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新聞】家長聲援呼巴掌老師 與議員口角

「又」有體罰事件...。

每一個體罰事件的發生都不讓人覺得意外,而事件發生之後的發展,也從來不會讓人覺得意外...。

出手的教師一定會被「叮」得滿頭包,所有的輿論一定群起而攻之,所有上級單位一定「重申」再「重申」...。某基金會一定也會「伸出援手」,說要協助「爭取權益」...。但 2-3 天之後,也一定恢復「平靜」,彷彿這件事從來沒發生過......。

校園體罰事件一定是教師的錯?如果大家還是這麼認為,那就不必因體罰一再出現而覺得奇怪了......。

每次傳出體罰事件,一定會有一個讓教師「出手」的「原因」,但這原因絕對不是真正的導火線。這次的事件,「互摸下體」真的是讓教師出手的原因嗎?我可以很確定的說:絕對不是!充其量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罷了!

這位教師犯了錯,理應受懲罰,這沒什麼好說的。但請想想,除非這位教師真的瘋了(或喝醉、吸毒),不然哪個教師會對學生下這麼重的手?只因為學生互摸下體?

可惜的是,每次體罰事件發生,除了大家爭相「踹」那個犯了錯的教師一腳,從來沒有人認真探討事情發生背後真正的原因。教育處、教育部更沒有,除了「重申」再「重申」,彷彿只要把體罰的教師記個過,就盡到「教育主管機關」的責任。

長久以來,小學教師被賦予太多「責任」,但教師的可使用時間及可運用資源卻又極度的缺乏,在有限時間及資源的狀況下,教師們被逼得必須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學生的問題。最有效率的方法,通常「副作用」也越大,體罰就是最好的例子。

從幼稚園到大學所有學制中,小學教師的負擔幾乎最大,但小學教師編制卻又最少!如果張校長確有督導不周之處,那麼主管教育的教育部和教育局,難道在事情發生之後才「介入」,就已盡了「教育主管機關」的責任?

最近的體罰事件還有一個很糟糕的發展:記者會。家長召開記者會的目的是什麼?能獲得什麼?我只看到召開記者會對被體罰學生的二次傷害......。如果這次事件沒召開記者會,這位學生會不會非轉校不可?

這次事件還發生家長聯合聲援該體罰教師回原班的小插曲,其實不管站在哪個角度來看,該教師回原班絕對不是一個好的決定。不管教師、家長、被體罰學生、班上其他學生,其實都需要時間和空間「恢復」,「隔離」是最好的方法。「暫不回任」的建議,比之要求記誰幾個過,教育局總算做了一個比較「專業」、比較有擔當的作為。

這事件「又」結束了,一干人等彷彿合演了一場舞臺劇。「表演」結束,散場之後,你還是你,我還是我,除了「回憶」,什麼都未曾改變。

於是,在某一段不長的時間之後,類似的事件又會再發生...。只是,這次「主角」換成誰?是你?還是我?




家長聲援呼巴掌老師 與議員口角

2010-03-31【中廣新聞/林麗玉】

台北市國語實小一名小二學生,日前因為與同學玩互摸下體,遭到男導師連呼九個巴掌,事情爆發之後,男導師被記一個大過,還在請假中,不過今天(31號)有許多家長連署,希望老師返回原班級上課,還要遭體罰學生的家長,要撤銷對老師的告訴,今天(31號)台北市議員前往學校抗議校方,向遭體罰學生家長施壓,一度還與聲援老師的家長爆發口角。

台北市國語實小,上週五爆發有男老師,因為小二一名男童,與同學玩互摸下體,遭到這名男老師連呼九個巴掌,造成男童臉部嚴重紅腫、身心受創,不過有學校其他家長,跳出來為這名男老師說話,甚至連署,希望這名男老師返回原班級上課,還要求受害學童家長要撤銷告訴。

台北市議員劉耀仁等人到學校抗議校方,刻意施壓受害家長,一度還與其他家長代表爆發口角。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說,對於這名體罰學生的老師,北市教育局已經啟動了不適任老師的處理機制,儘管考績會記這名老師兩小過,不過校長已經改為記大過,而這名老師暫時請假,教育局要求學校還是要更換級任老師職務,找另外合適的老師帶這個班級。而其他老師的意見會尊重,不過還是有教育局的處理方式。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x13201003310125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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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巴掌師將返校 議員槓家長

