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新聞】爛香蕉丟室友、罵「噁心」 判賠6萬

爛香蕉丟室友、罵「噁心」 判賠6萬

中時報 2012-11-30 中國時報 【林和生/高雄報導】

為一條爛香蕉,大學同學竟對簿公堂!花蓮慈濟大學施姓學生涉嫌將宿舍內一條靠近床位的爛香蕉,拿到課堂上丟擲室友,更辱罵是「噁心的人」,此舉被高雄地院認定已構成侵權行為,判他及父母需連帶賠償六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提告的謝姓學生表示,與對方是同學、也是室友。某日,施男發現兩人床位中間有條已經腐敗香蕉,要求他處理,但因為不是他所有,於是拒絕。

但施男竟在MSN狀態欄及訊息欄打上「謝的床位有爛掉的香蕉都長蟲子了!還有噁心不明液體!怎麼會有這麼噁心的人啊…」等語,隔天上課,更將香蕉裝在塑膠袋,在進入教室時朝他丟擲並辱罵。

謝男認為,身心受到雙重凌虐導致罹患憂鬱症,甚至休學兩年,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及醫療費用共二一七萬餘元。

施男家長向法官陳述表示,小孩因一時衝動做出誹謗及侮辱行為,事後已在課堂上公開向對方道歉,卻未獲得諒解,加上刑事判決判拘役五十日確定,請求賠償無理由。

高雄地院法官考量他已道歉,認為給付六萬元比較合理。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113000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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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香蕉丟室友 男判賠6萬

2012年11月30日 王吟芳、王文傑╱連線報導

高雄施姓男子3年前就讀慈濟大學,因不滿室友將一串香蕉放至腐爛還不丟棄,竟在MSN留言指責謝姓室友「怎麼有這麼噁心的人」,隔天甚至將爛香蕉以塑膠袋包裹帶到教室,在師生面前朝謝男丟擲洩憤。事後謝男以遭辱被迫休學且罹患憂鬱症等理由求償217萬元,高雄地院日前判施男與父母應賠謝男6萬元慰撫金。

謝男今年已復學,但昨手機未接,無法取得聯繫。校方表示,因施男今年暑假畢業,謝男剛好也復學,雙方未再相遇。

判決指出,事發前謝男因搭乘楊姓同學機車,遭慈濟副校長夫人方美津擦撞,方女為致歉送香蕉託楊轉交同寢室的謝男,但謝不收,香蕉就一直放在寢室直到爛掉都沒人處理,引發施男不滿,才衍生後續糾紛。

確實有公然侮辱

施男到庭承認因一時氣憤有丟香蕉等行為,事後已在校內對謝公開道歉,但謝罹病及休學應是該起車禍造成,只願賠2萬元。法官則以施男確實有公然侮辱等犯行,判當時還未成年的施與父母應連帶賠償。可上訴。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30/3467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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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根香蕉罵人 大學生判賠6萬

自由時報 2012-11-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施姓大學生為了一根放在床位的爛香蕉,涉嫌辱罵謝姓室友是「噁心的人」等語,還用香蕉丟對方,被高雄地院認為構成侵權行為,判決施姓家長和施連帶賠償6萬元。

謝姓學生說,他與施姓被告為傳播系同學及室友,因另名楊姓學生在靠近自己床位與他的床位間放置的香蕉已腐敗,施竟不明就裡要求他處理被拒,乃於98年10月12日,在MSN狀態欄及訊息欄,傳述「他的床位有爛掉的香蕉都長蟲子了!!還有噁心不明液體幹!…」等語。

施生甚至在隔天上午將裝有香蕉的塑膠袋朝在教室上課的謝丟擲,並辱罵「幹」等語,因而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等費用。

施生事後已深感後悔,在學校公開道歉,但對方不接受而堅持提告,後來被判處拘役確定。承辦法官指出,施生行為的確損及謝姓同學名譽,並審酌施生已道歉等情形,認為給付6萬元比較合理。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30/today-so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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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新聞】艾草能保胎、苦杏仁致死? 中醫:別信

艾草能保胎、苦杏仁致死? 中醫:別信

聯合新聞網 2012.11.29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號稱史上最多人看的清宮劇「后宮甄嬛傳」,劇中描述宮中嬪妃以中藥毒殺異己等勾心鬥角故事。圖/緯來提供

燻艾草可以保胎、長期聞麝香會導致不孕?電視劇「后宮甄嬛傳」引起收視熱潮,劇中後宮惡鬥、多種中藥成為殺人、致人流產利器,甚至搖身變成催情聖品,全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但看在中醫師眼裡,認為劇中對中藥的屬性功效幾乎都是胡扯,觀眾看看就好,別太相信。

劇中出現的各種中藥用途,包括「端妃」飲下大量紅花可能使其終身不孕,「安陵容」以伊蘭香與蛇床子製成「暖情香」,誘惑雍正縱欲,而「華妃」就是長期聞皇帝特調的「歡宜香」含劇量麝香才無法懷孕。另外,劇中還出現夾竹桃糕點、桂枝湯合用,也會讓人小產;另有妃子被打入冷宮後,吞食苦杏仁致死。而本劇的小說中更描述, 「純元皇后」生下死胎有青斑且母體難產而死,都跟孕期吃太多核桃、杏仁有關。嚇得許多孕婦都不敢吃杏仁和核桃。

對於劇中華妃長期聞「歡宜香」致終身不孕情節,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名譽理事長施純全感到啼笑皆非。他說,麝香主活血化瘀,屬孕婦禁忌用藥,但並不會導致不孕;長期聞麝香會導致不孕的情節,應屬無稽之談。從中藥學理上來看,孕婦經常聞麝香,不會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也不可能造成小產。

但施純全說,許多中藥原屬於孕婦禁忌,除非有必要,否則不會讓孕婦使用含有麝香的中藥。

另外,劇中用夾竹桃糕點、桂枝湯讓後宮流產的劇情,施純全指出,具有毒性的夾竹桃並非中藥,一般人不會拿來用;至於桂枝湯則常用來治療傷風感冒,藥性溫和。

在保胎方面,劇中出現太醫燻艾草來保胎,施純全認為完全不符合藥理。在古書典籍中,常有人燻艾草來清除蚊蠅及穢氣,改善環境衛生,但光是燻艾不具有保胎效果,頂多可以用來預防登革熱。

艾草是孕婦常用中藥之一,臨床顯示,孕婦如果生產前胎位不正,可以用針灸燻艾,刺在腳指的至陰穴,可讓寶寶胎位逐漸回到正常的位置。

苦杏仁煮熟 毒性就可去除

施純全指出,苦杏仁屬於藥用杏仁,沒煮熟有微量毒性,經煎煮過程,毒性就可去除。另苦杏仁、核桃合併服用,是不會讓人流產,孕婦不用過慮。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319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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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蘭香催情? 中醫:哪有那麼神

聯合新聞網 2012/11/29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依蘭香可以催情,哪有這麼神奇?」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老家住宜蘭,院子就種了許多依蘭香,他看到「后宮甄嬛傳」劇中,依蘭香竟成為催情聖品,頻頻搖頭,直說如果真的如此,那他家不就很亂、夜夜笙歌。

黃林煌指出,許多宮廷劇、武俠劇中都有中醫診斷治療情節,但幾乎都是錯誤的。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以毒攻毒」的說法,這根本不可能,但電視劇中還是經常出現。有些民眾經常觀賞類似節目,甚至慢慢認同以毒攻毒的治療方法,以致於曾有淋巴癌患者聽信坊間治癌偏方,吃有毒的癩蛤蟆,反而讓病情加重。

黃林煌表示,歷史小說記載華陀幫關公刮骨療傷,事實上,關公受傷時華陀已經死了12年,倆人生命中根本沒有交集,怎可能有如此超乎常理的治療過程。

「后宮甄嬛傳」中,依蘭香與蛇床子被製成「暖情香」,成為催情聖品。本身就是中醫師的黃林煌笑著說,自己宜蘭老家院子裡就種許多伊蘭香,如果真的有效,他每天聞香味不就很亂?

黃林煌提醒,連續劇情節大都屬於杜撰性質,與事實不符,觀眾看看就算不用認真,千萬不要相信劇中偏方,有病還是要看醫師,接受正規治療。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42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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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新聞】抽血做癌症篩檢 小心是騙局

抽血做癌症篩檢 小心是騙局

台灣醒報 2012-11-27 【台灣醒報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

小心,抽血檢查也搞詐騙!立委王育敏2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近期有詐騙人士自稱醫檢所人員,以癌症抽檢之名,宣稱可免費做抽血檢查,但抽完血卻改口索取高額費用。衛生署回應說,衛生署從未委託醫檢所幫忙篩檢,且抽血僅能在醫療相關場所,絕不會有到府服務的情形。警政署則提醒民眾可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

詐財手法又推陳出新!新北市1位在藥局上班的陳小姐,20日於藥局值班時,遭到1名自稱是醫事檢驗所的男子,推廣癌症篩檢,表明檢驗報告完全免費,只要交付100元的材料費,就可以幫忙「現場」抽血檢驗。

陳小姐表示,藥局發生類似事情已非第1次,去年1位在藥局任職的同事也有同樣遭遇,對方抽完血,改口索價2000元,由於那位同事內向害羞,且當時孤立無援,因此只好花錢消災。對此,立委王育敏強調,「抽血是醫療行為,依法是不得在醫療機構以外的地方進行,更不該收取高額費用。」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也表示,衛生署從來沒有委託醫檢所進行癌症篩檢,若要進行相關檢驗,檢驗師僅可在醫院、或醫療院所指定的相關機構、指定地,進行檢驗,且國健局對於四大癌症有提供免費的篩檢服務。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預防科科長李文章說,此類詐騙手法一直持續發生, 2009年受騙者大多以眷村老人居多,民眾若發現有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可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都會有專人受理。

圖說:立委王育敏召開記者會,揭露抽血檢查新詐騙手法。(郭琇真攝)

資料來源: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3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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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宅抽血篩癌 刑事局:詐騙

中央社 1011127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7日電)

刑事局今天說,自2009年起至今,「165反詐騙專線」就陸續接獲多起「到宅抽血篩癌」詐騙,提醒民眾注意。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上午召開「小心,抽血詐騙」記者會,邀請一名曾差點受騙,在新北市某藥局工作的陳姓婦女現身說法。

陳女說,11月20日在藥局值班時,遇到自稱是醫事檢驗所員工男子上門,指接受新北市政府委託推廣免費癌症篩選,可現場抽血,檢驗免費,但酌收材料費。

不過,陳女說,進一步詢問細節時,該男子即倉皇離開。事後陳女將自身經驗說給同事聽,才發現另有兩名同事都在住家發生過類似情形。其中一名在與父親在家時被登門拜訪,指抽血篩癌只酌收新台幣100元材料費,但被同事父親拒絕;其中一名則因個性內向,不敢拒絕,不但被抽血,還被收了2000元費用。

出席記者會的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衛生機關不可能委託醫事檢驗所替民眾抽血檢驗;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則說,國健局有對符合篩檢資格民眾提供乳癌、子宮頸癌、口腔癌及大腸癌免費癌症篩檢,但只限在醫療機構或衛生署,不可能到宅抽血送驗。

刑事局預防科長李文章說,自2009年到今,「165反詐騙專線」的確曾接獲多起「到宅抽血」詐騙報案,嫌疑人不只騙現金,也有部分騙存摺,但多鎖定以老人為主,地區以眷村居多。

李文章建議民眾,遇到有不明人士到宅推銷,認為有可疑之處,還是要提高警覺,並可撥打「165」或「110」專線電話尋求警方協助。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ALL/20121127009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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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府服務優?「抽血」成詐騙手段

華人健康網 2012年11月27日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健康是民眾關心的項目,卻成了不肖人士的詐騙手法,坊間最近出現有人假借癌症篩檢或替縣市政府執行研究的名義,推銷到府抽血服務,先誘騙民眾可得到免費的健檢報告,再強迫付費。對此,衛生署強調,即使是正牌的醫事人員,也不能到府抽血,呼籲民眾當心,以免健康與荷包都受害。

衛生署強調,即使是正牌的醫事人員,也不能到府抽血。衛生署強調,即使是正牌的醫事人員,也不能到府抽血。

立委王育敏今27日舉行記者會,邀請親身受此詐騙的陳情人陳小姐現身說法。在新北市藥局工作的陳小姐表示,本月20日有一名自稱是醫事檢驗所男子,指受到新北市政府委託推廣癌症篩檢,可以幫她現場抽血,且檢驗報告完全免費、只需1百元材料費。

陳小姐指出,男子為了取信她,還亮出身上證件、拿的表格也非常精美專業,不過她個性比較謹慎,最後沒有答應,要進一步確認對方身分時,男子僅留下一個網址要她自己查,隨後離去,後來發現網址根本是假的。

抽血服務成為詐騙手法之一,立委王育敏(中)邀請親身受此詐騙的陳情人陳小姐(左)現身說法,呼籲民眾當心。(攝影/張雅雯)抽血服務成為詐騙手法之一,立委王育敏(中)邀請親身受此詐騙的陳情人陳小姐(左)現身說法,呼籲民眾當心。(攝影/張雅雯)

雖然陳小姐沒有真的上當,但她跟同事談起才發現,去年就有同事遇到類似事件,因為不擅於拒絕而被抽血,沒想到對方竟改口索價2千元,由於同事當時隻身在店內,心生恐懼下只好花錢消災。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衛生單位絕對不會委託醫檢所或任何醫療機構,挨家挨戶或到府推銷癌症篩檢。再者,抽血是醫療輔助行為,非醫事人員絕對不可以進行,否則就是密護行為;即使是正牌醫事人員如護士,也必須要有醫囑才能進行抽血,且醫事人員也不能在醫療院所之外,或定點巡迴點之外的地方,替民眾進行抽血。

王育敏立委強調,民眾很在乎健康,面對這種新型態的詐騙手法要當心,否則若不肖人士用不潔針頭來抽血,甚至還會造成民眾感染的風險,更是傷害健康。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150/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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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宅免費抽血 有詐

聯合新聞網 2012.11.27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立委王育敏(右二)舉行記者會指出,坊間有人假冒政府委託的名義,登門推廣癌症篩檢,該名男子宣稱可免費「到府」進行抽血,抽完血後會強迫繳交兩千元。記者陳柏亨/攝影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接獲民眾陳情指稱,有民眾在新北市藥局工作,值班時間遇到自稱是醫事檢驗所的員工上門,宣稱接受新北市政府委託,推廣免費癌症篩檢,可現場抽檢,檢驗免費,僅酌收材料費。刑事局今天表示,接獲多起「到宅抽血篩癌」詐騙,提醒民眾注意。

陳姓陳情人說,今年11月20日遇到自稱是醫事檢驗所員工男子上門,宣稱新北市政府委託推廣免費癌症篩選,可現場抽血,檢驗免費,但酌收材料費,他詢問細節,男子倉皇離開。事後陳女將經歷說給同事聽,才發現另有兩名同事也在住家發生過類似情形,其中一名因個性內向,不敢拒絕,不僅被抽血,還被收2000元。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衛生機關不可能委託醫事檢驗所替民眾抽血檢驗。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說,國健局有對符合篩檢資格民眾提供乳癌、子宮頸癌、口腔癌及大腸癌免費癌症篩檢,但只限在醫療機構或衛生署,不可能到宅抽血送驗。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5268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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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到府抽血癌篩?勿隨意簽名

2012-11-26 〔記者俞泊霖/龍井報導〕

業者曾獲不起訴 衛局無奈

民眾投訴近日海線地區有醫檢所推出「到府抽血」篩檢癌症,記者也目擊佩帶醫檢所證件的女子推銷,聲稱只要一百元就能安排抽血,不過當記者要求推銷人員留下名片或文件供參考時,對方卻藉故婉拒,不少民眾頗受困擾。衛生局表示,以往認定類似手法違法移送法辦,但業者獲不起訴處分,對此也很無奈,已建議衛生署修法。

掛著醫檢所名牌 拒留名片

民眾指出,近日常有自稱某醫檢所人員,在龍井區等海線地區逐戶敲門拜訪,開門見山表示最近舉辦活動,原價六百元的癌症抽血檢查,現在只要一百元,隨即拿出檢驗單要民眾簽名,並表示會儘快安排到府抽血。

有民眾質疑,到府抽血是合法的嗎?若引發糾紛誰能負責?且一百元就能篩檢癌症,未免太神,雖然有民眾當場婉拒,但由於鄉間不少長輩面對這類場景,不知如何拒絕或貪小便宜,就簽名允諾抽血。

記者在龍井區沙田路五段民宅採訪時,也目睹佩帶「XX醫檢所」名牌的女子登門推銷,不過記者要求推銷員留下名片或資料,有需求再聯繫,女子卻不願留資料,也表示沒有名片,隨即離去往下一戶持續推銷。

到合格醫院檢查 避免糾紛

衛生局醫管科醫事股股長吳雅玲說,以往曾以醫檢師在民宅和非醫檢場所抽血檢驗做裁罰並移送法辦,早期案例曾判刑,但近年幾起案例都不起訴,法院認為法令只規範是否有醫囑,並未限定執行場所。

不過吳雅玲說,民眾自費、願意到醫檢所抽血都沒問題,但醫檢所派員外出招攬一定沒有醫囑,對於法院判決也很無奈。但民眾只要簽名,就等於同意醫檢所執行,已建議衛生署錄案,修改法令,也建議民眾若要抽血、健檢,主動到合格醫院,可避免糾紛。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6/today-center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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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借調學生當秘書 教育局長挨轟

借調學生當秘書 教育局長挨轟

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27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市教育局局長鄭新輝借調自己學生擔任個人秘書,遭質疑「內舉不避親」。資料照片

高市教育局局長鄭新輝借調自己的學生、路竹高中國中部呂姓教師,進教育局擔任個人秘書,遭高市教育產業工會質疑浪費公帑、影響學生受教權。鄭新輝昨回應,因原任秘書返校,才透過合法程序借調,且借調到局裡沒有寒暑假,工作辛苦,反批工會批評「不厚道」。

「業務量增加才借調」

教育產業工會昨指出,鄭新輝現任秘書呂姓教師,本學期才考上路竹高中國中部,卻放著教學與輔導工作不做,跑到教育局安排局長行程,形同學校消失的「秘師」,經查得知她曾是鄭新輝指導的學生,本學期還考上鄭任教的台南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廖建中批,「鄭局長照顧呂姓教師不遺餘力,一路從大學、就業到碩士班?排排行程也順便讀碩士,輔導學生就暫時擺一邊?」鄭新輝說,自己沒有私人秘書,只是縣市合併後業務量增,行政人力不足,才借調老師幫忙。

高雄市心家長協會理事長林雲蘭認為,若合法借調且不影響教學則無可厚非,反而是校園裡代課代理教師比例高,值得教育局正視解決。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27/3466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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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學生當秘書 教育局長挨批

聯合新聞網 2012.11.27 【聯合報╱記者徐如宜/高雄報導】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昨天抨擊教育局局長鄭新輝,內舉不避親,調自己學生充當私人秘書。鄭新輝強調,是循正常行政程序借調教師,一切合法。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陳俊成指出,鄭新輝調用的這名學生,是某高中的輔導活動教師,主要工作就是幫局長安排日常行程,一個星期只回學校上兩節課。調用正式教師擔任這樣的涼缺,在各校兼代課教師比例如此高之際,讓有些教育界人士不平。

教育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指出,這名老師服務的學校地處郊區,學生差異比市區更大,需要輔導教師協助學生學習。結果等到的還是和先前一樣的兼、代課教師,除了輔導活動課須找人代課外,學生的輔導也要找人代打,受害的是學校和學生。

鄭新輝反駁,這名秘書的人事資料早就刊登在教育局職員錄上,並非什麼秘密,而且工作繁忙勞累,絕非「涼缺」。因行政人力不足,從教育部到地方縣市政府教育局,以「借調」方式讓老師進入教育行政單位協助的情況非常普遍,教育局循正常行政程序借調該教師,一切合法。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75259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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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教局長找自己學生當秘書 教產工會質疑正當性

