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8日 星期日

【新聞】不當管教 情節重大 照南國小七朵花 三師同被解聘

一直以為,「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幾乎是教師法第 14 條中最「模糊」的規定。何謂「行為不檢」?哪些行為符合「行為不檢」?抽菸算不算?體罰算不算?闖紅燈算不算?還是教評會認為算就算?而「師道」又是什麼?

教育部有個「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其中對也是模糊的「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個認定參考基準,但「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還是沒有。

就算這幾位教師「不當管教」或「違法處罰」確實成立,但這些行為是「行為不檢」?還是「有損師道」?恐怕爭議很大。

其實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有關「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部分規定,今年 7 月份才被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定為違憲。用一個違憲的條文解聘教師......。(請參見教師行為不檢不得聘任 大法官認定違憲)






不當管教 情節重大 照南國小七朵花 三師同被解聘

中時電子報 2012-10-27 中國時報 【陳慶居、黎薇、胡清暉/綜合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照南國小「七朵花」事件,學校教評會認定張茹惠、王瑞菁及林玉屏三位女教師行為,已涉不當管教,情節重大且有損師道,決議依教師法予以解聘,苗栗縣府廿六日核定生效;涉妨害自由刑責部分,將移請檢方偵辦。同校三女師同遭解除教職,在國內尚屬首例,除非三人行政訴訟勝訴撤銷處分,否則不得再擔任教職。

張茹惠、王瑞菁任教八年,林玉屏九年。縣府教育處長劉火欽指出,「七朵花」事件除由教評會決議解除這三位老師教職外,另名女教師許智妃則於事後針對學生臉書批判「這一群瘋子」內容,叫學生到各班公開道歉,所涉不當管教情節較輕,移由考績委員會討論行政處分。其他廖毓文、林淑婷及徐于婷三人,查無不適任具體事證不另處分。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不清楚此案的細節,但基本上會尊重地方主管機關的決定,苗栗縣也必須將不適任教師通報到教育部,若當事人不服,可提出申訴。

照南國小女教師張茹惠、王瑞菁、林玉屏、許智妃、廖毓文、林淑婷及徐于婷七人,在學校有自己制服,特立獨行,被質疑衝撞正規教育體制,因而被學生戲稱「七朵花」。

該校去年十月爆發一樁「師生戀」疑案,衍生女老師甚至聯合校外人士「審訊」學生爭議,致學生必須就醫並接受輔導。今年再發生疑似男學生偷窺其中一女老師集乳事件,又傳出女教師聯手訊問,逼學生寫犯罪自白書的不當管教。

女教師還有自己的臉書,但部分內容與學生家長意見相左,造成親、師在臉書打筆戰,上月事件曝光後,她們課後本欲開記者會對外澄清誤會,結果被家長會成員和「受害」學生家人反嗆。

本學期開學之初,更因「七朵花」被安排帶同個年級,在教育處出面調查與協調過程,有女師怒嗆處長劉火欽「你官好大、我好怕!」語驚四座,也引起不少家長憂心子女受教權受影響,陸續為孩子轉學。據調查,轉學的十四人中,十一人與女老師作風有關,只有三人因住家搬遷轉學。

事件經家長連署投訴及媒體披露,縣府責由校方組專案小組介入調查,調查工作告一段落後,查證屬實,旋即於廿三日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有逾三分之二委員出席且過半同意作成解聘其中「三朵花」處分的決議,縣府昨核定生效。

劉火欽強調,教師工作權應注意,惟學生受教權更應維護,因此依教師法第十四條之一相關規定,核定三解聘教師決議案。他希望藉此提醒老師管教學生要拿捏尺寸,不能過當而妨害人身自由,以免誤觸刑責。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102700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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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南國小7朵花 3老師涉私審被解聘

自由時報 2012-10-27 〔記者彭健禮、何宗翰/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長劉火欽出面說明照南國小3名女教師解聘案。 (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縣照南國小七名女教師自組「Magic Party」團體,穿著制服在校內同進同出,九月被媒體爆料集體私審學生,經苗栗縣政府調查,認為張茹惠、王瑞菁、林玉屏三人涉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行為,校方廿三日召開校評會決議解聘,縣府昨天核定生效;此外,縣府就三人涉嫌妨害自由的刑事部份,另案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

3人將先提申訴

張茹惠昨天代表其他兩名老師表示,昨天已正式收到解聘函,她們會先向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她說,當初已針對不實的部份澄清,有爭議的老師也都已調動,會據理力爭,希望恢復教職。

縣府教育處長劉火欽說,三人私下審問學生且在得到結果前,不讓學生離去的管教方式,已侵害學生人身自由,逾越合理管教範圍,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七項「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規範中的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

劉火欽說,且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規定,三人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被解聘後,不得為教育人員,意即喪失教師資格;但三人有申訴或提行政訴訟的權利。

照南國小七名女老師,九月被週刊爆料,指她們拉幫結黨抵制校方調班,還聯合長時間審問一名好奇偷看女老師集乳的男學生;另,又因女學生在一位男老師的臉書留言,即懷疑兩人有不倫師生戀,也對女學生進行逼問,最後導致學校有十一名的學生家長選擇讓孩子轉學。

縣府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七人當中,張茹惠、王瑞菁兩人今年三月直接參與「學生窺視集乳」的審問,張茹惠、林玉屏則在去年十月直接參與「臉書事件」。另四名教師中,一人因情節輕微,由縣府移送考績會究處。

校方已安排代課老師

照南國小校長游惠茹表示,行為偏差的老師就應該依法解聘,學校前天接到通知後,已經安排代課老師,不會影響學生受教。

不過,解聘案核定的消息昨天下午放學在校園裡傳開後,不少學生哭著離開教室,還有女學生結伴去找這三名老師,確認她們真的要離開後,忍不住哭了出來,並相互擁抱、說再見。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7/today-life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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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照南國小七朵花私審案 3人解聘

自由時報 2012/10/26 〔本報訊〕


照南國小七名女老師涉嫌私審小學生事件,今苗栗縣政府處分出爐,張姓、王姓、林姓3名教師遭解聘。(資料照,記者何宗翰攝)

苗栗縣照南國小「七朵花」涉嫌私審小學生事件,苗栗縣政府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後,校方23日召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認為當中張姓、王姓、林姓3名教師,涉及教師法中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行為,決議將3人解聘,結果送縣府審核,今天生效。

依教育基本法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此外,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中也規定「教師以體罰或其他方式違法處罰學生,情節重大者,應依教師法第14條及相關規定處理。」

苗栗縣政府今核定照南國小不適任教師解聘案, 因3名教師未依規定處理涉及私審學生有關「學生窺視集乳」(張姓、王姓)及「處理臉書件」(林姓),3名教師涉及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情節重大,依法應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以解聘處分,今起生效。

苗栗縣政府表示,因為此案對於學校、家長、學生,以及苗栗教育部都造成莫大傷害,苗栗縣政府表達由衷歉意,除解聘不適任教師外,亦請檢察機關持續偵辦中,盼能還給受害學生一個公道,對於情節輕微的教師,學校也會依法召開考績會處置,希望能建立與維護正確的校園倫理與觀念,落實實現友善校園理想。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1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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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南國小7朵花 3師遭解聘

中央社 1011026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6日電)

苗栗縣照南國小3名女教師涉及私審學生、不當管教,學校教評會決議解聘,苗栗縣政府今天核定解聘案。

照南國小號稱「7朵花」的7名女教師遭家長指控結黨、搞小團體、私審學生,經週刊報導後,引發軒然大波,經校方調查認定其中張姓、王姓及林姓3名教師處理「學生窺視集乳」及「臉書事件」時,確有對學生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且情節重大,23日召開教評會決議,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予以解聘,並將結果送縣府核備。

縣府教育處今天中午核准3名教師解聘案,解聘處分隨即生效。

教育處長劉火欽表示,根據調查報告,今年3月校內1名六年級男學生在護理室好奇從窗簾底下探視女老師擠母乳,被張姓、王姓女教師聯合審問數小時,不讓學生吃午餐,逼學生寫下自白書,造成學生心理莫大創傷。

另外,去年10月間,張姓、林姓女教師在臉書(facebook)上看到女學生對男老師的留言內容,質疑兩人師生戀,連續兩天把學生叫到教室,還找校外人士一起以幾近「逼供」方式質問,女學生也被嚇得頻頻哭泣。

劉火欽指出,教師工作權雖受教師法保障;但3名教師行為涉及不當管教,更嚴重影響學生受教、人身自由等權益,因此依教師法第14條同意解聘,另3名教師如涉及強制、妨害自由等刑事責任部分,已另案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

劉火欽說,遭解聘教師如不服解聘決議,可依程序向縣府、教育部等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除非原決議撤銷,否則不得擔任教職。

校方表示,遭解聘的3名女教師已得知訊息,但不願出面表示意見。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026026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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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南國小「七朵花」 3教師遭解聘

NOWnews 2012年10月26日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照南國小7朵花老師,其中林姓、張姓、王姓3位教師,確有不當管教行為,因此將3人解聘。(圖/翻攝自臉書)

苗栗縣照南國小「七朵花」事件,私審小學生備受爭議,經縣政府專案小組調查後,校方23日召開教評會,決議林姓、張姓、王姓3位教師,確有不當管教行為,因此將3人解聘,縣府審核通過後,今(26日)起生效。

林姓教師的「處理臉書事件」、張姓與王姓教師的「學生窺視集乳」,都被認定未依規定處理,涉及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情節重大,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予以解聘;經苗栗縣政府核定,即日起生效。

縣政府表示,「除了解聘不適任教師,也請檢察機關持續偵辦,還給受害學生公道」;縣政府也強調,「本案已經對學生、家長與校方,甚至苗栗縣教育局造成傷害,縣政府表達由衷的歉意。」

另外,本案中其他涉及情節較輕的教師,學校日後也會召開考績會處置,落實友善校園的目標。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26/11490-28671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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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朵花私審學生事件 3師遭解聘

聯合新聞網 2012/10/27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蘇木春/苗栗報導】

喧騰一時的苗栗縣某國小「7朵花事件」,縣政府教育處昨天核定校方教評委員會決議,解聘其中3名女老師,一口氣解聘3名老師,苗栗教育史上罕見,教育處也罕見發新聞稿對外界說明,並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是否涉及強制等罪嫌。

3名遭解聘的教師情緒相當低落,並拒絕回應,昨天下午放學時,其中一名擔任班導師的學生在教室外哭成一團,知道導師不能再帶班了,紅著眼眶離開學校。

媒體9月報導這所國小「學生窺視集乳」、「臉書師生戀」案,7名女老師疑似集體私審學生,「7朵花事件」引起軒然大波,校方於本月23日召開教評會,15名委員全部出席,過半數通過其中3朵花不適任案,縣府昨核定解聘生效。

教育處長劉火欽說,「7朵花事件」衝擊,造成1名學童心理創傷求診,11名學童轉學,經調查其中3名老師不當管教、違法處罰情節重大,縣府依教育基本法、教師法規定解聘,即日生效,並他表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3人有損師道,除非向縣、省、中央級的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訴願獲得平反,否則將「不得為教育人員」,另有1名女老師情節較輕,將研擬處分。

校長說,「學生的受教權還是要保護」,這幾名老師雖教學上充滿熱誠,但經校內查證,處理有不妥,最後依程序、依法處理。

教務主任指出,媒體日前許多報導都已扭曲誇大,且並不是7名教師都有不適任行為,對無辜教師造成相當程度傷害,盼事件能盡快落幕,讓校園恢復平靜生活。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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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7朵花」3女老師解聘、1人議處

聯合新聞網 2012.10.27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即時報導】

媒體今年9月報導苗栗縣一所國小的「學生窺視集乳」、「臉書師生戀」案,7名女老師疑似集體私審學生,「7朵花事件」引起軒然大波,校方本月23日召開教評會,15名委員全部出席,超過半數通過其中3朵花不適任案,縣府今天核定解聘生效。

縣府教育處長劉火欽說,「7朵花事件」衝擊,造成1名學童心理創傷求診,11名學童因此轉學,經調查其中3名老師不當管教、違法處罰的情節重大,縣府依教育基本法、教師法規定解聘,即日生效,並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是否涉及強制等罪嫌。

3名遭解聘的教師情緒相當低落,並拒絕回應,今天下午放學時,其中一名擔任班導師的學生在教室外哭成一團,知道導師不能再帶班了,紅著眼眶離開學校。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4582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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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朵花怪師 3人遭解聘
在校結黨 私審學生 已函送法辦

2012年10月27日 【楊永盛、吳傑沐╱苗栗報導】

照南國小「七朵花」中的林玉屏(左起)、王瑞菁、張茹惠3人被解聘處分。資料照片

苗栗縣竹南鎮照南國小七名女教師涉在校結黨、私審學生等爭議,被指「七朵花」事件,該校教評會日前開會認定7人中張茹惠、王瑞菁和林玉屏,涉不當管教、違法處罰,經報縣府昨核定3人觸犯《教師法》,已不適任教師,即起解聘並函送地檢署追究觸犯妨害自由刑事責任。

縣府罕見大動作一口氣處分三教師,可能創下苗栗縣杏壇紀錄,震撼教育界。

誣指女童師生戀

遭解聘的張茹惠等3人昨都拒絕接電話。七朵花的另4名女老師也不願表示意見。但據其他老師透露,昨午3人得知被解職,心情沮喪,對同事抱怨會申訴到底。一直要求撤換七朵花的該校家長會長陳志學表示,縣府此舉可達「以儆效尤」之效,讓學生上學有安全感。

校長葉惠如則感慨說:「這樣結局令人遺憾!」學校將緊急找3名代課老師。

張茹惠、王瑞菁、林玉屏及女同事許智妃、廖毓文、林淑婷、徐于婷等七人,因彼此感情好,自組「Magic Party」教學團隊,愛穿同樣服裝,學校事務也常同聲出氣,讓校長和其他老師很頭痛,被師生暱稱「七朵花」。

上月《壹週刊》踢爆,指控她們在去年10月發現學校王姓女童在一名男老師臉書留言,即質疑有「師生戀」,林玉屏和張茹惠還為此逼問嚇哭女童;今年3月,王瑞菁在護理室擠母乳,一名六年級陳姓男童好奇在窗外窺探被發現,竟遭王、張二人審問3小時,不讓男童吃午餐,還逼寫下自白書才罷休。

另4師懲處再議

雖然7人極力否認指控,但縣府要求學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教評會本周二開會審議,認定張惠茹等3人分涉「學生窺視集乳」和「處理臉書案件」不當管教學生,行為已不適任教師,建議解聘,昨獲縣府教育核准,同時以3人涉嫌妨害學生自由,函送地檢署偵辦。

至於另外4名女老師因情節較輕,將另由考績會討論懲處。

張茹惠(左)當時在校門前澄清爭議,還獲學生揮淚聲援。

7朵花怪師事件簿

2011/10:教師林玉屏在臉書上見6年級一名女童回應男體育老師留言,認定兩人師生戀,林和張茹惠私自質問,嚇哭女童。

2012/03:一名6年級男童好奇窺探教師王瑞菁在護理室擠母乳,遭王和張茹惠「聯合審問」3小時。

2012/09:7朵花擔任5年級班導,有14名學生因而轉學,上百家長連署要求撤換7朵花。

2012/10/23:校方召開教評會,認為張茹惠、王瑞菁、林玉屏3人涉不當管教及違法處罰,決議解聘處分;另4人情節輕微,再研議行政處分。

2012/10/26:縣府教育處核准解聘張茹惠等3人,並依觸犯妨害自由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資料來源:苗縣教育處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7/346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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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南「3朵花」不滿解聘 將提訴願平反

聯合新聞網 2012/10/28 【聯合報╱記者蘇木春/竹南報導】

竹南鎮照南國小「7朵花事件」餘波盪漾,縣府教育處前天通過解聘3名老師,其中1名張姓老師昨天氣憤表示,他們會提出具體事證申訴,希望能夠獲得平反;不過,也有些家長、校長表示支持教育處,盼儘快平息風波。

張姓女老師證實,前天收到解聘函,3人會先向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訴願,當初被外界質疑的各項指控,先前都已舉行記者會澄清、還原,她們對縣府決議結果相當失望,將會提出具體事證,希望能夠獲得平反,並恢復教職。

「7朵花事件」中,沒有被解聘的4名教師,沒有人願發表意見,照南國小教務主任王裕發指出,事件9月被報導後,4名教師都相當低調,其他3名教師仍透過各種管道「發聲」,對校方造成不少困擾。

校長游惠茹強調,除解聘的3名教師,另外4名教師中,因其中1人雖有涉入,但情節較輕微,將送校考核委員會處理,經嚴密調查這4名教師,並沒有像媒體報導內容,希望大眾還她們清白。

一名何姓家長說,他的孩子多年來湊巧都被解聘的其中一名教師教到,曾聽兒子說過老師上課方式與別班不同,有數名家長反映若對老師教學方式有意見便被言語威脅,因此將孩子轉學,質疑「教師法」對老師太有利,造成有權無責情形,盼透過這次事件能有機會修法。

「家長們都人心惶惶!」吳姓家長指出,事件爆發後班導曾開過家長座談會安撫,雖孩子沒被其中任何一名老師教到,但對校方信任感降低,這次縣府、校方迅速作出懲處,他鬆了一口氣。

教育處前天宣布解聘「3朵花」後,處長劉火欽說,前天、昨天並沒有接獲相關當事人的反應,不過,一些學校的校長紛紛表示支持,少數老師聯合行為造成困擾,明快的處理,有助於校園行政倫理及正常化。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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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三朵花 可申訴或行政訴訟

中時電子報 2012-10-27 中國時報 陳慶居、黎薇/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核定照南國小教育評審委員會將「七朵花」解聘其中「三朵花」的決議案,三位女教師有兩種申訴管道維護自身權益,其一是透過三級制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二為行政訴訟。除非她們贏得任一項勝訴,否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恐永無重拾教鞭機會。

教育處長劉火欽指出,教評會係認定「七朵花」中的三女師,涉不當管教及不適任等情形,有違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保障學生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並使學生不受體罰及霸凌行為等規定,情節重大,而依教師法第十四項規定作出解除教職處分。

縣府會以最快速度告知被解職的「三朵花」,她們對處分案如有疑義或不服,可透過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力爭本身權益,這項管道為三級制,可依層級向縣府、省府及中央申訴,如獲勝訴即可平反處分案。另項管道是循行政訴訟程序,當事人認為解職處分不當,透過司法途徑訴請行政法院撤銷行政處分案。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第八項規定,若教師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申訴案或行政訴訟都敗訴,將喪失教師資格,即使在外縣市也無法繼續擔任教職。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1051801/112012102700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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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南國小作風惹議7女師 教處:介入調查

聯合新聞網 2012/09/27 【聯合報╱記者胡蓬生、蘇木春/苗栗報導】

照南國小7名女老師遭家長連署指控不適任,縣府秘書長葉志航(左)、教育處長劉火欽(右)昨天說明縣府處理立場和原則。 記者胡蓬生/攝影

竹南鎮照南國小7名女老師遭家長連署指控不適任,並被周刊指她們特立獨行、態度囂張,且「結黨私審」學生;縣府教育處昨天強調已介入調查,依程序處理。

被指控的張姓、林姓等女老師喊冤,有人揚言要對周刊提告,強調她們沒有所謂「七人小組」,是因去年大家參加教學卓越競賽,才聚在一起完成成果並獲優等獎;也有家長認為情況沒這麼嚴重,盼風波快落幕。

照南家長會長陳志學指出,7名女老師以「七人小組」自居,其中一人曾在校內哺乳室擠奶被學生好奇窺視,她們審問學生數小時,不讓吃飯、上課,還要學生寫悔過書才罷休。

他表示,已有近400名家長連署要求將她們撤換,今年已有11名學生轉學,常有家長抱怨再這樣下去,將嚴重影響校園風氣。

校長游惠茹說,7名教師教學有熱忱,或許管教方式有爭議,已積極處理,但她們一有糾紛就告同事,包括前任校長已有7人收到法院傳票。

張姓老師強調,偷窺女老師擠母乳本可提告,為保護學生才給予輔導,家長卻施壓要求息事寧人,讓她們的苦心受質疑。

王姓家長表示,他女兒的導師是這7名老師之一,他感覺導師與家長關係頗密切,女兒對老師上課反應良好,盼事件快落幕,不要影響學習風氣。

縣府教育處長劉火欽指出,有家長反映這7名女老師言行不當,濫告同事、破壞行政倫理,且她們同在五年級當導師,擔心同質性太高,影響學生受教權,要求調到其他年級。

劉火欽說,她們原本拒絕調任,他協調並告知嚴重性,她們才按新分配的班級接任導師,其他指控已組專案小組調查,是否不適任,需經察覺期、輔導期等程序後,才能提交教評會審議。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1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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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1 月份超鐘點費終於要發了!