2010/03/31 陳如意 林韋智 報導

台北國語實小,日前有小二男童因為玩耍,互摸下體,遭到男導師連呼九個巴掌,體罰的老師被被記大過,目前請假當中,傳出班上大多數家長連署,認為他是一位好老師,希望他返回原班級上課,甚至請求被打學生家長撤銷告訴,市議員不滿帶著家長到學校抗議,與其他家長發生口角。

〔市議員:你的小孩如果被打怎麼辦?〕

〔國語實小家長:今天我們的小孩被其他的小孩欺負。〕

九巴掌事件再度引爆,但這次與市議員發生口角的,竟然是班上的家長,認為這位張姓小朋友被打,是因為他自己過於調皮搗蛋,這位家長口口聲聲說,國語實小二年七班的導師是好老師,但三月十七號,這位老師卻連打班上的張姓學童九個巴掌,造成他臉上一大片淤血,整個腫了起來,雖然老師被記大過,目前持續請假當中。

〔受害學童家屬張爸爸:到最後整個都是我們的錯,都我們摸人家(下體) 別人都沒有摸。〕

張姓學童也在二十二號返校上課,誰知道二十九號晚上,校方竟召開班親會,全班三十二個人,竟然有二十三位家長連署,要讓打人的老師返回原班級任教,甚至私下協調,希望張爸爸撤銷告訴,把錯怪在小孩子的身上,張爸爸相當氣憤又委屈,但在眾多壓力下,張爸爸最後只能選擇讓孩子轉學,不想再度讓自己的孩子受到傷害。

資料來源: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003/201003310440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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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實小體罰事件 家長挺師回班 教局暫不建議

2010/3/31 張毓芹

台北市國語實小爆發呂姓老師不當體罰事件,校方決議將呂姓老師記大過處分,並調離原上課班級,不過,該班班親會卻有25位家長連署,希望讓呂姓老師繼續回到班級任教,對此,教育局表示,短時間內還是不建議呂老師回到原班。

台北市國語實小日前發生老師不當體罰學生的事件,一位張姓學童被班級導師連續打了九個巴掌,校方和教育局作出記老師一大過的處分,並要求將老師調離該班,不過,日前該班班親會25位家長卻連署陳情,肯定呂老師過去在教學上的表現,希望老師在張姓家長同意下且身心狀況調適合宜後,可以回班任教到這學期結束。

國語實小校長張永欽轉述班親會的結論時表示,當天班親會對於教師回班任教有達成幾個前提共識,第一個是張姓家長同意,第二個是老師身心調適完整且答應回任,第三個老師家長有充分溝通認可,師生關係能夠重建,不過沒有強制力。

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老師體罰是查證屬實的行為,目前老師已經休假調離原班,考量師生關係需要緩衝,短時間內也不建議老師回到原班任教。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0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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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體罰事件 教部:優先保障學生受教權

2010/3/31 徐詠絮

台北市國語實小呂姓老師的不當體罰事件,校方決議對老師記大過處分,不過該班家長連署,希望打人的導師回任,而被害男童家長可能選擇轉學。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對此表示,校方對體罰事件應該做適宜、適法處理,而且應該優先保障學生受教權,希望家長考慮適應新環境等問題,先別急著轉學。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教育部支持「零體罰」,教育部長吳清基在北市教育局服務時曾宣誓「校園零體罰」,對於北市國語實小發生不當管教事件,感到非常遺憾痛心,而且不單是記過處罰問題,應該啟動不適任老師的輔導機制,學校的處置要好好拿捏、處理,否則讓社會有不好觀感,而且讓學生轉學的話,也有環境適應等問題,學校應該優先照顧學生的受教權。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認為,對於這名老師身心狀況的評估,北市教育局及校方要說明清楚,如果評估不適任的話,應該盡速離開教職;另外,不適任教師的罰則與處理機制也要更明確。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0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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摑童九巴掌老師復職?兩方家長口角

3/31 〔本報訊〕

台北市國語實小上週驚傳男老師打了男童九巴掌,打人的老師記大過,持續請假中。日前傳出該班逾三分之二家長支持老師復職,還說遭摑男童經常欺負人,控師的市議員和男童家長今天到校抗議,與挺師家長引發口角衝突。