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26日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質疑,高市教育局長鄭新輝,找自己任教台南大學的指導呂姓學生,擔任行程秘書,幫鄭新輝安排行程,等於是私人秘書,但呂姓學生101學年度,原已考上路竹高中國中輔導活動科教師,但一開學,就被借調到教育局上班,形同學校消失的「秘師」,教學及輔導本業不做,一星期上2節課,其它都去當秘書,校方還要另找代課,實在浪費資源。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表示,此外,呂姓老師今年,又以在職生身分考上台南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碩士班,同時身兼鄭新輝的私人秘書和受業門生,質疑調用正當性且浪費公帑。

教育局回應,該缺是秘書缺,局內調動老師屬「正常借調」,該秘書因要配合行程、早出晚歸,確實找不到人擔任,才委請呂老師。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1126/15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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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學生當祕書 鄭新輝:合法借調

聯合新聞網 2012.11.26 【聯合報╱記者徐如宜/即時報導】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今天抨擊教育局局長鄭新輝,內舉不避親,調自己學生充當私人秘書。鄭新輝強調,是循正常行政程序借調教師,一切合法。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陳俊成指出,鄭新輝調用的這名學生,是某高中的輔導活動教師,主要工作就是幫局長安排日常行程,一個星期只回學校上兩節課。調用正式教師擔任這樣的涼缺,在各校兼代課教師比例如此高之際,讓有些教育界人士不平。

鄭新輝反駁,從2月到高雄任職,未帶任何人到局裡。原借調的局長室秘書5月離職,主秘、專委協助徵詢後繼人選,但因局裡工作忙碌,縣市合併後業務量大增,有時要加班到晚上8、9點,很少有老師願意進局裡,往往得靠情誼請託才找得到人選。他認為,比起教師工會拿政府的錢,給公假、甚至減課去處理會務,借調到局裡的老師願意犧牲寒暑假長時間工作的精神,不是更應該獲得感謝嗎?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75249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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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市議員關說酒駕 緩起訴1年

中市議員關說酒駕 緩起訴1年

中央社 1011126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6日電)

台中市議員黃秀珠關說酒駕案遭員警拒絕,辱罵警察很「白目」。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妨害公務罪予緩起訴1年。

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隊員在去年5月某日晚間在太平市執行酒駕攔檢勤務時,發現王姓男子騎機車搖晃,攔檢進行酒測,但王男拒絕酒測,並透過友人通知黃秀珠到場。

黃秀珠到場向警方表明身分,以王男雖違規但未肇事為由,要求員警賣她人情,改以勸導處理,但員警以已製作完成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無法依要求處理。

黃秀珠當場對處理員警辱罵「真的很白目」,並打電話給警方高層,當場要求處理員警接聽警方高層電話,案經處理員警提告偵辦。

黃秀珠在偵辦時坦承不諱,犯後態度良好,台中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予以緩刑1年,並捐款公益團體新台幣1萬元。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126027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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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說不成罵警「白目」 議員寫悔過書緩訴

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26日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第三分隊蔡姓隊員與陳姓小隊長,去年5月25日晚上執行酒駕攔檢勤務時,攔下疑似酒駕騎車搖晃的王姓男子,王男透過友人聯絡太平區議員黃秀珠到場,黃表明議員身分,認為王未肇事,希望警員賣她人情、給個面子,改以勸導方式處理。

警員告訴黃秀珠已開單無法辦理,不料議員竟辱罵警「真的很白目啦」,並打電話向台中市警局高層,抱怨「2個警員都是這樣子,有夠爛耶!」蔡警憤而提告妨害公務。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以議員關說辱罵警員,已觸犯妨害公務,諭令寫悔過書、捐款1萬元交換緩起訴。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1126/15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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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罵警白目 罰寫悔過書
關說被拒惱怒 捐萬元換緩起訴

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27日 【綜合報導】

台中議員黃秀珠(左)關說警員對酒駕男放水不成,竟罵警白目。資料照片

台中市女議員黃秀珠去年5月接獲王姓酒駕男子電話,連夜趕到臨檢現場,關說警方放水勿開罰單被拒,竟罵警員蔡光陽「白目」,還向台中市警局長刁建生抱怨:「有夠爛耶!」台中地檢署認定黃女觸犯侮辱公務員罪,但考量她已悔悟且獲諒解,昨命立悔過書並捐款1萬元交換緩起訴。

蔡光陽透過長官表示:「尊重司法,希望民眾別酒駕,除保障他人安全,也可減少民代困擾。」

「警員有夠爛耶」

黃秀珠則發聲明稿辯稱:「當時只是去關心,不是要給警員關說施壓,我問心無愧,但會記取教訓,選民服務時會更周延、小心,以免引起誤會及困擾。」刁建生僅回應尊重司法。

檢方查出,去年5月25日晚上10時許,警員蔡光陽與陳姓小隊長在台中太平區太平路一段執勤,攔檢騎機車搖晃的王男,王拒酒測並請友人聯絡黃秀珠前來,黃趕到現場表明議員身分,要警員賣她人情、給個面子,改以勸導方式處理,但警員仍依法開罰單並準備扣車,黃見狀竟辱警:「真的很白目啦!」還打電話給台中市警局長刁建生,抱怨:「兩個警員都是這樣子,有夠爛耶!」蔡憤而提告。

處分書匿名惹議

檢方雖認定黃秀珠觸法,卻指她有悔意給予緩起訴,還違反法務部規定,處分書刻意隱匿被告名字,企圖淡化處理,引發爭議。對此,台中地檢署發言人蔡宗熙表示:「以○○替代議員名字,是避免觸犯《個資法》,至於本案是否屬於公益,由法院認定。」但法務部政次陳守煌強調:「是否符合公益,應由檢方認定,對中檢的作法,法部會注意。」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27/3466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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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酒駕、罵警 議員緩起訴捐1萬

聯合新聞網 2012.11.27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黃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交通員警在太平區攔查酒駕案,市議員黃秀珠到場關心,希望交通隊員能賣她面子,開勸導單,員警最後仍開罰單,黃被警員控告,她當場罵警「真的很白目」、「有夠爛耶」,台中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讓黃秀珠緩起訴,她需捐1萬元給公益團體。

黃秀珠昨天說,她再一次對警員表示歉意,她表示當天全是出於為民服務,一時情緒激動而有不當行為,未來會在處理民眾的服務案件時更為謹慎,但為民服務的心不打折。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去年5月25日晚上,交通大隊陳姓小隊長帶蔡姓隊員執行酒駕攔檢巡邏勤務,當晚10點多,警方在太平區太平路發現王姓男子騎機車蛇行,攔下要酒測,對方拒測,並打電話請朋友聯絡台中市議員黃秀珠到場。

黃秀珠到場表明身分後,希望2名警員賣她人情、給面子,改以勸導方式,不要開出拒絕酒測罰單,但員警仍依規定開出罰單。

黃秀珠當場罵警「真的很白目啦」,她看到警方已開罰單、準備要扣酒駕者的機車,她當場打電話給台中市警局一名長官,要在場的陳小隊長接電話回報,她拿回電話後,在電話中向對方抱怨「兩個警員都是這樣子,有夠爛耶」;警方全程錄音錄影,蔡姓隊員事後委請律師告黃秀珠妨害公務、妨害自由等罪,妨害自由部分,蔡姓隊員在偵查庭中表明不再提告。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25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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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夠硬 告關說議員妨害公務

中時電子報 2012-11-27 中國時報 【陳界良、林欣儀、梁貽婷/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黃秀珠去年為酒駕遭警員攔檢的市民關說,但被兩名警員拒絕,黃秀珠當場辱罵「真的很白目啦!」「有夠爛耶!」蔡姓警員透過律師控告黃秀珠妨害公務,並出示現場錄影光碟為證,黃秀珠當庭認錯,並寫下悔過書。檢方給予黃秀珠緩起訴處分,並令捐款一萬元做公益。

對於被指控關說酒駕案件,黃秀珠自認問心無愧,她表示,只是去「關心」、想解決民眾的問題,絕非要去對員警施壓,若造成民眾或警方的誤會,未來將記取相關教訓,在服務選民時會更加小心、周延,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困擾。

交通大隊豐原直屬第三分隊員蔡光陽透過分隊長林勝模回應,尊重司法,希望透過此案件帶來酒後不開車的正面宣導效果,因為只要不酒駕,就不會衍生民代和員警的後續困擾。

去年五月廿五日晚間十點多,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陳姓小隊長、蔡姓隊員,在太平區太平路上執行臨檢時,發現王姓男子騎機車搖擺不定,將他攔下酒測,但王男不僅拒絕,還請朋友聯絡市議員黃秀珠到場,黃秀珠在一個多小時後到場,隨即向警員表明市議員身分。

黃秀珠認為王姓市民雖違規,但並未肇事,希望警員能賣她人情、給個面子,改以規勸方式處理,但警員已經完成舉發開單,仍然依法處理,黃秀珠當場辱罵「真的很白目啦!」隨後打電話給市警局高層,並在電話中直接抱怨「兩個警員都是這樣子,有夠爛耶!」

蔡姓警員家住嘉義,案發後透過律師向嘉義地檢署控告黃秀珠妨害公務,並出示現場錄影光碟等為證。嘉義地檢署受理後將全案移轉管轄,由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地檢署偵訊時,黃秀珠坦承、認錯,並當庭寫下悔過書。檢方審酌黃秀珠犯後態度良好,深表悔悟,事後也獲得蔡姓警員的諒解,給予黃秀珠緩起訴一年的處分,並需捐款一萬元給公益團體。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2112700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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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新聞】學校要求家長參與導護:校長回應無強求

別緊張,這是來自對岸的新聞。

這樣的情節也無可能出現在臺灣?臺灣的學校有沒有可能也要求家長排班擔任導護?臺灣的家長會一樣的反應嗎?

如果學校不能要求家長排班擔任導護,家長能不能要求教師輪流擔任導護?






學校要求家長參與導護:校長回應無強求

新浪網 2012年11月23日 海峽導報

學校門口車來車往,擔心孩子上學危險,從10月起,康樂二小的家委會自發組織家長在校門口護送孩子。昨日,一學生家長卻在網上發帖,稱班主任強制家長必須參與導護工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廈門康樂二小要求家長必須參加導護工作,把學校的工作強加到學生家長身上,請問這樣合理嗎?”昨天,一個名為“LiSister萬歲”的網友在微博上發帖。

該網友告訴導報記者,自己是湖裏區康樂二小學生的家長,昨天上午打開家長QQ群,看到班主任的通知,要求家長必須參加導護工作,也就是讓家長輪流在學校原大門和新大門之間的報刊處斑馬線導護學生過馬路。

“我認為在自己時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參加導護)當然無可非議。”該家長覺得,主動參與導護工作和被強制要求不是一回事。

“這可能是個別班主任的行為,我們也是剛聽說。”康樂二小的陳校長如是說。

陳校長解釋道,因為學校興建了新大門,而學生放學的時候會經過凱興路和興隆路交叉口的斑馬線,那裏車輛特別多,所以在今年下半年開學後,家委會就自發組織家長展開導護工作,這個舉動還得到了湖裏區教育局的表揚。

“這完全是自願的,而且我們校方也無權管理家委會,班主任就更沒權利強制要求家長參加了。”陳校長表示,這有可能是個別班主任的行為,該班主任的出發點不壞,不過方式方法有問題。

陳校長當即囑咐該校德育處彭主任,通知各位老師,要杜絕此類事件發生,並且立即和家委會的孫主任溝通,瞭解情況。

之後,導報記者聯繫上了康樂二小家委會的孫主任。孫主任表示,她還不知道此事,關於導護工作是家委會自發組織的,提議家長參與的。

資料來源:http://edu.sina.com.cn/zxx/2012-11-23/11463632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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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被"排班"路口當"交警" 學校回應參與純屬自願

鳳凰網 2012年11月23日 來源:海西晨報 作者:於婧媛

康樂二小“安全導護”活動受質疑,學校回應稱,是家委會組織的自發性活動,個別班主任方式方法不妥當
昨天傍晚放學時,康樂二小這一路口有志願者正在導護。記者于婧媛攝

晨報訊(記者于婧媛實習生黃鵬飛)為了維護學校周邊交通安全,家長每天4個時間段要來站崗,如果沒空,還需委託其他家長頂替……昨日,廈門康樂二小 某班的一位學生家長抱怨,稱學校這種做法讓家長很為難。不過,學校方面回應,這是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家委會”)組織的活動,家長參與執勤純屬自願,可 能是家委會個別成員和班主任溝通中,誤解了這一做法。

昨日,孩子在康樂二小上學的一位家長發出質疑,稱學校組織“安全導護”活動,要求家長在孩子上學、放學時間參加導護工作。不過,小學的上學和放學時,家長都很難抽出時間,尤其是早班交通高峰期。

昨日,記者聯繫到康樂二小的陳校長。陳校長介紹,學校新開了一個校門,上學和放學期間,會經過凱興路和興隆路交匯處的斑馬線,這裏車流量很大。為 此,學校每天安排一位校領導、兩位帶班行政人員及兩名老師來維護學生的安全。這學期剛開學不久,一些家長擔心小孩的交通安全,於是,18位家委會成員輪流 值班,自發、義務性地發起安全導護工作。

“看到家長主動提出要幫忙,我們當然高興,當時這件事還被湖裏區教育局表揚了呢。”陳校長說。記者在湖裏區教育局網站上,找到了一則10月12日發佈的消息,表揚康樂第二小學家委會成立“義務交通督導隊”。

為何有家長反映“被執勤”?陳校長說可能是在溝通方面出現了問題,他坦言班主任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方式方法不妥。陳校長強調,這事是自發組成的,而 不是強制執行的。班主任與家委會溝通時,可能曲解了意思。陳校長說,這是家委會成立以來,他第一次聽說有這樣的情況,可能是個別班主任的做法有些不妥。

家委會:要調查此事

據陳校長介紹,康樂二小的家委會以前由18名家長組成。去年,家委會和學校之間互動得好,對家長和學校雙方的溝通交流起到了促進作用,所以成員由18人擴大到36人。家委會成員都是在每個班的家長裏面選出的,今年還擴展到每個班組建7人至11人的“班級家委會”。

隨後,記者聯繫了康樂二小家委會的負責人孫主任。聽說家長“被執勤後”,孫主任也表示吃驚。“不能讓本來自願的活動,變成了‘好心辦壞事’。”孫主任稱,家委會將和家長溝通,對此事進行調查和處理。

資料來源:http://fz.ifeng.com/news/jinriredian/detail_2012_11/23/442616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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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學導護學生家長不去不行 校方稱老師方式有誤

廈門網 2012-11-23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羅小州)

上班時間內,家長被要求必須參加學生導護工作,去還是不去?最近,這個問題深深困擾著廈門市康樂第二小學的一些家長們。

所謂導護工作,就是每次3名家長,攜帶小紅帽和紅旗,在新校門和舊校門之間的一條斑馬線上引導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導護工作都在我們上班時段,這太不合情理了。”一名家長說。在班級群之前的聊天記錄裏,記者看到,班主任要求“每個家庭至少參加兩個時間段的值班”。回復裏,許多家長都明確表示有困難,但班主任還是堅持“如果在安排到的時間裏沒空,就跟其他家長換”。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廈門市康樂第二小學。該校陳校長表示很詫異:“學校其實安排了導護教師,是家長委員會覺得不安全,主動要求參與義務導護的,學校從來沒有強制。”

陳校長說:“班主任可能只是代為傳達和執行家委會的通知,曲解了義務和強制的區別,保護孩子安全本意是好的,但方式有誤。學校一定會再次向班主任重申導護的自願性,杜絕強制排班的行為。”

資料來源:http://news.xmnn.cn/xmxw/201211/t20121123_27931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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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運動會,下午照常上課

今天上午舉行學校運動會,下午照常上課;這恐怕是有史以來第一次。

照往例,本校都在週六上午辦理運動會,超過中午運動會結束後放學,下午則作為場地收拾時間。

下午照常上課,很合理。但今天原本是放假日,下午照常上課的各班,配合放假的家長「請假」的學生人數多不多?這樣的「照常上課」,除了時數之外,能不能達到應有的教學效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陳怡如
電話:04-22289111轉54300

受文者:臺中市新社區福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9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小字第101000984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重申學校辦理校慶活動暨運動會等相關活動如於星期六、日辦理,且為全日、全校師生之活動,同意於翌日補假,翌日如遇假日則順延,惟不得自行調整於他日,一學年以一次為限,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0年4月28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19750號函諒達。
二、邇進接獲民眾檢舉某校運動會辦理時間濃縮為半天卻補假一天等情事,請各校辦理旨揭活動時依規依正常上課時間放學。
三、如有違反上開規定者,相關人員依規議處外,並以曠職登記。

正本: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學、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督學室、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資料來源:http://163.17.150.1/html5/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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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陳怡如
電話:04-22289111轉54300

受文者:臺中市太平區新平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小字第10000197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學校辦理校慶活動暨運動會等相關活動如於星期六、日辦理,且為全日、全校師生之活動,同意於翌日補假,翌日如遇假日則順延,惟不得自行調整於他日,一學年以一次為原則,請 查照。

正本:臺中市各市立國民中小學、臺中市各市立高級中學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督學室、中等教育科、社會教育科、體育保健科、特殊教育科、國小教育科

資料來源:http://pc105.spes.tcc.edu.tw/sfs3/modules/board1/board_show.php?b_id=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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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幼師涉虐童 教育處長道歉

一個體罰或虐童事件,應有明確處理程序可循,怎會變成縣市政府要求修改教師法?

依教育部「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教師體罰或虐童,可認定符合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8 款(註:現為第 9 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情事者」,應隨即進入最長 6 個月的「輔導期」。輔導期滿,輔導結果並無改進成效者,即提學校教評會審議,作成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決議。

修改教師法的目的是什麼?讓教師無法申訴?還是讓解聘更容易?

申訴是個人面對處分應有的權利,教師法再怎麼修,申訴行為都不可能剝奪。而若修改教師法的目的是要讓解聘更容易,那心態就可議了。「工作權」受憲法保障,解聘是對工作權的直接剝奪,豈可兒戲!

從新聞報導看來,屏東縣政府及學校在體罰或虐童事件之後,並未依相關規定對不適任教師進行輔導;只想用解聘來解決,當然教師會「申訴成功」或「被中央打回來」。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握有權力卻不「依法行政」,轉而尋求「修改教師法」,豈不本末倒置?

