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新聞】小六生摔斷手 家長擬聲請國賠

小六生摔斷手 家長擬聲請國賠

聯合新聞網 2014.12.24 【聯合報╱記者黃煌權/朴子報導】

就讀祥和國小6年級的馮姓學童,上個月因學校操場有凹洞,導致他奔跑時摔傷手部,幾天前,馮童在學校打球時不慎摔倒,因舊傷撞到地面骨折,校方卻以「生命沒有立即性危險」為由,未在第一時間叫救護車送醫,引來家長強烈不滿,除批校方不重視學童安全,也考慮聲請國賠。

校長王欽哲說,操場有凹洞,校方已全面改善;至於校方人員未在第一時間,將二度受傷的馮童叫救護車送醫,而是由老師自行開車送醫,是學校處理不當,會檢討改進並向家長道歉。

馮姓家長說,上個月11日兒子在學校上體育課,因操場有個大凹洞,導致兒子在跑步時不慎摔倒,造成右手受傷就醫。

本月18日,兒子在學校玩籃球時不慎摔倒,因舊傷撞到地面導致骨折,按說,校方應該馬上叫救護車將兒子送醫,但校方卻是自行送醫,且理由竟是「生命沒有立即性危險」。

校方原本向家長解釋,由於馮生第二次摔傷時並沒有哭鬧,且學校離嘉義長庚醫院不到5分鐘車程,由老師開車直接送醫反而比較快,處理並無不當。

王欽哲昨強調,因馮生是傷到舊傷,老師應該要叫救護車送醫,畢竟老師並非專業救護人員,在事件處理過程,校方確實有檢討之處,他願意向家長道歉。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91480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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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新聞】遙控飛機撞單車 挨告上訴遭駁回

遙控飛機撞單車 挨告上訴遭駁回

聯合新聞網 2014.12.23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即時報導】

廖姓男子在新北市永和區河濱公園玩遙控飛機,未料飛機失控撞到陳姓婦人的單車後輪,陳婦因此摔車受傷,控告廖過失傷害。但廖辯稱飛機「迫降」在單車道上,陳婦騎車經過未注意撞上而摔倒受傷,與他無關。檢方認定廖須負過失刑責,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一審判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廖不服上訴也遭駁回。

廖否認有何過失傷害犯行,辯稱當天遙控飛機因風勢驟變而「迫降」,並未撞到陳婦單車,陳婦只有挫傷,就醫數日後才診斷出肋骨骨折、氣血胸,若當天陳婦有此傷勢,為何還能行走?陳婦肋骨骨折、氣血胸未必是他造成的。

法官傳喚相關證人後,認定遙控飛機的確撞到陳婦單車,且陳婦受傷後是由路人攙扶離開就醫。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471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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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新聞】罵兒子「死定了」 29歲媽恐嚇罪起訴

罵兒子「死定了」 29歲媽恐嚇罪起訴

2014-12-17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

爸爸堅持提告

「再不快把玩具收好,你就死定了 !」苗栗縣1位29歲媽媽因9歲兒子沒收好玩具而責罵他,被老公指控她對孩子家暴,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確實已讓孩子心生畏懼」,依恐嚇罪嫌將她起訴。有家長、老師昨聽聞此事,無奈地說:「以後怎麼管教孩子?萬一用錯詞,可能就要吃官司!」

管教子女吃上官司案例

律師張智宏表示,民法第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這名媽媽用語也許不那麼妥適,卻是在合法行使親權的範圍,可以「阻卻違法」;何況她在主觀上沒有加害兒子的意思,應無主觀犯意,親子間也不可能有什麼過節、衝突,並無犯罪動機,檢察官起訴,有點過度反應,在司法實務相當罕見,案子到法院後,法官應該會慎重審酌。

9歲兒玩具沒收好

檢警調查,婦人是越南籍,嫁到苗栗縣多年,今年5月13日,因兒子不聽話,沒把玩具收好,氣憤之下語出警告,並朝兒扔東西,兒事後向爸爸哭訴,又說頭部右邊會痛,爸爸心疼,帶兒到派出所控告老婆家暴,涉嫌恐嚇、傷害。

因爸爸堅持提告,警方依法受理,依恐嚇、傷害罪移送苗栗地檢署,由檢察官認定是否構成違法。

責罵警告 竟被起訴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9歲兒確因母親責罵警告而心生畏懼,已構成恐嚇罪嫌,故將她起訴;至於兒說頭遭母丟東西砸到,但就醫驗傷,未發現外傷,傷害罪嫌不足。

「有那麼嚴重嗎」

起訴消息昨在苗栗傳開,不少家長議論紛紛「有那麼嚴重嗎?」勵馨基金會中區企劃督導葉美玲認為,從家暴防治的角度來看,這是對為人父母者一個警惕,因言語、精神暴力也是家暴,會對孩子造成傷害,家長應注意言行身教,而不只是發洩個人情緒。

遊戲前可約法三章

關於「收玩具」,葉美玲建議,家長可跟孩子約法三章,事先講好遊戲規則,若玩完玩具不自行收好,就限制以後玩的次數,藉剝奪權利做為處罰,切勿用打罵。

葉美玲也說,父母是孩子成年前依附關係最親密的人,管教時要注意言行,若以言語暴力恐嚇,只是發洩怒氣,非但達不到教育目的,還會傷害孩子心靈。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3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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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罵兒「死定了」遭訴恐嚇
管教不收玩具 檢竟稱使童心生畏懼

2014年12月18日 【吳傑沐╱苗栗報導】

黎婦責罵兒子遭起訴,但她昨澄清沒打罵。翻攝黎婦臉書

苗栗縣一名婦人不滿九歲兒子沒有收拾玩具,大聲責罵說:「再不快把玩具收好,你就死定了 !」還隨手拿東西丟中兒子頭部,丈夫帶子驗傷並控告家暴,事後婦人負氣離家;檢察官認為婦人「已讓孩子心生畏懼,危害其生命及身體安全」,依恐嚇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被告黎姓婦人(二十九歲)十一年前與苗栗縣從事汽車修理的賴姓男子(三十七歲)結婚,育一對兒女,黎婦常藉故晚歸在外玩樂,而且黎婦較疼愛八歲女兒,常打罵管教九歲兒,致夫妻感情不睦。去年黎婦控告丈夫涉對女兒猥褻,因女兒坦承「是媽媽叫我要這麼說的」,法官日前以罪證不足,判丈夫無罪。

夫攜子驗傷告妻

今年二月,黎婦摑打兒子且拿東西丟兒子頭部,造成頭部瘀傷,校方通報社會局。今年五月十三日晚間,又因兒子在客廳沒把玩具收好,黎婦責罵說:「再不快把玩具收好,你就死定了!」並隨手朝兒子扔東西,事後兒子向爸爸哭訴,說頭部右邊會痛,賴男憤而帶兒子驗傷控告家暴,並涉嫌恐嚇、傷害。

警訊時黎婦否認恐嚇、傷害兒子,但檢方認為,男童心生畏懼,已構成恐嚇罪嫌將黎婦起訴,另男童驗傷未發現外傷,因此傷害罪嫌不足。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表示,以「你死定了」等話語,及丟擲東西方式管教,造成男童心生畏懼,已逾越親權合理行使範圍,加上男童父親堅持提告,才將男童母親起訴。

黎婦昨澄清說,她沒有打罵兒子,不管怎麼解釋,檢察官只聽信丈夫說法,她被冤枉。男童父親昨不願受訪,男童姑姑說,弟媳不守婦道,帶小孩出門還要小孩叫陌生男子「爸爸」,不叫就打巴掌,她發怒會打老公、打小孩,鄰里都知道,還朝人砸東西,有時連烤箱都丟出去,很恐怖。

「以後怎管小孩」

彭姓民眾憂心說:「以後怎麼管教孩子?萬一用錯詞,可能要吃官司!」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名譽教授吳武典批評:「簡直是法匠,跟恐龍法官判決沒兩樣!」家庭管教問題,在法律衡斷前,應先調解或輔導,以教化為目的而非處罰。人本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主任張萍說,檢方應客觀考量這句話動機,雖是錯誤管教方式,但起訴她不能解決問題,最後傷害的還是小孩。

母責罵兒示意圖

黎婦因兒子沒收玩具,責罵:「再不快把玩具收好,你就死定了!」還拿東西砸兒子頭部。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218/3627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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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不收玩具「死定了」 媽媽恐嚇起訴

黎姓婦人因管教兒子遭到起訴。翻攝照片

2014年12月17日 (吳傑沐/苗栗報導)

苗栗縣1名黎姓越南籍媽媽(29歲),今年5月間,因9歲兒子沒收好玩具而責罵他,「再不快把玩具收好,你就死定了 !」被賴姓丈夫指控她對孩子家暴,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確實已讓孩子心生畏懼」,依恐嚇罪嫌將她起訴。

有家長、老師聽聞此事,無奈地說:「以後怎麼管教孩子?萬一用錯詞,可能就要吃官司!」

檢警調查,被告黎姓婦人嫁到苗栗縣11年,去年疑摑打男童臉部造成瘀傷,校方曾通報社會局處理;今年5月13日,她因兒子不聽話,沒把玩具收好,氣憤下語帶威脅說:「再不快把玩具收好,你就死定了 !」並朝他扔東西,兒子事後向爸爸哭訴,又說頭部右邊會痛,爸爸心疼,帶兒到派出所控告老婆家暴,涉嫌恐嚇、傷害。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趙燕利表示,以「你死定了」等話語,以及丟擲物品的方式管教男童,造成男童心生畏懼,已經逾越了親權合理的行使範圍,加上男童的父親和男童堅持提告,所以檢察官予以男童的母親提起公訴。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17/52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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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少婦罵兒吃恐嚇罪 夫家:她以曬衣架、呼巴掌管教

ETtoday 2014年12月17日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罵兒子「你死定了」,29歲母恐嚇罪起訴。

母親罵小孩「你死定了」,竟遭檢察官以恐嚇罪起訴。苗栗一名29歲年輕媽媽,因為9歲兒子沒有好好收玩具,氣得罵兒「再不快把玩具收好,你就死定了」,丈夫心疼兒子,竟控告妻子對小孩家暴;檢察官認為確實已經造成小孩心生畏懼,因此依恐嚇罪將少婦起訴。

挨告的少婦是越南籍,對於罵小孩一句話竟然被先生提告家暴,部分家長聽到後都覺得反應太過度,但也有家長認為,「我覺得一般人不會講這種『你死定了』,這種話很奇怪。」

這名越南籍媽媽結婚11年,育有一男一女,夫家澄清不是因為一句「你死定了」而告外籍配偶,是因為平常媽媽對小孩管教就很嚴厲;另外,今年5月間她疑似結交異性朋友,離家後不知去向。

夫家大伯表示,「教育都是以曬衣架、呼巴掌的方式來進行管教,這個情形在之前就已經發生過好幾次;父親對於這樣管教方式、這樣不當的管教也是非常的頭痛。」

媽媽管教小孩天經地義,但檢察官卻以恐嚇罪起訴,不只有家長覺得不妥,在法界也引起討論,因為民法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這名媽媽基於管教,或許言語上不適當,但有嚴重到恐嚇罪嗎?苗栗地檢署主任趙燕利表示,「檢察官造成男童心生畏懼,已經逾越了親權合理的行使範圍,加上男童父親及男童堅持提告。」

夫妻之間除了小孩管教不同調,似乎還有感情問題,這次丈夫堅持告妻子對小孩家暴,也讓這對結婚11年的夫妻關係更加惡化。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17/4399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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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兒子「死定了」 29歲媽恐嚇罪起訴

2014年12月17日 邱正閔、黃種瀛、曾新中

今年五月,1名29歲母親,因為9歲兒子沒把玩具收好,氣憤之下出言教訓,對兒子說,再不把玩具收好「你就死定了」,還朝兒子扔東西,兒子事後向爸爸哭訴,爸爸氣得控告老婆家暴、恐嚇,檢察官認為,兒子確實因為母親責罵而心生畏懼,已經構成恐嚇。

消息在當地傳開,不少家長議論紛紛,表示事情似乎沒那麼嚴重,如果因為這樣就吃官司,以後怎麼教小孩?

法界人士認為,這名媽媽的用語也許不妥,卻是在合法行使親權的範圍,應該沒有主觀犯意,相信案子到法院後,法官會慎重審酌。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217003335-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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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

【新聞】特教生墜樓亡 「師未怠職」國賠駁回

特教生墜樓亡 「師未怠職」國賠駁回

聯合新聞網 2014.12.14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國立台中啟明學校中度智障的賴姓學生,前年底墜樓死亡,家人以老師未盡看護照料之責,墜樓處圍牆僅133公分,校方管理有疏失,提起國家賠償,要求校方賠精神慰撫金100萬,但法官查出老師並無怠於職務,也難認定走廊圍牆管理欠缺,將全案駁回。

家長認為導師職務要看護照料班上學生,避免在校內發生危險,但卻在上課時間放任學生獨自外出,怠忽職務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啟明是特教學校,兒子墜樓處圍牆僅高133公分,極易因攀爬翻落墜樓意外,校方在圍牆的設置及管理欠缺。

啟明學校指稱,賴姓學生案發當天鬧情緒,因賴不喜被監視,老師不敢請同學陪同,在賴離開教室後,指派同學保持距離跟隨。校方也解釋走廊高133公分圍牆,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設置於露臺、陽臺、室外走廊不得小於1.10公尺」規定,足以保護學生安全;賴身高162公分,圍牆高度已達賴胸部以上,如非刻意攀爬,不會因圍牆高度產生危險。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91285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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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新聞】提早到校門未開 國中生爬牆墜樓

提早到校門未開 國中生爬牆墜樓

2014-12-13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

南投縣國姓鄉涂姓國中男學生,12日早上到校時,因為最靠教室的那道鐵捲門尚未開啟,於是爬上圍牆試圖跨過轉角經由對面走廊進教室,卻不慎失足墜樓,頭部重創,送醫開刀後仍未脫離險境。

校方已開3鐵捲門

校方說,配合部分學生習慣提早到校,已先開啟1至2樓的3道鐵捲門,學生為何不繞道而冒險跨越圍牆,令人百思不解。

警方調查,家住國姓鄉南港村的涂姓國三男同學,昨天一早6時30分由祖父騎車送到學校,約6時50分到校,比學校規定時間早了30分鐘。涂生的教室在2樓,因為校工還沒有將設在走廊與樓梯之間通往教室的鐵捲門打開,他試圖攀過圍牆跨過轉角到對面走廊,當時即有同學勸他不要冒險,疑因跨距太大,前晚又下雨導致不鏽鋼欄杆、牆面濕滑,結果不慎失足墜落1樓走廊。

同學發現趕緊通報值週的導護老師,當時他低聲呻吟,但呼喚已無反應,國姓消防分隊獲報後,將其送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救治,因其有顱內出血、腿部骨折,經進行腦部手術,仍昏迷中。

涂生4歲時雙親即離異,父親在外地工作,平時由祖父母照顧,家境並不寬裕,遭逢重大變故,校方盼社會愛心人士能伸援手。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3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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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到校發現鐵捲門沒開 國三生爬牆進教室墜樓

ETtoday 2014年12月13日 地方中心/南投報導

▲國三男學生發現通往教室的鐵捲門沒開,竟直接爬牆想跨到對面走廊。(圖/翻攝自TVBS新聞)

南投縣國姓鄉北山國中12日發生墜樓意外,一名涂姓國三男學生上午6點50分提早到校,但通往教室的鐵捲門還沒開啟,他於是爬上圍牆,試圖直接跨越到另一邊的走廊,沒想到距離太遠,加上前一天晚上下雨,欄杆和牆面濕滑,涂生當場失足從2樓墜落。

警方調查,北山國中規定上午7點到校,涂姓男學生12日卻提早了10分鐘,當他準備走向位在2樓的教室時,發現設在走廊與樓梯之間的鐵捲門還沒打開,但他沒有繞往其他走廊,反而直接爬上圍牆,試圖跨到鐵捲門後方,可以通往教室的走廊,沒想到因為下雨溼滑的牆面讓他腳底一滑,直接從2樓摔下1樓走廊。

學校老師接獲其他同學通報後,趕緊打電話報警求救,救護人員趕到時,發現涂生對於眾人叫喚已經沒有反應,但仍然能感覺到疼痛,除了腿部骨折,還有顱內出血,立刻將他送醫開刀救治,家人聞訊趕到醫院後,擔心地痛哭失聲,不斷雙手合十祈禱,涂生開刀後還未脫離險境。

校方表示,為了配合可能會提前到校的學生,校園內有3道鐵捲門會在7點前開啟,但涂生為何沒有選擇繞道前往教室,反而冒險爬牆跨越,原因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13/4384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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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教室走捷徑 國三生攀牆墜樓

2014.12.13 【聯合報╱記者紀文禮/國姓報導】

涂姓國三生教室最近的樓梯(圖中箭頭)鐵捲門尚未打開,可從另一座已打開鐵門的樓梯(左側箭頭)上樓進教室。記者紀文禮/攝影

南投縣國姓鄉昨天發生國三男生墜樓意外。涂姓國中生昨天一早上學要進二樓教室時,因最靠近教室的樓梯鐵門還沒打開,他疑為貪快直接攀爬女兒牆想進入,卻踩到牆上濕滑的不鏽鋼欄干,失足墜落地面,雖送醫取出血塊,仍昏迷未脫離險境。

當時和和涂同行的吳姓國三生告訴校方,見涂要爬牆時曾出言勸阻,但他才連說「不好啦」時,涂已爬上女兒牆,一下子就摔下樓。

「意外發生太突然,實在令人想不到」,涂姓國中生就讀學校陳姓教導主任說,意外發生在昨天上午6點56分,他聽到其他學生通報趕去查看,涂已經仰倒在地,發出呻吟聲,但呼喚都沒反應。

他指出,三個年級的教室都在二、三樓,連棟的教室大樓共有五座樓梯,學生應在上午7點20分前到校,7點10分才會將全部樓梯的鐵捲門開啟,涂姓學生不到7點就到校,雖然離三年級教室最近的樓梯鐵門還沒打開,但其他樓梯的鐵門已開啟,只要多走20幾公尺一樣能進教室,沒想到涂姓學生竟會爬女兒牆。

涂生父母離異,平時和祖父母同住,父親則因工作關係住在外縣市,救護車將涂生送到埔里基督教醫院時,昏迷指數只有3,經搶救一度回復到7,但因顱骨骨折合併顱內出血,經過緊急手術取出腦部血塊,目前住進加護病房持續觀察治療,尚未脫離險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91271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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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爬牆進2樓教室 墜樓重傷

2014-12-12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

南投縣國姓鄉涂姓國中生,今天清晨6時50分到校時,因2樓教室電動鐵捲門尚未開啟,在攀附圍牆時不慎墜落地面,由於頭部著地,導致顱內出血,送醫開刀急救,仍有生命危險。

涂姓國三學生從2樓走廊轉角想攀過圍牆進教室,結果不慎墜落地面重傷。(記者佟振國攝)

學校1樓到2樓教室有鐵捲門阻隔,同學疑似為了要先進教室而攀越轉角圍牆發生意外。(記者佟振國攝)

警方調查,涂姓國三男學生今天清晨6時30分由祖父載去學校上學,約6時50分到校,比學校規定7時20分到校時間提早了30分鐘,因教室位在2樓,當時1樓通往2樓的鐵捲門還沒有開啟,疑似要爬過走廊轉角的圍牆,進入教室,可能昨夜至清晨下雨,欄杆及牆面都很濕滑,不慎從2樓墜落至地面。

附近同學發現趕緊通報值班的教導主任到場,通知國姓消防分隊送埔里基督教醫院急救,到院時呈昏迷狀態,昏迷指數只剩3,經初步急救後昏迷指數恢復到7,因顱內出血,腦壓升高,家屬同意緊急在院內進行腦部手術,仍未脫離險境。

校方表示,學生平常上課的班級教室都在2、3樓,1樓通往2、3樓有5道樓梯,通常在7時10分會開啟鐵捲門,讓同學進到教室,當時鐵捲門尚未開啟,學生就趕著要進教室而不慎發生意外,已加強宣導學生注意安全。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7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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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牆進教室 國三生墜樓命危

2014年12月13日 【楊靜茹╱南投報導】

涂姓男學生墜樓處(紅箭頭處)距已打開鐵捲門的導師室旁走廊(藍箭頭處)僅10公尺。楊靜茹攝

南投縣一名國三男生昨清晨提早到校,因1樓通往2樓教室的鐵捲門尚未開啟,不聽同學勸阻強行從樓梯間攀爬走廊女兒牆,疑因下雨外牆濕滑,失足摔落到3公尺下地面,導致顱內出血重傷送醫,他的阿公、阿嬤聞訊趕到手術室外,不停哭喊:「哇ㄟ金孫啊!」令人聞之鼻酸。

埔里基督教醫院表示,涂姓國三生(15歲)到院時昏迷指數3,頭蓋骨破裂、顱內出血、腦壓升高,經手術取出腦中血塊,仍未脫離險境,尚在加護病房觀察。

墜樓的涂生被緊急送醫。翻攝畫面

早到鐵捲門未開

警消調查,涂生父親在雲林一家砂石場工作,母親是外配,父母親11年前離異後,他被交由阿公、阿嬤拉拔長大,昨晨6時30分阿公外出打零工,順道載他上學,約6時55分到校。

校方表示,涂生教室所在大樓有兩道室外樓梯,相距僅10公尺,各設有3道鐵捲門,為安全起見,靠近校長室、導師室那邊的樓梯設有監視器,校工會在每天清晨6時50分先開門,直接通往學生教室的樓梯鐵捲門要到7時10分才開。

疑不想繞道釀禍

涂生昨疑因不想繞道導師室,向好友提議:「我們爬過去教室。」好友勸阻不成,眼看著他攀過鐵捲門仍關閉的室外樓梯,準備跨越女兒牆爬進走廊時,因手滑墜樓。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213/3626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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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 星期三

【新聞】彰縣國中小免費午餐 教師會促廢

臺中市沒免費午餐,學校經費還是不足。





彰縣國中小免費午餐 教師會促廢

聯合新聞網 2014.12.03 【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報導】

彰化縣國中、小學免費午餐被指排擠教育經費,教師團體要求廢除。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國中、小學免費午餐每年吃掉約11億元,彰化教師工會要求廢除,縣長當選人魏明谷表明續辦,彰化縣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江天寶雖支持免費午餐,但強調必須在不排擠教育經費的原則下辦理。

魏明谷即將接掌縣政,許多民眾關心已實施、定案的重大方案是否政隨人息,魏明谷承諾只要好的、對縣民有益的政策,他都繼續推動。

彰化縣教師工會理事長林欣溦說,免費午餐已排擠教育經費,水電經費年年打八折,學校被迫向學生家長委員會募款,某一所國中今年募款逾100萬元支付水電費,學校連基本費用都要向外伸手,實非教育之福。

