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新聞】怕被別人傳染針眼?破解常見3迷思

怕被別人傳染針眼?破解常見3迷思

華人健康網 2013年3月27日 【華人健康網 記者黃子倫/台北報導】

「一定是亂看不乾淨的東西才長針眼!」你是否也曾聽過長輩這樣告戒小朋友呢?眼科醫師指出,針眼屬睫毛底部皮脂線發炎,與迷信無關,如同痘痘一般不會傳染,平常嗜吃油炸物、作息不正常引起內分泌失調、體質較差、抵抗力低落就容易反覆發生,但常見民眾未去改變飲食、作息習慣,發作時反而自行擠壓患處,產生更嚴重地感染。

針眼會傳染嗎?眼科醫師顏敏芳強調,如同痘痘一般,針眼不會傳染。(攝影/黃志文)

嗜吃炸物、抵抗力低 針眼易反覆發作

書田診所眼科主任醫師顏敏芳表示,最近就有個5歲的小男童,因喜歡吃炸雞薯條,3個多月來,大大小小長了8顆針眼,最大的有如綠豆一般;另有位4歲的小女童,同樣餐餐炸物,導致雙眼針眼齊發,消了又再長出來,且眼睛的上下左右都長,只能靠開刀劃破患處引流膿包,輔以抗生素治療。

顏敏芳醫師推估,小朋友常常吃高油脂的食物,引起皮脂腺分泌不正常,讓針眼頻繁發作;另外,少部分體質較差的幼童也容易長針眼。治本的方法還是從改變飲食、作息著手,通常到了成年時期就會好轉,但若睡眠不足、過度勞累、忙碌,或是疏忽眼部清潔,成人還是有相當大的機率長針眼。

發生針眼初期,若眼皮只有輕微腫痛、局部泛紅,可用手指沿著眼瞼,輕觸眼睛找出痛點,加以熱敷,以促進患部血液循環,紓解發炎反應,有時症狀會自行消失。但若已經到急性期,長到眼頭、顆粒明顯,連太陽穴都隱隱作痛,則要用冰敷,熱敷反而會讓症狀加重!另外,常見民眾因不了解針眼,而產生3大迷思如下:

【迷思1:勤拉眼尾可消除?】

當右眼長針眼時,就用左手中指繞過後腦勺拉眼尾,真的能消除針眼嗎?其實,這種以物理性促進血液循環的方法,在發生針眼初期,配合熱敷,確實有一定的效果,但重點在於要保持雙手乾淨,以免誘發更嚴重地細菌感染。

【迷思2:用針戳破膿包較快好?】

當膿包變大,自行用針戳破引流看似消腫了,但若部分血液回流進入腦部,嚴重的感染可能擴散,引起蜂窩性組織炎和腦內感染,還是需請醫生施以小手術,在局部麻醉下以消毒過的刀具割開膿包,引流膿液,過程僅需數分鐘。

【迷思3:被別人傳染針眼?】

針眼並不會傳染!針眼就如同眼皮長痘痘一般,而不同於結膜炎類的傳染疾病,皮脂線或汗腺開口因細菌感染而發作的主因,仍是因為體質、抵抗力不足,並不是被針眼患者的細菌傳染,其實,細菌本身就存在於眼睛四周,只要健康生活、免疫力強就不會引起針眼。

另外,也有民眾覺得為什麼一家人會接二連三發生針眼,是不是與傳染有關?顏敏芳醫師指出,因為一家人體質相近,飲食習慣相近,才可能會有這種情況發生,與傳染無關,而「不要和針眼患者共用毛巾」的說法,其實是怕健康的人臉上細菌,繼續傳給針眼患者,影響治療!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4/12271

-------------------------------------------------------------------------

愛吃炸雞薯條 4歲女童狂冒針眼

【華人健康網 記者黃子倫/台北報導】 2013年3月26日 14:30

愛吃油炸物,當心針眼頻發作!1位4歲的王姓小妹妹,從小嗜吃炸雞、薯條類食物,高油脂飲食加上免疫力較差,居然讓她近2個月來長了5顆針眼,眼皮又紅又腫又變形,為了徹底治療,醫師以手術進行切開引流,但僅能治標,還是需要改變飲食習慣,多運動增強免疫力,以免一再復發。

愛吃高油脂食物,當心針眼狂冒。
愛吃高油脂食物,當心針眼狂冒。

書田診所眼科主任醫師顏敏芳表示,近來門診中年幼的針眼病患有增加趨勢,每周最多4、5個小朋友求診,以3至7歲居多,幾乎都是不愛喝水、炸雞薯條不離口的速食兒童,若家長如果沒有特別禁止,很容易因為皮脂分泌過多而引發針眼,例如近日收治的王小妹妹即是一例。

顏敏芳醫師指出,針眼是因皮脂腺或汗腺的開口閉塞,腺液不暢通使得細菌感染,常見症狀有紅腫熱痛或合併有化膿,又稱為「麥粒腫」。若只是腺體發炎沒有細菌感染,則稱為「霰粒腫」,霰粒腫通常不痛但不容易消除,有時會反覆在眼瞼板上腫得像綠豆般大。

一般成人長針眼已經很惱人了,何況是小朋友,這種年紀家長更難照護,臨床觀察,小患者消了又再長出來,反覆斷不了根,甚至兩眼一起長針眼,或一次就長7、8顆,治療特別棘手,因為年紀小的小患者常害怕疼痛哭鬧,嚴重者甚至必須考慮吸入式麻醉手術清除。

至於哪些人容易罹患針眼?顏敏芳醫師則指出,針眼的發生主要與個人體質有關,但日常生活的衛生習慣也會影響針眼發生的頻率與程度,常吃高熱量、油炸的食物,作息不正常,習慣以手揉眼,皮脂腺分泌較旺盛者則容易誘發針眼。

要預防針眼,建議保持充足睡眠與營養均衡,飲食避免高油脂食物,不要搓揉眼睛以防感染針眼的可能,若發覺疑似患病,應儘早就醫,以免造成更嚴重的感染。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4/12246

-------------------------------------------------------------------------

針眼小患者漸增 油炸食物惹禍

健康醫療網 2013/03/27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

常吃高油炸食物會讓針眼萬箭齊發?一名4歲小妹妹從小習慣吃高油脂飲食,炸雞、薯條類食物樣樣來,近日兩眼針眼反覆發作,大大小小針眼共長5顆,眼皮紅腫變形持續2-3個月仍未好轉,最後只好採手術治療。眼科醫師指出,近來門診中針眼小患者有增加趨勢,主因就是飲食西化,越吃越油導致!

開業醫診所眼科主任醫師顏敏芳表示,門診中類似上述案例的小針眼病患約佔2成,以3至7歲居多。由於近年來飲食西化,小朋友對高油脂飲食特別偏愛,若家長如果沒有特別禁止,很容易因皮脂分泌過多引發針眼,曾見不少小患者針眼消了又長,反覆發生,也出現過兩眼一起長,或一次長多顆的情形,至多7-8顆不等。

長針眼主要與個人體質有關,但生活與衛生習慣也會影響針眼發生的頻率與程度,常吃高熱量、油炸食物、作息不正常、習慣用手揉眼,皮脂腺分泌較旺盛者,則容易誘發針眼。

顏敏芳進一步解釋,針眼是因皮脂腺或汗腺的開口閉塞,腺液不暢通使細菌感染,常見症狀如紅腫熱痛,或合併有化膿,又稱「麥粒腫」;若只是腺體發炎沒有細菌感染,則稱為「霰粒腫」,霰粒腫通常無痛但不易消除,有時會反覆在眼瞼板上腫成綠豆般大小。

要預防針眼,顏敏芳呼籲需保持充足睡眠與營養均衡,飲食方面避免高油脂食物,平時不搓揉眼睛,以防感染針眼,若發覺疑似針眼應儘早就醫,以免使感染加劇。

資料來源: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8652

-------------------------------------------------------------------------



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

【新聞】人本:北市教育局應撤銷解聘蕭曉玲處分

請參見解聘蕭曉玲遭糾正 北市教局:不會撤銷





人本:北市教育局應撤銷解聘蕭曉玲處分

新頭殼newtalk 2013.03.26 林朝億/台北報導

對於監察院日前糾正台北市教育局介入解聘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一事,人本教育基金會今(26)日呼籲,北市教育局應依職權直接撤銷對她的解聘處分。人本認為,該解聘案既有重大瑕疵,且該瑕疵足以影響解聘案的結果,則解聘處分顯然違法,理應撤銷。

人本基金會指出,台北市中山國中於2008年1月23日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解聘該校音樂教師蕭曉玲,經教育局於3月13日召開審議小組投票通過解聘案。但經監察院調查後,對教育局與中山國中提出糾正,監院報告中清楚載明當初據以解聘蕭曉玲事由均為不實,且教育局於解聘過程有諸多不當疏失。

人本指出,監院8點糾正意見中,包括校教評會未予當事人合理答辯時間,且未依規定將查證結果書面通知當事人等程序瑕疵。過去 台北市政府不乏有教師以類似理由申訴成功案例,可見程序瑕疵足以產生推翻校教評會處分之效力,教育局未就上開情形作同一處置顯不合理,況且該案尚有其他實質與程序等諸多疏失。

人本表示,教育局再三引述行政法院判決為原處分合法性背書。經查行政法院係以「被告(學校)對原告(蕭曉玲)平日言行舉止較諸本院更為瞭解」為由,作成「尊重行政機關裁量」並認定裁量無誤之判決。但據監院調查報告指出,中山國中對「同一事由卻為不同決定」,已足顯該校教評會之判斷餘地有重大瑕疵;而教育局介入校教評會召開,也嚴重損及該會議之中立性。凡此種種違失,涉及該案的實體真實與程序正義,但行政法院與教育局於審查時均略而不論,實難昭公信。

人本表示,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該解聘案既有重大瑕疵,且該瑕疵足以影響解聘案之結果,則解聘處分顯然違法,理應撤銷。

資料來源:http://newtalk.tw/news/2013/03/26/34907.html

-------------------------------------------------------------------------



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新聞】解聘蕭曉玲遭糾正 北市教局:不會撤銷

很怪異的說法,「教育局會調查校方有無疏失,不排除懲處失職人員,但不影響解聘案」?

教育局既然緊抓著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強調解聘合法性」,為何又要調查「校方」有無疏失?失職人員指的又是誰?教育局?校方?言下之意,教育局似乎把責任全推給學校?-教育局要把責任全推給學校教評會也行,誰叫教育局是「上級」?

監察院糾正的除了教育局,還包括學校,那如果學校重起調查,然後撤銷解聘案呢?既打算把責任給學校去扛,為何教育局又斬釘截鐵的說「不會撤銷解聘處分」?難道教育局還要「介入校教評會」?而且還說不管有無人員失職,都「不影響解聘案」?這豈不是自相矛盾?

果不出所料,這事沒那麼容易「善了」......。請參見解聘教師有爭議 糾正北市府





解聘蕭曉玲遭糾正 北市教局:不會撤銷

聯合新聞網 2013.03.23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曾抨擊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的音樂教師蕭曉玲,民國97年遭中山國中以「行為不檢」解聘,監察院調查後糾正北市府,處理過程有違失。蕭曉玲昨要求北市府撤銷解聘處分。

北市教育局人事室專員王慧君表示,「蕭師不服解聘案」已遭行政法院駁回,認定相關指控屬實,教育局不會撤銷解聘處分;至於監察院提出的程序疏失,檢討後會再向監察院說明。

民國96年11月,中山國中教師會前會長蕭曉玲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北市府停辦一綱一本;隔年1月,校方以上課遲到、打電話聊天、強制學生填寫不實教室日誌、情緒控管差等理由,經教評會決議,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由解聘。

蕭曉玲昨天在議員顏聖冠、洪健益與阮昭雄陪同下舉辦記者會,要求北市府依監察院糾正函,撤銷解聘處分,讓蕭曉玲回復教職。

顏聖冠表示,監察院認定北市府處理過程與實質都有瑕疵,解聘處分已不具正當性。洪健益與阮昭雄也指出,北市府應「知錯能改」。

蕭曉玲說,北市10年來只解聘7位老師,不是因為性侵,就是涉及重大刑案,北市府解聘她的理由,明顯不符比例原則。

教育局官員說,解聘蕭師與批評「一綱一本」政策無關,而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檢舉屬實,依教師法解聘並無不妥,也沒有比例原則問題。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782617.shtml

-------------------------------------------------------------------------

解聘遭糾正 師仍難復職

蘋果日報 2013年03月23日 【郭美瑜╱台北報導】

監院糾正北市解聘中山國中前教師蕭曉玲案有違失,蕭女(右)要求復職。郭美瑜攝

監察院日前糾正台北市政府及中山國中解聘該校音樂老師蕭曉玲案,認校方調查成員不符規定且教育局介入校教評會。蕭昨表達復職意願,但北市教育局說,依《教師法》規定,蕭復職恐無望;北市法務局表示,應以法院判決為主,維持教育局與校方作成的解聘決議。

中山國中前教師蕭曉玲曾遭投訴上課遲到、羞辱學生等,她2007年向北市府提行政訴訟,反對北北基一綱一本,隔年遭校方及教育局疑藉故以「行為不檢」解聘。

反一綱一本丟差

蕭不服解聘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皆遭駁回。監院調查卻發現,教評會委員有人應迴避而未迴避,且北市府介入教評會,影響審議中立性,認有違失,本月中提案糾正市府及校方。

蕭昨由北市議員顏聖冠陪同開記者會說,監院調查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職權,蕭籲教育局撤銷解聘案,讓她復職。顏聖冠說,一綱一本政策已廢止,蕭的批評不無道理,籲市府恢復蕭的工作權,並懲處失職人員。

教育局人事室專員王慧君說,依《教師法》規定,蕭已遭校教評會決議解聘,復職恐無望,教育局會調查校方有無疏失,不排除懲處失職人員,但不影響解聘案。法務局長蔡立文說監院雖認行政機關作業有疏失要改進,但解聘案仍尊重法院判決。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3/34906255/

-------------------------------------------------------------------------

老師遭解聘 北市提判決證合法

中央社 1020322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市22日電)

多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今天聲援遭解聘的中山國中蕭姓老師。不過,台北市教育局提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強調解聘合法性。

包括顏聖冠、洪健益、阮昭雄等3位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今天在議會黨團辦公室舉行記者會,質疑前中山國中蕭姓老師在台北市不適任教師處理過程中遭解聘的原因過於牽強,要求教育局重啟調查,就學校部分查明是否有疏失,必要時應予平反。

教育局人事室透過書面說明,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蕭姓老師有上課遲到、中途失蹤、播放影片未講解及要求學生填寫不實日誌紀錄及未獲學生監護人同意不當公開個人資料等情事,依法定程序解聘,與蕭姓老師指因反對「一綱一本」教育政策無關。

教育局指出,針對解聘案,尊重並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依法進行相關行政工作。至於監察院就解聘案處理過程提出糾正部分,教育局將再補充說明回復。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303220160-1.aspx

-------------------------------------------------------------------------



【新聞】私審學生涉強制罪 3師遭訴

請參見不當管教 情節重大 照南國小七朵花 三師同被解聘






私審學生涉強制罪 3師遭訴

中央社 1020322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2日電)

苗栗縣照南國小3名女教師懷疑男學生偷窺集乳,長時間私審、逼寫自白書遭檢方起訴;家長今天表示,只希望孩子恢復正常。

起訴書指出,照南國小一名六年級男學生去年3月23日上午前往校內保健室,當時有名女教師正隔著布簾集乳,學童因聽見集乳器聲響,好奇從布簾下往內探望,遭女教師察覺喝斥。

女教師事後告知王姓、張姓及林姓3名女教師,3人懷疑學生偷窺,輪流盤問學生。

起訴書中提到,王姓教師先在午餐時間要求男童在教室罰站,男童解釋當時僅看到老師的腳,沒有看到集乳;另一名張姓女教師便命男童到別班走廊上罰站,並逼迫他站立寫自白書,直到坦承看到集乳為止。

下午第2節課時,改由林姓老師反覆以類似心理測驗等方式問話,還問男童「好看嗎?」直到下午2時30分男童母親到校要求先讓孩子吃午餐才罷休。男童事後因受驚嚇,患有急性壓力性反應合併焦慮症狀。

檢方認定3名女教師行為已屬違法,構成刑法強制罪,將3人提起公訴。

男童母親今天表示,孩子已升上國一,但仍有後遺症,很怕女生,無法處在人群多的地方,對於3名老師被如何處置沒有意見,「只希望孩子能夠恢復正常」。

3名女教師和另外4名女同事號稱照南國小「7朵花」,因作風特異,屢遭家長質疑結黨、不當管教。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長劉火欽表示,去年10月核定3人解聘案後,3名教師均提出申訴,申評會因案件已進入司法審理,暫停受理,待判決確定後才能決定是否啟動申評調查程序。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303220197-1.aspx

-------------------------------------------------------------------------

苗栗「七朵花」老師涉私審學生 依強制罪起訴

NOWnews 2013年3月22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國小女老師團體「七朵花」三師涉私審學生不當管教,遭教育處解聘。

苗栗某國小有幾位女老師組成「七朵花」,其中一名老師懷疑一名小六學生偷窺她集乳,竟要同事一起包圍陳同學逼供,並逼寫悔過書。此案經縣政府函送,檢方依妨害自由罪嫌將3名老師起訴。

起訴書指出,在2012年3月23日上午,學生到保健室時,看到一名女老師在布簾內集乳,陳好奇低頭從布簾下偷窺,女老師發現後,喝斥陳回教室。當天王姓老師帶當事人回現場模擬情境,質問是否有看到集乳,但他堅稱只看到腳。之後張姓女老師要他到走廊罰站,且寫自白書,學生堅持己見。

張姓女老師一再逼學生寫自白書,直到下午2點,學生坦承有看到才停止。之後學生母親到校後陪兒子向老師道歉,但母親離去後,他又被逼寫自白書。其後,該學生診斷出罹患急性壓力性反應合併焦慮症,母親因此提告。

3名女老師皆否認犯行,並稱罰站與寫自白書是基於教育目的。檢方認為,學生之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國家應予保障,而從中午到下午2點半,連續罰站與寫自白書,造成心靈受創,已構成刑法強制罪。

七朵花為7女老師組成之團體,在校內常穿一樣的衣服行動,並組成「Magic Party」。而她們的行徑常有爭議,除私審學生外,還有因一人考績差,便指控校長以及其他高層瀆職。這些狀況被《壹週刊》披露後,7位老師對這些指控全盤否認,並要對壹週刊提告。不過其中幾名老師在披露後,已被教育局解聘。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3/22/91-2917087.htm

-------------------------------------------------------------------------

私審涉偷窺生 7朵花3師被起訴

蘋果日報 2013年03月22日

苗栗縣1所國小3名女老師懷疑1名陳姓小六生偷窺女老師集乳,涉嫌集體私審陳生,檢方昨依妨害自由罪嫌將3名老師起訴。

該3名女師原與同校另4名女同事常著同樣服裝集體行動,校內暱稱「7朵花」,但內私審案曝光後,部分女師已被解聘。

苗栗縣教育處長劉火欽今天說,去年學校教師評議委員會以3女老師行為過當,建議解聘,縣府10月間檢定解聘案,3老師提出申訴,但申訴委員會仍待妨害自由官司定讞才會審議。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322/171706/


-------------------------------------------------------------------------

苗栗縣照南國小女教師私審學生案 檢方起訴

自由時報 2013-3-23 〔記者林欣漢/苗栗報導〕

苗栗縣照南國小七名女教師自組「Magic Party」團體,其中,王瑞青、張茹惠、林玉屏,因懷疑六年級陳姓男學生偷窺女教師哺乳,限制他的行動二個多小時聯合私審,造成陳童事後出現不知如何與異性、群眾相處的焦慮症狀,被苗栗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陳姓男學生的母親昨天說,兒子雖已升上國一,仍有後遺症,除了怕女生,也無法一直待在人群多的地方,對女老師們受到怎樣的懲處沒有意見,她強調:「只希望孩子能夠恢復正常」。