1 月份超鐘點費終於要發了!

是的,現在是 10 月底,9 個月前的 1 月份超鐘點費終於要發了!

應該要高興嗎?

1 月份的超鐘點費,照說 1 月底或 2 月初應發放,但拖到 5、6 月才發下。8 月初返校日,又要求追回 1 星期超鐘點費,理由是科目不合、發放錯誤。

好啦!程序錯誤嘛,誰不會做錯事。但追回的部份何時補發?哈哈,答案竟然是不打算給了

這是什麼道理?我任務都已經達成,那短發的部份為何不給我?

經我投訴市長信箱、教師會,「承辦單位」還是拖拖拉拉;那些什麼科目不合、經費不足......的理由與我都無關,我的超鐘點費呢?到底什麼時候要給我?

又過了近 3 個月,今天終於告訴我即將要發了!

但是,不是補完整的 1 週,而是只有「實際授課」的部份......。我應該要高興嗎?

啊那個教育部的公文不是寫得很清楚,「以學校行事曆排定之上課週數,按每週排定之超時授課節數計算發給;其節數包括適逢國定假日未實際超時授課之節數及學期始(末)未滿一週之超時授課節數。」又是哪位「長官」自行解釋了?(請參見教育部函釋有關國民小學教師超時授課鐘點費之支給方式)

啥?您要告訴我教育部那規定有問題?那也是以後的事不是嗎?依「法」行政是依條文還是依自己想?

該給就是要給,規定也寫得清楚,為何總是要等到人家申訴、抗議才要給?明知規定卻又故意違反,這算不算瀆職?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新聞】再怎麼改革,也不能這樣汙辱教師!

真是「殺紅了眼」!

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怎麼可以自己把自己的薪資「沒有法源依據」這件事給掀出來?

恐怖啊!





再怎麼改革,也不能這樣汙辱教師!

苦勞網 2012/10/25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會後新聞稿】

勞保基金即將破產的新聞,延燒到軍公教人員,輿論瀰漫敵視軍公教人員的氣氛,不僅退休軍公教人員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就連現職人員也士氣低落,即便國人皆曰可殺,做為教師組織,我們必須嚴正表達我們的立場:

一、這不應該是軍公教與勞工的戰爭,基層軍公教人員根本沒有參與制度設計,退撫儲金制已經實施17年了,軍公教不是社會的敵人,政府亦為公部門員工雇主,政府必須為汙名化軍公教人員道歉。

二、勞保、公保俱為基礎年金,性質屬於社會保險,政府應一體對待,本會自三年前即再三促請立委提案(如附件),支持比照政府撥補公保之模式,逐年攤提勞保潛藏負債,以維護勞工基本權益,而私校教師保障更和一般私部門受雇者類似,必須強化。

三、事實上,不只勞保出現鉅額潛藏負債,台灣其他公共退休金一樣面臨嚴峻財務危機。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為例,軍職人員部分已於去年出現收支失衡,教育人員的收支比例也高達75%,推估未來幾年就將收支逆轉,加上基金整體收益遠遠不如預期(如附件),以致退撫基金也有高達2兆的潛藏負債,危急不輸勞保,政府應深切檢討基金經營績效,才能服人。

四、我們歡迎通盤檢討所謂沒有法源的權益事項,事實上,目前公立大學、中小學老師的薪水因過去17年「教師待遇條例」立法延宕,目前只以「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為發放依據,難道要因此停發月俸嗎?醫院獎勵金更沒有法源(如附件),每一項沒有完成法制化的措施,根本就是過去10多年兩黨輪政及立法怠惰所致,是立法院違背自己的「行政程序法」第174-1條的規定(如附件)。立法委員不道歉,還反過頭來批評,請問有天理嗎?

今天並有數名學校老師表達校園內教師的工作情緒,教師是有光有熱的人,但在有心操作下,校園內外的氛圍都使老師情感受到挫折,打擊工作士氣。

國家社會安全制度應該怎麼調整,不是不能討論,但不應該以鬥臭軍公教人員的手段為之,再次呼籲朝野儘快回歸理性討論,加速彌補過去十年立法延宕的各層面法制工程。

資料來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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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再怎麼改革 也不能污辱教師

中時電子報 2012-10-25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陳映竹】

部分立委攻擊軍公教人員退休福利金,造成社會對立現象。教師工會出面喊話,軍公教不是社會的敵人,基層軍公教人員根本沒有參與制度設計,政府應該必須為汙名化軍公教人員道歉,並通盤檢討沒有法源依據的的事項。

勞保基金面臨破產危機,使得各界再度檢視勞工與軍公教退休福利待遇的差距,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不滿各界矛頭指向退休教職人員的年終慰問金,和子女教育補助金,召開「再怎麼改革,也不能這樣污辱教師!」記者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不只勞保出現鉅額潛藏負債,其他公共退休金也面臨財務危機。

退撫基金整體收益不如預期,當然是基金經理人的問題,政府應該深切檢討。

吳忠泰批評,目前公立大學、中小學教師薪水因為長久的立法延宕,只用支給要點為發放依據,醫院獎勵金也是如此,這根本是立法怠惰所致,呼籲通盤檢討沒有法源依據的權益事項。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解釋,醫院獎勵金的部分不是法源的問題。陳國輝強調,支給待遇、生活津貼、各項福利都是行政院制定的行政規則統一做處理。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32012102500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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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遭汙名化 教師工會:政府應道歉

新頭殼newtalk 2012.10.25 涂鉅旻/台北報導

教師工會今(25)日召開「再怎麼改革,也不能汙辱教師」記者會表示,軍公教非社會的敵人,且未參與退撫基金的制度設計,政府應該為軍公教人員被汙名化道歉。圖:涂鉅旻/攝。

勞保基金面臨破產,導致近日來軍公教人員退休待遇惹來各界議論,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25)日上午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軍公教非社會的敵人,且軍公教退撫儲金制雖已實施17年,但基層軍公教人員並未參與制度設計,加上近年來潛藏負債值居高不下,政府應該為軍公教人員被汙名化道歉。

教師工會今天召開「再怎麼改革,也不能汙辱教師」記者會表示,軍公教並非社會的敵人,各界面對勞保、公保等問題,應該探討制度面的缺失,不該只是一味的鬥爭,此外,私教教師的保障也應與一般私部門受僱者類似,要一起強化。

教師工會指出,雖然軍公教人員的退撫基金制度看似有保障,但軍職人員與教育人員的退撫基金,未來幾年將收支逆轉,光教育人員的退撫基金實施17年來,潛藏負債竟已高達2兆元,政府必須檢討績效低落的原因。

根據教師工會提供的資料顯示,自民國84年7月至100年12月底為止,教職人員退撫基金的績效遠低於政府聲稱的表象數據,政府聲稱這17年來,教職人員退撫基金收益率為3.163%,但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秘書長羅德水指出,政府提供的數據並不真實,根據17年來加計未實現損失之收益的計算下,教職人員退撫基金的實際收益僅為1.853%,還比台銀17年來平均2.207%的定存利率來得低,政府經營績效欠佳,加劇了退撫基金的負債危機。

教師工會表示,公保和勞保都屬基礎年金,性質歸為社會保險,針對勞、公保都面臨破產的危機,政府應該一體對待,不管是軍公教人員,還是私人企業人員,大家都是「受雇者」,如今卻都無法獲得退休後的保障。

教師工會並批評國、民2黨政府過去7年花了幾千萬元大力宣傳「勞保、勞退」,如今卻產生一堆問題,通過勞保條例、勞退條例的國、民2黨,都應該出面道歉、負責。

資料來源: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3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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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勿污名軍公教 盼理性

中央社 1011025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5日電)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表示,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事件延燒,教師因立法院怠惰被辱,成過街老鼠,立委應道歉。

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延燒,行政院日前確定,限月退俸新台幣2萬元以下及因作戰、演訓死亡、傷殘退休人員及其遺屬可領年終慰問金,其餘退休軍公教人員不再發放。

全教總上午立法院召開「再怎麼改革,也不能這樣污辱教師」記者會,指軍公教與勞工一樣,都是被人聘僱,不是社會的敵人,近期被污名化,年終慰問金被操弄成階級對立,立委與政府都應該對基層軍公教人員道歉。

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說,有心人士以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沒有法源依據,要求刪除預算,同理,教職人員的薪水因立法延宕,目前也缺乏法源,「是不是也要停發」?公立醫院醫師獎勵金也沒有法源,「歡迎立委追打」。

吳忠泰說,軍公教退輔儲金制度已實施17年,但因立院、行政院怠惰,致沒有法源,基層軍公教人員沒有參與制度設計,卻被污名化,士氣被嚴重打擊。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說,軍公教的退休金與勞工的退休金一樣,都是雇主給受僱者的退休保障,只是軍公教的雇主是政府,但軍公教卻因此受污辱,「污辱軍公教就可以救勞保嗎」?

全教總盼各界停止污名化軍公教人員,「不要鬥爭,回歸制度面檢討」。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025025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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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嗆:醫院獎勵金也沒法源

聯合新聞網 2012.10.25 【聯合晚報╱記者蘇芳禾、舒子榕/台北報導】

行政院大筆一揮,刪除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全國校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召開記者會痛批藍綠兩黨立法怠惰,導致軍公教成過街老鼠,未來將爭取教師待遇條例儘速立法。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嗆聲,醫院獎勵金也沒法源,憑什麼只拿老師開刀,藍綠立委都應道歉。

這場記者會沒有任何民意代表出席,與會教師也私下表示「我們現在這麼黑,有誰敢來幫我們開。」不過據了解,場地是由國民黨重量級資深立委辦公室代借。吳忠泰說,希望所有職業工會捫心自問,過去幾年對勞保財務做了什麼努力?未來大家若都領不到,那何必互相指責。

新北市樹林國小鄭姓老師表示,最近大家在吵退休教師的年終獎金沒有法源,但還沒退休的老師們更擔心,他們目前的月薪也沒有法源,讓他們的生活很沒保障。政府應讓公保、勞保退撫基金可以自給自足,而不是認為勞保的財務危機是公保造成的。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表示,退休金本來就是給受雇者,勞退責任在雇主,政府是我們的雇主,把軍公教汙名化,也無法改善台灣勞保問題。教師們對於媒體亦十分不滿。

羅德水說,勞保條例是國民黨執政時通過,勞退條例是民進黨執政時通過,如今卻都出問題,羞辱軍公教無濟於事,呼籲立法院應該要建立合理安全制度。

公務人員享有的多項福利引發爭議,親民黨立法院黨總召李桐豪今舉行記者會表示,由於民國84年立院修公保法時,將福利項目從公務人員保障法中全部刪除,但修法配套遲未通過,導致今天公務員所有福利發放都沒有法源,僅能以行政命令做為發放依據,親民黨會提出修法,把福利一詞明確入法,並界定福利項目,預計下周將草案送進程序委員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4541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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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軍公教淪代罪羔羊
不甘受辱 批藍綠怠惰 「政府應道歉」

蘋果日報 2012年10月26日 【綜合報導】

政府大砍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批藍綠立委怠惰。劉耿豪攝

行政院大砍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昨痛批,藍綠兩黨立委怠惰,教師因而受辱成過街老鼠,立委與政府都應對基層軍公教道歉。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說,若沒法源就刪預算,公立醫院醫師獎勵金也沒法源,是否也要追打,「類似攸關人民權利義務都應先立法,但立委負責立法卻反過頭來批評沒立法,這樣合理嗎?」

關中替公僕發聲

吳忠泰不滿地說,勞保瀕臨破產,政府不積極改革,卻讓軍公教變成代罪羔羊。全教總副祕書長羅德水說,軍公教退休金與勞工退休金一樣,都是僱主給受僱者的退休保障,「污辱軍公教就可救勞保嗎?」

考試院長關中昨也出面力挺軍公教人員,呼籲社會別羞辱、醜化退休及現職公教人員,政策好壞對錯,應由政務官承擔。

針對醫院發獎勵金,台大醫院說,因私立醫院醫師薪水較高,公立醫院為留住人才,才有獎勵金制度。公立醫院的獎勵金撥給都有法源,只要考績達一定標準,醫師、醫事人員都能獲核發。

另外,改革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發放資格後,可為國庫年省一百八十億元,綠委陳其邁昨詢問內政部長李鴻源,發消費券如何?李不認為這是好方法。

「慰問金助弱勢」

陳其邁建議,全國中低收入戶約五十六萬人,若每人每年發一萬元年終慰問金,只需五十六億元,要求李向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陳冲提出建議。李說,會將意見轉達。綠委管碧玲則建議,這筆省下經費應逐年撥補勞保虧損。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6/3459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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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軍公教成代罪羔羊 政府立委應道歉!

ETtoday 2012年10月26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全教總25日召開記者會,指沒有法源依據非教師責任,現在卻為千夫所指,要怠惰的政府和立委出來向他們道歉。(圖/取自全教總網站)

「你怠惰,我被罵!」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5日召開記者會,指有心人士以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沒有法源依據,要求刪除預算,但修法是立法委員的責任,軍公教人員沒有參與設計制度,卻成代罪羔羊人人喊打,政府與藍綠立委都應向被汙名化的人道歉。

全教總25日於立法院召開「再怎麼改革,也不能這樣污辱教師」記者會,全教總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他們3年前就請立委提案,要求政府比照公保模式,編列預算拯救勞保,無奈卻得不到回應。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說,軍公教的退休金與勞工的退休金一樣,都是雇主給的退休保障,只是軍公教的雇主是政府,但軍公教卻因此受污辱,「污辱軍公教就可以救勞保嗎」?

他補充,先前有立委提到,所有沒法源的權益「都應該刪除」,但每一項沒有完成法制化的措施,都是政府立法怠惰所致,現在卻批評軍公教人員是既得利益者,於理不合。

「這不應該是軍公教和勞工的戰爭!」吳忠泰呼籲,政府明明是公部門員工的雇主,卻放任其遭受社會非議,實在沒有天理;朝野應盡速協商國家社會安全制度的調整方案,並向遭受汙名化的基層軍公教人員道歉。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26/1191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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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被汙名化?教團籲政府道歉

台灣醒報 2012-10-25【台灣醒報記者陳珮瑜台北報導】

勞保負債數兆,社會即開始比較軍公教福利,進而以輿論撻伐,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25日在記者會上指出,基層軍公教人員根本沒有參與制度設計,現在卻受汙名化,非常不公平。他要求,朝野應盡速調整社會保險制度,並向遭受汙名化的人道歉。立委陳學聖則呼籲,軍公教與勞工對立只會造成內耗,朝野應恢復理性。

勞保瀕臨破產,軍公教人員頓時為千夫所指,吳忠泰表示,他們3年前就請立委提案,要求政府比照公保模式,編列預算拯救勞保,無奈卻得不到回應。如今,不只勞保出現問題,公教保同樣也岌岌可危,所有受雇者應該認清現況,統一立場,一同呼籲政府盡速檢討社會保險問題。

副秘書長羅德水則補充,先前有立委提到,所有沒法源的權益「都應該刪除」;然而,公立大學、中小學老師目前薪水因過去17年立法延宕,只以支給要點為發放依據,難道也要停止發放嗎?他強調,每一項沒有完成法制化的措施,都是政府立法怠惰所致,現在卻批評軍公教人員是既得利益者,於理不合。

「勞保問題根本不是公保造成的。」新北市五峰國中老師林莉婷慨然表示,教師也是勞工一環,如今卻因為退休金問題成為眾矢之的,尤其是校內有退休老師辛苦一輩子,卻因此遭人指點,看了很令人心疼。她說,基層軍公教人員根本沒有參與制度設計,現在卻被外界誤導,她心中備感委屈。

吳忠泰呼籲,這不應該是軍公教和勞工的戰爭,政府明明是公部門員工的雇主,卻放任其遭受社會非議,實在沒有天理;朝野應盡速協商國家社會安全制度的調整方案,並向遭受汙名化的基層軍公教人員道歉。

「社會保險的問題曠日持久,要求好得慢慢來。」立委陳學聖表示,近日社會氛圍頗有中國文化大革命前夕「山雨欲來風滿樓」的緊張感,軍公教與勞工相互對立的結果只會造成更大的內耗。他說,台灣不若希臘,社福制度幾近瓦解,仍有10至15年的緩衝期,為了求好,每一步都得謹慎而行,「陳冲閣揆說再給他3個月,我認為是合情合理。」

資料來源:http://ann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3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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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軍公教非社會敵人

台灣立報 2012-10-25 【記者鄭諺鴻台北報導】

勞保基金即將破產的新聞,延燒軍公教人員,退休軍公教人員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現職人員也士氣低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軍公教不是社會的敵人,基層軍公教人員根本沒有參與制度設計,政府必須為污名化軍公教人員道歉,通盤檢討沒有法源依據的權益事項。

行政院確定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的發放規則,限月退俸新台幣2萬元以下及因作戰、演訓死亡、傷殘退休人員及其遺屬可領年終慰問金,其餘退休軍公教人員不再發放。全教總認為,軍公教與勞工一樣,都是被人聘僱,勞保、公保都為基礎年金,屬於社會保險,政府應一體對待。

藍綠立委都有責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表示,勞保條例是國民黨執政時通過,勞退條例是民進黨執政時通過,如今出問題,藍綠立委都不用負責、道歉嗎?過去幾年,政府花了幾千萬的廣告費,告知民眾勞保有多好、投勞保可以保障未來,他質疑,如果有政府說得這麼好,現在的勞工朋友就不會這麼辛苦。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左)表示,勞保條例是國民黨執政時通過,勞退條例是民進黨執政時通過,消極管理加上盲目投資造成今日的風險,不該讓人民承擔虧損。(圖文/姜林佑)

羅德水呼籲,立法院是國家的,立委應回歸立法法源,基層軍公教人員根本沒有媒體訴說的好康福利,他們也是繳交退撫基金。他以「難兄難弟」形容,現在的情況是「勞勞相爭」,軍公教鬥非軍公教,退休金本來就是給受雇者,勞退責任在雇主,政府是雇主,把軍公教污名化,也無法改善台灣勞保問題。

報酬率比定存還不如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不只勞保出現鉅額潛藏負債,台灣其他公共退休金一樣面臨嚴峻財務危機。基金整體收益遠遠不如預期,績效甚至比定存利率還差,這是基金經理人的問題,政府應深切檢討。他解釋,退撫基金從84年7月計算至100年年底,加計未實現損失之利益,以市價來看,平均報酬率是1.853%,比台銀定存利率2.207%還要低,要人民怎麼相信政府。

吳忠泰批評,公立大學、中小學教師薪水都沒有法源依據,因長久的立法延宕,只用支給要點為發放依據,醫院獎勵金也是如此,立法院違背自己的《行政程序法》第174-1條的規定,根本是怠惰,呼籲立委通盤檢討。

第一線教師未來堪憂

新北市五峰國中林姓老師表示,常聽朋友或鄰居說「政府獨厚軍公教」,對第一線教學、基層的老師很不公平,因為教師也有繳交退撫基金。她困惑,政府實施勞保機制,就是為了讓每個人老年有一筆費用可生活,未來如果領不到這些費用,退休後的生活誰來保障?

新北市樹林國小鄭姓老師則說,近日大家針對退休教師的年終獎金沒有法源吵得不可開交,還沒退休的老師更擔心,因為月薪也沒有法源依據,生活沒保障;政府應讓公保、勞保退撫基金自給自足,而不是認為勞保的財務危機是公保造成的。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解釋回應,獎勵金的部分不是法源的問題。陳國輝強調,支給待遇、生活津貼、各項福利都是依行政院制定的行政規則統一處理。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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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新聞】校長協會要求修法 校長非教師雇主

這時候校長又不是雇主了?校長不是有「行政裁量權」?

「受限於學校的校務會議和教評會」?「沒有充足的管理權」?校長們還真委屈?「教師組織工會之後受到工會法與教師法的雙重保障」?導護不是還繼續站?每天不是依然在校超過 8 小時?改變了什麼?

如果連哪些是「與教學無關的工作」都搞不定,能力有問題吧?