林欣溦表示,縣政府以訂定排富條款,會傷害學生的自尊心,根據教師觀察,濟助貧困學生的補助都是低調進行,即使一般學生知道,也發揮同學愛,沒人嘲笑和看不起貧困同學,縣政府顯然過慮;為了不再排擠學校基本運作經費,新縣長應廢除齊頭式的免費午餐。

「站在家長立場,我支持續辦,附帶條件是不能排擠教育預算。」江天寶說,曾經如此告訴縣長卓伯源,也向縣長當選人魏明谷聲明,支持國中、小學免費午餐政策,可是縣政府應另闢財源,以免影響教育經費。

江天寶舉例,縣政府依法規比例編列教育預算,學校體育設施、教學設備、廁所修繕等經費 卻七折八扣甚至沒錢可用,原本列在預算經常門的水電費變成業務費一部分,學校須對外募款填補財務缺口,顯然教育預算已遭免費午餐排擠,新縣長應另闢財源支應,維持教育品質。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91060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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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新聞】超商代收賺很大 教部協調免手續費遭拒

超商代收賺很大 教部協調免手續費遭拒

中時電子報 2014年12月02日 林志成

不少中小學家長到超商或銀行繳交學雜費、營養午餐費、代收代辦費,必定遇上額外給付手續費的困擾,一年下來全國統計代收業者進帳多達上億元,「賺很大」,然而,教育部日前與4大超商業者協調破局。

據了解,在教育部召集的會議中,4大超商態度強硬,甚至認為人事成本費調漲,未來恐將調漲手續費,堅持到超商就像銀行轉帳須支付轉帳費一樣,向家長收取額外手續費。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指出,學校拱手把客戶送給超商,超商並未因而追加軟硬體系統、沒有新增任何人力成本支出。他們認為,包括eTag繳費收5元手續費、地價稅免手續費,由此看來,家長繳交各種費用的手續費「應有免費空間」。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繳學雜費、代收代辦費至少兩張三聯單,新生還要另外付制服費,畢業生則要付畢業紀念冊、畢業旅行費;開學後還有校外教學費、課輔、課後照顧、營養午餐等,家長到銀行、超商、郵局繳費,每繳一筆就要多付6元至10元手續費。

以學雜費為例,全國約212萬名國中小學生、75萬名高中職生、134萬名大專生,1年2次繳費手續費合計6400多萬元,若加上代收代辦費手續費更多達上億元。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202002279-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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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營養午餐費… 超商免費代收 破局

聯合新聞網 2014.12.02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中小學到超商或銀行繳交學雜費、營養午餐費等要付6到10元不等的手續費,教育部日前邀四大超商業者協調破局,教育部國教署表示,會先協調公營的台銀和郵局考慮調降或免收手續費,也會再度邀四大超商開協調會。

全家盟:不排除抵制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今天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學校拱手把客戶送給超商,超商並未因而追加軟硬體系統,也沒有新增任何人力成本支出;家長每年繳交各種學校費用的次數,少則四次、多則20次,超商代收eTag收五元手續費、地價稅免手續費,超商代收學校費用的手續費,應有免費空間。

全家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到超商繳水電費不要繳手續費,國民教育是義務教育,卻要繳手續費,有違公平正義,也顯示政府失能;若四大超商堅持不降手續費,全家盟不排除採抵制行動。

教育部上周五邀四大超商、台銀、郵局、消保會、公平會、金管會及教育團體代表,共同協商手續費問題;四大超商業者代表堅持沒有降價或免費空間,還說手續費已十年沒調漲,與會的家長及校長代表要求四大超商業者提供成本分析,但業者稱是商業機密無法提供。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表示,政府都在推免學費、扶弱等措施,「區區六元、十元的手續費還要收嗎?」教育部近期將行文財政部,希望促成公營銀行和郵局等調降或免收手續費,也會再邀四大超商協調。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9104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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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代收學校費用手續費協商未果

中央社 2014/12/02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

教育部邀集四大超商業者,協商調降代收學校費用的手續費,傳出破局。家長團體今天呼籲超商發揮回饋社會精神,主動調降或免收手續費。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中小學校長協會日前指出,超商代收學校費用,每筆要加代收費用新台幣6到10元,一年下來全國業者進帳達上億元,卻沒有追加任何軟硬體系統、人力成本,並不合理。

教育部日前和四大超商業者協商,但仍沒有結果。全家盟和校長協會今天再次呼籲,四大超商業者應秉持回饋社會的精神,主動免收手續費或降低費用,絕對可以提升社會形象。

全家盟指出,家長到超商繳學校費用,多半還會順便購買商品,超商也可在收據上提供優惠商品券,追高營業額,對業者有利,因此不該堅持多收手續費。

目前教育部要求各級學校繳交註冊費、代辦費、營養午餐等,至少提供2種管道,包括學校自己收取,委託銀行、郵局代收,以及委託鄰近超商代收等。其中超商營業時間長,受到家長青睞,教育部歷年多次與業者協調降低手續費用,但業者都回應必須考量經營成本,也沒有太大議價空間。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41202007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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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團呼籲四大超商 調降手續費

聯合新聞網 2014.12.02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即時報導】

教育部上周邀四大超商協商調降學雜費、營養午餐費、代收代辦費等手續費,四大超商態度強硬堅持不降價。校長及家長團體今天表示,手續費不該一國多制,教育部應再次協商,四大超商應發揮發揮企業回饋社會精神,免收或調降手續費。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及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指出,學校拱手把客戶送給超商,超商並未因而追加軟硬體系統、沒有新增任何人力成本支出。

兩大教育團體表示,雖然說「使用者付費」,但四大超商也可從中小學家長到超商繳費受惠;家長繳交學雜費、營養午餐費、代收代辦費,至少每年要到超商4次,最多一年要繳交20次,且臨櫃繳費時大多會一併消費,超商還可趁機提供優惠商品券,再追高營業額。

全家盟、全校協說,匯整超商代收各種繳費單的手續費,包括eTag繳費收五元手續費、地價稅免手續費,家長繳交各種費用的手續費「應有免費空間」。

全家盟指出,上周五的協調會中,四大超商態度強硬,在會議中未公開帳目成本,甚至認為人事成本費調漲,未來恐將調漲手續費,堅持到超商就像銀行轉帳須支付轉帳費。

校長、家長團體提出三項主張,一、手續費不應一國多制,教育部應積極再次召開協調會議處理;家長目前到超商繳交營養午餐等費用,手續費一國多制,僅台北市各項學校繳費不必多付手續費,由北市府編預算埋單,對其他縣市、偏鄉地區和弱勢學生來說,不公平。

二、超商應免收手續費或降低費用。全國家長都會「很有感」,有助提升企業的形象、以及家長的消費忠誠度;三、四大超商應發揮企業回饋社會精神,讓家長與學生樂於到超商繳費。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9104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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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30日 星期日

【新聞】遭鐵門夾傷男童 成天使

一個父親,因過失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失去一個兒子,加上「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一個年紀輕輕的替代役,因過失觸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得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以及未知的求償。

一個父親,可以「早上七點十五分把男童送到校,校門還沒打開」,「因趕著上班就先離去」,「留下男童在學校鐵門等候」;家屬卻怪學校「當時竟沒有導護老師在場」,「替代役男在開鐵門時視線竟離開」,「希望學校給個交代」?

家長可以提早把孩子送到學校,安全卻要學校概括承受?



參考資料: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51 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第 99 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遭鐵門夾傷男童 成天使

聯合新聞網 2014.11.29 【聯合報╱記者徐庭揚╱即時報導】

花蓮某國小附設幼兒園一名余姓學童昨天上午遭學校電動鐵門夾傷頭顱,導致頭部骨折顱內出血,雖緊急送醫,但是情況一直不樂觀,僅能靠生命維持系統維持生命,經過一整夜的天人交戰,今早十點半,父母同意關閉他的生命維持系統,結束男童短暫的人生。

母親在事發後臉書上,不斷的為仍在與死神搏鬥的孩子打氣,「我的孩子,媽媽抱著你的衣服,我能想像你當時有多驚慌多害怕,媽媽也好痛!我求求你要加油」,

上百封為男童集氣的留言,卻未能將男童從死神的手中掙脫。

男童昨天送往醫院急救時,花蓮慈濟醫院醫師鍾葛均醫師表示,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腦部缺氧情況危急加護病房,就算醒來也可能變成植物人。

父母從事發後就一直陪伴在男童身旁,經過一整夜的考量決定帶孩子回家,不再讓孩子忍受痛苦,上午十點半,在父母同意下關閉生命維持系統。

母親也透過臉書追思與孩子短暫的緣分,「我懷胎十個月的孩子,我們母子情份雖然就只有短短6年,會是我一輩子的回憶,你現在是小天使了,媽媽會永遠愛你,寶貝~你不會再痛了,你乖。」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0989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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慟!鐵門夾小小身軀 花蓮男童走了

自由時報 2014-11-29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

花蓮6歲余姓男童昨天到幼兒園進校門前,被電動鐵門夾住頭和上半身,經過一日夜搶救,心痛難捨的父母今天早上不願再讓孩子痛苦,關掉維生系統。男童的伯父說,姪子回到主的國度當小天使了,感謝大家的關心。

宜昌國小位於吉安鄉中山路的側門,日前鐵門打開時,夾住六歲男童的頭部,男童已於今日關掉維生系統。(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就讀花蓮吉安鄉國小附設幼兒園的余姓男童,昨天早上上學時,意外被學校側門開啟中的電動鐵門捲入,卡在門柱跟電動鐵門間縫隙,救護車送到醫院前就已沒了呼吸心跳,經搶救雖有恢復呼吸,但是昏迷指數只有3,也一直沒有好轉。

媽媽不斷在臉書上替兒子加油,向男童喊話:「我的孩子,媽媽抱著你的衣服,我能想像你當時有多驚慌多害怕,媽媽也好痛!我求求你要加油」,湧進百則留言替男童加油、集氣!

只是孩子因受傷太重,已傷及腦幹,加上腦部也有缺氧的情形,慈濟醫院醫師鍾葛均說,男童不但顱骨、胸腔都有骨折,顱內出血嚴重,病危送到加護病房搶救,即使清醒也可能成為植物人。

醫院中一路陪伴愛兒的父母,經一夜長考,捨不得孩子繼續受苦,今天上午同意醫院關閉維生系統。媽媽在臉書貼文說:「我懷胎10個月的孩子,我們母子情份雖然就只有短短6年,會是我一輩子的回憶,你現在是小天使了,媽媽會永遠愛你,寶貝~你不會再痛了,你乖。」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6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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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遙控開鐵門 男童遭夾成重傷

聯合新聞網 2014.11.29 【聯合報╱記者徐庭揚、范振和、段鴻裕/花蓮縣報導】

花蓮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男童遭鐵門夾傷,校門口也拉起封鎖線。記者徐庭揚/攝影、製圖

花蓮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大班余姓男童昨天提早到校,替代役男在距離校門卅公尺外以遙控器啟動鐵柵門時,未注意到余童的手正伸進柵門縫隙撿袋子,余童頭部被嚴重擠壓,送醫急救情況危急。

「媽媽的寶貝,你會沒事的,媽媽在等你,拜託,你要沒事」被夾傷男童的媽媽在臉書上PO出文字,聲聲呼喚著仍在加護病房的孩子;警方正在釐清意外過程及責任歸屬。

余姓男童昨天早上七點廿分不到就由父親載到學校,當時鐵柵門未開,幾分鐘後替代役男看到有多名學童在門外等待,在卅公尺外以遙控器啟動鐵柵門,隨後轉身準備交通錐。

不料當時余童因為餐袋從柵欄空隙掉到鐵門另一邊,他上半身鑽進縫隙撿起後,手、頭還沒伸出來時,柵門就由左往右方向滑開了,當時最右邊的男童就這樣被擠進鐵門跟水泥柱間。

有名家長見狀大聲呼喊,替代役男立即衝往鐵門處用力拉扯鐵門,一旁路人及店家也加入救人。當警消趕到現場,余童已無呼吸心跳,趕緊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搶救恢復心跳,但因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有缺氧狀況,仍有生命危險。

家長悲痛不已,質疑為何當時竟沒有導護老師在場,替代役男在開鐵門時視線竟離開,希望學校給個交代。學務主任表示,昨天因為有幾名學童提早到校,替代役男才提早二到三分鐘開校門,當時導護老師雖在校內、但並未在現場。

事發後,校方已把電動門改成手動。昨天下午三點學校準備放學,學務主任也在司令台對小朋友說明早上狀況,要全校小朋友一起為男童祈福。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90985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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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鐵門夾頭 6歲童命危

自由時報 2014-11-29 〔記者花孟璟、王錦義/花蓮報導〕

花蓮吉安鄉一名幼兒園大班的余姓男童,昨早七點多由父親送到學校時,校門還深鎖,瘦小的六歲男童疑因趴在鐵門邊,校方負責開啟電動鐵門的替代役男,開啟前,又沒有走近查看就以遙控啟動鐵門,導致他被夾進鐵門、水泥門柱間縫隙,當場頭部血流如注,送醫急救命危,家長和校方都祈禱「希望奇蹟出現」!

花蓮縣宜昌國小位於吉安鄉中山路的側門,上午鐵門打開時,夾住六歲男童的頭部,警方已拉封鎖線。 (記者花孟璟攝)

現場血跡斑斑,讓許多家長、學生怵目驚心。 (民眾提供)

卡進10公分縫隙 盼奇蹟

「有人被夾到頭了!」意外發生時已有不少家長陸續送孩子到學校,當場目睹孩子被鐵門夾傷,嚇得驚叫跑進學校通知校方,老師、役男衝到校門口一看,發現男童身體在校門外,頭部和上半身卡進鐵門、校門門柱間不到十公分的縫隙,還吐血、昏迷,地面上血跡斑斑,嚇得立刻打一一九求救、送醫!

慈濟醫院醫師鍾葛鈞說,男童搶救後恢復呼吸心跳,但男童傷勢包括顱骨及胸骨骨折、顱內出血還傷到腦幹,目前仍在慈濟醫院加護病房搶救。

警方調查,男童父親昨天早上七點十五分把男童送到校,校門還沒打開,父親因趕著上班就先離去,留下男童在學校鐵門等候,男童趴在電動門柵欄上,由於身材矮小,位置又靠近校門右側門柱,鐵門開啟時男童可能反應不及而被捲入。

負責開門的彭姓替代役男稱,七點廿分他走到距離校門約十公尺的穿堂,遙控啟動電動門,就去倉庫取導護交通錐,回頭聽到家長跑進來大叫「夾到人」,他趕快遙控按「暫停」,前往查看急救,十分自責「沒有注意到鐵門有學生」。
替代役男顧門 沒老師在場?

趕著送貨的余童父親說,沒能看著兒子進校門,發生意外他很難過,但學校怎會只有一個替代役男在開鐵門,為何沒有導護老師在旁?

校長李國明說,因為教師七點半上班,一直宣導家長七點半以後再送孩子到校,家長因要工作才提早把孩子送到學校,空檔的安全問題,將審慎研究改善。目前會先把電動門改成手動啟閉,不使用遙控。

警方表示,彭姓役男涉嫌業務過失,被害家屬尚未做筆錄及提告,家長逕行離開也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疑慮,將一併函送。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3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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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門夾頭 6歲童命危
替代役男遙控開門肇禍「學校應給交代」

蘋果日報 2014年11月29日 【王文傑╱花蓮報導】

1.替代役男彭逸寧見校門外有四、五名學童等待,在二十公尺外以遙控器開啟電動門。

學校電動門竟成斷頭台!花蓮縣一名念幼兒園的6歲男童,昨早到校時校門未開,校內替代役男見門口有多名學童等待,竟在20公尺遠的穿堂,以遙控器開啟電動門,導致蹲在門邊的男童,被夾進逾百公斤電動門與水泥柱間爆頭,急救後昏迷指數只剩3,他的嬸嬸痛批校方失職,「一定要學校給個交代!」

警方調查,命危的6歲余姓男童就讀吉安鄉宜昌國小附設幼兒園大班,余父昨早趕著送貨,開車將他載到校門口,見替代役男彭逸寧(24歲)走過來準備開門,余父就先行離去,不料因大人疏失導致愛子命危,他趕到醫院哭到數度昏厥。余童嬸嬸說,余父2年前離婚,每天送貨10多小時,就是想多賺點錢讓兒子過好生活,怎料竟發生憾事。

2.余童蹲在門邊,被夾進逾百公斤的電動門與水泥柱間,導致顱骨骨折命危。

夾入10公分縫隙

粗心釀禍的替代役男表示,昨早7時18分,他見側門口有4、5名學生提早到校,他擔心學生在校外等待會有危險,未等導護老師到場,就在穿堂按下遙控器開啟電動門,未料約10秒後聽到婦人大喊:「夾到人了啦!」他才驚見余童被夾入電動門與水泥柱間約10公分的縫隙中,嚇得衝過去拉撐電動門,和路人合力將余童救出。

余童被夾進電動門及水泥柱間導致顱骨骨折,送醫後仍有生命危險。翻攝畫面

昏迷指數只剩3

警消趕抵時余童已脫困,雖無明顯外傷,但頭骨骨折變形、不停吐血,送醫途中失去呼吸心跳,到院急救後才恢復生命跡象。不過余童狀況並不樂觀,他的嬸嬸昨表示,醫生告知余童昏迷指數只剩3,恐有腦死危險。目前家屬憂心余童傷勢,未對彭男提出告訴。

宜昌國小學務主任張乃千昨指出,校方規定每早7時20分開校門時,須有導護老師在場,彭男雖好意提前2分鐘開門,卻未察看電動門附近有無學生逗留,確實太過大意。

余童被夾後不停吐血,在電動門旁留下大片血跡。王文傑攝

「校方怠忽職守」

花蓮縣教育處昨恰好在宜昌國小召開校安會議,教育處長陳玉明說將立即檢討、補救,並啟動校安基金協助家長,也先將該校電動門改成手動,要求專職教師在場才能開門。

對此,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直指校方未做好替代役男職前訓練,才致學童受重傷,痛批:「校方怠忽職守,應受嚴厲譴責!」

肇禍替代役男彭逸寧表示,聽到婦人大喊才驚見余童被夾。王文傑攝

父恐遭罰1.5萬元

律師許正次則指出,彭男執行校內公務造成傷害,已觸犯業務過失傷害罪,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彭男是廣意的公務員,若證實彭男有疏失,家屬可請求國賠。另因余父將未滿6歲的兒子獨留校門口,恐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預防幼童遭電動器材夾傷

學校電動門
.教導孩童勿站上電動門、啟動時勿強行通過;校方應裝設防夾裝置,啟動時全程監控

跑步機
.使用中勿讓孩童靠近,避免手指遭履帶摩擦灼傷或夾傷

百貨公司、捷運電扶梯
.站妥握扶手,勿探出頭以免遭夾困,並注意抵達時跨步離開避免被夾腳,3歲以下孩童盡量避免搭乘

家用鐵捲門
.勿讓孩童拿到遙控器開關或開啟電源,啟動中勿讓孩童靠近避免不慎被壓傷

電動搖搖車
.大人全程在旁陪同、注意,避免孩童好奇亂摸遭機器夾傷
資料來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29/3623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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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門夾爆頭 6歲童吐血命危

中時電子報 2014年11月29日 阮迺閎/花蓮報導

宜昌國小幼兒園余姓男童昨一早在校門口等待門開,彭姓替代役男(中)未注意余童蹲在門旁,開啟電動門時不慎夾到余童頭部。(阮迺閎攝)

余姓男童送醫途中救難人員不斷施予CPR。(阮迺閎翻攝)

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附設幼兒園大班1名6歲余姓男童,28日上午7時父親送他到校後離去,男童疑蹲在校門旁等開門,學校替代役男未察,以遙控器開門時夾到男童頭部導致顱骨破裂、不斷吐血,送醫未脫險境。家屬痛批校方疏失,要求給個交代。

昏迷指數3不樂觀

彭姓替代役男自責表示,上午7時18分,遠遠看見有幾位學生在門口等候,才會提前在穿堂就按遙控器開門,等他來到門口準備擺放交通錐時,突然聽見路人大喊「有人夾到頭了!」他趕緊按下停止鍵,並和路人一起撐開鐵門,將男童拉出,但男童已不斷吐血陷入昏迷。

余姓男童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救護人員抵達前就已失去呼吸心跳,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急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但昏迷指數只剩下3,情況不樂觀,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家屬要校方給交代

男童家屬得知訊息,心急如焚趕到醫院,男童廖姓表嬸說,余父2年前和妻子離婚後,獨自扶養2名兒子,因家中經濟狀況不好,余父每天一大早就要趕著上班送貨,才會提早送孩子到校園。未目送孩子進校門就離開,余父非常內疚。

男童表嬸質疑,校方為何僅派一名替代役男開門?為何沒導護老師接小朋友?開門前沒仔細巡視校門周邊,安全維護上有明顯疏失。

主任坦承確有疏失

宜昌國小學務主任張乃千表示,校方對意外感到遺憾,余童當時疑蹲靠在門與牆邊,被電動門馬達阻擋形成視線死角,可能在開門時正往門柱間探頭查看,才會被鐵門捲入門、牆間的縫隙。

張乃千說,校方宣導入校時間為7時半到8時,導護老師7時20分會到校門口接學童,彭姓役男原出自好意,但開門前沒有先查看周圍,校方確有疏失,會虛心檢討,下午已針對其他學童進行心理輔導。

花蓮縣府教育處長陳玉明表示,事發後已要求學校檢視現有軟硬體設施,將電動門改成手動控管,縣府會盡全力協助家長各項醫療救助申請。律師林國泰表示,替代役男執行公務不慎造成傷害,恐觸犯過失重傷害或過失致死罪,另教育替代役男屬廣義公務員,受害家屬可申請國賠。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129000355-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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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新聞】小學生打鬧摸鳥 判家長賠2萬

小學生打鬧摸鳥 判家長賠2萬

中央社 2014/11/19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

新北市一名學童打鬧時,出手觸摸同學生殖器。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同學因此心理受創,判決學童父母應連帶賠償新台幣2萬多元。

根據法院判決,張姓學童和被害學童是同學,就讀新北市某小學三年級。張童在去年3月動手打鬧、搔癢被害學童,擦槍走火演變成他吆喝其他人拉住被害學童手腳,出手撫摸被害學童的生殖器,並打被害學童的頭。

被害學童父母指控,張童事後還嗆聲不准告知老師或家長,否則見一次打一次,兒子嚇得夜不成眠,罹患環境適應障礙,因此打官司要求張童及其父母賠償20萬元。張童父母與校方登門道歉,辯稱這是兒童時期正常性探索遊戲,校方稱兩人以前常玩「你摸我我摸你」的遊戲。

但其他同學出庭作證,指稱當時被害學童看起來很難過,也叫對方別再摸。法官考量被害學童雖未受傷,但事後到醫院身心科看病,確實造成心理影響,但張童也並非蓄意傷害對方,考量侵害程度、雙方身分財力,判決張童和父母應連帶賠償2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1119022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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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男童摸同學雞雞 爸媽賠2萬

蘋果日報 2014年11月19日 (劉志原╱台北報導)

