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

【新聞】體罰遭投訴 10餘家長挺老師

體罰遭投訴 10餘家長挺老師

聯合新聞網 2014.10.26 【聯合報╱記者吳思萍/台北報導】

介壽國中一名老師要求學生做起立蹲下1000下,有家長抗議體罰,但昨天也有近10多名家長到學校聲援老師。他們表示,這個班成績很好,他們很肯定老師的用心認真,希望校方不要撤換導師。

介壽國中表示,考核委員會已開過會,討論如何懲處,但仍未定案。

日前一名匿名家長投訴老師不當處罰,多次檢舉都不見改善,希望校方正視問題。但班上家長也有不同聲音,曹姓家長表示,這名匿名家長說,學校多次向家長表示不願換導師的原因是因為「沒有老師要接這一班」、「班上同學的功課會退步」、「班上的秩序會退步」,這樣的說法並不能代表大部分家長聲音。

王姓家長也說,這個班級成績很好,並不如匿名家長投訴信所說「沒有老師要接這一班」,這名導師教學認真,帶著孩子進行體驗教學,不放棄任何一個孩子,許多家長都很感謝他。

林姓家長說,這個班級學生彼此感情很好,導師教導出的孩子也很有禮貌,即使孩子做錯事被處罰,學生仍力挺老師,希望老師繼續帶領他們。

他們多次打電話聲援老師「老師加油,不要被擊倒」,至於老師的體罰行為,家長表示,他們都知道這樣的情況,會再跟學校溝通改善,但仍希望這名老師可以繼續帶班,讓學生明年會考可創佳績。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9023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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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學生起立蹲下千次 老師遭懲

聯合新聞網 2014/10/24 【聯合報╱記者吳思萍/台北報導】

一名家長投訴北市介壽國中九年級某名班級導師,上周早自習處罰20多名未寫作業學生「起立蹲下」1000次,學生當場傻眼。校長林財瑞說,深入調查後確有此事,但學生並未做滿1000下,而該名老師也眼眶含淚感到後悔,校方將送考核委員會懲處。

北市教育局主秘陳順和說,先前該名老師也曾向學生丟粉筆、或是拍學生後腦勺被檢舉,國中生心智發展已成熟,老師應恩威並施,並尊重不同學生的個性,該名老師作法有檢討必要。

林財瑞說,這名老師教學認真,為讓學生有好的體能因應會考,每天會陪著學生一起跑操場、做操,帶班用心,但可能是表達時口氣嚴厲,易讓學生誤會,其他家長都很肯定老師帶班績效,目前不會更換導師。

一名匿名家長投訴,16日早上這名教師罰20多名未寫完作業的學生,蹲下摸地、跳起擊掌1000下,恐怕不適任擔任導師,也沒有醫護常識,過度操練易造成橫紋肌溶解,難道老師不知道?

該名家長表示,「嚴刑峻罰」是升學主義下的奇怪現象,這名老師2年來處罰經常失當,情緒控制有問題,常會暴怒,每次檢舉,校方都無力規勸老師改變管教方式,也都說「不需懲處」,因此學生敢怒不敢言。

這名匿名家長說,學校多次向家長表示「沒有老師要接這一班」、「班上同學的功課會退步」、「班上的秩序會退步」,之前這名家長就曾告訴學校,但學校仍相信老師,許多學生也不敢說真話,才希望教育局介入調查。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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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新聞】不用補班啦! 勞動部:元旦與2日為勞基法「應放假日」

每次調整都被罵,但咱們政府還是樂次不疲?

未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工們原本元旦隔日(1/2)就已是放假日,根本不需調整更不需補班;那這調整案是誰的「小確幸」?

軍公教人員及學生需在前一週補班,原本上班課 5 天變成 6 天,週休 2 日剰 1 日,然後連休的 4 天大家都塞在路上「怨聲載道」,有比較爽嗎?

看來只剩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工,因為補班日可以「勞資雙方協定」,看會不會比較高興得起來。

先用一個莫名其妙的理由,規定大家元旦隔日都要放假,再把大家分成「你們本來就放假,不需補班。」、「你們統一在前一週星期六補班。」、「你們跟老闆討論什麼時候補班。」這樣是製造困擾還是解決需求?