校長們什麼時候開始學起家長,把「學生受教權」掛在嘴邊了?教師要不要站導護,和「學生受教權」什麼關係?教師要不要「指導」學生吃午餐,和「學生受教權」什麼關係?

教師在寒暑假本來就有返校備課的義務,但若教師寒暑假返校是為了「指導學生打掃」,那又是誰在侵犯「學生受教權」?(請參見返校備課多1天 教師會爭補休)





校長協會要求修法 校長非教師雇主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0-24 康紀漢

全國校長協會日前發起校長不是教師雇主的連署行動,獲得了全國超過6成的國中小校長完成連署。全國校長協會要求政府必須要修法,將老師的雇主由學校修改為地方政府,才可以避免教師藉由團體協商向學校提出非常多的訴求,造成校園不安與衝突的現象發生。

全國校長協會與多個家長團體,對於勞委會認定校長是學校教師雇主的解釋,表達反對的立場,因為他們擔心教師組織工會之後,受到工會法與教師法的雙重保障,教師團體透過團體協商爭取權益的情形愈來愈多,但是校長受限於學校的校務會議和教評會,並沒有充足的管理權,在面對教師提出攸關孩子受教權的團體協約議題,校長恐怕無法力保學生的受教權益,因而他們要求政府必須要修法,將老師的雇主從學校修改為地方政府,而且在修法完成前,也應該要暫緩執行所有的團體協約協商。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校長雖然發給教師聘書,不過,實際上校長卻是地方政府的代理人,如果教師組工會後的雇主是學校,教師就會藉由團體協商向學校提出非常多的訴求,容易對校園造成非常多的不安定與衝突,甚至也會對學生的受教權產生不利影響。

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指出,教育部目前已經與勞委會形成共識,未來教師執行團體協約的工作,不會全部落在校長身上,如果是地方學校通盤議題,就由地方政府來做,倘若是全國性議題,就由教育部來處理。另外,至於全國校長協會提出的修法主張,教育部也會進一步評估,會努力積極先從校長安心辦學的方向去做。

圖:全國校長協會與多個家長團體要求修法,將老師的雇主從學校修改為地方政府。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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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雇主是學校 校長連署反彈

自由時報 2012-10-23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教育史第一遭 已逾兩千校長連署

去年全國教師可組工會後,有關教師工作內容要與「雇主」進行團體協約,勞委會認定雇主是「學校」,教育部、縣市政府等教育行政機關則非當事人,引發全國中小學校長強烈反彈,發起「兒童受教權不能割地賠款─校長不是雇主」連署行動,目前已有兩千多名校長參與,成為台灣教育史上第一次校長連署事件。

對於校長群起反彈,教育部長蔣偉寧昨天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回答立委管碧玲質詢時表示,教育部將和勞委會再進一步研商,希望可依協約事務的性質區分雇主,單一學校仍是以學校為雇主、校長為代理人,地方教育則應是各縣市政府、中央教育則是教育部。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勞委會解釋《團體協約法》中教師工會團體協商的對象,認定學校是雇主,因此也就是學校校長,校長協會因此發起「兒童受教權不能割地賠款─校長不是雇主」連署行動,短短十多天就有兩千兩百卅四名校長、全國超過六成的國中小校長連署,甚至新北市、宜蘭縣、屏東縣及金門縣連署比率達到百分之百,澎湖縣也超過九成八,全台校長以壓倒性的連署人數,表達強烈反對「校長是雇主」的立場。

薛春光表示,校長們強烈要求政府修改惡法,將雇主從「學校」修改為地方政府,而且在修法完成前,暫緩執行所有「團體協約」協商,明天也將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等人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決心。

教師工會:校長就是代表學校雇主

不過,全國教師總工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校長本來就是代表學校的雇主,「教師聘書上是誰的名字,誰就是雇主」,教師聘書上就寫著學校校長的名字,事實上教師工會不在意誰是雇主,只要有明確雇主,讓教師可依法進行團體協約,對校長們因不了解勞動法令所產生的恐慌感到同情。

劉欽旭表示,以前教師權益受損時只能提出申訴,校長不用出面,即使申訴成功,校長也可不予理會,但教師組工會後,最嚴重情況可提請裁決,類似勞動法庭的概念,雇主若被判輸就可能有罰鍰問題,但也是罰學校,不會罰到校長。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3/today-life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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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雇主不是學校 全台校長連署修法

台灣醒報 2012-10-24 【台灣醒報記者陳珮瑜台北報導】

「這是台灣教育史上第一次校長自發連署!」針對教師可受《工會法》和《教師法》保障,拒絕參與課餘活動,甚至可以用團體協商向校方爭取權益一事,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批評,學校不是老師的雇主,老師應該對政府負責,他已匯集全台6成國中小校長的連署,希望教育部和勞委會盡快修法,將教師雇主從「學校」改為「地方政府」。

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會再和勞委會做進一步研商,希望可依協約事務的性質區分雇主,不會讓協約工作只落在校長身上,例如單一學校仍是以學校為雇主、校長為代理人;地方教育則應是各縣市政府負責;中央教育則是教育部主導。

受到《工會法》和《教師法》雙重保障,教師和學校的衝突越見頻繁,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舉例指出,部分老師舉著教師法第16條「老師可拒絕參與和教學無關的活動」大旗,拒絕進行課程研究、拒絕寒暑假返校備課、拒絕下班帶學生社團等,甚至透過工會向勞委會申訴。

「更可笑的是,教育部和勞委會的判決完全不同調。」薛春光補充,勞委會表示校長是名義上雇主,應盡快團體協商;教育部卻說,公立學校誰是雇主仍有爭議,要求暫緩協商,害得校方無所適從。

「校長不是老師的雇主,老師應該對政府負責!」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強調,勞委會應在一年內修正《工會法》,將教師雇主從「學校」改為「地方政府」,倘若教師要求勞資協商,對象也應是地方主管機關;更重要的是,修法完成前必須暫緩所有團體協商。

此外,吳福濱也指出,既然《工會法》已同意教師可組織工會,那麼《教師法》中有關教師組織的規定也應一併修改,否則讓教師會和教師工會並存,老師將形成一股巨大力量;教育部也應組成專案小組,統一研議各縣市「團體協約」的版本。

薛春光表示,全國校長協會在9月份開始發起相關連署行動,要求教育部和勞委會應盡速溝通,修改《工會法》,短短兩週已有超過6成的國中小校長完成,人數共有2112名;新北市、宜蘭縣、屏東縣和金門縣更達成100%連署,顯示這問題已經十分嚴重,希望政府正視。

教育部教研會執秘劉仲成下午則回應,老師工作事項包羅萬象,很難一一列舉,為了回應社會「學生在,老師在」的期待,將在「教師法」中增訂教師在校服務時間不應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此外,地方政府應該指導學校和教師工會進行協商。至於教師會是否解散?劉仲成說,教師會是依人民團體法成立,除非自願,否則無法強制解散。

資料來源: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3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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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次校長連署修法 校長協會:校長非教師雇主

中國廣播公司 2012/10/24 陳映竹報導

去年教師組織工會後,勞委會認定,學校是老師的雇主,因此教師工會團體協商的對象是「學校校長」。全國中小的校長群起反彈,發起了聯署活動抗議,短短兩周就有超過六成、兩千多位校長參與,是台灣教育史上第一次校長連署事件。

全國校長協會指出,教師受到《工會法》與《教師法》雙重保障,教師團體透過「團體協約」的手段,爭取自身權益的火勢越燒越烈。校長被勞基法認定是雇主,但卻乏權力有必須負最大責任,成為跛腳雇主,這將損害孩子的受教權。

校長協會因此發起「兒童受教權不能割地賠款─校長不是雇主」連署行動,短短十多天全國超過六成的國中小校長連署,甚至新北市、宜蘭縣、屏東縣及金門縣連署比率達到百分之百。校長們強烈要求政府修法,將教師的雇主從「學校」修改為地方政府,而且在修法完成前,暫緩執行所有「團體協約」協商。

面對校長的反彈,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將和勞委會再進一步研商,希望可依協約事務的性質區分雇主,讓協約工作不會只落在校長身上,單一學校仍是以學校為雇主、校長為代理人,地方教育則應是各縣市政府、中央教育則是教育部。至於修法是中長期的工作,現階段至少讓校長能安心辦學。

校長協會也呼籲,教師已組工會,教師會就應該解散,立法院本院期內應該修法訂定教師會的「落日條款」。

資料來源: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92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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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協商 誰當雇主看事項

中央社 1011024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許秩維台北24日電)

教育部今天表示,教師工會勞動協商,將依性質決定「雇主」代表,學校事項由校長負責,全國事項則由教育部出面。

教師適用勞動三法後,教師工會取得「團體協約協商」的權利。中小學校長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擔心校長被勞基法認定為「雇主」,缺乏權力卻要負最大責任,希望政府修法將教師的雇主修改為地方政府,並在修法完成前,暫緩執行所有協商。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教育場域和一般企業不太一樣,近來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討論後,決定在不違反現行法制下,依協商事項決定由校長、地方政府或教育部擔任協商代表。

陳益興舉例,如果是教師排課、職務分配、校內自治事項等,由校長當代表;教師在校時間、授課時數、寒暑假到校備課天數、工會會務假等,由地方政府代表;教師薪水、退休撫卹、聘任資格、教育經費編列等全國事項,則由教育部代表協商。

校長協會今天也公開呼籲,教師既已組織工會,教師會就該解散,陳益興表示,教師會依人民團體法成立,教育部無法強制解散,目前已將教師會定位為教學研究專業組織,協助提升教育品質。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024032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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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會團體協商 依協商事項認定雇主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0-24 徐詠絮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發起「校長不是教師雇主」的連署,並要求政府修法,將老師的雇主由學校改為地方政府。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已與勞委會形成共識,未來教師工會執行團體協商,可依協商事項權責區分雇主,單一學校權責事項以學校為雇主、校長為代理人,跨校性、地方教育則由各縣市政府出面協商,全國一致性事項則由教育部處理。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認為,去年教師組織工會後,勞委會認定,學校是老師的雇主,因此教師工會團體協商的對象是「學校校長」,但校長受限於學校的校務會議和教評會,沒有充足的管理權,恐怕無法保障學生受教權,希望老師的雇主應該由學校改為地方政府。對此,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目前已與勞委會達成共識,將依照協商事項權責認定雇主,如果涉及單一學校事務像是:學校排課及職務分配、學校午餐管理等可由學校處理,涉及跨校性、有地方一致性事務,像是:教師工會會務假、學生在校時間、教師授課時數、寒暑假備課天數、教師聘約等則由地方教育局處負責協商,全國一致性像是:教師敘薪、聘任資格、退休、撫卹、請假等,則由教育部出面協商。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也認為,教師已組工會,教師會應該解散,對此,陳益興次長強調,目前教育部在《教師法》修正草案,已將教師會定位為教師教學及研究專業組織,希望協助提升教學品質。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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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老闆不是我」 2千校長連署

聯合新聞網 2012/10/25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公立學校教師的『老闆』不該是校長,而是地方政府。」全國校長協會不滿勞委會認定校長是「雇主代表」,得跟教師工會團體協商,否則就會被罰,已發動連署,要求政府修法將公校老師的雇主從學校改為地方政府,已獲2千多位國中小校長連署支持。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回應指出,教育部長蔣偉寧與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最近討論後確定,教師的雇主除了學校,還包括地方政府和教育部;未來與教師工會團體協商時,將依性質決定雇主代表,校內事項由校長負責,跨校、地力事項由地方政府代表,全國事項由教育部出面。

陳益興舉例,如果是教師排課、職務分配、年級召集人、教師辦公地點及學校午餐品質等校內事務,由校長當團協時的雇主代表;如教師工會會務假、學生在校時間、教授授課時數、教師寒暑假到校備課天數及教師聘約準則等跨校、地方一致事項,由地方政府當雇主代表;教師薪水、退休撫卹、聘任資格、教育經費編列等全國事項,則由教育部代表協商。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指出,去年教師組工會後,勞委會解釋公立學校教師雇主是學校,需跟教師進行團體協商,否則代表學校的校長就要被罰,但校長們無法接受這種解釋。

全台已有2112位校長連署反對「校長是教師的雇主」,薛春光說,校長根本是「缺乏子彈和權力,卻負最大責任的半調子、跛腳雇主」,據他了解,有校長因不跟教師工會協商,已經被罰。

校長協會主張,一年內修正工會法,未修法前,中央應要求縣市暫緩團體協商。

全國家家聯盟也聲援校長協會的訴求,理事長吳福濱說,教師受到工會法與教師法雙重保障,教師團體透過團體協約的手段,爭取自身權益,學生權利可能受損。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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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協商 校長、教師工會談不攏

聯合新聞網 2012/10/25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昨天指出,各縣市教師與雇主的團體協商問題層出不窮,如老師不想擔任午餐指導員、不站導護、暑假不到校備課,都要協商;校長是公務員,很難不對組工會的老師讓步,學生權益可能被犧牲。

吳福濱說,例如最近桃園縣加強營養午餐監廚和食材驗收的機制,部分學校校務會議通過,要求所有教師必須輪值營養午餐食材驗收,但許多教師不願意執行,透過教育產業工會向勞動局申訴。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解釋,校長是名義上雇主,要求校長加速與老師進行團體協商,否則就要開罰。

吳福濱進一步表示,教育局函文學校,指出公立學校誰是雇主仍有爭議,要求暫緩協商,此事明顯暴露各縣市勞動局和教育局不同調,已造成校園的不安和危機。

全教會秘書長李雅菁指出,團協的雇主代表可能是地方政府或學校,但校長一定是雇主,不能規避。她表示,站導護要由各校和老師協調;至於午餐驗收,這並非老師專業,老師不應做非教師專業的事。

一位私校老師指出,不論公私立學校,老師的雇主都是校長,因為校長是學校的管理人,給老師的鐘點費也要校長批准。對私校老師來說,雇主則是董事會,董事會對老師聘任、薪水掌有生殺大權。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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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拒當教師雇主


台灣立報 2012-10-24 【記者鄭諺鴻台北報導】

教師組織工會之後,牽涉230萬名中小學生受教權的「團體協約」議題備受爭議。全國校長協會24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校長不是教師的「雇主」,要求政府修法,將老師的雇主由學校改為地方政府,避免教師藉由團體協商向學校提出諸多訴求,影響學生受教權。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全校協日前發起「兒童受教權不能割地賠款-校長不是教師雇主」連署行動,兩週內有2千1百多名、全國超過60%的國中小校長完成連署,要求政府修法,在修法完成前,暫緩執行所有「團體協約」協商。

夾在勞動、教育部門間

依現行法規,勞委會認定校長是學校教師的雇主。薛春光說,教師組織工會之後,受到《工會法》與《教師法》的雙重保障,教師團體透過團體協商爭取權益的情形愈來愈多。校長受限於學校的校務會議和教評會,沒有充足的管理權,面對教師提出關於受教權的團體協約議題,校長擔心無法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薛春光舉例,日前桃園縣加強營養午餐監廚和食材驗收機制,部分學校校務會議通過,要求所有教師輪值營養午餐食材驗收,教師不願意執行,隨即透過教育產業公會向勞動局申訴,認為不在教師職務範圍之內。勞動局指出,校長是名義上的雇主,要求加速進行協商,否則就要開罰。教育局函文學校,表示公立學校誰是雇主仍有爭議,要求暫停協商。他質疑,縣市勞動局和教育局不同調,已造成校園危機。

▲全國校長協會24日召開記者會要求修法,將老師的雇主由學校改為地方政府,避免教師藉由團體協商向學校提出諸多訴求,影響學生受教權。(圖文/楊萬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補充,教師拒絕寒暑假返校備課的現象只是冰山一角,還有部分教師舉著「教師法第16條與教學無關」的大旗,拒絕指導學生吃午餐、拒絕進行課程研究、拒絕上班教學外的時間帶領學生社團、拒絕辦理教學觀摩。制度設計不完善導致教育現場出現眾多亂象,家長是孩子的守護者,全家盟支持校長不該是教師雇主。

一人面對工會 校長恐退讓

吳福濱憂慮地表示,若政府遲遲不修法,校長一個人要和整個工會協商,勢必很多事情都要退讓,每天光是處理教師工會,哪有心思經營校務,對學生受教權恐造成負面影響;公立學校校長及老師領的都是納稅錢,校長發的聘書是行政契約而非勞動契約,應回歸給地方政府。

全國學習障礙協會理事長郭馨美認為,部分教師對特教學生的認知不足,融合教育是國際趨勢,對特教學生應給予關懷或提醒,而非以「與教學無關」的理由,忽視特教學生的受教權。她希望教師若能在課後給予學習能力較弱的學生鼓勵,或調整繳交作業內容方式,勢必能提高特教生的學習力。

教長:責任不會由校長一人扛

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表示,教育部已與勞委會有共識,未來教師執行團體協約,責任不會全落在校長身上,校長可專心校務;地方學校通盤的議題,由地方政府來做;全國性議題則由教育部處理。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補充,各縣市可針對議題權責,因地制宜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不須有統一協商版本。如果協商主體是學校者,為避免事後簽訂團體協約不被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可,或有其他疑慮,可先向主管機關呈報,主管機關則明確指導學校協商,積極協助學校與教師工會協商。

針對校長協會所提的其他主張,教育部表示,為回應社會「學生在,老師在」的期待,在101年送至立法院審議的「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增訂教師在校服務時間為教師依聘約及第17條第1項規定負擔義務所需的時間,不得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

另外,針對校協要求教師會解散,教育部回應,教師會是依人民團體法成立,無法強制命令解散。為釐清教師工會與教師會的功能,教育部在「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已將教師會應定位為教師教學及研究專業組織,提升教育品質。

工會:校長需強加法治與人權

校長協會連署不想成為教師雇主,全國教師工會副理事長吳忠泰回應,校長其實並非單一雇主,而是多重雇主。他認為,校協說「校長不應該是雇主」的立場站不住腳,因校長在行政指揮及校務運作仍有權力,只需要負責管控權責,萬一無法處理,可向上呈報,改由地方政府或教育部接手。

吳忠泰說,校長的養成過程中大多被教育成權威領導,缺乏協商觀念,不是說校長不能溝通,是希望採納多元意見,特別是法治及人權概念需加強教育。他舉例,部分校長在私人採購及公開採購中,常將廠商的回饋行為混在一起,應該「公歸公、私歸私」。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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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作協商找校長?教長:看議題

國語日報 2012/10/25 陳祥麟/臺北報導

教師組工會後的「團體協約」問題延燒。全國校長協會發起「兒童受教權不能割地賠款——校長不是教師雇主」連署,兩週內有兩千多名國中小校長連署。有校長說,若教師以「非教師工作內容」為由,拒絕寒暑假返校備課與指導學童吃午餐,要求和「雇主」進行團體協商,校長天天忙著和教師協商,校務怎麼運作?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說,全國已有超過六成校長連署,要求政府修改《工會法》,把教師雇主從「學校」修改為「地方政府」。教育部長蔣偉寧說,若協商議題屬學校,由校長協商,若是地方通盤問題,由地方政府協商,全國議題由教育部負責。

圖說:全國校長協會和多名家長團體代表呼籲,教師的雇主是政府,才能讓學校辦學安定。攝影/陳祥麟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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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新聞】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教育部允諾檢討

繼年終慰問金之後,連子女教育補助費都要「檢討」了。

子女教育補助費,我還沒領過。預估到我退休前,有領也領不多;等我退休,目前看來大概領不到了...。

不然現在是大家一起比爛嗎?要沒有大家都一起沒有,那才叫公平正義?

政府就這麼缺錢?接下來還要「檢討」什麼?薪資?