上週國語實小一位男老師因發現有兩名小學生互碰生殖器玩鬧,一怒之下竟然連續打了其中一名男童好幾個巴掌,導致男童臉頰紅腫瘀青。29日晚間校方召開班親會,該班32個人,有23位家長連署,希望體罰男童的班導返回原班級任教。

消息一出引發台北市議員不滿,台北市議員劉耀仁大罵聲援呂老師的學生家長,「今天如果是你的小孩被打了九個巴掌,你的小孩要不要轉學?沒有是非,還敢當家長代表!」

聲援老師的家長則表示,被摑臉學生平時就愛欺負人,班導的行為是為了保護其他學生。如果班導遭到處分或是退職,那他們就轉學以示抗議。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4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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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摑學童 市府促校方解除班導職務

20100331 (中央社記者陳俊諺、林思宇台北31日電)

台北市某國小教師掌摑學童案,傳出事發班級家長連署,希望老師能回班任教。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今天表示,將「強烈要求」校方解除呂姓級任導師職務。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教育部對「零體罰」的態度很明確,教育部長吳清基在北市教育局服務時,還宣示「校園零體罰」,教育部除對事件感到痛心,也認為「不適任老師的輔導機制」應啟動,學校應做適宜適法處理。

上週有市議員舉發呂姓老師掌摑學童9巴掌的體罰過當事件,校方和呂姓老師出面道歉後,原本事件暫告一段落。但男童家長卻指校方要他撤銷對老師的傷害告訴,市議員今天陪同男童家長到校抗議,卻遇到多名同班家長出面聲援老師,與議員、男童家長爆發口角。

聲援呂老師的家長們指出,被掌摑的學童非常頑皮,自家小孩都曾被男童欺負、掀裙子,他們已有23名家長連署,支持呂姓老師回校教書,必要時發動一人一信向市長陳情。但議員與男童家長則以「不是你家小孩被打」,反罵挺老師的家長無同情心。

曾燦金表示,事件爆發後,校方考績會對呂姓導師做記2小過處分,但在教育局「建議」下,校長已將處分改為「記1大過」,教育局收到校方呈報後,會立即召開專案考績會審議。

曾燦金指出,校方已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目前呂姓老師暫時請假,由代課老師代理,教育局會「強烈要求」校方必須解除呂姓教師的級任導師職務,另覓適合師資。

至於有家長出面聲援老師,曾燦金表示,尊重其他家長意見,但教育局有既定處理程序。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310227&pType0=aLOC&pTypeSe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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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實小不當管教案 老師1大過校長2次申誡

2010/4/1 張毓芹

針對國語實小教師不當管教案,台北市教育局今天召開臨時考績會,核定呂姓教師記大過處分,另外,針對學校處理過程,教育局也決議校長張永欽在這次事件處理和溝通協調上有疏失不周的地方,給予記申誡2次的行政處分。教育局也再次重申禁止體罰的政策,請學校務必要求教師本於教育理念,透過正當、合理的方式來輔導教育學生。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0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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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實小掌摑案 施暴師記大過

2010-4-2〔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國語實小教師不當管教案,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昨天中午召開考績會決議,施暴的呂姓老師記大過懲處,且要求調離導師職務,校長張永欽也因處理失當記申誡2次。

國語實小呂姓教師在發現張姓男童玩「摸雞雞」遊戲,憤怒掌摑9巴掌,因校方第一時間未能妥善處理,事件越演越烈,還有部分家長出面連署支持施暴師返回原班。

張姓學童的家長昨天得知教育局處分,認為整起事件演變至此,老師的錯無庸置疑,但校長一開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要負最大責任,2個申誡的處分實在太輕。

他也說,孩子已經無法繼續留在原學校就讀,已安排轉學,開始適應新的環境,希望事件就此落幕。

教育局昨天召開全案考績委員會,且一併檢討學校的行政疏失。副局長曾燦金表示,由於呂姓老師行為造成學生身心傷害,情節重大,記大過處分,調離原班導師職務,也將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若重回教職,須由資深教師觀察、輔導2至6個月的時間,確認是否適任。