體罰或虐童事件為何層出不窮?是教師個人問題(情緒、能力...),還是學校管教行為確實有客觀上的困難?曹縣長既曾為教師,當更了解教育現場的難處;「教師法過度保護老師權益」不只是簡化問題,更是把所有責任全推給教師們承擔。

參考資料:
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教師法




公幼師涉虐童 教育處長道歉

自由時報 2012-11-24 〔記者吳明忠/屏東報導〕

縣議員李世斌模擬幼童掛廚餘罰站。(記者吳明忠攝)
教育處長顏慶祥(左)當面向家長道歉。(記者吳明忠攝)
張老師強拉幼童的錄影畫面。(記者吳明忠攝)

三位枋寮鄉的媽媽昨天出面控訴孩子被公立幼稚園張姓女主任不當虐待,教育處長顏慶祥昨天當面向家長道歉,強調體罰並再犯事證明確,承諾會以不適任教師處理。

「曹老師」︰教師法過度護師

本身也是老師出身的縣長曹啟鴻,在政壇一向被尊稱為「曹老師」,對於虐童案表達遺憾與痛心,認為教師法過度保護老師權益,這位張老師的案子與萬丹國中陳老師的案子,都透過申訴管道申訴成功,為此他還與監委槓上,教師法確實有修法的必要。

爆發虐童案的校長昨天透過電話說明,張姓女主任十一月二十一日參加校方教評會後已向校方請假,顏慶祥向家長保證,會以行政手段讓張老師先請假,暫時不能跟學童接觸。

教育處督學郭文路表示,張主任五年前在同校任教時曾犯過體罰學童事件,被學校教評會決議記兩大過,但提出申訴,當年考績乙等,之後幾年都是甲等;顏慶祥坦言,整起事件讓他很痛心,張主任向省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成功,縣府無法提報不適任。

「我很難相信老師會做這種事!」、「公立的學費便宜很多,讀不起私立幼稚園。」昨天由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縣議員李世斌陪同召開記者會,三位受虐童媽媽同聲譴責老師的惡質行徑,其中一位外配媽媽操著不流利的中文說「我不想再看這段影片」。

家長自行蒐證的影片中可明顯看出,老師多次出言恐嚇幼童,動手打幼童屁股,還將孩童粗暴地由教室這邊強行拖到另一邊,只因學童在點心與午餐時間,不依照她的規定吃飯,沒吃完的還用塑膠袋包起來掛在脖子上罰站,李世斌模擬學童掛廚餘袋罰站的過程,要求教育處立即提報不適任教師。

張萍與屏東縣家長協會理事長馬成麟希望縣府介入處置,更呼籲儘速修改教師法,調整教評會成員比例,讓家長與社會公正人士至少各佔四分之一,切斷共犯結構,讓兒童保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4/today-south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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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嘔吐物掛脖子上!屏東驚見虐童教師

自由時報 2012/11/23 〔本報訊〕

屏東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爆出張姓老師虐童事件,包括強逼學生吃嘔吐物、用鐵碗塞學生嘴巴、用書本丟學生等,且張師5年前就已被揭發有虐童情形,當時只記2小過就沒事,外界質疑教師法過度保護教師,要求修法。

一名家長因為孩子回家後會哭、吃不下飯且不敢上學,於是偷偷在幼兒園裝設攝影機,竟意外錄進一幕幕驚人的虐童景像。只見張師對孩童怒吼「你是公主嗎?」「你憑什麼點菜,你是校長嗎?」、「又跑回去跟爸爸講,你講啊」,並把哭泣的孩童強拉到角落,用手猛打孩童屁股。其他虐童方式包括要孩童把嘔吐物掛在脖子上、罰站一整天等,孩童看到她甚至會嚇得尿褲子。

這名虐童張師被發現5年前就已被揭發有虐童情形,教評會當時認為情節不嚴重,儘記2支小過後繼續聘任。屏東縣長曹啟鴻質疑,教師法過度保護老師,要解聘老師相當困難,教師法應該要修改。

孩童家長也指出,學校教評會成員,除一名家長代表和校長外,其他成員都是來自學校教職員,這樣的組成根本就是「師師相護」;至於張姓老師目前請假,等待教評會做出決議。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2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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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師逼童吞嘔吐物 網友怒批「病態教師」

自由時報 2012/11/24 〔本報訊〕

教育處長顏慶祥(左)當面向家長道歉。(記者吳明忠攝)

屏東枋寮鄉1間公立小學附設幼稚園,其中3位學童家長,昨天出面控訴,孩子被公立幼稚園張姓女主任不當虐待,強迫沒把午餐吃完的孩子,「即使吃到嘔吐,也要把嘔吐物吞下」,甚至以塑膠袋裝廚餘,掛在小孩脖子上罰站示眾,對此,該幼稚園教育處長顏慶祥昨已向家長當面道歉,承諾會以不適任教師處理。

對於教師體罰學生一事,引發許多網友議論,多數網友痛批,「變態」、「病態教師」、「虧他有臉當老師」,還有網友指出,「應該是要慢慢的改變挑食的習慣才對,而不是用變態的方法去做這件事」,也有網友質疑,「老師後台關係一定很硬」,但也有網友表示相反意見,「又是斷章取義,老師真難當」。

國小附設幼稚園張老師虐童遭家長錄下,3位家長指出,近2個月孩童回家向父母哭訴「可以早點來接我嗎」,父母決定展開調查,在教室內錄影;畫面顯示,張女針對不愛吃青菜學童給大量青菜,喜歡玉米濃湯就給很少,還說「午餐敢跟老師點菜,你是校長嗎」,甚至要孩子從點心時間開始罰站,有時從11點30分,罰站到下午2、3點。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2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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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托午餐集中營 師毒打灌水

中時電子報 2012-11-24 中國時報【王志宏/屏東報導】

屏東某國小附設幼稚園張姓女老師虐童遭家長錄下,不但毒打不吃飯學童,還私設「烏龜區」,把吃飯速度慢孩子集中一起,強迫孩子把午餐吃完,即使吃到嘔吐,也要把嘔吐物吞下,甚至以塑膠袋裝廚餘,掛在小孩脖子上罰站示眾。張老師請假無法取得聯絡。校長則說,事件已由教評會處理,坦承督導不周,對家長非常抱歉,已讓張女先離開教學現場。

昨天三名被虐學童家長由議員李世斌及人本教育基金會陪同開記者會,控訴張師惡行,要求學校解聘。家長指出,孩子回家哭說「媽媽,你可不可以早點到學校接我」,於是暗中調查。

近兩個月,家長透過放在教室手機或錄影機錄影,畫面顯示張女把挑食孩子拎到教室角落毆打,孩子哭得稀哩嘩啦,還說「你敢的話就跟爸爸媽媽講啊」、「走出去你如果沒吃完,就讓你吃第二份」,「午餐敢跟老師點菜,你是校長嗎?」

家長指出,張女針對不愛吃青菜學童給大量青菜,喜歡玉米濃湯就給很少,要嘛讓你餓、要嘛讓你吃到脹;甚至會在處罰後強灌水,要孩子扶著水壺喝水,也有孩子從點心時間開始罰站,或從十一點半罰站到下午二、三點。

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張萍指出,家長反映後,校長說會處理卻不要看影片。五年前這位張老師就被投訴虐童,包含午餐被迫吃完,吃到吐也要把嘔吐物吞下去,家長若反映,這位老師便說「我實施的是逆向教育,家長不接受可以轉學。」

她質疑當時張女被記兩大過,為何又能升上主任,校方與教育處是包庇虐童的共犯。議員李世斌說,張女技巧性把孩童帶到角落,不讓其他老師或年紀較大學生發現,或者把教室鎖住虐童,像是集中營。

屏東縣教育處長顏慶祥昨天親向家長道歉表示,目前先將張女與學生隔離,再依程序送考績會、教評會處理。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4/112012112400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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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主任虐童 家長錄影揭發

聯合新聞網 2012.11.24 【聯合報╱記者劉星君/屏東縣報導】

屏縣國小附幼主任虐童 家長全都錄 / 劉星君

屏東縣某國小附設幼稚園張姓主任涉嫌虐童,家長們蒐證拍攝到張強拉學生到教室角落,打學生屁股。
記者劉星君/翻攝
屏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張姓主任,對幼童體罰、強迫餵食灌水,導致幼童被罰站嚇到尿褲子。經家長錄影蒐證揭發,並發現這位教師五年前就因類似虐童情事,但當年僅以考績打乙等處理。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區辦公室主任張萍說,五年前這位老師就曾被投訴虐童,對頂嘴的小孩,竟拿鐵碗塞嘴、強迫學童吃完午餐,甚至拿塑膠袋裝廚餘,用繩子掛脖子上罰站。「若當年教育處負起責任,積極督導學校解聘老師,就不會再讓事情一再上演」。

三名家長昨天公布蒐證虐童影片,影片中,張老師強拉學童衣領,用手猛打幼童屁股,然後再拿三明治給學童吃,接著不斷訓斥學童,並要脅說「回家敢講今天在學校被老師打,有本事你講看看」。

陳媽媽說,影片中她兒子被老師嚇到「挫尿」,還有小朋友捧著飯碗罰站一整天都沒吃飯。「孩子現在看到飯,都會流眼淚,嚇怕了!」還有學童甚至到學校卻不敢走進教室。

屏東縣教育處長顏慶祥看完蒐證畫面後向家長們道歉,他表示,張老師的手段和方法非常不恰當。

校方昨召開教評會,張老師辯稱這是她的管教方式,前天已向家長們道歉,但教評會決定先請張姓老師暫離教學現場。

校方表示,五年前的投訴虐童案件,因沒有物證,只有人證,校方僅召開考績委員會,將張老師考績列乙等,並記兩小過處分,但老師申訴有理,後來兩小過未記。

家長並未接受老師道歉,認為這已不是第一次,不曉得還有多少學童受害,希望學校解聘不適任教師,捍衛學生受教權。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5205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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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啟鴻:教師法應修改

中央社 1011123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3日電)

屏東縣爆發國小附設幼兒園曾因虐童被記過的老師,還留任學校繼續虐童,屏東縣長曹啟鴻說,教師法太保護老師,應修改。

屏東枋寮鄉某國小附設幼兒園張姓女老師,5年前因用各種方式強迫幼兒吃飯,被家長爆出,幼兒吃到嘔吐,張師強迫幼兒吃下嘔吐物,或把嘔吐物裝在塑膠袋裡,掛在幼兒脖子上。

這所國小教評會當時以「管教不當」記張師2支小過,但認為情節不嚴重,繼續聘任;學生家長今天以偷拍影片將張師虐童情節現形,家長看到自己幼兒被虐待情形,心痛不已,要求解聘張師。

已有虐童紀錄的老師還繼續留在學校,曹啟鴻表示,教師法過度保護老師,要解聘一個老師相當困難,層層關卡,程序繁瑣,只要老師申訴,不適任解聘案,就被中央打回來。

曹啟鴻說,屏東有幾件不適任教師解聘案,因教師申訴而無法處理,他還因此與監委有過爭執。他認為,教師法應該要修改。

屏東縣家長協會理事長馬成麟表示,元凶還是教師法,她說,全國家長協會已建議了好幾年,但中央仍不修改教師法中學校教評會組織成員比例。

馬成麟說,現行教師法規定,教評會委員成員是家長1名、另1名是校長,其他就是學校教職員,同校老師都會有感情,老師護老師,不適任教師沒那麼輕易被解聘。

馬成麟說,教評會組織成員應修改為學校行政人員、老師、家長和社會公正人士各占1/4。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21123022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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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不適任師 教評會結構待檢討

中央社 1011123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3日電)

屏東爆發國小附設幼兒園老師連續虐童案,現行檢討不適任教師的教評會,教師比例太高,經常被外界質疑「師師相護」。

屏東傳出虐童案的學校位在偏鄉地區,學生又都是3到6歲的幼兒,家長對於幼童的陳述一開使自然半信半疑,因此問題拖了很久才曝光。

出問題的教師被控強迫學童吃飯,甚至將學童嘔吐物掛在學童脖子上,但事發學校的教師評議委員會,只以「管教不當」記教師2支小過,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罰教師新台幣3萬元,但仍維持續聘。

部分學生家長認為,學校教評會成員,除一名家長代表和校長外,其他成員都是來自學校教職員,這樣的組成根本就是「師師相護」。

不過也有教育人士認為,除了犯罪、受禁治產等原因外,解聘教師要看有無「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或「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構成要件太籠統,動輒祭出解聘,讓當事人終身不能當老師,有時恐違比例原則,因此大部分都是記過處分後要求老師先接受輔導,若情況改善,就讓他們繼續擔任老師。

每件不當管教案都有不同原因,有時更需要專業人士來評鑑教師是否適任,教師法中對教評會成員的組成,確實到了該檢討及修正的時候。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21123032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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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新聞】民俗療法納管 推拿要考照、賣苦茶要登記

民俗療法納管 推拿要考照、賣苦茶要登記

自由時報 2012/11/22 〔本報訊〕

不少民眾一旦出現疲勞、中暑或筋骨痠痛症狀,都會尋求拔罐等「民俗調理」解決。未來衛生署將成為民俗調理業者的主管機關,核發認證、處理糾紛等都在管理範圍。(記者郭顏慧翻攝)

改稱「民俗調理」 由中醫藥司管理

坊間民俗療法眾多,包括刀療、推拿、拔罐…等,卻因缺乏管理、糾紛迭生,衛生署決定明年1月起逐步納入管理範圍,並一律改稱民俗「調理」,未來業者從事這些「調理」必須先認證考試,就連販售青草茶也得向衛生署辦妥登記。

國內民俗療法機構林立,屬於非醫療行為,卻因缺乏主管機關管理,民眾發生糾紛時,也沒有固定投訴單位,監察院還為此行文糾正衛生署。衛生署在今年5月間修正「民俗調理之管理規定事項」,明定民俗調理行為包含:傳統整復推拿、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拔罐、民間習用外敷膏藥、外敷生草藥或藥洗,而從事前述民俗調理行為不得宣稱醫療效能,違者可依法開罰。

整復推拿、按摩、刮痧、拔罐 須認證

衛生署決定,未來將把民俗療法納入衛署改制的衛生福利部,由中醫藥司管理,初期先鎖定整復推拿、按摩、刮痧、拔罐、青草茶等五大類別。前四項採取認證制度,業者得先考術科、學科,取得認證才能營業,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而青草茶、苦茶等中草藥飲品,也必須向主管機關登記成分內容,才可以合法販賣。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屆時中醫藥司會出版相關考古題,讓相關業者熟讀學科內容,通過者取得證書才可營業。第一階段開放認證的包括傳統整復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其餘項目會分批逐一認定。

賣中草藥飲品 須先登記成分內容

黃林煌同時指出,目前全國約有20多萬人從事民俗療法,未來在管理上會先由中醫藥司認定是否屬「民俗調理」範疇,接著就是採取「認證」制度,業者須先考取證照,但一切會循序漸近,不可能明年1月1日就通通都納管。

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表示,未來民俗療法只能稱為民俗調理,不能再使用「療法」兩字,讓民眾誤以為有療效,也不可以加掛「可治五十肩、骨質疏鬆」等治療宣稱,違者可依《醫療法》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27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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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療法明年納管!推拿拔罐先考證 賣青草茶要登記成分

NOWnews 2012年11月22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明年1月起,從事民俗療法得先考術科、學科,取得衛生署認證,連坊間販賣的青草茶、苦茶也得向衛生署登記成分。

推拿、整脊、刮痧、拔罐甚至刀療、撞牆功,根據估計,國內有高達20萬人從事種類琳瑯滿目的「民俗療法」,卻缺乏管理認證,消費者受傷、糾紛時有所聞,衛生署今(22)天表示,配合衛生福利部成立,從明年1月起,從事民俗療法得先考術科、學科,取得認證,連坊間販賣的青草茶、苦茶也得向衛生署登記成分。

拔罐拔到體無完膚,治病還得冒著被刀砍、火燒或拚命撞牆的生命危險,台灣不少消費者偏愛民俗療法,出了事才驚覺這些「老師們」根本沒執照,結終這樣無法規範的亂象,衛生署決定出手管一管。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早在今年5月29日,衛生署已經修正「民俗調理之管理規定事項」,明確認定民俗調理行為包含:傳統整復推拿、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拔罐、民間習用外敷膏藥、外敷生草藥或藥洗,且從事上述民俗調理行為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否則可依法開罰。

明年起,配合衛生福利部成立,民俗調理行為將全面納入中醫藥司管理,將更進一步要求上述幾類民俗調理行為的從業人員,必須通過衛生署的認證,必須接受學科和學術的考試,取得證書,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黃林煌說,按照目前規畫,考試內容除了術科佔50%之外,另50%還要考基本應具備的醫療知識,題庫包括5000至10000題,會收錄在中醫藥司出版的相關學科參考書,通過者才可以取得證書;第一階段開放認證的包括傳統整復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其他項目則逐年再推動認證。

另外,不少人愛喝青草茶、苦茶,認為可以清涼退火,但坊間店面、青草舖販賣的各式涼茶,往往是「黑嘛嘛」一大桶,看不出成分有什麼,也不知道擺了多久,黃林煌說,不少消費者喝完了拉肚子,還以為是在「瀉火」,花錢買罪受,還感謝業者。

黃林煌說,未來青草茶、苦茶等各式中草藥飲品,也一律得向主管機關登記成分內容,才可以販賣;坊間民俗調理行為千奇百怪,黃林煌強調,只有經中醫藥司認可的項目,才會納入管理認證,至於沒有認可的項目,消費者千萬不要輕率嚐試,否則「心甘情願被刀砍、撞牆,出事再來怪政府,就太沒道理」。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1/22/91-28755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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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療法糾紛多 未來納入中醫藥司管理

中時電子報 2012-11-22【中廣新聞/吳佩臻】

腰酸背痛到國術館被師傅拗來拗去、或者是拔罐、刮痧、拍打等常見的民俗整復療法,目前因為缺乏管理,亂象叢生,衛生署今(22日)表示,未來這些都將納入衛生福利部的中醫藥司管理,將來民眾如果有因為民俗調理而受害,可以向中醫藥司投訴。

根據估計,全台有近二十萬個民俗調理人員,但這些人員目前沒有相關的管理,導致民眾如果因民俗療法而發生醫療糾紛都投訴無門。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林煌表示,未來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後,將針對傳統民俗調理增訂相關規定。

黃林煌指出,民俗調理管理分三個方向,第一是民俗調理的介定由中醫藥司認定,包括拍打消脂、刀療、撞牆等等;第二,中醫藥司不可能一次全部納管,會分批逐一認定,而首先要做的就是傳統整復推拿、第二步會針對按摩進行納管;第三則是會推出證照認證。

黃林煌說:「民俗調理認證,並不是你說了就算,包括拍打、撞牆等等,第一要由中醫藥司認定是否屬於民俗調理,第二會採認證發證照,但我們會採循序漸近,不可能明年一月一日通通都納管。」

黃林煌強調,坊間民俗調理未來必須都要經過中醫藥司認可,如果屬於民俗調理就需納入管理,就連販賣青草茶也要向主管機關登記,而如果是缺代證實的民俗調理項目,業者就不能進行相關行為。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7+11201211220105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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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療法業者 由衛生署管理

聯合新聞網 2012.11.22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張博亭/台北報導】

坊間整復推拿、刮痧按摩等民俗療法機構林立,過去缺乏管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表示,將以衛生署做為民俗療法的主管機關,未來民俗療法機構一旦違法,衛生署將依法開罰。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也表示。明年1月起納入衛生福利部管理,業者必須透過認證、登記等進行規範,就連販售青草茶,也必須先向主管機關登記。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估計,目前全國約20多萬人從事民俗療法,包括刀療功、撞牆功、傳統整復推拿、按摩、拔罐、整脊、刮痧等,常見的青草茶也屬於民俗療法範圍,由於未規範,因此亂象叢生。

今年5月29日衛生署修正「民俗調理之管理規定事項」,明文規定民俗調理行為包含傳統整復推拿、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拔罐、民間習用外敷膏藥、外敷生草藥、藥洗,且不得宣稱醫療效能,違法可依法開罰。

黃林煌指出,明年衛生福利部成立之後,民俗調理相關業務將交由中醫藥司管理,目前規畫將採取認證、登記等方式規範。初期以傳統整復推拿、按摩、刮痧、拔罐子、青草茶等五大類別為主。

五大類別中前四項採認證制度,從事業者必須通過一定的認證考試,一半為學科、一半為技術考核。屆時中醫藥司會出版相關考古題,讓相關業者熟讀學科內容。至青草茶則採登記制度。

黃林煌強調,全台到處都可以見到青草茶業者,但不知道內容是什麼。未來要販售青草茶必須先向主管機關登記,才可販售。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164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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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調理納管 不能稱為「療法」

華人健康網 2012年11月22日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坊間整復推拿、按摩、刮痧等民俗調理服務林立,過去衛生署僅將民俗調理與醫療行為做區隔,卻沒有進行管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協調相關部會,指定衛生署為民俗調理的主管機關,衛署表示將輔導「民俗調理」走向養生休閒,不能再稱為「民俗療法」,並與勞委會研議,對於以手法為主的傳統整復推拿,優先製定出標準化訓練與檢定證照。

衛署表示將輔導「民俗調理」走向養生休閒,不能再稱為「民俗療法」,並對於以手法為主的傳統整復推拿,優先製定出標準化訓練與檢定證照。(攝影/黃志文)衛署表示將輔導「民俗調理」走向養生休閒,不能再稱為「民俗療法」,並對於以手法為主的傳統整復推拿,優先製定出標準化訓練與檢定證照。(攝影/黃志文)

根據衛生署今年5月29日修正的「民俗調理之管理規定事項」,民俗調理行為包含傳統整復推拿、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拔罐、民間習用之外敷膏藥、外敷生草藥、或藥洗,這些行為不得宣稱醫療效能。

衛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表示,坊間的民俗調理市招,應避免讓民眾誤以為有療效,因此均不能再使用「療法」字眼,也不能明明寫民俗調理、卻又加掛「可治五十肩、骨質疏鬆」等治療宣稱,否則可依照《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違規做醫療廣告,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且非醫事人員缺執行醫療行為,視為密醫,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另一常混淆的情形則是推拿,周道君表示,目前已經將中醫師與民俗調理業者的推拿手法,從名稱加以區隔,中醫師做的稱「中醫傷科推拿」、是有療效的;民俗調理業者做的稱「傳統整復推拿」、是保健用的。