就讀於新北市一所國小的梁姓及張姓男學生,從小學一年級起,即經常互摸下體,小三那一年,梁媽媽知道了,他心疼兒子幼鳥被抓,且曾被張童毆打,憤而提告求償20萬元,法官認為,這是小朋友打鬧時「擦槍走火」,判張童與父母連帶賠償梁童2萬元;仍可上訴。

梁媽媽指控,兒子不僅被抓鳥,去年3月間,還被張童打倒在地,張童還嗆說,不可以告訴老師,否則「見一次打一次」,梁童因此經常睡夢中被嚇醒,得看精神科,求償20萬元,張童父母說,這是小孩子間的性探索遊戲,男童間「你摸我的、我摸你的」算正常,而且導師也說,2人從小一開始就互摸。

法官認為,並無證據顯示張童打梁童及嗆「見一次打一次」,但張童的確曾請同學抓住梁童手腳,再摸他下體,造成梁童心中有創傷,被告及其家長,也已在師長陪同下向原告道歉,判張童與父母連帶賠償梁童2萬元。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119/50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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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

【新聞】女童後腦遭撞濺血 家長怒告幼稚園卸責

女童後腦遭撞濺血 家長怒告幼稚園卸責

自由時報 2014-11-17 〔記者謝君臨/新北報導〕

就讀何嘉仁蘆洲「來來幼稚園」的5歲江姓女童,上星期三上午11時許,疑似遭另名男童碰撞,導致後腦撞擊門框,造成約6、7公分撕裂傷,縫了十多針,因當時為上課時間,但教室內卻沒有老師,園方第一時間承諾江父會負起相關責任,爾後卻又反悔對江父說是女童自己跌倒,園方並無疏失,江父無法接受憤而報警提告,園方對此僅表示:「謝謝,我們正在處理。」其餘不予回應。

蘆洲的何嘉仁來來幼稚園發生女童後腦遭撞,送醫縫合事件。(記者謝君臨攝)

來來幼稚園園區外觀。(記者謝君臨攝)

江父表示,女兒從小班就在該幼稚園就讀,當時小班時一班有兩位老師,到了中班卻只剩一名老師,11月12日案發當時為上課時間,卻無老師在場照護,質疑因園方疏失導致女兒受傷,該班周姓導師第一時間甚至不知事情是怎麼發生的。江父不滿園方卸責態度,致電周姓導師請對方至蘆洲警分局三民派出所協調,但周師先以「學校有活動」婉拒,當江父說願等她活動結束時,周師又說南部老家遭祝融,須趕回處理不克前來,江父憤而對她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江父說,上星期三上午11點40分接到幼稚園電話,說女兒受傷了,送往新光醫院治療,江父趕到醫院後,赫見女兒後腦竟有6、7公分的撕裂傷,經醫師打麻醉藥縫了十幾針才縫合,打麻藥時女兒忍不住疼痛放聲大哭,讓江父非常心疼。江父詢問陪同女兒就醫的周師,周師指出,當時另名男童上完廁所衝入教室,女童正沿著櫃子旁行走,男童不慎碰撞女童,才讓女童後腦撞上門框受傷。

「我要知道事發經過,園方要怎麼改善,要怎麼賠償,我要的是書面報告,不是口頭道歉。」江父並質疑幼稚園的教室內有樓梯,動線不佳,小朋友上上下下恐發生危險,且園方疑似超收學生,師生比失衡。今天上午江父再度前往幼稚園,要求退還女兒剩餘的學費與月費,並賠償醫藥費,園方則表示要開會討論後再行回覆。

面對記者詢問女童受傷一事,園方人員僅回應:「園長不在,謝謝,事情已經在處理。」其餘皆不予回應。新北市教育局則表示已介入調查。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5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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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撞後腦濺血 家長怒告何嘉仁卸責

蘋果日報 2014年11月17日 (黃子騰/新北報導)

江姓女童頭部包著紗布喝著飲料,在派出所等待爸爸報案。黃子騰攝

新北市蘆洲1名5歲江姓女童,12日在何嘉仁蘆洲幼兒園上課時,疑遭另名男童撞倒,女童頭部直接撞擊門框,造成後腦6公分裂傷血流如注。江父接到幼兒園通知趕到醫院,要求園方調查並負責醫藥費時,園方竟改口表示是女童自行跌倒受傷,老師及園方並無疏失。

江父不滿園方卸責,昨天到警局怒告周姓老師業務過失傷害。對此何嘉仁蘆洲幼校僅低調表示會自行處理,不願受訪。新北市教育局則表示已接獲該案,目前正在了解,並會追查園方有無超收幼童情形。

江父表示,女兒從小班開始就在何嘉仁蘆洲來來幼兒園就讀。上周三(12日)他接到周姓女老師電話告知,女兒受傷送往新光醫院。他趕到醫院時驚見女兒右後腦有6公分長的裂傷,醫師縫了十多針才將傷口縫合,過程中女兒難忍疼痛放聲大哭,讓他十分心痛。詢問陪同就醫的周姓老師時,周姓老師告知當時走廊上有名男童奔跑,她女兒遭撞倒後頭部撞擊門框導致受傷。

江父當場要求老師要聯繫對方家長出面處理,園方也必須調查事發經過及後續醫藥費賠償問題,並以書面回覆。但園方此時態度卻180度大轉變,表示是女童自行跌倒,校方並無任何疏失。江父昨天中午到派出所準備提告,並致電周老師請她前往派出所協調,但周姓女老師卻推說目前在南部,無法趕回,江父憤而提告周女業務過失傷害。

江父今天上午再度前往幼兒園,要求退還女兒剩餘的學費及月費, 並賠償醫藥費,但園方僅表示會開會協調後再行回覆。江父對何嘉仁處理方式十分不滿,而來來幼兒園面對記者詢問,則以園長不在、事情會自行處理為由不願回應。新北市教育局則表示,已經接獲這件幼童受傷案件,同時也將對江父所提出何嘉仁疑似超收學童問題進行調查。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117/50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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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新聞】不滿教師工會 宜縣家長向孔子告狀

這好笑!「向孔夫子告狀」?

孔子要輪值導護?孔子一天上班幾小時?孔子要兼任行政職?孔子暑假要上班?

這些議題又有哪一項影響學生受教權?

勞資協商是勞工和老闆的事,這些家長湊什麼熱鬧?





不滿教師工會 宜縣家長向孔子告狀

聯合新聞網 2014/11/12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家長團體昨到宜蘭市孔廟,向孔夫子「告狀」,指宜蘭縣教師工會對縣內8所學校,針對站導護、工時等爭議,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傷害教育品質和教師形象,籲盡速撤案。工會強調,為化解協商僵局才促請裁決,撤回無助於協商。

工會理事長朱堯麟強調,工會從去年4月就提出團協要求,與各校推派的11名代表經過12次協商,其中22條已達共識,各校應送縣府核可,但學校遲無動作,甚至有學校明確表態要推翻協商結果。為化解僵局,才向這8所嚴重違反誠信原則的學校提起裁決,由公正第三方來判斷。

家長團體約數十人昨天到宜蘭市孔廟舉牌抗議,要求「工會少數幹部」不要讓孔子蒙羞、不要讓好老師背黑鍋。

縣家長會長協會、縣家長協會,以及8所宜蘭學校家長會也聯名發表聲明,表示若裁決成立,被控的學校面臨10萬到50萬元罰款,校長忙於蒐集資料,無法安心辦學。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4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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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告學校 家長向孔子抗議

中時電子報 2014年11月12日 簡榮輝/宜蘭報導

宜蘭縣家長團體不滿少數教師職業工會幹部,向勞動部對8所學校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認為利己教師影響校園安定,昨到宜蘭孔廟向孔子告狀,教師工會回應,依法爭取改善教師工作環境,盼家長支持。

「別讓孔子蒙羞。」家長團體發言人胡勝己指出,今年10月底,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因為校方要求老師擔任交通導護、兼任行政職等原因,向勞動部對8所學校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消息傳來,許多家長都為校方感到不平。

胡勝己說,自2011年教師納入勞動三法範圍,卻因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備,造成制度紊亂,常見同酬不同工,少數教師籌組工會就啟動勞資協商,有人不願擔任學生上下學導護、或是兼辦行政職,更有人為了工時、寒暑假上班天數向校方抗議。

胡勝己強調,肯定多數老師的付出,但是少部分教師工會幹部卻在教師法、勞基法的法條上,挑對自己有利部分解讀,一會兒是教師身分、一會兒又是勞工身分,難免被認為教師只關注自身利益,且跳過縣府勞工處調解,直接向勞動部申訴,更是不妥!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朱堯麟回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教師非交通警察人員,無權、也不需要從事交管工作,另,出差勤相關規範也明定,一天工時8小時。

「我們會教好學生,請家長支持我們。」朱堯麟強調,教師為了孩子受教權利,無法正常享有特休假,雖說寒暑假不用上課,但是,許多教師都利用時間開會或參加研習,並非坐領乾薪。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112000471-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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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家長團體槓教師工會 向孔子告狀

2014-11-12 〔記者江志雄、吳柏軒、黃邦平/綜合報導〕

宜蘭縣十多個家長團體昨到宜蘭孔廟向孔子「告狀」,指控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針對八所學校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挑起紛擾對立。教師工會表示,盼透過裁決申請讓紛爭圓滿落幕。

宜蘭縣十多個家長團體,昨天到宜蘭孔廟向孔子舉牌「告狀」。 (記者江志雄攝)

工會對8校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宜縣教師工會代表縣內三十九所學校提起團體協約,協調內容包括教師每天上班不得超過八小時、無擔任學校導護義務等共五十二條;工會與學校代表歷經十四次協商,仍有半數以上條文未獲共識。

工會最近針對其中八校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若裁決通過,每校恐被處十萬到五十萬元罰款,且影響學生受教權,引發家長團體反彈。

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等家長團體到宜蘭孔廟舉牌抗議,高喊「孔子在哭泣」、「家長在怒吼」、「別讓好老師背黑鍋」,痛批「不願守護孩子交通安全的人,沒資格當老師」、「對教育工時論時計分、斤斤計較的教師,寒暑假沒資格領薪水」。

家長團體批教師工會斤斤計較工時

家長團體發言人胡勝已說,教師工會參加團體協約協商時,僅引用有利於己的法條,對學校要脅恫嚇,凸顯工會只問權益、不管教育本質的心態。宜縣校長協會理事長陳志勇說,支持家長團體的行動,呼籲教師工會重回宜蘭縣政府的溝通平台協商。

宜蘭縣教師工會理事長朱堯麟回應,教師不是警察,無權管制交通。另外,教師一天上班不得超過八小時,源自宜蘭縣政府所屬機關差勤管理要點。寒暑假期間,老師必須參加研習、開會、備課,有很多事要做。

朱堯麟強調,團體協約完成十四次協商後,很多學校不願依決議辦理,甚至推翻先前共識,因此工會採取勞資爭議處理模式,向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八所學校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教部、勞動部尊重雙方意見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司長張明文表示,教師法對教師工時並未明確規定,由擁有聘僱關係的地方政府與當地中小學教師進行協商,各地情況不一,例如偏鄉地區就可能因為交通因素,導致教師上下班時間有所不同。

師資藝教司副司長郭淑芳表示,對於教師工會的勞動裁決申請給予尊重,也相信地方有誠意且依法理情來解決,「最重要的還是學生,因為沒有學生就沒有老師、學校,希望千萬不要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

勞動部官員說,據了解,該案雙方對部分內容仍有爭議,例如教師沒有課時是否一定要留在校內?勞動部會尊重教育主管機關的意見,也會重視教師應有的權利。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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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新聞】無照酒駕超速 撞死人無罪

無照酒駕超速 撞死人無罪
法官認路口崗亭擋視線 看不到騎士

蘋果日報 2014年11月10日 【黃哲民、林師民╱連線報導】

崗亭(圖)原為疏散竹科車流,現已拆除。翻攝google

男子周寶運前年酒後無照駕駛公司小貨車,在竹科的園區一路超速撞死騎機車的高世璋,涉業務過失致死,但高院認定高男違規左轉及超速,加上路口分隔島種樹並有崗亭影響視線,周男看到騎士能反應的時間不到一秒,即使有駕照、車速僅五十公里沒超速,仍猝不及防會發生車禍,判周男無罪。

周男前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許開車途經園區一路、園區三路口,迎面撞上騎車從對向左轉的高男。高男(三十歲)是科技工程師,當天要加班,被撞倒地後滑行逾二十八公尺,因顱內出血等不治。

騎士違規左轉

檢方查出,周男駕照被註銷,在限速五十公里路段以時速約五十六到六十七公里行駛,酒測值零點零六,將他起訴。家屬痛罵周男害死他們辛苦栽培取得成大電機碩士的愛子,另索賠七百八十二萬餘元。

但法官勘驗警方取得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高男未依兩段式左轉,沒等機車道的左轉專用箭頭綠燈亮起就搶快左轉,僅二點三秒就被來不及煞車的周男撞上。因周男視線被左前方中央分隔島上高四、五公尺的崗亭遮擋,在高男搶快左轉的二點三秒裡,周男至少前一點三秒看不見高男,換句話說,反應時間不到一秒。

鑑定機關依機車刮地痕及行車記錄器畫面估算,高男車速約時速六十二點六公里,認為周男即使有駕照、車速五十公里沒超速,兩車互撞前一秒仍看不到彼此,極可能照樣車禍,認定周男猝不及防,且酒測值不高,駕照是因沒繳牌照稅被註銷,應無過失責任,僅有無照等交通違規,仍判周男無罪。

撞死人不成罪案例

家屬求償敗訴

因一、二審均無罪,依《速審法》檢方須舉證判決牴觸《憲法》等原因,否則周男幾已確定無罪。民事一審已判家屬敗訴。記者昨無法聯繫雙方,現場崗亭已拆,竹科表示,崗亭是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設置,過去為配合各大廠不同下班時間暴增的瞬間車流,透過崗亭交管疏散,但近年外來車流大,管制反而影響交通,這兩年已陸續拆除。

車禍示意圖

1.高男騎機車未等紅綠燈左轉號誌亮起就左轉。

2.周男因左側視線遭崗亭擋住,看到高男時反應時間剩不到1秒,撞死高男。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10/3619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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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新聞】小五生龜的破音字寫「ㄍㄨ」 國文老師考卷畫笑臉給分

一直以為,臺灣教育最大的問題,是人人都可以是教育專家,而且只要膽子夠大,也都可以大聲的要求教師「買單」。

這樣的事件可以變成新聞,也可以一面倒的認為這樣才是對的?

如果這樣的答案還給分的教師是有創意的好教師,那沒給分的教師是什麼?

教育局的長官督學們:要不要考慮給這位教師些獎勵?教育部的專家教授們:您的專業、您的看法呢?

如果教育局、教育部覺得這樣是錯的,麻煩糾正一下;如果教育局、教育部也覺得這樣是對的,就請通告各校,讓教師們比照辦理。





小五生龜的破音字寫「ㄍㄨ」 國文老師考卷畫笑臉給分

ETtoday 2014年11月4日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小五生將龜的注音寫「ㄍㄨ」。(圖/翻攝翁麗淑臉書)

台語嘛ㄟ通!新北市鷺江國小一名5年級學生在考卷上的破音字部分,將「龜」的注音寫「ㄍㄨ」、造詞「紅龜」,讓改考卷的老師翁麗淑看了哈哈大笑,在上面畫了個「笑臉:)」,並給了學生分數。

翁麗淑近日在臉書放上考卷照片,並寫道「改考卷原是一件很枯燥的事,可是出現這種答案,讓我突然笑出來!想了一下,我給分了!因為考注音就是考發音,這個發音還蠻正確的啊!!呵呵呵……」,還附上「覺得被逗樂了」的心情。

許多網友大讚翁麗淑「 好棒的老師」、「不要限制孩子的想法,這的確也是答案」;還有人舉了另外一個相同例子,「有一年教『夏』這個字,造詞的時候,A說『夏天』,然後B舉手說『夏蘋果』(台語)……」

由於有部分網友提出不同聲音,翁麗淑也發了另篇文章解釋,「語言的使用和流通常常必須建立在一種寬容和多元的基礎上,才能讓這個語言與其他的語言並存且越加融洽與豐富。孩子在學習語言的過程中,我們也必須鼓勵這樣的發展並珍惜這種細微的可能!不是嗎?」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104/421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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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字怎麼唸? 小五生妙答「ㄍㄨ」

自由時報 2014-11-03 〔本報訊〕

國字的破音字博大精深,是國小常出現的考題之一,新北市日前有小五生幽默把「龜」字注音拼成「ㄍㄨ」,並造詞「紅龜」,讓老師也不禁笑了出來,老師也把照片po上臉書,引起廣大迴響。

國小老師翁麗淑在臉書貼出學生有趣的答案,網友看了都大讚「太可愛了!」(圖擷自翁麗淑臉書)

新北市1名國小老師翁麗淑日前改國語考卷時發現,原本答案因是「龜裂」的「ㄐㄩㄣ」,不過竟有班上同學拼成「ㄍㄨ」,並造詞「紅龜」,讓本是枯燥的改考卷變得很有趣。

雖然答案和正解不同,但翁麗淑思考後仍給同學得分,她認為注音就是要考發音,「這個發音蠻正確的!」她也在試卷是畫上笑臉,給同學鼓勵。

翁麗淑在臉書發表文章提到,語言的使用和流通,常常必須建立在一種寬容和多元的基礎上,才能讓這個語言與其他的語言並存且越加融洽與豐富,孩子在學習語言的過程中,也必須鼓勵這樣的發展並珍惜這種細微的可能。

很多網友看到po文後都大讚學生「太可愛了!」也有人稱讚翁麗淑「學生答得勾ㄗㄨㄟ ,老師評得智慧。」更有網友稱讚她是「很棒的老師!」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47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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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ㄍㄨ」可以啦 小五生國文答案有創意

蘋果日報 2014年11月03日 (陳詩璧/綜合報導)

新北市有名國小五年級學生在寫國文考卷,面對不同音跟造詞的題目,把「龜」字,學生寫「ㄍㄨ」。翻攝翁麗淑臉書

國小國文考卷答案一定只有標準答案嗎?那可不。

新北市一名國小老師翁麗淑,在臉書上分享學生的國文考卷,因為這名五年級學生的答案很有創意。國文考卷題目是「寫出不同的注音再造詞」,第一題是龜,讀音是「ㄍㄨㄟ」,造詞舉例是「烏龜」,結果學生填「ㄍㄨ」,造詞寫「紅龜」,翁老師看到答案第一時間笑出來,後來想了想決定給分,她認為考注音就是考發音,這個發音還蠻正確的。

網友看到這篇PO文分享回文,有的說「很鮮的小孩耶」、「好有趣」、「太可愛了」和「台語教育成功」,還有人提到「不要限制學生的想法,這的確也是答案」,更有老師來分享「有年教「夏」字,要學生造詞,學生回答「夏蘋果」(台語)」,顯示目前的國小學生創意十足。

但也有部分的網友覺得翁老師不應該給分,認為考國語寫台語怎麼算對?,翁麗淑則另外發表一篇文章表達她的想法,提到「語言的使用和流通,常常必須建立在一種寬容和多元的基礎上,孩子在學習語言的過程中,我們也必須鼓勵這樣的發展並珍惜這種細微的可能」!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103/49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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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

【新聞】體罰遭投訴 10餘家長挺老師

體罰遭投訴 10餘家長挺老師

聯合新聞網 2014.10.26 【聯合報╱記者吳思萍/台北報導】

介壽國中一名老師要求學生做起立蹲下1000下,有家長抗議體罰,但昨天也有近10多名家長到學校聲援老師。他們表示,這個班成績很好,他們很肯定老師的用心認真,希望校方不要撤換導師。

介壽國中表示,考核委員會已開過會,討論如何懲處,但仍未定案。

日前一名匿名家長投訴老師不當處罰,多次檢舉都不見改善,希望校方正視問題。但班上家長也有不同聲音,曹姓家長表示,這名匿名家長說,學校多次向家長表示不願換導師的原因是因為「沒有老師要接這一班」、「班上同學的功課會退步」、「班上的秩序會退步」,這樣的說法並不能代表大部分家長聲音。

王姓家長也說,這個班級成績很好,並不如匿名家長投訴信所說「沒有老師要接這一班」,這名導師教學認真,帶著孩子進行體驗教學,不放棄任何一個孩子,許多家長都很感謝他。

林姓家長說,這個班級學生彼此感情很好,導師教導出的孩子也很有禮貌,即使孩子做錯事被處罰,學生仍力挺老師,希望老師繼續帶領他們。

他們多次打電話聲援老師「老師加油,不要被擊倒」,至於老師的體罰行為,家長表示,他們都知道這樣的情況,會再跟學校溝通改善,但仍希望這名老師可以繼續帶班,讓學生明年會考可創佳績。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9023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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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學生起立蹲下千次 老師遭懲

聯合新聞網 2014/10/24 【聯合報╱記者吳思萍/台北報導】

一名家長投訴北市介壽國中九年級某名班級導師,上周早自習處罰20多名未寫作業學生「起立蹲下」1000次,學生當場傻眼。校長林財瑞說,深入調查後確有此事,但學生並未做滿1000下,而該名老師也眼眶含淚感到後悔,校方將送考核委員會懲處。

北市教育局主秘陳順和說,先前該名老師也曾向學生丟粉筆、或是拍學生後腦勺被檢舉,國中生心智發展已成熟,老師應恩威並施,並尊重不同學生的個性,該名老師作法有檢討必要。

林財瑞說,這名老師教學認真,為讓學生有好的體能因應會考,每天會陪著學生一起跑操場、做操,帶班用心,但可能是表達時口氣嚴厲,易讓學生誤會,其他家長都很肯定老師帶班績效,目前不會更換導師。

一名匿名家長投訴,16日早上這名教師罰20多名未寫完作業的學生,蹲下摸地、跳起擊掌1000下,恐怕不適任擔任導師,也沒有醫護常識,過度操練易造成橫紋肌溶解,難道老師不知道?

該名家長表示,「嚴刑峻罰」是升學主義下的奇怪現象,這名老師2年來處罰經常失當,情緒控制有問題,常會暴怒,每次檢舉,校方都無力規勸老師改變管教方式,也都說「不需懲處」,因此學生敢怒不敢言。

這名匿名家長說,學校多次向家長表示「沒有老師要接這一班」、「班上同學的功課會退步」、「班上的秩序會退步」,之前這名家長就曾告訴學校,但學校仍相信老師,許多學生也不敢說真話,才希望教育局介入調查。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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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新聞】不用補班啦! 勞動部:元旦與2日為勞基法「應放假日」

每次調整都被罵,但咱們政府還是樂次不疲?

未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工們原本元旦隔日(1/2)就已是放假日,根本不需調整更不需補班;那這調整案是誰的「小確幸」?

軍公教人員及學生需在前一週補班,原本上班課 5 天變成 6 天,週休 2 日剰 1 日,然後連休的 4 天大家都塞在路上「怨聲載道」,有比較爽嗎?