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教育部允諾檢討

聯合新聞網 2012.10.22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教育部102年各編列13億元退休教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及4700萬元子女教育補助金,藍綠立委今天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察教育部102年度預算時,質疑這兩筆預算編列不符公平正義。教育部長蔣偉寧允諾,一個月內會提出符合情理法的檢討方案。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批評,「支領月退俸的退休教職人員,他的孩子年紀已經30歲了,還要用政府預算補助學費,這樣公平嗎?」要求教育部要通盤檢討。

蔣偉寧答詢指出,退休教職人員人數約2萬5000人,每人1.5個月年終獎金,一年共編13億元。他表示,發放退休教職人員相關經費,是依現行法令辦理,但也坦承法令要與時俱進,教育部會在一個月內提出符合情理法的建議方案。

林佳龍委員也質問,政府每年花75億元補助現職軍公教子女教育費用,他曾要求教育部要提出教育券來補助弱勢,但並未反映在102年度預算編列上。蔣偉寧表示,年底前會提學費政策,優先解決「反重分配」問題,讓弱勢學生有翻身的機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4461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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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職員領子女教育補助 立委批不公

自由時報 2012/10/22 〔本報訊〕

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引發爭議,教育部長蔣偉寧承諾1個月內提出檢討方案。(記者林正堃攝)

立法院今(22)日審查教育部預算,由於教育部在102年度預算中,各編列13億元退休教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及4700萬元的子女教育補助金,立委質疑退休教職人員竟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直指:「這樣公平嗎?」教育部長蔣偉寧承諾,將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方案。

教育部長允1個月內提檢討

由於教育部102年度預算中,編列13億元退休教職人員年終慰問金、以及4700萬元的子女教育補助金,這兩項預算編列讓藍綠立委傻眼,直指這根本不符合公平正義,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

立委指出,退休教職人員仍可拿子女教育補助費,但這些人的子女都已約30多歲,卻還用政府預算補助,相當不合理。

蔣偉寧對此回應,退休教職人員相關經費,是依現行法令辦理,但由於社會爭議聲浪大,因此將全面檢討,1個月內提出建議方案。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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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教子女享教育補助 將檢討

國語日報 2012/10/23 楊惠芳/臺北報導

退休教職人員不但可以領年終慰問金,還可以領子女教育補助金,昨天成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質詢焦點。立委認為,目前公教人員所得已經比一般勞工豐厚,退休後可領月退,子女受教育還可以獲得補助,不符公平正義。教育部長蔣偉寧承諾,會在一個月內完成檢討,提出符合情理法的方案。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教育部一百零二年度預算,其中教育部編列了十三億元退休教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四千七百萬元子女教育補助金。立委林佳龍、邱志偉等人質疑,這兩筆預算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退休教職人員仍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許多人的子女都已經三十幾歲,受教育還要由國家編預算補助,實在不合理,希望教育部通盤檢討。

蔣偉寧對此表示,這項補助有其歷史背景,目前法律如此規範,教育部就會依法發放,但他也聽到社會各界的聲音,有許多爭議,法令要與時俱進,將由行政院通盤檢討,他希望在修法前,不要汙名化退休教職員。

蔣偉寧指出,目前總計有兩萬五千名退休教職員,每人編列一個半月的年終獎金,共編列十三億元。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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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師子女教育費 教部檢討

中央社 1011022(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2日電)

立法院今天審查教育部102年度預算,立委質疑,退休教職人員仍可請領子女教育費,教育部長蔣偉寧允諾檢討。

軍公教退休擇領月退休金人員的年終慰問金制度,連日來受到廣泛討論,行政院長陳冲已指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徹底檢討。

同樣問題也成為今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質詢焦點,蔣偉寧承諾教職人員的部分,會在一個月內完成檢討。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佳龍、邱志偉等人也質疑,退休教職人員仍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許多人的子女都已經30幾歲,受教育還要由國家付錢,實在不合理。

對此,蔣偉寧表示,法律如此規範,教育部就會依法發放。目前社會爭議聲音大,會由行政院通盤檢討,他希望在修法前,不要污名化退休教職員。

另外,林佳龍質疑教育政策犧牲弱勢、有「反重分配」的疑慮。蔣偉寧承諾年底會提出新的學費政策,優先解決「反重分配」的問題,確保弱勢小孩也有藉教育翻身的機會。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022006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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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子女還享補助 教長:一個月內檢討 勿汙名化公職

中時電子報 2012-10-23 中國時報【楊毅、陳文信/台北報導】

退休軍公教人員可領年終慰問金、子女還享有教育補助費等優渥福利,引發外界爭議。教育部長蔣偉寧昨天表示,退休教職員享有這些待遇,有其歷史時空背景因素,但考量公益平衡原則,現在確實有爭議,教育部願意全面通盤檢討,並允諾將在一個月內完成檢討,作出最適當決定,「希望外界不要藉此汙名化退休公務人員!」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昨天指出,在職或退休的公職人員,其子女就學從國小到大學,都能接受政府補助,額度最高每學期三萬五千八百元,最少也有五百元。他表示,公職人員的所得已高於多數勞工,政府應通盤檢討。

對此,蔣偉寧答詢表示,凡事都應從「情理法」來看待,退休教職員子女教育補貼發放「於法有據」,目前規定可一直領到大學畢業,這是行政院訂定的行政規則,不是法律。

不過,蔣偉寧也說,這是在不同時空背景下所發生的事,現在應與時俱進,教育部願意進行全面檢討,行政院也已成立專案小組通盤檢視。他允諾,檢討時間「不會晚於一個月」,並盼外界在檢討過程中,「不要汙名化我們已經退休的同仁」!民進黨立委何欣純和管碧玲質詢焦點,則圍繞在退休教職人員可領年終慰問金,抨擊此舉毫無法源依據。蔣偉寧則回應,預算編列後並不違法;但從公益衡平角度和當前時空環境來看,確有爭議,應該積極作檢討。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102300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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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領子女教育補助 教長:一個月完成檢討

中國廣播公司 2012/10/22 (陳映竹報導)

退休公務員請領年終慰問金引發爭議,多位立委更質疑,退休教職人員還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不符合公平正義,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承諾,一個月內完成檢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及所屬機關102年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報告,當中包含了十三億元退休教職人員年終慰問金,及四千七百萬元子女教育補助金,藍綠立委批評,許多退休教職人員人的子女都已經三十幾歲,受教育還要由政府預算補助學費,實在不合理,要求教育部通盤檢討。

蔣偉寧表示,發放退休教職人員相關經費,是依現行法令辦理,不過法令需要與時俱進,教育部會在一個月內提出符合情理法的建議方案。

蔣偉寧說,對於退休教職員子女教育補助等問題,行政院已有專案小組通盤檢討,也希望在修法前,不要污名化退休教職員。

資料來源: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92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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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生基測零分要交報告 教師批監察院管太多

學生基測零分要交報告 教師批監察院管太多

自由時報 2012/10/22 〔本報訊〕

監察院關切今年基測零分的學生,要求基層教師寫報告說明,此舉立刻引起家長與教師反彈。(本報資料照,記者蘇孟娟攝)

今年國中基測英文、數學和寫作測驗這三科合計2653人考零分,這個現象引起監察院關切,監察院發函要求教育部進行弱勢學生學習調查,要零分考生的老師寫百字報告,還需提供考生的姓名、家庭狀況以及考零分的原因。此舉引起家長與基層教師反彈,認為監察院管太多。

監察院日前以「調查案件需要」發函教育部,要求教育部提供英文、數學和寫作測驗這三科零分考生的名單、背景資料,和該學生該科國一至國三成績單。監察院會有如此大動作,是因為今年英語科有57人零分、數學有53人零分,寫作測驗更有2593人零級分。

因此教育部要求各基層教師填寫調查表,教師必須提供學生姓名,說明家庭結構狀況、經濟狀況和學生考零分的原因,並且詳細說明學生在校的學習情況。學生家長立刻提出抗議,覺得監察院小題大作,認為父母經濟狀況好壞,跟孩子考零分沒有關係,更有家長質疑有洩漏隱私之疑慮。

此舉也引起基層教師反彈,有國文老師表示,學生在考場應試時睡覺,是其他人不能控制的,結果得到零分居然要「懲罰」老師寫報告;也有老師表示,有些學生已經獲得私校的就學管道,考試只是個形式,學生當然不會認真應考。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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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測零分被查身家 監院挨轟管太多

TVBS 2012年10月22日

今年國中基測一共有2千多人考零分,引發監察院關切,要這些教出零分考生的老師寫報告,提供考生家庭經濟狀況,父母是否離異、是否隔代教養等資訊,讓部分家長質疑被身家調查,不少基層教師也質疑監察院「管過界」,加重老師負擔。

時間到,考生魚貫進入考場,展現3年苦讀成果,不過今年基測寫作測驗、英語、數學三科,共2653人考零分,引發監察院關切,發公文要老師寫報告,提供考生姓名、家庭狀況、零分原因,造成基層教師反彈,質疑監察院「熱心錯了方向」。

全國教師工會副理事長吳忠泰:「監察院的這個作為,不但已經踩了行政紅線,指導學校、指導教育部要怎麼做,任何善意只要是無效的,或甚至是弄錯方向,都沒有資格辯解,他就是不需要做,做了也沒用,做了以後反而是擾民、擾學校。」

配合監察院調查,教育部在928教師節發函各縣市教育局,要教出零分考生的老師,彙整考生相關資料,包括父母是否離婚、是否隔代教養、家庭經濟狀況等,不少家長也質疑考不好,怎麼要被身家調查,擔心被洩漏個資。教育部長蔣緯寧:「我想(監察院)應該是出於善意,我希望不要因為一個調查,增加太多老師的負擔。」

監察委員沈美真:「學生學習成就低落,遠高達6成以上是來自於家庭的因素,光是在學校提供協助,恐怕是不夠的,我們希望社工單位,針對這個部分也要提供協助。」

不過教師公會指出,考生只要隨便寫幾題都至少會有1分,再加上目前高中職招生已經供過於求,就算考了零分,還是有學校可唸,才會導致考生連寫都不願意寫,建議與其檢討教學品質,改革升學制度,才能治本。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5%9F%BA%E6%B8%AC%E9%9B%B6%E5%88%86%E8%A2%AB%E6%9F%A5%E8%BA%AB%E5%AE%B6-%E7%9B%A3%E9%99%A2%E6%8C%A8%E8%BD%9F%E7%AE%A1%E5%A4%AA%E5%A4%9A-043653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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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林園高中13生基測作文零分 監委到校關切

自由時報 2012-10-23 〔記者朱有鈴、童涵旎、林曉雲、李欣芳/綜合報導〕

監察院發文要求各校針對國中基測作文零分的學生狀況進行說明,高雄市林園高中因有約十三名學生作文拿零分,監察委員周陽山等人日前到校了解狀況,要求學校進行說明。

林園高中校長莊訓當說,作文零分不見得是學生程度不好,有部份是參加樂學計畫已確定錄取高中,抱持著「考考看」的態度去參加基測,「你要這些學生寫寫選擇題倒還可以,要他們花心力寫作文,他們可能也『懶得寫』!」

高市教育局專門委員戴淑芬建議學校,以較正向的態度看待監察院的調查,老師們可以趁此機會反映基層教學遇到的狀況,讓中央政策與基層需求更加契合。

今年基測作文、英語和數學全國共有兩千六百五十三名考生考零分,監察院要求教育部提供作文、英語、數學三科零分考生的姓名、家庭結構與功能(如是否為單親、是否為隔代教養等)、家庭經濟狀況、考零分原因,且要說明學生在校學習狀況及國一到國三的成績單;但引發外界質疑政府在作零分學生的身家調查,教育部長蔣偉寧昨天說,尊重監察院的職權,調查會從大方向瞭解,不宜涉入個人隱私。 調查此案的監委沈美真說,監院是發現弱勢國中生教育程度低落,甚至看不懂報紙、不會讀注音符號,問題相當嚴重,基於關懷才會進行調查,了解問題所在。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3/today-life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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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測考零分 監院竟查身家
群師被逼揭學生隱私「太扯」

蘋果日報 2012年10月22日 【劉嘉韻、楊惠琪╱台北報導】

近6年第一次基測寫作測驗零分人數

今年國中基測寫作測驗、英語、數學三科共二千六百五十三人考零分,引發監察院關切弱勢學生學習成就要調查,教育部因此要求教出零分考生的老師寫報告,提供考生姓名、家庭狀況、零分原因等,造成基層教師反彈。教師批評監察院「擾民」、「太扯了」;有家長認為,考不好就要被政府調查「太可怕」,有隱私外洩之嫌。

今年基測寫作測驗共九千多人抱鴨蛋,扣除已透過免試入學管道錄取者,實際上二千五百四十三人零級分,另英語科有五十七人考零分,數學科五十三人考零分。監察院日前以「調查案件需要」為由發函教育部,要求教育部提供寫作測驗、英語、數學三科零分考生名單、背景資料,及該生該科國一至國三成績單。

監院要調查為何有考生基測考零分,要教師填寫學生個資,引發反彈。圖為國中生放學。葉志明攝

還要提供家庭狀況

教育部因而於上月二十八日教師節發函各縣市教育局,再由教育局行文各校,要求教出零分考生的老師填寫調查表,內容包括學生姓名,並說明其家庭結構與功能(如父母是否離婚、是否隔代教養等)、家庭經濟狀況、考零分原因,且詳細說明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各縣市須在本月底前彙整回報。

此舉引發基層教師反彈,不願具名的屏東縣國中國文老師說,有八名學生寫作測驗零級分,「學生在考場卻不願寫,不是我能控制,如今卻要寫報告。」且零級分與寫作能力無關,這調查不但擾民而且「很蠢」。

今年基測寫作測驗、英語、數學共二千六百多人考零分。圖為基測考生應考。

「實在是小題大作」

另有教師在台大PTT網站(telnet://ptt.cc)貼文指出,收到公文「很無奈」;也有人批評「太扯了」、「關監察院什麼事」。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說,監院要調查案子,教育部卻要教師寫報告,做法唐突不妥。孩子讀國三的北市吳姓家長批評,只因基測零分,就要被查身家及學習歷程,「太可怕了吧?政府實在是小題大作」。民眾陳先生質疑,政府蒐集零分考生名單及背景,有隱私外洩之虞。

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昨回應,因監委關心弱勢學生學習成就,也盼提升補救教學效能而做此調查。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說,不清楚監院動機,教育部是被動配合請老師提供資料,若老師有困難可提出,不會刁難;他指監院是首度調查零分學生,教育部從未調查過。

擔任基測寫作測驗閱卷委員多年的淡江大學中文系榮譽教授曾昭旭直言,只有繳白卷、在答案卷畫圖、完全離題或重大違規者,因無法評分才會拿零級分,並非能力不好,若要據此了解考生寫作能力,是監院沒搞清楚狀況。

「繳白卷無關程度」

基測試題研發閱卷單位、台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也說,英、數考零分,皆是未答題、繳白卷所致,與程度無關。

律師林峯正指出,尊重監院有調查權,不認為有侵害個資疑慮,但應清楚說明要學生資料的目的與用途,不能單憑一紙公文,就要教師交出學生背景個資。

監院調查基測0分考生內容與爭議

◎調查目的:監委關心弱勢家庭學生學習成就,也盼提升補救教學效能而做調查
◎調查對象:今年國中基測寫作測驗0級分2543人,英語0分57人,數學0分53人,合計2653人
◎調查內容:
.考生姓名、畢業學校
.家庭結構及功能(如單親、隔代教養、父母離婚或失業、藥物濫用等狀況)、家庭經濟
.考科0分原因
.該生0分考科的國中每學期成績單、在校學習狀況
.改善建議
◎引發爭議:
.考生已畢業,國中教師卻需找舊資料,增加額外負擔
.只因考0分,就得受政府調查身家背景,不合理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2/3459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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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測考0分學生 監察院介入調查被批擾民

ETtoday 2012年10月22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監察院行文調查學生個資,是熱心還是管太多?(圖/基測座談會/資料照片)

有老師在網路上抱怨,因為所教學生基測考零分,竟收到監察院公文,要他寫報告,提供考生姓名、家庭狀況、零分原因等,深表不滿;家長聞訊,也覺得考不好就要被調查很奇怪,有洩露隱私之嫌。對此,監院表示,有監委關心弱勢學生學習成就,盼提升補救教學效能才做此調查。

今年國中基測寫作測驗、英語、數學3科共2653人抱鴨蛋,監察院日前以「調查案件需要」為由發函教育部,要求教育部提供寫作測驗、英語、數學3科零分考生名單、背景資料,及學生國一至國三成績單。

9月28日教師節,教育部發函各縣市教育局,再由教育局行文各校,要求教出零分考生的老師填寫調查表,引發基層教師不滿。有老師將公文貼在網路上,批評這份調查「不只擾民也很蠢」,網友也質疑「考零分關監察院什麼事?」,擔心學生個資外洩。

基測試題研發閱卷單位、台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則指出,只有繳白卷、未作答,英、數兩科才會考零分,跟學生程度無關。而曾擔任基測寫作測驗閱卷委員的教授也表示,學生拿零級分是因為無法評分,如在答案卷畫圖、完全離題或重大違規,若要據此了解考生寫作能力,是監院沒搞清楚狀況。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22/1172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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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零分比考滿分還難」

蘋果日報 2012年10月22日 記者劉嘉韻

監察院以關心弱勢家庭學生學習成就為由,調查考生為何考零分,任教偏遠地區的南投縣爽文國中教導主任王政忠坦言,家庭弱勢或學習成就低,與基測考零分並無直接關聯,在考場不願作答的「都是放棄學習的孩子」,有些人一進考場趴著就睡,基測無法測出這些孩子對學習的興趣,只能透過專業輔導,想辦法激發其學習意願。

大部分是沒填答案

台北市關渡國中教務主任陳文千指出,基測題目不難,要考零分很不容易,寫作測驗就算只有寫一小段,也至少會有一級分,抱鴨蛋者通常是故意不作答或未到離場時間即提早出場,也曾有學生因好奇、好玩,在答案卷上畫圖或寫名字而零分,各校在學生應考前都會宣導試場規則,並安撫應考情緒。

研發基測試題的台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副主任曾芬蘭分析,基測考題皆屬中間偏易,除寫作測驗,其他考科都只有選擇題,亂寫也可能猜對,「考零分比考滿分還難」;如近年英語、數學零分人數都不多,分析零分答案卷發現,大部分是沒填答案,或只答幾題就沒再寫下去。

不代表學習成就低

至於二○○七年才列入基測正式考科的寫作測驗,最多曾於前年有四千五百多人零級分,曾芬蘭表示,考生寫作能力普遍逐年提升,今年寫作測驗僅二千五百多人零級分,四級分以上佔八成(最高六級分);零級分不代表寫作能力不好,而是因繳白卷等無法給分,要避免抱鴨蛋,「只能靠宣導,要學生好好作答」。

台師大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教授林世華說,基測零分不代表學習成就低,考場中確實有學生明明就會但不願寫,代表放棄學習而不願作答,需透過專業輔導或改變教學模式,激勵這類學生的學習意願。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2/3459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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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要查基測零分學生背景 蔣偉寧:尊重,但不適宜!