縣府教育處長劉火欽表示,王瑞青、張茹惠、林玉屏因違反教師法,事發後已解聘,三人都有提出申訴,但目前因進入司法審理程序,待判決確定才會重新啟動申評調查程序。

檢警調查,去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陳姓男學生陪同胡姓學生到保健室,一名女教師在布廉內集乳,陳生聽到聲音,好奇低頭從下方窺望,王瑞青等三人在女教師告知後,帶陳生到走廊罰站,並逼迫寫下看到集乳情景的自白,還不讓他吃午餐,過程長達二個多小時。

陳生因飽受驚嚇,被醫師診斷有急性壓力性反應合併焦慮症狀,至今仍由諮商師進行心理輔導。王瑞青等三人都否認指控,王瑞青辯稱是基於教育目的,教導陳生勇於認錯及自省;林玉屏也說,有問陳生是否要玩遊戲並獲得陳生同意。

縣府組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除「集乳事件」,林玉屏和另一名女教師羅佳辰,曾經因發現女學生在臉書上與張姓男教師互相留言,竟然將三名女學生帶到學校視聽室盤問:「你是否特別喜歡某位老師,並想去抱他?」等問題,要求學生承認有師生戀情事,導致學生被嚇哭,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3/today-north10.htm

-------------------------------------------------------------------------

疑學生偷窺 「七朵花」三師私審 集體私審模擬偷窺 問話逼生認罪 逼寫悔過書害生焦慮 檢起訴三人

台視新聞 2013/3/22 張興傑 報導

苗栗縣自稱七朵花的7位老師,涉嫌聯合私審一名男同學偷窺女老師集乳,甚至懷疑女學生有師生戀,找來校外人士逼問同學,導致學生心理受創。
在校內特立獨行的7人,經過教評會決議,其中三名老師遭到解聘,更被地檢署 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

去年教師節照南國小七名老師遭到指控,懷疑女同學和男老師有師生戀,找來校外人士審訊學生,此外,又懷疑男同學偷窺其中一名女老師集乳,就聯合訊問學生長達兩三個小時,導致學生心靈受創。

家長指出,這七名老師在校內不依課程安排作息,喜歡穿同樣的衣服,被學生稱為七朵花,教評會決議其中三人不適任解除教師職務,地檢署經過調查更認定涉嫌妨害自由。
地檢署表示,三名老師透過罰站、寫悔過書等方式連續處罰,不僅導致男學生心靈受創,也足以構成刑法強制罪,才會加以起訴。

資料來源:http://www.ttv.com.tw/102/03/1020322/10203224596901I.htm


-------------------------------------------------------------------------

懷疑學生偷窺集乳私審 苗栗照南「三朵花」起訴

ETtoday 2013年03月22日東森新聞記者吳芃鋅、盧俊傑/苗栗報導

▲懷疑生偷窺,「七朵花」女師中3人私審遭訴。

苗栗竹南照南國小有七位女老師,被同學稱為「七朵花」,其中三名老師疑似因為懷疑學生偷看集乳,私下聯合審問,甚至逼學生寫自白書,還要求模擬偷窺情節,讓學生因此產生焦慮症,事後教評會認為三人不當管教,將她們解聘;案件被縣府函送後,三名女老師被檢方依妨害自由罪起訴。

照南國小七位女老師穿著同樣的體育服上課,因為感情好組成小團體,還拍成影片,被學生稱為「七朵花」。去年3月,一名女老師懷疑男學生偷窺她集乳,事後王姓、張姓、林姓三名老師不僅大聲喝斥、聯合審問,逼迫男學生寫自白書,還要求模擬偷窺行徑。

這種私下聯合審問學生的行為,遭到教評會解聘處分,當時女老師還召開記者會反駁,向媒體哭訴委屈。「我認真教書來這邊,我為什麼要受到這種折磨?」如今三名老師不但被解聘,整起案件經縣府函送後也遭檢方起訴。

家長則控訴遭私審學生心靈受創,「他現在都怕女生(記者:都怕女生喔?),對,他現在沒有辦法跟女生相處,他沒有辦法去人群中的地方。」男學生現在已經就讀國一,但心理陰影無法揮去。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22/179711.htm

-------------------------------------------------------------------------

懷疑學生偷窺 3女老師私審逼認罪

聯合新聞網 2013.03.22 【聯合報╱記者胡蓬生、蘇木春/苗栗縣報導】

苗栗縣某國小三名女老師懷疑陳姓小六生偷窺女老師集乳,涉嫌集體私審陳,讓他在走廊罰站、逼寫悔過書,還要求模擬偷窺情境,案經縣政府函送,檢方昨依妨害自由罪嫌將三名老師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三月廿三日上午,陳陪同學到保健室,當時一名女老師正在布簾內集乳,陳聽到聲響,好奇低頭從布簾下往裡探望,女老師發現後喝斥陳與同學回教室,並將此事告知王姓、張姓、林姓三名老師。

當天午餐時間,王姓老師先帶兩名學生到保健室模擬偷窺情境,再帶回教室罰站,要陳「認罪」,但陳堅稱只看到女老師的腳,沒看到集乳;稍晚張姓女老師又帶他到走廊,命令繼續站立寫自白書,但陳依然否認。

張姓女老師一再逼陳重寫,直到下午兩點多陳坦承看到才停止,當時已是下午第二節課,陳又被帶到教室,轉由林姓女老師責問「好看嗎?」重複類似心理測驗方式問話。

下午兩點半,陳母到校,陳才被准許用餐,隨後母子被帶去向集乳的女老師道歉,但陳母離去後陳又被逼寫悔過書,事後診斷出急性壓力性反應合併焦慮症。

三名女老師都否認犯行,有人辯稱罰站和寫「反省書」是基於教育目的,教導對方勇於認錯和自省,並未逼寫,也未侵犯陳受教和午餐權,過程中還詢問要不要喝水、上廁所。

檢方認為,學生的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國家應予保障,教育部為釐清教師違法體罰與適當管教的界限,還發布相關注意事項,其中違法處罰包括體罰、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及身心虐待等。

但陳當天中午到下午兩點半,被三名女老師接續以罰站等手段,罰寫悔過書,使陳心靈受創,檢方認定三人已構成刑法強制罪。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780438.shtml

-------------------------------------------------------------------------




【新聞】體育老師掐傷女學生 嗆:告我啊

體育老師掐傷女學生 嗆:告我啊

聯合新聞網 2013.03.23 【聯合報╱記者黃煌權/嘉義報導】

嘉義縣吳姓女國中生前天上體育課,因丟球給李姓體育老師時不慎丟到他下體,體育老師當場抓狂,先用球丟打女學生臉部,又掐傷女學生脖子,還嗆說「叫妳爸媽來告我啊」,並要求女學生每節下課都到學務處罰站,否則每缺1次就記1支警告,嚇得女學生昨天不敢到校上課。

女學生昨天受訪時,雙手、雙腳還不停顫抖,不停喃喃自語「不要再叫我上體育課了!」女學生的祖母批說「這樣的老師與流氓有何差別?」家長帶女童驗傷,頸部挫傷,準備對老師提出傷害告訴。體育老師昨天到吳家致歉,表示願意和解。

前天下午,吳姓國2女學生與同學在排球館玩躲避球,雙方換場地時,擔任裁判的李姓體育老師伸出雙手叫吳女將球拿給他,吳女一時太用力,不慎丟到老師下體,老師認為吳女是故意,先叫吳女走到他面前,拿球丟打她的臉部,因吳女及時閃開,只打到右臉頰。

李老師怒氣未消,趨前用手掐住學生脖子,幾乎將站立的吳女頭部壓到地面,當時在場的20多名學生見狀都嚇得往後退;掐完脖子後,老師還大聲嗆說「妳可以打電話告訴妳爸媽說我打妳啊」、「叫妳爸媽來告我啊」。

正當學生準備離去,老師又對吳女嗆說「妳知道我可以記妳3支大過嗎?」並要求吳女只要一下課,就到學務處罰站10分鐘,若「缺站」,1次就記1支警告。吳女擔心被記警告,含淚罰站。

吳女回家後哭不停且直說頸部很痛,母親追問,她才說出遭遇,吳母立即帶女兒就醫、驗傷,準備提告。

吳女父母昨到學校,李老師坦承對吳女施暴,但強調是吳女故意拿球丟他下體,讓他覺得很不受尊重,才一時情緒失控,他也當面向女學生父母致歉,並在校長、班導師陪同下到吳家向學生道歉、安撫。

吳父表示,女兒目前還處於極度恐懼狀態,等女兒身心恢復正常,才會考慮與老師和解。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782570.shtml

-------------------------------------------------------------------------


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新聞】「愛的小手」管教…劃傷學童臉 被訴

「愛的小手」管教…劃傷學童臉 被訴

聯合新聞網 2013/03/22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羅建旺/宜蘭報導】

宜蘭縣游姓音樂老師上課時,1名小六男生對女同學比不雅的手勢,他拍照存證,口頭警告,但男學生又從座位跳起,揮手喧鬧,游師憤而拿起「愛的小手」的握柄管教,男童受傷,家長提告,游師遭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

45歲游老師被指控,去年12月26日上午11時5分,在國小音樂教室上課時,看到1名小六男學童朝同班女同學比出不雅的手勢,他以相機拍下男童胡鬧的照片後,口頭警告學生。

男童突然從座位上跳起,並揮舞雙手喧鬧,游憤而以俗稱「愛的小手」的握柄(小手掌已除去),涉嫌猛力毆打男童的手部,揮動握柄時,觸及男童的臉部,造成男童左臉顴骨瘀傷、左手拇指腕指關節背側瘀傷,宜蘭地檢署偵結以傷害罪起訴。

游老師昨天說,當天上音樂課,這名男學生發出奇怪聲音,又朝同學作鬼臉,讓其它學生沒辦法上課,他為了維護其它學生權益,拿出相機說要拍照,只是想「嚇」學生,沒想到這名學生非但不理會,還朝他比中指,他才拿出愛的小手管教。

當時他打了這名學生左手一下,要打第二下時,學生扭動掙扎,愛的小手不小心畫到臉頰。他強調,只是要制止學生的不當行為,並沒有要傷害學生的意圖。

游老師在該校服務廿多年,從未因師生糾紛遭投訴,校內國樂團在他指導下,成績很不錯。學校同事、地方人士得知他被起訴,都為他抱屈。

曾參與協調的一名地方人士表示,游老師很古意,這次是因為孩子調皮,必須管教,老師絕不是蓄意傷害孩子;如果因此被判刑,實在太委屈;同事也說,小朋友上課時搗亂在先,老師才出面制止,學生還對老師比中指,如果老師放任不管,其它學生有樣學樣怎麼辦?孩子不受教,老師卻因此被起訴,實在太倒楣,也讓同為教職者心寒。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6781

-------------------------------------------------------------------------

師體罰挨告 家長控:推託不道歉

聯合新聞網 2013.03.23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1名小六男童上音樂課時調皮,遭游姓老師拿「愛的小手」握柄打傷,男童家長提告。男童父母昨天出面,強調是因老師始終不道歉,還推說是不小心,握柄「劃到」男童手、臉,他們氣不過,才會提告。

縣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昨天到學校了解始末;游姓老師保持緘默,不願多談。

男童父母出具驗傷單及孩子受傷照片,表示去年12月26日,兒子上音樂課時,只是站起來看旁邊的樂譜,游老師竟拿愛的小手握柄,毆打孩子臉部。

家長表示,當時兒子舉手想阻擋,被老師打到左臉顴骨瘀傷,左手拇指腕指關節背側也瘀傷,老師還要再打,被其他學生攔住;但老師竟對他兒子怒罵「哭死最好」,同學們都有聽到。

男童母親說,事發後,老師起初還撇清說和他沒關係,到昨天仍沒道歉。

她強調,孩子很乖,會幫忙家裡做生意,小男生多少都會頑皮,老師要管教,如果打屁股、打手掌心沒關係,但打到孩子臉都腫起來,還不承認錯誤,實在太超過,他們才會在今年1月10日提告。

男童父親表示,游師常在上課拍班上學生的照片,「好像在蒐證」,讓人難以理解他的用意。

除男童家長提告,學校成績考核委員會也對游老師作出書面警告。校長表示,孩子上課調皮,老師一時情緒失控才打人,但體罰就是不對,還是要處分。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7782615.shtml

-------------------------------------------------------------------------


2013年3月21日 星期四

【新聞】去年男女出生比例 趨近平衡

去年男女出生比例 趨近平衡

中時電子報 2013-03-21 中國時報 黃天如/台北報導

現代人還有重男輕女觀念?衛生署指出,民國九十二年台灣出生性別一.一○二,高居全球第三,經加強民眾宣導,建立醫療院所接生嬰兒性別比監測機制等多管齊下努力,去年國內出生性別比已降至一.○七四,創近廿五年新低。

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表示,在自然狀況下,嬰兒出生性別比便是男略高於女,約為一.○二至一.○六。而研究發現,由於男嬰夭折率高於女嬰,出生時男嬰多些,到適婚年齡時男女人數正好相當,可以說是上天的巧妙安排。

但多年來包含台灣在內的多數亞洲國家,卻還是有重男輕女觀念,甚至不惜篩選胎兒性別或進行人工流產。

為防範這種性別暴力行為,乃至於未來男性娶不到老婆等社會問題,衛生署九十九年起全面建立性比別監測機制,結合衛生局就接生嬰兒性別比異常醫療院所作進一步訪查,並掃蕩宣稱可「包生男」的違規廣告,終於使我國出生性別比逐年降低。

國健局長邱淑媞說,去年台灣出生性別比一.○七四,不僅趨近正常範圍,創下近廿五年新低,讓台灣從恥辱的全球第三掉至第十五名,若與九十九年出生性別比一.○九相比,更形同一年內就搶回一六八○名女嬰寶貴的生命。

衛署民國一○○年元月依《醫師法》授權公告,凡醫師進行非醫療上必要之胎兒性別篩選或性別選擇性人工流產,可逕依情節輕重處五到五十萬元罰鍰、停業一個月到一年,甚至廢止醫師證書。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5/20130321000907.html

-------------------------------------------------------------------------

1.074︰1/去年男女嬰比 25年新低

自由時報 2013-3-21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

現代人生育觀念逐漸改變,不再重男輕女,國健局公布的最新資料顯示,過去三年新生兒男女比例越來越趨正常,去年的比值一.○七四(一.○七四個男嬰比一個女嬰),更創下二十五年來最佳紀錄。

過去三年 比例越來越趨正常

台灣婦女以往常背負著「生男以傳宗接代」的壓力,使得台灣新生兒男女比例失衡嚴重,第三胎以上的比值在九十五年衝到一.二七一;不分胎次則在八十一年寫下比值一.一○九的最高紀錄,九十二年的一.一○二甚至高居全世界第三名,比中國還嚴重。

國健局婦幼及生育保健組組長陳麗娟表示,衛生署自九十九年起建立出生性別比監測機制,掌握各接生院所新生兒性別比,並且將異常資料通報衛生局做進一步訪查,並加強掃蕩宣稱「包生男」、「提供性別篩選」的違規廣告。

此外,一百年一月起,陸續公告法令,選擇性流產、非必要的性別檢驗、選擇人工生殖胚胎性別都被嚴格禁止。

國健局認為,前述政策已收到良效,因我國近三年新生兒男女性別比值逐漸趨近正常範圍(一.○二到一.○六),去年已從一.一○九拉低到一.○七四,是二十五年來的最低點。

國健局一百年針對兩千五百多位民眾進行電話調查,結果發現國人對子女的性別態度,確實有進步。高達九成的民眾和剛生育後婦女,贊成「禁止性別篩檢」政策;六到七成民眾對子女性別沒有特別偏好,此外,有兩成剛生育的婦女是偏好女生。不過,其中還是有一成民眾,會想用人工技術提高生男或生女的機會,本想生男卻未如願的婦女,更有高達四成二希望下一胎可以選擇性別。觀察歷年新生兒性別比也可發現,第三胎以上新生兒,性別更加失衡。

馬偕紀念醫院婦產部主任王功亮表示,現代人越生越少,少部分生到第三胎的產婦,有些是已經生了兩個女孩,卻還放不掉「拚生男」的心理,希望醫師協助,醫師基於倫理,幫不上忙。

王功亮說,這樣例子只是少數,多數人觀念已不同,有的甚至認為女兒更優秀。

醫師︰現代孕婦自主性較高

台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徐明洸認為,「重男輕女」文化對於生育的影響正在減弱,是社會自然形成的現象,跟政策並無太大關係。他普遍感覺現代的孕婦自主性較高,覺得「有生就已經很好」,長輩也已不再那麼具有主宰力。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1/today-life14.htm

-------------------------------------------------------------------------

嬰兒性別失衡比 創新低

人間福報 2013/3/21 【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

十年前台灣因重男輕女觀念,嬰兒性別失衡比高居全球第三,經衛生署多年宣導,失衡比已逐年縮小。國民健康局調查,去年新生兒性別失衡比,創下近二十五年來新低,國際排名也已退居第十五名。婦幼及生育保健組長陳麗娟表示,婦女偏好女嬰比例甚至高過男嬰。

「重男輕女」觀念正逐漸改變,九十九年新生兒性別比是一點零九(亦即一百零九個男嬰比一百個女嬰)、一○○年一點零七九,一○一年性別比已降至一點零七四,趨近正常範圍之一點零六,達到二十五年來最低點。

國健局長邱淑媞欣慰指出,近年來衛生署推動禁止性別篩選、推廣性別平權、性別選擇性人工流產,並與各縣市衛生局合作走訪產檢及接生院所,針對不當廣告、違規醫療行為開罰等多已奏效。

性別比「男嬰略高於女嬰」,其正常範圍介於一點零二至一點零六之間。由於男嬰夭折率較高,出生時男稍多於女,到適婚年齡男女人數就會相當;但如果篩選性別,男女新生兒比超過一點零六,將造成適婚男性人數多於女性,讓男人面臨「娶不到老婆」的危機。

國健局一○○年針對剛生育後婦女調查發現,對自已這一胎的性別期望為「男女均可」者高達六成五,其次為「偏好女生」的百分之二十點七,「偏好男生」者百分十四點七;惟值得注意的是,想生男卻不符期望的婦女,選擇性別的比率,仍高達百分之四十二點四。

「第三胎」之出生性別比,在過去一向特別高,許多人為了「拚一個兒子」才生第三胎,性別選擇情況也較嚴重,九十五年時第三胎之出生性別比高達一點二七一,九十九年為一點二零三,但一○○年已降至一點一三,一○一年更降到一點一一五,創二十四年來最低值。

為遏止性別篩檢「包生男」歪風,國健局九十九年起即聯合各縣市衛生局監測出生通報,一旦發現有男女嬰出生比例異常之產檢及接生院所,立即稽查。迄今共稽查八百六十一家,並已開罰十二家違規提供性別篩選與非法人工流產者。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99002

-------------------------------------------------------------------------

全球第15/男女嬰比降到107:100 25年最低

聯合新聞網 2013.03.20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國內男女嬰比去年已降到107:100,創下25年來最低點,但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不認為國人真的已經改變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
報系資料照片

國人早年傳統觀念重男輕女,台灣新生兒性別比失衡曾高居全球第三名。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上午公布最新男女嬰性別統計,國內男女嬰比去年已降到107:100,創下25年來最低點,國健局估計一年救回1680名女嬰;不過,性別比仍居全球第15高。

99年起監測已收成效

為了改善男女嬰比例失衡現象,衛生署於民國100年1月明令禁止醫師進行非醫療必要的胎兒性別篩選或性別選擇性人工流產,並禁止醫師以任何形式揭露胚胎或胎兒性別。違反除罰鍰也可能涉及刑法墮胎罪。

男女嬰國際正常範圍為106:100,國健局自99年起建立出生性別比監測機制,掌握國內各醫療院所新生兒性別比。一旦出現異常衛生局即派人視察,還主動稽查包生男等違規廣告。