坊間的民俗調理市招,應避免讓民眾誤以為有療效,因此均不能再使用「療法」字眼,民俗調理業者做的稱「傳統整復推拿」、是保健用的。(攝影/張雅雯)坊間的民俗調理市招,應避免讓民眾誤以為有療效,因此均不能再使用「療法」字眼,民俗調理業者做的稱「傳統整復推拿」、是保健用的。(攝影/張雅雯)

由於傳統整復推拿在民俗調理中為最大宗,加上未涉及使用器械、純以手法為主,衛署未來擬優先針對傳統整復推拿推出標準化職業訓練,不過相關細節和時程必須和勞委會研議,一旦實施,也可依職業訓練法給予技能檢定證照。

消保處指出,民俗調理行為雖經衛生署認定不具療效,但既然是服務消費者,提供的服務仍應符合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協調衛生署擴大管理範圍,逐步將民俗調理行為納管,並視社會時需求調整管理範疇,以維護民眾的健康。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8/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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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民俗調理 勿涉醫療宣稱療效

華人健康網 2012年11月14日 【華人健康網 記者黃子倫/台北報導】

考試院長關中遭媒體報導於上班時間找按摩師調理身體,被點名的這位朱素心老師是前總統李登輝的御用按摩師,且即使收費不貲,也有許多政商名流趨之若鶩。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指出,若無專科醫師執照仍屬民俗調理,不能進行醫療行為與宣稱療效。建議民眾有痠痛情形,還是找專業醫師診治。

針對傳統民俗調理的按摩方式,衛生署表示目前沒有負責管理單位,但操作者不能涉及醫療行為或宣稱療效。針對傳統民俗調理的按摩方式,衛生署表示目前沒有負責管理單位,但操作者不能涉及醫療行為或宣稱療效。

對於屬傳統民俗調理類的按摩方式,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林煌表示,傳統民俗調理人員沒有負責管理單位,但從事民俗調理的人需謹記不能涉及醫療行為、不能宣稱療效,且不能透過拉筋、按摩之類的民俗手法接觸後,就宣稱、判斷別人罹患何種疾病問題,否則便違法。待明年衛生福利部成立後,將統一中醫藥司負責。

本身是中醫師的黃林煌主委也指出,臨床上就有就診的病患跟他說,曾經去找民俗調理的推拿師整骨,結果推拿師在扭脖子時過度用力,造成他肌肉拉傷,多如此類的情形不勝枚舉。另外,還看過病患因為民俗調理師扭脖子不慎,結果扭到下半身大小便失禁的情形,顯示對民俗調理行為規範的重要性。

黃林煌主委建議,民眾有痠痛情形發生時,最好還是到醫院復健科或是中醫師診所就診。依據專業的中醫脈絡調理,或是西醫復健科的物理診治,且加上健保給付的保障,民眾才不會當了冤大頭,疼痛還是好不了。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8/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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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新聞】後年綜所稅 平均每戶可少繳2150元

後年綜所稅 平均每戶可少繳2150元

聯合新聞網 2012.11.22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宣布,由於物價上漲累積超過百分之三,後年五月申報明年綜合所得稅確定降稅,每人免稅額、扣除額約可增加三千至四千五百元,納稅人可以少繳一點稅。

財政部賦稅署估算,全國實際受惠戶數約三百四十九萬戶,平均每戶可少繳約兩千一百五十元,全民增加可支配所得高達七十五億元。

財政部表示,個人免稅額從八萬兩千元調高至八萬五千元,七十歲以上的免稅額從十二萬三千元調高至十二萬七千五百元;單身標準扣除額由七點六萬元提高至七點九萬元、夫妻標準扣除額從十五點二萬元增為十五點八萬元;薪資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均由十點四萬元調高為十點八萬元。

課稅級距也連動調整,年所得淨額零至五十二萬元課徵百分之五稅率、五十二萬至一百一十七萬元課徵百分之十二稅率、一百一十七萬元至兩百卅五萬元課徵百分之廿稅率、兩百卅五萬元至四百四十萬元課徵百分之卅稅率,年所得淨額超過四百四十萬元將課徵最高的百分之四十稅率。

舉例來說,家庭淨所得原在五十萬元至五十二萬元者,適用稅率可望自百分之十二降為百分之五,至少可減稅一千四百元。以適用百分之十二級距的雙薪四口家庭為例,若選擇以標準扣除額報稅,在所得不變下,將可少繳約三千一百廿元所得稅。

明年退休者,退休金稅負也可望降低。退休人員退職所得免稅額,採分年領取者,全年免稅額自七十三點三萬元調至七十五點八萬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5156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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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額提高 後年平均每戶少繳2150元

中時電子報 2012-11-22 中國時報 沈婉玉/台北報導

102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調整額
綜所稅課稅級距調整額及速算公式

全國約三四九萬戶後年五月報稅時,可少繳點稅!因物價累計漲幅逾三%,已達減稅門檻,財政部昨日正式公告,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都將調高。免稅額、扣除額等可調高三千元至四千五百元,課稅級距最少調高二萬元。以減稅總金額約七十五億元計算,平均每戶減稅約二一五○元。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由於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調高等,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七十五億元。九十九年全國納稅申報戶約五六二萬戶,扣除約二一三萬應申報但免繳稅的納稅戶後,實際受惠約三四九萬戶;其中綜所稅稅率五%的報稅戶最多,受惠人數也最多。

財政部官員說,單身上班族明年總計年所得在二十七.二萬元以上,後年才要繳稅。每扶養一名親屬可扣除八.五萬元;雙薪四口之家,總計明年年所得七十一.四萬元以上,後年才要繳稅,比未調整前多二.六萬元。

例如,單身上班族若明年度年所得為五○萬元,明年免稅額、扣除額調高後,後年只要繳稅一.一四萬元,比未調整前少五百元。雙薪四口之家明年度年所得若為一三○萬元,在免稅額、扣除額調高下,因申報人數多、可抵的稅也多,後年只要繳稅三.三九二萬元,比未調整前少四五二○元。

賦稅署官員說,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及課稅級距等,只要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年度上漲三%以上,即可按上漲程度調整。

財政部前次調整免稅額及扣除額是民國九十八年,課稅級距則在九十九年調整。目前物價指數已較九十八年調整免稅額及扣除額時累計上漲三.四七%;較九十九年調整課稅級距時累計上漲三.九四%,均已達應調整標準。

因此,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等將調高三千元至四千五百元不等;課稅級距調高至五二萬元、一一七萬元、二三五萬元及四四○萬元,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五十二萬元以下的家庭,明年可適用五%的最低稅率。

資料來源: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211220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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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免稅額、扣除額調高 349萬戶家庭受惠可減稅2150元

NOWnews 2012年11月22日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若到10底前物價漲幅仍逾3%,2013年可望啟動自動減稅機制,540萬戶受惠。

財政部21日表示,由於從上一次調整到現在的消費者物價漲幅已超過3%,因此正式公告將102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課稅級距的金額也予以調整,根據財政部初步統計,實際約有349萬戶家庭將可獲得減稅,減稅利益75億元,平均每戶在103年申報102的綜所稅時,將可少繳2150元的稅。

財政部公告調整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如下:

一、免稅額:將由現行的每人8萬2,000元提高3,000元至8萬5,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也由12萬3,000元提高4,500元為12萬7,5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由現行的個人7萬6,000元提高3,000元至7萬9,000元;有配偶者由現行的15萬2,000元提高6,000元至15萬8,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每人每年10萬4,000元調高4,000元至10萬8,000元。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每人每年10萬4,000元調高4,000元至10萬8,000元。

另外,綜所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也分別予以調整,其中,第一級適用5%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0~50萬元調整為0~52萬元;第二級適用12%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50萬1元~113萬元調整為52萬1元~117萬元;第三級適用20%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113萬1元~226萬元調整為117萬1元~235萬元。

第四級適用30%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226萬1元~423萬元調整為235萬1元~440萬元;第五級適用40%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423萬1元以上,調整為440萬元以上。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綜所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上次調整年度為98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5.11 (按96年11月至97年10月止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的平均數),與102年度適用的指數108.76 (按100年11月至101年10月止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的平均數)相較,上漲3.47%。

而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99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104.64 (按97年11月至98年10月止12個月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的平均數),與102年度適用指數108.76相較,上漲3.94%,均已達到所得稅法規定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應調整的標準。

在調整免稅額、扣除額以及課稅級距後,財政部預估將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約75億元,也就是稅收損失約75億元,民眾在103年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可適用。

如果以99年度的報稅統計資料來看,全國349萬戶有應繳稅額的家庭都將因此受惠,平均每戶將可少繳近2150元的綜所稅。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1/22/91-2875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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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綜所稅 平均每戶減2,150元

中時電子報 2012-11-22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物價飆漲,民眾於後年申報所得稅時,可望少繳一點稅。圖/本報資料照片
課稅級距調整
102年綜所稅預估調整金額

物價飆漲,明年有減稅大利多。財政部賦稅署昨(21)日公告,明年綜所稅的免稅額、扣除額將調高3千至6千元不等,課稅級距方面也將調高,民眾於後年申報所得稅時,可望少繳一點稅,預估將有349萬戶家庭受惠,平均每戶減稅約2,150元。

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表示,截至今年10月為止,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免稅額及扣除額調整指數,漲幅為3.47%,已達法定調整標準,財政部將啟動自動減稅機制,預估全國民眾的可支配所得,將因此增加75億元。

賦稅署科長謝慧美指出,明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每人將調高3,000元,至8萬5,000元;薪資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將調高4,000元,至10萬8,000元;單身標準扣除額調高3,000元,至7萬9,000元,而夫妻標準扣除額則由15萬2,000元調高至15萬8,000元。

其次,CPI也較上次課稅級距調整時上漲3.94%,明年課稅級距門檻將由現行50萬元、113萬元、226萬元及423萬元,調高至52萬元、117萬元、235萬元及440萬元。換言之,所得淨額52萬元以下的家庭,明年將適用5%的稅率。

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綜所稅各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等,以及課稅級距,是隨物價指數漲幅連動調整,當累計漲幅超過3%,財政部須依法按上漲程度調整。

賦稅署官員說明,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調高,除了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為零,原本就不用繳稅的納稅人之外,其餘報稅民眾均可受惠。

官員估算,進行調整後,國庫損失約75億元。99年總申報戶為562萬戶,調整前即無須繳稅的戶數則為213萬戶,實際受惠戶數約349萬戶,以此推算,每戶約可少繳2,149元。受惠戶數最多的應為課稅級距5%的民眾。

資料來源: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211220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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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免稅額提高!平均每戶減稅2150元

ETtoday 2012年11月22日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財政部21日發布公告,2012年的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以及薪資所得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在下一年將會提高,共有349萬戶受惠;若以減稅總額新台幣75億元來計算,2013年平均每戶將可少繳2150元。

▲2013年的免稅額將要提高。(圖/記者黃郁棋攝)

財政部賦稅署宣布,由於物價累計漲幅超過了3%,2013年綜合所得稅確定要自動減稅,包括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將會提高3000至6000元,在2014年報稅時適用。

免稅額的部分,每人8萬5000元;而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以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則為12萬7500元。至於標準扣除額的部分,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額7萬9000元 ;有配偶者扣除額則為15萬8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的部分,每人每年扣除數額則以10萬8000元為限。

至於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以及累進稅率的部分,課稅級距在0元至52萬元,稅率為5%;課稅級距在52萬0001元至117萬元者,稅率則為12%;課稅級距在117萬0001元至235萬元者,稅率20%;課稅級距235萬0001元至440萬元者,稅率則是30%;課稅級距在440萬0001元以上者,稅率40%。

根據賦稅署官員的估算,2013年綜所稅免稅額進行調整後,國庫損失大約75億元,推估的實際受惠戶數約349萬戶,每戶平均可以少繳2150元;受惠戶數最多的應為課稅級距5%的民眾。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22/1304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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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免、扣額調高 平均每戶少繳2149元

自由時報 2012/11/21 〔記者張舒婷/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宣布,由於物價累計漲幅超過3%,明年綜所稅確定自動減稅,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將提高3000到6000元,實際受惠戶數約349萬戶,以減稅金額75億元來算,平均每戶可少繳約2149元,後年(103)申報明年綜所稅適用。

後年申報適用 約349萬戶受惠

「所得稅法」規定,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及課稅級距等,只要當年度(指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的CPI較上次調整年度上漲3%以上,即可按照上漲幅度調整。上次調整免稅額及扣除額是98年,課稅級距則在99年調整。

由於CPI已較98年調整免稅額及扣除額時累計上漲3.47%;較99年調整課稅級距時累計上漲3.94%,已達綜所稅自動減稅標準。

賦稅署官員說明,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調高,除了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為零,原本就不用繳稅的納稅人之外,其餘報稅民眾均可受惠。

官員估算,進行調整後,國庫損失約75億元。99年總申報戶為562萬戶,調整前即無須繳稅的戶數則為213萬戶,實際受惠戶數約349萬戶,以此推算,每戶約可少繳2149元。受惠戶數最多的應為課稅級距5%的民眾。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2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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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上調 380萬戶受惠平均減稅2000元

NOWnews 2012年11月6日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CPI物價累積漲幅突破3%,2013年確定減綜所稅並調高級距。

物價漲不停,確定明(102)年可以減稅了。由於消費者物價漲幅已超過3%的降稅門檻,明年起將調高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以及免稅額、扣除額,預估將有超過380萬戶家庭在103年報稅時可以少繳一點稅,平均每戶可以減稅2000元,財政部最快將在11月底宣布。

行政院主計總處5日發布10月份物價變動概況,消費者物價總指數為110.34,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只要從去(100)年11月到今年10月的累計物價漲幅超過3%,即可調高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扣除額,以及課稅級距,財政部在收到主計總處的文後,確定物價漲幅符合調整的規定,即會公告調整,預計在11月底或12月初就可以公告,在103年申報102年的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由於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退職所得免稅額,自99年起已連續3年未調整,課稅級距也有2年沒動,初步統計,免稅額及扣除額的累計漲幅為3.47%,明年免稅額可望從8.2萬元調升為8.5萬元,年滿70歲以上的長者,免稅額則可望由12.3萬元調高為12.75萬元。

在扣除額部分,單身的標準扣除額可望由7.6萬元調高3000元至7.9萬元;夫妻的標準扣除額,則可望由15.2萬元上調至15.8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則可望由10.4萬元調高至10.8萬元,增加4000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則可望由10.4萬元調高至10.8萬元。

在課稅級距方面,累計漲幅初估達3.94%,5個級距的金額均將連動,其中最低級距適用5%稅率的部分,可望從所得淨額50萬元,提高至52萬元,也就是說,原本每戶淨所得在50萬元至52萬元者,原本適用稅率為12%,在調整級距金額後,則將改為適用5%的稅率,光是這部分就可少繳1400元的稅,是受益最大的族群。

根據估算,在扣除應申報但免稅戶數後,全國約有380萬戶家庭將因而受惠,降稅利益約68億元,平均每戶約可減稅2000元。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1/06/11891-28700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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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額調高 約349萬戶受惠

中央社 2012/11/21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1日電)

財政部21日公告,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將提高,實際受惠約349萬戶。(圖為民眾報稅,中央社檔案照片)

財政部今天公告,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將提高,實際受惠約349萬戶,以減稅金額新台幣75億元計算,平均每戶約可少繳2150元。

財政部賦稅署宣布,由於物價累計漲幅超過3%,明年綜合所得稅確定自動減稅,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將提高3000到6000元,後年(103)報稅時適用。

在免稅額部分,每人8萬5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為12萬7500元。

標準扣除額部分,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萬9000元;有配偶者扣除15萬8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萬8000元為限。

至於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課稅級距在0元至52萬元,稅率5%;課稅級距52萬0001元至117萬元,稅率12%;課稅級距117萬0001元至235萬元,稅率20%;課稅級距235萬0001元至440萬元,稅率30%。

另外,課稅級距440萬0001元以上,稅率40%。

賦稅署官員估算,明年綜所稅免稅額等進行調整後,國庫損失約75億元,推估實際受惠戶數約349萬戶,每戶約可少繳2150元,受惠戶數最多的應為課稅級距5%的民眾。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21121006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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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深教師獎勵金 立委促全面檢討

資深教師獎勵金 立委促全面檢討

中時電子報 2012-11-21 【中廣新聞/陳映竹】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預算,立委不滿,教育部編列近四千萬的資深教師獎勵金,只要服務滿十年後,每滿十年都可以領一次獎勵金,但十年的教師根本不算資深,要求教育部全面檢討。

因 應組織改造,教育部明年將成立「師培教育與藝術教育司」,並編列六億九千萬預算,立委邱志偉指出,當中還編列資深教師獎勵近四千萬元,只要任職滿十年、二 十年、三十年、四十年,就可分別領到四千到一萬元獎勵金,邱志偉質疑,十年的年資在一般行業,只能算是「中階」,比新人資深一點點,甚至連當主管的資格都 沒有,發放獎勵金不太合適,建議刪除相關預算。

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解釋,獎勵金是鼓勵教師繼續為教育付出,將全面檢討。

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國年資屆滿十年的教師每年約一萬兩千人、二十年有八千人、三十年約二千五百人,四十年每年約二百五十人,教育部獎勵對象,只限國立高中職教師,國中小教師是由地方政府自訂獎勵辦法。

最後師陪教育司預算全數過關,但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全面檢討獎勵金制度。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7+11201211210108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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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10年「資深」教師 立委開砲

聯合新聞網 2012/11/22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老師任滿10年算不算資深?教育部每年針對任滿10年、20年、30年和40年的老師,每人發給4000元至1萬元;立委邱志偉昨天質疑,任教10年並不「資深」,揚言刪除預算,經協商後邱志偉同意本案放行,但要求教育部檢討10年年資是否為資深教師。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10年離「資深」確實還有段距離,不過獎勵對象是兼顧「資深」和「優良」,且多數教師滿10年領過一次後,服務不到20年就退休,很少有機會再領第二次。

蔣偉寧並允諾,會通盤檢討各級學校獎勵要點,初步採取兩種方向,一是從名稱調整,拿掉「資深」二字。

昨天立法院審查教育部預算,邱志偉不滿師培預算中,每年編列資深教師獎勵近4千萬元,提案凍結1千萬。

邱志偉表示,教育部獎勵服務滿10年、20年、30年、40年的教師,可分別領4000、6000、8000和1萬元的獎金,但10年的年資只能算是「中階」,頂多比菜鳥更資深一些,教育部以此發放資深獎金並不合適。

立委鄭麗君則建議,與其無目的發放獎金,不如拿來鼓勵有優良表現的老師。

教育部表示,獎勵資深教師的辦法從1989年開始,獎勵任滿10年的教師,每年人數約1200人,20年每年約800 人,30年每年約2500人,40年每年約250人。獎勵對象只限國立高中職教師,國中小教師是由地方政府自定獎勵辦法。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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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教師領資深獎勵金 教部將檢討

聯合新聞網 2012.11.21 【聯合晚報╱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任職滿10年的教師算資深嗎?立法委員邱志偉今質疑,教育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中,分別獎勵服務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的「資深」教師4000元、6000元、8000元、1萬元。他質疑說,任教10年的老師根本不算是資深,揚言明年如果再發放,將提案凍結1000萬預算,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允諾,將全面檢討對資深教師的定義。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今天審查教育預算,邱志偉質詢時表示,10年的年資在一般行業中,根本只能算是「中階」,頂多比新人資深一點點,更不符合主管階級的定義,教育部以此來發放資深獎勵金不太合適,建議刪除這筆預算。

立委鄭麗君也認為,如果只是呆板地按年資每10年、20年發一次,不如針對教師的實質表現作獎勵,讓經費能發揮更大的激勵作用。立委蔣乃辛則反對刪除,因為一般獎勵金都是各縣市政府在校慶時發放,即使中央凍結預算,縣市政府還是照樣發給。雙方意見你來我往後,邱志偉勉強同意今年暫不凍結預算。

對此蔣偉寧坦言,十年年資距離「資深」確實還有一段落差,但「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表揚對象,必須兼具「資深」與「優良」兩項條件,教育部每年僅編列1000萬預算獎勵大專院校資深傑出教師,其餘各級學校則由地方政府發放,且多數教師滿10年領過一次後,服務不到20年就退休,很少有機會再領第二次,沒必要凍結預算。