看來只剩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工,因為補班日可以「勞資雙方協定」,看會不會比較高興得起來。

先用一個莫名其妙的理由,規定大家元旦隔日都要放假,再把大家分成「你們本來就放假,不需補班。」、「你們統一在前一週星期六補班。」、「你們跟老闆討論什麼時候補班。」這樣是製造困擾還是解決需求?



註: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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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補班啦! 勞動部:元旦與2日為勞基法「應放假日」

NOWnews 2014年10月22日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21)日宣布,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實施。不過由於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民眾安排婚期,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民眾若有個人活動,現在距離還有兩個月,還有調整機會。(圖/林靖堂攝)

行政院21日宣布,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公部門」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即可實施。不過由於明年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眾多民眾安排婚期,引來民怨。對此,勞動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元旦與元月2日為《勞基法》及施行細則規定「應放假日」,凡適用《勞基法》雙周84工時勞工,這兩日雇主即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行政院昨日宣布,明年元旦遇週四,隔日將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先行補班補課一日,元旦將從1日放到4日,共四天連續假期。然而,由於決策過於匆促,如此臨時的決定,讓許多已安排27日原放假日當天宴客的新人措手不及,引發民怨。

江宜樺表示,這項政策從大的、長遠的方向並無問題,但因明年開始,就決定從元旦開始政策改變,但若民眾有個人活動,現在距離12月27日還有兩個月,民眾還有調整機會。只是,政策既然已經決定,就無法再更改,很抱歉。他說,政策無論如何都會碰到有些人會受到影響,而這是「軍公教的放假規定」,民間的放假為勞資雙方協定,可以不一定要27號,補班補課可有彈性。

對於行政院21日臨時宣布元旦彈性放假與補班補課的消息引發民怨,勞動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元旦及元月2日,係《勞基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凡適用《勞基法》之勞工,上述2日雇主即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勞動部指出,104年元月1日及2日,各為星期四及星期五,如勞工之休息日或例假約定為星期六及星期日者,無需調整放假,即可形成4天連續假期。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由於民營事業單位經營特性並不一致,無法做統一性規範,有關勞工工作時間及假期安排,可以依企業經營特性及勞工需求,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及調整假期。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2/146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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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班日惹議 元旦前後周六都是宜嫁娶之日

NOWnews 2014年10月22日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21日宣布,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將一律實施彈性放假,以形成四天連假,並在前一個星期六補上班上課一天。(資料照片/記者王鼎鈞攝)

行政院宣布明年(104)年元旦翌日1月2日(星期五)調整為放假日,並提前於今年12月27日補上班,引發部分民眾反彈,尤其是已安排補上班日舉行婚宴者。人事行政總處22日表示,不論在任何一周的星期六,都會對部分民眾生活作息產生影響,如元旦後之次一周六(1月10日)依農民曆也是宜嫁娶之日,因此,考量現行制度規範及慣例做法,並評估各方意見後,才做出這樣的決定。

人事總處說,決策依行政院徵詢相關部會、勞工團體、工商團體、金融機構之意見及根據民意調查資料,綜合考量評估後所為決定。

人事總處表示,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如果在今年12月27日有參加喜宴之情形者,在不影響政府為民服務品質下,均得依各該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2/146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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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補上班 江揆:針對軍公教 民間可勞資協議

自由時報 2014-10-21 〔本報訊〕

今天(21日)行政院正式拍板,明年元旦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進行補上班上課,消息一出使許多人錯愕,江宜樺在接受質詢時表示,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是針對軍公教的規定,民間企業可以由勞資雙方協議,彈性處理。

江宜樺表示,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是軍公教的放假規定,民間企業可以由勞資雙方協議,彈性處理。(記者王藝菘攝)

今天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在質詢江宜樺時詢問他,有許多新人訂在12月27日結婚,該怎麼辦,江宜樺表示,他對因為要補上班上課而產生不便的民眾感到抱歉,他接著表示,現在距離元旦還有2個多月,有些活動仍可調整,對於無法調整的民眾感到抱歉。

江宜樺表示,12月27日補上班上課是針對軍公教的放假規定,民間企業則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議,不一定要在12月27日,可以彈性處理。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3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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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連假惹爭議 管中閔:政院已做周全考量

自由時報 2014-10-22 〔本報訊〕

行政院昨天宣布,明年元旦將有4天連假,但要在今年12月27日先補班補課,惹來安排當天結婚的新人的怒火。對此,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表示,所有的時間調整,一定會影響到一部分的人,相信行政院有做過周全考量,認為對多數人有利,才做此決定。

國發會主委管中閔表表示,時間上調整一定會影響到一部分人,但相信對多數人而言,仍是有利的決定。(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管中閔認為,較長的假期,能讓民眾有更多的消費需要,對經濟會有實質的正面作用,且不可能所有人都出國玩,留在國內的人一定相對較多。

引起部分民怨方面,管中閔表示,行政院下決定之前,已經做過周全的考量,一定會影響到少部分人權益,但相信對多數人而言,仍是較為有利的。

至於連假是否能達成「小確幸」效果,管中閔說,他的工作是全年無休。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3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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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臨時彈性放假引民怨 孫立群:只能說抱歉!

NOWnews.com 2014年10月21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21)日表示,江宜樺院長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即可實施。不過由於明年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眾多民眾安排婚期,孫立群「只能致歉」。(圖/資料照片,胡健森攝)

立委日前提議明年元旦翌日應彈性放假,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21)日表示,行政院長江宜樺已責成相關部會徵詢各界意見,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周二或周四,一律彈性放假,並於前一周六補班補課,明年元旦即可實施。不過由於明年元旦彈性放假前12月27日已有眾多民眾安排婚期,孫立群「只能致歉」。

行政院今日宣布,明年元旦遇週四,隔日將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先行補班補課一日,元旦將從1日放到4日,共四天連續假期。

然而,由於決策過於匆促,如此臨時的決定,讓許多已安排27日原放假日當天宴客的新人措手不及,引發民怨。

對此,孫立群中午於立院受訪時表示,行政院聽到民眾、立委要求元旦彈性放假,經工商界等各界了解後,認為元旦彈性放假符合大部分民眾需求,因此今年元旦會有連假。未來,也會制度化,除民俗假期外,國定假日碰到類似情況即為連假,不再臨時公布。

孫立群說,對於今年12月27日臨時公布補假的作法,當然不是最好的方式,但目前尚可接受,「一定可能造成一些朋友的不方便,我們也只能致歉」。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1/146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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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民調:73%民眾同意元旦彈性放假

自由時報 2014-10-21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

國發會於10月6日及7日針對「民眾對明(104)年元旦假期彈性放假的看法」進行民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由於明年元旦適逢週四,有近7成3的受訪者同意在次日(週五)彈性放假,形成4天連假,並在前一個週六補上班、上課一天。

國發會民調,73%民眾同意元旦彈性放假,圖為元旦總統府前升旗資料照。(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另外,對於我國定假日有可能遇到週二或週四,是否該制度化統一規定,以後只要遇到這種差一天就可以連續放4天假的情形,應該一律彈性放假,並在前一週的週六補上班上課,不論是國定假日或民俗節日都一樣。有逾6成9受訪者同意這樣的安排,表示不同意者則有2成1。

民眾對於我國每年國定假日及週休二日合計共116天的休假日,是太多太少還是剛剛好,有逾5成3受訪者認為剛剛好,近1成3認為太多,近1成2認為太少。

國發會此次民調僅有三個問題,民調中心於10月6日及7日晚上進行,成功訪問1096位成年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2.96個百分點以內。調查是以台灣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並以尾數2碼隨機進行。調查結果已對受訪者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及地區進行樣本代表性檢定後加權處理。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3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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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新聞】手機號碼算年齡…其實是設計好的公式

手機號碼算年齡…其實是設計好的公式

自由時報 2014-10-21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

網路瘋傳一套數學公式,只要將自己的手機尾數,經一連串加、減、乘後,最後竟可算出計算者的真實年齡,算式不但在臉書瘋傳,也讓許多網友紛紛驚呼超準。但數學老師花不到5分鐘即用國中代數原理破解,原來整套公式和數字是設計好的。

該公式算法,需先將手機號碼的最後1碼乘以2,再加5,然後乘上50,得出來的數字加上1764,再減去計算者的西元出生年,最後會跑出三位數數字,其中百位數數字就是手機尾數,十位數跟個位數數字就是計算者的年齡,不少網友直呼神奇。

數學遊戲 逾百歲就不準

不過,台灣師範大學數學系助理教授郭君逸,花5分鐘就破解這個數學公式的神秘之處。首先用A代替手機尾數、Y代替真實年齡,把上述步驟用代數技巧列出後,便能得出〔(2A+5)×50+1764〕-〔2014-Y〕,簡化後得出100A+2014-2014+Y,最後的結果變成100A+Y。

100A正是自己的手機尾數乘上100,A不論是0~9的任何數字,乘上100之後,只會在百位數變動,十位數及個位數都會是零,手機最尾數號碼都不會變。

整個題目的設計關鍵點就是引導民眾把自己西元出生年填上,然後用2014減去西元出生年,算出的當然是自己年齡。計算公式包括(×2)(+5)(×50)(+1764)都是設計好的,變動任何一個數字或加、減、乘的順序,就會失準。

郭君逸說,這是運用到國小簡單的代數原理及國中未知數運算,如果不講原理只看過程,會很驚奇,但這遊戲有個缺點,真實年齡一百或以上就會失效。「百歲人瑞一玩就失準了!」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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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男童推倒女童 害失明賠237萬

男童推倒女童 害失明賠237萬

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16日 【吳珮如╱台北報導】

女童(圖)玩溜滑梯遭男童推倒,導致右眼失明。翻攝陳母臉書

北市一名四歲陳姓女童兩年前到公園玩,遇到另名四歲楊姓男童,兩童一起玩溜滑梯,女童卻遭男童推倒,跌坐在溜滑梯的階梯處,送醫發現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手術後右眼失明,士林地院昨判男童父母須賠兩百三十七萬多元。

未來求職受限

女童的阿嬤證稱,當天見孫女剛爬上溜滑梯還沒坐穩,男童就伸手推孫女,孫女滾落溜滑梯的階梯處,鼻樑瘀血、噁心嘔吐,醫師原僅診斷出腦震盪,數天後回診才發現,女童右眼視網膜剝離,緊急手術後仍右眼全盲。

男童父母辯稱,女童是因遊樂設施柵欄的空隙過大才跌落,且女童眼睛曾有舊疾,失明與跌落應無關係。但當天帶男童到公園的阿嬤,案發後曾包六萬六千元的紅包給女童。

法官認為,男童家長提供鉅款,目的應是慰藉女童被推倒受傷。考量女童年紀輕輕右眼就失明,未來求職恐受限,判男童父母須賠償女童一百七十七萬多元、賠陳母六十萬元,可上訴。案發後該溜滑梯已拆除,雙方當事人昨均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16/36148390/



玩溜滑梯推倒女童害失明 男童父母判賠

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16日 (吳珮如/台北報導)

陳姓女童手術後右眼視力仍無法恢復。翻攝陳母臉書

北市一名4歲陳姓女童2012年2月間由祖母帶到住家附近的公園玩耍,遇到另名4歲楊姓男童,2童一起在公園溜滑梯玩耍時,男童卻推倒女童,導致女童從溜滑梯上跌落,就醫後發現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手術後右眼仍失明,女童母親怒告男童父母求償396萬多元,士林地院昨判男童父母須賠償237萬多元。

女童母親主張,當時女童祖母帶女童到公園玩耍時,看見男童和另名女童到溜滑梯與女童一起玩,但女童剛爬上溜滑梯,就被男童伸手推倒,跌到階梯處,鼻樑撞傷瘀血,祖母趕緊帶孫女回家冰敷,但當晚女童出現嘔吐症狀。

就醫後,醫師診斷女童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進行手術切除玻璃體和清除瘀血,但仍無法復原,女童右眼全盲成了殘障人士,女童母親求償醫藥費、看護費和喪失勞動能力部分及精神慰撫金共396萬多元。

楊男父母主張,女童是從溜滑梯的柵欄處跌落,與男童無關,當時是基於女童家境困難曾包紅包資助。

法官審酌,一開始醫院並未發現女童右眼視覺有障礙,但男童祖母卻交付6萬6千元紅包給女童祖母,不合常理,認為男童家屬是為彌補男童過失才賠錢,認定男童確有推倒女童,導致其右眼失明,考量女童未來進入職場困難,判男童父母須賠償女童177萬多元,女童母親60萬元。全案可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16/488602/



北市4歲女童被推落溜滑梯 右眼失明獲賠237萬

ETtoday 2014年10月16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滑梯是許多小玩愛的遊樂設施,沒想到居然有女童玩到右眼失明。(圖/示意圖/東森新聞)

再多的錢也換不回愛女的視力。台北市一名4歲女童小欣,2年前在祖母住家附近玩耍時,遇到了男童小韋,不過,就在小欣剛爬上溜滑梯,就遭小韋推落地面,造成她鼻梁撞上梁柱瘀血,當晚甚至出現嘔吐症狀。

小欣的母親趕緊帶她就醫,診斷結果發現這一摔造成了小欣腦震盪、右眼視網膜剝離等問題,就算經過手術後仍無法復原,造成她右眼終身失明,成了殘障人士;氣得小欣父母一狀告上法院,向小韋父母求償396萬元。

在審判初期,小韋父母主張小欣是從溜滑梯的欄杆縫隙中跌落,與小韋毫無關係,但法官從就醫資料中看出,雖然前二次就診時,醫生均未發現小欣右眼出現視網膜剝離,但小韋祖母仍然包給小欣祖母6萬6千元慰問金,由此認定小韋家屬是為了補償過失才賠錢。

除此之外,法官還考慮小欣未來可能遭遇就業困難等難題,台北士林地方法院6日判決小韋父母須賠償小欣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費及慰撫金合計177萬7606元,另外還需賠償小欣母親60萬元,合計23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16/413815.htm


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新聞】50歲教師搶6萬退休金? 全教總:特例中的特例

50歲教師搶6萬退休金? 全教總:特例中的特例

NOWnews 2014年10月03日 記者葉立斌/台北報導

高教工會頒師奪獎抗議 高教工會25日到教育部抗議,指近年大學評鑑、教師鐘點費調整、資遣等問題,使教師權益受損,特別頒了「師奪獎」給教育部。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攝 103年9月25日

媒體報導,現在的中小學教師的退休制度為75制,在50歲退休時可月領約6、7萬,且近來因12年國教造成教師不安,教師界發生搶退潮。而教育部可能改為85制,讓教師退休年齡延後5年。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祕書長劉欽旭首先說,近三年的退休教師人數並未激增,另外他表示,報導中提到能夠月領6、7萬元的老師為特例,這是要達到特定條件的。在85年前實施的教師退休金方案為「恩給制」,在民國85年後改為「儲金制」,也就是類似勞工從月薪中撥一點勞保金的概念。有可能拿到6萬月退的老師,多是在85年前投入教職的教師,如果到現在還沒退休的話,兩制可能混用,例如:A在民國75年開始教書,95年退休,他的退休金計算就會有10年恩給制,10年儲金制。

劉欽旭坦承,每次的年金改革都會因不同年齡的適用範圍,每個人受惠的程度不一,有可能是天差地遠;且現在教師的公保與公退也傳出財務困難,教師對未來的憂心與勞工們擔心勞保破產一樣。這麼一來年輕人會有相對剝奪感,容易造成世代紛爭,不過現在教師界僅有憂慮而已。

教育部人事處長張秋元表示,現行的公務員退休制度為85制,未來教師也會改制為85制,意即教師退休年齡將延後5年,不過劉欽旭認為,這可能造成教育現場缺乏年輕教師,流浪教師仍舊只能巴望著進學校教書,且年紀大的教師不論在觀念或體力上可能都不及年輕教師,因此他希望能在實施前決定好配套措施,例如讓資深教師走行政職。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4/10/03/144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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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新聞】屁孩嗆「沒站好」 國中師管教過當判刑

屁孩嗆「沒站好」 國中師管教過當判刑

蘋果日報 2014年10月02日 (孫友廉/新北報導)

許生不服老師管教,還反嗆老師「你也沒站好」,被老師強行帶離教室。示意圖

新北市某國中7年級許姓男學生,去年9月12日上課時偷看小說被老師發現,學務處生教組張姓組長及黃姓、周姓副組長前來處理,許生仍不服管教,張師竟一腳踢許生後腳跟害他跌倒,後腦著地受傷。新北地院今依傷害罪判張師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張姓組長(37歲)得知判決結果頗為無奈,表明未來若遭遇類似情形,會直接通知家長來處理,至於是否上訴,將交由律師處理。《蘋果》連繫不上許生及家長,無法得知回應。

當時12歲、身材瘦小的許生,被發現上課偷看小說,老師要他交出小說,許生不但拒絕,還嗆「班導師說可以。」老師要許生到講台前,許生竟斜坐靠椅,雙手交插胸前說:「我不要」、「妳不是講完了嗎?」老師無法管教,連繫學務處生教組同仁前來處理。

黃姓副組長將許生帶離教室,許生反問:「我為什麼要跟你下去?」黃師要許生站好,許生反嗆:「你也沒站好。」隨即自行走回教室。

黃師見狀,對許生說:「我話都沒說完,你就自己回來,老師在講話,你卻自己坐著。」許生竟回嘴:「你也可以坐,自己拿張椅子來坐。」黃師再把許生帶離教室,此時另名周姓副組長正好趕到現場,強制帶許生下樓。

事後許生指控黃師不滿他沒站好,曾拉他衣領推撞後牆,還對他勒頸拖行半間教室的距離,周師也曾用力拍打他的後背,並自後方對他勒頸拖過3個教室的距離,還將他重摔在地,到了1樓之後,張師更踢他腳後跟,害他往後摔倒受傷。

新北地院認為,許生所言大多無法證明,且老師考量許生當時言行已妨礙其他同學上課,後因許生不服管教,強制將他帶離教室,屬合法且必要的管教行為,沒有觸法。但張師踢許生腳後跟部分,法官認為當時許生已無明顯肢體反抗,張師突然出腳踢他,造成傷害,已逾越必要管教範圍,且許生身後是堅硬的樓梯台階,向後跌倒危險性頗高,因此判張師有罪。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02/4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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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0日 星期三

【新聞】騎士不聽指揮撞死 義交無罪

一個無罪判定,搞了 5 年!





騎士不聽指揮撞死 義交無罪

蘋果日報 2014年08月20日 【綜合報導】

騎士汪男未注意義交陳美菊(圖二)的指揮,高速撞上左轉轎車導致機車車頭(如圖)全毀。資料照片

女義交陳美菊五年前在路口指揮交通,她攔停綠燈直行車讓對向左轉車先行,但二十歲汪姓機車騎士卻繼續直行,撞上一輛左轉汽車死亡。陳女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一審獲判無罪,高院二審逆轉改判三月,不過高院更一審昨又改判陳女無罪。此案可再上訴。

圖二 依法優於號誌

陳美菊(五十歲)是北市義交萬華中隊隊員,她先前曾痛哭說:「我好冤枉!盡心盡力指揮交通,還要判我罪!」記者昨聯繫不上陳女及死者家屬,不知其回應。至於撞死汪男的汽車駕駛,已遭判刑二月定讞。

二審原認定,陳女僅為一輛左轉車攔停多輛直行車,指揮有疏失,判她有罪。但更一審維持一審見解,認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交通指揮優先於號誌,陳女已用手勢攔停直行車,汪男卻沒遵從才撞車身亡,陳女並無過失,改判她無罪。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820/3603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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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遭車撞死 指揮女義交無罪

中央社 2014/08/1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

一名女義交被控在路口指揮交通時,未完全擋住直行車,導致汪姓騎士遭撞死。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認定她無疏失,判決無罪。

判決指出,民國98年3月17日上午8時,林姓男子開車行經台北市萬大路與西藏路交岔路口時,想左轉駛入西藏路,在路口指揮交通的陳姓女義交,指揮林男左轉,結果卻導致林男撞上對向直行騎機車的汪姓男子,汪男送醫急救後死亡。

一審法院認定,當時女義交依照現場車流判斷以吹哨和手勢要求對向車道禁行,指揮車輛左轉,這時直行車優先規定已被排除,大多數車輛都已停車,惟獨機車騎士沒有聽從指揮才導致車禍發生,顯見女義交和林姓男子並無疏失,因此判決兩人無罪。

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則持不同看法,認定女義交和林男沒有注意車況都有過失,撤銷無罪判決,分別依業務過失致死及過失致死罪改判3個月和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林男部分不得上訴而定讞。

女義交部分則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審理後認為,現場指揮應以義交為主,她的指揮跟車禍也不必然有因果關係,女義交並無疏失,因此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0819036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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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指揮釀車禍 女義交更審今改判無罪

自由時報 2014-08-1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女義交陳美菊在北市萬華區路口執勤,被控誤以為綠燈的直行車輛已停止,指揮轎車車主林裕仁左轉,不料林和直行的機車騎士汪彥暉撞個正著,汪傷重死亡,一審判決陳女、林男均無罪,但高等法院認定陳女、林男和汪男未注意車前狀況,均有過失,改判陳女3月徒刑、林男2月徒刑,但高院更一審認定,路口車輛應優先遵守義交的指揮,陳美菊與汪男死亡無因果關係,今改判陳女無罪。仍可上訴。

檢察官起訴指出,案發的98年3月17日上午8時,當時19歲的林裕仁想從萬大路左轉駛入西藏路,在路口指揮的女義交陳美菊未完全阻擋萬大路由北往南的來車,就貿然指揮林男左轉,導致撞上直行的機車騎士汪彥暉,汪送醫不治,因此起訴陳女、林裕仁。

除高院更一審今改判陳美菊無罪外,林裕仁部份,高院今年初依過失致死罪判2月徒刑,可易科6萬元罰金定讞。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8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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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4日 星期一

【新聞】正取教師變落選 立委批程序不正義

正取教師變落選 立委批程序不正義

【大紀元2014年08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

正取教師變落選,羅姓老師表示令人痛心。(許享富 /大紀元)

日前苗栗縣國中新進教師因甄選程序出現不公平的情事,造成幾位甄選過程取得正取的合格教師反而落選;從正取變成落選的管姓教師與羅姓老師,在家長陪同下出面指控;民進黨立委吳宜臻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苗栗縣府儘速召開「苗栗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及代理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檢討甄選過程疏失,審議分發事宜。

吳宜臻表示,服務處7月31日接到陳情,三位參與甄選的老師,因未能注意到主辦單位二度在網站上更改新進教師分發作業日期修正,收到正式通知時已錯過分發時間,三位老師因此喪失錄取資格,參與筆試、試教、口試的努力瞬間化為烏有。

吳宜臻指出,行政程序法第72條明文規定:「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新進教師分發作業,如果變更期程,應以正式書面通知送達給當事人;甄選委員會便宜行事以網路公告,並不具備送達的法律效力,該甄選委員會未能依據行政程序,確有行政疏失。

管姓教師指出,通知分發過程,應該是因事而順延,而不是因事而提前;分發提前,要讓考生知道分發時程更改,該委員會必須盡到告訴考生的責任。7月30日正備取方案出來,縣府以紙本告知,週一寄出,羅老師週三早上才接到掛號信,當時分發開始進行,已經來不及到現場。

他表示,他住的地方,收信不方便,週三下午才接到那封信,分發已經結束;紙本通知沒充分告知分發時間更改的動作,也沒盡到告訴考生分發時間一再更改最正確的資訊,他覺得是嚴重行政瑕疵,要求該甄選委員會審議增額錄取。

羅姓老師指出,7月30日早上分發,當天早上10點收到信件,接到通知分發時間是早上10點,深感訝異與錯愕,打電話詢問,主辦單位表示唱名過了,資格被取消;上網連絡其他老師紛紛表示,沒有確實通知正取生分發時間,行政上有疏漏;接觸的回應是已經網路公告,沒看網路訊息是考生的問題。她說,甄選團隊呈現出的是可有可無,遇到這樣的回應,把教師的熱誠放在哪裡?這是很令人痛心的事。

吳宜臻表示,教師甄選作業應該公平、公正、公開,行政程序上應該嚴謹而不容許有瑕疵和疏失,苗栗縣教育處與甄選委員會應該檢討此次甄選過程的行政疏失,並審議重新分發事宜,給予權宜受損教師補救。

正取教師變落選,管姓老師指控嚴重行政瑕疵。(許享富 /大紀元)

正取教師變落選,羅姓老師表示令人痛心。(許享富 /大紀元)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4/8/3/n42162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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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分發時間 苗栗正取教師變落選

自由時報 2014-08-03 〔記者彭健禮、張勳騰/苗栗報導〕

縣府被批 更改時間未充分通知

苗栗縣國中教師甄選,三名報考老師因分發作業日期二度修改,從正取變落選;民進黨苗栗縣長參選人、立委吳宜臻認為,苗縣府教師甄選委員會未能充分通知,導致三名老師權益受損,有行政疏失,要求苗縣府針對三人訴求的「增額錄取」進行補救。

立委吳宜臻(中)昨召開記者會要求苗栗縣府針對甄選程序瑕疵,進行補救。 (記者彭健禮攝)

縣府學務管理科長徐建男回應說,增額錄取,須有法律依據,將再研究相關法令規定,看是否有補救之道。未來會研究、改善將相關訊息更明確呈現,讓甄選者更了解。

吳宜臻說,三名參與今年度苗縣國中教師甄選的老師,因未能注意到縣府教師甄選委員會二度在網站上更改甄選期程,收到正式通知時,已錯過分發時間,喪失錄取資格,昨天偕從正取變成落選的管姓、羅姓兩名老師召開記者會。

管姓、羅姓老師指出,苗縣教師甄選期程,因應麥德姆颱風變更,一般都是「順延、延後」,但苗縣府不僅於七月二十一、二十二日,連續修正兩次,第二次變更時,還將分發作業時間,由原本的下午兩點提前到上午十點,導致他們錯失分發。

吳宜臻指出,行政程序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居住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教師甄選期程變更,應以正式書面通知,苗縣府卻以網路公告,但網路公告並不具備送達的法律效力,教師甄選委員會確有行政疏失。
縣府:複試報名當天 已註明時間

徐建男指出,因考量颱風狀況二度期程更正,但事後都有發布新聞稿,二十五日複試報名當天,作業單也明確標註分發時間,簡章規定考生應遵照網路資訊公告,且不能以未收到成績單為申訴依據。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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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新聞】宜蘭教師工會爭權益 協商重啟

怪了,教師的薪水不是勞動部發的,也不是校長支付的,是家長給的?