監測機制實施兩三年後政策已收成效,國健局最新出生通報資料顯示,國內男女嬰性別比,一路由99年的1.09降到100年的1.079,去年更降到1.074,更接近正常範圍1.06,創民國76年來最低點。

第三胎男嬰比例仍偏高

但值得注意的是,台灣地區第三胎性別比男寶寶向來偏高,許多人為了想要男嬰傳宗接代,才生第三胎。95年第三胎性別比高達1.271,99年為1.203,去年降至1.115創24年來新低,但仍比當年新生兒男女比高。

國健局一項針對剛生育婦女的調查發現,有高達六成五回答對這一胎的性別期望為「男女均可」,「偏好女生」占20.7% ,「偏好男生」只有14.7%,顯示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逐漸轉變。不過,一心想生男寶寶、結果卻不符期望的產後婦女,仍有高達42.4%希望未來可以選擇寶寶性別。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775989.shtml

-------------------------------------------------------------------------



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新聞】學生掉錢 師把全班當賊搜身

請參見小學生錢不見了 家長怒要求校方搜同學身





學生掉錢 師把全班當賊搜身

中時電子報 2013-03-20 中國時報 胡清暉、林佩怡/台北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接獲強恕中學學生投訴,班上有同學掉錢,教官、老師竟把教室門關上,命令同學脫鞋、脫襪、脫外套,並對全班搜身,甚至觸摸女學生的內衣褲,事後引發反彈。校方介入調查,並向全班道歉。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人本去年十一月接獲同學投訴此案。無獨有偶的是,今年剛開學不久,北市天母國小也發生學生掉錢,生活輔導主任竟然要求班上學生翻出口袋、脫掉鞋襪,甚至書包內所有東西都被倒出來。嚇得不少孩子當場問老師:「為什麼要把我們當成小偷?」

馮喬蘭質疑,許多學校迄今仍然會以「安全檢查」為名,檢查學生的身體、書包、抽屜,看看是否有「違禁品」。有時候,老師不認同的課外讀物也會當作是「違禁品」。還有些學校禁止學生吃零食,學生怕肚子餓多帶的一塊麵包也成了「違禁品」。

有鑑於此,人本基金會昨天公布「拒絕搜書包,捍衛隱私權—給學生們的公開信」,批評這種違法搜查,違反刑事訴訟法、與學校訂定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侵犯了孩子們的心智。

馮喬蘭強調,連檢察官、警察要調查犯罪,都要依法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老師當然不可以因為有人掉錢,或以擔心學生攜帶「違禁品」等理由,就搜索學生的身體或隨身物品。

她建議,面對教官或老師不當搜索,學生可以拒絕,或者嘗試和師長溝通,表示「我感到不舒服」、「我覺得被當做小偷很難過」。如果選擇忍下來,也不要讓自己失去感覺,否則日後會逐漸失去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勇氣。

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說,當時主任跟老師請小朋友檢查自己書包,沒有搜身,也已對孩子和老師做機會教育,請小朋友不要帶太多錢到學校,也做團體和個別輔導孩子,老師則加強人權法治的觀念。

強恕中學校長何歐威說,去年十一月學生投訴人本基金會,當時已做完整處理。她強調,避免讓學生不舒服,已禁止老師和教官做這些事情。站在學校立場,很願意尊重學生人權,畢竟現在時代已改變,也已加強宣導,讓孩子照顧好自己的財產。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1/20130320000452.html

-------------------------------------------------------------------------

同學掉錢…教官搜身 高中女生不舒服/人本批校方違法 呼籲教部正視

自由時報 2013-3-20 〔記者林曉雲、林相美/綜合報導〕

有學生掉錢,老師和教官搜書包和搜身,竟還觸摸女學生的內衣褲!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呼籲學校要節制,學生要反抗,也要求教育部正視校方搜身和搜書包的行為已違法。

關門要求全班脫鞋襪、外套

台北市天母國小上月發生搜書包事件,引發爭議、校方道歉;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人本近日又接到申訴,北市某私立高中(強恕中學)上學期有學生回教室後發現錢不見了,教官及幾個老師竟把教室門關上,命同學脫鞋、脫襪、脫外套,以「搜身」的方式搜索每個學生的身體,甚至觸摸到女學生的內衣褲,這群高中生忍氣吞聲,連被碰胸部都不敢直接對老師說:「我不舒服」。

教部提醒學校要守法

馮喬蘭表示,許多學校以「安全檢查」為名檢查學生的身體、書包、抽屜,查看是否有學校禁帶的「違禁品」,有些老師把課外書當成「違禁品」,有學校禁止學生吃零食,學生怕肚子餓多帶的一塊麵包也變成「違禁品」,但學校其實是「違法搜查」,把每個小孩當成潛在犯人。

教育部學特司長劉仲成表示,教育部訂有「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為維護學生的身體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教師及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私人物品,例如書包、手提包等,除非是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有相當理由及證據顯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毒品等法定違禁物品;教育部會再提醒學校要守法。

律師:違法搜身 可重判二年

律師邱晃泉表示,警察等司法人員也要符合法定要件才能有強制處分權,取得搜索票才能搜索,教師和教官等人員如果對學生搜書包或搜身,已觸犯刑法第三○七條妨害自由罪,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等,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校方否認搜身 稱老師已道歉

強恕中學學務主任王福勝昨天表示,處理該案的女老師確實有要求學生翻出口袋自清,也有觸摸口袋確認,但絕對沒有搜身。而教官是男性,也沒有碰觸學生胸部、屁股,學校很注重師生之間的分際。

王福勝表示,事後因有學生反映、加上人本介入,已請女老師和教官向全班同學致歉;也要求校內同仁,日後遇到類似案件,除非有確切證據與特定對象,不得動輒搜身。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0/today-life14.htm

-------------------------------------------------------------------------

強恕女師查竊 搜女學生摸胸

蘋果日報 2013年03月20日 楊惠琪╱台北報導

強恕中學為查學生遺失的錢,竟對全班搜身,還觸碰女學生胸、臀。資料照片

校園爆侵犯人權爭議。人本教育基金會昨指出,數月前北市強恕中學因有學生放在教室的錢遺失,學校教官和老師竟對全班學生搜身,女老師還觸摸女學生胸部和臀部,痛批學校搜身侵害學生隱私權,已構成違法、違憲。

學生掉錢調查全班

繼日前北市天母國小發生因學生掉錢、老師竟要求全班學生脫鞋脫襪搜身後,昨又爆出強恕中學也曾發生搜身爭議。人本表示,去年十一月接獲強恕中學女學生投訴,指學校為追查學生遺失的金錢,不但對全班搜身,甚至懷疑女學生把錢藏在胸罩裡,女老師竟觸摸女學生胸部,還有人因適逢生理期臀部鼓起,也被女老師追問、甚至被摸了屁股。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說,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警察或檢察官搜索嫌犯,都還要經一定程序取得搜索票,隱私權也是《憲法》所保障,但學校竟任意對學生搜身,其做法已違法、違憲。

強恕中學學務主任王福勝昨說,的確曾要求學生翻出口袋自清,但沒有學生講得這麼誇張,至於碰觸女學生胸部、臀部,可能是女老師檢查時不小心碰到,事後已請女老師和教官向全班學生致歉,也要求校內同仁日後遇到類似案件,除非有確切證據,否則不得搜身。

「學校應尊重人權」

北市教育局主秘何雅娟說,學校應尊重學生人權,而不是動輒把所有學生都當成嫌疑人。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0/34898851/

-------------------------------------------------------------------------



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新聞】網路分享保養品心得 女罰1萬

網路分享保養品心得 女罰1萬

中央社 1020319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9日電)

一名27歲的陳姓女子,匿名在部落格中分享精華液使用心得,由於內容涉及療效而遭檢舉,經查獲後被處罰新台幣1萬元罰款。

「怎麼會查到我」?許多民眾喜歡將自己對產品及食物的心得透過網路分享,這名陳姓女子就是匿名在自己的部落格分享了精華液使用心得,內容寫著「產品能迅速舒緩肌肉緊繃酸痛、頭暈缺氧、幫助靜脈曲張」等宣稱療效的用語,遭到網友檢舉。

台中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在接獲民眾檢舉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陳姓女子在網路上留的身分及電話都是假的,還波及到另一名不知情的阿嬤,於是透過交叉比對,數天後終於查到陳姓部落客。

當衛生局承辦人員上門時,陳姓女子相當驚訝,但也坦承部落格中的使用心得,是化妝品公司以贈品為誘餌,請多名部落客幫忙寫產品的使用心得,還得加上特別的療效字眼。

陳姓女子並說,化妝品公司還教導部落客使用假身分及電話分享就不會有責任,沒想到還是被查出。

衛生局指出,產品名稱及相關購買方式一旦PO網路上就算是一種宣傳,仍需遵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中不得登載虛偽誇大廣告的規範,否則將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款,由於陳姓女子是初犯,因此遭開罰1萬元,讓她懊惱地說,「下次再也不敢了」。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303190246-1.aspx

-------------------------------------------------------------------------

部落客分享保養品心得 太誇張遭罰1萬

自由時報 2013/3/19 〔本報訊〕

許多人有在網路上分享產品使用心得的習慣,但日前一名陳姓女子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撰寫化妝品使用心得,竟遭衛生局認定是「誇大廣告」,裁處1萬元罰鍰。

這名陳姓女子為了獲得廠商贈品,在化妝品業者的慫恿下,於部落格分享精華液的使用心得,內容寫道「產品能迅速舒緩肌肉緊繃酸痛、頭暈缺氧、靜脈曲張」,遭台中市衛生局發現,依違反《化妝品衛生條例》開罰1萬元。

陳姓女子在撰寫部落格時,還特意使用假的身分資料及電話號碼,讓衛生局人員誤找上一名未曾碰過電腦的阿嬤,但經過調查,陳女的真實身分仍被找到,她到案時驚恐表示,為何找上我?

衛生局指出,《化妝品衛生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化妝品不得在傳播工具登載虛偽誇大廣告,違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目前此種案例已有3例,若要刊登化妝品廣告,應到所屬主管機關申請審核,民眾在部落格寫文章,宣稱產品功效,也視為廣告,同樣應申請審核。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80360

-------------------------------------------------------------------------



【新聞】憂師沒班教 教部盼降班級人數

降低代理代課教師比例是好事,但調降班級人數似乎是「空包彈」。

國小每班人數 29 人、國中每班 30 人已實施多年;104 學年度時,當初因「逐年調降」而未達前述標準的年級已接連畢業,「自然而然」就達成「目標」,這樣還有「調降」嗎?





憂師沒班教 教部盼降班級人數

中央社 1020318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今天說,國中小將因少子化而減班,大批教師恐無班可教。教育部長蔣偉寧說,將努力降班級人數、減代課師比率。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概況報告。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佳龍質詢時表示,國一新生今年只剩25萬人,到113學年,更只剩18萬人,因應少子化,國中小未來勢必得減班,但就算超過50歲的教師都退休,還有1300名教師可能無班可教,而現任教師都可能沒工作,未來師資培育學生的出路令人憂心。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未來希望朝國中班級人數從30人降到25人的目標努力,但不減班級數,同時也會努力降低代課教師比率,目前代理代課教師比率約12%,希望每年降1%,目標降到5%,並增加專任教師缺。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進一步說明,國中小原來規定允許5%的代課代理教師,但現行比率都高於規定,因此對每年降低1%,大家都有高度共識,現在也請各縣市提報每年代課教師降低1%的計畫。

陳益興也說,根據教育部規劃,104學年時,國小每班人數降到29人,國中每班降到30人,繼續降低班級人數則是教育部的理想目標,也涉及第2期國中精緻教師方案,之後也會呈報行政院,進行審慎研議。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3180104-1.aspx

-------------------------------------------------------------------------

國中教師無班可教? 教長:減代課老師

聯合新聞網 2013/03/19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立委林佳龍昨天質詢指出,受少子化減班影響,今年恐有1300名國中教師無班可教。教育部長蔣偉寧答詢,儘管學生變少,但盡量不減班,透過逐年降低國中每班學生人數至25人,並降低代理代課老師比率至5%,改聘專任教師,解決國中超額老師的問題。

蔣偉寧昨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質詢指出,國一新生今年只剩25萬人,到113學年更只剩18萬人;今年就算滿50歲的1300名國中教師全部退休,估計仍有1300名教師可能無班可教,教育部將如何因應?

蔣偉寧表示,教育部將從兩個方向,解決國中超額老師的問題。一是減少國中班級人數,先降到每班30人,並朝每班降到25人的目標努力;同時降低代理代課教師比率,目標要降到占國中教師總數5%以下。

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指出,目前國三平均每班學生人數33人、國二32 人、國一31人;希望到104學年,國中三個年級都降到每班30人;至於何時降到每班25人?黃子騰說,要仔細精算經費,再報行政院核定,時間表還沒確定。

此外,國教署統計,目前各地國中共有4813名代理代課教師,占國中教師總數10.03%,未來擬逐年減少1%,降到占總數5%以下。

黃子騰表示,102到106學年,國中代理代課教師每年都將減少481名,5年共將減少2405人,空出來的缺,可容納超額教師或改聘儲備教師。

黃子騰說,國小的每班人數及代理代課教師比率,也將跟著調降。目前小一到小三,平均每班都是29人,小四到小六依序為30、31、32人,到104學年將降為各年級都是29人。

至於全國各地國小的代理代課老師,目前共4997人,占國小教師總數6.19%,未來也將降到5%以下,還會再減8百多人。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6267

-------------------------------------------------------------------------

因應少子化 代理代課老師將逐年減1%

中央廣播電臺 2013/3/18 撰稿‧編輯:江昭倫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18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教育部計劃未來逐年遞減1%的中小學代理、代課老師人數,改由現任教師或儲備教師擔任專任,並減少班級人數,以因應少子化所帶來的老師超額問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8日上午邀請教育部長蔣偉寧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民進黨立委林佳龍特別要求教育部說明少子化現象所帶來的老師超額問題。

林佳龍指出,目前國中教師每年達50歲退休年齡的人數約有1,300人,今年預估國中減班後,師資減額超過2,600人,即使每年達50歲的1,300人全部退休,仍有1,300名教師無班可教,連現任教師都可能遭到資遣,教育大學培育的師培生未來出路又在哪裡?

蔣偉寧對此表示,未來國中與國小代理、代課老師人數將逐年遞減1%,優先由現任教師或儲備教師接替擔任正式教職,師培生招生人數也會進行總量管制,希望降低衝擊。蔣偉寧說:『(原音)減少代理代課,就是說從12%,代理跟代理加代課,在國中這一端,一年減1個百分點,這是很明確,已經是請我們陳益興次長,他在召集小組,怎麼做要提出來。』

另外,班級人數也將同步減少,國小班級人數預計2015年降到每班29人,國中預計降到每班30人,以提升教育品質。

資料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12124

-------------------------------------------------------------------------

國中代理代課教師 盼逐年降到5%

教育廣播電台 2013-03-18 徐詠絮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教育部進行業務概況報告,立委林佳龍要求教育部說明,少子化帶來的超額教師問題,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將努力減少班級人數,並減少國中代理代課老師比率,改由現任教師或儲備教師擔任專任,希望5到10年內,國中代理代課教師比率從現在12%,逐年降到5%。

立委林佳龍指出,目前國一新生人數約25萬人,到113學年度只剩下18萬人,預估今年減班後,還有2千6百名老師超額,就算每年有1千3百名屆滿50歲老師要退休,但還有1千3百個老師沒有班級可教,教育部是要超額資遣國中老師,還是要增加編制?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目前的策略是降低國中班級人數,從每班30人降到25人,維持既有班級數量,同時也降低代理代課老師比率,改由現任教師或儲備教師擔任專任,希望國中代理代課教師比率從現在12%,逐年降一個百分點,目標是降到5%。

教育部政務次長陳益興表示,國中小原本允許5%的代課代理教師比率,但實際比率都高於規定,對於每年降低1%,大家都有高度共識,目前也請各縣市提報每年調降代理代課教師比率的計畫。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7258

-------------------------------------------------------------------------

少子化 國中盡量減人不減班

聯合新聞網 2013/03/18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少子化問題,立委擔心未來會造成國中大減班,國中老師無班可教。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未來以「減班級人數」為優先,盡量不減班,同時會逐年降低代理代課教師比率,釋出正式教師缺額。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質上午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指出,今年國一學生人數剩25萬人,到了113學年度更只剩18 萬人,而每年有1300名年國中老師年齡達50歲,就算他們全部都退休,估計將有1300名國中老師未來可能無班可教。

蔣偉寧答詢時表示,未來國中以減少班級人數為優先,盡量不減班。理想的目標值是,小學教師員額從每班1.5名教師增至1.7名;國中每班學生人數先減到30人,未來再25人為目標。

國教署說明,行政院已通過精緻國教方案,確定民國104學年度,國小每班人數降至29人,國中降至30人。但國中若要再降至25人,還需要評估經費,目前沒有實施時間表。

針對國中小代理代課教師比率太高問題,教育部也有因應對策。蔣偉寧表,將逐年減少國中小代理代課教師人數,國中小一年各降一個百分點,從目前的12%逐年降至5%,可望釋出正式教師職缺。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6221

-------------------------------------------------------------------------

教長:降低代理、代課老師比率

台灣立報 2013-3-18 【記者鄭諺鴻台北報導】

中小學教師即將面臨沒學生可教的窘境。教育部長蔣偉寧18日在立院表示,教育部計劃逐年遞減1%的中小學代理、代課老師人數,預計5到10年內,代理代課教師比例從現在的12%,逐年降到5%,減少班級人數,因應少子化而來的老師超額問題。
教師超額狀況嚴重

立委林佳龍指出,目前國一新生人數約25萬人,到113學年度僅剩下18萬人,預估今年減班後,還有2千6百名老師超額,就算每年有1千3百名屆滿50歲老師要退休,仍有1千3百位老師沒學生可教。惡性循環下,導致現任教師沒工作、師培學生出路更令人憂心。

蔣偉寧答詢時表示,未來國中以減少班級人數為優先,盡量不減班。目前國中小班級人數,小一到小三每班29人,小四到小六為30到32人,國中每班31至33人。理想目標值為小學教師員額從每班1.5名教師增至1.7名;國中每班學生人數先減到30人,未來再以25人為目標。
逐年調降1% 目標5%

調整班級人數之外,教育部也將降低代課教師比率,蔣偉寧表示,目前儲備教師有5萬人,代理代課教師比率約12%,逐年調降1%,目標是降到5%,可望釋出正式教師職缺。教育部政務次長陳益興表示,國中小原本允許5%的代課代理教師比率,實際比率都高於規定,對於每年降低1%,大家都有共識,目前也請各縣市提報每年調降代理代課教師比率的計畫。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7601

-------------------------------------------------------------------------

少子化 代課師12%降至5%

爽報 2013年03月19日 劉嘉韻.報導

少子化造成國中小人數逐年減少,恐讓現職教師丟飯碗。立委林佳龍昨指,今年國一新生人數只有25萬人,10年後將只剩18萬人,國中、小學勢必得減班,千名現職教師恐失業,師培大學生未來出路也堪憂。

教育部長蔣偉寧昨表示,目前政策是不減少班級數量,而是朝減少每班學生人數努力,如國中每班人數從現今30人逐年減少為25人,另現行代理代課教師比率約12%,也會逐年降為5%,並增加各校專任教師缺額,以確保教師工作權。

資料來源:http://sharpdaily.tw/news/article/headline/20130319/34897047/

-------------------------------------------------------------------------

國中每班人數 後年降至30人

國語日報 2013/3/19 林人芳/臺北報導

立委林佳龍昨天在立法院表示,受到少子化影響,國中小學減班勢在必行,中小學教師將面臨無班可教的窘境。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目前朝向維持班級的數量,減少每班人數,並在五到十年內,逐年降低代課教師的比例。

林佳龍表示,今年國一新生約有二十五萬人,但一百一十三學年度就只剩下十八萬人,未來國中小勢必得減班。今年減班後,超額教師達兩千六百名;就算屆滿五十歲的教師都退休,還有一千三百名教師無班可教,教師的出路令人擔憂。

蔣偉寧表示,希望國中每班人數先降至三十人,再以二十五人為目標,還有朝維持班級的數量、降低代理代課教師的比例、增加專任員額等方向調整;目前儲備教師有五萬人,代理代課教師占百分之十二,希望逐年降一個百分點,目標是降到百分之五。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指出,降低每班人數是教育部的目標,目前規畫一百零四學年時,國小每班要降到二十九人,國中每班降到三十人。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3043

-------------------------------------------------------------------------


【新聞】退休軍公教轉私校 禁領雙薪

退休軍公教轉任私校,如果以「年輕博士一個飯碗都沒有,退休人員卻捧兩個飯碗」來看,確實有限制的必要;但用「禁領雙薪」的方式,就有可商榷餘地,而且有汙名化之虞。

現在的退休金並不全然是政府「恩給」或為「福利」,其中有一大部分由個人自提(超過 3 成),怎可限制領回?而再任後工作按月支薪也是合情合理,怎能「二選一」?就算「領雙薪」,又對不起哪份薪水了?