蔣偉寧也允諾,願意通盤檢討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初步採取兩種方向,一是從名稱調整,拿掉「資深」二次,僅就教師優良表現給予獎勵金,二是維持同樣名稱,但考慮取消年資十年的4000元獎金。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國輝說,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從78年開始發放,每年約1 萬2000名年資滿10年的教師領4000元、8000名年資滿20年教師領6000元、2500名年資滿30 年教師領8000元,僅有250位年資滿40年教師領到1萬元,實際受惠人數與發放金額都不算高。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5139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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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教師獎勵 教育部檢討

中央社 1011121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1日電)

教師任職每滿10年,都可領一次獎勵金,立法委員今天質疑用年資計算,無法提升實質能力,教育部承諾全面檢討。

立法院今天審查教育部總預算,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邱志偉指出,根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屆滿10年的教師就能領到新台幣4000元獎勵金,20年、30年、40年也有金額不同的獎勵,最高可領1萬元。

邱志偉質疑,10年的年資在一般行業中,根本只能算是「中階」,比新人資深一點點,甚至連當主管的資格都沒有,發放獎勵金不太合適,建議刪除預算。

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也認為,呆板地按年資每10年、20年發一次,同樣的經費,不如針對教師的實質表現作獎勵。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獎勵金是滿10年的那一年才能領,也就是說教師任職前19年,就只能領一次4000元,多少具有鼓勵教師繼續為教育付出的意義。

蔣偉寧也說,獎勵金是全國一致的標準,立法院如果只刪除中央主管預算,會變成教育部主管的國立學校不能發,地方政府主管的學校卻可以發,執行面上會有些問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討論後,最終決議不刪除也不凍結預算,但要求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全面檢討獎勵金制度。鄭麗君說,希望教育部朝獎勵教學表現思考,而不只是看年資。

根據教育部提供的統計資料,全國屆滿10年的教師約1萬2000元,屆滿20年約8000人,屆滿30年約2500人,屆滿40年約250人。且必須符合「優良」定義,例如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曾被記過的教師就不能領獎勵金。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121008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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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獎金/教師:錢不多,但意義重

聯合新聞網 2012/11/22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

年資10年的老師,是否資深到可以領獎金?老師與校長均表示,幾千元的獎金錢不多,但算是一種獎勵性質,讓老師覺得被尊重。

「錢不多,但意義重大。」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指出,老師年資10年拿到數千元獎勵金,是鼓勵老師在工作崗位盡忠職守,在私人企業工作,某種程度也會表揚資深員工。這筆獎金不應該刪除,而是朝調整角度修訂,例如年資增加到15年,或是獎勵金減少等。

新北市光復國小校長、全國校長協會秘書長邱承宗表示,從過去30多年的教學現場來看,一個老師能否繼續教書,第十年是一大關卡,10年年資的老師拿到幾千元的獎金,是一種鼓勵。

不過邱承宗也建議,目前對於工作年滿30年已上的資深老師,只是發給獎金作為鼓勵,「感覺很不被尊重」,建議應該為這批盡忠職守的教師,舉辦有尊榮感的表揚儀式。今年工作滿20年,剛領到4千元獎金的台北市五常國小葉老師指出,公立小學老師沒有三節獎金,只有教師節時領到一筆獎金;學校沒有員工旅遊,只有發幾百元的自強活動,相對於私人公司行號的上班族,教師的獎金福利比較少。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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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立院三讀 申報扶養親屬 年齡限制取消

原條文:「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修正條文:「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未滿二十歲,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其他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子女、同胞兄弟姊妹部分均未修正。






立院三讀 申報扶養親屬 年齡限制取消

自由時報 2012-11-21 〔記者曾韋禎、張舒婷/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綜合所得稅法修正案,取消納稅人不得扶養年齡20歲至60歲的親屬限制,明年報稅即適用。 (資料照,張嘉明攝)

多扶養一人 免稅額就多8.2萬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綜合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取消納稅人不得扶養二十歲至六十歲間「其他親屬或家屬」的年齡歧視條款。自明年五月申報綜所稅時,凡納稅義務人的親屬中,符合二十歲以下,或二十歲以上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條件,每扶養一人,就可列報八萬二千元免稅額,預估四十一萬人受益。而依納稅義務人適用的稅率不同,每增列一名扶養親屬,可節稅四千一百元至三萬兩千八百元不等。

不過,國稅局提醒,所得稅申報扶養放寬,民眾想報扶養親屬節稅,也不是無限上綱,想報幾個就報幾個,共同居住和扶養事實是重要條件,若被查到虛報或濫報,且被認為素行不良,最高可回溯五年補稅。

明年起報稅適用 41萬人受惠

會計師建議,受扶養親屬若有打零工或其他薪資收入,年所得須低於八萬二千元,申報扶養才有節稅效果,否則反而可能墊高應繳稅款,民眾報稅前應多做評估,以免因小失大。

現行綜所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扶養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條件之「其他親屬或家屬」(自己及配偶之尊親屬、子女、自己及配偶之兄弟姊妹以外之被扶養人),只要是年滿二十歲到六十歲間,皆不得列為免稅額。

不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做出釋字第六九四號解釋,認為上述規定違反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綜所稅法相關條文在一年內失效。

根據立院通過的修正案內容,扶養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條件之「其他親屬或家屬」,不再有年齡限制,皆能列報每人八萬二千元的免稅額。

財政部官員指出,修正案通過後,今年起實施,明年五月報稅適用,受益的約四十一萬人,初步估計,國庫稅收損失約二十億元。而依納稅義務人適用的綜合所得稅稅率不同,每增列一名扶養親屬,可節稅四千一百元至三萬兩千八百元不等。

虛報濫報 最高回溯5年補稅

北區國稅局長李慶華說,所得稅法修法前後最大差異是二十歲以上、六十歲以下無謀生能力親屬或家屬可列報扶養免稅額,但仍要符合民法規定的扶養順序,要有扶養事實及共同居住事實。

李慶華表示,高所得者常會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節稅,其中以列報兄弟姊妹的小孩最常被國稅局剔除。因為小孩應優先由父母扶養,納稅義務人的兄弟姊妹有能力扶養,就不能報在其他人名下。

財政部說,若由後順位者申報扶養,要有正當理由或說明。李慶華強調,高所得者列報太多扶養親屬或家屬,可能被列入選案對象。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1/today-t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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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扶養其他親屬限制放寬

聯合新聞網 2012.11.21 【聯合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明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扶養釋利多。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納稅人未來申報扶養廿歲至六十歲的「其他親屬」,只要能證明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即可扣減每人八萬二千元的免稅額。

根據財政部統計,明年新規定上路後,將有四十一萬人受惠,總計降稅利益達廿億元。舉例來說,一個適用所得稅率百分之十二的家庭,每多扶養一名其他親屬,就可少繳九千八百四十元的稅。

民眾過去報稅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僅限廿歲以下或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者,才能扣減免稅額,明顯與扶養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列報減稅條件不同。

大法官會議去年底解釋六九四號釋憲文,認定稅法這項「年齡限制」造成差別待遇,影響弱勢族群生存權利和生活品質,有違公平原則,判定違憲。昨天立院三讀通過修法,去除這項年齡歧視條款,進一步照顧經濟弱、保障賦稅人權。

納稅人未來只要證明受扶養的廿歲以上其他親屬是「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即可比照扶養相同條件的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享有同等的減稅權利,且扶養人數沒有上限。

依民法規定,所謂「其他親屬」,包括叔、伯、甥、舅、姪、嫂,及孫子女或未辦認養手續的繼子女;「家屬」則包括「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因此未來包括同居的男女朋友、同志等非親屬關係的同居人,都可納入報稅扶養對象。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可望在明年五月申報一○一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5131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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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申報扶養取消年齡限制

聯合新聞網 2012.11.20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即時報導】

政府釋出報稅利多,明年五月民眾要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扶養對象將沒有年齡限制,凡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或就學中的親屬,都可以被報列為扶養對象,每人每年有8.2萬元的免稅額。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全面取消納稅人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條件,未來包括同居人等其他親屬或家屬,只要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要件,都可納入報稅扶養對象。

財政部表示,明年五月起報稅就可適用,預估有41萬人受惠,納稅義務人可增加支配所得約20億元,以適用12%稅率的家庭為例,每多扶養一名其他親屬,可減免稅捐9840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511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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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其他親屬」免稅年齡 立院修法放寬

ETtoday 2012年11月20日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20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其他親屬或家屬」扶養免稅額的年齡限制,2013年申報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預估41萬人受惠。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放寬其他親屬扶養年齡。(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除了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的父母也就是直系尊親屬,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可依規定列報減除免稅額。但如果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就有年齡限制,現行法令規定,只有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的其他親屬或家屬,才能依規定列報減除免稅額。

修正條文放寬「其他親屬或家屬」列報的年齡限制,改為扶養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都可提報減除免稅額。每扶養一人的免稅額是八萬兩千元。換句話說,只要納稅義務人扶養年滿二十歲以上的直系親屬,如伯父叔叔堂兄弟表姊妹等等,只要是身心障礙沒有謀生能力,都可以列報減持免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在草案初審通過時受訪表示, 修法符合憲法平等原則,可望進一步照顧經濟弱勢及保障賦稅人權;修法通過將有41萬人受益,納稅義務人可增加支配所得約新台幣20億元。提案修法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其邁說,現在景氣不好,修法有助緩解弱勢家庭經濟重擔 ,明年申報所得稅即可適用。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20/129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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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親屬免稅額 立院三讀通過

國語日報 2012/11/21 林人芳/臺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其他親屬或家屬扶養免稅額列報的年齡限制,明訂扶養未滿二十歲,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都可提報扣除免稅額,預估將有四十一萬人受惠。

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認為,殘障人士的家人對他們確實是有扶養的事實,因此列入扶養扣除免稅額,是合理的事,也能稍稍減輕家人的負擔,但他們更希望也能將殘障人士聘外籍看護的費用,一併納入列舉扣除額項,對殘障家庭的幫助才會更大。

依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除了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可依規定列報減除免稅額外,扶養無謀生能力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則限定在未滿二十歲或是滿六十歲以上的家人,讓不少家庭負擔沉重。新通過的所得稅修正版本,則取消年齡限制,只要有扶養弱勢者親屬或家屬的事實,都可提報減除免稅額。

王幼玲指出,會修法是源自於去年司法院釋字第六九四號的解釋,認為《所得稅法》對其他親屬列報的年齡限制,影響國人扶養滿二十歲到未滿六十歲間無謀生能力家人的意願,讓弱勢者生存權益受到影響,也不符合課稅公平原則。她認為,新法雖然對殘障家庭有些幫助,但政府若能比照對企業聘用外勞可抵稅的作法,相信助益會更大。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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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報稅 扶養多1人 免稅額多8.2萬

聯合新聞網 2012.11.20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報導】

所得稅 反年齡歧視 修正案三讀通過

立法院今天通過,所得稅法全面取消納稅人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條件;有如對家有重擔、扶養家屬多者,在大雨中撐起一把傘。
報系資料照
政府又釋出報稅利多,明年5月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扶養對象將沒有年齡限制,凡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或就學中的親屬,都可以被報列為扶養對象,每人每年有8.2萬元免稅額。

親屬或家屬符要件都可列扶養

立法院院會為了解決政府法令違反憲法爭議,上午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全面取消納稅人扶養親屬的年齡限制條件,未來包括同居人等其他親屬或家屬,只要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要件,都可納入報稅扶養對象。

明年5月適用 估41萬人受惠

財政部表示,明年5月起報稅就可適用,預估有41萬人受惠,納稅義務人可增加支配所得約20億元,以適用12%稅率的家庭為例,每多扶養一名其他親屬,可減免稅捐9840元。

依民法規定,所謂「其他親屬」包括叔、伯、舅、姪、甥、媳、孫等。「家屬」定義指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也就是說,未來包括同居男女朋友、同志等非親屬關係的同居人,都可納入報稅扶養對象。

無謀生能力不包括非自願性失業

財政部表示,無謀生能力不包括非自願性失業,其他親屬如因非自願性失業受扶養,並不在減免範圍之列。

民國92年,民眾郭燕娥扶養70多歲中風母親、殘障大嫂及兩名未成年姪子,財政部將殘障大嫂剔除扶養,報稅後,她以年齡歧視提出釋憲。立法院通過修法後,她將可以適用申報殘障大嫂為扶養對象。

年齡限制 年底自動失效

民國100年12月30日公布的大法官釋字第694號解釋認定,年齡限制將影響納稅義務人扶養20歲到60歲間無謀生能力者的意願,影響弱勢族群的生存權利,和憲法第七條公平原則牴觸,宣告違憲,相關法令今年12月30日將自動失效。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5111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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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新聞】管理如同監獄 9成中小學仍體罰

從新聞內容看來,人本基金會所調查的應該是「懲罰」或「處罰」,而非「體罰」。罰站、罰寫及不准下課,並不包含在教育部對體罰的定義範圍內。

「教育部應明文禁止(要求)教師不得以『不准下課』處罰學生」?那我會建議:教育部應直接明文要求教師「不得處罰學生」!





管理如同監獄 9成中小學仍體罰

台灣醒報 2012-11-20 【台灣醒報記者李長勳台北報導】

「這根本形同監獄式管理!」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直言不諱地表示,教育部所宣導的「零拒絕、零體罰、零霸凌」三零政策,無法讓兒童人權在校園得到合理保障。馮喬蘭根據最新調查報告顯示,9成國中小學校仍存在體罰現象,7成3國中生表示學校仍會檢查頭髮,4成以上國中小生表示老師仍會辱罵人。教育部表示,針對出現不當體罰的教師與校方,務求行政懲處上的落實。

人本基金會今天(20日)公布今年「國中小校園問卷調查報告」,數據顯示,有9成國中小學校存在體罰現象,最常見的體罰方式為「站立反省」,即所謂的「罰站」;5成的國中生及4成的國小生表示老師會辱罵人,其中,國中小生最常聽見的辱罵語句為「叫你家長來!」誇張的是,近2成國中生甚至聽過老師罵「智障」、「腦袋裝屎」等辱人字眼。

另外,有近4成國中生及近7成國小學生被罰不准下課;7成多國中小學生表示班上老師會罰寫;7成3國中生表示學校會檢查頭髮,近5成國中生表示,學校會因頭髮不合格而被懲處。馮喬蘭質疑,教育可以以侵犯學子的身體權、尊嚴、遊戲權方式進行嗎?面對來自老師或學校制度霸凌,學子及該如何自保?

資料顯示,自2006年立法禁止體罰起迄今,體罰率確有明顯下滑跡象。然而,2008年後體罰率始終維持在3成,呈現所謂「平原期」狀態。馮喬蘭表示:「目前,教育當局只把體罰視為『教學不力』,老師違犯時,最嚴重頂多記過而已,要淘汰掉這些少數『獨斷』的老師,在現行制度下十分困難。」

列席的中研院社科研究員吳齊殷指出,目前體罰之所以呈現難以突破的平原期,與台灣教育長期浸淫於儒家文化有所關係,「因為我們的教育背景深受儒家思想影響,讓『管教』在文化上具有絕對的正當性。」

吳齊殷認為,相較於西方教育的「水平關係」台灣師生處「垂直關係」,上位者對下位者以「教」之名,行「管」之實,「現在,學子們為了避免體罰而迎合管教者的『結盟』關係,正像是『監獄管理』。」吳齊殷指出,要改善台灣的體罰文化,唯有深入「文化層面」,進行思想教育上的全面性改造。

與會的教育部教訓會楊志忠先生表示,教育部針對教師不當體罰問題,將致力於行政懲處上的落實;教師個人部分仍以記過為主,但考核則更力求嚴格實踐,而學校部分,針對不當體罰之情事,則會更嚴格實施如扣除獎勵補助款、減班等實際辦法,希望藉此能達到「友善校園」目標。

圖說:人本基金會最新調查報告顯示,9成國中小學校仍存在體罰現象。

資料來源: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3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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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9成中小學仍有體罰

中央社 101112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0日電)

人本基金會今天公布一項調查顯示,高達9成的國內中小學,曾存在體罰現象,包括老師打人、罰跑操場、罰跪、罰站等。

人本在全國除離島之外的22縣市,隨機抽訪1112名國小生及1122名國中生,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3個百分點之間。調查時間為今年9月、10月之間。

調查結果顯示,只有4.65%的國中、10.92%的國小,學生受訪時表示從來沒有在學校看過「老師打人」、「罰站」、「罰維持特定姿勢」、「罰做特定動作」等體罰方式。也就是說,約9成的學校都仍存在體罰現象。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過去直接以藤條打孩子的狀況,已經不多見,但罰站、半蹲、跑操場等,仍時常出現在教育現場。

馮喬蘭說,語言暴力比肢體暴力還可怕,很多語言如羞辱智能的「笨」、「白癡」,攻擊人格的「敗類」、「廢物」,以及威脅性的「叫你家長來」,在校園內卻屢見不鮮。

調查顯示約4成的國中生和7成的國小生,曾被處罰剝奪下課時間。馮喬蘭說,下課是學生的基本權利,具有放鬆、休息、解決生理需求等重要功能,學生也要在下課間與同儕互動、從事娛樂活動,不該被任意限制。

人本希望教育部落實零體罰政策,對於少數執意體罰的教師,予以懲處、淘汰,不可再包庇和拖延處理。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主任楊志忠表示,教師體罰除循法律途徑,也可從考核著手,最重可記大過,或是考績不能給甲等。縣市如果體罰情形太嚴重,也會在統合視導中扣除補助款。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120018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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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調查 九成國中小還有體罰

國語日報 2012/11/21 楊惠芳/臺北報導

昨天是世界兒童人權日,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公布二○一二年的國中小學校園問卷調查,發現有九成國中小學還存在體罰問題,三成國中生與兩成四小學生在校曾被體罰,原因包括學業不符要求、對教師態度不好、跟同學吵架或打架、連坐體罰等。

調查是在全國二十二個縣市抽訪一千一百一十二名國小生、一千一百二十二名國中生。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罰站、半蹲、跑操場、罰寫、不准下課等,仍常出現在校園。約四成國中生和七成國小生,曾被罰「不准下課」。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說,下課是學生的基本權利,具有放鬆、休息、解決生理需求等重要功能,教育部應明文禁止教師不得以「不准下課」處罰學生。

另外,五成國中生、四成小學生表示教師會辱罵人。馮喬蘭說,語言暴力比肢體暴力還可怕,教育部應對體罰學生的教師訂定處理流程與辦法,並解聘不適任者。

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楊志忠表示,教育部已立法禁止體罰,教師如體罰學生,除循法律途徑解決外,也會從考績著手,最重可記大過。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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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基金會:9成中小學有體罰

聯合新聞網 2012/11/21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發現,九成的國中、小學仍存在體罰現象;另有五成的國中生、四成國小學生表示老師會辱罵人,最常罵的是「白癡、笨蛋、智障、腦袋裝屎」,甚至還有學生被罵「去死、不要以為我不敢打你」等。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在世界兒童人權日公布國中小體罰問卷調查,針對全國除離島外的廿二個縣市,隨機抽訪一一一二名國小生及一一二二名國中生,訪查去年底至今年上半年在校生活經驗。

調查發現,只有百分之四點六五的國中、百分之十點九二的國小,學生受訪時表示從來沒有在學校看過「老師打人」、「罰站」、「罰維持特定姿勢」等體罰方式。也就是說,約九成學校都仍存在體罰;其中約百分之三十的國中、百分之廿四的國小學生表示曾被體罰。

此外,約五成的國中生與四成的國小生表示老師會辱罵人,還有百分之五點四四的國中生、百分之一點六二的國小生曾被教師批評外型與長相。

罵學生遲到大王…也算體罰

教育部二○○六年就訂教育基本法禁止體罰,叫學生「跑操場」、「罰寫」、或以「遲到大王」、「大嘴巴」形容學生可以嗎?教育部表示,只要和學習無關,讓學生持續特定動作,或是公開辱罵都算體罰,均屬違法。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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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罵學生 全台9成國中小仍有體罰

自由時報 2012/11/20 〔本報訊〕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今指出,立法後雖體罰狀況減少、但仍約有三成學生曾被體罰,希望未來屢因體罰遭懲處的教師應離開教育現場。(記者陳怡靜攝)

教育部立法禁止體罰已邁入第6年,但人本教育基金會今(2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高達90%的國中小校園仍存有體罰問題,包括老師打人、叫學生自打、跑操場、交互蹲跳、罰站等,還有老師辱罵學生白痴、智障,呼籲教育部盡快淘汰少數無能老師,維護學生人權。