宜蘭教師工會爭權益 協商重啟

2014.08.01 【聯合報╱記者林縉明/宜蘭報導】

宜蘭縣教師工會與縣內38所國中小展開團體協約,提出52條協商項目,雙方因多數細節沒有共識停擺多時,在縣府教育處協調下前天續談,引起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不滿,擔心學生權益受損,要求在勞動三法相關配套未建置前,停止協商。

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榮譽理事長蕭東原指出,教師工會去年以會員人數過半為由,將縣內38所學校列為談判對象,教育處卻要學校先自行去談,放任工會消費老師與綁架學校,嚴重影響教育品質。蕭東原說,工會協商對象應為雇主,但勞動部卻認為校長是雇主,能夠出面參與協商,他相當反對,因為教師薪水並非校長支付,嚴格來說,家長才算雇主,協商過程卻未邀家長,根本不符規定,協商無效。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朱堯麟表示,協商專案小組由教育處主導,會議內容並非家長有管轄權,工會合法成立並爭取教師權益,不應由家長介入,52條協商項目已完成22條,有13條不應透過協商處理自行刪除,剩餘項目還須溝通,所有決定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

教育處長吳清鏞表示,勞資雙方已協商12次,曾因作業程序誤解停擺,工會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提出調解,前天重新展開調解,雙方同意進行未完項目協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8841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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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新聞】女兒被球打到 爸闖教室痛毆男童

女兒被球打到 爸闖教室痛毆男童

2014.06.01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市報導】

照片/劉童家長提供

嘉義市某國小六年級劉姓男童前天上午下課玩小顆塑膠球,不小心打到同班蔡姓女童,女童父親據報怒氣沖沖到校園,闖入上課教室,出拳揪頭髮並打傷劉童臉部眼睛,教師來不及制止,班上學童飽受驚嚇,劉童家長決定提告蔡姓家長傷害,追究校方上課管理疏失責任。

蔡姓家長不願受訪,他透過警方表示「願意道歉」,但對事件原因不願多談。

醫師診斷書指劉童遭撞擊臉眼,眼鏡破裂,雙眼挫傷淤血,視力糢糊,左眼角膜擦傷及切割傷,需追蹤治療。劉父說,當時有導師及代課教師在教室,竟對蔡姓家長暴行視若無睹;劉童昨天仍餘悸猶存,由母親陪同回診,他說「同學父親進教室看到我就揮拳,我被打倒在地,眼鏡破裂血流制服」。

劉父表示,蔡姓家長至今未道歉,擔心兒子傷勢惡化受報復,將告對方傷害罪,追究校方管理疏失責任。

周姓校長說,校方不能禁止家長進校園,事發是第四堂自然科,賴姓女教師指稱事情來得太快,要制止來不及,將檢討缺失。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7132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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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護女 闖教室揍童
心疼被球K 國小師面前揮拳打爆眼

2014年06月01日 【徐彩媚╱嘉義報導】

嘉義市一所國小發生家長暴力事件!一名六年級男童前天在教室裡玩球,球不慎打到班上女生,女生向父親告狀,其父心疼女兒,竟闖入教室,不顧老師正在上課,掄起拳頭朝男童一頓猛K,打得男童左眼和頭部受傷,血濺一身。男童家長氣得罵:「渾蛋!怎麼可以這樣打小孩。」決定控告傷害。

被打的劉姓男童家長氣憤說,前天上午11時許下課時間,兒子(12歲)和同學在教室裡玩小橡皮球,球不小心打到班上蔡姓女生左額頭,女生打電話向父親告狀。沒想到蔡父(約40歲)立即趕到學校,衝進教室二話不說就出拳打兒子左臉,再抓住兒子頭髮猛打,致頭部挫傷,右耳擦傷、腦震盪,還有左眼球裂傷,可能需手術治療。

班上學童全嚇傻

出事的學校校長說:「學校對發生這種事也很錯愕。」校長表示,蔡姓女童被小橡皮球打到,左額頭僅有點紅腫,當時老師還要同學陪女童到保健室擦藥,不料女童打電話給父親告狀,不久蔡父就闖入教室,不顧女老師正在台上教自然課,女班導老師也在教室後方改作業,用拳頭朝劉姓男童的頭、臉猛K。

劉童被打得臉上冒血,濺得一身都是,班上小朋友都嚇呆。事發突然,兩女老師大聲喝止:「你不可以打人!」隔壁班男老師聽到聲音,趕過來架開蔡父,老師也立即將受傷劉童送保健室並通知家長到校,同時向警方報案。

坦承衝動願道歉

當時學校兩名主任接獲通知,趕到教室把打人的蔡父帶到校長室,但蔡父表示要帶女兒驗傷,警察還沒到校前就離開。校長強調,蔡父進入學校時,校警曾詢問,但蔡表示要看女兒,所以讓他進入,學校會加強門禁,安撫受傷男童,也會對全班學生輔導。

對小孩遭同學家長毆傷,劉姓男童的父母無法接受。劉父說:「小朋友玩球難免會打到同學,大人不分青紅皂白到學校打人,實在過分,決定提告。」警方昨通知打人的蔡父,他表示不願接受採訪,但承認自己太衝動,願意道歉。

加強門禁防暴力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鄭瑞隆說:「就算家長善意的送便當、文具,也應透過傳達室。」嘉義市教育處長蕭奕志表示,譴責暴力,會請律師和校方研究該家長刑責,另將通令全市各中小學加強門禁管制,未來家長入校需先到傳達室,待通知該班老師後,才會讓家長進入學校。

【離譜家長毆男童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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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劉姓男童下課在教室裡和同學玩小橡皮球,不慎打到蔡姓女同學左額頭。
2
蔡姓女童覺得受委曲,打電話向父親告狀,蔡父即直闖教室,不顧老師正在上課,揮拳痛毆劉姓男童。
3
挨揍的男童上衣血跡斑斑,左眼受傷(小圖)。為保護當事人,衣物經變色處理。翻攝畫面

家長遇孩童糾紛怎處理

.聽到孩子告狀不要衝動,應冷靜思考,先安撫孩子情緒
.仔細聽孩子陳訴,別忙著下定論,應先向校方或對方小孩了解情況
.向孩子分析是非對錯,若是自己孩子犯錯,應教他如何道歉
.若認為是對方小孩不對,應透過學校機制解決,不可自行出面處理,以免讓事情更加複雜
.必要時雙方家長可透過學校面對面溝通,讓孩子學習道歉與諒解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01/3586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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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女童被球K 荒唐家長闖教室痛扁男同學頭破血流

ETtoday 2014年05月31日 地方中心/嘉市報導

▲扯!女童遭球K,父怒闖學校毆傷男同學。(圖/翻攝《TVBS新聞》)

嘉義市一名國小六年級劉姓男學生30日下課時間玩球,不小心K到同班一名蔡姓女同學,女同學向家長告狀,蔡父竟然闖入教室,將男同學打得頭破血流,劉父31日怒而提告。大白天發生家長進入校園公然施暴,校方管理似乎有漏洞。

任職於嘉義某公務機關的劉姓家長指出,30日上午11時左右,他就讀國小6年級的獨子在下課時間與一群同班同學在玩矽膠小軟球,不小心打到同班蔡姓女同學,女同學打電話向父親告狀。

過沒多久,蔡姓女同學的父親怒氣沖沖地趕到學校,不分青紅皂白地闖進教室,無視女老師正在上課,出拳毆打劉姓男童臉部,並揪住男童頭髮,導致男童左眼部受傷、頭部挫傷、右上耳擦傷。

▼男童有腦震盪及眼球裂傷現象。(圖/翻攝《TVBS新聞》)

由於事出突然,女老師制止不及,大聲喝止蔡父不可打人,隔壁班的男老師聞訊連忙上前勸架,並將蔡姓家長架開,劉姓男童已被打到上衣沾滿血跡,經送醫有腦震盪及眼球裂傷現象。

劉姓家長認為,小朋友在校園玩耍碰撞難免,家長卻闖入校園毆打孩子成傷,實在太過分,無法縱容如此校園暴力,因此提告蔡姓家長傷害。男童的舅舅說,外甥的臉部傷勢如果再偏一點位置就失明了,人被打到不支倒地,對方還狠狠拉著頭髮一直猛摔、猛打頭部,打完之後立即就離開,毫不關心小朋友傷勢。

校方表示,當時蔡姓女童的父親表示要到教室看女兒,因此並未制止他進入校園,沒想到竟然動手毆打男童,對此也感到相當錯愕,將檢討改進。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31/3633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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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女兒被球K 家長闖教室毆男童

2014年06月01日 黃淑娟/嘉市報導

嘉義市博愛國小前天上午發生蔡姓女童被劉姓男童的球擊中的意外,沒想到,女童家長竟怒氣沖沖衝進教室朝正在上課的劉姓男童一陣猛毆,劉姓男童家長見兒子頭、眼多處受傷,昨天憤而向嘉義地檢署提告,校長周孟志譴責暴力,強調會配合調查。

校方表示,5月30日上午11時左右,6年級的劉姓男童下課與同學玩小皮球,不小心用打到蔡姓女童頭部,經學校護士檢查,傷勢並不明顯,女童隨即打電話給父親,父親氣沖沖的跑到學校,直衝教室,毆打正在上課的劉姓男童,全班同學都受到驚嚇,老師也來不及制止。

蔡姓學生家長當場動手打劉姓男童,讓目擊的班上師生目瞪口呆,不知如何反應,蔡姓家長毆傷劉姓男童後揚長而去,男童左眼受傷、頭部挫傷、右耳擦傷,家長得知是遭同學父親打傷,對蔡姓家長作風表示無法忍受,昨天到地檢署對蔡姓學生家長提出傷害告訴。

劉姓學生家長向校方表示,孩子在學校玩耍或運動,碰撞難免,蔡姓家長行為實在太超過。博愛國小校長周孟志表示,這是非常惡劣的偶發事件,校方嚴厲譴責暴力,校方會配合調查。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01000645-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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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顆球/孩子糾紛 家長闖教室毆傷學童

2014-06-01 〔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

嘉義市博愛國小曾通過國際安全學校認證,卻驚傳家長衝進教室向上課中的男童施暴,造成劉姓男童血流滿面、眼角膜及眼瞼受傷,導致眼球液流失與視力模糊。受害學童的父親控訴,校方讓家長闖入、兩名老師在課堂上未及時制止,都有疏失,也將對打人的蔡姓家長提告。

男童昨天到醫院驗傷,雙眼紅腫,左眼的眼角膜有切割傷。(記者余雪蘭翻攝)

男童玩耍時不小心把這顆球丟到女童的頭,竟引來女童父親衝進學校,將他毆打成傷。 (記者余雪蘭翻攝)

受害家長控校方不設防、兩師未及時制止

劉童父親指出,五月三十日上午十一時許,他的兒子在下課時間拿一顆破掉、直徑約五公分大的橡皮軟球與同學在玩,不小心丟到同班蔡姓女同學身上,他兒子馬上跟蔡姓女童道歉,但女童卻非常不爽,用手抓他兒子之後質問:「那我這樣抓你,再跟你道歉,可以嗎?」

之後蔡姓女童打電話向父親告狀,蔡父十一時三十分就趕到學校,直接進入教室找出女兒詢問:「是哪一個?」接著就走到劉童座位,一拳擊倒男童。

劉姓家長說,當時台上有自然老師在上課,台下還有一位代課教師在批改作業,兩位女老師在兒子被擊倒後,沒有及時阻擋,竟讓蔡父再抓起兒子的頭,連續又打了好幾下,後來是隔壁男老師聞聲趕來,才把蔡父架開。

當時全班學生都受到很大驚嚇,兒子的眼鏡破了割傷眼睛,血流滿面,衣服上也滿是血跡。

劉童昨天到醫院驗傷,醫師檢查發現眼角膜被割傷,眼瞼及眼睛周邊擦挫傷,劉父說,醫師告知,因兒子眼球液一直流失,若未獲得改善,可能要手術。打人的蔡姓家長昨天僅透過警方表示:「願意道歉,希望和解。」拒絕出面受訪。

通過國際安全認證 竟發生校園內施暴

博愛國小校長周孟志表示,日前學校才做過預防外人入侵的演練,但蔡姓家長到學校說要探視女兒,沒料到他會出手傷害其他學童。

因為事出突然,當時女老師正背對學生在黑板寫字,聞聲轉頭發現學童被打,立即高聲斥喝:「你不可以這樣。」但蔡父仍不停手,老師有立即反應處理。

嘉義市教育處長蕭奕志譴責暴力,事發後,已發簡訊通報各校,加強門禁管制。市議員王美惠抨擊學校與老師失職,認為學校不應該讓家長直接到教室找學生,「已通過國際安全認證的學校,還發生這種事,實在很諷刺。」

不應讓家長直接進入教學區找孩子

台灣國際安全學校認證中心主席李明憲教授表示,國際安全學校認證不代表絕對不會發生事情。對家長直闖教室施暴,李明憲建議,學校門禁除落實辦證外,應由守衛人員通報學務處與老師,再請家長到適當處與孩子會面,不應讓家長直接進入教學區找孩子。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8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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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被球K 離譜家長闖教室扁男童奉還

2014年05月31日 (徐彩媚/嘉義報導)

劉童被毆打,上衣血跡斑斑。翻攝照片

嘉義市一所國小昨天發生家長闖入六年級教室毆打男童成傷的離譜事件。

被打的劉姓男童家長氣憤表示,昨天11時許下課時間,兒子班上一群小朋友在玩球,不小心K到一名蔡姓女同學,女學生打電話向父親告狀,沒多久蔡父趕到學校,直接衝到教室二話不說,即出拳毆打男童左臉,接著抓頭髮猛打,導致男童有腦震盪,左眼眼球裂傷,頭部挫傷,右上耳擦傷等多處傷勢,家長氣憤提告。

劉小弟父母對於小孩在教室內,遭到家長闖入毆打受傷,無法接受;劉父認為,小朋友玩耍難免,但家長不分青紅皂白打小孩,實在過份。

周姓校長表示,由於蔡姓女童的家長到校要看女兒,校方也不便制止,但他出手打男童事出突然,正在上課的女老師見狀出言喝止:「你不可以打人」,隔壁班男老師也趕過來架開,但學童已受傷,對於發生這樣的事也很錯愕,校方會檢討改進。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31/40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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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球吻 家長到校打傷人

中央社 2014/05/31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31日電)

嘉義市一名國小學生家長,因女兒在校被球打到,竟進入校園毆打女兒的男同學成傷,男同學家長今天怒而提告。

提告的劉姓家長指出,昨天上午11時左右,他就讀國小6年級的兒子在下課時間,與一群同班同學在玩球,不小心打到同班蔡姓女同學,女同學竟然打電話向父親告狀。

過了不久,女同學的父親怒氣沖沖地趕到學校,不分青紅皂白地闖進教室,出手毆打劉姓男童臉面,並揪男童頭髮,導致男童左眼部受傷、頭部挫傷、右上耳擦傷。

由於時值上課時間,當時正在上課的女老師制止不及,隔壁班的男老師聞訊,連忙上前勸架,並將蔡姓家長架開,但男童已被打到上衣沾滿血跡。

被害學生家長認為孩子在校園玩耍,碰撞難免,家長卻闖入校園毆打孩子成傷,實在太過分,因此提告蔡姓家長傷害。

校方表示,當時蔡姓女童家長表示要到教室看女兒,因此校方未予制止,沒想到家長竟然動手毆打男童,校方對此也感到相當錯愕,將檢討改進。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0531025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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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被球擊中 家長衝進教室打傷學童

自由時報 2014-05-31 〔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

嘉義市博愛國小昨天驚傳家長衝進教室,毆打正在上課中的劉姓男童,造成男童眼鏡破裂,割傷眼瞼,血流滿面,劉童的父親憤怒不已,質疑老師未即時出手保護學童,今晚將對打人的蔡姓家長提告。

劉姓男童被蔡姓家長毆打成傷,校服血蹟斑斑。(記者余雪蘭翻攝)

博愛國小校長周孟志表示,蔡姓家長到學校說要探視女兒,沒料到會情緒失控,出手傷害學童,由於事出突然,當時賴姓女老師正背對學生在黑板寫字,聞聲後轉頭發現學童被打,即刻高聲斥喝,隔壁班黃姓男老師聞聲趕忙過來查看,並把蔡姓家長架開。

據了解,這起家長打學童事件,起因於劉姓學童下課時玩小皮球,不小心丟到蔡姓女同學,蔡姓女童打電話叫父親來,蔡父竟直接進入教室毆打劉姓男童,全班同學及老師都受到驚嚇。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2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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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新聞】不適任教師 北市懲處加重

不適任教師 北市懲處加重

聯合新聞網 2014.05.29 【聯合報╱記者廖珮妤/台北報導】

北市教育局修正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加重懲處。教師若有性騷擾、性霸凌行為且情節嚴重,處以解聘,不得再擔任教職。

至於體罰學生,過去多以記大過處理,現在教師恐遭停聘、不續聘或解聘。

教育局日前修正「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本月26日起公告實施。除加重懲處,也規定相關案件處理流程不得超過1個月。

教育局主秘陳順和表示,教師若涉案屬實遭解聘,就喪失教師資格,不得再到各級學校任教,希望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

教育局表示,新法刪除停聘、不續聘的餘地,只有解聘一條路。且學校性評委員會調查屬實後,5天內就要做出解聘懲處。

至於教師罹患精神疾病部分,教育局說,若經合格醫師診治,教師因精神病尚未痊癒而違反相關法令,應斟酌案情,決議1到4年不得再聘用。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87071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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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性騷擾 一律解聘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29日 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教育局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今後,教師若涉性騷擾或性霸凌,一經認定,且情節重大,只有解聘一條路;另教師若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過去多記過或記大過處理,未來將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同時,依修正後規定,處理相關案件之流程最多不超過1個月,讓不適任教師盡快處理掉。

教育局日前修正通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及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

台北市教育局主任祕書陳順和表示,過去對教職員工涉及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從認定、輔導、觀察一弄要半年,根據最新修正的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屬實,5天內即做成「解聘」處理。

陳順和表示,凡是涉案遭解聘的教師,喪失教師資格,一輩子不能再擔任老師。

另,教師若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過去居多記過或記大過處理,處理過程從查證、輔導、認定、教評會開會大約都要半年才能搞定。未來,至多30天內必須認定處理完成,處罰部分也提升,教師違反上述規定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由學校報其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此外,修正規定中,教師罹患精神病者,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尚未痊癒者,以及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再審酌案件情節,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29000437-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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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教師犯性騷擾 唯解聘一途

中央社 2014/05/28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8日電)

台北市教育局說,日前修正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未來教師如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只有解聘一途,不可再任教。

教育局今天表示,日前修正通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以及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規範。

未來教師如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經性平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者,將只有解聘一條路,不再有停聘或不續聘的餘地。凡是涉案遭解聘的教師,將喪失教師資格,不能再擔任老師。

另外,教育局指出,教師如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過去大多以記過處理,未來將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如教師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且尚未痊癒,以及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查證屬實者,將審酌1年至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教育局表示,過去教師涉及性騷擾、性霸凌或體罰等行為,處理過程往往長達半年。現在依修正後規定,調查相關案件的流程最多不超過1個月,將儘快處理不適任教師。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40528037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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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犯性騷擾或性霸凌 北市教育局:解聘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28日 石文南

台北市教育局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今後,教師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只有「解聘」一條路。(資料照片)

台北市教育局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今後,教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屬實,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只有「解聘」一條路,其次,若教師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將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學校報其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此外,修正相關規定中,教師罹患精神病者,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者,以及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在審酌案件情節,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北市教育局日前修正通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補充規定」及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

教育人員表示,以往教師體罰學生,大部份都以「大過」處理,未來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者,將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學校報其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規範較以往都嚴。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28002009-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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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新聞】理化實驗搞錯藥劑 國中生遭濃硫酸灼傷

「實驗室課程安全規範」?有這種東西嗎?哪個單位制定?何時制定?教育局倒是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彷彿就已盡了督導之責?