註: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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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補班啦! 勞動部:元旦與2日為勞基法「應放假日」

NOWnews 2014年10月22日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21)日宣布,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實施。不過由於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民眾安排婚期,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民眾若有個人活動,現在距離還有兩個月,還有調整機會。(圖/林靖堂攝)

行政院21日宣布,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公部門」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即可實施。不過由於明年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眾多民眾安排婚期,引來民怨。對此,勞動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元旦與元月2日為《勞基法》及施行細則規定「應放假日」,凡適用《勞基法》雙周84工時勞工,這兩日雇主即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行政院昨日宣布,明年元旦遇週四,隔日將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先行補班補課一日,元旦將從1日放到4日,共四天連續假期。然而,由於決策過於匆促,如此臨時的決定,讓許多已安排27日原放假日當天宴客的新人措手不及,引發民怨。

江宜樺表示,這項政策從大的、長遠的方向並無問題,但因明年開始,就決定從元旦開始政策改變,但若民眾有個人活動,現在距離12月27日還有兩個月,民眾還有調整機會。只是,政策既然已經決定,就無法再更改,很抱歉。他說,政策無論如何都會碰到有些人會受到影響,而這是「軍公教的放假規定」,民間的放假為勞資雙方協定,可以不一定要27號,補班補課可有彈性。

對於行政院21日臨時宣布元旦彈性放假與補班補課的消息引發民怨,勞動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元旦及元月2日,係《勞基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凡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上述2日雇主即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勞動部指出,104年元月1日及2日,各為星期四及星期五,如勞工之休息日或例假約定為星期六及星期日者,無需調整放假,即可形成4天連續假期。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由於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以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2/146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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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班日惹議 元旦前後周六都是宜嫁娶之日

NOWnews 2014年10月22日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21日宣布,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將一律實施彈性放假,以形成四天連假,並在前一個星期六補上班上課一天。(資料照片/記者王鼎鈞攝)

行政院宣布明年(104)年元旦翌日1月2日(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並提前於今年12月27日補上班,引發部分民眾反彈,尤其是已安排補上班日舉行婚宴者。人事行政總處22日表示,不論在任何一周的星期六,都會對部分民眾生活作息產生影響,如元旦後之次一周六(1月10日)依農民曆也是宜嫁娶之日,因此,考量現行制度規範及慣例做法,並評估各方意見後,才做出這樣的決定。

人事總處說,決策依行政院徵詢相關部會、勞工團體、工商團體、金融機構之意見及根據民意調查資料,綜合考量評估後所為決定。

人事總處表示,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如果在今年12月27日有參加喜宴之情形者,在不影響政府為民服務品質下,均得依各該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2/146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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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補上班 江揆:針對軍公教 民間可勞資協議

自由時報 2014-10-21 〔本報訊〕

今天(21日)行政院正式拍板,明年元旦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進行補上班上課,消息一出使許多人錯愕,江宜樺在接受質詢時表示,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是針對軍公教的規定,民間企業可以由勞資雙方協議,彈性處理。

江宜樺表示,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是軍公教的放假規定,民間企業可以由勞資雙方協議,彈性處理。(記者王藝菘攝)

今天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在質詢江宜樺時詢問他,有許多新人訂在12月27日結婚,該怎麼辦,江宜樺表示,他對因為要補上班上課而產生不便的民眾感到抱歉,他接著表示,現在距離元旦還有2個多月,有些活動仍可調整,對於無法調整的民眾感到抱歉。

江宜樺表示,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是針對軍公教的放假規定,民間企業則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議,不一定要在12月27日,可以彈性處理。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3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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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連假惹爭議 管中閔:政院已做周全考量

自由時報 2014-10-22 〔本報訊〕

行政院昨天宣布,明年元旦將有4天連假,但要在今年12月27日先補班補課,惹來安排當天結婚的新人的怒火。對此,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表示,所有的時間調整,一定會影響到一部分的人,相信行政院有做過周全考量,認為對多數人有利,才做此決定。

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表表示,時間上調整一定會影響到一部分人,但相信對多數人而言,仍是有利的決定。(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管中閔認為,較長的假期,能讓民眾有更多的消費需要,對經濟會有實質的正面作用,且不可能所有人都出國玩,留在國內的人一定相對較多。

引起部分民怨方面,管中閔表示,行政院下決定之前,已經做過周全的考量,一定會影響到少部分人權益,但相信對多數人而言,仍是較為有利的。

至於連假是否能達成「小確幸」效果,管中閔說,他的工作是全年無休。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3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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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臨時彈性放假引民怨 孫立群:只能說抱歉!