NOWnews 2012年10月22日 記者康仁俊/綜合報導

針對監察院要求教育部調查國中基測寫作測驗、英語、數學三科考零分學生的背景,並要求教師寫報告引發反彈,教育部長蔣偉寧今(22)日雖然表示「尊重監察院的調查」,不過他也認為,監院關懷弱勢是好事,但不適宜涉及學生及家庭隱私,或只針對特定族群去了解,「我不希望一項調查,增加老師負擔」

對於監察院的作法,民進黨立委蔡其昌則認為,很多讀私校的學生家庭都是處於經濟後段的族群,「貧窮化會使弱勢家庭兒童在學業上較為落後」,這是連立委都知道的事情,而且如果處理不好,將可能會造成學生二度傷害,監察院不需要大費周章去了解個別學生的問題。

至於立委邱志偉則反問,監察院有行使職權的範圍或內涵,如今卻要去調查基測零分學生的家世背景,「這是你(監院)要調查的嗎?這種監察院不如廢了!」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22/91-28653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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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查基測零分學生背景 教長:尊重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0-22 徐詠絮

監察院發函教育部,要求調查國中基測寫作測驗、英語、數學三科零分考生背景,並要求老師寫報告,提供考生姓名、家庭狀況、零分原因等,引發老師反彈。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監察院關懷弱勢是好事,教育部予以尊重,但不適宜涉及個人隱私,應該從大面向去了解學生狀況,不希望這項調查增加老師負擔。

今年國中基測寫作測驗、英語、數學三科共2千6百多人抱鴨蛋,引發監察院關切,要調查弱勢學生學習狀況,教育部也發函各縣市教育局,行文給各校要求基測零分考生的老師寫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考生姓名、家庭狀況是否隔代教養或父母離婚、零分原因等。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尊重監察院調查,但應該從大面向去了解學生狀況,不該太涉入個人隱私,也不希望這樣的調查增加老師負擔。

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表示,調查的出發點是善意,有助於未來的補救教學、教育追蹤,是很好的參考資料,教育部目前已針對國中小國、英、數程度落後學生,進行補救教學的補助,希望十二年國教實施後能拉起中後段的孩子。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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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查零分生 教長:不涉隱私

中央社 1011022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2日電)

監察院日前發函教育部,要求調查基測零分學生的狀況,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表示,會從大方向瞭解,不會涉入個人隱私。

今年基測有數千名考生零分,引起監察院關切,透過教育部發函給各級學校,請教師協助瞭解學生得零分的原因、家庭狀況等。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赴立法院報告102年度預算案,會間受訪表示,請學校教師協助是希望瞭解學生的狀況,不會太涉入個人隱私,且調查結果會全面瞭解,作為政策參考,不是討論單一個案的家世狀況。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長張明文表示,調查會作為補救教學、追蹤的參考資料,政府推動十二年國教,拉起中後段的孩子很重要。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022015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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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查基測零分生 教長:避涉隱私

國語日報 2012/10/23 楊惠芳/臺北報導

針對監察院要求調查學生基測考零分的原因及家庭狀況,引發教師反彈,並認為監察院小題大作一事,教育部長蔣偉寧說,監察院是出於善意,想了解學生基測考零分,是否與學生家庭經濟弱勢有關,教育部將會全面了解,不會涉及個人隱私。

今年國中基測寫作測驗、英語、數學三科共兩千六百五十三人考零分,引發監察院關切弱勢學生學習成就,要求教育部發函給各級學校,請教師協助調查基測考零分學生的背景,包括:學生姓名、家庭狀況(如父母是否離婚、是否隔代教養等)、經濟狀況、考零分原因等,各縣市須在本月底前回報。這項調查引發許多反彈,有教師認為,監察院此舉是「擾民」;有家長說,考不好就要被調查,擔心隱私外泄。

臺灣師大心測中心副主任曾芬蘭表示,基測試題「中間偏易」,學生基測考零分比考滿分還難,考零分大多是學生不願寫、繳白卷。教育部中教司司長張明文說,調查對未來的補救教學、教育追蹤,是很好的參考資料,政府推動十二年國教,就是要把中後段學生拉上來。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tw/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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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新聞】彰化縣國小教師太少 下學期增聘190人

彰化縣國小教師太少 下學期增聘190人

聯合新聞網 2012/10/20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因應國中小學教師課稅,實施減課配套措施,產生小學大量進用代課教師的後遺症,彰化縣政府昨天決定下學期提高正式教師員額編制,從每班1.5人到1.56人,102學年度至少1.6人,增加教師人力以降低家長的疑慮。

今年減課配套措施實施後,國小導師減少授課4節,科任老師減少2節,「多出來」的課分配給代理教師或代課教師。代理教師最短代理3 個月,暑假期間,國小出現「搶人」大戰,都希望進用代理教師。

很多學校找不到足夠代理教師,進用鐘點計酬代課教師,有些學校的代課教師人數佔全校教師的四分之一,人多又流動率較大,許多小朋友反映「老師常常換人」、「每位老師講的不一樣」,引起家長擔憂教學品質。

縣政府昨天討論增加國小教師員額編制配套措施會議,決議從下學期起,增加正式教師員額,每17班增聘1名教師,員額編制從現行的每班1.5人提高到1.56人。

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長蔡孟愷說,教育部同意正式教師員額採計代理教師員額,因此彰化縣國小下學期將各自招考代理教師,彌補編制內教師的人力不足,教育處也會通知教師甄試備取生擔任代理教師,原則上全縣增聘190人。

縣政府將評估財源狀況,102學年度教師員額編制,提高到每班至少1.6人,提高多少將視財源狀況,屆時也考慮增加招考國小編制內教師,減少進用代課教師人數。

有學校人員指出,以往訂出具備教師證的進用門檻,降低到只要大學畢業就能來代課,政府應重視學童受教權與教師專業知能,加快調高教師員額編制人數的步調。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19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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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施文儀臉書轟政策 衛生署記書面警告

開始注意到這新聞,是在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批評「作為一個高階文官,施文儀怎可反對行政院與衛生署既定的國家政策,這是違背行政倫理,非常不當。」,他甚至用「很不應該、很糟糕」來形容。

我對施文儀這位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最近一次印象,是在我整理臺北市某教師被檢舉感染愛滋事件(請參見愛滋恐慌蔓延 官民皆須再教育)。當時施文儀除了以疾病管制局名義發布專業意見外,他同時也以個人名義在網路發布個人看法(請參見黑函逼男老師篩檢愛滋 施文儀:最壞示範)。但因該篇文章內容對於家長組織的批判部分,我擔心恐有涉及人身攻擊之虞,因此未加以引用。

我很好奇,就算施文儀是衛生署下轄疾病管制局副局長,但在網路個人空間對國家政策提出個人看法,他雖持反對意見,但也並非謾罵或人身攻擊,又怎麼會「違背行政倫理」?吳育昇所指「行政倫理」又是什麼?

美簽我沒興趣。健保部分,即將上路的二代健保尚有許多細節未底定,健保債務問題,政府也一直沒有令人信服的說詞。因此,施文儀以「外國人對臺灣沒有一分貢獻、沒繳納過一毛稅金」為由,認為「不應納入全民健保」,我個人也深表贊同。

吳育昇的看法則是「陸生納保是用民主人權反統戰的好機會」,「中華民國國民若在他國居住,也希望加入當地醫療保險體系一樣,可算是普世價值」,「若健保不因陸生加入而發生財務困難,為何不能將他們納入」,其實也算合情合理。

兩方立論各有基礎,所以接下來應是理性討論,並做出最後決定。只是,行政院陳院長「是否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的一席話,把這件事的焦點從「要不要讓陸生納保」,變成了「施文儀有沒有違法」......。

從「結果」來看,懲處施文儀的理由是「造成行政團隊困擾,有傷公務倫理與紀律」。哈,這麼說,施文儀是不違法的囉?

不過,若非媒體大幅報導,又何來「造成行政團隊困擾」?所以,「造成行政團隊困擾」的應該是媒體吧?





施文儀臉書轟政策 衛生署記書面警告

自由時報 2012/10/20 〔本報訊〕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發文轟政策,遭衛生署書面警告。(資料照)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雙十國慶當天在臉書上發言,批評美簽、中生納健保等政策,引起各界熱烈討論,卻遭行政院下令調查,質疑施文儀臉書發言違反相關規定;衛生署今天宣布,將給予施文儀書面警告,並指示疾管局將施文儀行為列入年終考績。

據了解,施文儀日前在臉書PO文質疑美國免簽、中生納健保政策引發討論,行政院長陳冲因此下令請人事行政總處研究是否有違反公務員相關規定。

衛生署表示,施文儀在臉書上發表的言論,雖無涉及主管業務範疇,卻造成行政團隊困擾,有傷公務倫理與紀律,不過,有鑑於施文儀自事件發生後,即主動向外交部致歉及關閉臉書,不再對外陳述或發表意見,顯見並非刻意引起社會輿論爭議;因此,僅給予施文儀「書面警告」,並指示疾管局將該行為列入平時考核紀錄,作為年終考績的參據。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1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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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儀臉書惹議 衛署:書面警告

蘋果日報 2012年10月21日 【邱俊吉、唐鎮宇╱台北報導】

施文儀在臉書發言不當,被衛生署發「書面警告」。資料照片

針對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臉書發言風波,衛署昨宣布,決定僅對施採取無實質處分效力的「書面警告」,且施未來仍將繼續輪值疾管局發言人職務。此處分不算嚴重,衛署說,因施原即有透過臉書分享想法習慣,事後也關閉臉書,代表並無意正面挑戰政府政策。

僅會影響考績

銓敘部法規司長蔡敏廣表示,書面警告是各機關對行為不是很好,但未達正式獎懲狀況所給予的處分,會列平時考核紀錄,程度較《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最輕處分申誡還要低。

若被記申誡,即使功過相抵也會優先考慮乙等,而書面警告則是列入紀錄,作為打考績參考。

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說,是經疾管局考績會無記名投票與衛署人事單位等決議給予「書面警告」;人事行政總處也表示尊重,主因施文儀原即有透過臉書分享想法習慣,事後也關閉臉書,無意挑戰政府政策。最快本周將此書面警告發給施。

仍擔任發言人

《蘋果》昨無法聯繫上施,施的上司、疾管局局長張峰義說,施多年來表現優秀,未來也將持續擔任發言人。疾管局發言人原由施文儀與另一名副局長周志浩2人輪值,每次3個月,施從去年11月起便未再輪值,傳言是因其健康因素,但未證實。

施文儀在今年國慶日於臉書發表反對陸生納入健保,並質疑美簽非免簽引爭議,陳揆下令了解,衛生署、疾管局於昨公布調查結果。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1/345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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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施文儀 衛署書面警告

中時電子報 2012-10-21 中國時報 【邱俐穎/台北報導】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臉書發言風波懲處出爐!衛生署昨表示,經衛生署人事單位調查及疾管局考績委員會討會決議後,將給予施文儀「書面警告」,並列入平時考核紀錄,做為年度考績參考。但是否成為公務員臉書發言通案,衛生署對此不便表示意見。

施文儀國慶日當天在臉書貼文,質疑美國給台灣的免簽是假、反對陸生納健保,言論引發爭議。日前在行政院指示下,衛生署、疾管局展開調查。施文儀臉書至今仍持續關閉,昨天處分結果出爐,施文儀仍不接電話、不願接受採訪。

衛生署表示,施文儀個人言論對行政團隊造成困擾,將給予書面警告,未申誡、未記過,不會調離主管職,但將會影響年終考績。

疾管局長張峰義說,書面警告會再次提醒施文儀,公務員應有團隊精神,即使私人言論也應謹慎。年度考績評估項目包含平時工作表現等,書面警告將納入施文儀的平時考核,做為年終考績考量依據。

衛生署重申,施文儀個人臉書言論內容非主管業務範疇,透過臉書將自己生活資訊和好友分享是施文儀習慣。當引發爭議後,施文儀主動向外交部致歉並關閉臉書,非刻意引發輿論爭議及挑戰政府政策。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102100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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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懲施文儀 衛署建議口頭申誡

中時電子報 2012-10-19 中國時報 【黃天如、張睿纖、管婺媛、李明賢/台北報導】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見圖,本報資料照片/陳振堂攝)

針對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見圖,本報資料照片/陳振堂攝)透過臉書發表免美簽是假、反對陸生納健保等言論,衛生署人事室昨天召開人事會議,並作出了處理建議,下班後由專人將全案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據知情人士透露,為維護公務員行政倫理,人事單位雖建議應對施有所處分,但為免招致外界負面觀感,也認為處分不宜太重,僅須口頭申誡即可,若人事行政總處沒有意見,最快今天就會對外公布。

人事總處人事長黃富源昨證實此案,並強調人事總處將盡速開會審議。人事總處主祕張念中解釋,根據考績法規定,最輕的處分就是申誡,並無口頭告誡的懲處。不過,在實務上仍有書面或口頭告誡,也不會留下紀錄,更不會影響考績。

施文儀日前在臉書對赴美免簽、陸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議題發表意見,行政院長陳冲因此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了解施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連考試院長關中也直指施文儀違反《公務人員法》;但施的直屬長官衛生署長邱文達態度卻十分低調,強調目前絕對沒有要調動施的職務,一切都會照程序走,秉持公平、公正原則,做任何決定都會兼顧人事法規及當事人權益。

邱文達昨列席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時,面對立委詢問是否會將施調離主管職時,態度低調。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陳節如指出,不可以把施文儀當成行政院的「出氣包」,裁量施文儀案必須考量社會觀感,執政效能不佳不是施文儀的問題;且同樣在臉書發文,尹啟銘沒事,施文儀卻要被懲處,這樣根本是在打擊公務人員的思想自由、言論自由。

邱文達答詢則說,人事單位完成調查後,會依照程序召開考績委員會決定,一定兼顧當事人權益,目前絕對不會將施文儀調離主管職。

據指出,衛生署疾管局周一將全案調查資料及施文儀書面申覆報告送至衛生署後,周三隨即召開考績委員會,當天施文儀亦列席答辯。為慎重起見,衛生署昨天下午為此案召開人事會議,也邀施文儀列席,但施以「該說的都說了」為由,婉拒出席。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12012101900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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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施」言風波!衛署定調動口不動手 書面申誡薄懲

NOWnews 2012年10月19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施文儀臉書發文風波,繼衛生署長邱文達強調照程序走並兼顧當事人權益之後,衛生署也定調「書面申誡」薄懲即可。(中央社)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臉書發文引發爭議,究竟會不會遭到調離主管職務的嚴厲處分?衛生署今(19)天表示,已經將相關調查資料及處分建議以「密件」交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據了解,衛生署把處分定調為「動口不動手」,具體建議人事行政總處給予施文儀「書面申誡」薄懲即可,但最後決定權仍在行政院的手上。

施文儀是在10月10日在臉書陸續發文質疑「美簽非真正免簽」、反對「陸生納健保」,引發爭議;行政院長陳冲隨即主動指示人事行政總處主動調查是否違法,也意有所指的表示「施文儀是否應調非主管職務,由部會處理,尊重部會職掌」。

衛生署表示,在接到疾管局提出的相關調查報告及施文儀的書面說明回應之後,衛生署人事室已在昨天以「密件」將資料及人事懲戒建議一併交予人事行政總處,未來一切的處分決定,衛生署都將尊重人事行政總處及當事人權益;衛生署也強調,文件屬密件彌封,只有相關人事單位可審閱。

不過,有衛生署官員透露,衛生署給人事行政總處的建議,是認為處分下手不宜太重,雖然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一般失職處分可以給予申誡、記過,嚴重者還可以究責撤職,但在考量社會觀感之下,對施文儀還是以「書面申誡」略施薄懲即可。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19/91-2864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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淪行政院「出氣包」?摘不摘施文儀主管職 邱文達不鬆口

NOWnews 2012年10月18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臉書發文惹爭議,施文儀可能丟掉主管職務?面對行政院動作頻頻,衛生署長邱文達低調不鬆口。(翻攝施文儀臉書)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臉書發文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應否調非主管職務,行政院的大動作頻頻,衛生署長邱文達今(18)天赴立法院備詢,面對有立委聲援,認為執政效能不佳不是施文儀的問題,施不該淪為行政團隊的「出氣包」,邱文達強調,施文儀人事案會照程序走,任何決定都會兼顧人事法規及當事人權益。

施文儀是在臉書發文質疑「美簽非真正免簽」、反對「陸生納健保」,引發爭議,行政院長陳冲隨即主動指示人事行政總處主動調查是否違法,也意有所指表示施文儀是否應調非主管職務,由部會處理,尊重部會職掌。

話題也一路延燒到立法院,邱文達上午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時,一上台馬上就遭到多位立委追問,施文儀會不會因此被調離主管職務?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對邱文達喊話,處理施文儀的人事案,衛生署必須考量社會觀感,不要淪打手,執政效能不佳不是施文儀的問題,同樣在臉書發文,尹啟銘沒事,施文儀卻要被懲處,根本是在打擊公務人員的自由思考、言論自由。

邱文達回應再三強調,目前沒有要調動施文儀的職務。他說,施文儀的人事案,一切照程序走,絕對會秉持公平、公正原則,在人事單位完成調查之後,進一步召開考績委員會,衛生署做任何決定都會兼顧人事法規及當事人權益。

衛生署日前已收到疾管局以「密件」彌封的相關調查資料及施文儀的書面說明回應,預估近期內就會召開考績委員會,交由一半由機關首長指派、一半由同仁票選的委員討論決定如何處置,最嚴重可能遭究責調職。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18/327-28643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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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施文儀 藍委喊讚 在野批政治清算

自由時報 2012-10-13 〔記 者顏若瑾、陳璟民、曾韋禎/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冲昨要求人事行政總處,研究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的言論,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國民黨立委支持陳揆 「整訓」團隊,揪出傷害抓耙子;在野黨則替施文儀抱屈,質疑馬政府藉機「政治清算」,如白色恐怖再現,難道經建會主委尹啟銘發文拍馬屁就可以?「要研究, 就一視同仁!」

林世嘉:已升級為「藍色恐怖」

台聯立委林世嘉替施文儀抱屈說: 「何違法之有?」難道當公務員就不可以有自己的信仰嗎?這不只是白色恐怖,根本已經升級為「藍色恐怖」。林世嘉隨後點名經建會主委尹啟銘與副總統吳敦義, 批尹頻繁在部落格與他人筆戰,才叫作違法;吳敦義當初輕率透露美國免簽,難道沒有涉及違反公務員洩漏國家機密嗎?

民進黨團幹事長潘孟安說,馬政府只容許像尹啟銘那般歌功頌德的馬屁言論,陳揆一再強調自己沒有政治性,現在就是政治性展現,如果要查,應該一視同仁,包括政務官、事務官過去在臉書上發文引風波者,而且「馬英九總統的臉書是不是也要查?」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賴士葆認為,施文儀身為高階文官、行政團隊一員,撈過界批評其他部會職掌,造成團隊困擾,確已違反行政倫理,「公務員言論自由尺度,本來就是比一般民眾小」,他支持依現有規範處理;但他也坦言,「這個問題處理起來會有一點棘手。」

費鴻泰:支持陳揆「整訓」團隊

國 民黨立委費鴻泰則在施政總質詢時表示,行政單位有些能力不足的人,甚至是抓耙子,讓政府的能力與效率被民眾指責,使行政團隊被看衰, 「請院長把團隊整隊訓練一下,把施文儀(費鴻泰註解此為代名詞)揪出來。」費鴻泰也質疑,施文儀發文使用的「字眼」,「極盡挑撥之能事,用政黨來解讀,我 覺得他根本就是民進黨員。」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3/today-fo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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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施文儀違倫理紀律

自由時報 2012-10-1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上砲轟政府有關中生納入健保的政策,遭到行政院調查。考試院長關中昨表示,施文儀是否違法,人事行 政總處等單位會去調查,他不便置評;但「起碼我個人認為,他(施文儀)已經違反公務員的倫理與紀律」,這是不適當的。

關中強調,政務官要代表政府講話、為政策辯護,常任文官則不需要,「今天有些混淆的就是說,有些常任文官自認可代表政府講話,這是不必要,這也不需要的,這是行政中立保障常任文官最主要的作為」。

關中昨天參加考試院保訓會與台北大學主辦的「二○一二公務人力資源發展國際研討會」,關中是在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做了以上表示。

常任文官要懂得隱藏政治立場

關中並認為,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但是公務人員代表政府制訂並執行政策,不像一般人民享有那麼大的言論自由,要受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限制;常任文官要懂得隱藏自己的政治立場,文官的工作是要忠實執行政府的政策,不應當講超過政府政策的話。

被詢及如果常任文官上臉書為政策辯護,是否不當?關中說,如果是宣傳政策、替政府辯護,那要看內容;如果內容超過其職權範圍,則辯護就不能成立。

關中說,也有人說臉書是屬於自己的,但現在是個資訊時代,不可能不成為一個公眾議題,只要涉及公眾議題,公務員的言行都要受到相當程度的檢驗。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6/today-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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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議處 萬人連署聲援施文儀

中時電子報 2012-10-15 中國時報 張睿纖/台北報導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日前在「臉書」發文反對陸生,引發爭議,行政院責成衛生署調查施文儀是否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但網路有網友發起聲援,四天已逾一萬人聯署。疾管局昨日特別發表聲明,施文儀從去年底就不再擔任發言人。

部分媒體報導施文儀目前仍是疾管局發言人,疾管局昨日澄清,施文儀從一○○年十一月起即不再擔任該局發言人,改由另一位副局長周志浩接任。

施文儀在關閉《臉書》前曾加入由醫勞盟發起的「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連署活動」,在施公開表態後,網路上不少人稱他有GUTS「膽識」,活動也改成「聲援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並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從上周四到現在已有一萬三千多人聯署。

台 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常務理事錢建文醫師指出,聲援活動非單純挺施文儀,而是認同他說的話。台灣人在國外求學都沒有受同等待遇,台灣健保已岌 岌可危,現在又要照顧陸生,若是慢性疾病患者白血病,一個月可能就要花一百多萬元,醫藥費卻要全民負擔。他強調,聯署活動並非針對陸生,而是包括所有外籍 生。

日前行政院長陳冲請人事行政總處研究有無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衛生署人事室已請疾管局提供相關資料,如有必要,會請施文儀提出書面說明,再由衛生署人事室呈報行政院人事總處評估,決定是否召開考績委員會。施文儀昨日手機仍關機,不願對外發言。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1051801/112012101500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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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施文儀違反公務員倫理紀律

聯合新聞網 2012.10.15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關中批施文儀 違反公務員倫理 / 藍雍森 陳怡秀

考試院長關中認為,施文儀在臉書的爭議言論,已違反公務人員的倫理與紀律。記者鄭超文/攝影

有關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利用臉書不實批評國人免美簽待遇,考試院長關中上午表示,施文儀是否已違法,他不便置評,但施文儀違反公務人員的倫理與紀律。

關中說,公務人員跟一般人不一樣,去年他說出此話時,引起很多人的不同意見,但確實如此,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但公務員是政府官員,是代表政府執行政策, 不像一般人民享有那麼大的言論自由,他受限制。譬如公務人員服務法、行政中立法限制,政務人員受政務人員法的限制,公務員是受限制的。

他說,常任文官對行政中立法的了解不夠深入,行政中立法保障公務員,不因政黨、政治立場而受到排擠或是打壓,但同時公務人員也要了解,它的另外一面,就是言 行盡量不要去碰到這些意識形態、政黨色彩、政治主張這些問題。換句話說,常任文官要懂得自己的隱藏自己的政治立場,公務員的工作就是忠實執行政府政策,不 應講超過政府政策之外的話,這是他站在考試院對公務員的呼籲。

如果為政策辯護,可否表達意見?關中說,那要看內容,如果內容已超過職權的範圍,他的辯護就不能成立,也有人講臉書是屬於自己。但現在是資訊時代,它不可能不成為公眾議題,只要涉及公眾議題,言行就要受到相當程度的檢驗。

他表示,政務官要代表政府講話,為政策辯論,但常任文官不需要,今天有些混淆,有很多常任文官自認可以代表政府講話,但這是不必要的,不需要的。

關中說,施是否有違法,人事行政總處與銓敘部會依法律調查,他不便置評,但他認為施已違反公務人員的倫理與紀律,這屬於倫理與紀律的問題。

關中說,常任文官不適合為政務辯護,那是政務人員的事情,現在考試院推動政務人員法,就是要區別政務人員與常任文官。政務人員是隨政黨輪替,常任文官保障永業的,他若沒犯重大過失,政府保障工作到退休,那相對的,他是否要更加謹言慎行?