教育部於民國 91 年曾訂有「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不過「高級中等以上之學校」適用。臺北市曾有「高中及國中學校實驗室預防不當災害考核」,但那也是民國 96 年的事了。

若真按照規範,操作人員必須有護目鏡、面罩等安全護具,教育局能撥出足夠經費?

從新聞看來是教師拿錯藥劑,但若藥劑標籤或標示不清,能全部怪罪該教師?

參考資料:實驗室(實習工場)工作安全衛生守則範例





理化實驗搞錯藥劑 國中生遭濃硫酸灼傷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28日 (劉嘉韻/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國中日前有老師誤將濃硫酸當醋酸,發放給學生做實驗,一學生被濺出的硫酸潑灑到左臉與手部,造成灼傷。內湖國中表示,事發後鄭姓導師相當自責,每天都去醫院探視,校方也會盡速開會檢討並追究老師責任。資料照片

台北市內湖國中鄭姓導師21日上理化實驗課時,不慎把濃硫酸當作是醋酸,並發放給學生準備操作實驗,其中一名學生意外被濺出的硫酸潑灑到左臉與手部,造成化學灼傷,目前仍在醫院治療中。內湖國中表示,事發後鄭姓導師相當自責,每天都去醫院探視,校方也會盡速開會檢討並追究老師責任。

內湖國中教務主任施順忠指出,鄭姓老師當天是指導八年級的理化實驗課「酯化反應」單元,該單元是理化課必做的實驗,通常都是由學生領取實驗所需的酒精、醋酸,再由老師親自到各桌去發放濃硫酸,但由於醋酸與濃硫酸的外瓶包裝類似,當天鄭姓老師誤把2瓶搞混,而發放了濃硫酸給學生,沒想到學生在領回濃硫酸後,返回實驗桌前又不慎有肢體碰撞,造成容器內的濃硫酸噴濺到男同學,造成其左臉及手部點狀、條狀的灼傷,其中臉部的點狀灼傷面積約半個手掌大。

施順忠說,發生意外當時,鄭老師發現其受傷狀況不像是被醋酸潑到,才發現搞錯化學藥劑,並立刻緊急處理以清水沖洗,並叫救護車送醫,醫生當時評估約為2度至3度化學藥品灼傷,部分傷處需人工植皮;校方會與鄭姓導師一同承擔責任與醫藥費用,不會推諉,事發後也緊急在危險性化學藥劑的瓶身上,貼了明顯標籤,方便辨識。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528/40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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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誤認硫酸為醋酸 害男學生毀容

自由時報 2014-05-28 〔本報訊〕

台北市內湖國中一名老師日前上理化課時,錯把硫酸當醋酸,提供給學生實驗。造成一名女學生不小心將硫酸噴濺出來,險讓一位男同學臉部毀容。

本月21日,台北市內湖國中的鄭姓女班導在進行理化課實驗時,由於盛裝乙醇、醋酸及濃硫酸3種藥劑的玻璃瓶外觀相似,因此誤將硫酸當作醋酸,裝進燒杯後提供給學生使用。

實驗過程中,一名女學生因為手肘被撞,不慎將滴管內的硫酸灑了出來,噴至多位同學。距離她最近的洪姓男同學被硫酸噴中臉部及手部,造成皮膚當場發黑,導師立即將受傷學生送醫急救,所幸其餘3名學生無大礙,而傷勢最嚴重的洪姓男同學皮膚有二、三級燒燙傷,目前仍入院觀察中,日後須進行植皮手術。

校方表示,鄭姓女班導在第一時間以生理食鹽水沖洗學生傷處,並立即通報送醫;鄭老師前天也提出了檢討報告,承認自己錯誤、願負全責。

洪生父母昨天向北市議員江志銘陳情,呼籲市府應全面檢視各國中理化實驗室是否有足夠的安全護具,同時也要督導各校對實驗室課程的安全規範。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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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把濃硫酸當醋酸 害學生毀容

聯合新聞網 2014.05.28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國中鄭姓班導師誤把濃硫酸當醋酸,一名女學生不慎把濃硫酸噴濺到同學,其中洪姓男學生被噴中臉、手,有部位分遭二、三級燒燙傷。圖/學生家長提供

北市內湖國中鄭姓班導師日前上理化課時,誤把濃硫酸當醋酸。一名女學生不慎把濃硫酸噴濺到同學,其中洪姓男學生被噴中臉、手,有部位分遭二、三級燒燙傷,送三總急救,目前仍住院觀察,日後須植皮、美容。

洪生父母昨向北市議員江志銘陳情,指「幸好」兒子當時戴眼鏡,眼睛才未噴到濃硫酸。他們呼籲市府全面檢視各國中理化實驗室,須有足夠護目鏡、面罩等安全護具,並督導各校落實實驗室課程安全規範。

教育局說,此次是老師未落實安全規範,導致學生受傷,已要求校方舉行考績會懲處,並對全班學生心理輔導、全力照顧受傷學生;昨也再次通令各校上實驗課,務必遵守安全規範。

本月21日內湖國中鄭姓班導上「酯化反應」課時,準備乙醇(酒精)、醋酸及濃硫酸3種藥劑,因藥劑玻璃瓶外觀相似,誤把濃硫酸當成醋酸倒進燒杯,供學生以滴管吸取。

當時多位學生擠在課桌旁,一位女同學因手肘被撞,滴管內濃硫酸噴濺出來,洪姓男生首當其衝被噴中頭、臉,皮膚立即發黑、劇痛而大叫,另3名學生手、衣褲被濃硫酸濺到,幸無大礙。班導發現後,以生理食鹽水沖洗傷處,並通報校方送三總急救。

鄭老師前天提出檢討報告,自承犯下搞錯藥劑、未維護上課秩序等錯誤,願負全責,並與家長討論醫療費用及賠償問題。校長曾文龍說,事發後鄭老師很自責,幾乎天天到醫院探視學生。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704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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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新聞】高雄學生防溺新規 危險區戲水記小過

「危險區戲水記小過」,那闖紅燈、違反交通規則豈不是要記大過?學校會不會管太多了?

「若有學生溺斃,當年度校長考核不得列甲等」,那如新北市一堆校長因為午餐弊案被判刑,若發生在高雄,教育局長是不是要連帶處分?還自誇「全國創舉」呢?

再如酒駕發生車禍致死,是警察局長要被處分?還是市長該自請處分?





高雄學生防溺新規 危險區戲水記小過

2014-05-24 〔記者洪定宏、林曉雲/綜合報導〕

學生若溺斃 校長扣考績

為遏止學生溺斃事件再度發生,高市教育局日前發文要求國、高中增訂校規,以記小過方式懲處到危險水域戲水的學生,若有學生溺斃,當年度校長考核不得列甲等,正式實施,將是全國創舉,但能否達到嚇阻效果,有待觀察。

岡山區前峰國中學務主任晏向田表示,教育局體健科的公文太過籠統,沒有清楚定義「危險水域」及「未經公告合格水域」範圍,有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兩項國際公約之虞,建議教育局先邀集消防、海巡等單位研商,並考量執行困難度,訂出範本給學校依循。

不過,曾發生學生溺斃事件的華德工家、路竹中學都支持教育局,華德工家去年8月發生不幸後,隨即增訂校規懲處1大過,至今未發現學生到危險水域戲水,認為有嚇阻力。

全國首創 效果有待觀察

體健科長黃麗滿說:「生命無價!」不希望在不幸事件發生後才檢討,事實上,各校均依規定不斷宣導,以校規懲處是多一層「防範」,目的在提醒學生警惕。

根據統計,從100年到今年5月,高雄各級學生疑因戲水在高雄溺斃共6件13人,地點分別在茄萣區海邊、林園區海邊、梓官區蚵仔寮海邊、鼓山區中山大學海科院外、茄萣區二仁溪出海口、彌陀區南寮漁港北側海邊等,都是「危險水域」及「未經公告合格水域」。

學者:加強學子游泳技能

今年2月,教育局已發公文建議各校增訂相關懲處校規,但未強迫,5月12日路竹中學學生到彌陀區南寮漁港戲水,導致1人溺斃事件後,於21日發文給各校,要求落實增訂。

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楊巧玲批評,記過是消極作為、欠缺教育意義,非長久之計,尤其台灣是海島國家,應該教育學生游泳技能,識水與判斷能力,而非一味防堵。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拿校長考績開刀,不是有效的方法,因為學生都有主體性,校長說破了嘴,學生如果聽不進去,非但不能達到零溺水目標,反而打擊認真辦學的校長士氣,非常不公平。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8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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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記過,多少有嚇阻作用

2014-05-24 〔記者吳仁捷、洪臣宏/綜合報導〕

新北市水上安全工作大隊長翁輝國表示,高雄市教育局擬對到危險水域戲水的學生記過,多少有嚇阻作用。

家長、軍方力量要納入

新北市水安工作大隊在新北市三峽大豹溪駐點防溺超過20年,翁輝國說,從協會推廣、訓練過程中,發現學生接受游泳訓練雖然不一定能救人,但至少能自救,提升獲救機會。

高雄消防局、救難單位則一致認為,除了加強學生宣導,甚至要把軍方、家庭力量都納入,建立更綿密的防護網。

高雄市水上安全救生協會理事長王耀裕表示,一直鼓勵學生要到合法水域戲水,如海水浴場、游泳池等有救生員的處所,暑假期間也安排救生員到海域巡邏勸導,但溺水事件還是不時發生。

王耀裕認為,防溺牽涉範圍廣大,不應全由校長、老師負起責任,家庭力量也要介入,讓學生知道嚴重性。另外,民間巡邏防溺有時間限制,建議應該協調海巡、岸巡單位一起投入勸離,畢竟軍方可以24小時巡邏。

籲建立更綿密的防護網

高雄消防局搶救科長劉冠亨表示,已經召開過「防溺會議」,例如委請水利局、河川局在岸堤設置警示牌,消防單位也會利用機會向學生宣導。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8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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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新聞】偷遊戲卡 2童︰媽媽會賠

偷遊戲卡 2童︰媽媽會賠

自由時報 2014-05-2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兩名國小學童,前天蹺課後到豐原區的百貨公司閒晃,見販賣電子遊戲卡的店員上廁所,趁機偷走30張「假面騎士」遊戲卡,並迅速到另一樓層拆封「分贓」,準備當英雄打壞蛋維護世界和平之際,被店員報警查獲,兩人卻異口同聲說:「我媽媽會賠償給店家」。

中市豐原警分局調查,該百貨公司2樓賣遊戲卡的店員,前天下午報案說,見兩位國小學童在閒晃,店員上廁所後返回時,撞見兩人突然衝出店外,又看到櫃台上6包「假面騎士」的遊戲卡不翼而飛,直覺是兩名學童所竊,追出尋找後,在5樓找到兩人。

兩名學童原本否認偷竊,卻又主動掏出口袋的「假面騎士」遊戲卡,店員確認是失物,遂報警處理,上述遊戲卡共6包30張,價值480元。

這兩名學童就讀不同學校,卻因興趣相投而相識,其中年紀較小的阿豪(9歲)一肩扛起責任,他宣稱沒錢卻又想打電動,是他下手行竊後,分17張給阿蘇(11歲,以上皆化名),沒想到尚未開始插入機台打壞蛋,就被店員找到。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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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偷「假面騎士」遊戲卡 稱媽媽會賠錢

自由時報 2014-05-2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2名學童竊取「假面騎士」遊戲卡,並宣稱媽媽會賠償對方損失。(記者張瑞楨翻攝)

有事情媽媽負責?台中市2名學童,昨天下午在百貨公司內,趁店員上廁所之際,竊取價值480元「假面騎士」遊戲卡,還迅速拿到另一樓層拆封「分贓」,被店員找到報警逮捕,2人都宣稱:「我媽媽會賠償給店員」,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中市豐原警分局調查,該百貨公司2樓賣遊戲卡的店員昨天下午報案說,見2位國小學童在閒晃,店員上廁所返回時,撞見2人衝出店外,又看到櫃台上的6包「假面騎士」的遊戲卡,已經不翼而飛,直覺是2名學童所竊,追出尋找後,在5樓找到2人。

這2名學童,分別是就讀2所國小的阿豪與阿蘇(皆化名),他們原本否認偷竊,卻又主動掏出口袋的「假面騎士」的遊戲卡,店員見狀確認是失物,遂報警處理,上述遊戲卡共6包30張,價值480元。

阿豪宣稱,沒錢買遊戲卡,卻想要玩,由他動手偷竊後,跟阿蘇到5樓拆封,他頗大方分17張給阿蘇,2人正準備拿遊戲卡去電動玩具插卡使用,卻被店員找到,阿蘇說法也一樣,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人都宣稱,媽媽會賠償對方的損失。

2人還坦承今年4月間,用類似手法在百貨公司內偷客人的錢包,警方請示檢察官,因2人年紀小且犯行不嚴重,全案今天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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蹺課逛百貨公司 國小童偷遊戲卡被逮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21日 (蕭夙眉/台中報導)

兩名男童涉嫌竊走櫃台的假面騎士卡。蕭夙眉攝

台中市一名小二宋姓男童(9歲)和小五蘇姓男童(12歲)昨天翹課,到太平洋百貨公司豐原店涉嫌偷「假面騎士」卡片,偷6包,每包有5張卡片,每包價值80元,總值480元。傅姓店員表示,昨天中午發現兩名男童穿學校運動服在百貨公司內閒晃,心想上課時間小男孩怎麼能逛百貨公司,孰料,自己去上廁所返回櫃台,發現6包假面騎士卡不見,在該樓層遊戲區發現兩名男童,一開始男童否認偷竊,直到警方到場,男童才從口袋掏出得手的假面騎士卡片。因兩男童未滿12歲,少年法庭裁示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兩名男童來自單親家庭,就讀不同的國小,透過朋友介紹相識,兩人認識約2年,兩人坦言,之前曾偷竊過別人皮包內的財物,記不大清楚多少錢。至於假面騎士卡片,因兩人很想玩,卻沒有錢買,才臨時起意行竊。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21/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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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新聞】遭影射拍照爆料 師控校長涉誹謗

遭影射拍照爆料 師控校長涉誹謗

自由時報 2014-05-22 〔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

嘉義地區某國小今年三月間爆發投十元可拿水球砸校長、老師的爭議,事件餘波盪漾,引發校長與老師互摃,郭姓女老師不滿許姓男校長在「臉書」上,暗指水球事件是她向媒體爆料,昨委託律師控告校長誹謗。

校長回應:未明指誰 僅合理懷疑

許回應,並未明指是郭去投訴,只是當天下午三點多,小朋友都還沒回家,媒體就接到投訴,還有照片,所以合理懷疑是學校同仁爆料,而郭事後在課堂上批評水球事件,還向教師工會投訴,但水球活動主要目的是拉近師生距離,學生反應很好,郭的指控,多所不實。

本報於三月報導家長投訴,指某國小在校慶活動中,讓學童投錢,就可拿水球砸校長或老師,收入作為校友會支持校務的基金,家長認為做法不當。

師不滿臉書留言 要求校長道歉

有學童在臉書表達「這是六年來最棒的運動會,感謝校長犧牲」,許校長則回應「某位老師假冒家長投訴自由時報,讓這件拉近親師距離的美事蒙塵,真是掃興」,許又稱「那天突然跑去照相,學生都不太喜歡的那位」,學童紛紛猜測是哪位老師。

郭表示,校長暗指水球事件是同仁爆料,她因而到校長的臉書留言,指「水球事件非但不反省,還在臉書及晨會指桑罵槐」,要求校長公開向老師道歉,結果校長回應「郭老師您應該交代一下當天到場拍照的動機是什麼?」明顯指她就是爆料者。

郭老師說,平時教學有拍照做資料及記錄的習慣,校長未查證,就亂指她是爆料者,讓學生對她產生偏見,人格與名譽也受損。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8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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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球砸師惹是非 老師要告校長

聯合新聞網 2014.05.22 【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嘉義報導】

嘉義市某國小2個月前校慶,有學童丟水球砸師長活動;郭姓老師昨天指出,校長事後認為她拍照向媒體投訴,多次在晨會指稱影響校譽,也在FB留言做不實指控,校長利用行動職權打壓她,已委請律師控告校長涉嫌誹謗。

校長表示「是非公道,自在人心」,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郭老師說法並非事實,他從未在公開場合指名道姓是誰向媒體投訴,FB留言是希望大家了解真相,不了解郭老師為何會有這種反應。

市府教育處長蕭奕志表示,老師告校長可能影響校務運作,將協調雙方理性溝通來化解歧見,更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

郭老師表示,學生花10元買水球打校長、老師的校慶活動惹爭議,是有家長向媒體投訴不當,但校長認為是她拍照提供,利用臉書和教師晨會、甚至當面告訴多名6年級學生,指稱她假冒家長名義向媒體投訴,讓水球活動蒙塵、掃興。

郭老師指出,校長做法影響她的教學及人格名譽,曾在FB說明拍照動機、要求校長道歉,但校長刪掉她的留言,更利用行政職權不斷打壓,還以不實陳情要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她是否為不適任教師等,攸關個人名譽及教師尊嚴才提告。

校長說,是有家長向市府1999專線投訴郭老師有情緒管理不當、對學生行為偏差,還有拿書本敲打學生頭部等情形,考績委員會併同其他案子依規定開會調查實際情況,必要時請當事人說明,絕對沒有針對特定人員。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691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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摃上了 國小老師告校長涉嫌毀謗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22日

嘉義市某國小老師、校長互摃。郭姓老師不滿許姓校長於臉書公開誣指他假冒家長,向媒體投訴校慶活動,遞狀控告校長涉嫌毀謗罪。校長表示,沒有在臉書公開指名道姓,是非公道自在人心,適當時機會提出證據做適當反擊。

郭老師指出,今年3月間學校校慶有「玩水球」活動,學童投錢可以玩丟水球砸師長的遊戲,有家長質疑此遊戲不妥當,投訴媒體,因當天他有在現場拍照,校長於臉書上公開誣指是他假冒家長名義投訴媒體。

郭老師說,本學期開學前2月10日備課日他請事假看畫展以準備教學事宜,開學日因到醫院照顧急診的公公,請事假2小時,另有一次外出購買美勞器材請填寫公出假單,都經校長批准,但校長事後又指責他,他依正常程序請假,卻屢受刁難,又要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他是否不適任,他感到受打壓,才委託律師提告校長。

許校長表示,他沒有打壓任何老師,開學前的備課日除非重大婚喪喜慶,不會有老師請假,舉市皆知,郭老師卻請假「旅遊」,郭老師未兼行政工作,為何要請假公出?學校因接到家長投訴案,有關郭老師與學生互動有情緒失當的情形,才訂22日召開考績委員會預定組成調查委員,進行了解。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22000596-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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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新聞】30年前被導師體罰…今提告求償千萬

30年前被導師體罰…今提告求償千萬

自由時報 2014-05-2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

高市程姓男子不滿國小女老師對他體罰,竟積怨長達三十年,他日前對早已退休的七十歲女老師提告傷害,要求賠償一千萬元。

70歲女老師早已退休

檢警調查,四十二歲程姓男子目前沒有工作,他不滿三十年前就讀小學六年級時,當年的陳姓導師對他們管教嚴格,每科成績都要求至少九十分,少一分就打一下。

警方指出,程男因國小成績不佳,每次考試都是挨打的份,最嚴重的一次是雙手及屁股都被打到皮開肉綻,但又不敢反抗,只好忍氣吞聲一年,直到上了國中,才脫離苦海。

警方表示,程男以為看不到老師,就不再害怕,沒想到陰影根深柢固,揮之不去,無法原諒老師打人。

跑到老師家當面訴苦

程男近日返國小母校找尋老師,但老師已退休多年,他找出當年的畢業紀念冊,根據老師當年留下的地址,前天跑到老師家,向她訴說痛苦,強調自己身心受創嚴重。

老師今年已七十歲,一度認不出程男,但他出示畢業紀念冊,告訴老師他當年就讀的班級,還有他的名字及在學校的綽號,才喚起老師的記憶,老師當面向他致歉,沒想到會造成他的傷害。

但程男仍不滿意,過程中雙方略有爭執,一旁的師丈擔心安危,打電話請求警方協助,不料程男見警方到來,反而表示要向警方報案,堅持對老師提告傷害,要求賠償一千萬元,並到高雄市警局做筆錄。

警方說,因程男未拍下當年被打畫面或傷口照片,無法提出驗傷證明,他知道告不成,但仍堅持要告,就是要讓老師知道當年的體罰,造成他一輩子的痛苦,無法用時間抹平傷口。

民、刑事追訴期已過

由於傷害案件的刑事追訴期是半年,民事追訴期是二年,該案明顯過了法律追訴期,難以追究老師責任,但警方仍依規定受理,移請檢察官參辦。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8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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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新聞】高中生跑步昏倒成植物人 家長控校方未施救提國賠

高中生跑步昏倒成植物人 家長控校方未施救提國賠

2014-05-1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就讀中正高工一年級的林姓高中生,去年12月30日上體育課跑1600百公尺時突然昏倒,送醫時已失去呼吸心跳,經院方搶救,林姓高中生雖恢復生命跡象,但已呈植物人,家屬指控校方及老師在孩子昏倒時完全沒作為,上月已向校方提告國賠,希望替孩子討回公道。

林姓高中生跑步昏倒成植物人,家屬指控校方無作為。(記者黃佳琳攝)

林媽媽說,兒子雖然患有僵直性脊椎炎,但一直聽從醫囑運動,平常也會抱著籃球和同學鬥牛,從來沒有出現異狀;去年12月30日,兒子上體育課時,老師要求跑1600公尺,兒子跑到第二圈突然倒地失去意識;據目擊同學指出,當時老師只要求圍觀的學生讓開,並把兒子抱成坐姿後,沒有找校護前來協助,甚至救護車抵達現場時,事後救護人員也在出勤紀錄上,寫下「現場無人施救」的字樣。

林媽媽不滿指出,兒子出事後,校方一直堅持沒有錯,她認為當初體育老師只要積極一點替兒子急救,就算真的救不起來,家人也不會責怪老師和學校;如今孩子成為植物人,看護加上醫療費用,一個月就要支出超過6萬元,她只能先靠著學生保險的理賠金和之前替孩子投保的醫療險理賠金,暫時勉強支應龐大開銷。

高醫副院長顏正賢說,患有僵直性脊椎炎平時應該保持良好的運動習慣,增加腰椎柔軟度避免長期不活動硬化,游泳是最佳選擇,若心肺功能正常,跑步也可以;林姓高中生跑步昏倒的原因,應該和僵直性脊椎炎無關。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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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新聞】在校摔倒3日後 女童右眼半盲