NOWnews.com 2014年10月21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21)日表示,江宜樺院長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即可實施。不過由於明年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眾多民眾安排婚期,孫立群「只能致歉」。(圖/資料照片,胡健森攝)

立委日前提議明年元旦翌日應彈性放假,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21)日表示,行政院長江宜樺已責成相關部會徵詢各界意見,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即可實施。不過由於明年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眾多民眾安排婚期,孫立群「只能致歉」。

行政院今日宣布,明年元旦遇週四,隔日將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先行補班補課一日,元旦將從1日放到4日,共四天連續假期。

然而,由於決策過於匆促,如此臨時的決定,讓許多已安排27日原放假日當天宴客的新人措手不及,引發民怨。

對此,孫立群中午於立院受訪時表示,行政院聽到民眾、立委要求元旦彈性放假,經工商界等各界了解後,認為元旦彈性放假符合大部分民眾需求,因此今年元旦會有連假。未來,也會制度化,除民俗假期外,國定假日碰到類似情況即為連假,不再臨時公布。

孫立群說,對於今年12月27日臨時公布補假的作法,當然不是最好的方式,但目前尚可接受,「一定可能造成一些朋友的不方便,我們也只能致歉」。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1/146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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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民調:73%民眾同意元旦彈性放假

自由時報 2014-10-21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

國發會於10月6日及7日針對「民眾對明(104)年元旦假期彈性放假的看法」進行民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由於明年元旦適逢週四,有近7成3的受訪者同意在次日(週五)彈性放假,形成4天連假,並在前一個週六補上班、上課一天。

國發會民調,73%民眾同意元旦彈性放假,圖為元旦總統府前升旗資料照。(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另外,對於我國定假日有可能遇到週二或週四,是否該制度化統一規定,以後只要遇到這種差一天就可以連續放4天假的情形,應該一律彈性放假,並在前一週的週六補上班上課,不論是國定假日或民俗節日都一樣。有逾6成9受訪者同意這樣的安排,表示不同意者則有2成1。

民眾對於我國每年國定假日及週休二日合計共116天的休假日,是太多太少還是剛剛好,有逾5成3受訪者認為剛剛好,近1成3認為太多,近1成2認為太少。

國發會此次民調僅有三個問題,民調中心於10月6日及7日晚上進行,成功訪問1096位成年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2.96個百分點以內。調查是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並以尾數2碼隨機進行。調查結果已對受訪者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地區進行樣本代表性檢定後加權處理。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3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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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新聞】手機號碼算年齡…其實是設計好的公式

手機號碼算年齡…其實是設計好的公式

自由時報 2014-10-21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

網路瘋傳一套數學公式,只要將自己的手機尾數,經一連串加、減、乘後,最後竟可算出計算者的真實年齡,算式不但在臉書瘋傳,也讓許多網友紛紛驚呼超準。但數學老師花不到5分鐘即用國中代數原理破解,原來整套公式和數字是設計好的。

該公式算法,需先將手機號碼的最後1碼乘以2,再加5,然後乘上50,得出來的數字加上1764,再減去計算者的西元出生年,最後會跑出三位數數字,其中百位數數字就是手機尾數,十位數跟個位數數字就是計算者的年齡,不少網友直呼神奇。

數學遊戲 逾百歲就不準

不過,台灣師範大學數學系助理教授郭君逸,花5分鐘就破解這個數學公式的神秘之處。首先用A代替手機尾數、Y代替真實年齡,把上述步驟用代數技巧列出後,便能得出〔(2A+5)×50+1764〕-〔2014-Y〕,簡化後得出100A+2014-2014+Y,最後的結果變成100A+Y。

100A正是自己的手機尾數乘上100,A不論是0~9的任何數字,乘上100之後,只會在百位數變動,十位數及個位數都會是零,手機最尾數號碼都不會變。

整個題目的設計關鍵點就是引導民眾把自己西元出生年填上,然後用2014減去西元出生年,算出的當然是自己年齡。計算公式包括(×2)(+5)(×50)(+1764)都是設計好的,變動任何一個數字或加、減、乘的順序,就會失準。

郭君逸說,這是運用到國小簡單的代數原理及國中未知數運算,如果不講原理只看過程,會很驚奇,但這遊戲有個缺點,真實年齡一百或以上就會失效。「百歲人瑞一玩就失準了!」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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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男童推倒女童 害失明賠237萬