網友連署保障施臉書的言論自由,關中說,這是人民的言論自由,人民對這問題怎麼看法,他們喜歡不喜歡,他不予置評,他們可以代表自己好惡,但就公務人員而言,這樣做適不適當?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4310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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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聲援施 逾1.6萬人連署

自由時報 2012-10-16 〔記者陳慧萍、邱宜君/台北報導〕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日前在臉書發文反對中生納入健保,不但行政院長陳冲下令查辦,考試院長關中也跳出來批評施違反公務員倫 理,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PTT網友痛罵「鬼島一言堂」,認為施被調查是因為「沒黨證」、「顏色不對」;也有網友在臉書發起「聲援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 『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活動,已有一萬六千多人參加。

反對中生納入健保

施 文儀質疑中生納健保,引發各界正反不同評價。中華愛國同心會三位成員昨日到衛生署,高舉標語抗議,要求施文儀下台;但在臉書上發起的「聲援疾管局副局長施 文儀『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活動,昨日已有超過一萬六千人連署聲援施文儀。網友大呼,台灣都已經沒錢了,為什麼馬總統要用台灣全民的錢來保中 生?「上官臥龍」留言表示,現在肯提出忠言直諫的官員太少了,講實話的官員比馬屁造假的官員好得多,支持施文儀留任;張姓網友雖然不同意施文儀的觀點,仍 按下「參加」,並留言表示「雖然我不同意他的言論內容,但我尊重他的言論自由!」

連署的網友則表示:「全世界的外籍生都是自己買商業型保險,為什麼台灣要用全民健保來保外籍生?」也有網友怒嗆:「外國人沒繳過半毛稅,憑什麼享受健保!台灣真的沒錢了,政策不是光練跑步就能施行,馬總統請你醒醒吧!」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6/today-p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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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施文儀 陳冲:公務員不應放入政治宗教狂熱

ETtoday 20121017 記者周佩虹/台北報導

疾 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評論美簽、健保引發爭議,行政院長陳冲一席「研究有無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談話也遭受批評;陳冲上午在電台受訪時強調,公務人員尤 其是事務官,發言確實要謹慎,因為外界的解讀是因為「那個位子的人」;他也撇開施文儀個案,強調公務員做事時要中立,不能帶入政治、宗教狂熱。

▼施文儀PO文後,有人在臉書舉辦「聲援活動」,目前參加者已超過1萬7千人。(圖/取自臉書)

陳冲上午前往飛碟電台接受主持人唐湘龍訪問,一直到最後,唐湘龍才提到近來施文儀在臉書PO文引發爭議的問題,對於陳冲事後曾表示要請人事行政總局「研究」施文儀有無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唐湘龍直問:「應該用法律處理施文儀嗎?」

陳 冲回答表示,他並沒有說要人事行政總局去「調查」,而是請他們去「了解」有沒有公務人員服務法的問題;他強調,因為行政院中人事總處最了解公務人員服務 法,公務人員服務並不是行政院主管的法律,而是考試院主管的法律,畢竟人事單位是最了解公務人員法律的,所以他請人事總處去了解。

但陳冲也說,公務員發言,如果大家都知道你是某一個階層或某一個重要職位的公務員的話,「發言要特別謹慎一點」,因為別人對你的解讀,不是只因為你是某某人,而是因為你是那個位子的人,他對你所講的話的看法 、信賴度或引申出來的結論是不同的,「所以我們要很謹慎。」

另一方面,他也說,跟施文儀案沒有關係,但也應該要強調的是,公務員有行政中立法,尤其對事務官來講,所謂的行政中立,包括政治思考、宗教思考都不應該帶進他的工作;對每一個公務員來說,保持中立,不只是保護他自己,也是保護國家制度,所以中立是很重要的。

陳冲強調,他指的不只是政治,包括宗教也是,例如處理社會福利案件,總不會說我是基督教的,你是天主教或佛教我就不給你,公務員絕對不要把對某件事的狂熱帶進工作。

至於有立委建議施文儀該調非主管職務,陳冲則表示,這是每個部會自己該處理的事,他尊重每個部會本身的職掌。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17/1155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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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儀臉書爭議 人事行政總處要衛生署人事室調查

自由時報  2012/10/12 〔記者邱燕玲、邱宜君/綜合報導〕

施文儀認為,中生並不是「全民」,不該享有全民健保。(資料照,圖翻攝自施文儀臉書)

行政院長陳冲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究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臉書爭議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處長范祥偉中午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人事行政總處接獲院長指示後,已通知衛生署人事室啟動調查,並要求調查過程在當事人權益與公務員倫理紀律下,依法調查。不過,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施文儀日前在臉書上的言論,並非其主管業務範疇,屬於個人意見,盼日後衛生署所有同仁發言更加謹慎。

陳冲今天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他已經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施文儀臉書之言論是否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疑慮。

范祥偉說明,依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二項,「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民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至於施文儀臉書的談話是否與此法規相違背,行政院不能單憑媒體報導,因此由衛生署調查。

范祥偉表示,衛生署調查後,若發現無媒體報導之情事,衛生署即可依其權責處理,若發現有違背公務人員服務法之規定,衛生署再把相關調查報告與人事行政總處及陳揆報告後再處理。

疾管局表示,施文儀今天有上班,但不會再接受媒體訪問,對於副局長的個人言論,疾管局也不予評論。

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施副局長日前在臉書上之言論,並非其主管業務範疇,屬於個人意見,希望日後衛生署所有同仁發言更加謹慎。有關中國學生納入健保一事,衛生署支持行政院之既定政策,將遵照立院通過的修正法案辦理。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0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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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儀臉書惹議 政院要查

中央社 20121012(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2日電)

行政院長陳冲今天表示,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有公務員身分,已請人事行政總處研究他在臉書的發言有無違反相關規定。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日前在臉書PO文指出,美國給台灣免簽證待遇不是真免簽,又說外籍人士沒繳納過一毛稅金,這與「全民」有很大差別,陸生不應納入健保,相關發言都引發爭議。

陳冲上午在立法院答覆記者相關詢問時表示,他已請人事行政總處研究,了解看看有沒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的問題。

陳冲說,基本上每個人都享有言論自由,但施文儀有特定公務員身分,如果發表一些跟職務上不直接相關的發言,是否符合公務員服務法,這需要研究。1011012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012007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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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人事室調查施文儀 黃富源提要兼顧「倫理與紀律」

NOWnews 2012年10月12日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陸生納健保,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臉書痛批,政府在賤賣健保。〔圖/截取自施文儀臉書〕


針對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發文質疑美國「假免簽」以及陸生不應納健保事件,人事行政總處處長黃富源今(12)日下午在立法院答覆國民黨立委徐少萍質詢時表示,該案已經交由衛生署的人事室調查。

對 於施文儀可能涉及的違法問題,黃富源說,目前朝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二款「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以及公務人員服務守則第八則「公務人員應發揮團隊合作精神,踐行組織願景,提高行政效率與工作績效,以完成施政目標及提昇國家競爭力」方向處理。

至於何時能夠完成調查,黃富源強調,「必須在當事者本身的權益以及公務人員的倫理跟紀律兼顧下」進行調查,並沒有提出具體的時間表。

據了解,人事行政總處是在今日上午要求衛生署人事室調查施文儀是否違反規定,若施文儀真的違反相關法令,將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二十二條(罰則)中「 公務員有違反本法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辦理。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12/91-28626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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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儀臉書爭議 衛署配合調查

中央社 20121012(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12日電)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在個人臉書言論引起爭議,衛生署今天表示,下週召開考績會討論,已請疾管局提供相關資料。

施文儀在個人臉書發表言論,引發爭議,行政院長陳冲說,已請人事總處了解有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通知衛生署調查。

衛生署人事室主任徐秀暉表示,施文儀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衛生署配合啟動調查程序,將在下週召開考績會討論,已通知疾管局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臉書內容,並請施文儀撰寫書面報告,會議若有必要也會要求施文儀到場說明。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局長張峰義表示,施文儀在臉書上的內容,是否違反公務員應扮演的角色,交由人事單位評估。

張峰義說,施文儀對於分內工作盡責,與他取得共識,全心處理業務內的事務。

張峰義說,隨著臉書興起與使用率升高,熱情者會在臉書上分享個人訊息,至於公務員應有什麼規範?人事單位未來會有更明確規定。1011012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012024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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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儀反中生納健保等言論 政院要查處

2012-10-13 〔記者施曉光、曾韋禎、邱燕玲、邱宜君/台北報導〕

陳揆指示人事總處研究是否違法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上PO文反對陸生(中生)納入健保,並質疑美國給台灣「假免簽」,引發議論。行政 院長陳冲昨天在立法院受訪表示,雖然大家都有言論自由,但因為施文儀具有公務員身分,他已經請人事行政總處研究,施文儀是否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問題。

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施不願回應

對於陳揆指示研究他發表言論是否違法,施文儀低調不願回應。

衛 生署公共關係室主任王哲超說,據他所知,這是衛署首樁公務人員言論調查案。衛生署人事室調查過程中,不便對外表示意見,但衛署盼日後所有同仁發言更加謹 慎。疾管局長張峰義則對施文儀的專業和處理皆表達了肯定。張峰義說:「做為一個公務員,上班時該扮演的角色,施文儀都盡責去做。」

對於施文儀關閉臉書事件,張峰義認為,這是施文儀自己的行動與決定,且已做了妥善的處理。關於未來,張、施也有共識,將把心力集中在疾管局的專業業務上繼續努力。

人 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在答覆國民黨立委徐少萍質詢時指出,此案已交由衛生署人事室調查,將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二項「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 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以及公務員服務守則第八點「公務人員應發揮團隊合作精神,踐行組織願景,提高行政效率與工作績效,以完成施政 目標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等規定處理。

人事長:聚焦公務員倫理與紀律

黃富源說,由於關係當事者個人權益,一定要經過仔細調查,同時在陳揆指示下,調查重點將在公務員的倫理與紀律。

行 政院長陳冲昨天上午進入立法院議場前,媒體詢問是否知道施文儀的發言?一開始的反應是:「施文儀是那位副局長,是吧?」隨後他說,已經請人事行政總處研 究,有沒有公務員服務法上的一些問題,大家都曉得言論自由,但是有特定公務員的身分,如果發表一些與職務不直接相關,或有些間接相關的事情,在公務員服務 法上怎麼解釋,這是人事行政總處的專業。

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長范祥偉昨受訪指出,人事行政總處已通知衛生署人事室啟動調查。衛署調查後,若發現無媒體報導之情事,衛署即可依其權責處理,若發現有違背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會請衛署把相關調查結果向人事行政總處及陳揆報告後再處理。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3/today-f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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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臉書個人意見 施文儀不違法

聯合新聞網 2012.10.13 【聯合報╱記者郭乃日/台北報導】


施文儀臉書爭議 藍綠意見兩極 / 林洧旭 李光儀

疾 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上質疑美國假免簽,並反對陸生納保,引發言論自由與行政紀律等爭議。政大公行系特聘教授江明修和政大公行系教授施能傑都認為,施文 儀並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過,施能傑強調公務員對公共政策不能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也不應公開批評政府既定政策,江明修則擔心造成寒蟬效應。

施能傑表示,施文儀臉書意見涉及憲法言論自由,即公務員是否能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不過因涉及公共政策,公務員是不能享有充分的公開言論自由權。

對 質疑美國免簽,施能傑指出,施文儀只是陳述他所認知的事實,且外交非他主管業務,而且臉書也非報紙投書,非公開發言,所以他是以公民身分進行私人討論。至 於陸生納保,施文儀發表反對意見時,行政院尚未通過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尚未成為既定政策,而且陸生納保,也非他的主管業務,因此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不過,他說,施文儀畢竟是高階文官,身分敏感,即使是網路發言,仍可能被轉載造成困擾,就像氣象局預報中心主任鄭明典在臉書預測氣象惹議一樣,網路可能已是某些人認定的公開場合。

江明修表示,他不認為施文儀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最多只是時間點拿捏的問題。現在文官不僅只是消極的不作為,而是積極的不作為,如果採取限制作為,將使公務員更不敢對公共政策表達意見。

他認為,在臉書發表的只是個人意見,也非到處散布,如果長官仍認為不妥,乾脆下令禁止就好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4272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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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發言違公務員服務法? 陳冲要查施文儀

聯合新聞網 2012.10.15 【聯合報╱記者陳乃綾、李昭安、黃文彥/台北報導】


行政院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日前在臉書反對陸生納保,又質疑「免美簽是假的」,行政院長陳冲昨天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已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究施文儀臉書發言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陳冲說,政府尊重個人有言論自由,但若是特定公務員身分,卻發表與職務沒相關或間接相關的言論,可能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已經請人事行政總處研究。

國民黨立委徐少萍昨在總質詢時說,對於既定政策,高階文官應為政策辯護,施文儀竟在臉書批評「美國給台灣的免簽不是免簽」及陸生納保議題,屬不當言論,必須檢討改進。她說,「文官和政務官講話都要小心,不是你職掌的事,就不要發表意見」。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接受徐少萍質詢時表示,已請衛生署人事室調查,會在保障當事人權益及兼顧公務人員倫理與紀律兩項原則下依法調查。

黃 富源說,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此外,公務人員服務守則第八則也規定「公務 人員應發揮團隊合作精神,踐行組織願景,提高行政效率與工作績效,以完成施政目標及提升國家競爭力」,這兩條是調查過程會參考的條文。

昨天下午衛生署人事室立即啟動調查程序,預計下周召開考績會討論,必要時也會請施文儀到場說明。衛生署人事室主任徐秀暉表示,已請疾管局提供包含施文儀臉書內容等相關資料。也請施文儀撰寫書面報告,協助調查程序順利進行。

另外,衛生署發表聲明指出,希望衛生署所有同仁未來發言能更謹慎。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衛生署團隊支持行政院陸生納健保的既定政策,也會遵照立法院通過的修正法案,配合辦理。

疾管局長:施同意專注本業

施文儀昨日正常上班,仍拒媒體訪問,臉書帳號持續關閉。疾管局局長張峰義表示,與施文儀取得共識,未來會做好分內工作,施也同意將專注本職業務。

張峰義說,公務員有應扮演的角色,但也要考量社會觀感與行政團隊。他說,疾管局就像一個家庭,未來仍有許多挑戰要面對,政府各機關有自己的業務,「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們就看好自己的家就好。」

張峰義說,臉書是新科技,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在網路發表意見,到底要如何規範,值得深入研究。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4272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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噤聲?封口?反陸生納健保惹議 施文儀閃電關閉臉書


NOWnews 2012年10月11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反對陸生納健保惹爭議,施文儀11日在其臉書發文宣布「為避免長官團隊困擾,即日起關閉本人臉書」。(翻攝施文儀臉書)

反 對陸生納入全民健保,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在國慶日開砲,於其臉書發文批評陸生納健保政策是「慷健保的慨!慷人民之慨!」,引發各界注目,也招致國民黨 立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痛批有違行政倫理「很糟糕」,在一整天迴避媒體採訪之後,施文儀今(11)天晚間以避免長官團隊困擾為由,宣布即日關閉臉書。

行政院今天上午拍板,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開放陸生可比照外籍學生納入健保。

但 施文儀早在10日就於其臉書發文,指「陸生可加入全民健保,應先問「陸生」是「全民」?不管藍綠,答案顯然不是。」、「慷健保的慨!慷人民之慨!唉!外國 人跟台灣人說公平?外國人先買醫療險,醫療權一定有保障!」,這也是國內首位中高階行政官員公開反對陸生納健保,消息經媒體曝光,立刻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不過此舉也引來吳育昇公開抨擊,認為作為一個高階文官,施文儀怎可反對行政院與衛生署既定的國家政策,這是違背行政倫理,非常不當,他覺得施文儀「很不應該、很糟糕」。

不知是否壓力太大,在一整天迴避媒體採訪之後,施文儀晚間突如其來在臉書宣布「陸生納健保議題,院會既已拍板,本人尊重體制,不會再針對此議題有意見。為避免長官團隊困擾,即日起關閉本人臉書,請大家見諒。」

同一時間,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陸生納健保不會衝擊健保財務,陸生繳的保費多於醫療支出,反而略有貢獻,針對施文儀的臉書發言,他強調,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見解,施言論非官方看法,他不予評論;而身為施文儀長官的衛生署長邱文達則對此沒有回應。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11/91-28623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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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局長:局內同仁注意發言角色

聯合新聞網 2012.10.11 【聯合報╱記者黃文彥/即時報導】

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於個人臉書拋出「美國給台灣的免簽不是真免簽」、「陸生非全民,不應納入健保」等議題,引發軒然大波。

疾病管制局局長張峰義已親自與施文儀懇談。張峰義說,他與施文儀是多年好友,雙方溝通良好,「他是有智慧的人,相信他會好好思考。」

張峰義表示,會請局內同仁注意發言角色,「疾管局要煩惱的事情很多,任何事情還是回歸專業比較好。」他說,民主本來就有多元意見,施文儀是在個人臉書發言,仍須尊重個人意見;但機關有發言人制度,施文儀的意見,並非代表疾管局立場。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424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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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惹議 施文儀關閉個人臉書

中時電子報 2012-10-12 中國時報 【張睿纖、胡清暉/台北報導】

反對陸生納保、引發風暴的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昨天施態度轉趨低調,一整天迴避媒體採訪,晚間以「避免長官團隊困擾」為由,宣布即日關閉臉書。

施文儀昨天照常上班,透過祕書轉達不接受採訪,低調在臉書表示「陸生納健保議題, 院會既已拍板,本人尊重體制,不會再針對此議題有意見。為避免長官團隊困擾,即日起關閉本人臉書,請大家見諒。」

不過,施文儀晚間關閉臉書前曾加入由醫勞盟發起的「 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連署活動」,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表示,醫勞盟非常認同施文儀主張。該活動已經在臉書吸引數千名網友參加,其中不乏專業醫師。

教育部長蔣偉寧則強調,陸生納健保是比照僑生、外籍生現況,大陸來台學生納入健保後,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教育部將協助向對岸爭取,讓在大陸念書的「台生」比照辦理。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101200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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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撼大局 施文儀封口關臉書

