/today-so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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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新聞】校務難推動 有校長不到50歲退休

校長協會不是才發起連署「校長不是教師雇主」嗎?怎麼這下子又要求「賦予校長更多權責」?





校務難推動 有校長不到50歲退休

國語日報 2013/8/2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臺灣出現校長退休潮。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近年來,全國各縣市都出現校長搶退休的情形,有的校長甚至不到五十歲就選擇退休,顯示很多校長能退就退。然而新手的年輕校長雖然有衝勁和熱忱,但推展校務時,可能缺乏穩健的能力;優秀校長的流失,恐是教育界的損失,政府應提早因應,否則將是教育界的災難。

最近各縣市陸續舉辦中小學新卸任校長交接典禮,其中高雄市今年有二十五位校長退休,是人數最多的縣市,其次是新北市二十四位,臺中市和臺南市各二十一位,臺北市十五位,且退休年齡越來越年輕。以新北市為例,今年退休校長平均年齡只有五十四點一七歲,現在平均每三位校長就有一位是新手校長。

為何會掀起校長提早退休潮,除了有「五五專案」外,校長的遴選制度也是原因。臺南市幾乎每年都有一兩位校長未獲遴聘,而回任教師或辦理退休,很多校長認為既然無法施展教育理念,都有「不如歸去」的感觸。薛春光說,十二年國教成功的關鍵在教師,但校長根本無法指揮教師,想請教師專業進修,或處理不適任教師,都困難重重,政府應重新思考教師評鑑和分級的問題,並賦予校長更多權責。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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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退休不是災難
全教總要求建立名實相符的校長遴選制度


苦勞網 2013/08/02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國語日報今天在頭版以「校務難推動,有校長不到50歲退休」為標題報導校長搶退休情形,針對國語日報本則新聞之處理方式,以及所謂校長搶退休問題,全教總表達以下看法。

首先,媒體報導應以專業為本:

所稱校長搶退一事,其實並非新聞,過往幾年只要有相關新聞事件,例如,國中小課稅、校長弊案頻傳、退休制度改革等,均會衍生校長搶退休的報導,惟觀諸國語日報今日之報導內容,不僅沒有記者署名,內容亦無新意。尤為可議者,整篇報導僅採訪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一人,針對薛某指稱「校長根本無法指揮教師,想請教師專業進修,或處理不適任教師,都困難重重」等片面說法,亦未能採訪相對團體說法,有違新聞專業。

其次,全教總對所謂校長退休潮的看法:

歸納薛春光理事長對所謂校長退休潮的看法,其實也全無新解,不外是歸咎校長遴選制度、抱怨校長「無法指揮教師」、無力處理不適任教師等。

薛理事長這些說法,與此前有關校長有責無權、赤手空拳、不受尊重、校園民主脫序、厭惡與教師工會協商等,其實沒有兩樣,我們對於校長協會領導人屢屢提出這些有違教育專業與民主理念的說法,感到不可思議。

事實上,校長身為一校首長,明明可以召集主持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委員會暨其他相關委員會、校長還具有直接任命各處室主任之權、教師成績考核的覆核權與逕核權、依法提報不適任教師之權,到底哪裡有責無權?也難怪屢屢傳出校長不諳會議程序、無力處理不適任教師、違法任用私人情事。

至於將校長退休與校長遴選連結,更完全與事實不符,眾所周知,校長遴選制度早已徒具形式,只有比例極低的校長無法通過遴選,應該要問的是,校長何以如此排斥回任教師?想要「指揮教師」的校長,是否具有教學專業能力?是否有帶領行政團隊的能力?遇到問題與挑戰就選擇退休了事的校長,又帶給教育界什麼意義?

其實,目前中小學校長提前退休,除了有難以適應校園民主與教育生態的問題,更多的其實純粹是經濟因素的考量,諸如,課稅因素、五五優退專案、轉進私校擔任主管等,不一而足。

全教總認為,校長退休不會是教育災難,更有意義的討論應該是,如何提升校長教育專業與熱忱?如何建立名實相符的校長遴選制度?這才是教育部與縣市教育局處應該積極面對的。

資料來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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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論壇:校務難推動誰之過?

台灣立報 2013-8-06 羅德水(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過去幾年,屢屢傳出中小學校長「搶退休」的新聞,根據媒體報導,導致校長提早退休的理由千篇一律,不外是校長有責無權、不受尊重、遴選使尊嚴受損、厭惡與教師工會協商等因素,讓人訝異的,這些可能讓人質疑校長教育熱忱與專業性的說法,竟然大多由校長協會發出。

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日前再度發表:「校長根本無法指揮教師,想請教師專業進修,或處理不適任教師,都困難重重,政府應重新思考教師評鑑和分級的問題,並賦予校長更多權責。」又說:「優秀校長的流失,恐是教育界的損失,政府應提早因應,否則將是教育界的災難。」(2013.8.2,國語日報)

▲面對校長退休潮,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呼籲政府應提早因應,避免優秀校長的流失,造成教育界的災難。圖攝於2011年1月4日立法院記者會。(圖/本報資料室 文/俞普琹)

先不談校長退休問題,看起來,校長組織領導人無法理解其發言內容對校長群體的傷害,反而更值得深入探討。

校長專業形象是怎麼失去的?