退休軍公教轉私校 禁領雙薪

聯合新聞網 2013/03/19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指出,未來領月退俸的退休軍公教人員,若到私校當專任教職員,只能在月退俸和私校薪水二選一,不能再領「雙薪」。

教育部長蔣偉寧昨晚指出,絕大多數私校接受政府補助,私校退撫儲金也接受政府提撥補助,私校不等同私人企業。

蔣偉寧昨到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業務,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質詢指出,有兩千五百多名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校,坐領雙薪,反觀許多年輕博士卻找不到教職,甚至賣起雞排,教育部應解決這些問題。

蔣偉寧說,公立教師退休後若體力許可,繼續教書應尊重,但領雙薪的現象「並不理想」。教育部將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領月退俸的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轉任私校只能領月退俸(含十八趴利息)或私校薪水。但領一次退休金者並不受限。

他指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下月底就會送立法院;教育部已建議銓敘部、國防部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讓退休軍公教人員一體適用。

教育部人事處統計,共有二千五百四十八名領月退俸的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軍人、公務人員(含政務官)在各級私校任職,分別占一千二百六十八人、九百八十二人、二百九十八人,政府每月支付他們的月退俸超過一億元。

退休公立大學校長的月退俸約十萬元、公立高中校長約七萬元,他們轉任私校,月退俸加薪水,往往廿幾萬元。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國輝說,修法通過後已在私校任職者全部適用。如決定領私校薪水,就停發月退俸,等卸任再恢復領取。

有關博士賣雞排問題,蔣偉寧說,他尊重個人選擇,但若博士學非所用成趨勢,就該檢討學用落差。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6281

-------------------------------------------------------------------------

教師退休轉私校 不能領雙薪

中時電子報 2013-03-19 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博士賣雞排,引發爭議。立委質疑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到私校,剝奪年輕博士進大學任教的機會。教育部長蔣偉寧回應,四月底將向立法院提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轉到私校專任,不能領雙薪,須在月退俸和新職薪水中擇一。

蔣偉寧昨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施政報告,博士賣雞排成為詢答焦點。蔣偉寧說,高學歷者做任何工作,各界應尊重。但他觀察,博士賣雞排現象代表有學用落差問題。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質詢說,許多滿腹經綸的博士無法找到教職,有人只好賣雞排,但有二千五百名軍公教人員退休後轉到私校任職,月退俸加現職薪水領雙薪,並影響年輕博士進大學任教的機會。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說,一名有成大博士學位的年輕人跟著教授向國科會申請專案研究計畫五、六年了,還是沒有辦法在大學裡找到教職,最後決定改行去賣義大利麵,很可惜。

教育部統計,目前有二五四八位軍公教退休人員同時領月退及現職薪水,包含軍人九八二人、公務員二九八人、教育人員一二六八人。蔣偉寧指出,公立學校教師退休之後如身體狀況允許而繼續工作,外界應該尊重,但領雙薪的現象不理想。

他說,教育部將提《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教育人員退休後轉到私校任職,只能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中擇一,但一次領完的退休金不受限。教育部也會建請銓敘部將軍公教退休人員統一標準辦理。

蔣偉寧說,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轉到私校專任,可以選擇暫停月退俸,領現職薪水,等專任職務結束後,再繼續領月退俸。

也可選擇領月退俸,不領現職薪水。但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如在私校兼職,可同時領月退俸及鐘點費。

一旦修法通過,是否會溯及既往?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說,已領到的雙薪(月退俸、薪水)不會要求退回,但修法通過後,就必須二擇一。

資料來源: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0319000465

-------------------------------------------------------------------------

退休教師領雙薪 教部擬限制

中央社 2013/03/18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

教育部長蔣偉寧(圖)18日說,將修法限制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專任教師者,需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擇一。(中央社檔案照片)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說,將提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限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專任教師者,需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擇一。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概況報告。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質詢時表示,許多滿腹經綸的博士生無法找到教職,有人只好賣雞排,但有很多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跑到私校任教,退休金加現任薪水,一人領雙薪,教育部應拿出對策。

蔣偉寧指出,教師退休後,如果身體狀況允許,繼續工作應該尊重,但一人領雙薪的現象並不理想,因此將配合年金改革,提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規劃未來教師退休後,如果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只能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中擇一,一次退不受限。

蔣偉寧表示,教育人員退休後如果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可以選擇先暫停月退俸,領現職薪水,等專任職務結束後,再繼續領月退俸,也可選擇繼續領月退俸,但不領現職薪水。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進一步說明,目前軍公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的約有2548人,其中教育人員約有1268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將在4月底送到立院,修正案通過上路後,不會追繳之前領到的雙薪,但月退俸或現職薪水擇一的方案須即刻實施。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3180017-1.aspx

-------------------------------------------------------------------------

教育部擬修法 退休教師轉私校「禁領雙薪」

ETtoday 2013年03月18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後轉到私校任教,可領月退俸和私校薪水雙份薪水,教育部長蔣偉寧18日表示,將提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限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專任教師者,需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擇一。

近來博士生賣雞排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長蔣偉寧18日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概況報告,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質詢時表示,多名軍公教人員退休後,跑到私校任教,退休金加現任薪水,一人領雙薪,霸占住職缺,博士生找不到教職,才會去賣雞排。

蔣偉寧表示,教師退休後,繼續工作應該給予尊重,但一人領雙薪的現象並不理想,將配合年金改革,提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規劃未來教師退休後,如果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只能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中擇一,一次退不受限。

蔣偉寧指出,教育人員退休後如果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可以選擇先暫停月退俸,領現職薪水,等專任職務結束後,再繼續領月退俸,也可選擇繼續領月退俸,但不領現職薪水。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將在4月底送到立院,修正案通過上路後,不會追繳之前領到的雙薪,但月退俸獲現職薪水擇一的方案須即刻實施。

據了解,目前軍公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的約有2548人,其中教育人員約有1268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將在4月底送到立院,修正案通過後,不會追繳之前領到的雙薪,但月退俸獲現職薪水擇一的方案須即刻實施。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18/176717.htm

-------------------------------------------------------------------------

公立退休教師「領雙薪」 教部要改革

聯合新聞網 2013/03/18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蔣偉寧上午前往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博士生賣雞排只是個案,應予以尊重,但學用落差問題會審慎檢討。 記者黃義書/攝影

博士生跑去賣雞排,公立大學教授退休轉任私校卻可領月退俸、薪水,形同領「雙薪」。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政大博士生賣雞排雖是個案,但教育部會嚴肅檢討學用落差問題;針對不少退休教師形同領雙薪,會配合行政院年金改革制度,限制公立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只能領一份薪水」。

蔣偉寧今天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博士生賣雞排」問題成為質詢焦點。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質詢時表示,國家花很多錢培養博士,但卻有博士生去賣雞排,要求教育部要立即拿出對策,否則滿街都是雞排博士。

蔣偉寧說,他尊重個人對職業的選擇,這雖是個案,但比個案「超過」,如果從個案發展成趨勢,教育部要深刻檢討,是否為學用落差產生的狀況。他說,教育部已要求各校成立新博士班要慎重,博士班如果招生不足也會減招。他強調,博士生學非所用,除了教育部要努力,希望企業界也要升級,晉用高階人力。

邱志偉進一步指出,去年有2500多名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校捧雙薪,年輕博士一個飯碗都沒有,退休人員卻捧兩個飯碗,要求教育部禁止公立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就可釋出2500個教師職缺。

蔣偉寧表示,教育部已著手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配合行政院年金改革,未來公立退休教師轉任私校,只能領單一薪水,以「做一份工作,只能領一份薪水」為原則。他強調,教師退休後可以工作,但領雙薪不理想,必須有所改革。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補充說明,退休公教人員只領單薪,未來軍公教將一體適用,年金改革方案4月底會送到立法院,等法案通過就可實施。至於是否溯及既往?陳國輝表示,已領的雙薪(月退俸、薪水)不會要求退回,但立法實施後只能在月退俸和私校月薪二擇一,如果決定領私校薪水,就停發月退俸,等不再於私校任職後再恢復領月退俸。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cation/storypage.jsp?f_ART_ID=446220

-------------------------------------------------------------------------

退休教師領雙薪 教部擬修法

台灣立報 2013-3-18 【記者鄭諺鴻台北報導】

行政院改革年金制度,教育部也著手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教育部長蔣偉寧18日表示,退休教職員若要到私校專職任教,需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兩者擇一,法案預計4月底送立法院審查。

立委邱志偉表示,國家培養博士,畢業後卻找不到教職,只好賣雞排餬口,卻有不少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往私校任教,月退休金加私校薪水,一人領雙薪,占據職缺。

去年2千5百多名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校捧雙薪,要求教育部禁止公立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釋出教師職缺。

蔣偉寧回應,退休老師也有工作權,領雙薪現象確實不理想,教育部研擬修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劃未來教師退休後,如果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只能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中擇一,一次退則不受限。

蔣偉寧強調,教育部已要求各校成立新博士班時謹慎評估,若招生不足會適時減招;對於博士生學非所用,他希望企業界晉用高階人力。

教育部統計,目前有2千5百多位軍公教退休人員在各級私校專任,退休教師占1千2百多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將在4月底送到立院,修正案通過上路後,不溯及既往,但月退俸或薪水擇一即刻實施,領私校薪水就停發月退俸,等離開私校任職後再恢復。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認為,私校有能力自行培育選拔優秀校長教師,但部分在公校所謂辦學績優的名師與校長,退休被延攬至私校服務,時有所聞。大部分民眾不反對退休人力繼續服務,但對領取雙薪頗為反感。

全教總主張,教育部應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納入「103學年度起公校退休後任職私校的教育人員,其薪資超過其於公校最後在職薪資之6成時,即需暫時停領月退休金(非自提部分)」的規定,才不致造成讓政府資源的雙重負擔,促進教育人員的新陳代謝。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7603

-------------------------------------------------------------------------

教部將修法 退休俸、現職擇一領薪/領月退老師轉教私校 擬禁領雙薪

自由時報 2013-3-19 〔記者陳怡靜、李欣芳/台北報導〕

教育部著手修法,將限制領月退俸的公校教師「領雙薪」,若要轉任私校專職,只能在月退俸或新工作薪水擇一領取。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 (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避免教育人員退休後領雙薪,教育部要修法!目前有二千五百四十八名軍公教退休後轉任私校專職,同時領有月退俸與私校薪水,教育部長蔣偉寧昨日表示,拿雙薪不是理想狀況,教育部已著手修法,類似人員未來只能就月退俸與專職薪資擇一領取。

2500多名軍公教退休後佔缺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邀請教育部長進行業務報告。立委邱志偉質詢指出,雞排博士不是單一個案,很多博士生空有才學卻找不到工作,但目前有二千五百多位退休軍公教人員邊領月退俸、邊在私校等單位擔任全職教職員,不但領雙薪,也佔用新進人員職缺。

蔣偉寧說,教育部已著手修法,將限制領月退俸公校教師「領雙薪」,若要轉任私校專職,只能在月退俸或新工作薪資擇一領取,「退休教師有工作權,也樂見教育熱誠,但拿雙薪不是理想狀況,做一份工作就領一份薪水,會著手改革。」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補充,配合年金改革制度,最快下月底將《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送立院審查,軍公則由國防部與銓敘部規劃。據統計,目前有二千五百四十八名月退俸軍公教「領雙薪」,其中退休教師一千二百多人、軍人九百八十二人、公務員二百九十八人,但教部僅規範教師。

全教總樂見 教授批不合理

月退俸和現職薪水擇一,是否軍公教一體適用,銓敘部次長吳聰成昨表示,相較於教職人員轉任私校專任教師多為教授,公務員轉任私校者的人數不多,銓敘部並未規劃月退俸和現職薪水要二擇一,不過,未來立院討論相關問題時,銓敘部會尊重立法院的意見。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秘書長李雅菁表示,「樂觀其成」,常見教育部官員退休後轉任私校,被當為「門神」,對私校有助,但領全薪就會卡到缺額,應改革。全教總兩年前就建議,若轉任專職者薪水超過月退俸的六成,就應暫停領月退,不只教師,軍公也應改革。

前教育部次長林聰明今年一月轉任南華大學校長,原可領兩份薪,但捐出月退俸做公益,他昨日表示贊同改革。前考選部長轉任佛光大學校長的楊朝祥則認為,現在私校薪資足夠溫飽,不領退職金不很重要。

從政大退休、轉任實踐大學講座教授的陳超明則認為,許多私校延攬公校退休教授教書,是為學校發展著想,帶領年輕教師提升教學與研究,這樣限制並不合理,「我能開計程車、賣牛肉麵,卻不能到私校教書,是什麼邏輯?」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9/today-life1.htm

-------------------------------------------------------------------------

退休教師轉私校領雙薪 教部擬修法限擇一

自由時報 2013/3/18 〔本報訊〕

教育部長蔣偉寧說,將提案限制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專任教師者,需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擇一。(記者張嘉明攝)

退休教職員霸雙薪,導致博士生只能賣雞排?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指出,許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後轉任私校,可領月退俸和私校薪水雙份薪水,霸占職缺。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將提案限制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專任教師者,需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擇一。

蔣偉寧表示,尊重教師退休後重拾教鞭的規劃,但一人領雙薪的現象並不理想,將配合年金改革,提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規劃未來教師退休後,如果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只能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中擇一,一次退不受限。

蔣偉寧補充,4月底將把修正案送到立院,通過後將不溯及既往,但月退俸或現職薪水的擇一方案須即刻實施。

據知,目前軍公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的約有2548人,其中教育人員約有1268人。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79501

-------------------------------------------------------------------------

擬限退休師雙薪 教授反應不一

中央社 1020318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

教育部今天表示,擬限退休師轉任私校不得領雙薪。有教授支持,但也有教授認為,退休教授可賣雞排,卻不能去私校教書不合理。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概況報告。蔣偉寧答詢時表示,將配合年金改革,提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規劃退休教師如果轉任私校擔任專任教師,只能在月退俸和現職薪水中擇一。

政大退休後,前往實踐大學任教的講座教授陳超明說,很多私立大學都是年輕助理教授,甚至連教授或副教授都沒有,對學校長遠發展有影響,因此才延攬公立大學退休教授去任教,私立大學的確有聘任需求,這樣限制並不合理。

陳超明也指出,退休金和薪水概念不同,教育部可限制退休金和薪水來自同樣公家單位,但私校不應該受此限制,否則退休教授可以去賣雞排、開計程車,卻不能去私校任教,實在太不合理。

從教育部退休、前往南華大學擔任校長的林聰明原本可領雙薪,但他上任時就公開表明,只領南華薪水,將月退俸捐出做公益。

林聰明表示,很多國家都認為一份薪資是未來的趨勢,他個人也是只領一份薪水,因此支持教育部改革的方向。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303180165-1.aspx

-------------------------------------------------------------------------

禁雙薪 私校憂聘人更難了

聯合新聞網 2013/03/19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許紹軒/台北報導】

政府將限制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校,不能領雙薪,佛光大學校長、教育部前部長楊朝祥說,站在個人立場,少領一分薪水無所謂,但私校將更難聘到資深、優秀的教授,嚴重影響私校未來發展。

清華大學榮譽教授李家同退休至今未轉任私校,他也反對這項限制。他說,類似中國醫藥大學等很多私校近年來脫胎換骨,就是因為聘到一批教學經驗豐富、又很會做研究的退休公立大學教授,一旦限制只能領一分薪水,缺乏誘因,對私校相當不利。

英語學者陳超明去年從政大退休後,轉任實踐大學講座教授,他強調,他在公立學校期間,每月繳五千多元的退撫儲金,月退俸不是「薪水」,而是他應得的退休金。

他說,很多私校只能聘到年輕助理教授,才會延攬經驗豐富的公立大學退休教授任教。私校即使不聘退休公立大學教授,也不見得想增聘菜鳥博士。

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則表示,全教總支持這項改革。他說,過去軍公教退休金優渥,退休生活無虞,若想到私校貢獻所長,兼幾門課即可,不必占專任缺,搶了年輕人機會;且過去許多教育部、教育局官員退休後轉任以前管轄的私校,其實有利益迴避、旋轉門的疑慮,但都沒人管。

軍方表示,教育部長的說法有窒礙難行之處,軍人退伍後,只有在公立機關任職,才有雙薪的問題;私立學校是否聘請退伍軍人擔任老師,是董事會的責任,並不歸國防部管。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6280

-------------------------------------------------------------------------


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

【新聞】學童遭霸凌 95%是歧視、排擠

學童遭霸凌 95%是歧視、排擠

中時電子報 2013-03-18 中國時報 朱芳瑤/台北報導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17日公布台灣校園關係霸凌現象調查報告指出,被霸凌學童中近9成5是「關係霸凌」,原因以身材、長相最多。兒盟呼籲發起尊重、反歧視運動,建立友善校園氛圍。圖為小朋友們開心在公園內踢足球。(趙雙傑攝)

兒福聯盟昨日發布一份調查數據,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童,十六.三%有被霸凌的經驗,其中多達九成五是歧視、排擠等「關係霸凌」,這種「看不見的傷害」,有時不亞於肢體霸凌。

「我太胖了,大家都不喜歡我怎麼辦?」、「我不喜歡被亂取綽號」、「同學都不理我,我不想去上學了……」兒福聯盟「唉呦喂呀」兒童專線,開學近一個月來,陸續接到孩子打電話進來訴苦。這類煩惱都是讓孩子心理痛苦的「關係霸凌」,常見但鮮少被關注。

兒盟昨日公布二○一三年台灣校園關係霸凌現況調查報告,隨機抽樣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童填答問卷,回收有效樣本一八一七份。

調查結果指出,十六.三%學童有被霸凌的經驗,較去年調查的三十三%下降約五成;霸凌態樣包括每個月二、三次以上被同學排擠、嘲笑、毆打、威脅或網路攻擊等。

但需關注的是,這十六.三%曾被霸凌的孩子中,近九成五是「關係霸凌」,因不若肢體霸凌外顯,所以難被察覺。

調查結果也顯示,近半數孩子自陳班上目前就有被欺負的對象,欺負方式如對他視而不見、捉弄、取難聽的綽號、孤立,甚至打他、在網路上攻擊。

兒福聯盟研發組組長邱靖惠說,遭排擠的學童除了難過、無奈、生氣,甚至有二成的人覺得「不如死了算了」,顯示教育單位除了投注資源和心力防堵肢體霸凌,也不能輕忽關係霸凌可能造成的後果。

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妮妮」說,班上有同學個性不多話,被其他人欺負,老師雖有介入處理,但效果只「一點點」。

台北榮總精神部主任陳映雪表示,會前來求診的個案,多半狀況已是相當嚴重。她建議家長平時能多觀察、討論孩子的學校生活,及時發現不對勁的地方。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5/20130318000329.html

-------------------------------------------------------------------------

校園霸凌 95%遭排擠 看不見更傷

自由時報 2013-3-18 〔記者謝文華、陳怡靜/台北報導〕

兒福聯盟昨日公布台灣校園關係霸凌現象調查報告,凸顯目前非肢體暴力霸凌問題的嚴重性,並提出反霸凌的三「不」曲。 (記者王敏為攝)

身上沒傷 大人不易察覺

家長、老師要注意了!兒福聯盟昨天公布二○一三年台灣校園霸凌現象調查指出,十六.三%受訪學童有被霸凌的經驗,雖比去年降低近一半,但有被霸凌經驗學童中,高達九十四.八%都是跟沒有肢體攻擊的「關係霸凌」有關。因身上沒傷,反而不易被大人察覺!