連坐體罰情況逐漸惡化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教育部立法後雖體罰狀況減少,且體罰已逐年降低,但下降的速度差強人意,國中仍有30.57%的學生曾被體罰、國小也有24.01%的學童被體罰,甚至國中有47%、國小有39%的學生坦承,曾被老師罵過白痴、智障等字眼,且學生曾被體罰的情形已連續2年維持30%,下降情況出現停滯。

人本教育基金會訪查全國22縣市,抽樣1112名國小生、1122名國中生進行調查,發現有90%的校園存有體罰問題,國中有30.57%、國小有24.01%的學生曾被體罰,而「連坐體罰」比例也增加,去年國中生遭連坐體罰比例是11.5%、國小9.8%,今年國中增至18.95%、國小增高到20.6%,顯示連坐體罰情況逐漸惡化。

人本籲逐出屢因體罰遭懲處教師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吳齊殷表示,校園體罰是不平等關係的終極體現,若不從文化方向去反思,永遠無法作到零體罰;馮喬蘭則呼籲教育部,應盡快令屢次因體罰遭懲處的教師離開教育現場。

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楊志忠表示,教師如有體罰情形,依情節輕重進行懲處,如教師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嚴重受創,將依司法途徑,要求其負起民事、刑事責任;經過輔導卻再犯者,可透過學校教評會予以解聘。

人本教育基金會該份問卷調查以95%信賴區間為準,抽樣誤差為正負3%之間。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2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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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兒童人權日 人本調查:近7成小學生被罰不准下課

ETtoday 2012年11月20日 記者周佩虹/台北報導

你知道嗎?11月20日是世界兒童人權日,人本基金會在這天發表一份「2012年國中小校園問卷調查」,結果有30.57%的國中生與24.01%的小學生在學校被體罰;更有38.5%的國中生與69.78%的小學生被罰不准下課;人本認為下課、休息、遊戲是基本生理需求,教育部應明令老師不得以「不准下課」處罰學生。

▼1120世界兒童人權日,人本基金會公布一項問卷調查,7成小學生曾被罰不准下課。(圖/人本基金會提供)

人本這項調查結果還提到:5成的國中生、4成的國小生表示老師會辱罵人;有18.98%的國中生聽過老師罵「白痴、笨蛋、智障、腦袋裝屎」;75.31%的國中生、66.37%的小學生,都表示班上的老師會罰寫,超過6成5的國中小生都有過被罰寫的經驗。

另外,7成3的國中生表示學校會檢查頭髮,近5成國中生表示學校會懲處。

與會的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指出,今天是國際兒童人權日,人權的重要性對於權力相對弱勢的未成年人是最基本的希望,所以要重視這個議題。而體罰方式已經不只是被老師打,可能轉換成辱罵、不准下課、轉變成對身體自主權拘束的方式、罰寫的方式,對照國家人權報告書,是非常諷刺的結果。

葉大華並提到,新增兒少法第41條就是保障兒少遊戲文化、社會參與的權利,讓他們受教時,不會被不當借課或擁有下課時間去享受他們遊戲休閒的權利,但這個問卷的結果讓人非常憂慮,或許國中因為要拼升學所以會有這個問題,現在居然是國小不能下課的比率比國中多出2倍,這問卷呈現出來的結果與當初立法的精神根本是背道而馳。

律師鄭文龍也說,學校還有體罰,源自學校並沒有平等的觀念,教育界把學生當軍隊管,這是不對的;他還建議,如果老師被通報體罰,教育部就應該扣年終獎金。

出席的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楊志忠主任則說明,教育部過去所作的調查,和人本的數據有差距,部長已交代要關注其中原因。甚至如果有明確個案,例如哪個縣市體罰特別嚴重,研擬是否要扣補助款。而從目前體罰率來看,教育部一直在提昇老師的專業能力,努力朝友善校園的目標前進。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20/1298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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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國中生仍被體罰

自由時報 2012-11-21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教育部二○○六年底立法禁止體罰,但仍無法根絕校園體罰問題。昨天適逢世界兒童人權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公布國中小校園調查卻顯示,仍有三成國中生、二成四國小生曾被體罰,也有近兩成國中生聽過老師罵學生「白痴」、「智障」、「笨蛋」、「腦袋裝屎」。

據人本調查,一九九九年時,高達八成七的國中生、八成國小生曾被體罰,二○○六年底立法禁止後,體罰率降低,近兩年則維持在三成左右。執行長馮喬蘭指出,數據下降代表多數老師有能力改變,但近兩年的「平原期」,也顯示校園仍有執意體罰的老師。

體罰原因也五花八門,學業不符要求、行為違反規定、對老師態度不好、吵架打架等都有。值得注意的是,約兩成國中小學生是遭「連坐體罰」。馮喬蘭指出,「連坐」恐導致學生成為同儕眼中的「害群之馬」,反可能激發仇視,「以教育之名孕育霸凌」。

調查也發現,僅不到一成的國中小學生「完全沒有」看過老師打人、罰站、罰維持特定姿勢等體罰。若以本學年觀察,則有近六成國中生、五成四國小生曾看過老師體罰同學或自己。

近半國中生 聽過老師辱罵威脅

曾被老師辱罵或威脅的比率則比體罰更高,國中生達四成七,國小生也近四成。近兩成國中生被罵過「白痴」等,遭罵「白目」者也有一成七,有學生甚至寫出曾被罵「不要臉」、「去死」、「人渣」、「豬啊」等。

馮喬蘭指出,體罰未根絕,甚至有老師十年間屢因體罰遭懲處,但仍安居教職,類似老師就應離開教育現場,不應再以輔導期包庇;教育部應訂出處理辦法,加速解聘不適任者。

此外,下課、休息與遊戲時間是基本需求,也是兒童人權公約保障的權利,教育部應明令不得處罰「不准下課」。而「罰寫」則是常假教育之名、行折磨體能之實,教育部也應正視此問題,主動研究並對外說明。

教部調查僅3% 與人本數據差距大

但據教育部調查,今年三月到六月間,國中生該學期未被體罰比率達九成七、國小生則為九成八。訓委會常委楊玉惠表示,「零體罰」仍是目標,各縣市都有輔導團,會針對體罰可能性的老師進行輔導,若教師屢因體罰而遭懲處,依教師法,校教評會應主動討論懲處或聘任與否。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1/today-life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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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調查 3成國中生仍遭體罰

聯合新聞網 2012/11/20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教育部立法禁止體罰已經邁入第6年,但根據人本基金會今天上午公布的調查,國中仍有30.57%的學生曾被體罰,國小也有24.01%學童被體罰,顯示教育部的禁令,仍無法讓體罰在校園中完全消失。國中小學生曾被老師辱罵的比率比體罰高,國中有47%、國小有39%的學生曾經被老師罵「笨、白癡」等字眼,甚至還有學生清楚的寫出曾被罵「去死、不要以為我不敢打你」等。

今天是世界兒童人權日,人本基金會特別選在今天公布國中小體罰調查。這份調查針對全國22縣市,抽訪1112名國小生、1122名國中生,訪查100學年度學生在校的生活經驗。

體罰下降停滯 連兩年維持三成

人本指出,雖然和民國88年剛開始進行體罰調查時相比較,校園體罰已從十多年前的超過八成逐年降低,但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下降的速度「差強人意」,且體罰已經連續兩年維持在三成,下降情況已出現停滯。

進一步追問受訪學生是否曾遭到「連坐體罰」,結果明顯增加,去年國中生遭連坐處罰的比率達11.5%、國小9.8%,今年國中增加至18.95%、國小更高達到20.6%,顯示校園內學生被連坐處罰的情況逐漸惡化。

馮喬蘭指出,教育部「愛的教育」網站中,針對老師辱罵學生,卻出現幫老師緩頰的說法,認為「老師罵學生豬或笨,有可能只是因疏忽而不夠尊重,還不構成刑法的公然侮辱罪。」她說,在路上罵人「豬或笨」肯定會被告,教育部曖昧不清的態度,反而無助於達到校園零體罰。

人本要求訂辦法 解聘不適任者

針對報告,人本基金會明確要求教育部,應針對體罰學生的老師,訂出處理流程與辦法,並解聘不適任者,不能再以輔導期拖延。另外,下課、休息與遊戲是學生基本的生理需求,根據兒童人權公約保障的基本權力,教育部應該明文禁止老師「不得以不准下課」處罰學生。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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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調查差很大 教長:問卷設計不同

國語日報 2012/11/22 楊惠芳/臺北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調查指出,九成的國中小學仍有體罰。教育部長蔣偉寧昨天表示,教育部在三月到六月有做相關調查,數據顯示,九成八的國中小強調沒有體罰,可能與人本的調查方式有差異;但教育部仍會全面了解、持續努力,讓體罰在校園消失。

 蔣偉寧表示,教育部與人本的調查方法、問卷設計可能不同,例如教育部問的是「這學期」有沒有體罰,人本則是問過去所有的經驗。蔣偉寧強調,教育部的政策就是「零體罰」。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與教育部的調查結果差距很大,推測可能是調查方法不同。

 馮喬蘭說,人本是直接在校門口問學生,教育部由教師進行調查,有些學生不敢回答,或不知道怎樣算體罰。

 另外,在人本的調查中,罰站、罰做特定動作、公開辱罵、威脅要找家長到校、不准下課、剝奪休息權利等,都是體罰的一種。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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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零體罰 教部:積極對老師輔導

聯合新聞網 2012/11/20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教育部明文禁止體罰多年,但國中小體罰比率仍有二到三成。對此教育部訓委會表示,各縣市都有成立輔導管教輔導團,會主動針對有體罰可能的老師進行輔導,老師體罰學生如果情節重大,就回歸教師法由學校組成教評會討論。

教育部訓委會表示,今年3到6月教育部進行的國中小學生遭體罰調查,國中生未被體罰的比率達到97.67%、國小是98.09%,但主要是詢問學生「是否在這一個學期曾被體罰」。

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楊玉惠坦言,雖然已經立法禁止體罰,但依舊有老師以體罰的方式管教,這是老師的個人管教與情緒控制問題,只能積極由輔導人員介入,希望能改善老師的管教方式。

楊玉惠強調,情節重大的體罰事件會依照教師法規定,由教評會依照情節輕重討論。教育部仍以零體罰為目標,但處罰老師並不能徹底解決老師輔導管教方式,還是要透過進修與研習,增加老師的輔導知能。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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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偉寧:讓體罰在校園消失

中時電子報 2012-11-21 【中廣新聞/陳映竹】

根據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全國九成國中小孩存在體罰狀況。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身體或語言上的處罰都不合適,老師應該以教育方式處理,教育部會努力讓體罰在校園裡消失

盡管教育部立法禁止體罰,人本教育部基金會最新公布的調查發現,兩到三成的國中、國小學生曾被體罰過,九成國中小有體罰問題。教育部長蔣偉寧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教育部在今年三月到六月有做過體罰調查,高達九成八的國中小強調沒有體罰,可能是與人本的調查方式有差異,不過教育部仍會積極全面瞭解、持續努力,讓體罰消失在校園。

蔣偉寧強調,教育部的政策就是「零體罰」,肢體或言語的處罰都不適合,對於不適任老師對學生有不當體罰行為,也會追蹤瞭解處理。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7+11201211210106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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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體罰 教育部落實行政懲處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1-20 林宜箴

今天(20號)是「世界兒童人權日」,人本基金會公布「2012年國中小校園問卷調查報告」,顯示高達9成的國中、小學仍存在體罰現象。對此,教育部回應教育部現有機制已針對各縣市學校進行統合視導,對於各縣市高體罰率學校除了將落實行政懲處,也將研議扣除縣市獎補助款。

人本基金會20號公布「2012年國中小校園問卷調查報告」,高達90%的國中、小學存在體罰現象。31%的國中生與24%的國小生表示曾在學校被體罰,其中因「連坐」而被罰大約20%;近一半的國中小學生表示,老師會以白癡、笨蛋、廢物等字眼辱罵學生;約有7成多的國中、小生曾被罰不准下課或罰寫;5成國中生頭髮長度未合格而遭懲處。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近年來學校的體罰率一直維持在3成左右,要求教育部應以「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4大原則盡速處理。對此,與會的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楊志忠表示,教師若體罰學生,將循司法及行政懲處兩機制進行處置,若體罰重傷,就是刑事跟民事同時進行,甚至申請國賠。而教育部也修了高級中等以下校長與教師考核成績辦法,已規定如果老師體罰學生,可照違法程度記過。

此外,教育部現有機制已針對各縣市學校進行統合視導,對於各縣市高體罰率學校除了將落實行政懲處,也將研議扣除縣市獎補助款。他表示,教育部與各民間團體的目標一致,希望健全學生身心發展。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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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吳榕峯是誰?學校要老師看照認人

吳榕峯是誰?學校要老師看照認人

聯合新聞網 2012/11/20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有學校擔心新任教育局長吳榕峯到學校無人識,竟要教師看照片認人。校長解釋這是友善校園的措施,只是請教師有空到警衛室看一眼照片,以免誤事。吳榕峯說,「這太封建了,真不知校長怎麼想的?」

教育局長吳榕峯9月初到任,他最近到海線學校,沒想到車子長驅直入,他下來在校園「逛大街」,逛了十幾分鐘全校無人問他是誰,也沒人問他要做什麼。

他表示,這所學校門禁太鬆散了,外人進校園如入無人之地。教育局內部則要求學校提報告改進管制措施,否則歹徒有意侵入,根本不費功夫。

此事在台中教育圈傳開,有教師向本報投訴,指學校在教師會議時,校長要老師們看清楚吳榕峯的照片,認清長相,「以免重演海線學校不識局長、寫報告的狀況。」

校方表示,有的老師還建議乾脆印出局長的照片傳閱,但校長認為不妥,因警衛室桌上就擺了局長照片,「請教師們有空去看看」。

校方的要求被部分教師解讀「拍馬屁」,並指出「有需要讓老師這麼沒尊嚴嗎?」校長解釋說,如果能認出局長、督學,「也是友善校的一環」,「只看照片有這麼嚴重嗎?」校長說出發點是善意的,只是待客之道,教師曲解了。

吳榕峯聽到此事直嘆氣,他說,學校把重點都搞錯了。「不認識教育局長有什麼要緊?」「但能讓外人隨意進出嗎?」他在意的是,逛這麼久還沒人查問,太離譜了。

他說,日前下課時間到霧峰區的萬豐國小,警衛問清他是誰,除要他稍等請主任來帶,離開前還要他在訪客簿上簽名,留下離去時間,「因是外賓,都得簽。」他特別表揚這名警衛負責認真。教育局主秘鍾愛華表示,「校長們不要以為局長有大頭病。」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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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新聞】沒辱馬!經濟學人:bumbler譯為笨蛋 不負責任+嚴重錯誤

一個國家元首,不知是被外國人罵,還是被「自己人」罵的鬧劇,到這裡應該可以落幕了。

bumbler,我手邊的英漢字典未收錄,手機裡的翻譯字典也沒有。如果我沒記錯或看錯,Goole 前幾天的翻譯還是「笨蛋」,今天已變成了「笨拙的」;Goole 的「效率」比咱們政府好太多了。

一個國家元首,被罵「笨蛋」或「笨拙」,有差很多嗎?「ineffectual bumbler」在 Goole 裡還是翻為「無效的白痴」。







沒辱馬!經濟學人:bumbler譯為笨蛋 不負責任+嚴重錯誤

NOWnews 2012年11月20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經濟學人回應,台灣媒體錯誤解讀bumbler的意思。〔圖/資料照〕

英國「經濟學人」日前刊出一篇名為「馬英九:笨拙的總統」(Ma the bumbler)的報導,在台灣引起喧然大波。今天「經濟學人」澄清,表示bumbler一字被台灣翻譯為「笨蛋」,但這個辭彙實際上並無侮辱意味。

負責出面解釋的,是「經濟學人」亞洲版主編齊格勒(Dominic Ziegler),目前在海外出差的他,特地去函給我國駐英代表處,強調台灣媒體將bumbler一字解釋為笨蛋,是不負責任、嚴重錯誤的翻譯(gross mistranslation)。

齊格勒認為,bumbler這個字是形容人做事行事猶豫,但絕對沒有侮辱為笨蛋的意思。

駐英代表沈呂巡在接受中央社訪問指出,當報導問世後,駐英代表處第一時間就主動與齊格勒聯絡,希望能針對文章裡頭的內容進行解釋;最後駐英代表處,也將中華民國的幾項經濟數據,主動投書經濟學人,希望能有更清楚說明與解釋。

沈呂巡強調,政府的施政有很多面向,國際上也台灣各種不同的評比,希望大家都能注意到。

投書內容指出,馬總統在外交部份創下多項成就,除了和大陸簽下18項協議,邦交國數量也沒有減少。另外國人赴外國免簽的地區,有140%的增長,台灣還從2009年開始,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

經濟數據方面,人均GDP在去年達到了3萬7700美元,超過英國的3萬6500萬美元,購買力4萬1385元,也超越英、德、法等國。

競爭力部分,則引用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排名,2009年台灣排名世界23名,去年和今年升到世界第6及第7;失業率自2009年的5.85%下降到目前的4.23%;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從上任後,始終保持1.5%左右,低於亞洲其他新興國家如新加坡、南韓及香港。

根據外交部的說法,駐外館處的例行業務,本身就包括蒐集駐在國輿情及國際媒體對台灣的報導,如果發現對台灣不實的內容或不完整報導,都會基於職責,主動進行澄清溝通,希望能維護國家形象。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1/20/301-28745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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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台灣媒體誤譯報導

中央社 1011120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19日專電)

英國「經濟學人」今天表示,最新一期經濟學人亞洲版有關總統馬英九的報導,標題內bumbler一字被台灣媒體嚴重誤譯為「笨蛋」,事實上用這個字絕無侮辱意味。

目前在國外出差的亞洲版主編齊格勒(Dominic Ziegler)回函給中華民國駐英代表處時指出,他注意到經濟學人這篇報導在台灣引發爭議,但他指出,台灣媒體「不負責任地錯誤翻譯(irresponsibly mistranslated)」bumbler一字為笨蛋。

齊格勒說,這是「嚴重的錯誤翻譯」(gross mistranslation)。他說明,bumbler這個字只是形容一個人「行事猶豫」,絕對沒有侮辱的意思。

為了澄清,他特別向駐英代表處及中華民國政府提出說明。

中華民國駐英代表沈呂巡告訴中央社記者,經濟學人這篇報導刊出後,駐英代表處在第一時間主動與齊格勒聯絡,表達關切,並希望當面溝通。今天接獲齊格勒的來信後,駐英代表處再將中華民國的各項成就事實與數據,投書經濟學人清楚說明。

投書內容首先指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總統職權以兩岸關係及外交為主,馬總統任內創造多項成就,包括與大陸改善關係並簽訂18項協議,邦交國1個不少(前任總統淨失6國),免簽國(地)增加140%(相對於前任的零成長)到129個,2009年起每年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等,但經濟學人的報導隻字未提。

駐英代表處在投書中引用國際權威機構的數據,說明馬總統任內台灣整體經濟表現仍然亮眼,以最具反映人民生活的人均生產總額購買力(GDP per Capita-PPP, Purchasing Power Parity)而言,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官方數據,2011年台灣每人達3萬7700美元,首次超過英國的每人3萬6500美元。

而根據「經濟學人資訊社」(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EIU)的統計,2011年台灣領先更多,購買力已達每人4萬1385美元,不僅高於英國的3萬5725美元,且超越德國(3萬9581美元)、法國(3萬6075美元)、日本(3萬4674美元)及韓國(3萬166美元)。

如果將台灣與英國相比,台灣土地面積僅為英國的1/7,人口數僅約英國37%,但2011年台灣全球貿易總額已達5900億美元,超過英國貿易總額1.1兆美元的一半以上。

投書同時提到台灣的競爭力,根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排名,2009年台灣排名世界23名,2011年及2012年則已分別上升到世界第6及第7名;失業率自2009年的5.85%下降到目前的4.23%;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自2008年起平均維持在1.5%左右,都低於新加坡、南韓及香港。

沈呂巡說,駐英代表處關注英國媒體對台灣的相關報導,也在第一時間交涉處理,政府的施政有很多面向,國際上也有對台灣客觀的評比,希望國人都能注意到。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12000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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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不負責任的錯誤翻譯