檢視歷來發言,表現出渴望追求專業形象與組織定位的校長團體,其實極少對教育議題發表專業看法,相反地,還原過往重大錯誤教育決策脈絡,校長組織不僅未能堅持專業立場發聲,反而甘為官方政策的背書者,甚至淪為民粹首長的啦啦隊,不客氣的說,一個不願意堅守專業的團體,無論其成員是大學教授或是中小學校長,都不會因此被評價為專業組織。

要改善校長團體的專業形象,或可從提升成員專業論述,並加強社會專業對話做起,雖然這些基本功不可能在一時半刻間精進,卻是贏得專業評價的必由之途。

比較起來,校長協會領導人的發言時機與內容,相對容易調整。誠如所見,過去幾年,校長協會幹部發言內容主要聚焦反對、巫化教師工會,觀其說詞不僅與進步勞動人權理念背道而馳,且全然無視各界澄清,執意重複錯誤論點,有這樣整天詆毀勞動人權、完全不能與時俱進的領導者,校長協會如何可能建立專業形象?

再以其人對所謂校長「搶退」的發言時點,往往選在國中小開始課稅、各地校長弊案頻傳、公校校長退休轉任私校、以及退休制度改革等新聞事件上,可以想見,發言者或許想要讓社會理解身為校長究竟有多麼委屈,然而,就輿論觀感而言,在前揭熱門新聞點上大談校長搶退,不僅難以為辛勞辦學的校長贏得應有的尊嚴,甚至反而加深社會對校長的質疑,強化校長根本就是為了經濟因素提早退休的印象;尤有甚者,由於發言內容反覆強調校長尊嚴受損、教師難以指揮等,除讓人質疑校長治校能力,也等於自曝校長難以適應校園民主的困境,依這樣的發言品質與高度,中小學校長想要藉由現有組織改善形象,實在是緣木求魚。

校務推動不力能謂適任?

此次國語日報「校長搶退」新聞報導中,最讓人不可置信,也最值得吾人探討的,就是薛春光理事長所說的「校長根本無法指揮教師,想請教師專業進修,或處理不適任教師,都困難重重」這段話。

前揭內容之所以必須進一步澄清,不僅因為談話反映了特定校長的威權性格,更重要的是,所稱「校長想處理不適任教師,都困難重重」云云,根本不是事實,更不該成為校長怠忽職守的藉口。

回到處理不適任教師之現有教育法制,《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明訂校長是學校教評會當然委員、召集人、會議主席;至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則賦予中小學校長逕行考核之權,明訂:「成績考核委員會完成初核,應報請校長覆核,校長對初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時,應敘明理由交回復議,對復議結果仍不同意時,得變更之。」

我們不禁要問:如果中小學校長擁有這樣明確的權限,都還無法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究竟是教育法制設計出錯?還是校長能力出了問題?必須再次指出,無力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校長,就是不適任校長,各級主管機關應主動要求校長協會提報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之校長名冊,並且限期要求改善,否則,即應調整其校長職務。

至於所稱校長「根本無法指揮教師」、「想請教師專業進修都困難重重」、「很多校長認為既然無法施展教育理念,都有不如歸去的感觸」等說法,或許出於薛理事長對校長應為「首席教師」的想像,惟必須請教的是:想要「指揮教師」的校長,是否具備教學專業能力?是否有帶領行政團隊的能力?如果校長的教學專業確有可觀,教師還有不進修的藉口?如果校長的行政管理與校務經營,能多一點溝通對話,少一些想要指揮教師的威權,這樣的校長能不贏得教師與家長的支持?

真正的災難是形式化的遴選

儘管部分校長組織領導人不時流露對威權年代校園秩序的渴望,但是,校園戒嚴與一言堂的年代畢竟一去不復返了,在強調友善校園與校園民主的此刻,校長就是校務團隊的首長,不是天縱英明的領袖,原校長退休自然有新校長接任,沒有理由成為教育災難。

真正可怕的是,當各界已然清楚校長遴選徒具形式,當校長協會多次證實:很多校長無法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無力帶動教師專業成長時,卻還不願意建立名實相符的遴選制度,不願意落實校長任期制與回任教師制。

準此,比起所謂的校長搶退,這樣的災難更值得主管機關積極面對。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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