兒盟研發處組長邱靖惠說,「關係霸凌」指的是被同學集體排擠或孤立,而「歧視」是構成關係霸凌的主因。調查顯示,孩子在同儕間被歧視的原因,六十一%是身材、長相,五十四%被看不順眼,四十八%因個性、脾氣,三十三.七%因成績太優或太差,而因娘娘腔或男人婆遭攻擊則佔二十七.六%。還有人因家裡窮而被排擠,佔十七.四%。

精神霸凌 衍生身心失調

六年級女生小遠說,班上有個同學笨笨的,同學們常故意踢他椅子,他椅子一歪沒排正,被風紀股長扣分,操行成績就受影響;三年級的妮妮更指出,有男生欺負別人,還威脅不能講。

台北榮總精神部主任陳映雪表示,曾有名內向的國中男生,喜歡班上女生,寫信表情意,女同學PO上網,造成這名男生遭其他同學譏笑,雖經老師介入處理,但情況仍未改善,男學生壓力大到說出「想報復」、「想殺人」,轉介到醫院,被診斷有適應困難症。她呼籲別小看孩子在人際關係上遭精神霸凌而衍生身心失調的嚴重性。

網路傳播 惡化關係霸凌

調查並顯示,有六十二.四%的孩子認為,網路上比現實世界中的人身攻擊更為嚴重!網路匿名、傳播快速、迅速回應的特性,更惡化關係霸凌的現象。

半數孩子還表示家長沒教導如何自我保護,另有八十%的家長甚至未掌握孩子是否被霸凌。兒盟是在近三月間,針對十八歲以下兒童及家有七至十八歲孩子的家長進行調查,回收一一○二份有效問卷。兒盟呼籲反霸凌三不曲,不嘲笑排擠、不批評謾罵、不隨之起舞,另與教育部發起「募一百個解決關係霸凌妙招」徵文比賽。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司長劉仲成說,教育部有持續關注校園霸凌狀況,以去年和前年比較,通報的霸凌個案減少半數。但調查顯示仍有學生受到關係霸凌等,他提醒,各校與導師應留意學生狀況,「關係霸凌不是肢體霸凌,可能是透過排擠、訕笑等方式,更需多留心才會發現,也要透過生活教育進行輔導並溝通化解」。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8/today-t3.htm

-------------------------------------------------------------------------

關係霸凌難察覺 比率近9成5

中央社 2013/03/17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7日電)

根據兒盟調查,校園霸凌中,近9成5是難察覺的關係霸凌,多因身材或長相被排擠,甚至有2成1關係霸凌受害者曾有輕生念頭。(中央社檔案照片)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今天下午舉行2013年台灣校園關係霸凌現象調查報告,去年9月24日到10月12日,對國小四到六年級生問卷調查,有效樣本數為1817份,在97%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值不超過正負3個百分點。另外,也透過網路進行1022份18歲以下兒少問卷。

調查指出,被霸凌學童中,近9成5是關係霸凌,其中7成7更是只有關係霸凌,無肢體霸凌,被霸凌原因則以身材、長相最多;而近半數受訪者表示,班上有被關係霸凌的受害者,但5成7受訪者會視而不見,甚至有5成3還會捉弄被霸凌者。

調查也發現,被霸凌者中,5成6會很難過,4成8很無奈,還有2成1覺得丟臉或害怕,甚至還出現「不如死了算了」的念頭;6成2兒少認為網路霸凌比現實更嚴重,而網路會嘲笑有「胖」、「醜」、「矮」等特質的對象。

兒盟表示,關係霸凌在校園霸凌中,是相當普遍的現象,比例遠高於肢體霸凌,但很多人卻不認為這是霸凌,甚至還有不少被霸凌者認為自己白目,顯示大家對關係霸凌仍不瞭解。

兒盟也呼籲發起尊重、反歧視運動,建立友善校園氛圍,因此設計「反歧視、要尊重」的教案,民眾可透過網路下載,並發起徵文比賽,募集100個解決關係霸凌妙招;另外,也提出反霸凌三不「不嘲笑排擠、不批評謾罵、不隨之起舞」,希望孩子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3170031-1.aspx

-------------------------------------------------------------------------



【新聞】綠委:公務員全薪病假多 國庫支付逾1.7億元

又跟勞工比?是勞工沒有的,公教人員也不能有?還是公教人員有的,勞工也要有?

工作 24 年,沒請過這裡講的「全薪病假」,我可以說我「虧很大」嗎?偶而請個半天、一天病假,還得自付代課費,有比勞工好嗎?

勞保有「傷病給付」,公教人員什麼都沒有,又該怎麼比?





綠委:公務員全薪病假多 國庫支付逾1.7億元

ETtoday 2013年03月18日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勞工依法每年可休30天半薪病假,而公務員每年可休28天全薪(本俸)病假之外,如果罹患重病,還可每2年請最長達1年的全薪「延長病假」;民進黨立委吳宜臻發現,2011年請延長病假的公務員有1119人,平均請假107天,再加上28天原有的全薪病假,共4.5個月的全薪病假,依公務員平均本俸約3萬5千元來計算,國庫必須支付1億7千多萬元。

《蘋果日報》報導,吳宜臻指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對於「重病」沒有明確的標準,只要由機關首長核准即可,而且銷假上班後,一年又可以再請延長病假,有被濫用之虞,應改為留職停薪。

吳宜臻說,一般請延長病假的公務員多為罹患癌症、憂鬱症,建議銓敘部釐清「重病」定義,例如請延長病假要出具教學中心以上等級醫院的診斷書,而且由全薪改為半薪(半俸)。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則表示,請延長病假必須提出公立醫院證明、須經機關首長核准,請假當年考績丙等,公務員擔心影響升遷,不得已才會請假。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18/176550.htm

-------------------------------------------------------------------------

公務員病假全薪 年耗國庫1.7億

自由時報 2013年3月18日 〔本報訊〕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批評,公務員每年除28天全薪病假,若罹患重病,還可每2年請最多1年的全薪「延長病假」,為此國庫支薪高達1億7000多萬元。(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吳宜臻發現,公務員每年除28天全薪(本俸)病假,若罹患重病,還可每2年請最多1年的全薪「延長病假」。根據銓敘部數據,2011年請延長病假的公務員1119人,平均請假日數加計原有病假,合計為4.5個月全薪病假,若依公務員平均本俸約3萬5000元計算,國庫支薪高達1億7000多萬元。

據了解,全國公務員約34萬3000多人,而銓敘部數據顯示,近年請延長病假數量逐年增加,2011年請延長病假的公務員就有1119人,平均請假日數107天,若再加計28天原有病假,合計為4.5個月全薪病假。吳宜臻批評,一般勞工依法每年僅有30天半薪病假,為保飯碗,「還不敢請太多病假」,直呼差很大。

吳宜臻表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指的「重病」沒明確標準,經機關首長核准即可,且銷假後上班一年又可再請假,很可能被濫用。她認為,重病公務員若必須長期治療,應留職停薪,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解釋,公務員請延長病假要有公立醫院證明,且須機關首長核准,病況很嚴重才會准假;此外,請延長病假當年考績丙等,會影響升遷。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79632

-------------------------------------------------------------------------

公僕全薪病假 年耗1.7億元
重病每2年可請1年假 勞工「差很大」

爽報 2013年03月18日 黃揚明、徐珮君.報導

綠委吳宜臻發現,公務員每年除28天全薪(本俸)病假,若罹重病短期無法治癒,還可每2年請最多1年的全薪「延長病假」。她指出,2011年請延長病假的公務員有1119人,平均請假日數107天,若再加計28天原有病假,合計為4.5個月全薪病假,若依公務員平均本俸約3萬5千元計算,國庫支薪高達1億7千多萬元!

吳表示,重病公務員若須長期治療,應留職停薪,「勞工每年僅有30天半薪病假,超過均屬無薪假,相較鐵飯碗公務員,實在差很大!」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說,公務員請延長病假要有醫院證明,且須機關首長核准,「不致於濫用。」

資料來源:http://sharpdaily.tw/news/article/headline/20130318/34894363/

-------------------------------------------------------------------------



2013年3月16日 星期六

【新聞】解聘教師有爭議 糾正北市府

然後呢?接下來呢?復職?

一個國中音樂教師,教育局說「多名家長提出檢舉其教學不適任」?什麼時候我們的國中學生家長這麼重視音樂科教學?還是該教師的教學真的誇張到「行為不檢」的程度?





解聘教師有爭議 糾正北市府

中央社 1020314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4日電)

監察院說,某國小校長出入有女陪侍場所,遭記1大過,老師「行為不檢」卻遭解聘,台北市教育局的措施明顯失當,遭糾正。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錢林慧君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及中山國中。

錢林慧君指出,民國97年間,前台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被指「行為不檢」,遭校方解聘,蕭曉玲則認為是因為她反對北北基「一綱一本」政策,被政治打壓。

錢林慧君說,中山國中在處理這件解聘爭議,有重大瑕疵,校方的調查小組調查過程有明顯疏失,調查結果「難謂有證據能力」,中山國中應檢討改進並為適法處分。

錢林慧君指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介入中山國中教師評審委員會,有損該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中立性。

她說,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校長與教師解聘與否,沒有一致性,某國小校長出入有女陪侍場所,遭記1大過處分,但此案中,蕭曉玲「行為不檢」卻遭「解聘」處分,措施明顯失當。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3140318-1.aspx

-------------------------------------------------------------------------

《蕭曉玲解聘案》 監院糾正市府、中山國中

自由時報 2013-3-15〔記者林恕暉、邱紹雯/台北報導〕

反對一綱一本的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遭解聘處分,監察院調查認定有重大瑕疵,糾正台北市政府、中山國中。圖為前年蕭曉玲老師召開記者會情形。 (資料照)

指教局違法介入開教評會 認定有重大瑕疵

台北市長郝龍斌推動一綱一本、北北基自辦基測失敗,但當年出面反對一綱一本的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卻遭解聘處分,監察院調查發現,台北市教育局違法介入中山國中召開教評會,台北市政府對出入有女陪侍場所的國小校長只記大過一次,卻任意以「行為不檢」解聘蕭曉玲,監院認定解聘案有重大瑕疵,糾正台北市政府、中山國中。

教局否認違法介入 指蕭不適任解聘

但台北市教育局主任秘書何雅娟昨受訪時仍表示,蕭曉玲老師被解聘一案,是因多名家長提出檢舉其教學不適任,學校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屬實,並召開教評會決議解聘,透過提報不適任教師流程通報教育局核准,並無所謂違法介入教評會之說。

郝龍斌上任後宣布北市推動一綱一本、自辦基測引發爭議,當時任教中山國中的音樂老師蕭曉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出面控告郝龍斌,中山國中當年十二月就召開教評會,指控蕭「批評長官」、遲到早退,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由召開教評會,隔年一月就決定解聘蕭曉玲。

提案監委錢林慧君指出,蕭曉玲九十三年至九十五年都獲選為「一等教師」,顯示她教學績效良好,但在九十六年一綱一本事件後,就被指控「教學不力」,從相關資料來看,相關情節都沒有明確證據,但卻因某些人指控就解聘,程序正義、實質正義都有問題。

當時北市教育局一再聲稱沒有介入蕭曉玲解聘案,但監院調查發現,中山國中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教評會開會通知單寫明是「奉駐區督學指示緊急召開」,明顯違反教評會設置辦法規定,教育局官員甚至列席會議,監院痛批「更屬不當」,顯示教育局違法介入教評會,違反審議中立。

監委發現,中山國中對蕭案調查小組法定開會人數為六人,但實際開會僅四人,顯示調查小組提案不具效力,但教評會先決議「記大過一次」,隔兩天同一批人員又開考績會決議「解聘」,判斷有重大瑕疵。

監院指出,中山國中當時更針對蕭曉玲案對學生進行問卷,學者檢視提出報告認為,由學校發動對單一老師測驗,立場公正性有問題,調查本身就是重大瑕疵,學生沒有匿名、強制參加,事前也沒有告訴家長,也只呈現對當事人不公的證據,認定信度、效度薄弱,程序不符,證據力薄弱,但中山國中卻以此做為解聘依據。

監院認為,若蕭曉玲「行為不檢」,其情節也輕於「涉足有女陪侍場所」,但北市教育局一百年認為某國小校長出入有女陪侍場所而記一次大過,中山國中卻解聘蕭曉玲,毫無一致性,顯示作法違反平等原則。

台北市教育局主任秘書何雅娟表示,蕭老師一案與另名涉入風化場所的校長無關,完全為兩件不同的案子,不能一起比較,而且後者涉案的校長除了記過,最後也被解職。

此外,何雅娟說,蕭老師針對不服解聘,也曾提行政訴訟爭取自己的權利,但一百年上訴已經最高法院駁回,並無勝訴,對於監察院提出糾正,將等到看到細部內容,針對需要具體檢討部分可再提出進一步說明,目前暫無考慮回聘。

台北市中山國中教務主任周婉玲則說,此案已是五年前即已完成調查的舊案,當時的校長已退休,現任校長及各局處主任多是近四年到任,對此案並不清楚,無法表示任何意見。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5/today-taipei6.htm

-------------------------------------------------------------------------

蕭曉玲感慨 終於還我清白

2013-3-15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背負「行為不檢、有辱師道」污名,音樂老師蕭曉玲六年來花費大筆金錢打官司、行政訴訟,卻都沒有結果,聽聞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中山國中,她昨天感慨說,「終於還我清白」,她仍希望回到學校教書,讓該校學生、老師了解「我是對的!」

「想回校教書 證明我是對的!」

郝市府的一綱一本、自辦基測政策推動失利,當年勇敢對郝市府一綱一本、自辦基測案提出批判的蕭曉玲,卻被藉故解聘,蕭曉玲六年來四處投訴、打官司,耗費大筆金錢、心力,從訴願、行政訴訟到大法官會議,她無役不與,只希望洗清被中山國中指控的「行為不檢、有辱師道」污名,回復自己清白。

蕭曉玲說,她當年出面控告郝龍斌,是因為從小教育告訴我們「對的就去做」,但解聘案卻是教育最不好的示範,她的丈夫對孩子說︰「你媽媽就是笨,要明哲保身,知道嗎?」

蕭曉玲說,當年學校假造資料,只為了趕走她,主導解聘案的曾姓校長、郭姓主任等人,事後都一一升官,這樣的結果,會讓學校老師、學生怎麼看待這件事?整個過程她雖然對教育界感到非常失望,也對行政法院法官的判案品質感到無奈,但她仍希望能繼續任教,讓學生、老師們知道「我沒錯、我是對的」。

儘管經歷風風雨雨,學音樂的蕭曉玲仍對教育充滿熱情,蕭曉玲說,她不只希望還她清白,學校更應讓她回復教職,讓她回到原有的工作崗位,繼續教育工作。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5/today-taipei6-2.htm

-------------------------------------------------------------------------

我的無頭公案

自由時報 2013-3-16 ◎蕭曉玲(作者為前北市中山國中教師)

經過近一年調查後,監察院通過錢林慧君委員所提的糾正案。我的冤案,五年來陰霾罩頂,這是第一道光芒,令我感受到溫暖,但也覺得無比的諷刺。

首先,我的案子歷經高等行政法院三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五位法官,八位法官的事實調查能力居然比不上一個監察院調查官!如果行政法院只會照搬行政機關的說詞,乾脆改名行政機關所屬法院算了!也省卻人民對它有過多的期待。

再來,台北市政府和中山國中對糾正案的發言,說甚麼事件經過法院判決確定啦!當時主事者(即前教育局長吳清基、前中山國中校長曾美蕙)已經退休啦!現任主管對此事不清楚啦!毫無糾正文內容要求的檢討改進之意!這樣的回覆,心態上是前人所為、事不關己,被糾正了,心想大不了再回監察院一個文,說業經檢討改進便罷!反正局處內不缺作文高手。可以想見不會有人被懲戒、不會有人被檢討,事情不會有改進,也不會有預防。

當初白色恐怖冤死的人,也都跟我一樣經過判決確定,五十年後一一翻案了,發給當事人後代名譽回復證書和賠償金;台大哲學系事件,解聘了多位教授,三十年後教授們垂垂老矣,台大終於認錯,同意讓他們回到台大授課、退休。這是台式正義:惡人作惡,全民承擔,找不到一個應該負責之人!我的案子事發後五年,終於在黑雲密佈中露出第一道曙光,但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青天朗朗?更不知道應該向誰討回這個公道?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6/today-o6.htm

-------------------------------------------------------------------------


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

【新聞】畢業旅行將走入歷史 教育部定調校外教學

畢業旅行將走入歷史 教育部定調校外教學

ETtoday 2013年03月15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曾有學校畢旅實施宵禁,在房門貼封條被抱怨像坐監勞。(圖/東森新聞提供)

針對有國小校長投書媒體質疑,國中小畢旅隨隊教師費用由同學分攤,引發揩油水的爭議事件。教育部14日邀集全國相關教育團體開會,並達成幾項共識,除了師長旅費得由學校支付外,「畢業旅行」一詞也將走入歷史,之後通通改成「校外教學」,也就是不允許純旅遊的活動。

教育部昨天邀請22縣市政府、家長團體、教師團體開會,據了解,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指出,今後將不再稱為畢業旅行,並定位為校外教學,行程必須與課程相關,因此行前得規劃設計,事後則要有學習單、作業等評量。至於老師與陪同的家長代表的旅費,黃表示,應由學校支付,但教育部每年也會編列2000萬元的預算補貼。

由於現行中小學畢旅地點,均以劍湖山、六福村和九族文化村遊樂園為主,日後學校能否再去這俗稱的「三六九」?黃子騰回應,屆時得看老師編寫課程設計時,如何符合校外教學的目的。對此,有老師就抱怨,此舉只是在增加工作量,意義根本不大。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15/175415.htm

-------------------------------------------------------------------------

畢業旅行bye bye 一律改稱校外教學

自由時報 2013-3-15 〔記者林曉雲、席艷俠、蘇孟娟、蘇福男/綜合報導〕

教育部昨天決定讓「畢業旅行」的名稱走入歷史,一律定位為「校外教學」,事前要作課程設計,事後要有課程評量,帶隊的老師是執行公務,因此老師與陪同的家長代表旅費由學校全額支付。

禁純旅遊 學校包辦老師家長旅費

多位校長日前質疑畢業旅行的教職員旅費應由誰支應?教育部昨天邀集廿二縣市及相關教育團體開會,達成幾點共識,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表示,今後不再稱為畢業旅行,絕不允許為純旅遊,明確定位為校外教學,與課程相關,因此行前要有課程設計,之後要落實課程評量,教職員工是在執行公務,因此老師費用由學校支付,教育部也一年編列二千萬元補助。

以十四班的國中為例,三天兩夜的畢旅,共派出十四位導師及四位訓輔人員,每人旅費約四千五百元;國二則兩天一夜露營,每人費用二千二百元;國一有一天校外教學,每人經費一千元。三個年級總計一年要新編十五萬元校外教學預算。

要有課程設計和評量 師稱增加負荷

此外,現行中小學畢旅「聖地」以三、六、九(劍湖山、六福村及九族文化村)為主,要如何與課程有關?是否學校未來不能再去三六九?黃子騰則表示,那要看老師編寫課程設計時,如何讓校外教學的目的地符合教學。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表示,三六九樂園還是可以去,定位在多面向的生活教育,學習應有的「公民禮儀」,可安排為三天兩夜的其中一個點,再加入博物館、生態體驗等內容。