在校摔倒3日後 女童右眼半盲

自由時報 2014-05-18 〔記者翁聿煌、鄭淑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江翠國小賴姓女童十二天前,在學校走廊與同學嬉戲時不慎跌倒,當時看似毫髮無傷,沒想到三天後清晨卻須送加護病房,家長事後責怪校方未即時反映或填寫聯絡簿告知。校長吳昌期說,會盡力協助家屬,若有相關責任學校會承擔。
當時看似無礙 家長怨未即時反映

吳昌期說,意外發生在六日上午約十點半,一年級賴姓女童與同學在走廊玩耍,賴姓女童不慎跌倒,後腦有撞到磚石地板,回教室時一直在哭,老師趨前關心,但沒有發現外在腫傷,且賴姓女童表現及反應都算正常,所以未前往保健室做進一步觀察。

其後兩天賴童也都正常來校上課,不料九日接獲家長通知,賴童因為頭痛送醫,醫生診察後發現賴童因為撞到後腦,造成顱內出血,經轉送林口長庚醫院,於昨天動手術。

林口長庚醫院腦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張承能昨天表示,女童經腦部開刀後,人已經清醒、可以說話,恢復狀況十分良好,手、腳功能沒受到影響,預計十九日拆線後就可出院返家休養。

不過張承能說,因為女童出血的部位在視覺中樞,恐造成右眼半盲,視力受損程度得視復元狀況評估,不太可能完全恢復。

吳昌期說,校方平常有教導學童走廊三不,不吵鬧、不喧譁、不嬉戲,但是小孩子難免忘情,校方會持續關心賴姓女童的病情,並提供家屬必要協助,也會負起應有責任。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7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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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女童「比力氣」跌倒 3天後雙眼半盲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17日

影音新聞來源/中視提供

8歲賴小妺手術完躺在病床上,要到下星期才能出院,頭髮全剃光是為了開刀取出腦中的血塊,手術的後遺症讓她現在雙眼半盲。

賴小妹在這個月初和同學在學校玩比力氣遊戲,一不注意,整個人往後倒,後腦撞擊地面,回家3天後出現頭痛、嘔吐的症狀,緊急送醫才發現顱內出血,動完手術後,二眼都失去一半的視力。

醫生說,賴小妹未來會再恢復,但不會痊癒,半盲的後遺症一定會影響生活,而家屬除了心痛,也呼籲家長格外小心,而對於學校的責任釐清也還會進一步追究。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17002013-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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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比力氣」跌倒 女童3天後雙眼半盲險喪命

ETtoday 2014年05月17日 東森新聞記者李易珊、林忠政/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名賴姓8歲女童和同學玩「比力氣」遊戲,沒想到一不注意,整個人往後倒,後腦勺直接撞擊地面,回家3天後出現頭痛、想吐等症狀,被緊急送往醫院,醫生診斷出她顱內出血,雖然開刀後沒有生命危險,但雙眼呈現半盲狀態,未來需要申請身障手冊。

8歲賴小妹蜷蛐狀側躺在病床上,就怕一翻身壓迫到後腦勺。她在學校跌倒,腦部撞擊地面,顱內出血住進醫院,小小年紀或許還不知道,這麼一摔雙眼半盲。賴爸爸說,「我很心痛我的孩子,未來她的生活都會受到影響,我無法接接。」

賴爸爸指出,女兒5月初和同學在學校裡可能玩互推「比力氣」遊戲,由於女兒身型本來就比同年紀同學小一些,沒想到不小心整個人往後倒,後腦勺直接撞到地面,3天後,他發現女兒在房間裡不斷尖叫,甚至出現頭痛、想吐症狀,直覺可能是腦震盪,才趕緊送醫急救。

讓賴爸爸質疑的是,學校導師在聯絡簿上只簡單寫著女兒和同學嬉戲跌倒,都沒有提及撞到後腦的事。「學校沒第一時間說,錯過急救時間,我現在女兒半盲,這誰要負責?」

根據醫生診斷,賴小妹顱內出血,如果再遲一步就醫,可能就會癱瘓,甚至死亡。爸爸當下聽到,嚇到說不出話來,沒想到經過治療後,女兒雙眼右半部都看,視野只侷限在眼球左半部,未來還要申請身障手冊。「我到現在都不敢告訴她,我怕告訴她,她會很難過。」

林口長庚醫師張承能表示,「現在病情就算治療後,雙眼還是無法完全復原。」

賴爸爸說,女兒生性活潑開朗,在校成績也不錯,很擔心女兒知道病情後會無法接受,現在只能盡全力陪在女兒身邊,陪她渡過難關。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7/358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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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跌倒3日後 腦出血送醫半盲

自由時報 2014-05-17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

新北市江翠國小賴姓女童於12天前,在學校走廊與同學嬉戲時不慎跌倒,校方說當時看似毫髮無傷,沒想到三天後清晨送加護病房,校長吳昌期說會盡力協助家屬,若有相關責任會承擔。

吳昌期說,家長事後責怪校方未即時反映,或填寫聯絡簿告知,是因為6日當天上午約10點半,一年級賴姓女童與同學在走廊玩耍,賴姓女童不慎跌倒,後腦有撞到磚石地板,回教室時在一直在哭,老師趨前關心,但無外在腫傷,且賴姓女童表現及反應都算正常,所以未前往保健室做進一步觀察。

其後兩天賴童也都正常來校上學,不料9日接獲家長通知,賴童因為頭痛已送醫,事後發現是腦部出血,並轉送林口長庚醫院動手術。

吳昌期轉述醫師說法,賴童的狀況有可能會造成右眼半盲,但如果手術順利,預後情況也可能較樂觀。

吳昌期說,校方平常就有教導學童走廊三不,不吵鬧不喧嘩不嬉戲,但是小孩子難免忘記,發生此事校方深感遺憾,會持續關心賴姓女童的病情,並提供家屬必要協助,也會負起應有責任。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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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7日 星期六

【新聞】學校懲師 排課分散16班

學校懲師 排課分散16班
稱減少師生衝突 師控霸凌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17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鳳新高中丁姓教師遭校方分散排課16個班。周昭平攝

高雄市鳳新高中丁姓數學女教師,常遭學生及家長投訴情緒控制不良,屢與學生言語衝突,校方為減少師生衝突,本學期乾脆將她每周16節課分散在高二的16個班,每班每周僅上一節數學專題課程。丁師對有違常理的排課相當不滿,抱怨每次考試要改700多份考卷,「簡直是霸凌」,向教育部提出申訴。但校方認為新做法不違法,不打算重排。

年約50歲的丁姓教師,打扮亮眼,屢被學生指上課批評時政,會和立場不同學生言語衝突;她曾因出題時被控抄襲外校考題遭記申誡,校方還曾安排她教授護理及家政等非升學科目。

要改700份考卷

因為學生投訴不斷,這學期校方出奇招,讓她擔任高二共16個班的數學專題課的科任教師,複習高一課程,每班每周只上一節,不讓她繼續擔任原本4個班級的數學課教師。丁抱怨「700多個學生,名字都記不起來!」考試要改700份考卷,「對我是霸凌!」

鳳新高中教務主任林明南說,丁師因屢被投訴情緒控制較差,講話心直口快,常和學生起衝突,但又未達不適任教師程度,經發現她和學生熟悉後較會有衝突,所以才會改排課方式,新的排課實施後未再接投訴,有效解決問題。

林姓女學生告訴《蘋果》,這學期丁老師教學好很多,幾乎沒有衝突,「以前我給丁老師60分,現在有80分」。

工會批鴕鳥心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表示,校方未違反規定,但有違常理,造成老師負擔與困擾,學校應與教師再溝通。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說,老師若真不適任,學校就應啟動機制解決,這種排課方式是鴕鳥心態,也影響學生受教權。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7/3583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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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新聞】過動童打同學 爆老師、校長互槓

過動童打同學 爆老師、校長互槓

聯合新聞網 2014.05.14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報導】

嘉義市某國小蘇姓女教師教的4年級班上1名過動男童,2月18日下午在課堂動手打傷1名女童右眼,女童家長不滿向校方投訴,上周與蘇女以3萬元和解,蘇女昨天投訴嘉市教師工會,指控校長「設局」賠償失職;校長否認,指蘇女未善盡管教責任,他居間妥適調處,揚言告教師以捍衛自己的名譽。

蘇姓教師說,2月18日下午她為班上4年級學童上自然課,1名過動男童趁她不注意動手打傷另名女童右眼,經診斷視力未受損,但5日她與女童家長以3萬元和解。

她不滿說,校長應幫老師解決問題,卻讓她負責任,利用教評會讓她就範,讓她受傷害,賠3萬跟家長寫和解書,老師發生事情要負道義責任,但保護學生權益,也要保護老師。

過動兒打人,校方未查明學生視力沒問題,任憑家長予取予求,還開教評會施壓,她不和解就開考績會,她不願打官司,最後賠3萬元,如此,以後家長若要求30萬、50萬元,「那個教師敢教學生?」

「我只要求教師道歉,好好管教過動兒!」女童母親說,女兒視力嘉基診斷衰退,高雄榮總檢查正常,蘇姓女教師管教過失造成女兒視力受損,主動給錢要求和解,雙方合意,事後卻一直打電話騷擾她。

校長說,家長投訴蘇女未管教好過動男童,男童出身單親中低收入家庭,蘇女未妥適管教,放任男童課堂動手傷女童視力,他從旁協助調處,賠償和解是蘇女與家長合意,指控他「設局」侮辱他名譽。嘉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敏智說,將查明真相維護教師權益。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86742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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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新聞】少子化減班 北市國小教師恐掀裁員潮

少子化減班 北市國小教師恐掀裁員潮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15日 中時即時 江慧珺

市議員李新 (左二)今早召開記者會,指出北市恐有國小教師裁員潮。(江慧珺攝)

受少子化衝擊,北市府不僅持續減班,日前更召開明年預算員額專案小組,欲降低教師編制比,引發教師人人自危,特別是年輕教師因積點較低,擔心成為第一波裁員對象。市議員李新今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北市府應踩煞車,勿影響教師工作權,別讓學生成為校園孤兒。

李新指出,市府預計在103學年度裁減國小242班,人事處裁處單位還以「降低成本」為考量,欲將班級教師編制比從1.95降至1.9,預計會減少超過700名教師員額,扣除歷年累計遇缺不補的退休教師員額,約有213位教師恐遭裁撤,他批評是「教育史上頭一遭」。

人事處主秘陳俊彥強調,現行北市國小教職員編制與編班基準,以優於教育部規定,至於減班後的超額教師,他保證絕不會發生資遣情事,可以專案簽報留用。

教育局則強調,市府員額核定還在研議當中,不會影響教師工作權,但仍建議維持教師編制比為1.95,以穩定教學現場。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15003207-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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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裁213人? 北市擬留用

聯合新聞網 2014/05/15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北市推動「國中小學小班制」只減班級人數,不減班,但市議員李新發現,103學年度不僅持續減班,還要裁減教師員額,可能裁減現職國小教師213人。對此,台北市人事處表示,希望能將北市教師編制比維持在1.95(即一個班級應有1.95名教師),未來即使有超額教師也不會資遣,可專案報請留用,正在研擬方案。

李新指出,為降低人事成本,台北市國小將縮減教師編制比,市府104年預算資料,將教師編制比從1.95降為1.9,即可能必須裁減213名國小老師,引發老師恐慌。

台北市教師會等單位,日前向市議員李新陳情,教育局將國小教師編制比從現行1.95降為1.9以下,在乘上班級數後,原本老師人數將從8307人降為8094人,也就是將有213名教師可能面臨裁員命運。

台北市教師會總幹事黃志宏說,有很多老師擔心工作不保,尤其年輕教師更恐慌。李新指出,另依據戶籍資料顯示,新生人數已達1萬9117 人,超過原預估入學人數近3000人,如加上裁減220位教師,將另有約3000名學生無師可教,更有約6000名學生成為校園孤兒,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學生,呼籲市長郝龍斌緊急出面制止。

北市人事處主祕陳俊彥表示,根據教育部在國小教職員額的編制比1.5,台北市的1.9已經優於中央規定,而且一旦有少子化導致超額教師,市府將設法專案留用。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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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新聞】高市領3.5億補助 僅聘百餘教師挨批

高市領3.5億補助 僅聘百餘教師挨批

自由時報 2014-05-14 〔記者洪定宏、林曉雲/綜合報導〕

高市教育局以解決代課老師過多為由,向中央爭取到三億五千萬元人事補助款,卻只打算增聘一百多位正式教師,被質疑拿錢不辦事、挪用經費。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志昨天怒批教育局:「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省錢,竟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志(右)怒批教育局:「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省錢,竟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 (記者洪定宏攝)

教局:因應減班 提高控管比例

高市教育局昨以書面回應,強調向中央爭取到的三.五億元,將讓各校控管的缺額全數進用代理教師,透過嚴謹的甄選制度提高素質。不過,擔心中央沒有將補助款納入每年固定補助項目,一旦老師全數補實,將增加財政沉重負擔,人事費也將佔去更多教育資源,才提高控管比例。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受訪表示,教育部已在爭取明年的預算,只要政策不變,中央都會一直買單,地方政府不要太擔心。

陳建志在公聽會上分析,以平均年薪七十五萬元計算,三億五千萬元可聘四百六十七位正式教師,教育局卻在四月規定一○三學年度「控管教師數」的比例為九.五%,比過去的五%高出近一倍;按比例計算,今年只能聘一百一十位正式教師,「剩下的經費到哪裡去了」?

陳建志分析,過去三年,高市國小正式教師共退休六百三十人,只新進七十九人,「退多補少」,以平均年薪七十五萬元計算,教育局每年已幫市府省下四.一億元人事費;若今年退休兩百五十二人、新進一百一十人,預估可再省下一.一億元。陳建志感慨地說:「教育省很大,因為孩子沒有選票!」

另預估,高市未來六年學齡人口,將從一○三年的二二六七一人,回升到一○八年的二三三八六人,國小減班壓力漸趨緩;若再計入未來六年將有九一六位國小教師退休,就算只控管五%員額,也不會發生「教師超額」現象。

教育局回應,考量國小一○三到一○八學年度將減四九七班,必須先將教師員額控管比例提高到九.五%,否則在一○五學年度就會產生大量超額教師。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7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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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員額控管比例高 教團控拿孩子受教權開刀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13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今開公聽會,質疑教育局教師員額控款比例過高。翻攝畫面

針對教育部規定103學年國小教師編制提高至1.65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今與立法委員邱志偉、市議員陳信瑜召開公聽會,質疑高雄市教育局爭取到中央補助3.5億元人事費補助,但卻未全用來增聘正式教師,還提高控管教師數比例至9.5%,比以往5%高,該工會理事長陳建志就怒批教育局:「省錢也不是這種省法!」

陳建志質疑,3.5億可聘467位正式教師,但教育局提高控管比例,今年恐只能聘110位正式教師,「剩下的經費到哪裡去了?」他認為目前國小近3成課堂聘代理、代課、或兼課教師,影響教學品質,原因都出在教育局教師員額過度控管政策。

對外界質疑,教育局回應指全市未來5年將減497班,屆時將逐年產生大量超額教師卻難移撥,所以提高教師員額控管比例,可減少超額教師問題,教育局會提高代理教師素質,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創造三贏局面,強調並非「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解套,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13/39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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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債台高築省成本 竟拿孩子受教權開刀

自由時報 2014-05-13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

高雄市教育局以解決代課老師過多問題為由,今年向中央爭取到約3億5000萬元人事補助款,卻不打算全部用來增聘正式教師,被質疑「拿錢不辦事,有挪用經費之嫌」,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志今天召開公聽會,怒批教育局:「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省錢,竟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

陳建志(右)怒批教育局:「為了幫債台高築的市府省錢,竟拿孩子的受教權開刀!」(記者洪定宏攝)

陳建志分析,以平均年薪75萬元計算,3億5000萬可聘467位正式教師,但教育局卻在4月規定103學年度「控管教師數」的比例為9.5%,比過去的5%高出將近一倍,以此比例計算,今年將只能聘110位正式教師,「剩下的經費到哪裡去了?」

陳建志指出,高市國小「代理代課教師比例過高」的問題,近3年愈發嚴重,因為以「正式教師可授課節數」分析,平均「授課節數不足數」比例,從100學年的27.3%惡化到102學年的29.1%,亦即近3成的國小課堂必須聘代理、代課、或兼課教師。

造成此一現象的原因,除教育局不願依規定調高教師編制(101學年中央規定1.55,高市為1.5;102學年1.6,高市僅1.55),也肇因於教育局「教師員額過度控管」政策。

陳建志分析,高市未來6年的學齡人口,將從103年的22671人,回升到108年的23386人,國小減班壓力逐漸趨緩;若再計入未來6年將有916位國小教師退休,就算只控管5%員額(其他聘足正式教師),也不會發生「教師超額」現象。

過去3年,國小正式教師共退休630人,卻只新進79人,明顯「退多補少」,以平均年薪75萬元計算,教育局已幫市府每年省下4.1億元人事費;若今年也比照辦理(退休252人,新進110人),預估可再省下1.1億。

陳建志感慨地說:「教育果然省很大,因為孩子沒有選票啦!」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006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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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新聞】爭罷工權 教師團體:請不要與教師為敵

教師罷工「影響受教權」?目前已發生過的「影響受教權」事件,是教師所為還是家長所為?

教師罷工,「萬一遇到大考呢?」是誰在期中考、期末考期間把自己的孩子帶出國旅遊?是教師?還是家長?





爭罷工權 教師團體:請不要與教師為敵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13日 (蔡永彬/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開記者會爭罷工權。蔡永彬攝

勞動部研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教育部和家長團體反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回擊,反對教師有罷工權的人,視教師罷工為毒蛇猛獸,更把教師當成「沒有理性的瘋子」,卻也在欺騙自己,認為我們是一個人權國家。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祕書長陳政亮痛批,反對者「活在平行宇宙、真空的世界」,把教師罷工污名化、平行化、妖魔化。

全教總指出,教育部長期敵視教師工會的心態不改,台灣教師工會的集體勞動權遭到嚴重歧視;但台灣教師爭取勞動權時,從來沒有以犧牲學生權益為代價,若教師勞動條件惡化,必將衝擊學生受教品質。陳政亮說,勞動教育不是「教壞囝仔大小」,學生是教師對話的對象之一、不是笨蛋,「有何教育災難可言?」

東華大學社會暨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張鑫隆指出,「教師罷工權」已經討論了20年,還是停在原點,政府不能用學生受教權剝奪教師罷工權。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則認為勞動部「惡劣」,不想做的事情就丟風向球「借刀殺人」,讓社會大眾和教師團體為敵。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專員施逸翔表示,政府不能只喊受教權,應該要想其他配套措施,他呼籲教育部不要干涉勞動部作為。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顧玉玲說,罷工是迫使執政者停下來討論的手段,讓弱勢者有對話的可能,她說,這議題像是一個「照妖鏡」,照出教育部、家長團體的心態還停在戒嚴時期。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513/396762/



爭罷工權 教團籲勿妖魔化教師

新頭殼newtalk 2014.05.13 林雨佑/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教工會等團體今(1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回擊反對教師罷工的團體。圖:林雨佑/攝

勞動部日前考慮修法開放教師罷工的消息一出,馬上遭到教育部及家長、校長團體堅決反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13)日回擊表示,反對者將教師罷工視為毒蛇猛獸,更把教師當成「沒有理性的瘋子」,是在妖魔化、污名化教師,教師不會沒事罷工,是只有在調解無效並經過工會同意後,才會動用的最終手段;不准教師罷工也已明顯抵觸國際人權兩公約,教育部應該徹底檢討。

依現行法律規定,教師可以組織工會,但不能罷教罷工。根據媒體日前報導,勞動部擬於今年修法開放教師可罷工,最快明年上路,但此訊息一出,卻立刻遭到教育部、家長、校長團體反對,認為罷工將影響學生的權益,不應該開放。

全教總、高教工會等團體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回擊反對教師罷工的團體。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政府積極宣導國際人權兩公約,教育人員不能罷工,明顯違反兩公約的精神,已經到不得不修正的地步。

劉欽旭說,教師勞動條件惡化,必將衝擊學生學習品質,因此維護教師勞權,就是確保學生受教權;執政單位如果不懂「人權」,該怎麼辦好教育?罷教不是洪水猛獸,教師不會沒事罷工,都是在調解無效的狀況下,經過工會一定比例代表的投票同意,才會動用的最終手段。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專員施逸翔表示,他身為一位家長,不希望自己的小孩在學校接受的是沒有權利意識的教育;太陽花學運時,很多老師和學生罷課,但他們並不是在家睡覺,而是在立法院外進行很多公民教育;罷工權是抵抗權的一種,教育部應該要去徹底檢討自己違反兩公約的行為。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指出,罷工當然是人權一部分,勞動部才會規劃罷工的議題,但卻馬上遭人批評教師罷工會引起教育災難,那些人是把教師當作「沒有理智的瘋子」,有罷工權就會發瘋丟下孩子不管,但事實卻不是這樣。他以自己留學英國的經驗為例,他就曾經遇到他的老師罷工,但老師是站在罷工第一線跟學生談為什麼他要罷工。陳政亮說,罷工是老師的權利,也是國家進步的象徵,把罷工妖魔化、污名化,是保障人權的社會所不能接受的。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陳淑綸也說,跟其他國家的罷工相比,台灣社會的罷工通常都發生在民營企業,公營事業都非常謹慎小心,往往只會喊話不會真的罷工,但奇怪的是,喊罷工之前都還會向社會道歉,這很奇怪,為什麼要為自己爭權益還要先道歉?

http://newtalk.tw/news/2014/05/13/47219.html




教團:教師罷工 非毒蛇猛獸

台灣醒報 2014/05/13 【台灣醒報記者陳正健台北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13日召開記者會,對教育部、家長、某此教師團體的反對聲浪做出回應。(photo by 陳正健/台灣醒報)

「教師罷工遭到妖魔化!」教師爭取罷工權,引起教育部、家長、某些教師團體的反對,擔心危害孩子的受教權。對此,東華大學財經法律所助理教授張鑫隆認為,當兩個權利衝突時,不應犧牲任何一方,需要的是調和與配套措施;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則表示,反對者視罷工為毒蛇猛獸,把教師當成「沒有理性的瘋子」,污名化教師罷工;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顧玉玲說,罷工權是教師爭取協商的武器,不應剝奪。

教師爭取罷工權,引起各界議論。勞動部長潘世偉指出,依照國際公約,教師有權罷工,至於是否能落實仍有待考量。立委王育敏12日也表示,教師罷工會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包括教育部、家長、某些教師團體也不贊成教師罷工。

【兩公約保障教師罷工權】

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團體,13日召開記者會做出回應。全教總表示,教師應受到與一般勞工同等的保障,但現行《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對教師有歧視條款,已牴觸兩公約規定。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所助理教授張鑫隆認為,從法學觀點出發,當兩個權利衝突時,不應犧牲任何一邊的權利,學生有受教權,教師也有罷工權,雙方權力平等,政府該做的是調和,訂定配套措施,不應傷害教師的基本權利。