教育局也對校長張永欽在事件處理及危機管理上的失當,記申誡2次;對此,張永欽坦承確有督導不周之處,造成學生與校譽傷害。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today-taipei14.htm

 

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新聞】沙塵暴停課與否 授權各縣市決定

沙塵暴停課與否 授權各縣市決定

2010-3-24 〔記者林嘉琪、曾韋禎、林恕暉、林曉雲/綜合報導〕

被沙塵暴吹到灰頭土臉的台灣,週四晚上起可能得應戰新一批沙塵大軍襲擊。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若懸浮微粒的二十四小時平均值達一千微克/立方公尺,即達緊急標準,確有放假空間。[@more@]

部長狀況外 放假標準值多一倍

不過,教育部前天公布的緊急停課標準是二十四小時平均值達五百微克/立方公尺,吳清基自行放大一倍,顯然狀況外。

中央氣象局預報中心主任鄭明典根據衛星資料分析,由於中國揚沙範圍有限,且這一波有水氣過濾,可大幅降低新一波沙塵暴對台灣的威脅。

台大大氣系教授陳正平表示,目前研判沙塵系統可能在廿六日後才會來到台灣,但影響因素複雜仍得觀察。「今天傍晚會有更新的觀測進度,沙塵影響會較明確。」

環保署仍持續監控沙塵源區的天氣現象,民眾可利用沙塵網站(http://dust.epa.gov.tw/)查詢最新動態。

比照新流感 過敏兒留家免請假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立法院表示,沙塵暴若嚴重的話可考慮短時間停課。教育部昨日表示,將授權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決定是否停止戶外活動或停課,原則上沙塵暴可比照新型流感H1N1,有氣喘、心血管或呼吸道疾病、過敏兒等學童,若因沙塵暴嚴重而請假在家,將可不計入事假或病假,仍可領取全勤獎,一般學童則不適用。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落塵量難以預估,教育部不會要求學校全面停止活動,學校應該也不會停課,而是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行視狀況決定因應做法。

綠委質疑教部停課標準太苛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則質疑教育部研擬沙塵暴停課標準嚴苛,二十一日的史上最嚴重沙塵暴污染,依教育部草擬標準仍屬「初級」,台北縣市各校甚至不需將戶外課程改為室內上課。

不過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無法接受教育部說法,他認為,教育部強調沙塵暴有區域性,但颱風也有區域性,颱風放假標準仍為全國統一,家庭照顧假是事假,誰敢隨便請事假?政府訂規範時要注意一般勞工的處境。

環保署監測資料處官員表示,針對沙塵暴並未進行生菌、重金屬檢測,未來也只會進行重點檢測,不會連續檢測。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4/today-life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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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師生因沙塵暴請假 不列入事病假

(2010/3/23 徐詠絮)

對於沙塵暴來襲,學校是否需要停課?教育部今天(23)公布各縣市政府及學校的因應措施,學校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對於有呼吸道症狀的師生應教導戴口罩,必要時可停止戶外活動,如果有師生因為沙塵暴不舒服想請假,將「不列入」事病假計算。如果沙塵暴達「緊急」的危害程度,各縣市可邀集環保、衛生、家長團體等單位決定是否停課。

為避免沙塵暴來襲影響師生健康,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強調,對於有呼吸道症狀、或過敏體質師生,應該提高警覺,根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空氣污染濃度分為初級、中級、緊急三個等級,如果到達「初級」,各校應要求有呼吸道、過敏體質學童戴口罩,到達「中級」程度時除了戴口罩外,還要停止戶外活動,把體育課改到室內上課,在室內盡量關閉門窗,到達「緊急」程度時,各級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都將停止戶外活動,必要時各縣市可邀集環保、衛生、勞工、家長團體等單位,決定是否停課。如果有師生因為嚴重沙塵暴感到不舒服想請假,也將不列入事病假紀錄。學校如果因為沙塵暴而停課,必要時家長可比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09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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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塵暴停課 北市應變分3級

2010/3/25 【本報台北訊】

沙塵暴一波波來襲,各地空氣品質監測站測值,顯示空氣中懸浮微粒濃度過高,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沙塵暴來襲可能影響學童上課,未來將分三級加強應變。