全國教師總工會副理事長吳忠泰表示,出門在外什麼情況都有,老師帶學生畢業旅行所承擔的責任非常大,簡直是危機四伏,老師們多不想去。也有國中老師抱怨,畢業旅行就是旅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教育部不准叫旅行,要叫教學,只是增加老師的工作量和學生的負擔,多做書面報告,意義不大。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老師旅費由學校支付是合情合理;北市林姓家長說,畢旅問題不在老師旅費,團體旅遊早把老師旅費包在「買十送一」的回饋中,學校畢旅招標常被壟斷,旅費太貴才是問題。

學生︰參加者恐減 人本︰勿外包旅行社

林姓家長更說出自己小孩的離譜案例,他有兩個小孩今年從國小和國中畢業,都去劍湖山住劍湖山飯店,但國中畢旅費用硬是多收六百元,理由是國中生比較會吃,旅行社還專業到每班派一個領隊大哥哥或大姊姊,負責帶隊點名巡房,老師根本不用做什麼。

桃園縣大成國小學生邱怡伶則說,畢業旅行不一定要從頭玩到尾,動態、靜態行程都應有,但完全採校外教學,參加的人可能減少。

高雄岡山高中學生蘇培瑜表示,畢旅本來就是一項戶外教學,教育部可以要求學校加強畢旅導覽解說的內容、深度,但實在沒必要要求老師另準備教材,增加教學負擔。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既然是教學,就不能再外包旅行社,否則只是虛應故事,讓老師名正言順用公家的錢。畢業旅行可以很有創意,例如美濃行可讓學生了解客家文化及紙傘產業,老師有無熱情才是關鍵。

台中市光明國中學生胡鈞婷說,校外教學融入教學課程要看老師的上課設計,例如去墾丁,老師介紹當地特殊地理環境或人文活動,就感覺還能接受。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5/today-life12.htm

-------------------------------------------------------------------------

同學分攤 引發揩油爭議 老師參加畢旅 教部:學校付錢

中時電子報 2013-03-15 中國時報 【胡清暉/台北報導】

畢業旅行旺季即將來臨,為避免發生同學分攤老師旅費的揩油爭議,教育部昨天決議,學期期間的戶外教學,隨隊指導的教職員費用應由學校支付。不過,校長團體疾呼,政府必須編列預算,若由校方負責籌錢,恐怕會有許多校長進監獄。

教師參加畢業旅行,費用由誰支付?這個議題爭論多年,一些校長、家長及學生主張,分攤教師費用會增加家長負擔,教師應該自行支付旅費。

不過教師團體認為,校外教學須維護學生安全,絕非免費旅遊,更有老師坦言,參加畢旅是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

有鑑於此,教育部昨天邀請縣市政府、家長團體、教師團體開會,決議戶外教學的教職員費用由學校支付。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說明,校外教學必須事前規畫課程設計,過程中具體執行,事後會有學習單、作業等評量,並列在學校行事曆,因此,隨隊的教職員是在執行公務。

教育部國教署科長林祝里指出,已有八縣市採取校方或縣市政府支付教師畢旅的費用,其中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台東縣訂定校外教學實施辦法或注意事項,另外基隆市、金門縣以公文通知,希望其他縣市都能訂定明確規範。

全國教師會副祕書長羅德水說,過去教師費用多由學生分攤或旅行社提供,如今社會愈來愈要求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因此支持由公務預算編列,可避免外界對於老師的汙名化。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也表示肯定,強調若校方或縣市經費不足,應由教育部補貼。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3031500485.html

-------------------------------------------------------------------------



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

【新聞】英語加1節 國小活化課程 教局擬變革

英語加1節 國小活化課程 教局擬變革

自由時報 2013-3-14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

前台北縣長周錫瑋任內推動國小各年級每週增加兩節英語課的「活化課程」,新北市長朱立倫上任後,改採社團辦理的「多元活化課程」,新北市教育局去年組團訪視調查實行成效,許多老師提出調整為一節正式英語課,教育局長林騰蛟表示,目前正在檢討中,一節正式英語課是研議的方案之一。

前台北縣長周錫瑋在民國九十七年八月試辦「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國小各年級增加三節課,包含兩節英語、一節閱讀,增加授課節數,引發違反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爭議,也引起部分家長反彈,教育局強調,不願意參加的家長可以提出申請,尊重選擇意願,符合實驗方案精神,獲得教育部同意實施。

朱立倫上任後,改採社團辦理的「多元活化課程」,由家長簽署參與意向書,增加的兩節英語課開放多元安排,不限英語課;由各校或各班導師安排,課程出現下棋、美術、作文、數學,也有人安排動態性的球類運動、體育活動等多元內容。

教育局指出,實驗方案實施已有一段時間,去年首度組團進行訪視調查,訪視中發現,許多老師希望多元活化課程中增加一節正式英語課,要求學生全部參加,才能真正提高學生英語能力;讓學生自由選擇參加以社團方式進行,雖有助提升學習興趣,但跑班式的課程規劃造成教學準備的困難,提升英語能力還是有賴納入正式課程規劃。

林騰蛟說,實驗方案都要定時檢視,多元活化課程的實施方式正在檢討,但方向還在研議中,老師提出的列為一節正式英語課,也是方案之一,實施的期程也尚未決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4/today-taipei1.htm




教師︰違反課綱 校長︰要有師資

自由時報 2013-3-14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

新北市教育局檢討「多元活化課程」執行成效,傳出增列一節正式英語課的方案,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李榮富說,列入正式課程,家長就沒有選擇權,違反現行課綱規範的時數;有校長則認為,師資是關鍵的安排,正式課程應有正式老師,才能讓課程發展穩定。

英語活化課程從九十七年試辦實施以來,反應兩極;一名偏遠學校的校長說,偏鄉學生補習困難,幾乎百分之百參加活化課程,課程以英語為主,從訪視的基本反應來看,英語活化課程在偏遠學校執行,比在都會區有效益。

一所都會區的大型學校,兩節課仍是安排英語,先經過校內溝通,再由老師與家長溝通,將各班不願意參加的學生降到個位數,解決排課、師資問題;這名校長表示,如果要列為正式課程,不能用代課老師,這樣行政單位才能穩定的協助課程安排,進而穩定教學品質。

李榮富強調,現在是「實驗課程」提供學習機會,又維持了自由選擇權,如果要列為正式課程,到底還要不要給家長選擇權?他反問「孩子真的需要上這麼多課嗎?」如果專家學者認為孩子的發展需要增加學習時數,應該要全國統一,而不是「我為了你好」,就要把學生的時間都填滿。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4/today-taipei1-2.htm




【家長意見兩極】贊成︰英語接觸要早 反對︰影響課外學習

自由時報 2013-3-14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

每週增加三節課的英語「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從試辦時就因違反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範的上課時數,引發爭議,還有家長組成反活化課程團體;但也有家長希望英語接觸的時間提早、增加,或是學校增加學習時間,「讓孩子留在學校,總比在校外亂跑好」。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範各年級、各科的授課時數,新北市增加三節課後,占用高年級僅剩的週三半天時間,五天課程排滿,讓不少家長抗議,認為影響孩子課外學習、留白的時間,還有人必須把課外學習安排到週六,影響親子時間;據了解,當時主動表態不願意參加英語活化課程的家長,社經環境都不錯。

在反彈聲浪下,「英語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調整為「多元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課程安排各式各樣;曾姓家長說,唸小五的孩子班上上數學、國語,小二的孩子班上上畫畫,看導師安排,兩個小孩班上各有超過一半的學生沒參加活化課程。

曾姓家長說,不管是上英語課還是其他課程,最好是能續辦,就算只是在操場運動,孩子留在學校都比在外面到處跑好,但老師都會建議家長,如果有其他更好的選擇,就不要參加。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4/today-taipei1-3.htm


【轉貼】破解食用菠菜豆腐湯造成腎結石之迷思

破解食用菠菜豆腐湯造成腎結石之迷思

蔡瓊滿營養師
行政院衛生署胸腔病院

網路盛傳:菠菜含有大量草酸,一旦遇到鈣,會形成不溶於水的草酸鈣。所以「菠菜豆腐湯」這道家常菜,不只不利人體吸收豆腐裡的鈣,還會形成結石,有害胃腸消化,不能放在一起煮。這是正確的觀念嗎??

其實這是一種錯誤觀念;由於腎結石分許多類型,其中一型成因為草酸鈣結石,一般民眾會誤以為菠菜加豆腐會導致結石的原因便是因為菠菜含草酸,豆腐含鈣,遂將兩者共同食用聯想成會形成草酸鈣結石,事實不然。

目前的研究結果顯示,適量的鈣質攝取反而是有助於預防結石形成,因為鈣質的確可在腸道中與草酸結合,形成不溶性且無法吸收的草酸鈣,再由糞便中排出,因而可減少草酸的吸收。如果飲食中鈣質攝取不足,會使小腸草酸吸收量增加,經由腎臟處理與尿液排泄的草酸濃度上升,更容易提高罹患草酸鈣結石的機率。所以「菠菜豆腐湯」非但不是造成結石的禁忌飲食,反而是預防結石的「絕配」,因為豆腐中的鈣,會使菠菜這種高草酸含量食物中的草酸不被人體過度吸收,反而可以預防罹患腎結石的機會。

以下提供幾點預防腎結石的方法以茲參考:
1. 多喝水(每日多於 3000㏄)
2. 攝取富含檸檬酸的食物(例如:檸檬)
3. 避免高蛋白飲食(適宜食用量為每日 0.8-1 公克/每公斤體重)
4. 降低鈉攝取量(每日少於 2-3 公克)
5. 避免一餐中大量攝取高草酸含量食物(例如:菠菜、甜菜、巧克力、麥麩等)
6. 避免服用高劑量維生素 C(適宜食用量為少於 1000 mg/天)
7. 攝取足量的鈣質(每日約 800-1000 毫克),並將每日應攝取總鈣量分配在三餐中。
若能遵守以上幾項飲食原則,應可有效預防腎結石的發生並維持身體永續健康。

資料來源:http://www.ccd.doh.gov.tw/public/ufile/ufile/344b65dd17606bf73b0ec39d446e91ed.pdf

-------------------------------------------------------------------------

菠菜+豆腐 別怕尿路結石

聯合新聞網 2009/04/22 【聯合報/張靜芬/台東基督教醫院營養師】

每當菜單上出現了這道名菜──「菠菜豆腐湯」,大家都要懷疑豆腐和菠菜一起吃會結石呀!其實,鈣質和菠菜的草酸一旦在腸子裡混合了,形成結晶,就不會被吸收,反而會從大便排出去,既然到不了血液和尿液,就沒有機會形成尿路結石了。

尿路結石形成的原因很多,所要注意的飲食禁忌當然也不一樣。然而,要澄清的是,結石和體質有密切相關。一般的健康人,飲食內容如何並不會引起結石;只有對於具有結石體質的人,才需要進一步採用飲食控制。依其結石的成因及成分做相關的飲食調整,才能收到預防結石的效果。

多數的結石成分都含有鈣質,但主因並非吃太多鈣質,而是水喝太少。因為水分喝的不夠或是流汗太多,使腎臟所形成的尿量不夠,就無法稀釋那些可能形成結石的物質(鈣、草酸、尿酸、細菌)。那應該喝多少水呢?就是要喝足讓腎臟能製造2,000毫升以上的尿量才夠。而且,我們每天還會從皮膚散失約700毫升的汗水,若在大太陽下汗流浹背的工作,汗水可能多達1,500毫升。每天的飲水量若是能夠達到3,000~4,000毫升才是最理想。

另外,維生素D可以促進小腸對鈣質的吸收,攝取過多維生素D會升高血鈣,身體為了平衡,將鈣從尿液排出,因此尿鈣增加就增加鈣結石的機會。維生素C在體內利用後會轉變成草酸排出,大量的維尿液維生素C增加草酸鈣結石的機會。所以,服用維生素或礦物質最好在安全的範圍。

喝茶、喝咖啡算是多喝水嗎?對於草酸鈣結石患者而言,茶類、咖啡、碳酸飲料等都是含草酸高的食物,吃多了不利病情,應該要避免濃茶、濃咖啡。至於磷酸鈣結石患者則要少吃高磷的食物。尿酸來自核酸物質──普林的代謝物,高普林的食物會增加尿酸結石的機會如海水魚、小魚干、沙丁魚、內臟、肉汁、香菇、蘆筍、豆類、酵母、干貝、蛤蜊、草蝦、紫菜。

食物並不會改變體質的酸鹼,因為身體會藉由呼吸系統和泌尿系統將過酸或過鹼排出體外,以保持血液酸鹼值的衡定。食物不會影響血液的酸鹼,卻會影響尿液的酸鹼值。

易患結石的人,除了是感染性結石,建議採酸性飲食,例如:喝蔓越莓汁,來增加尿的酸性以降低尿路感染的機會,否則,還是以鹼性飲食較能預防結石的再發生。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190847

-------------------------------------------------------------------------

豆腐煮菠菜 誰說會結石

聯合新聞網 2008/03/27 【元氣周報/記者陳惠惠、吳雨潔/報導;記者高智洋攝影】

菠菜又稱為菠薐菜,在台灣,一年四季都可在市面上看到這種深綠色蔬菜,但最近正是盛產期,價格也最為便宜。菠菜營養價值相當高,阿拉伯人還把它列為「蔬菜之王」,不少媽媽也常拿來當嬰兒副食品。記者高智洋/攝影

菠菜有綽號 造血維生素

台大醫院營養室組長陳珮蓉:

菠菜除了含纖維質外,最大價值是富含葉酸。葉酸是水溶性維生素的一種,有「造血維生素」之稱,對胎兒的神經發育也很重要。

菠菜吃起來略帶草澀味,有些小朋友可能不喜歡這樣的口感,但比起青椒、胡蘿蔔、洋蔥,還算能接受;肉絲或蛋加入一起炒,可去除草澀味。

因菠菜含草酸,對於有結石困擾的民眾,建議適量食用,千萬不要以為菠菜營養,就卯起來吃。

至於網路盛傳,菠菜與富含鈣質的豆腐共煮,形成草酸鈣之後,不但不利人體對鈣的吸收,還可能導致結石;此說其實是誤解。

菠菜炒豬肝 鐵定兩倍鐵

北市聯醫中醫院區婦科主任許毓芬:

菠菜屬性雖有一點偏涼,但比起白蘿蔔、苦瓜這類寒性食材好得多了,不算是太寒性的食物,各種體質的人都適合吃。

菠菜味「甘」,可用來調脾胃,加上含有鐵質,有補血功效;從中醫觀點來看,算是不錯的溫補食材。菠菜炒豬肝,鐵質上有加乘效果,對缺血性貧血的患者有幫助,但膽固醇高的人就不適合多吃。

菠菜可以補血,還能潤燥,對皮膚乾燥的人有滋潤作用。菠菜粥是最簡單的調理方式,不只是大人,對小朋友,是不錯的副食品。

民眾習慣清炒菠菜時放點胡蘿蔔,除了添營養,漂亮的配色,更能促進食欲。你也可以試著用枸杞取代胡蘿蔔,枸杞除了有養肝、明目的功效,由於這兩種食材都富含維生素A跟β胡蘿蔔素,一塊兒炒,功效加乘。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117012

-------------------------------------------------------------------------

認識菠菜 破解菠菜4大迷思

聯合新聞網 2008/03/27 【元氣周報/記者陳惠惠、吳雨潔/報導;諮詢專家/馬偕醫院營養課課長趙強、台大醫院營養室組長陳珮蓉】

迷思1

菠菜含有大量草酸,一旦遇到鈣,會形成不溶於水的草酸鈣。所以,「菠菜豆腐湯」這道家常菜,不只不利人體吸收豆腐裡的鈣,還會形成結石,有害胃腸消化,千萬不能放在一塊兒煮。

破解1

菠菜不能跟豆腐一塊兒煮,這樣的說法已經被推翻囉。菠菜的草酸跟豆腐裡的鈣其實相遇在腸道裡,而不是腎臟,一旦形成草酸鈣,就會隨糞便排出體外,根本不會被小腸吸收。從這角度來看,「菠菜豆腐湯」非但不是禁忌,反而是「絕配」。

怕菠菜影響鈣質吸收,真正關鍵是鈣的攝取量不夠,而不是怕吃菠菜。正常人每天的鈣攝取量應該在800到1000毫克,鈣攝取量足夠,足以跟草酸結合,加上水喝足了,就有利草酸鈣排出。

迷思2

草酸溶於水,喝菠菜湯是很危險的事。另外,炒菠菜也不妥,因為油會包覆菠菜,讓草 酸不易溶解在菜汁裡,在吃菠菜的同時,大量草酸也會跟隨下肚。

破解2

草酸確實會溶於水,但並不是每個人都不能喝菠菜湯或菠菜汁,只要是沒有結石體質的人,就不需要擔心菠菜裡的草酸。至於炒菠菜時,油可能包覆菠菜阻礙草酸溶出之說,炒菠菜不見得要放很多油,不必炒得油又亮,吃太油也不健康。

烹煮過程裡只要適度加些水,不但可以加速菠菜變熟,也有助於草酸溶出,不要去喝湯汁,就不必擔心會吃進太多草酸。

迷思3

菠菜裡的鐵質對人沒用,因為菠菜裡的草酸會壞事,跟鐵結合後形草酸鹽,人體無法吸收。

破解3

草酸不只碰到鈣會形成不溶解的鹽類,碰到「非血基質鐵」也會,菠菜裡的鐵,就是非血基質鐵。

就算菠菜裡的草酸、鐵「相剋」,但吃菠菜還是有不少好處,除了纖維質,像菠菜裡的維生素A效力不錯,也是維生素K很好的來源。

迷思4

菠菜最營養又安全的吃法,就是先用水汆燙,把燙汁倒掉,再食用菠菜。而且,吃完菠菜後記得要多喝水,有助草酸鈣排出。

破解4

菠菜先汆燙後再吃,確實是去掉草酸的好法子,但沒結石問題的民眾,不見得一定要這麼大費周章,因為含有草酸的食物並不少,菠菜只是其中一種,只因為大家比較熟知,才會「樹大招風」。

多喝水,確實有助於草酸鈣排出,但喝水的好處很多,可不單只是為了排除草酸鈣。

菠菜有哪些營養

每100公克的菠菜,熱量只有22大卡,相當低,而且其中大約有93公克都是水份,膳食纖維則占了2.4公克左右,粗纖維約0.8公克。

在礦物質方面,納含量有54毫克、鉀460毫克、鈣77毫克、鎂58毫克、磷45毫克、鐵2.1毫克。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117455

-------------------------------------------------------------------------

菠菜豆腐:想不到的好處

人民網 2006年03月21日 健康時報特約專家 范志紅

菠菜和豆腐不能一起吃———這句話經過幾十年的宣傳,已經成為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的鐵律。然而,根據近年來的研究結果可以判定,菠菜與豆腐不僅是一個很好的搭配,而且是補鈣健骨的絕配。

從前認為菠菜不可與豆腐一起吃,理由隻有一個:菠菜中含有大量的草酸,會與鈣結合成不溶性的沉澱。然而,這種說法沒有看到問題的另一個方面———菠菜當中也含有多種促進鈣利用、減少鈣排泄的因素,包括豐富的鉀和鎂,還有維生素K。

人們都知道,鈣與酸鹼平衡密切相關。在蛋白質類食品攝入過量時,酸鹼平衡失衡,人體的鈣排泄量就會增大。此時,如果能多吃一些綠葉蔬菜,如菠菜,就可以充分攝入鉀和鎂,幫助維持酸鹼平衡,減少鈣的排泄數量,對骨骼健康非常有益。100克菠菜中含鉀達311毫克,含鎂58毫克,在蔬菜中位居前茅,是富士蘋果鉀含量的2.7倍,鎂含量的11.6倍。有了菠菜中豐富的鉀和鎂,豆腐中的鈣就能更好地留在人體當中。