兩公約監督聯盟執行秘書施逸翔指出,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政府在通過公約後,應在兩年內進行全面法規檢討,其中包括勞動權與教師組織公會的權利,希望教育部別再干涉勞動部檢討法規,讓教師擁有罷工權。政府應訂定配套措施,而不是剝奪一方的權利,以保障另一方的權利。

【勿將教師罷工妖魔化】

「沒有罷工權,教師就無協商權利。」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成員顧玉玲說,剝奪罷工權,等同於拔掉教師的武器,勞動者有權停止勞務,迫使掌權者進行協商,但教育部官員的觀點仍停留在「戒嚴時期」。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說,許多人將教師罷工權視為洪水猛獸,認為教師會丟下孩子不管,這些觀念有誤。德國、英國都有教師罷工運動,老師會藉此與學生對話,教育學生人權為何,且台灣罷工權的行使有都多限制,反對者過度負面解讀此議題。

http://anntw.com/articles/20140513-6iHz



教師工會:禁罷教抵觸人權公約

中央社 2014/05/13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3日電)

勞動部考慮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教育部及家長、校長團體堅決反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表示,現行法律不准教師罷工,已明顯抵觸國際人權兩公約,不得不修正。

現行法律下,教師可以組織工會,但不能罷教。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教師罷工權的議題又再被提出討論,媒體日前報導,勞動部擬於今年修法開放,最快明年上路。

不過訊息一出,立刻遭到教育部、家長、校長團體反對,認為罷教將影響學生的權益,現階段不宜開放。

全教總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強調政府積極宣導國際人權兩公約,教育人員不能罷工,明顯違反兩公約的精神,已經到不得不修正的地步。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教師勞動條件惡化,必將衝擊學生學習品質,因此維護教師勞權,就是確保學生受教權。

全教總說,執政單位如果不懂「人權」,該怎麼辦好教育?罷教不是洪水猛獸,教師不會沒事罷工,而是在調解無效的狀況下,經過工會一定比例代表的投票同意,才會動用的最終手段。

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405130094-1.aspx



教師罷工權/勞團:不當限制都該廢除

聯合新聞網 2014/05/11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勞動部將鬆綁教師罷工權。不過,目前軍人與公務員也無法籌組工會,警察和消防人員才會在日前五一遊行中爭取籌組工會;油水電和醫院勞工則是有條件罷工。勞團呼籲,政府應廢除不當限制或禁止受雇者行使罷工的規定。

「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的事業,包括油水電、醫院、銀行、證券和電信業等,勞資雙方須先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能發動罷工,以避免影響民眾權益。

像提供固定通信或行動通信業務的第一類電信事業,就必須能維持基本語音通信服務不中斷的情況下,工會才能行使罷工權。

除了上述受雇者受限有條件罷工,現役軍人、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的軍火業員工、公務員,不得籌組工會,因此沒有罷工權。

團結工聯批評,政府罷工規定綁手綁腳,應廢除相關不當限制。

勞動部回應,政府賦予受雇者罷工權利,也須考量公眾利益,國外針對像教師、警察和消防等特定職類受雇者,雖能組工會和罷工,但也都有一定的罷工限制。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201



教師罷工權 立委盼考量國情

中央社 2014/05/12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

教師罷工權議題延燒立院,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天說,開放教師罷工恐影響學生受教權,江惠貞則盼罷工議題考量台灣文化和國情。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勞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科技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等部會代表,報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執行狀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制度」滿五週年實施現狀、「台灣勞動市場是否可能實施區域性基本工資」。

媒體報導,勞動部研議修法鬆綁教師罷工權,多位立委也表達此議題看法。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質詢時表示,家長團體、學校、教育部對教師罷工議題都有很多疑慮,也憂心教師罷工後,會影響學生受教權,勞動部需要廣徵社會意見並進行溝通,不應任意拋出議題。

勞動部長潘世偉表示,行政院人權小組要求各部會檢視是否和兩公約規定有異的法令規範,因此勞動部才規劃討論教師罷工權議題,但教師有罷工權不代表能罷工,加上教師罷工議題涉及層面非常廣泛,必須與各界進行溝通討論並尋求共識。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惠貞質詢時也指出,世界各國的文化或國情都不同,許多開放的經濟自由市場,教師和學校僅止於勞雇關係,但東方國家情況不同,尤其台灣本土社會,除了公立學校教師外,現在連私校教師的福利待遇也開始比照公務人員,因此討論教師罷工權議題時,應該更縝密,也考量台灣的文化和國情。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5120073-1.aspx



教師罷工 勞動部研議放行

自由時報 2014-05-11 〔記者黃邦平、林曉雲、翁聿煌/台北報導〕

教師可以組工會,為何不能罷工?勞動部下半年將廣徵各界意見,研議修法將罷工權還給教師。教育部和家長團體則同聲反對。

教師可以組工會,卻不能罷工,勞動部研議修法將罷工權還給教師,教育部與家長團體表示反對。圖為全國教師工會為爭取權益上凱道的畫面。 (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勞動部將廣徵意見修法

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明文規定,全國只有「教師」和「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不得罷工。「連攸關民生至鉅的交通運輸工人都可以罷工,為何單獨對教師設限?」勞動部官員表示:「罷工權是勞工基本權益,備而不用,不更凸顯台灣的勞權進步?」

台灣在二○一一年開放教師可組織、加入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卻還不能罷工;一般所稱「勞動三權」包含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罷工權就是爭議權中重要的一環。

這位官員指出,根據聯合國兩公約(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精神,檢討現行法令時發現,罷工權如果單獨排除教師,並不公平,但是教師一旦能罷工,可能引發家長、學校和學生焦慮,若開放,應採取什麼配套措施?近期將邀請各界代表討論。
教育部、家長團體反對

教育部次長林淑真表示,教育主體是學生,教師若能罷課,學生首當其衝,對校園安定造成太大衝擊,這是一個「大問題」,勞動部要先和教育部研商。

全國國中小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質疑,老師如果罷工,家長要上班怎麼辦?學生誰照顧?他痛罵:「勞動部的官員只知道人權,到底懂不懂教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也反對,因為公立學校的老師既是勞工又是公務人員,一方面享有薪水保障和福利,又要主張勞工權利,萬一引發教育災難,誰能負責和善後?

全國教師總工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罷工是勞工維護權益的最後手段,可以要求教師罷工須有更高門檻,或事後補救的配套措施,但不該完全剝奪罷工權,教師一旦罷工就沒有薪水,正當性也要受社會檢視,不會是教師愛用、常用的手段。
學者:教師人權的一環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強調,罷工是教師人權,並不代表教師從此天天罷工,他在德國求學時也遇過小學老師罷工,老師在教室向學童講解罷工的緣由,只是不授課而已,這是勞權教育的最佳機會,絕不是「教壞囝仔大小」。討論教師罷工權,不該再製造海市蜃樓的恐怖假象。

新北市教師工會理事長李榮富說,並不是全部教師都支持罷工權,主要還是擔心社會無法接受,就算政府開放了,教師也會用最嚴謹的條件自我約束。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8014







教師罷工權 研議有條件鬆綁

聯合新聞網 2014/05/11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勞動部研議修法鬆綁教師罷工權,不過,為將學生受教權的衝擊降到最低,將朝僅能拒絕提供「非教學」性勞務或事後補課等配套方式,賦予教師「有條件」合法行使罷工,預計馬總統卸任(二○一六年五月)前完成立法。

但老師罷工去,學生怎麼辦?勢必引發家長團體和外界議論。

「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罷工須透過工會行使。軍公教人員過去始終無法籌組工會,自然也沒罷工權,直至三年前,政府才修法開放其中的教師可籌組工會,但同時也增訂禁止教師罷工,成了唯一具籌組工會權利卻無合法罷工權的對象。

勞動部說,二○○九年馬總統簽署兩公約後,政府持續檢討相關人權法規與國際接軌,加上禁止教師罷工有違平等原則,勞動部已成立修法小組進行研議。

這次修法也將開放教師可籌組企業工會(以教師來說,就是單一學校工會)。勞動部說,目前教師籌組工會的範圍有限制,只能籌組產業和職業工會,不得籌組企業工會,是目前可籌組工會中唯一遭限制籌組企業工會的對象。

勞動部說,為讓學生受教權不會被影響太大,加上國外教師罷工也都有一定限制,未來將參考國外作法規範教師罷工。

例如只能拒絕提供像導護、改作業、行政工作等非教學性勞務;或教師人須在教室,但可不上課;或可罷教但事後須補課等。

勞動部強調,後續還會與教育部、家長和教師等團體座談溝通,以尋求社會較大共識;另外,像公、私立學校、義務與非義務教育的教師,是否也要有不同規範,都會進一步討論。

勞動部還說,罷工須有一定程序才能行使,並不是有罷工權利就能隨意罷工。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須經工會半數以上會員投票同意,才能行使罷工權。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202



教師罷工 潘世偉:這是一種「權利」

聯合新聞網 2014/05/12 【聯合晚報╱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勞動部研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引發討論,勞動部長潘世偉今天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表示,依國際公約規定,這是一種「權利」,但各國對教師罷工的看法不一,而且我國教師屬公務員,和外國不同,因此開放教師罷工,在執行面上需進一步討論。

我國2011年起開放教師組工會,但禁止教師罷工,勞動部近日檢討法令認為有違國際公約的平等原則,研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潘世偉今天表示,教師是「罷工」而非「罷課」,教師「罷工」依國際公約規定確實是一種權利。

潘世偉表示,我國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日前行政院人權小組檢討法規時,認為限制教師罷工有違平等原則,故研擬開放教師組企業工會、行使罷工權,最快明年提修法草案。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419




允許教師罷工? 潘世偉:是權力問題

ETtoday 2014年05月12日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近日勞動部傳出擬研議修法鬆綁教師罷工權,讓不少家長憂心恐影響學生的學習權,對此,勞動部部長潘世偉今(12)日赴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時強調,教師是「罷工」非「罷課」,這是個「權力」,只是在執行面上,仍須依照社會的接受程度來討論評估,社會共識很重要。

潘世偉指出,「不是我容許不容許的問題,其權力能不能落實,需要討論去評估,要看社會的接受程度,在社會共識部分很重要。」同時他也進一步說,基本上在很多國際基本公約中,有些國家會容許讓教師有這個權利,只要基於人權的原則上都不能去否定。

潘世偉強調,其罷工權利在很多基本公約都有,雖在國際上譬如美國有些州同意有些州不同意,但觀察每個國家都是依照社會的反應來進行討論,但在執行面上必定又是另個角度。他指出,許多國家教師不是公部門的聘僱方式,但在台灣比較像是公務員,因此仍須依照台灣的風情來進行討論。

勞動部據民國100年修正實施的勞資爭議處理法,當時社會各界對教師行使罷工權未形成共識,且考量教師工作性質較特殊,涉及學生受教權,明定教師不得罷工。勞動部指出,教師行使罷工權議題,是因應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要求檢視,但涉及層面非常廣泛,須與各界溝通討論。

此外,在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時,潘世偉也指出,依現行台灣脈絡,教師罷工權是勞動三權的一塊,是基本的權利,但有罷工權不一定可以罷工,現在沒放進法令的原因,就是因為社會沒共識,他再次強調,是被要求檢視細項,並非勞動部主動拋出的議題,目前還在檢視許多問題,執行沒有那麼簡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2/356000.htm




教師罷工權 最快明年上路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11日 中國時報 潘杏惠、胡清暉/台北報導

歷經十幾年的爭取,全台教師終於有罷工權了!現行《工會法》明定教師可組工會但禁止罷工,如有爭議,可透過仲裁解決,勞動部今年擬修法,讓教師也有罷工權,讓老師的勞動權益更有保障,預估最快明年可上路。

教師團體表示肯定,認為此舉是教師勞動權的正常化,非不得己不會罷教。不過,教育部、家長團體、校長協會均表達反對的立場,家長團體痛批,這是非常荒唐的政策,將影響孩子的受教權。

勞動部坦言,過去,包括教育部、家長團體等均強烈反對教師有罷工權,就是擔心影響學生受教權利和校園安定。但教師們雖有工會,還是有很多爭議問題,勞動條件也無法獲得充分保障,因此今年啟動修法,還給教師罷工權,不過修法可能也會參酌國外作法,祭出「限制條件」。

勞動部舉例,美各州對於教師罷工有不同規定,有的賦予教師罷工權利,如果教師依法罷工,教育委員會不能阻礙。有的雖允許罷工,但教育當局可以向法院請求核發禁制令,命令教師回到學校上課,也有其他州禁止教師罷工。

至於台灣教師罷工權要限縮到什麼程度,勞動部表示,細節還要跟教育部、教師工會、家長團體討論,且修法涉及勞動三法,盼兼顧教師的勞動權益與學生受教權利。

2010年6月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教師可以組織工會,但禁止罷工,不過多年來教師工會一直努力爭取罷教權,工會認為,當教師的權利義務被剝奪,老師如何能安心教學,難道這樣不是剝奪學生的受教權嗎?

教師工會主張,政府以影響國家安全及人民受教權為由,禁止教師罷工,明顯違背兩公約的規範。兩公約明訂除軍人、警察、醫護等有關公共安寧、秩序、衛生的工作者可限制罷工之外,都應享有完整的勞動三權,包括團結權、協商權和爭議權的行使。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11000283-260114



教師罷工權/教師:罷工權是安全氣囊

聯合新聞網 2014/05/11 【聯合報╱記者林秀姿、沈育如/台北報導】

「罷工權只是安全氣囊,老師不會吃飽撐著,動不動罷工上街頭。」全國教師總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罷工權只是讓老師的勞動權正常化,希望社會不要過度緊張。

吳忠泰表示,老師擁有罷工權不等於會行使罷工。他認為,罷工有許多前提,包括各種協商、仲裁、調解都不成功,才會使出這最後的手段。

他說,罷工權是老師的安全氣囊,「除非車子故障或是發生車禍,安全氣囊才會打開。」

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表示,社會氛圍總是將老師罷工和受教權連結在一起,但事實上未來若要發動老師罷工,絕不會只是為了自己的勞動條件,而是為了爭取學生和家長的權利,也可以把罷工門檻提高。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教師可以組工會,卻不能罷工,違反憲法,高教工會也有意打官司,請求釋憲。

陳政亮表示,外界認為老師罷工會影響學生受教權,但事後老師可以補課,況且老師勞動條件差,教書品質也低落,更不利學生學習。

不過,也非所有老師都贊成罷工。嘉義縣朴子國小老師黃佳慧說,即使要爭取權益,也不一定會參加罷工,可向校長反映,或由教師工會代表爭取,自己還是會留守第一線教學,不能枉顧孩子的受教權。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199




罷工危害學生受教權 教師:不會!

台灣醒報 2014/05/11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

教師罷工外界質疑學生受教權益受損,教師們卻認為這是基本勞動權行使。(photo by Wikipedia)

面對外界批評教師罷工權將會危害受教權,教師工會專業發展中心執行長張文昌反駁,爭議權(如罷工)的行使,本來就是基本勞動三權中的一部分,也是教師的勞動人權;全國高等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副理事長黃耀南也表示,罷工需經過工會一定程序,教師並不會隨便行使,而影響學生的受教權。但南寧高中校長李俊賢指出,教師權益應由教育部規範、協調,而不該以罷工方式行使。

目前《工會法》保障教師組工會權利,但是考量學生基本受教權,明令禁止教師罷工。勞動部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在簽署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後,法律上限制教師罷工有違平等原則,因此成立修法小組,擬有條件放寬教師罷工權利,預估2016年完成立法,卻遭外界質疑危害學生受教權益。

【維護基本勞動權】

教師工會專業發展中心執行長張文昌表示,教師也是受雇工作者,勞工的勞動三權中,教師只有自由結社的團結權,與資方談判的交涉權,卻沒有組織罷工的爭議權。現在的罷工權討論,他認為只是「補足教師勞動權利的不完整」。張文昌認為,私立學校扣押教師薪資時,卻還要求教師為了「學生受教權」繼續上課,對教師權益形成嚴重侵害。

張文昌說,教師可比照一般工會罷工,但把2分之1的門檻提高為3分之2或4分之3,規定教師內部達成高度共識後,才能進行罷工。但他也表示,要修改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畢竟還要透過立法院立法、達到一定的社會共識,現在各界支持或批評的聲音都是討論中重要的一部分。

【兼顧學生受教權】

針對學生受教權疑問,全國高等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副理事長黃耀南表示,合法行使爭議權需要經一定程序,有全體工會會員2分之1以上同意決議。黃耀南認為,教師爭取罷工權並非一味袒護自己權益,除非遇到漲學費、課程變動等學生的教育爭議,讓基層老師們也深感不妥,否則老師們同樣也會考慮到學生受教權,不會輕易行使罷工權利。

台南市南寧高中李俊賢校長則表示,學校應以家長與學生為主體,教師罷工攸關學生受教權利,加上家長並不支持教師擁有罷工權利,他認為不能貿然實施。他同時表示,當老師遇到權利被惡意侵犯,如私校薪水扣留等問題時,應由教育部另行規範法律、解決,而不是與罷工綁在一起。

http://anntw.com/articles/20140511-CapB




教師罷工權/教部、校長、家長反對:影響受教權

聯合新聞網 2014/05/11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林秀姿/台北報導】

針對勞動部研擬鬆綁教師罷工權,教育部、校長與家長團體強烈反對,認為勢必影響學生受教權,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希望勞動部「審慎評估」。陳德華表示,現在的社會氛圍對於老師罷工持有嚴重疑慮,「若老師真的發動罷工,反而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陳德華強調,老師與校方,甚至政府,都有各種不同溝通管道,不一定要透過行使罷工權來強調自己的權益與訴求。

他說,各行各業罷工,影響到的是雇主,但是老師若為了跟校方或政府抗爭而罷工,影響的卻是無辜的第三者「學生」,老師罷工對學生不公平。

「強烈反對!老師可以罷工,那學生可不可以自己選老師?」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不諱言指出,老師罷工,簡直就把學生當成籌碼來談判。

薛春光說,老師要表達訴求,可以透過其他方式,例如向立委遊說、透過媒體報導,不一定要用罷工這種激烈手段。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則說,公立學校老師本身是公務人員,卻要跟勞工一樣罷工抗議,「有雙重保障的疑慮」。

吳福濱說,從家長立場,老師罷工,學生該不該去學校上課?但學校沒有人照顧學生,安全誰來把關?子女若留在家裡,家長勢必請假照顧,屆時大家生活都受影響。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3198



教師可罷工 家長怒
明年提修法「學生受教權恐受影響」

2014年05月11日 【唐鎮宇、蔡永彬╱台北報導】

勞團和教師曾多次上街表達應享有組工會和罷工的權利。資料照片

老師未來也可罷工爭取權益!我國2011年起開放教師組工會,但禁止教師罷工,勞動部近日檢討法令認為,此規定有違國際公約的平等原則,正研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最快後年實施。對此,教育部和家長團體反對,憂心影響學生受教權。學者則認為,可設計補課等機制因應。

我國2011年開放教師籌組跨校的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但禁教師罷工。勞動部官員昨說,我國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俗稱兩公約)後,近日檢討法規時,認為限制教師罷工有違平等原則,故研擬開放教師組企業工會、行使罷工權;這是指單一公司員工所組成的工會,即可讓老師在單一學校組工會,最快明年提修法草案,後年實施。

須補完上課時數

《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工會若遇調薪等勞資爭議時,經調解破裂後,由半數會員投票同意,才能合法罷工,期間僱主可不給薪;教師和國防部所屬單位勞工不得罷工,水電、醫院等特殊行業要先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在罷工期間維持最低限度服務。

勞動部官員說,有些國外作法是限制「非教學」工作才可罷工,課須照上,但改作業、行政事務等工作可罷工;有些則是允許上課時間罷工,但事後須補齊時數。若我國開放教師罷工,公立和私立學校、義務與非義務教育教師是否做不同規劃等,仍待研究。

「不會沒事罷工」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說,罷工時沒薪水,正當性也要接受檢驗,沒這麼可怕。北市賴姓高中教師說,教師不會沒事就罷工,而是希望政府提供更完善保障。桃園縣蘇姓教師說,罷工一定是最後手段,不用太擔心。

但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批,教師罷工權是拿學生的權利當籌碼,「離譜!勞動部不懂教育,只懂人權。」教育部次長陳德華也說,若老師罷工,學生是「直接受害第三者」,現階段不宜施行。

罷工規定與未來放寬規劃

政府應說服家長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教育不像一般工廠生產,若教師罷工,要怎麼解決孩子學習的問題,「罷工期間,孩子要往哪擺?萬一遇到大考呢?」小孩讀國小的家長黃威智說,小學生容易亂跑有危險,不該讓所有老師一起罷工。北市林姓國中生說,若老師罷工後還得補課,很麻煩。

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說,有些國家限制公立學校教師罷工權,但私校教師受僱於私人企業,應予其協商和罷工權利。至於補課等問題,可透過法令規定必須補完規定時數課程,「只是政府須花時間說服家長團體。」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1/35824640/




勞動部擬開放教師罷工 家長憂:遇到考試怎麼辦?

ETtoday 2014年05月11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若修法成功,未來教師亦可罷工上街頭抗議。(圖/取自華隆工會在罷工臉書/本圖為示意圖)

台灣街頭巷尾抗爭不斷,許多不甘於現狀的公民,紛紛上街頭表達自己的訴求,我國教師雖然有工會,但卻未被賦予罷工權,近日勞動部檢討法令,認為此舉違反國際公約的平等原則,擬修法開放教師罷工。消息一出,各界聲浪不一,有人支持教師捍衛全力;有人則擔心學生的受教權會因此受到影響。

台灣自2009年通過《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立法後,便開始針對弱勢團體與婦女權益進行改革,日前勞動部審查法令時,發現限制教師罷工有為平等原則,故擬開放教師行使罷免權,最快明年提案修法。

今年3月,阿根廷教師曾因薪水無法調漲等問題,引發為時11日的大規模罷工,影響學童多達250萬人,台灣家長擔心,教師的罷工會如阿根廷一樣,影響學生的權益。針對家長的疑慮,勞動部表示,目前立法是朝「拒絕提供課後輔導」等非教學性勞務方向進行,往後亦會參照國外立法,「限縮」罷工權利,讓教育部在教師進行罷工時有充分的對應措施。

勞動部還表示,過去教師雖有工會,但由於家長團體與教育部皆反對教師有罷工權,導致很多爭議問題都無法獲得解決。全國教師工會副理事長表示,罷工是勞工維護權益的最後手段,但絕不會是教師愛用的手段,因為教師一旦宣布罷工,不只無薪可領,正當性也會被社會放大檢視。

針對勞動部的發言,教師團體表示肯定,因為目前兩公約除明定軍人、警察、醫護人員外,都應該享有團結、協商、爭議等勞動三權的保障,若不開放教師罷工,就是違反兩公約的原則。

雖然勞動部表示會限縮罷工的範圍,但教育部與家長團體可就不這麼樂觀了,他們最擔心的還是教師出走校園,造成學生無課可上,屆時若碰上重大考試,絕對會造成不小的影響。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1/3558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