環保局表示,「第一級」為環保署發布沙塵暴預警,環保局與教育局、社會局將循通報系統,對學生加強宣導戴口罩,並建議避免戶外活動。

其次是當空氣汙染濃度達「中級」,即通報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停止戶外活動,若須進行戶外活動,應配戴口罩。當空汙濃度達「緊急」惡化警告,哮喘等呼吸道疾病學生可請假,請假不列入個人出缺席紀錄。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17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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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情況嚴重 中小學、幼稚園可放假

2010-03-24 中國時報 林佩怡、胡欣男、陳權欣、周麗蘭、呂妍庭/連線報導

沙塵暴來襲學校該不該停課成話題,台北市長郝龍斌昨答覆議員詢問時表示,若連續三小時,懸浮微粒達三千微克以上,就是嚴重的沙塵暴,中小學、幼稚園就可放「沙塵暴假」。

北市環保局說,未來空氣汙染物濃度若達「中級」惡化警告時,將聯繫教育局及社會局,通報各中小學、幼稚園應停止戶外活動,若一定要進行戶外活動,應戴口罩防護。

桃園縣教育處副處長郭工賓表示,已發文給縣內各國、中小學校,要求注意對空氣有過敏症狀的學生,若不舒服,校方必須給學生戴上口罩;若學生想請假回家休息,教育處授權校方決定,將不計曠課。

新竹縣暫時不會因沙塵暴就實施停課等措施,至於學生因為沙塵暴導致身體不適請假,教育處表示,各學校可依職權做寬鬆處理,可以不列入請假紀錄。

雲嘉兩縣教育處長表示,尚未接到學校回報學童因沙塵暴身體不適的個案,學童若有請假需求,教育處也會授權校方決定。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003240004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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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塵假 家長團體促訂標準

20100323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3日電)

沙塵假放不放?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嚴重時可停課。家長團體認為,應比照颱風假,訂出各縣市統一放假標準,屆時家長、學生都放假;教師團體則認為,多聽各界意見再決定。

沙塵暴前天席捲台灣,受影響地方的空氣品質甚至達有害等級,灰濛濛的天空,讓不少民眾不想出門,如果遇到上學日,學校是否放假引發討論。

吳敦義表示,如果能夠預測沙塵暴非常嚴重,學校可暫時不做戶外活動,嚴重的話還可考慮短時間停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沙塵暴影響越來越嚴重,應該比照颱風假訂出統一放假標準,讓各縣市有所依循,如果到達標準,各縣市家長和學生都應該要放假。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說,「先不要急」,因為沙塵假與颱風假的性質不同。他表示,若學生放假,家長不放,將會造成家長負擔,而且學生若到安親班,也不見得是好事,現階段應該先聽各界意見,再作決定。

劉欽旭表示,沙塵並未直接影響學生上下學安全,未必一定要停課。他認為,應該將所有空氣品質不良的狀況一起討論,而不應只有討論沙塵暴影響,如果空氣品質不良影響身體健康,戴口罩或在室內就可以解決,就不需要停課。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230157&pType0=aEDU&pTypeSe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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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放沙塵假 公教雙親可擇一放假

2010/3/24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4日電)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今天說,若學校因沙塵暴放假,公教雙親之一也可放假返家照顧小孩。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郭素春下午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吳泰成,若學校因沙塵暴放假,家長可否比照放假?吳泰成表示,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中的「其他災害」包括沙塵暴,若學校因沙塵暴停止上課,公務人員家長的雙親之一,可放假回家照顧小孩。

他說,為鼓勵生育,未來說不定可改成雙親都一起放假。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天然災害發生致高級中等(含高中、高職、五專1、2、3年級)以下學校停止上課時,公教員工家有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子女或國民中學以下子女乏人照顧,其本人或配偶得有一人由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止辦公及上課期間,以照顧子女。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003240031

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

【新聞】學生罰站家長提告 檢方:管教行為

學生罰站家長提告 檢方:管教行為

20100317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7日電)

南投縣某國中蕭姓學生上課屢屢遲到,被訓導組長在午休時間罰站及撿拾垃圾,家長不滿狀告校長、訓導主任及組長 3人涉嫌妨害自由。檢方今天以該體罰為管教行為,不予起訴。

南投縣鳳鳴國中蕭姓學生於民國98年2、3月間,因上課屢次遲到,訓導組長陳永福因而從2月11日至3月25日,處罰蕭姓學生在午休時間到教師休息室門口罰站,或至校外周邊撿拾垃圾,作為懲戒。