男童推倒女童 害失明賠237萬

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16日 【吳珮如╱台北報導】

女童(圖)玩溜滑梯遭男童推倒,導致右眼失明。翻攝陳母臉書

北市一名四歲陳姓女童兩年前到公園玩,遇到另名四歲楊姓男童,兩童一起玩溜滑梯,女童卻遭男童推倒,跌坐在溜滑梯的階梯處,送醫發現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手術後右眼失明,士林地院昨判男童父母須賠兩百三十七萬多元。

未來求職受限

女童的阿嬤證稱,當天見孫女剛爬上溜滑梯還沒坐穩,男童就伸手推孫女,孫女滾落溜滑梯的階梯處,鼻樑瘀血、噁心嘔吐,醫師原僅診斷出腦震盪,數天後回診才發現,女童右眼視網膜剝離,緊急手術後仍右眼全盲。

男童父母辯稱,女童是因遊樂設施柵欄的空隙過大才跌落,且女童眼睛曾有舊疾,失明與跌落應無關係。但當天帶男童到公園的阿嬤,案發後曾包六萬六千元的紅包給女童。

法官認為,男童家長提供鉅款,目的應是慰藉女童被推倒受傷。考量女童年紀輕輕右眼就失明,未來求職恐受限,判男童父母須賠償女童一百七十七萬多元、賠陳母六十萬元,可上訴。案發後該溜滑梯已拆除,雙方當事人昨均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16/36148390/



玩溜滑梯推倒女童害失明 男童父母判賠

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16日 (吳珮如/台北報導)

陳姓女童手術後右眼視力仍無法恢復。翻攝陳母臉書

北市一名4歲陳姓女童2012年2月間由祖母帶到住家附近的公園玩耍,遇到另名4歲楊姓男童,2童一起在公園溜滑梯玩耍時,男童卻推倒女童,導致女童從溜滑梯上跌落,就醫後發現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手術後右眼仍失明,女童母親怒告男童父母求償396萬多元,士林地院昨判男童父母須賠償237萬多元。

女童母親主張,當時女童祖母帶女童到公園玩耍時,看見男童和另名女童到溜滑梯與女童一起玩,但女童剛爬上溜滑梯,就被男童伸手推倒,跌到階梯處,鼻樑撞傷瘀血,祖母趕緊帶孫女回家冰敷,但當晚女童出現嘔吐症狀。

就醫後,醫師診斷女童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進行手術切除玻璃體和清除瘀血,但仍無法復原,女童右眼全盲成了殘障人士,女童母親求償醫藥費、看護費和喪失勞動能力部分及精神慰撫金共396萬多元。

楊男父母主張,女童是從溜滑梯的柵欄處跌落,與男童無關,當時是基於女童家境困難曾包紅包資助。

法官審酌,一開始醫院並未發現女童右眼視覺有障礙,但男童祖母卻交付6萬6千元紅包給女童祖母,不合常理,認為男童家屬是為彌補男童過失才賠錢,認定男童確有推倒女童,導致其右眼失明,考量女童未來進入職場困難,判男童父母須賠償女童177萬多元,女童母親60萬元。全案可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6/488602/



北市4歲女童被推落溜滑梯 右眼失明獲賠237萬

ETtoday 2014年10月16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滑梯是許多小玩愛的遊樂設施,沒想到居然有女童玩到右眼失明。(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再多的錢也換不回愛女的視力。台北市一名4歲女童小欣,2年前在祖母住家附近玩耍時,遇到了男童小韋,不過,就在小欣剛爬上溜滑梯,就遭小韋推落地面,造成她鼻梁撞上梁柱瘀血,當晚甚至出現嘔吐症狀。

小欣的母親趕緊帶她就醫,診斷結果發現這一摔造成了小欣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等問題,就算經過手術後仍無法復原,造成她右眼終身失明,成了殘障人士;氣得小欣父母一狀告上法院,向小韋父母求償396萬元。

在審判初期,小韋父母主張小欣是從溜滑梯的欄杆縫隙中跌落,與小韋毫無關係,但法官從就醫資料中看出,雖然前二次就診時,醫生均未發現小欣右眼出現視網膜剝離,但小韋祖母仍然包給小欣祖母6萬6千元慰問金,由此認定小韋家屬是為了補償過失才賠錢。

除此之外,法官還考慮小欣未來可能遭遇就業困難等難題,台北士林地方法院6日判決小韋父母須賠償小欣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費及慰撫金合計177萬7606元,另外還需賠償小欣母親60萬元,合計23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16/413815.htm