聯合新聞網 2012.11.20 【聯合晚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上午表示,在最新一期經濟學人報導形容馬英九總統是bumbler的亞洲版主編齊格勒(Dominic Ziegler),以電子郵件回應我駐英國代表處,指標題內bumbler一字,被台灣媒體誤譯為「笨蛋」,這個字絕無侮辱意味,而是形容某人作事、行事猶豫或有點困惑。

夏季昌表示,我國第一時間就連繫經濟學人,希望能溝通說明,讓對方了解台灣經濟發展現況,不希望未來有誤解,但從來沒有採取抗議或要求對方道歉。從2009年到1211年,我國經濟代長率平均成長率是3.43%左右,這個時期比韓國香港都來得高。以購買力均價作為基礎的人均國內生產毛額,我國是3萬7700美元,數據在2011年超越英國3萬6000美元多,我國首度超越英國。

夏季昌說,經濟學人亞洲版主編電郵的內容,認為國內媒體不能將標題中bumbler翻譯成笨蛋,文通篇文章與使用的字眼,沒有污辱的意思。對方信中還標示出中文「笨蛋」,指這是不負責任的錯誤翻譯。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5111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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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mbler」指行事猶豫 經濟學人:台媒亂譯

ETtoday 2012年11月20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英國《經濟學人》雜誌否認罵馬英九「笨蛋」,反指台灣媒體亂翻譯。

英國《經濟學人》亞洲版有關馬總統的報導在台灣引發熱烈討論,不過,該雜誌亞洲版主編齊格勒(Dominic Ziegler)表示,標題內「bumbler」是形容一個人「行事猶豫」,絕無侮辱意味,卻被台灣媒體嚴重誤譯。

《經濟學人》16日於網站刊登「Ma the bumbler」文章,《聯合報》18日引述消息指出,馬英九高度重視這篇文章,除要求相關部會針對文中所提的問題提出解決之道外,更要求外交部透過駐英代表處提出抗議。總統府19日澄清,馬總統並未指示外交部或駐英代表處對該媒體採取抗議行動。

不過,這篇報導刊出後,我駐英代表處在第一時間即主動與齊格勒聯絡,表達關切並希望當面溝通。齊格勒回函駐英代表處指出,他注意到這篇報導在台灣引發爭議,但對於台灣媒體將「bumbler」翻譯為「笨蛋」,他形容是「不負責任地錯誤翻譯(irresponsibly mistranslated)」、「嚴重的錯誤翻譯(gross mistranslation)」。

他解釋,「bumbler」這個字只是形容一個人「行事猶豫」,絕無侮辱之意。而在接獲齊格勒的回函後,駐英代表處再將中華民國的各項成就事實與數據,投書經濟學人清楚說明。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20/1295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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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經濟學人原文無意侮辱

中央社 1011120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0日電)

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今天說,「經濟學人」認為將「bumbler」譯為「笨蛋」是誤譯,原意是形容行事猶豫或略帶困惑,無侮辱之意。

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媒體「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網站日前刊登一篇標題為「Ma the bumbler」的文章,指總統馬英九第2任表現不如預期,頻繁調整政策也遭質疑;媒體將「bumbler」譯為「笨蛋」、「笨拙」。

夏季昌上午受訪時說,「經濟學人」亞洲版主編齊格勒(Dominic Ziegler)昨天回覆電子郵件給駐英國代表處表示,有注意到國內媒體「不負責任、錯誤地」將「bumbler」翻譯為「笨蛋」,並特別用中文標示這兩字。

夏季昌說,齊格勒認為這是重大錯誤翻譯,「bumbler」一字是形容行事時「有猶豫」或「略帶困惑」,原文沒有侮辱之意。

此外,有關台日漁業會談預備性會議原規劃於11月舉行,是否可能因日本解散眾議院、重新選舉而生變?夏季昌說,這不影響推動會談的進程,雙邊持續協商,也並未因主權因素受到延誤,仍盼於11月舉行預備性會議。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120010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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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經濟學人指台媒重大錯誤翻譯

NOWnews 2012年11月20日 記者陳思豪/台北報導

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表示,經濟學人亞洲版主編齊格勒已主動來函,解釋「bumbler」一字並無侮辱的意思。〔圖/記者陳思豪攝影〕

英國「經濟學人」日前刊出一篇名為「馬英九:笨拙的總統」(Ma the bumbler)的報導,在台灣引起喧然大波。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今(20)日上午表示,經濟學人亞洲版主編齊格勒已主動來函,他認為台灣媒體在這篇報導上有重大錯誤翻譯,事實上,「bumbler」一字並無侮辱的意思。

全球知名的英國經濟學人雜誌,日前針對台灣進行大篇幅報導,當中還指出總統馬英九第二任的表現不如預期,不但物價飆漲、薪資停滯,各項政策也飽受質疑。結果該篇報導,在國內引發喧然大波。

夏季昌表示,在事件爆發後,駐英代表處隨即準備相關資料,向經濟學人進行澄清。不過由於齊格勒並不在英國,因此改用電子郵件的方式,主動回函給駐英代表處。

夏季昌轉述齊格勒的說法,強調該報導中所用的「bumbler」詞彙,遭台灣媒體「不負責任地錯誤翻譯」為「笨蛋」,事實上,該字絕無侮辱意味。他認為這是重大的錯誤翻譯,在英文的原文裡面,是形容一個人做事猶豫、或是略帶困惑。

夏季昌說,齊格勒目前並不在英國,不過他希望未來有機會,能夠跟駐英代表沈呂巡進一步來溝通。

至於澄清動作,是不是總統府主動要求?夏季昌明確的表示「並未接獲相關指令」。根據外交部說法,針對駐在國對台灣相關輿情的分析及報導,如果發現有不符合現實,都會基於職責主動回應,來維護國家形象,這是駐外館處例行的業務。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1/20/91-28746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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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bumbler非譯笨蛋

中央社 101112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0日電)

英國「經濟學人」以「bumbler」描述總統馬英九,學者認為該詞侮辱意味較低,不該翻成「笨蛋」,翻成憨慢、窮忙較合適。

最新一期「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以「Ma the bumbler」為題撰寫馬總統的報導,「bumbler」被部分台灣媒體翻譯成「笨蛋」,引起軒然大波。

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今天表示,「經濟學人」亞洲版主編齊格勒(Dominic Ziegler)昨天回覆電子郵件給駐英國代表處,認為將「bumbler」譯為「笨蛋」是誤譯,原意是形容行事猶豫或略帶困惑,無侮辱之意。

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座教授陳超明,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解釋,「bumbler」一詞出自於英國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小說「孤雛淚(Oliver Twist)」,裡頭一位管理小吏的名字Mr.Bumble。由於小說太有名,詞彙便被後人引伸流傳下來,情況類似魯迅「阿Q正傳」的「阿Q」。

陳超明表示,Mr.Bumble的形象是一個胖胖的小人物,做事情比較不俐落、不得其法,對於很多事情感到無能為力,不算是壞人,辦事也還算認真。「Bumbler」在台灣的語言脈絡中,或許可以翻譯成「憨慢」、「窮忙」,但不適合翻成帶有辱罵意思的「笨蛋」。

世新大學英語系客座教授李振清表示,台灣部分媒體的翻譯過於否定,「bumbler」其實與智力無關,比較是形容一個人諸事不順、動輒得咎、處處受挫的狀況,「和IQ(智商)無關,和魄力、果斷比較有關。」

李振清表示,英語比較常見罵人智商低的詞彙是「stupid」,例如美國總統柯林頓在競選時,即以「It’s the economy, stupid(笨蛋,問題在經濟)」攻擊尋求連任的布希。另一個常見的詞是「silly」,但使用時,多帶有一些憐憫的意味。

另外,「incompetent(無能)」也會被用來形容政治人物,李振清說,「incompetent」的語意更重,一般媒體評論不會輕易使用。上述這些詞彙,辱罵意味都比「bumbler」還要重上許多。

陳超明認為,英國人用調侃、嘲諷式的詞彙來評論政治,是很常見的事,其實不必太嚴肅看待,「就像我們的綜藝節目,常常滑稽地模仿外國領袖一樣。」

陳超明說,以「bumbler」形容馬總統,放在英國的文化脈絡下,其實沒那麼嚴重。只是這回台灣媒體不適當地翻譯成「笨蛋」,又被套進傳統儒家思維下審視,才會造成誤解。這事件顯示台灣社會的國際觀、國際經驗,仍有可以加強的地方。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21120013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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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笨蛋馬英九

蘋果日報 2012年11月16日

知名國際期刊《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網站,今天(16日)出現一篇分類在「台灣政治」(Taiwan Politics)下的文章,標題大大寫著:「Ma the bumbler」(笨蛋馬英九)。這篇文章迅速在各大社群、《批踢踢實業坊》等網站被轉載,網友對於《經濟學人》將我們的總統這樣入標,紛紛表示:「完了,國際認證了」。

文章一開始寫道,當馬英九2008年第一次選上總統,他讓台灣人對於經濟上能開啟新局,有著很高的期待。他與中國簽訂了劃時代的協定,企圖協助台灣經濟邊緣化的問題。當時,馬英九的形象,是個廉潔的技術官僚,有能力終止國民黨內的裙帶關係與內鬥,與他的對手、目前已經因貪污罪被關4年的前總統陳水扁成為一個鮮明的對比。但是5年下來,經過了10個月前的成功連任,很多事情改變了,最明顯的就是馬英九的普遍滿意度暴跌,已經來到歷史新低的13%(根據TVBS民調中心)。這個國家似乎已經出現了共識:馬英九是個「無能的笨蛋」(ineffectual bumbler)。

文中以大部分的篇幅,分析台灣最近的經濟局勢,引用許多數據,並分析對中國開放後對台灣本土經濟造成的衝擊,同時也舉林益世案為例,說明馬英九的清廉形象受到嚴重打擊。最後強調,雖然下次大選仍在4年之外,可能的參選人們暫時還沒有出手攻擊馬英九的跡象,但隨時可能發生。畢竟,沒有人希望為了台灣目前的經濟問題背負責任,目前沒有任何跡象顯示,馬英九的政策會有所改變與修正,但人民對他的信任度,正在與日遽減。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16/15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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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標題:馬英九是笨蛋(bumbler)

ETtoday 2012年11月16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經濟學人》刊登文章,標題直說笨蛋馬英九。

知名國際期刊《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16日於網站刊登一篇關於台灣政治的文章,標題寫著「Ma the bumbler」(笨蛋馬英九),引起網友熱議,網友紛紛在《批踢踢實業坊》、各大論壇等討論自己總統被罵笨這事,該篇文章已有超過6萬人按讚,甚至有網友說,「完了,總統的笨獲得國際認證了。」

這篇「Ma the bumbler」一開始就指出馬英九帶著很高的人民期待,2008年當上總統,並與中國簽訂劃時代的協定,想要幫助台灣經濟邊緣化的問題。當時馬的形象是很清廉的,有能力結束國民黨內的內鬥,加上對手(民進黨)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污被關,形成一個明顯的對比。

但5年後,馬英九滿意度明顯暴跌,跌到歷史新低13%(TVBS 民調中心數據)。整個台灣似乎出現一個共識:就是馬英九是個「無能的笨蛋」(ineffectual bumbler)。

今年6月,馬英九提出油電雙漲政策,引爆第一波的人民怒潮。很少台灣人了解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儘管臺電每年虧損數十億美元),面對民意的憤怒反彈,馬英九宣布12月的第二波電價調整緩漲(明年再說)。

每當馬英九想討好本省族群的支持者,總是會引起外省族群的反彈。最近,退休軍公教的年終慰問金問題再度引爆民眾的怒火。行政院宣佈有意刪削逾300萬美元( 約9000萬台幣)的年終慰問金支出,受影響的軍公教高達38萬1000人。

經濟發展不如預期,633跳票,結果拿軍公教人員開刀,而在這之前更爆發馬的愛將林益世貪瀆數千萬,重創馬英九團隊的形象。文章最後還強調,雖然大選還有4年,目前可能的參選對手還沒有出現來攻擊馬,但這隨時可能發生。因為沒有人想要背負台灣目前經濟困境的責任,人民信任度也正每天往下掉。

▼《經濟學人》刊文標題寫馬英九笨蛋。(圖/翻拍自《經濟學人》)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16/1285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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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嚴詞批評:笨蛋,馬英九

中時電子報 2012-11-16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葉柏毅】

英國知名期刊「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今天在網路上刊登一篇關於台灣政情的最新評論,不過標題下得相當不客氣,寫的是「Ma the bumbler」 「笨蛋,馬英九」。

這篇評論說,當馬總統在二○○八年,選上總統時,他與因貪污而入獄的前總統陳水扁,對比鮮明,民眾對他也有很高的期待,希望他能開啟台灣的經濟新局。不過,五年下來,即使是十個月前,成功連任,但對馬總統來說,很多事情已經改變了,最明顯的,就是他的滿意度暴跌,甚至來到歷史新低的13%。文章說,台灣社會似乎漸漸在一件事上,得出共識,就是馬總統是個「沒用的笨蛋」(ineffectual bumbler)。

這篇評論不但指出ECFA並沒有辦法有效改善台灣的經濟情勢,同時也舉出林益世案,指出馬總統一向標揭的清廉形象,受到嚴重打擊。文章最後指出,目前看不出來,馬總統會改變,或是修正他的政策走向,不過人民對他的信任度,已經「與日俱減」。

「經濟學人」這篇批評馬總統的文章,措詞十分不客氣,而且通篇都以「馬先生」(Mr Ma),而不是「馬總統」來稱呼他。

同時,網頁中提到,這篇文章也會刊在最新一期的紙本雜誌上。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2111601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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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最新報導馬英九 直稱他是笨蛋!?

NOWnews 2012年11月16日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被《經濟學人》直批為笨蛋(bumbler)。(圖/翻攝網路)

國際知名雜誌《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網站的台灣政治分類下,最新刊登一篇文章,標題為「笨蛋馬英九」(Ma the bumbler)。

這篇預定17號出刊登載的文章,提及有關台灣領導人的最新報導,隨即在網友論壇中狂掃。網友戲稱,馬英九現在成了國際媒體認證的笨蛋,「也算完成了歷史定位」。

該文章標題為「Ma the bumbler」,副標題「A former heart-throb loses his shine」直譯為「一顆失去光澤但仍在跳動的心臟」,意指「曾經討人喜歡的人,現在卻失去了他的光輝」。(編按:感謝網友Terry Lee Huang)

《經濟學人》內文寫道,總統馬英九在2008年贏得大選時,台灣人民對他寄與厚望,希望他能為台灣經濟打開新頁。當時他的形象相當清廉,與目前正在牢獄中的前總統陳水扁形成強烈對比,且陳水扁目前正在坐牢。

但5年下來,他二次連任總統,但人民卻未對他寄與厚望,最明顯的例子即是他的執政滿意度暴跌。文中更直言:「這個國家似乎已出現了共識:馬英九是無能的笨蛋(ineffectual bumbler)。」

文中並提到傾中造成的經濟衝擊,薪水十年凍漲,受薪階層僅能住在台北的邊陲地帶,年平均薪水為15400美元。勞工團體才走上街頭,到總統府丟擲雞蛋抗議,這些時事都被納入文章討論;甚至日前連勝文的「丐幫說」都被寫進去,顯示執政的國民黨內鬥爭不僅沒有平息,反而紅到國外去。

文末,文章說明,下次大選是4年以後的事,但沒人會跳出來抨擊馬英九的經濟政策,因為沒人想為經濟問題負責。馬英九的政策目前恐怕不會變,但他的信譽仍在流失。

這則評論出現後,被PTT鄉民瘋狂轉載,不少人笑稱馬總統被「國際認證」了。不過,其他國家的總理也曾被美國主流媒體認證過,日本首相菅直人也曾被《時代雜誌》(Times)寫成無能的笨蛋。

「笨蛋馬英九」(Ma the bumbler)原文網址:
(原文網址:http://www.economist.com/news/asia/21566657-former-heart-throb-loses-his-shine-ma-bumbler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1/16/91-28738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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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笨蛋,馬英九 總統府:檢討改進 網友:笨到獲得「國際認證」也是台灣之光

自由時報 2012-11-17 〔記者羅倩宜、彭顯鈞、編譯楊芙宜/綜合報導〕

知名的英國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昨以「笨蛋,馬英九」(Ma the bumbler)為題,批評台灣總統馬英九,副題中點出︰曾是萬人迷的馬英九,現在已經喪失光環。(取自經濟學人網頁)

知名的英國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昨以「笨蛋,馬英九」(Ma the bumbler)為題,批評台灣總統馬英九原被民眾寄予厚望,但執政五年來,民眾生活不見改善,薪資停滯、房價高漲、出口衰退,馬的民調支持度創歷史新低、僅剩十三趴,使得全國似都同意︰馬先生是個沒用的笨蛋(Mr. Ma is an ineffectual bumbler)。

針對經濟學人的批評,總統府強調,國內外政經局勢變化頗大,執政團隊將持續檢討,馬總統對於目前的成果也不滿意,執政團隊會上緊發條、積極改進、全力以赴,希望能早日帶領台灣走出低谷,也盼全民能秉持信心和政府一起突破困境。

國內網友也對此事熱烈議論,有人說,馬笨到獲得「國際認證」,也是台灣之光;還有人譏諷,馬終於找到他的「歷史定位」了;另有人挖苦,經濟學人洩漏台灣的國家機密;還有人反問,把經濟學人「買下來」不就結了?

馬曾是萬人迷 今光環盡失

經濟學人在專文的副題中點出︰曾是萬人迷的馬英九,現在已經喪失光環。

專文中指出,二○○八年馬當選總統時,台灣人寄予厚望,期待開啟經濟發展的新篇章。當時他承諾與中國達成開創性協議,結束台灣經濟日益邊緣化。馬塑造的形象是清新技術官僚,能超越國民黨內鬥與任用親信的裙帶政治,跟目前身陷牢獄的前任總統陳水扁形成鮮明對比。

經濟學人專文中說,五年過去,儘管馬再度連任,但情勢已大變,尤其是馬的民調滿意度直直落。根據TVBS民調中心數據,已掉到新低的十三%。「全國看起來都同意一件事:馬先生是個沒用的笨蛋。」

專文中指出,台灣人的生活不但沒有改善,薪資還倒退十年。馬最自豪的兩岸開放和ECFA,其「最明顯的效果是市場預期陸資湧入而導致投機客炒房」,台北都會邊緣區的房價,一般家庭要四十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貧窮線以下的家戶數更是暴增。勞團也走上街頭蛋洗總統府。

該硬時不硬 政策經常轉彎

經濟學人分析,台灣經濟固然受歐美連動影響,但馬的領導風格難辭其咎。馬無法擘畫願景、該硬的時候不硬。更糟的是,政策經常轉彎,遇反對或批評就擋不住,顯示他的寡斷。

今年六月馬決定調漲電價,民怨爆發,雖說台電虧了很多錢,但很少人理解為什麼要調漲。面對輿論的憤怒,馬只好將原訂十二月的第二階段調漲延到明年。另外,民眾也擔心勞保廿年內就會破產。

同時,經濟學人指出,國民黨內最近開始出現裂痕。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貪污,馬清廉形象受損,黨內要角連勝文批評馬是丐幫幫主,暗示全國在他領導下都是乞丐。只是,距下次選舉還有四年,國民黨內想角逐總統大位的人短期內不會推翻馬先生或「搶他的丰采」,畢竟誰都不想為國家的經濟問題扛責揹黑鍋。

經濟學人結論指出,看來馬先生的政策沒有改變的跡象,不過他的公信力卻每天都在流失。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17/today-t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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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馬罵扁:哪個笨蛋把經濟搞這樣?今反被經濟學人罵笨

ETtoday 2012年11月17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被英國《經濟學人》罵笨蛋,名為「Ma the bumbler」的文章中更指出,全台灣上下都有一個共識:馬英九無能(又愛犯錯);不過其實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馬英九就曾公開嗆陳水扁:「我首先要問的到底是那一個笨蛋把台灣經濟搞成現在這個樣子?」,沒想到如今卻反被《經濟學人》罵笨,連網友都忍不住酸說,這下真的是國際認證了。

▼馬英九曾罵扁:哪個笨蛋把經濟搞這樣?(圖/翻攝影片)

《經濟學人》文章指出,台灣民眾原本對於馬清新的官僚形象有著高度期望,前總統陳水扁因為因貪污罪入獄,讓馬英九的聲望也持續水漲船高,不過,五年過去了。儘管10個月前他輕易贏得連任。但目前整個氛圍已經丕變。尤其是他的民調滿意度,已跌至歷史性新低的 13%,全台灣上下都有一個共識:馬英九無能(又愛犯錯)!