自由時報 2012-10-12 〔記者魏怡嘉、邱宜君、林恕暉、黃以敬/綜合報導〕

昨日施文儀也於臉書宣布「為避免長官團隊困擾,即日起關閉本人臉書」。(取自臉書)

中生納保引爆爭議,臉書上有人發起「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連署活動」,不到一天內已近五千人連署,包括施文儀本人。不過昨日施文儀也於臉書宣布「為避免長官團隊困擾,即日起關閉本人臉書」。

施 文儀昨日手機關機,僅透過簡訊低調表示「院會已拍板,尊重體制,不再有意見」。不過,就在臉書關閉前,施文儀依舊貼文發表他對中生納入健保的看法:「全民 健保是台灣的亮點,這個亮點是多少醫師犧牲成為廉價勞工(對不起!連勞工都不是)堆積而成。…外國人不應納入,別再說外國人特別是學生納入都是白繳保費, 沒用醫療,反而對健保財務有幫助的笑話,不論從保險或福利的角度都是錯誤。」

連署發起人之一、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常務理事錢建文醫師表示,健保偏向社會福利,應專屬於具有公民義務者才能享有的權利,該連署活動並非針對中生,而是包括所有外籍生。

對衛生署說年輕族群使用少,反而能增加健保收入,錢建文反駁道:「按照此邏輯,外籍生可以去購買商業保險,就會比健保更便宜,政府更不應該佔他們的便宜。」

督保盟︰別把健保當「政治紅包」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二代健保法目前存在更多的不公不義,政府卻不去修二代健保法,中生納健保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卻跑在前頭,政府不要把健保當成「政治紅包」送。

到中國留學台生 不敢斷健保

「台 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副會長陳正騰說,台灣到中國讀書的學生約六到七千人,其中約一千人是拿中國全額獎學金的所謂「公費生」,可納國家醫療保險; 大多數的台灣自費生,則因有台灣健保,可先自費墊付後返台申請給付,部分學生也在當地另自費加保商業保險,一年保費約新台幣數千元。

台大中生同學會會長王欽表示,調查六十一名中生看法,有六成二中生一年醫療支出在七千元以下,加入健保後,一年要繳八千九百八十八元,並沒占到便宜,也比現在商業保險保費貴;不過八成四中生認為有必要加入健保,希望替身體健康到更多買保障。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2/today-fo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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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陸生納健保 公平人道

中央社 20121010(中央社記者陳至中、龍瑞雲台北10日電)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批評「陸生納健保」,教育部今天表示,就公平、人道,陸生納健保有必要。

施文儀表示,「陸生」是否是「全民」?答案顯然是「不是全民」。到台灣工作、求學的外國人,一定要在台灣先擁有醫療保險才核發居留簽證。

施文儀指出,外國人若要選擇以全民健保作為其醫療保險的保證,則保費絕不是目前的費基。外國人對台灣沒有一分貢獻、沒繳納過一毛稅金,這與「全民」有很大差別,何況,國民每年繳稅金也用來醫治愛滋病、結核病及預防其他疾病,這個成本如何計算。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表示,台灣學生到許多國家留學,都可以納入當地醫療保險制度,這是國際普遍共識。台灣現在外籍生可以納健保,唯獨陸生不行,就「公平性」、人道考量上,有些說不過去。

黃雯玲說,衛生署曾有統計,20歲左右的的年齡層,使用的健保經費占保費的比例相當低,且陸生畢業後就回國,不會繼續使用健保資源。讓幾千個陸生納入健保,不至於影響整體健保制度。

另外,黃雯玲強調,政府希望讓台灣高等教育國際化、吸引外國優秀學生來台,提供「友善」的環境是必備的,如此一來海外青年才能在台灣安心學習。

衛生署公共關係室發言人王哲超表示,因健保非施文儀業務範圍,尊重個人言論自由。1011010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010024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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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納健保影響財務? 蔣偉寧:不至於直接衝擊

ETtoday 20121011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批評「陸生納健保」制度,教育部長蔣偉寧11日表示,因為學生年齡層普遍較年輕,身體狀況較好,陸生不至於會直接衝擊到健保的財務狀況。

關於陸生是否納健保,施文儀1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反對,他強調,陸生並不是「全民」,也沒繳稅,如果要納健保,絕對不是現在的保費基準,否則會拖累健保的財務。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PO文公開反對「陸生納入全民健保」。(圖/截自施文儀臉書)

施文儀在臉書表示:「保費絕不是目前的費基,外國人過去沒有一分貢獻、沒繳納過一毛稅,與全民有很大差別!」但他也認為,有台灣的醫療保險才准居留簽證,是合理的,「這不是針對陸生,而是全部外國人。」

蔣偉寧11日到立法院備詢前受訪表示,到台灣念書的陸生,普遍為20幾歲年齡層,身體狀況較好,使用的醫療資源較少,不至於會馬上、直接衝擊健保的財務狀況。

蔣偉寧也說,推動陸生納健保的原因,是因為比照僑生、外籍生現行的狀況,應當公平的對待陸生,因為健保財務應從「綜整來看」,不應該只針對陸生。

教育部統計,100學年修讀學位的外籍生10059人,僑生14045人,總計24104人。如果納入健保,每人每月自付健保費749元,政府負擔 500元,一年下來政府就要花至少1億4462萬元補貼外籍生和僑生的健保費公帑。不過如果是台灣學生到歐美求學,都得自費購買上萬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醫療保險,當地政府並沒有補助。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11/1132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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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納保 吳育昇:若不影響財務 何不樹立典範?

nownews 2012年10月11日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資料照/記者孫偉倫攝)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今(11)日表示,目前政府無能處理健保財務惡化問題,又要讓陸生納保,應全面檢討外籍生與陸生納保問題。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說,陸生約有1千人左右,不會造成健保破產,陸生納保是用民主人權「反統戰」的好機會,若民進黨因反對而連外籍生都取消,是開倒車,鬧大笑話的作法。

蔡其昌認為,健保是社會福利,外籍生與陸生並未在我國納稅,且目前健保財政日益惡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還要增加人民負擔,政府不應再負擔國民以外的保費,因此外籍生應採全額自付的方式納入健保,陸生也應比照辦理,政府也應針對外籍生與陸生納保的制度進行檢討,否則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吳育昇指出,生活在中華民國領土上的人,只要居留達一段時間,都可加入健保體系,就像中華民國國民若在他國居住,也希望加入當地醫療保險體系一樣,可算是普世價值,若健保不因陸生加入而發生財務困難,為何不能將他們納入?

吳育昇強調,健保局從未說過讓外籍生加入健保會造成財務困難、破產的情況,民進黨又何忍因為不想讓陸生加入健保,就將外籍生資格也一併取消,這是開倒車的思維,因此他希望吳秉叡站出來,說服民進黨內為意識型態而反對的其他人。

吳育昇表示,他非常肯定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基於人權、民主的價值,主張將陸生納入健保,這也是對大陸「反統戰」的另一種示範,若民進黨因為反對陸生納保,就乾脆一併將外籍生也取消,這樣還資格做一個未來有可能執政的政黨嗎?

吳育昇說,謝長廷剛從大陸訪問回來,民進黨就為了仇恨中國大陸,不讓陸生納入健保,要連外籍生都取消,民進黨真是鬧中華民國的大笑話。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11/91-2862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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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琦稱中生納健保不增負擔 網友轟「鬼話連篇」

自由時報 2012/10/11 〔本報訊〕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聲稱中生納入健保「不會增加健保負擔」,遭網友強烈砲轟。(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針對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昨在臉書指出「外國人過去沒有一分貢獻、沒繳納過一毛稅」,不應納入全民健保,行政院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今天表示,推動中生納健保是考量公平性,且根據統計數據,中生納保不會增加健保負擔,遭網友怒轟「鬼話連篇」。

王郁琦表示,從整體健保制度來看,並不會增加健保的負擔,而陸委會推動中生納保主要是考量公平性,由於僑生、外籍生都已納入全民健保,卻僅中生沒有,對中生來說,並不公平,至於中生納健保的相關規畫,他強調,仍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

據了解,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生比照僑外生納入健保,只要月繳749元保費即可享有健保醫療,政府每月則須補貼500元。

消 息一出,對照王郁琦「數據指出,不會造成健保負擔」的發言,網友怒火中燒,罵聲連連。有人說「不會造成健保財務負擔,因為都是由台灣全民買單」、「造成全 民的負擔」,也有人調侃「他應該是看錯資料了吧,就像上次把趙舜看成艾未未一樣」,還有人質疑王郁琦「根本連自己的業務都搞不清楚」,更有人怒嗆「王小弟 (指王郁琦),你也不怕閃到舌頭」,痛批「鬼話連篇」,要他「拿薪水出來補貼健保黑洞」。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0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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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批陸生納保 吳育昇:施文儀違背行政倫理「很糟糕」

NOWnews 2012年10月11日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陸生納健保,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臉書痛批,政府在賤賣健保。〔圖/截取自施文儀臉書〕

衛 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今(11)日在個人臉書上批評,將陸生納入健保是「賤賣健保」,將讓健保財務更加惡化。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育昇對此表示, 作為一個高階文官,施文儀怎可反對行政院與衛生署既定的國家政策,這是違背行政倫理,非常不當,他覺得施文儀「很不應該、很糟糕」。

行政院今日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陸生將比照外籍學生納入全民健保。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個人臉書上痛批政府是在「賤賣健保」,將讓原本就個大黑洞的健保財務更加惡化。

施文儀強調,自己並非針對大陸學生,而是全部外籍學生。他認為將大家都納入健保是可行的,但保費不可以採用目前的費基,畢竟外國人對台灣沒有貢獻,沒繳納任何一毛稅,和一般台灣民眾平起平坐,非常不合理。

吳育昇針對施文儀的說法表示,衛生署屬於行政院,行政院與衛生署已決定將陸生納入健保的既定政策,公開反對的施文儀身為高階事務官,竟反對上級長官的重大政策,已違背行政倫理,也違背了基本的官箴。

吳育昇強調,作為高階文官,施文儀應戒慎恐懼,尤其怎可反對衛生署的健保政策,這是非常不應該的,如果疾管局的業務被行政院或衛生署長官批評,施文儀會作何感想,因此他覺得施文儀「很糟糕」。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11/301-28621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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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還是「禮卷」?

「禮券」一詞被大量使用,應該是在某次總統大選期間。之後政府發放「消費券」,把「券」字的使用又再推向高峰。

我曾多次在課堂上提醒學生,「禮券」與「禮卷」不要寫錯,更不要念錯,但效果似乎不佳。曾在教師晨會提醒教師們注意,但也沒引起什麼迴響......。

除了讀音的差異,「券」與「卷」有何差別?有教師告訴我:「券」為單張,而「卷」相較之下張數較多。這解釋似乎也有幾分道理,但是否正確,我無法確認。

無意中逛到「韞玉雅築」部落格,作者從古籍分析:

「券」和「卷」的意義有何差別?簡言之,「卷」只是一般文書,沒有契約、憑證的作用,如「書卷」、「案卷」、「考卷」;至於具備契約、憑證性質,發給與收受雙方互有權利義務者,就必須用「券」,如「票券」、「禮券」、「彩券」。所以「彩券」中獎可以憑券兌領獎金,「彩卷」只不過就是一張彩色的紙罷了。同理,由商家發行供消費者日後憑以兌換商品的「禮券」、「兌換券」,或是由政府發送給民眾使用,商家收受之後再向政府兌領現金的「消費券」,都不能用「卷」,否則就淪為一般的紙張,失去契約憑證的意義了。

這文章還解釋「券」和「卷」會被讀錯的原因:

「券」是送氣音,而「卷」則是不送氣音。所謂送不送氣的意思,是說發音時是否有氣流同時從發聲器官流出。......現今有許多人會把「券」誤讀成ㄐㄩㄢˋ,一方面是弄不清楚「券」與「卷」的形與義,另一方面則是人們發音時喜歡偷懶。反正倆字已經混淆難辨了,念ㄑㄩㄢˋ又比念ㄐㄩㄢˋ多費一點聲母送氣的力道,那麼何不乾脆將倆字全念作ㄐㄩㄢˋ呢?我們看大家只會說「禮ㄐㄩㄢˋ」、「彩ㄐㄩㄢˋ」,卻從來沒有人講「案ㄑㄩㄢˋ」、「考ㄑㄩㄢˋ」,就能理解箇中道理。

除了「禮券」與「禮卷」的錯念,「韞玉雅築」部落格中還有不少關於錯用詞或錯用字的文章,也值得一讀。

張貼「啟事」可以獲得甚麼「啟示」?
令人發噱的「床第」
「綸巾」─積非成是的讀音
「心無旁?」─「騖」和「鶩」的千年糾葛
善行豈可「效尤」?
到底是誰禁止誰?
棉被怎麼「折」?
《國家地理雜誌》的「濫殤」
「綠樹村邊合,青山郭外?」
每逢選舉必「奧步」?
【說文解字】兔/免

資料來源:http://blog.udn.com/wangtao/39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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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新聞】國二生沒交作業 師連打6巴掌

國二生沒交作業 師連打6巴掌

自由時報 2012-10-20 〔記者唐在馨、蔡淑媛/台中報導〕

因為學生不交作業,台中萬和國中女老師竟然當眾掌摑女學生六個巴掌!原住民市議員林榮進昨天在議會質詢,懷疑因為學生是原住民,是否有族群歧視?要求教育局處理。

林榮進表示,這名國二女學生是原住民,本月十六日上午,因為沒交英文作業,被老師當眾打六巴掌,他認為老師面對學生未交作業,應該是先主動關懷家裡狀況,而不是「痛下毒手」。

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時表示,老師打學生的行為,不論怎麼說都不對,據他了解,這名老師是很關懷學生,他要請督學進行調查。

老師親自道歉 家長接受

萬和國中校長郭政榮受訪時指出,本週二這名學生沒寫英文作業,騙媽媽也騙導師已經交作業,老師發現後氣憤掌摑學生六巴掌,校方接到家長反映後多次致歉,老師在前天開親師會時親自向家長道歉,家長接受道歉,只要老師改進管教方式,暫不提傷害告訴。校方也派出輔導老師為學生作心理輔導,學生願意留在原班由這名導師繼續授課。

學生家長昨天一再向媒體表示:「我們已原諒老師。」希望媒體不要報導。她說,這起事件是老師知道孩子跟她表示作業已經做完,結果卻根本沒有寫,可能一時氣憤才會做出不當體罰。她說,事件發生後她也很氣憤,但老師當眾向家長及小朋友道歉,她們選擇原諒,並跟老師達成共識,要「一起陪小朋友走過這一段」,讓她不要受到傷害。

台中市教育局官員說,這位老師平日教學認真,對該生非常關心且雙方互動良好,絕對沒有歧視的不當觀念,因教師個人情緒管理失當、不當體罰,校方及老師都已向當事人致歉,教局也要求校方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並由學校加強輔導。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0/today-life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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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寫功課 遭老師呼6巴掌

自由時報 2012/10/19 〔本報訊〕

台中市萬和國中傳出有老師打學生事件。(記者廖耀東攝)

台中市萬和國中爆發老師呼學生巴掌事件,台中市原住民議員林榮進爆料,一名原住民國二女學生因沒有繳交英文作業,16日當天在學校被老師當著全體同學的面,呼了6個巴掌;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已要求學校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

林榮進表示,這名排灣族學生家中經濟狀況不佳,父親是模板鋼筋工人,母親做竹藝教學,住的是板模搭建的臨時屋,連個寫功課的書桌都沒有,認為打人的老師不了解學生家庭情況就隨意打人,相當可惡。

林榮進表示,希望學校能主動做家庭拜訪,深入了解學生家庭背景,才能了解個別差異、幫助學生適性發展。

教育局表示,經校方調查了解,該名老師平日教學認真,對學生非常關心,絕對沒有種族歧視的不當觀念,因教師個人情緒管理失當、不當體罰,校方與該名老師已向學生跟家長當面致歉,至於體罰不當部分,教育局也已要求校方召開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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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未繳作業 女老師打6巴掌

中央通訊社 1011019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9日電)

台中市一名國中女老師,因一名吳姓女學生未按時繳英文作業,連打了學生6巴掌,校方將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進行議處。

台中市議員林榮進與黃仁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一名吳姓國中女生因上週末參加台中市原住民歲時祭活動,未能如期完成作業,16日沒交英文作業,女導師一時情緒失控,當眾打了女學生6個巴掌。

林榮進表示,這名吳姓女學生為排灣族原住民學生,希望學校主動做家庭拜訪,深入了解學生家庭背景,才能了解個別差異、幫助學生適性發展,真正做到有教無類。

學校校長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出,校方在獲報後,17日晚間已帶著女老師上門道歉,但當時家長氣憤仍未消不願見面,18日校長又在校內主持親師溝通協調會,女老師已當著所有的人向家長道歉、承認錯誤。

女國中生家長已接受女老師道歉,不願轉班、不願轉學,也不要換導師,但保留法律追訴權,而校方已啟動輔導機制,將加強對這名女學生的輔導。

至於女教師因情緒管理失當的不當體罰,學校下週也將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教育局也要求學校加強教師的輔導、所有教師要做好情緒管理。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019019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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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呼生6巴掌 只因沒交作業

中時電子報 2012-10-20 中國時報 【盧金足/台中報導】

國中生沒交英文作業,就該被連摑六個巴掌!台中市萬和國中十六日發生這起老師體罰學生事件,雖然該名老師事後以「一時情緒失控」,向學生和家長道歉,教育局昨天火速將這名老師送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但學生家長表示,如果老師沒改正,將向法院提告。

由於這名被打六個巴掌的國二女學生是排灣族孩子,原住民議員林榮進與黃仁昨天在議會質詢時,氣憤的表示,難道原住民孩子好欺侮,讓漢人老師出手這樣重的處罰,質問教育局長「這是族群歧視嗎?」

這起發生在十六日的體罰事件,是因擔任國二導師的女老師,發現女學生沒繳交英文作業,將學生叫到老師辦公室,連呼了六個巴掌,女學生的臉被打得紅腫,回家告訴家長,也害怕得不敢去上學。

萬和國中校長郭政榮表示,打學生的老師當晚即打電話向家長道歉,坦承是「愛之深責之切」,認為學生騙了家長和老師,才一時情緒失控下了重手,連甩六個耳光,事後自己也很後悔。

這名老師在萬和國中執教廿多年,平時表現良好,和這名女學生互動正常,教育局長吳榕峰說,家長事後向校方反應,說明孩子沒交英文作業,是因為周末參加台中市原住民族歲時祭,才無法如期完成作業,校方也立即通報校安中心。

學生家長說,孩子驗傷在家,不敢到校上課,看到孩子被老師以手掌連摑六次,身為父母很痛心,身為無助的原住民媽媽和學生,要爭一口民族的尊嚴,討還應有的公道,她們願意原諒這名老師,但還要觀察老師的言行是否改善,不希望孩子受到二度傷害。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0/112012102000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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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學生未繳作業 老師竟當眾掌摑

NOWnews 2012年10月19日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國中老師,因吳姓學生未按時繳交英文作業,竟當著全校師生面前,連續掌摑吳女6巴掌,校方將在下週召開考績評核會議。

台中市山地原住民市議員林榮進今(19)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吳姓女學生參加台中市原住民歲時祭活動,因未能如期繳交英文作業,女老師一時情緒失控,當眾掌摑吳女6個巴掌。

林榮進表示,這名吳女為排灣族學生,父親是板模鋼筋工人,母親是做竹藝教學,住的是板模搭建的臨時屋;林榮進批評,老師如果關心學生,應該要主動了解學生的家庭背景,瞭解個別差異,而不是當眾掌摑學生。

吳女家長已接受女老師道歉,並強調不轉班、不轉學、不換導師等原則,但保留法律追訴權,校方也在下週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進行議處,並對該名女學生進行輔導。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0/19/138-28649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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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交作業 師呼生6巴掌

蘋果日報 2012年10月20日

台中市山地原住民市議員林榮進昨質詢時驚爆,萬和國中1名原住民國二女學生因沒交英文作業,卻謊稱已交,溫姓導師怒連打她6巴掌,林榮進質疑:「老師有族群歧視,才下手這麼重!」

林榮進表示,這名學生父親是板模鋼筋工人,母親做竹藝教學,住臨時屋,家裡連寫作業的書桌都沒有,老師若關心學生,應先了解學生家庭背景,而不是直接當眾呼生巴掌。萬和國中校長郭政榮說,溫老師坦承處罰過當,已當面向家長致歉,女學生家長也已原諒。