更值得一提的是,菠菜中的維生素K具有促進骨鈣形成的強大功效。維生素K是近年來營養學的研究熱點之一,它是“骨鈣素”形成的必要成分。維生素K主要存在於綠葉蔬菜和植物油中,而菠菜是含量最高的蔬菜之一,僅次於羽衣甘藍,含量達415微克/100克。調查數據表明,中老年婦女每日攝入的維生素K在109微克以上,骨折危險可降低30%。也有研究証明,每天補充200微克的維生素K,就有維持和提高骨密度的作用。也就是說,每天隻需吃不到100克菠菜,就可以達到這個效果。

研究表明,如果在補充鈣的同時增加維生素K,可以大大提高補鈣的效果,促進鈣沉積入骨骼當中。富含鈣和蛋白質的豆腐,加上富含鉀、鎂和維生素K的菠菜,正是補鈣健骨的絕配。

那麼,菠菜中的草酸怎麼辦呢?由於草酸極易溶於水,隻需把菠菜在沸水中焯1分鐘撈出,即可除去80%以上的草酸。先炒豆腐,再放焯過的菠菜,混在一起吃就沒有問題了。

幸運的是,維生素K不怕熱,也不溶於水,所以焯菠菜不會引起它的損失。然而,維生素K和胡蘿卜素一樣,需要油脂幫助吸收,因而在做菠菜豆腐湯的時候,一定要記得放些油。

資料來源:http://lady.people.com.cn/BIG5/35076/4220896.html

-------------------------------------------------------------------------



【新聞】勞委會擬修法 責任制勞工2周至少休2天

勞委會擬修法 責任制勞工2周至少休2天

聯合新聞網 2013.03.14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勞委會擬修法,往後雇主不能再A員工加班費。國定假日若要上班,雇主必須給付加班費或挪移給假, 圖為大樓保全員。記者于志旭/攝影

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責任制)常遭外界批評為勞工過勞的元凶,勞委會著手檢討,包括保全和不動產經紀人等卅八種職類,未來至少「兩周內休兩天」,國定假日和女性夜間工作也須回歸勞基法的母法,最快年中提出修正草案。

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年有十九天國定假日、例假日每周至少休一天,但只要被指定適用責任制、監視性或間歇性特性的職類,可不受母法限制,卻遭部分雇主濫用。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劉傳名說,現行被指定適用責任制條款的職類,只要勞工同意,雇主向主管機關報請核備即可實施,但未來將改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不是個別勞工點頭就算數。

勞委會說,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深夜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但適用責任制條款者不受限制;回歸母法後,除非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否則責任制女性勞工也不得夜間工作。官員說,國定假日也回歸母法,十九天國定假日要照給,勞工要是當天上班應給加班費或補假。

勞委會說,例假日雖不會回歸勞基法規定的每周至少休一天,但將另增兩周內休兩天,未來不會再出現連續上班廿天無法休假的情況。

勞委會說,目前適用責任制的卅八種職類別約十多萬人,像電影燈光師、攝影師、不動產經紀人、廣告創作員、空勤組員、部分醫護人員和保全都是,其中保全就有七、八萬人。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說,政府應把條文全刪掉,如果特定職類真有需求,可另以彈性工時處理;不過劉姓保全說,擔心雇主未來會因此減薪,還不是得靠停休來多賺錢。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LIFE/LIF6/7757993.shtml

-------------------------------------------------------------------------

勞委會完成責任制存廢檢討

聯合新聞網 2013.03.14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即時報導】

近幾年被認為勞工過勞禍首的勞基法84之1條 (含責任制),勞委會已完成存廢檢討。勞委會決定保留責任制,但是大幅限縮,包括實施責任制及間歇性工作 (如保全)等,過去只要地方主管機關同意,但未來將增加工會 (或勞資會議)同意;即使適用84條之1,國定假日及女性夜間工作都必須回歸正常規定,例假日則必須堅守「2周內2日」原則,雇主不能再A員工加班費。

此外,未來勞委會將針對不同業別訂定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上限,避免業者無限延長工時,造成勞工過勞。勞委會表示,將儘速提勞基法84條之1修正草案。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7758046.shtml

-------------------------------------------------------------------------

勞委會擬修責任制 勞工例假日「2周休2日」

自由時報 2013/3/13 〔本報訊〕

雇主經常濫用「責任制」名義要求勞工加班,勞委會研擬修訂勞基法第84條之1。勞委會表示,目前責任制仍有存在必要,但將限縮規定,未來在國定假日休假及女性夜間工作部分,都須回歸勞基法,例假日也要以「2周休2日」方式排定。

目前經勞委會認定適用第84條之1「責任制」的共有37種職務,包括房仲、保全、法務人員、系統工程師等,但雇主經常濫用「責任制」名義要求勞工加班,勞工國定假日上班,雇主都未給付加班費或挪移給假、女性也可於夜間工作或例假日「4周休4日」。

勞委會表示,目前責任制仍有存在必要,但研擬限縮規定,未來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勞工國定假日上班,雇主必須給付加班費或挪移給假,女性也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能在晚上10點以後工作,也新增未來例假日一定要「2周休2日」規定。

勞委會未來也將針對不同業別訂定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上限,避免業者無限延長工時,造成勞工過勞,以保障勞工加班費。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77389

-------------------------------------------------------------------------

勞委會擬修法 責任制勞工至少2周休2天

蘋果日報 2013年03月13日

勞委會透露,已完成《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條款」檢討,初步決定此條文會續留《勞基法》,但程序和排除事項都將縮減。現行規定只要個別勞工同意送勞工局審查即可,未來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能實施責任制。

目前責任制勞工可排除法定的工時(每天8小時、2周84工時)、例假(7天休1天)、國定假日、女性夜間工作等規定,未來將限縮,勞工國定假日和女性夜間工作均需比照法令處理,例假日新增「每兩周必須休2天」規定,工時部分會另明訂上限。

初估適用責任制勞工有數十萬人,保全業等特殊勞工的僱主未來不能再要求勞工連續上10、20天班後才集中休假,對勞工健康福祉更有利。

此修法須修改《勞基法》母法,日前已邀勞資雙方協商,預計年中會提出修法草案。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30313/170281/

-------------------------------------------------------------------------

責任制修法 二周休2日+19天國假

中時電子報 2013-03-14 中國時報 蔡永彬/台北報導

許多人認為「責任制」是「操爆」勞工的惡規。勞工委員會檢討後決定大幅限縮實施範圍,採責任制的行業,未來雇主每兩周最少要給勞工兩天例假,且每年要給十九天國定假日。

此外,勞委會將針對不同行業訂定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加班)上限,避免雇主要求勞工「無限加班」。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劉傳名表示,不會刪除規範責任制的《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但將在今年年中提出修正草案。

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共規範卅八種行業類別,包括保險業、房屋仲介業、保全業、航空業等,這些行業的員工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及女性夜間工作等,由勞雇雙方約定。然而,某些保全人員一執勤就是大半天,還連續上班多天沒有休假,以致曾造成「過勞死」案例。

某些雇主濫用責任制,造成勞工過勞、反彈,並高喊廢除責任制,也促使勞委會檢討。劉傳名表示,目前確定三大原則:一,責任制有必要維持。二,施行責任制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三,國定假日和女性夜間工作回歸勞基法一般規定。

他解釋,某些行業有特殊性,責任制有必要存在,但會加嚴責任制的實施條件,不只要勞工同意,而且要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女性是否夜間上班也比照辦理。休假部分,例假是「兩周休兩日」,避免連續多天上班;每年有十九天國定假日,雇主要給足勞工十九天假。

全國產業總工會祕書長謝創智認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遭不肖雇主鑽漏洞,造成「血汗勞動」,政府無法防止,乾脆「把窗關起來」、整個廢掉。他說,勞工團體一向主張讓每位勞工在工資、工時上有同樣基準;如果行業特殊,雇主可以和工會協商,或是聘鐘點工補足人力,不要讓勞工過勞。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1/20130314000480.html

-------------------------------------------------------------------------

勞工「責任制」規定將限縮 兩周須休兩天

中國廣播公司 2013/03/13 (李人岳報導)

被視為勞工「過勞死」原因之一的工時責任制可能有所限縮,勞委會今天表示,已經針對勞基法第84條之1完成初步檢討,未來實施責任制必須獲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如保全、研發工程師等工作,如果要在國定假日上班,雇主必須給予加班費或休假,以往例假可拉長到「4周休4天」,但未來一定要「2周內2天」;婦女夜間加班也要回歸勞基法的規定。

勞委會從85年起陸續核定37種職業為適用勞基法84條之1的「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和「責任制」行業,可以排除勞基法國定假日、工時及例假休假的規定,不過近來外界質疑這項「霸王條款」經常遭到雇主濫用,導致引發許多勞工過勞死案件。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員黃維琛表示,勞委會已經完成初步檢討,責任制有必要存在,但會大幅限縮(t)。黃維琛說:『比如說女性夜間工作的相關規定、或者國定假日休假的相關規定就不需要作排除就回歸勞基法,例假的部分就可以參考勞基法30條之1的規定,讓他兩周內可以安排兩天的例假來處理。』

根據研議的方向,實施責任制未來必須獲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如保全、研發工程師及系統工程師等工作,國定假日如果要上班,雇主必須給付加班費或挪移給假,不能再剝奪勞工權益;以往例假日可拉長到「4周休4日」,但未來一定要「2周內2日」,不能無限制延長。不需要再排除勞基法的事項就必須回歸勞基法。

黃維琛表示,目前使用勞基法84條之1的勞工大約有10多萬人,屬於責任制的大約2萬,大部分屬於保全業,針對每天正常工時和延長工時的上限,會允許彈性空間,但也會做合理規範。

資料來源: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2021103

-------------------------------------------------------------------------

責任制大幅限縮 加班就給錢

人間福報 2013/3/14 【本報台北訊】

勞委會潘世偉昨天表示,今年將修法大幅限縮《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雖保留責任制,但將大幅限縮,如例假必須「兩周休兩天」,國定假日和女性夜間工作回歸《勞基法》規定,員工加班就得給加班費,未來雇主不能再A員工加班費,也將明定勞工工時時數上限。

勞基法規定,勞工七天內至少有一天休假,國定假日有十九天,除非經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且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否則女性不得在夜間工作。

但是勞基法也規定,只要適用八十四條之一,經勞工個人同意,包括工時、例假、國定假日和女性夜間工作,都可不受母法限制。其中有些是「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有些屬於「責任制」,因常年遭雇主濫用,近幾年爆發諸多勞工「過勞死」案例,進而引發社會關切,立委曾強烈要求刪除。

目前被指定適用責任制者還有三十多類別,約有十餘萬人,其中保全就約有七、八萬人。勞委會經過近一年檢討後,檢討報告出爐。

勞委會指出,經邀請勞資雙方檢討後確認三原則,由於部分特定行業仍有此需求,八十四條之一有維持必要,但適用程序和排除事項都將縮減。原本只要勞工個人同意,將增訂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最後企業即使獲准適用,其中國定假日和女性夜間工作部分(晚間十時到翌日早上六時)仍須回歸勞基法原本規定。

至於例休部分,以往可拉長到「四周休四天」,雖未回歸母法「一周天休一天」的規定,但必須至少「兩周休兩天」。

在勞工工時部分,勞委會也將在考量勞工健康及福祉並兼顧事業單位營運的前提下,針對不同業別另定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上限,避免業者無限延長工時,造成勞工過勞。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黃維琛指出,正常工時一天的上限,允許適度變形,延長工時的上限也將適度放寬。

另外,未來諸如保全、科技業等適用行業,國定假日若要上班,雇主必須給付加班費或挪移給假。

潘世偉昨天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報告時表示,預計最快年中提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修正草案,希望進一步保障勞工的勞動條件,給予「適度彈性但也有適度保障」。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98166

-------------------------------------------------------------------------

勞工責任制擬不廢除 勞委會將提修法限縮規定

NOWnews 2013年3月13日 記者王鼎鈞/綜合報導

勞工團體走上街頭,要求廢除勞基法中的責任制規定。(圖/中央社)

「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條款將有重大修正,勞委會13日表示,暫不廢除責任制,但會限縮規定,例假日新增「每兩周必須休2天」規定,加班、工時都會明訂上限。

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黃維琛指出,開過三次協商會議後,做出幾個可能研議的方向,認為「責任制」暫時有存在的必要,但要修正。

據了解,修法後,要適用程序和排除事項都將縮減。現行規定只要個別勞工同意送地方勞工局審查即可,未來需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才能實施責任制。國定假日及女性夜間工作都必須回歸一般規定,還將新增「每兩周必須休2天」規定。

黃維琛說,正常工時一天的上限,允許適度的變形,還有延長工時的上限,也將適度地放寬。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3/13/301-2913310.htm

-------------------------------------------------------------------------

責任制工時擬設限
2周須休假2天「沒做完哪敢休」

爽報 2013年03月14日 陳嘉恩、陳如嬌.報導

責任制條款對空服員等勞工不利,勞委會將修法並制定工時上限。資料照片

實施16年的《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條款」將有重大變革!勞委會昨宣布已完成「責任制條款」修法檢討,將大幅限縮使用規範,修法後10多萬名保全、空服員等勞工每2周將至少休假2天並訂有工時上限。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認為,不管哪種職類勞工超時工作都會造成過勞,應全面廢除責任制條款。

現行《勞基法》規定,每天正常工時最多8小時、雙周84小時,每天工時上限12小時,加班每月上限46小時,且每7天要休假1天,若適用責任制條款可排除這些規定。近年勞工過勞頻傳,外界要求檢討責任制,勞委會官員昨赴立院業務報告表示,將限縮使用規範,預計今年中提修法版本。

初估目前有10多萬名勞工如保全、空服員、房仲經紀人等38職類適用責任制,修法後若要適用此條文,將增訂要經由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另也將訂定總工時上限,避免勞工連續上班太久。

適用責任制條款的廣告業主管徐先生說,有時案子多的時候,就算法令強制休假,「工作沒做完也不敢休。」保全員楊先生說,早該修法保障勞工,也要避免勞工被減薪。不願具名保全業者說,修法對業者衝擊很大。航空業者華航和長榮均表示,修法不影響運作。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祕書長林名哲批評,國內科技製造業超時工作嚴重,國內多家大廠屢次被查到違法也罰不怕,應加重罰鍰。

資料來源:http://sharpdaily.tw/news/article/headline/20130314/34886388/

-------------------------------------------------------------------------

「勞基法修正」工時訂上限、可領加班費/10萬責任制勞工受惠

自由時報 2013-3-14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

勞委會近日討論勞基法八十四之一條,保留四類廣義「責任制」職類,但限縮更多職務要求,包括保全人員等勞工將可受惠。 (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未來勞基法84-1條法條修正重點


國內逾十萬名廣義「責任制」的勞工,今後的工作權將更有保障!

例假兩週兩天 「休假日」應放假

勞委會近日討論勞基法八十四之一條,已確定將保留四類廣義「責任制」的職類,但對於條文中規範的四類勞工職務有了更多的限縮要求,包括女性夜間回歸勞基法規定不得工作;專責勞工仍須依勞基法有例假及休假;此外,也將對專責制勞工訂定工時上限,以避免雇主無止境的剝削;該付的加班費今後雇主也跑不掉。

自八十五年起,勞委會陸續核定適用八十四條之一的職務總計三十八種,包括監督管理、責任制專業、監視性、間歇性工作人員四類勞工,由於可排除勞基法國定假日、工時及例假休假等規定,陸續遭雇主濫用,不僅被稱為雇主的「霸王條款」,甚至引發勞工過勞死的案例。

4類特殊職業雇主須申請適用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於立院進行業務報告時指出,已針對勞基法八十四之一條建立共識,將繼續保有該四類特殊職業,但雇主除了必須經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同意適用,今後也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另包括例假、休假、女性禁止及延長工時限制等,也都有新規定,對勞工的保障將更多元。

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的規定,責任制專業人員是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的工作者;但勞委會說明,社會上普遍將勞基法八十四之一條的四類工作人員廣義都視為「責任制」工作人員。

懷孕、哺乳期女性 禁止夜間工作

為了保障這四類員工的工作權,以避免讓特殊勞工們過勞,今後相關規定將包括,勞基法規定七天必須休一天「例假」,該四類員工則彈性休「二週二天」;紀念日、勞動節等「休假日」均應放假,但可以挪假另擇日休。

此外,女性禁止夜間十點到次日早上六點工作,但特殊狀況則可透過工會或勞資會議討論,例如提高薪資、給加班費,勞資取得協議後,女性就可在夜間工作,但懷孕或是哺乳期間的女性勞工嚴格禁止夜間工作,無協商餘地,違規者將處以兩萬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另針對這四類工作者也將訂出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的上限,超出上限的工作時間,該付的加班費,雇主將無法再逃避。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14/today-fo1.htm

-------------------------------------------------------------------------

科技業 非全是責任制

聯合新聞網 2013.02.22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電機電資工會發起科技業準時上下班運動,抗議責任制,勞委會表示,科技業中只有資訊服務業的系統維修工程師、研發工程師適用責任制,但如果很多員工都超時工作,應屬濫用責任制,勞工可以申訴。

勞委會表示,適用責任制的行業及職務都有規定,科技業中,屬於「資訊服務業」者才適用,半導體如台積電、聯電屬於「資訊製造業」,並不適用責任制。此外,資訊服務業也只有系統維護工程師、研發工程師適用,其他職務如輪班的操作員等都不適用。

對於科技業一再傳出員工過勞,甚至電機電資工會發起抗議責任制氾濫,勞委會表示,其中很多是濫用責任制,或是為規避加班費,員工可以提出申訴。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LIFE/LIF6/7712522.shtml

-------------------------------------------------------------------------



2013年3月11日 星期一

【新聞】退撫基金丟人 老輸給大盤

退撫基金丟人 老輸給大盤

中時電子報 2013-03-11 中國時報 徐子晴/台北報導

退撫基金收益與台股漲跌幅

近十年退撫基金平均收益率僅一.八六%,和 一年期定存息相當,與預期報酬率七%「差很大」。且其中有八年輸給大盤表現,表現很差。

銓敘部今天將至立法院進行年金改革報告。根據銓敘部書面報告指出,退撫基金近十年的收益率僅一‧八六%(見左下表),與民國八四年立法估計的七%相距甚遠。退撫基金十年來表現不定,以九十七年度和一○○年度虧損最多,收益率分別達負廿二%和負五.九八%。

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表示,一○○年度因受到日本地震、美國被調降信用評等,以及歐債危機等因素影響,全球股市均呈現劇烈震盪,使基金未實現評價損失增加,因而產生二八四億元的虧損。

至於九十七年度的虧損,退撫基金會指出,是因當年度發生金融海嘯,全球的退休基金及法人機構的營運皆受重大影響,也嚴重影響退撫基金收益。

針對退撫基金收益,考試院院長關中也曾對操作現況提出建議,指退撫基金由公務員操盤,心態保守,績效恐不如預期,應由金融專責機構或行政法人管理基金,進行有效操盤。

不過,銓敘部的書面報告並未針對專責機構提出計畫,僅說明退撫基金財務概況。報告中指出,截至一○二年一月底,參加基金人數共達六二萬五四四五人,累計繳費收入為七四七六億元,支出舷三四七二‧九億元;其中,委託經營占資產運用比重最高,其次為國內外股票、銀行存款等。

資料來源: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0311000366

-------------------------------------------------------------------------

退撫基金收益差 銓敘部:經濟情勢多變

中央廣播電臺 2013/3/11 撰稿‧編輯:劉品希

媒體報導,近10年來,退撫基金效益不彰。對此,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今天(11日)表示,近十幾年來,國際經濟情勢充斥許多不確定因素,影響基金操作;不過,他也強調,近4年來,基金年收益率可達5%,去年及今年至今的表現都不錯。