蕭姓學生的家長事後以孩子在撿拾垃圾時手臂曾遭到割傷,因而狀告校長陳恆旭、訓導主任蔡永祥及陳永福 3人,共同涉及刑法妨害自由、妨害自然發育及使人為奴隸等罪嫌。

南投地檢署今偵結。檢察官表示,校方對蕭姓學生所做的罰站及撿垃圾處罰,並未逾越教育部頒訂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相關規定,為法規所允許的教師一般管教行為,因此認為應該予以不起訴處分。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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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站撿垃圾算正當權 師獲不起訴

2010-3-18 〔記者陳鳳麗、林曉雲、陳怡靜/綜合報導〕

南投縣某國中兼任訓導組長的張姓老師,用罰站和撿垃圾處罰常遲到學生,並曾在朝會罵其「遲到大王」,而被學生提告。

南投檢方認為,罰站和撿垃圾屬教師正當懲戒權,予以不起訴處分,惟罵「遲到大王」部分涉及公然污辱,請法官審酌老師是為糾正學生遲到之舉,聲請簡易判刑。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二、三月,學生是在畢業後才提告,其中罰站和撿垃圾案,因為學生指控撿拾垃圾造成手被割傷,而教導主任和校長未阻止張姓組長處罰,兩人也被列名被告。

南投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對於學生狀告老師的兩案,罰站和撿拾垃圾,涉妨害自由部份,均給予不起訴處分;而朝會上罵這名學生「遲到大王」,涉妨害名譽部份,則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強調,處罰學生手段要合法,且要有教育目的,前者屬教師正當懲戒權;後者則涉及公然污辱。

校方則表示,張姓組長處罰學生真的是希望糾正學生遲到行為,且校方完全不知道學生當時因撿垃圾而割傷手。案發後,學校已採取行政處分,不但取消其組長職務,且給予書面申誡。

教育部訓委會常委羅清水表示,撿垃圾若具有教育意義,應該能被接受,不過若作為對遲到學生的處罰手段,則必須檢視此舉是否能改正學生經常遲到的行為?老師必須先了解學生遲到原因,再對症下藥,學校重視的是教育,不是處罰。

人本教育文化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感嘆,罰站或撿垃圾雖是常見的處罰手法,但都代表了教育人員並不用心,「罰學生撿垃圾就是盡了師長的責任嗎?這無法協助孩子面對犯錯,也未啟發學生做事態度,只是逃避責任的方法!」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8/today-life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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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罵生遲到大王 構成公然侮辱

2010-03-18 中國時報【廖肇祥/南投報導】

   南投市某國中蕭姓學生,因常遲到,校內張姓訓導組長處罰他校園打掃,並在司令台上公開說蕭生是「遲到大王」,遭學生家長提告妨害自由與妨害名譽,檢方認為處罰學生勞動服務,符合教育部頒訂的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不予起訴,至於公開場合罵學生「遲到大王」係公然侮辱,檢方向南投地院求處簡易判決。

   起訴書中提到,蕭姓學生被處罰打掃校園時,手還被利器割傷,返家向家長報告,家長得知小孩被處罰,一氣之下提告。校方得知張姓組長被起訴頗感錯愕,指蕭姓學生並未報告手因被處罰而割傷,張姓組長平常教學認真,罰學生勞動服務或調侃學生遲到大王,目的是希望學生記住教訓,改正偏差行為,出發點是善良的,但家長似乎不領情。

   根據教育部頒訂的學生輔導及管教學生辦法,教師可處罰學生罰站或公共服務,但一日內不能超過二小時,起訴書中提到,張姓導師罰蕭姓學生打掃校園符合規定,因此不予起訴。至於形容原告為「遲到大王」,因朝會係公開場合,不見得能得到行為矯正的效果,反而讓原告感到被公然羞辱,檢方遂將張姓組長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向南投地院申請簡易判決。

   南投地檢署其他檢察官指出,以往的世代,對於被老師公開言詞羞辱,不覺得有什麼,但現今教育講求愛的教育,嚴禁體罰,老師輔導學生應私下溝通,避免在公共場合以不當言詞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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