台中萬和國中傳出學生因未交作業,遭老師連呼6個巴掌事件。翁清雅攝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020/14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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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女生參加原民祭未交作業 女導師連打6巴掌

ETtoday 2012年10月19日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吳姓國中女學生參加原住民歲時祭活動,未按時繳英文作業,竟然被女導師連打了6巴掌,市議員林榮進與黃仁19日在市議會提出質詢,校方表示將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進行議處。

林榮進、黃仁兩位議員指出,吳姓國中女生上週末(13日)參加台中市原住民歲時祭活動,未能如期完成作業,16日(週二)沒繳交英文作業,女導師一時情緒失控,當眾打了女學生6個巴掌。

林榮進指出,這名吳姓女學生為排灣族原住民學生,希望學校主動做家庭拜訪,深入了解學生家庭背景,才能了解個別差異、幫助學生適性發展,真正做到有教無類。

議員提出質詢之後,學校校長受訪表示,校方在獲報後,17日晚間帶著女老師上門道歉,但當時家長氣憤未消不願見面;18日校長在校內主持親師溝通協調會,女老師當著所有的人向家長道歉、承認錯誤。

吳姓女學生家長接受女老師道歉,不願轉班、不願轉學,也不要換導師,但保留法律追訴權,而校方已啟動輔導機制,將加強對這名女學生的輔導。

女教師因情緒管理失當的不當體罰,學校下週將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教育局要求學校加強教師的輔導、所有教師要做好情緒管理。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19/1168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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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教務主任被指性騷 學校罰寫讀書心得

教務主任被指性騷 學校罰寫讀書心得

自由時報 2012-10-1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清水高中教務主任翟家甫被指邀約女教師到汽車旅館討論事情,把旅館名稱與房間號碼傳給女教師,女教師向學校申訴遭性騷擾。(記者張瑞楨翻攝)

摟抱女師 開房傳簡訊通知

國立清水高中已婚教務主任翟家甫,去年約一名女教師吃飯,不但酒醉摟抱,還自行到汽車旅館開房間,並把房號用簡訊傳給女教師。然而,該校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認為,翟家甫的行為雖「不當」,但不構成性騷擾,只罰翟某寫一篇兩千字的讀書心得報告。

女教師不服這項認定,已向教育部中辦提出申覆,且因心靈受創、身心俱疲,目前請假中。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說,還要仔細了解,一切依程序辦理。

根據清水高中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顯示,現年四十四歲、已婚的翟家甫,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到苗栗縣出差,中午與他校教職員吃飯,打電話要女教師趕來,女教師抵達後,翟某向眾人宣稱「她是我的妹妹」,並用手搭摟女教師肩膀。

主任稱報平安 無其他暗示

女教師指稱,她承辦一起校內業務,總務人員懷疑有利益輸送,席中翟某詢問她此事,餐後兩人各自開車離開,翟某卻打電話給她,指稱承辦案一時講不清楚,要女教師到豐原區的汽車旅館討論。她沒有赴約,卻接獲翟某簡訊:「尼斯堡六一三」,女教師詢問加油站員工,才得知尼斯堡是豐原的一家汽車旅館,六一三是房間號碼,她懷疑翟某想利用職務之便「見機行事」,才會傳汽車旅館的房號給她。

翟某則宣稱當時喝醉,女教師卻想談承辦案,他要女教師改天再談,餐後打電話給女教師,只是詢問女教師人在何處?是否能開車?剛好附近有汽車旅館,他於是入房休息,傳簡訊的意思是「報平安」,並無其他暗示。

至於為何傳簡訊與房間號碼?翟某宣稱他醉得很厲害,擔心出事情,告訴女教師自己的位置,以防萬一。

性騷申訴會 認為行為不當

清水高中委外組成的調查小組,認為翟某用手搭女教師肩膀、傳汽車旅館房號等行為屬實,但不構成法令上定義的性騷擾行為,理由是搭肩膀時,女教師「雖覺不妥,但可接受」。簡訊可能是翟某醉酒胡言亂語時傳送,女教師沒有被性騷擾的負面情緒反應,不構成性騷擾,但「從一般常理感受,確有不當」。至於稱呼「妹妹」,則有矮化女性能力之嫌,但也不構成性騷擾。

調查小組認為,翟某「性別敏感度和性別權力意識較低」,要求他於本月底之前,閱讀「性別向度與台灣社會」一書後繳交兩千字讀書心得報告,並建議行政處分,校方已於日前將翟某處申誡一次。學校主任因「行為不當」得罰寫讀書心得報告,翟家甫可能創下台灣教育史新紀錄。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8/today-t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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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清水高中教務主任被控性騷女師 僅被罰寫讀書心得

ETtoday 2012年10月18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位於台中的國立清水高中已婚的教務主任翟家甫,去年聚餐時曾當眾摟抱一名女老師,隨後還傳了一封有旅館名稱與房間號碼的簡訊給該師。事後校方接獲申訴,認為雖然行為「不當」,但未構成性騷擾,僅罰翟寫讀書心得報告,而女師得知後不服,已向教育部中辦提出申覆。

據《自由時報》報導,現年44歲的翟家甫,於2011年12月13日到苗栗出差,趁著中午和其他學校職員吃飯時,打電話要該女老師過來,等到對方抵達後,公開搭摟她的肩膀,並向大家表示,「她是我的妹妹」。

用餐完後兩人就各自開車離開,但翟家甫卻打電話給女老師,指稱她承辦校內業務,被懷疑有利益輸送的事,在吃飯時一時講不清楚,要求到豐原的汽車旅館來討論。

女老師當下雖然沒有赴約,卻接到翟家甫傳來「尼斯堡613」的簡訊,問了加油站員工,才知道「尼斯堡」就是豐原的一家汽車旅館,「613」即房間號碼,強烈懷疑翟想利用職務之便「見機行事」,憤而向學校投訴。

對此,翟家甫解釋,當時已經喝醉了,女老師卻還想談該承辦案,還希望能改天再聊,而致電給對方,只是想問人在哪裡,開車有無問題?傳簡訊則只是單純的「報平安」,至於內容有房間號碼,是因為自己太醉了,擔心萬一出事有人知道他的位置。

清水高中委外組成的調查小組認為,翟家甫搭女老師肩膀,雖不妥但可接受,傳簡訊可能是酒醉一時亂傳,雖然從一般常理感受,「確有不當」,但不構成法令上定義的性騷擾行為,判定他是性別敏感度和性別權力意識較低,要求本月底前閱讀《性別向度與台灣社會》,並交一篇2000字的心得報告,也建議行政處分,校方已於日前處以申誡一次。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18/115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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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新聞】學校巧立名目亂收費 議員炮轟

不要只是「全面調查」,記得要依據「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國民中小學對學生收取費用,如未切實依照本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者,各該校校長及經辦人員均予從嚴議處。」「處理」才好。





學校巧立名目亂收費 議員炮轟

中時電子報 2012-10-18 中國時報 【陳世宗/台中報導】

教育部三令五申通令各校,不得代收代辦班級費等費用,中市各級學校卻明知故犯!市議員黃錫嘉、楊永昌等,昨日指控有學校以「班級基金」名義,向學生一次收取三年班費,還有學校以「隨喜樂捐」不當收家長會費,讓杏壇蒙羞。

黃錫嘉、江勝雄議員說,學校雖可代收家長會費,金額應由家長「自由樂捐」,校方卻開出六千元、一萬兩千元和三萬元等;這樣做合法嗎?投訴家長擔心,如果他「樂捐」的錢較少,或沒有「樂捐」,惟恐孩子遭其他同學排擠。

學校「樂捐」家長會費作法,無異製造社會階級對立。黃錫嘉指出,一些捐款較多的家長,學生在日後免試升高中進行超額比序條件時,是否會獲得更多「優勢」?這對弱勢家庭是種不公平競爭,失去公平受教育的機會。

楊永昌表示,依規定學校代收家長會費每人一百元,卻有許多學校溢收費用高達幾千、幾萬元,造成家長沉重負擔;太平某國小校長挪用家長會費做為自己「紅白包」,強烈質疑有貪汙、侵占之嫌。

教育局吳榕峰說,學校代收家長會費一百元,就應該要撥到家長會,不是由校長或學校來支用;他剛接任不久、不是很清楚,將進一步了解調查。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0/112012101800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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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費家長會費名堂多 中市教長:全面調查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0-17 劉文珍

臺中市議員黃錫嘉、楊永昌17日在市議會中披露,部分學校巧立名目收取班費、還由校方師長發放如同「空白支票」的「家長會費自由樂捐」通知單。教育局長吳榕峯嚴正表示,全面徹查違規收取班費情事,家長會可公開募款,但不得經過學校。

吳榕峰局長重申,家長會是合法單位,可以公開募款,但家長會的帳目和學校必須完全分開,學校也不能動用家長會的錢。每個班級都有兩位家長代表,家長會費的收取必須由家長進行,不能由學校製成單據,更不能規定捐款的金額。家長會的預算和決算也都由家長會代表大會審議,學校不能經手。吳榕峰局長進一步表示,全面調查是否有學校介入家長會費募款,他同時強調,教學品質和經費多寡無絕對關係,呼籲學校不要違法挪用經費。

黃錫嘉議員指出,教育部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等5項代收代辦費用,但開學後,臺中市部分學校設置「教室清潔」、「班級基金」等名目再向家長收費,引發家長陳情。另外,還有學校發出「家長會費自由樂捐」的通知單給學生,上面列出6,000、12,000和30,000元的級距供家長選擇,他認為,這種作法「等同空白支票!」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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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違規收班費 中市議員抨擊


聯合新聞網 2012.10.17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即時報導】

教育部已通令各校不得代收代辦班級費,但市議員黃錫嘉指出,台中市還是有學校違規亂收家長會費及班費。黃錫嘉說,有學校以「班級基金」的名義,向學生一次收取3年的班費,有的還拿來作「教室清潔費」太離譜了!

另有學校以「隨喜樂捐」的方式不當收取家長會費,如要擔任委員,捐款得從6000元起跳。教育局長吳容襍說,各校不要自找麻煩,只要不是代收代辦費的項目,就不要經手。真要收班費,可由每班選出的家長代表收齊,收支都讓家長來做。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74362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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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費一次收3年 中市已糾正

中央通訊社 1011017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7日電)

台中市議員黃錫嘉今天指出,有學校以「班級基金」名義,向學生一次收取3年的班級費,教育局得知,已要求立即調查。

黃錫嘉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教育部已通令各校不得代收代辦班級費等費用,但仍有學校違規亂收費,他接獲多位家長陳情,有學校以「班級基金」的名義,向學生一次收取3年的班級費,還有學校以「隨喜樂捐」的方式不當收取家長會費。

黃錫嘉表示,學校雖可代收家長會費,但家長會費的收費金額卻是由學生家長「自由樂捐」,有校方開出新台幣6000元、1萬2000元和3萬元3種等級供家長選擇,這是製造階級對立,歧視弱勢學生的做法。

台中市教育局長吳榕峰說,他確實收到部分學校違規收取班級費或超收代辦費的檢舉,在第一時間已經進行調查並提出糾正,校方也立即將預繳費用全數退費給學生,他也要求對行政失當學校提出糾正。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21017035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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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募款學校代收? 教局追查

自由時報 2012-10-18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

教育部規定學校不得亂收代收代辦費,市議員昨指出,台中市還是有學校用班級基金、教室清潔名義收錢,發家長會費自由樂捐六千至三萬通知單給學生家長勾選;市府教育局表示將全面調查。

監察院去年糾正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諸多巧立名目」,教育部因而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等五項代收代辦費用。

市議員黃錫嘉、江勝雄昨在業務質詢時說,開學後家長來陳情投訴,有學校還是以「教室清潔」、「班級基金」等名目再向家長收費,甚至有學校一次收取三年班費,學生中途轉學怎麼辦?

教育局長吳榕峯強調,除規定可收取的五項代收代辦費之外,其他費用不能再收,絕對會展開全面清查,查到就處分。

黃錫嘉還說,註冊時家長都繳了一百元家長會費,但有些學校透過師長發給學生「家長會費自由樂捐」的通知單轉交家長,上面列出六千、一萬二千、三萬元不同捐款額度,供家長選擇,還要求勾選之後交回,「等同開空白支票要家長捐款!」沒錢捐的家長要怎麼辦?會不會製造學生貧富階級對立?

吳榕峯表示,家長會可向外界募款,但不得由學校老師或職員經手,家長會帳目和學校必須完全分開,學校也不能動用家長會的錢,由於家長可能較忙碌,會請學校老師代發募款通知單,以節省郵寄費用,這是許多學校常態,教育局也會全面調查是否有學校介入家長會費募款及有無「不樂之捐」情形。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8/today-center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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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披露臺中部分學校巧立名目收取班費

自立晚報 2012-10-18 【記者陳仁煦臺中報導】

臺中市議員黃錫嘉、楊永昌17日在市議會中披露臺中部分學校巧立名目收取班費、還由校方師長發放「家長會費自由樂捐」通知單要學生帶回家,如同「空白支票」。教育局長吳榕?嚴正表示將全面徹查違規收取班費情事,家長會可公開募款,但不得經過學校。

黃議員指出,監察院去年糾正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諸多巧立名目」,教育部因而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等5項代收代辦費用,但近日開學後,有學校設置如「教室清潔」、「班級基金」等名目再向家長收費,引發家長陳情。

黃議員、楊議員都表示,他們服務處甚至接獲有學校一次收取三年班費的狀況,「要是學生中途轉學怎麼辦?」吳局長強調,這些都屬違法,絕對全面清查。

此外,依據「地方自治發展條例」中的學校收取代辦費規定,校方可向家長收取一百元代辦費撥給家長會使用,即俗稱的家長會費。但黃議員提到有些學校請師長發「家長會費自由樂捐」的通知單給學生,上面列出6,000、12,000和30,000元的級距供家長選擇,還要求之後交回,「等同空白支票!」

吳局長說「非常痛心!」他強調學校設有「代收代辦費委員會」,除了教育部明定的項目外,要以其他名目另收費用都必須由委員會報教育局核可。教育局副局長葉俊傑說,除了使用者付費的項目外,學校要另立名目收代辦費用,教育局多不會放行。吳局長也認為這只是「個案」,承諾立即展開全面調查。

針對家長會費樂捐的狀況,吳局長說,教育局規定,校方只能收取一百元代辦費供家長會使用,家長會雖可向外界募款,但不得由學校老師或職員經手。

吳局長重申,家長會是合法單位,可以公開募款,但家長會的帳目和學校必須完全分開,學校也不能動用家長會的錢。每個班級都有兩位家長代表,家長會費的收取必須由家長進行,不能由學校製成單據,更不能規定捐款的金額。
家長會的預算和決算也都由家長會代表大會審議,學校不能經手。

但吳局長也認為在人情上,許多家長可能因忙碌,會請學校老師代收家長會費,多半老師也不會拒絕。家長會也會委託學校將募款通知單放在學生的信箱裡,以節省郵寄的費用和時間,這是許多學校的常態。

吳局長表示,絕對全面調查是否有學校介入家長會費募款,他感嘆表示,教學品質和經費多寡無絕對關係,呼籲學校不要違法挪用經費。

資料來源: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artid=20121017ah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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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批學校收班費家長會費 中市教育局徹查

中國廣播公司 2012/10/17

市議員爆料,台中市部分學校巧立名目收取班費,還由老師發放「家長會費自由樂捐通知單」,要求學生帶回家,形同一張「空白支票」。教育局長吳榕峰強調這種行為已經違法,承諾會全面徹查。  (張文祿報導)

黃錫嘉議員指出,監察院去年糾正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諸多巧立名目,教育部因而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等5項代收代辦費用,但最近開學後,有學校設置包括「教室清潔」、「班級基金」等名目,再向家長收費,引發家長陳情。

黃錫嘉、楊永昌都表示,他們服務處甚至接獲有學校一次收取三年班費的狀況,「要是學生中途轉學怎麼辦?」教育局長吳榕峰強調,這些都屬違法,絕對全面清查。

黃錫嘉議員表示,甚至有些學校請老師發放「家長會費自由樂捐通知單」給學生,上面列出六千、一萬二和三萬元的級距,供家長選擇,還要求之後交回,「等同空白支票!」

吳局長答詢說「非常痛心!」他強調,家長會雖可向外界募款,但不得由學校老師或職員經手。這應只是「個案」,承諾立即展開全面調查。

資料來源: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92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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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國民中小學101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

一、 各國民中小學收費應照收取基準及本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二、 學校得依學生之自願,代收代辦下列事項,並按每學年度規定之收費基準收取:
1. 辦理學生午餐之國中及國小,得收午餐費,自訂基準,按月收取,不得強制採整學期一次收取方式;另外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併入午餐費收取,由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辦理。外訂餐盒之學校不得收取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有關午餐費、基本費及燃料費之支用應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中小學校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2. 教科書書籍費,按相關規定評選議價結果收費。
3. 學生寄宿費,不住宿者免繳。
4. 私立學校自備交通車者,得比照國光汽車客運公司優待學生票價,向自願乘坐交通車之學生按月收取費用。

三、 學校可依照每學期之收費基準,代收代辦下列費用:
1. 學生家長會費:各校受學生家長會之委託,得代收代辦家長會經常會費,以家長為單位代收,學生家庭清寒者免繳,其保管、運用及監督、考核應依規定辦理。
2. 學生團體保險費。

四、各項代收代辦費,依目前各收費項目之使用及收費目的,分類如下:
1. 正式教學相關:教科書書籍費。
2. 學校活動相關:家長會費。
3. 學生個人需求:學生寄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午餐費。

五、代收代辦費倘有一定額度結餘,應依比率退還學生,如有其他規定,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國民中小學及私立國民中小學除照本規定收費外,不得另行巧立名目收費及自行決定代收代辦項目,下列各項尤應切實遵照:
1. 飲水應由學校供應,不得向學生收費。
2. 各校舉行運動會、遊藝會、編印校刊及歡迎、歡送等活動,均不得向學生收費。
3. 不得向畢業生收費贈送學校紀念品及舉行謝師宴。
4. 教師節敬師金一律不收取。
5. 各校為修建校舍及增加設備,必須發起捐募經費時,應於事前由學校依公益勸募法之規定,報奉核准後辦理,不得視為收費項目於註冊時收款,或規定數額強迫收取,或以競賽方式鼓勵學生向家長要求多捐。

七、轉出學生之退費依下列規定辦理:
1. 代收代辦教科書,如已購買者發給教科書;如未購買,退還所代收代辦費金額。
2. 代收代辦費中之寄宿費、午餐費,請依實際情況比照注意事項第八項處理;學生團體保險費請依學生團體保險辦法暨相關規定辦理;其餘之代收代辦費不退費。
3. 學生退費應發給退費證明書,內列所退各費數額,以便學生持向轉入學校繳納與退費單所列同數額之費用。
4. 私立國民中學及私立國民小學之轉出學生,除上述規定外,其相關學雜費退費之規定應比照本注意事項第八項之時間及退費標準辦理,並由校方發給退費證明書,內列所退各項費用數額。

八、轉入學生之收費:轉入公立學校就讀者,請依照公立學校收退費標準收取,如有公立學校之退費證明書者依所列退費之數額收取(即學生不因轉學而增加費用之負擔,如上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轉出之學校未退費,則轉入學校亦不收費);如轉入私立學校就讀者,則私立學校可依差額收費。

九、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校學生註冊後,退費規定如下:




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校學生退費標準表
退費時間退費項目及標準備註:1.本表所稱之「退費時間」計算原則係以學生實際離校日期為基準。
2.本表所稱之「其餘各費」係指代辦(收)費。
3.代辦(收)費按實際情況處理,如已購製衣物,則發衣物。
4.進修部比照上項規定辦理。
一、註冊前免繳費
二、註冊後上課前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部退還。
三、上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依各校行事曆計算,以下均同)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三分之二。
四、上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三分之一。
五、上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所繳各費均不退還。

十、收取代收代辦費,應一律依照規定收費,其收支帳目,除另有規定外,各國民中小學應切實依照一般會計手續處理,對於前項收費及收支帳目之處理,均應由學校自行負責辦理,不得委由員生消費合作社代收代管代辦。

十一、國民中小學每學期收費,以一次為原則,惟對家境清寒之學生,得酌准其分為開學時及開學後第十週內分兩期收取。

十二、國民中小學對學生收取費用,如未切實依照本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者,各該校校長及經辦人員均予從嚴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