自馬英九上任以來,小老百姓發現他們生活並未改善,不僅薪水凍漲本來預期會帶來經濟效益的進一步對大陸開政策 ,反而引來大批熱錢炒作房地產,首都台北市邊緣的勞工階級居住地區,房價是國民平均年收入(46萬2000台幣)的40倍。活在貧窮線下的家庭數目,正急速增加。

馬英九的領導,非但沒有帶領台灣走向更好的地方,卻更讓這個問題雪上加霜,更糟的是,為了對反對黨或媒體的批評作出回應,他經常把自己的政策變來變去。它暗示的是,馬的決策優柔寡斷。經濟發展不如預期,633跳票,結果拿軍公教人員開刀,而在這之前更爆發馬的愛將林益世貪瀆數千萬,重創馬英九團隊的形象。

不過事實上,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馬英九就嗆陳水扁:「我首先要問的到底是那一個笨蛋把台灣經濟搞成現在這個樣子?」還向記者表示:「我要做一個關心經濟、關心民生的總統,你不關心沒有關係,我來關心」!

馬英九更公開在台上高唱「我身騎白馬過三關」,馬解釋,第一關就是「菜價太貴」,第二關就是「薪水太低」,第三關就是「工作很難找」!沒想到如今卻被《經濟學人》反罵回來,連網友都忍不住酸說,「國家的機密」被發現了。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17/128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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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bumbler? 總統府:持續檢討、不必妄自菲薄

NOWnews 2012年11月16日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回應「經濟學人」的「Ma the bumbler」報導說,執政團隊會持續檢討、積極改進、全力以赴,希望能早日帶領台灣走出低谷。(圖/記者王鼎鈞攝)

針對經濟學人16日的報導內容,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因為這段時間內,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都出現了很大的變化,現在台灣的經濟環境面臨考驗、社會氣氛也不是最好,這點執政團隊都持續檢討、積極改進、全力以赴,希望能早日帶領台灣走出低谷。

知名期刊「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今日刊載了一篇專文,標題就是「笨蛋馬英九(Ma the bumbler)」,並稱馬英九為「失去光環的前萬人迷」,文中細數2008年馬上任以來,無法拯救台灣的經濟衰退,而從一個萬人景仰的政治明星,成為一個「無能的笨蛋(ineffectual bumbler)」。

對此,范姜泰基表示,儘管目前台灣經濟景氣不佳,許多指標也顯露出政府的努力已有初步成績:今年九月份台灣的景氣燈號轉為黃藍燈、今年1至9月的外資增加17.41%、大陸投資增加298.13%;許多國際評比也顯示我國並未喪失競爭優勢:今年「美國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BERI)將台灣投資環境評為全球第4;財經雜誌「富比士」(Forbes)公布的2012「最適經商國家」排行榜,台灣亦被列為全球第16名,較去年進步10名,在亞洲地區則排名第3,超越日本及韓國。

范姜泰基說,國內大環境尚未完全復甦,但面對國際上客觀的正面訊息,我們也該就事論事,不必妄自菲薄。

他還說,「雖然馬總統對於我們的成果也並不滿意,但執政團隊會上緊發條、全力以赴,也希望全民能秉持信心和政府一起突破困境。」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1/16/91-28738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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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經濟學人,總統府:持續檢討

聯合新聞網 2012.11.16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即時報導】

對於經濟學人 (The Economist)雜誌今天以「Ma the bumbler」為題,撰文批評馬英九總統施政。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這段時間內,國內外政經環境都出現了很大的變化,現在台灣的經濟環境面臨考驗、社會氣氛也不是最好,這點執政團隊都持續檢討、積極改進、全力以赴,希望早日帶領台灣走出低谷。

范姜泰基說,雖然台灣大環境尚未完全復甦,但面對國際上客觀的正面訊息,大家也該就事論事,不必妄自菲薄。

他表示,馬總統對於目前成果也仍不滿意,執政團隊會上緊發條、全速前進,也希望全民能秉持信心和政府一起突破困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504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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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經濟學人》罵笨蛋 總統府以16字箴言回應

ETtoday 2012年11月16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國際期刊《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在網站刊登一篇名為「Ma the bumbler」(笨蛋馬英九)的文章,引起網友熱議,甚至有網友說,完了,總統的笨獲得國際認證了;不過對於這樣的報導,馬政府以16字箴言回應:「持續檢討、積極改進、上緊發條、全力以赴」。

▼《經濟學人》刊文標題寫馬英九笨蛋。(圖/翻拍自《經濟學人》)

這篇「Ma the bumbler」一開始就指出馬英九帶著很高的人民期待,2008年當上總統,並與中國簽訂劃時代的協定,想要幫助台灣經濟邊緣化的問題。當時馬的形象是很清廉的,有能力結束國民黨內的內鬥,加上對手(民進黨)前總統陳水扁因貪污被關,形成一個明顯的對比。

不過對於這樣的報導,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今晚7時30分召開記者會,以16字箴言回應:「持續檢討、積極改進、上緊發條、全力以赴」。

范姜泰基補充說:「針對經濟學人內容,因為這段時間裡面,國內外的政經的局勢跟環境都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台灣的這個環境也面臨了考驗,所以這點執政團隊都持續的檢討以及積極的改進,雖然馬總統對目前我們的成果也並不滿意,但是執政團隊會上緊發條全力以赴,也希望全民能夠秉持信心,跟政府一起來突破現在的困境。」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16/1286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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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罵笨蛋? 游梓翔:媒體翻錯應是犯錯笨拙

ETtoday 2012年11月17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網友kuso馬英九被罵笨蛋,獲得國際認證。(圖/翻攝網路)

最新一期的英國《經濟學人》雜誌,以「Ma the bumbler」為題批評總統馬英九的施政,引起國內媒體跟進報導,甚至直接翻譯成「笨蛋馬英九」。曾經擔任馬核心幕僚的學者游梓翔,昨天第一時間就在臉書PO文護航,直指記者標題翻錯,應該以「頻頻犯錯的馬」較洽當。

游梓翔認為,有關該雜誌這篇「Ma the bumbler: A former heart-throb loses his shine」文章,中文翻譯應該是「頻頻犯錯的馬:昔日明星失去光芒」,並點名某平面媒體帶頭翻成「馬是笨蛋」顯然過重,但不否認文中對馬失去支持的觀察,覺得頗能反映多數民意。

游梓翔也進一步指出,「bumbler」這個字不好翻,在英文裡是「結結巴巴、語無倫次」的意思,因此也就是「犯錯者」,「它含『拙』的意思較多,『笨』的意思很少」,雖然中文確有「笨拙」的說法,但如果翻成「笨蛋」,會讓人誤以為該雜誌用的是「dumb、stupid或idiot」來形容。他強調,對於自己的總統,「我不會這樣翻」。

無獨有偶,《中國時報》今天也報導,其實在《牛津辭典》中,「bumbler」這個字的解釋是,「因為能力不夠、不稱職而犯錯的人」;《柯林斯英英辭典》的解釋則為「笨手笨腳犯錯的人」,如果台語來說,「憨慢」會比笨蛋更貼切。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117/1287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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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市教育經費 五都敬陪末座

請參見教育經費占五都之末 議員跳腳





中市教育經費 五都敬陪末座

中時電子報 2012-11-20 中國時報 【陳世宗/台中報導】

莫非台中市是二等市民?中市編列的教育經費扣除人事費用後,占總預算的比例只有五.○三%,居五都之末;引起市議員陳清龍等人撻伐,抨擊市府不重視下一代的教育。主計處指出,預算編列與教育經費計算基礎與其他四都不同,調查不盡客觀。

市議員陳清龍說,鄰近的農業縣市如彰化、南投、苗栗等,國中小的營養午餐都由政府全額補助,唯獨台中市須付費;明年度編列的教育預算,扣除人事費用後,竟然居五都之末。令市民不免心生質疑,莫非台中市民是二等市民?否則為何遭到漠視。

主計處長蔣建中指出,縣市合併前,教育支出屬公務預算的一部分,內含體育經費;縣市合併後,教育支出與退休撫卹支出、自有財源收支對列等,一併統稱「教育經費」,編列在附屬單位預算「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中。

教育局提報的教育經費數據,除扣除人事費用,還扣除統籌經費內的獎補助費,主計處已將調整後的數據簽陳市長;主計處採用與其他四都相同基礎,調整後中市府教育經費占總預算的比例,從一○○年七.二四%,調高到一○二年的八.○八%。

教育局長吳榕楓說,台中市教育經費中的人事費用偏高,教育部規定各縣市國民小學各班教師分配員額應在一.五五%以上,台中市達到一.五九%,台北市只有一.五五%;顯示台中市教師資源相對豐富,人事支出也因此較高。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0/112012112000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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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澄清中市教育經費占五都第二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1-19 夏玲

臺中市議員引用雜誌資料質疑臺中市政府預算執行力全國最差。主計處19日澄清,縣市合併後預算編列與教育經費計算基礎與其他四都不同,調查結果並不客觀。市長胡志強則要求各業務機關,未來提報資料時,應先請主計處確認無誤。

主計處長蔣建中指出, 95至99年,臺中市平均每年每校支出788萬元;臺中縣是508萬元。學生人數99年31萬4千多人,102年27萬4千人,減少4萬多人;班級99年一萬零三百七十五班,102年一萬零七班,減少三百六十八班。教師員額99年一萬八千七百二十七人,102年一萬八千七百七十二人,增加四十五人。在少子化減班情況下,對教師的照顧沒有減少,且經費亦逐年增加。

在教育經費的成長方面,蔣建中處長強調,臺中市100年至101年成長了10.6%,在五都中成長比率最高;102年成長11.43,臺中縣市合併後,教育經費占總預算比率每年達35%以上,逐年增加,都比其他五都高。

以上數據顯示,蔣建中處長說明,中市教育經費都逐年增加,由於預算編列方式不同及經費計算基礎不一致,才發生中市教育經費敬陪未座的報導,他籲請各單位,未來索取預算相關資料時,宜由主計處彙整,以免發生錯誤。

教育局長吳榕峯補充說明,臺中市教育總預算扣除人事費,在五都中占第二。國小教師的員額編制,臺北市與新北市都達到每班1.59以上,而臺南市與高雄市未達教育部規定的1.55,臺中市達1.59,因此,臺中市在人事費用上並未少於其他五都。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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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午餐?胡:中央不准

中時電子報 2012-11-16 中國時報 【陳世宗/台中報導】

「莫非台中市的孩子是二等國民!」市議員段緯宇昨日為全市國中小學童請命,要求市府明年編列廿七億元,全面提供學童免費營養午餐;市長胡志強說,中央不准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增加,否則會減少對台中市的補助經費。

段緯宇昨於市政總質詢時,為原台中縣學童請命,他說偏遠的霧峰、太平等區,學童上下學沒有公車可搭,須步行七、八公里路程。鄰近的苗栗、彰化等農業縣,學童營養午餐都由政府補助,台中直轄市福利卻不如農業縣,令人不解?

胡志強說,縣市合併後,市府將敬老津貼提高到每人兩千元,中央在考核時馬上就扣分,減少對台中市的補助經費。副市長蕭家淇指出,台中市除敬老津貼,還要實施排富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免健保費、生育補助等,結果行政院主計處就來文糾正,指市府做這些非法定性社福要扣補助款。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0/112012111600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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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

【新聞】宜蘭縣長鼓勵正職老師把課兼回來

教師課稅後釋出部分教學時數,主要目的是要增加教師備課時間,以提升教學品質。

今政府不願付出更多教育成本,只願以低薪聘任鐘點代課教師,「教育力、國家競爭力會嚴重下降」當然只是意料之中。

「建議教師自己把課兼回來」有沒有解決問題?當然沒有!如果教師們又「把課兼回來」,豈不與當初減課以提升教學品質的初衷背道而馳?

表面上課似乎是由正式教師給補足了,但最終還是以「犧牲教學品質」作為代價。

請參見課稅後老師減課自己上 領鐘點變相加薪





宜蘭縣長鼓勵正職老師把課兼回來

聯合新聞網 2012.11.18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即時報導】

今年教師開始課所得稅,釋出的時數由代課老師替補,宜蘭縣政府聘了400多位代課老師,有半數未具合格教師證,教育處長吳清鏞憂心教育力、國家競爭力會嚴重下降,建議教師自己把課兼回來,縣長林聰賢也支持。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3/75071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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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適應不良 教師當心退休症候群

適應不良 教師當心退休症候群

華人健康網 2012年11月17日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根據1111人力銀行資料顯示,今年因「薪資免課稅」和獎勵提早退休的「五五專案」兩大優惠措施取消,讓不少待退的國中、小學教師高喊「不如歸去」,使流浪教師的現象可能緩解。不過,精神科醫師提醒,退休的教師們應做好心理調適,以免出現退休症候群。

許多國中、小學教師退休後頓失生活重心,心理來不及調適下,出現失眠、憂鬱、身體不適等退休症候群徵兆。
精神科醫師林佳琪表示,「退休症候群」不是醫學上的專屬名詞,而是泛指個體從原本固定且忙碌的工作退休後,生活模式改變,加上因處於舊有的社交網絡失去、新社交生活尚未建立的過渡階段,心理來不及調適,因而情感上感到「孤獨」與「疏離」,內心缺乏安全感。

退休症候群初期多以焦慮的情緒表現。如果不適應的情況長期未獲得緩解,容易增加家人相處的摩擦,自己也會陸續出現睡眠障礙、憂鬱等症狀,嚴重時甚至影響身體健康。

在學校,教師面對數十位學生,為了掌控全體秩序,習慣位居上位來命令。然而,許多教師退休後回歸家庭,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家裡,剛開始可能只是想短暫休息,但時間一久,反而會過度安逸,對任何事都提不起勁,只能將注意力放在家人身上,且無形中帶入指揮學生的工作模式,將家人當成學生教導,頻頻表示意見,要求改善不合已意之處,久而久之,隨著伴侶或家人的衝突變多,自己的情緒和睡眠也會產生變化。

林佳琪醫師表示,由於職位權力不對等和工作屬性不同的關係,從事教職和軍警工作的人,出現退休症候群的機會可能比一般人高。不過,退休症候群與個人個性特質最為相關,工作狂和控制慾望較強的主管,回歸家庭後,地位不再高高在上,特別容易因生活重心和模式改變,一時難以調適理想和現實間的落差,因而出現生理和心理不舒服的症狀。

正常情況下,每個人在退休後都會經歷這一段調適期,如果短時間不適應也無需特別緊張,但若是不適應的症狀已嚴重干擾日常生活,例如夜晚失眠嚴重,引發內分泌失調、身體不適、性情大變,則建議尋求專業心理醫師進行治療。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53/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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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知退休生活 3分鐘自我檢測

華人健康網 2012年11月17日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台灣步入老年化社會,許多人在辛苦、忙碌大半輩子,從職場退休後,生活頓時失去重心,全身懶洋洋,提不起勁,整天無所事事,不僅自己心生厭煩,就連家人也跟著遭殃。對此,國民健康局提供簡易自我檢測,讓民眾自我預知屬於哪一種退休型態,必要時提早規劃退休生活,先做好心理調適,以迎向更光明的「人生第二春」。

想知道自己退休後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呢?國民健康局曾提供自我檢測方式,讓民眾可以自行預知未來生活,且及早做好規劃。

國健局在「健康九九網站」中曾引述《全民健康保險雙月刊》第93期資料,內容提到美國心理學家施洛斯伯格(N. Schlossberg)博士,將退休人士的心理表現分為6種類型,分別為:

A繼承者:志趣不變,在退休後繼續使用以前所累積下來的技能,參與義務或兼職的相關工作。

B冒險者:視退休為人生的分水嶺,立定志向展開另一段嶄新的生涯歷程,例如退休工程師開始學習彈奏吉他,立志組成爵士樂團巡迴演出。

C搜尋者:尚未找到自己退休後的定位,需花許多時間,藉由不斷的探索、嘗試與錯誤,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生涯選項。

D享受者:享受退休後充裕的時間,讓自己的身心在時光流逝中盡量放鬆。

E旁觀者:關心社會中所發生的種種現象,熱衷於發表個人意見,但是卻很少積極參與實際行動。

F退縮者:幾乎完全與過去生活和人際關係隔離,也放棄尋找新的退休定位,個性也變得封閉而不快樂。

【自我檢測】

★ 說明:

請根據以下題目,判斷自己屬於哪一種選項:很像我(2分)、有點像我(1分)、不太樣我(-1分)、很不像我(-2分)。

將屬於A類型的兩題(A1 & A2)分數加總起來。以此類推,加總B類型、C類型、D類型、E類型和F類型。得分最高的一個類型,就代表您的「退休心理類型」,例如A類型屬於「繼承者」。

如果最高分數出現2個以上類型同分,代表同時具有兩個類型的心理特性。

★ 問題:

A1、我有蒐集某一類物品的習慣,像是書籍、CD、小玩意等。

A2、我經常光顧固定幾家餐廳或咖啡廳,並且點的餐飲種類都差不多是那幾樣。

B1、朋友經常會被我的一些突然的舉動嚇到。

B2、我認為自己的心理年齡比生理年齡還年輕。

C1、購買某一樣東西前,我喜歡比較不同品牌產品的資訊及價格。

C2、我認為偶而犯點小失誤是完全可以被原諒的。

D1、我經常渴望能找個沒人認識我的地方躲起來。

D2、工作上我經常要等到期限快到時才開始緊張地去做。

E1、我認為自己看事情的見解比別人更獨特。

E2、我曾經後悔錯過一些投資賺錢或創新發明的先機。

F1、我認為「生命」是艱苦的,且責任多於樂趣。

F2、我認為人都是現實的,當你喪失權力時,別人就不會理睬你 。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53/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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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退休 最難調適卻是妻子

華人健康網 2012年11月17日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男人從職場退休後,返回家中,如果無法適應新生活,很容易出現失眠、焦慮等「退休症候群」症狀。不過,精神科醫師表示,比起男性退休者,家中的太太受到約束的情況更趨嚴重,甚至罹患「老公退休症候群」(Retired Husband Syndrome, RHS)。

精神科醫師林佳琪表示,許多男性從職場退休後無法適應新生活,出現「老公退休症候群」,但往往最受影響的卻是妻子。

「老公退休症候群」一詞,是日本心理醫師黑川信夫在1991年所提出。他曾指出,退休後壓力的問題普遍存在先進國家,尤其日本人口中65歲以上老人高達20%以上,以及老一輩男性的大男人主義,要求妻子百般順從,造成家有退休老公的日本婦女中,6成以上患有程度不一的「老公退休症候群」。

黑川信夫在幾年前曾收診一名罹患老公退休症候群的家庭主婦寺川櫻子,她提到自己40年的婚姻生活,從一開始的人妻、人母,逐漸在先生要求煮晚飯的命令和整理家務的「碎碎念」中,演變成為女傭,生活飽受壓力。

因擔心離婚會影響經濟而選擇繼續承受壓力的寺川櫻子,卻在丈夫退休後,生活變著更加拘謹,無法適應,最後因壓力過大而開始出現喉嚨息肉、胃潰瘍、口齒不清、眼睛周遭長疹子的情況。

精神科醫師林佳琪表示,在丈夫工作的時候,許多家庭主婦早已發展出一套自己的生活方式,擁有自己的社交圈。當老公退休在家時,配偶會突然感覺生活被強迫改變,原本的生活步調瞬間變得綁手綁腳,不只需規律地準備三餐,和鄰居話家常的時間被限制。對她們來說,照顧一個整天在家的「老小孩」,比照顧一個白天需到學校上課的小孩更累,壓力更大,也因此經常會出現爭吵和衝突。

林佳琪醫師表示,退休者離開職場後,影響的不只是個人本身,還包括周遭親友,無論是誰,如果長時間無法適應,引發各種生、心理疾病,建議先冷靜下來多做溝通,諮詢其他退休者的經驗,共同發展出新的相處模式。另一方面,也可透過社區活動,協助退休者培養多樣化興趣,重新調整生活重心和型態,讓退休生活更多采多姿、愉悅。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53/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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