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新聞】50歲教師搶6萬退休金? 全教總:特例中的特例

50歲教師搶6萬退休金? 全教總:特例中的特例

NOWnews 2014年10月03日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高教工會頒師奪獎抗議 高教工會25日到教育部抗議,指近年大學評鑑、教師鐘點費調整、資遣等問題,使教師權益受損,特別頒了「師奪獎」給教育部。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攝 103年9月25日

媒體報導,現在的中小學教師的退休制度為75制,在50歲退休時可月領約6、7萬,且近來因12年國教造成教師不安,教師界發生搶退潮。而教育部可能改為85制,讓教師退休年齡延後5年。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祕書長劉欽旭首先說,近三年的退休教師人數並未激增,另外他表示,報導中提到能夠月領6、7萬元的老師為特例,這是要達到特定條件的。在85年前實施的教師退休金方案為「恩給制」,在民國85年後改為「儲金制」,也就是類似勞工從月薪中撥一點勞保金的概念。有可能拿到6萬月退的老師,多是在85年前投入教職的教師,如果到現在還沒退休的話,兩制可能混用,例如:A在民國75年開始教書,95年退休,他的退休金計算就會有10年恩給制,10年儲金制。

劉欽旭坦承,每次的年金改革都會因不同年齡的適用範圍,每個人受惠的程度不一,有可能是天差地遠;且現在教師的公保與公退也傳出財務困難,教師對未來的憂心與勞工們擔心勞保破產一樣。這麼一來年輕人會有相對剝奪感,容易造成世代紛爭,不過現在教師界僅有憂慮而已。

教育部人事處長張秋元表示,現行的公務員退休制度為85制,未來教師也會改制為85制,意即教師退休年齡將延後5年,不過劉欽旭認為,這可能造成教育現場缺乏年輕教師,流浪教師仍舊只能巴望著進學校教書,且年紀大的教師不論在觀念或體力上可能都不及年輕教師,因此他希望能在實施前決定好配套措施,例如讓資深教師走行政職。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03/144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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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新聞】屁孩嗆「沒站好」 國中師管教過當判刑

屁孩嗆「沒站好」 國中師管教過當判刑

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02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

許生不服老師管教,還反嗆老師「你也沒站好」,被老師強行帶離教室。示意圖

新北市某國中7年級許姓男學生,去年9月12日上課時偷看小說被老師發現,學務處生教組張姓組長及黃姓、周姓副組長前來處理,許生仍不服管教,張師竟一腳踢許生後腳跟害他跌倒,後腦著地受傷。新北地院今依傷害罪判張師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張姓組長(37歲)得知判決結果頗為無奈,表明未來若遭遇類似情形,會直接通知家長來處理,至於是否上訴,將交由律師處理。《蘋果》連繫不上許生及家長,無法得知回應。

當時12歲、身材瘦小的許生,被發現上課偷看小說,老師要他交出小說,許生不但拒絕,還嗆「班導師說可以。」老師要許生到講台前,許生竟斜坐靠椅,雙手交插胸前說:「我不要」、「妳不是講完了嗎?」老師無法管教,連繫學務處生教組同仁前來處理。

黃姓副組長將許生帶離教室,許生反問:「我為什麼要跟你下去?」黃師要許生站好,許生反嗆:「你也沒站好。」隨即自行走回教室。

黃師見狀,對許生說:「我話都沒說完,你就自己回來,老師在講話,你卻自己坐著。」許生竟回嘴:「你也可以坐,自己拿張椅子來坐。」黃師再把許生帶離教室,此時另名周姓副組長正好趕到現場,強制帶許生下樓。

事後許生指控黃師不滿他沒站好,曾拉他衣領推撞後牆,還對他勒頸拖行半間教室的距離,周師也曾用力拍打他的後背,並自後方對他勒頸拖過3個教室的距離,還將他重摔在地,到了1樓之後,張師更踢他腳後跟,害他往後摔倒受傷。

新北地院認為,許生所言大多無法證明,且老師考量許生當時言行已妨礙其他同學上課,後因許生不服管教,強制將他帶離教室,屬合法且必要的管教行為,沒有觸法。但張師踢許生腳後跟部分,法官認為當時許生已無明顯肢體反抗,張師突然出腳踢他,造成傷害,已逾越必要管教範圍,且許生身後是堅硬的樓梯台階,向後跌倒危險性頗高,因此判張師有罪。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02/4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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