退撫基金虧損引發一連串的年金改革,媒體報導,根據退撫基金的財務報表,近10年的收益率僅1.86%,與1995年當時立法時所估計的7%相距甚遠。

對此,銓敘部長張哲琛11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前受訪時表示,近十幾年來,世界經濟有許多不確定情況,包括全球金融風暴、網路風暴、歐債危機等,種種因素都會影響基金操作。不過,他強調,退撫基金績效近2年表現不錯,前4年的收益率平均可達到5%。他說:『(原音)最近2年相當不錯啊,今年到2年份整個績效都不錯,去年也很好。』

張哲琛也在會中表示,目前退撫基金資產總值達新台幣5,121億4千萬元,2012年度基金運用收益達298億元,年收益率為6.2%;2013年度截至2月為止,基金整體運用已實現加計未實現收益數為127億元。他表示,有鑑於新興市場平均財政狀況優於已開發國家,基金管理會未來將持續辦理全球新興市場債券型委託經營業務。

此外,考試院院長關中日前曾表示,退撫基金不該由考試院負責,而應交給專責機構經營,才能提高投資報酬率。對此,張哲琛說,這是考試院及銓敘部的看法,一切仍交由行政院通盤考量。

資料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10720

-------------------------------------------------------------------------

退撫基金至2月 收益127億

中央社 1020311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1日電)

銓敘部長張哲琛今天說,102年度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收益初估截至2月止,已實現加計未實現收益數約新台幣127億元。

考試院所屬部會今天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業務報告。

對外界質疑,近10年退撫基金平均收益率僅1.86%,與預期報酬率7%「差很大」。

張哲琛會前受訪表示,最近幾年,世界經濟狀況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例如歐債危機等因素,影響基金操作,但最近2年績效不錯,今年到2月分的整個績效相當不錯。

張哲琛的書面報告指出,退撫基金101年度基金運用收益達298億元。102年度截至1月止,基金整體運用已實現收益數為18.5億元,連同未實現利益,共107.5億元,期間收益率為2.1%。

他說,如果初估截至2月止,退撫基金已實現加計未實現收益數約為127億元。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3110029-1.aspx

-------------------------------------------------------------------------



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

【新聞】製售龜鹿二仙膠 違藥事法送辦

請參見皇帝3膠補身 「甄嬛」帶動中藥熱





製售龜鹿二仙膠 違藥事法送辦

自由時報 2013-3-9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楊晉嘉(中穿黑衣者)大量生產龜鹿二仙膠。(圖︰警方提供/記者林良哲翻攝)

中藥複方龜鹿二仙膠自古以來被視為補氣血良方,但台中市警方在大雅區查獲一家違法生產龜鹿二仙膠的工廠,負責人楊晉嘉指稱其以祖傳配方及古法熬煮才出貨,保證貨真價實,且只以市價的一半價格出售,但警方表示,龜鹿二仙膠屬於「固有成方」,必須由合格藥廠才能生產販售,因而依違反藥事法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楊晉嘉(四十歲)自小和祖父一起到各鄉鎮的廟宇,販賣自行製作的龜鹿二仙膠,近年來楊男自行「創業」,在大雅區設置工廠來大量生產。

楊晉嘉宣稱其龜鹿二仙膠的主要原料龜板來自印尼,鹿角則由澳洲進口,每公斤進價只有二、三百元,他訂購人參、枸杞抽取液,再加入紅棗等中藥材。而楊男所製作的龜鹿二仙膠,每斤售價為五千到八千元不等,只有市售每斤一萬三千元的價格一半左右,但警方估計他在近年來已獲利超過一千萬元以上。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9/today-center25-2.htm

-------------------------------------------------------------------------

法製龜鹿二仙膠 檢警逮1嫌

聯合新聞網 2013.03.09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大陸有滋陰補血的「阿膠」,台灣也有強筋健骨、補氣的「龜鹿二仙膠」,台中檢警在大雅區破獲中部最大製造龜鹿二仙膠的地下工廠,逮獲嫌犯楊晉嘉,查扣鹿角、龜板原物料上千公斤,半成品730餘公斤;楊嫌貨品供應國內各中藥房,2年來出貨逾億元,獲利3、4千萬元,全案擴大偵辦中。

龜鹿二仙膠是治骨質疏鬆、不孕及更年期婦女的良方,是強筋健骨,補氣、生精補髓的常用藥方。

嫌犯楊晉嘉(39歲)供稱,製造龜鹿二仙膠是祖傳秘方,除以龜板、鹿角、枸杞、人參4種主配方,還加上紅棗等多項秘方,他從小跟著祖父到國內各大廟宇旁製造、販賣,並不知違法。

中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淑惠說,衛生署公布的中華藥典,龜鹿二仙膠由龜板、鹿角、枸杞、人參製成,定義是「藥」,未經核准製造,違反藥事法第82條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去年底接獲民眾檢舉,指有人在大雅區租鐵皮屋地下工廠,熬煮龜鹿二仙膠販售,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現場腥味濃重,當場查獲楊晉嘉及幫忙洗鹿角、龜板的楊姓婦人(33歲)。

楊嫌供稱以鹿角250台斤、龜板250台斤及枸杞人參萃取物100台斤,混合熬煮15個工作天成膠狀,才製成龜鹿二仙膠成品70至80台斤。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746959.shtml

-------------------------------------------------------------------------

製販龜鹿二仙膠 違藥事法送辦

中央社 1020308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8日電)

中市楊姓男子設大型工廠熬煮龜鹿二仙膠違法販售,中市衛生局會同警方前往查緝,查獲批半成品及原物料,依違反藥事法送辦。

台中市第三分局今天表示,接獲舉發,楊男在大雅區開設占地200多坪的工廠,違法熬製龜鹿二仙膠販售給各中藥房。

衛生局會同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偽劣藥專案小組昨天前往查緝,逮捕楊男,並查獲帳冊、製造工具及半成品700多公斤、龜板及鹿角等原物料上千公斤。警方到場時,工廠前還曝曬大批鹿角,鍋爐在熬煮鹿角及龜板。

台中市警方表示,40歲楊男在大雅區承租鐵皮屋工廠,向印尼、澳洲等地低價進口鹿角及龜板,加上枸杞、人參萃取物,以鍋爐混合熬煮15天至呈現膠狀,製成龜鹿二仙膠,經包裝販售,每台斤約新台幣5000至8000元高價販售。

警方指出,龜鹿二仙膠價格昂貴,市價每斤動輒上萬元,但品質良莠不齊,民間常用於治療骨質疏鬆及婦女坐月子進補。

警方追查,楊男製造龜鹿二仙膠販售已2年之久,於秋冬製做,15天可製做1批,營業所得約上千萬元,楊男指稱製造技術為家傳。

台中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淑惠指出,龜鹿二仙膠是中華藥典所定義的固有成方,須由合格藥廠生產,楊男犯行違反藥事法,呼籲民眾不要購買來源不明藥品服用。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3080237-1.aspx

-------------------------------------------------------------------------

檢警破獲龜鹿二仙膠地下工廠

聯合新聞網 2013.03.08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大陸有滋陰補血的阿膠,台灣也有強筋健骨、補氣的龜鹿二仙膠,台中檢警在大雅區破獲中部地區製造龜鹿二仙膠的地下工廠,逮獲嫌犯楊晉嘉,查扣鹿角、龜板原物料上千公斤,半成品730餘公斤,並查出楊嫌販賣給國內各中藥房,兩年來出貨逾億元,牟利3、4000萬元,全案擴大偵辦中。

龜鹿二仙膠是治骨質疏鬆、不孕男女和更年期婦女的良方,是強筋健骨,補氣、生精補髓的常用藥方。

製造龜鹿二仙膠的嫌犯楊晉嘉(39歲)供稱,龜鹿二仙膠是祖傳秘方,除龜板、鹿角、枸杞、人參四種主配方外,還加上紅棗等多項配方,他從小跟著祖父到國內各大廟宇旁製造、販賣,不知此屬違法。

台中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淑惠說,依據衛生署公布的中華藥典,龜鹿二仙膠由龜板、鹿角、枸杞、人參四種製成,定義是「藥」、非保養食品,違反藥事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746202.shtml

-------------------------------------------------------------------------

短短2年 獲利數千萬 龜鹿二仙膠地下廠 警搜千公斤原料

中時電子報 2013-03-09 中國時報 【陳界良/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破獲大雅區非法製造中藥「龜鹿二仙膠」地下工廠,起出鹿角、龜板等原料一千多公斤及半成品七百多公斤,為近年中部規模最大的龜鹿二仙膠地下工廠,警方訊後依違反藥事法將楊姓負責人送辦。

台中市衛生局接獲檢舉,指大雅區有人非法製造並販售龜鹿二仙膠,警方七日循線前往大雅區永和路,果然發現占地逾二百坪的鐵皮屋工廠,裡面有大批的鹿角、龜板、人參枸杞萃取液等半成品與原料,大小鋼桶內正在熬煮龜鹿二仙膠,由張姓婦人看顧爐火。

警方除查扣現場的原料與製造器具外,將楊姓負責人帶回偵訊。警方調查,楊男設置這處龜鹿二仙膠工廠已有二年,從澳洲、印尼進口鹿角、龜板,成本各約三百元、四百五十元,製成龜鹿二仙膠再以每台斤五千元到八千元賣給親友、客戶與中藥房,至少獲利數千萬元。

楊男坦承製造與販售龜鹿二仙膠,供稱他是從小跟著爺爺到各地廟口去熬煮龜鹿二仙膠,用爺爺留給他的祖傳祕方來製造,以二百五十台斤的鹿角、二百五十公斤的龜板等為原料,煮約十多天後變成七十到八十台斤的成品,並以每天一千元雇張姓婦人看顧爐火。

中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淑惠表示,依衛生署公布《中華藥典》,龜鹿二仙膠的配方,只有合法的中藥廠才能生產。楊男已涉觸犯藥事法,最高可處十年以下徒刑,併科最高一千萬元罰金。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0/112013030900296.html

-------------------------------------------------------------------------

請勿購買來源不明藥品 當心觸法!

優活健康網 2013.02.28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

「龜鹿二仙膠」載於我國傳統固有中藥典籍中,須由合格GMP中藥廠向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申請藥品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故如有在藥廠以外的場所,如路邊、廟口、民眾休閒場所等露天熬膏煮藥,皆可能涉屬不法行為,倘民眾發現有非法製售行為,可以向衛生局檢舉,以遏止不法情事。

藥品如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販售,核屬藥事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之偽藥,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之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南投縣衛生局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堅持「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的5不原則,以免花錢又傷身;民眾若明確掌握購買來源、商號及地址,可向衛生局舉發,以利衛生機關建立偽禁藥名單,捍衛民眾健康。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4655

------------------------------------------------------------------------- 



2013年3月9日 星期六

【新聞】為1塊餅乾 師怒甩啟聰生巴掌

最近協助「處理」學校教師被控體罰案。整個過程超過 2 個月,只有一個感覺:很難處理!

教育局沒有站在教師這邊,只是抓著「違法體罰、從嚴議處」不放;校長主任也只是淡淡的「依規辦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適巧,被體罰的也是「特殊生」。

在會議上我曾不客氣質疑:該生是訓導處、輔導室「列管」的「特殊生」,在這事件之前,訓導處和輔導室做了些什麼?「教師體罰學生就是不對」是否已經變成讓因動手而待懲罰的教師之外的「相關人員」「免責」的最廉價脫罪之詞?懲罰了這個教師、把責任全推給這個教師,就如同找到一個替死鬼?而教育局,在這之前又做了什麼?訂了個辦法、辦了幾場研習,就算盡了監督之責?

啟聰學校是國立學校,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出了事,教育部長除了「震驚」、「難過」、「成立督導小組」,在事件之前,教育部又做了什麼?

請參見幼園男童坐不住 被老師綁椅上家長聲援呼巴掌老師 與議員口角





為1塊餅乾 師怒甩啟聰生巴掌

中時電子報 2013-03-08 中國時報 胡清暉、陳界良/綜合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7日指控台中啟聰學校廖姓教師涉嫌毆打特教學生,一名特教老師(右)挺身說明。一旁為受害特教學生母親(左)與姊姊(中)。(王遠茂攝)

 「台灣特教體系一塌糊塗!」人本基金會繼前年揭發南部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後,昨天再指控台中啟聰學校廖姓導師多次怒摑智障學生巴掌,並以「你們爸媽有問題,才生出這樣的小孩」辱罵學生。人本要求解聘這名不適任老師。

 人本昨天舉行記者會並公布蒐證影片,今年一月,台中啟聰學校一名智障學生被分配到廚房幫忙,廚工阿姨給他三塊餅乾作為獎勵。回到教室後,廖姓導師衝入教室詢問究竟拿到幾塊餅乾,該生回答兩塊,老師即當眾怒摑學生巴掌、打頭,並斥責這名特教生家窮、偷吃東西還說謊。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指出,此事絕非單一偶發事件,去年九月午餐時間,某生因多盛一碗飯,被廖姓導師怒踹外加罰站。上學期初,有學生流鼻血前往保健室,老師不但在保健室推學生頭,回到教室後,還以教科書K學生。

 馮喬蘭不滿的說,廖姓導師除了體罰,更經常以「沒帶腦出門」、「腦袋有問題」等歧視性言語辱罵學生。

 家長泣訴,學生被打到大量流鼻血,老師騙說是感冒;家長帶去看醫生後,才驚覺是遭到體罰。

 台中啟聰學校教務主任吳星宏表示,廖姓老師在學校已經服務十餘年,對於上述行為,學校已調查並召開教師考績會,記廖姓老師兩支小過,教評會也提出不適任教師案,並啟動二個月的輔導機制,由輔導小組老師輪流陪同廖姓老師上課,並全程錄影。

 馮喬蘭質疑,校方缺乏誠意,只記廖姓導師兩小過、加以輔導,雖然調離導師職務,但目前仍在五個班級任教,讓人無法接受,應立刻解聘。

 該校江姓老師指出,特教學校常關起門來招考教職員,來的經常是親朋好友,互相包庇情形嚴重。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認為,該師可能涉及兒少法、教師法、刑法、學生輔導管教辦法,希望教育部及校方秉公處理。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1/20130308000900.html

-------------------------------------------------------------------------

長期施暴 抓狂女師痛毆特教生

自由時報 2013-3-8 〔記者林曉雲、蘇孟娟/綜合報導〕

人本昨天踢爆台中啟聰學校六十一歲廖姓女老師,長期毆打高二智障女學生巴掌和頭部。 (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舉行記者會,痛批國立台中啟聰學校的廖姓導師多次體罰學生,挨打學生的媽媽(中)、姊姊(右二)也出席,忍不住落淚,右為挺身出面作證的江老師。 (記者陳志曲攝)

「學校像地獄,老師是惡魔?」繼南部特教學校發生集體性侵案件,人本昨天踢爆台中啟聰學校六十一歲廖姓女老師,長期毆打高二智障女學生巴掌和頭部,讓該生狂流鼻血、鼻子受損,目前接受電療中。

人本昨天公開播放廖師施暴影帶,身形壯碩的廖師連續用手至少四次毆打學生的頭部並打學生巴掌,甚至一度扭腰用整身的力量狂甩學生巴掌,邊打邊罵,被打學生坐在位子上無力抵抗。

人本控校方包庇 老師還要家長簽署同意體罰

「這絕不是單一個案,學校老師暴力虐待學生,校方卻包庇,人本向校方舉發之後,校長卻只是記二小過調離導師職務,轉科任繼續教五個班,該師甚至想申請提早退休,最過份的是,老師找上受害學生家長,竟帶著『諒解書』要家長簽署『同意適度體罰』。」人本執行長馮喬蘭昨天激動地紅了眼眶說明。

國教署長今到校了解 最嚴重將直接解聘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昨晚表示,已啟動專案調查及輔導機制,署長吳清山今天將到校了解,若事件重大且體罰事證具體明確,教評會及考核委員會也認同,將建議學校不需經輔導期就直接解聘。吳清山表示,教育部堅持零體罰原則,對體罰一定會做最嚴厲處罰。

台中啟聰學校江姓老師昨天也挺身作證,指廖老師擔任班導打學生那天,衝入輔導組長正在上課的教室,當時還有助理教師在場,但輔導組長在事後調查時竟聲稱沒看到,知情不報,校方涉違反兒少法。助理教師側錄廖師施暴的影帶,一度被校方搶走,透過警方介入才取回。

受害學生媽媽和姊姊出面啜泣指控,受害學生在高一時就回家說:「廖老師打我。」當時廖師否認,還不斷稱讚該生表現很好、很疼她,沒想到卻一直對孩子施暴。

最近一次在一月十一日,因該生去廚房幫忙,阿姨給她三個餅乾獎賞,該生先吃掉一個,回答廖師拿到兩個,竟被辱罵和毆打,甚至用台語說:「家裡窮就偷吃餅乾。」該生不敢回學校上課,現已辦理轉學中。

台中啟聰教務主任吳星宏強調,校方之前未曾接獲學生反映遭受體罰,直到接獲人本基金會通報才得知,也立即成立小組調查,查證確有體罰情事後,即處分廖姓教師二小過。已依不適任教師處理辦法進入輔導期至四月底,屆時將召開教評會討論該名教師去留,過程全都依法辦理。

而廖師確曾在二月間提出退休申請,但校方並未核准。針對家長及人本基金會的體罰指控,廖姓教師昨日透過校方表示:「不便回應」。

吳星宏說,廖師服務十六年,以往多擔任行政職務,未曾被檢舉有體罰行為,此次調查發現廖師不只體罰一次,被列為不適任教師,依規定須有輔導期,目前廖師正常上課,但均由輔導小組陪同且全程錄影。該校絕無老師體罰學生風氣,廖師體罰學生是在自己課堂上,未如外界所言衝進其他老師上課教室體罰學生。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8/today-life1.htm

-------------------------------------------------------------------------

〝腦袋有問題〞 暴怒師掌摑特教生

聯合新聞網 2013/03/07 【聯合晚報╱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上午陪同台中啟聰學校特教生B生家長(左)舉行記者會,控訴B生在學校遭廖姓老師毆打及言語歧視,該學校江老師(右)表示,學校包庇放任老師體罰學生的情況已經多年,且特教師資的人事任用弊端叢生。 記者潘俊宏/攝影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指控,台中啟聰學校廖姓導師多次因懷疑學生說謊、被問問題時沒有回答,當眾怒甩學生巴掌,並時常辱罵特教生「腦袋有問題」。校方從接獲消息至今,僅懲處廖姓導師小過兩支,讓家長無法接受。人本疾聲呼籲,教育部應全面清查特教學校中的歧視與體罰問題,並立即解聘該師、懲處相關知情未報的教職員。

同校老師控:特教招考〝近親繁殖〞

私下拍攝影片,讓體罰事件得以被揭露的中聰江姓老師也出面指出,特殊教育常常關起門來招考老師,來的常是親朋好友,互相包庇情形嚴重。她呼籲教育部應立即大刀闊斧整頓特殊教育。立委林佳龍則表示,將發文督促教育部成立專案小組,立即深入調查事件詳情,還給大眾一個交代

根據人本教育基金會蒐證調查,今年1月,台中啟聰學校一名特教生被分配到廚房幫忙,廚房阿姨發給該生三塊餅乾作為獎勵。回到教室後,廖姓導師詢問該生拿到幾塊餅乾,該生回答兩塊,廖即當眾怒打學生兩巴掌,並厲聲斥責該生家裡窮、偷吃東西還說謊。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聯合辦公室主任張碧華說,事發時除了全班學生與廖姓老師,還有兩名輔導老師,當人本詢問現場狀況時,兩名老師竟辯稱因為角度問題,沒看到學生挨打。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廖姓老師行為非單一偶發事件,去年9月午餐時間,某生因為多盛一碗飯,被廖姓老師怒踹外加罰站。上學期初還有一名學生因為挨罵緊張,導致流鼻血前往保健室,廖師不但在保健室推學生頭,回到教室後還持續以教科書K學生。家長也出面泣訴,某日老師告知學生因為感冒流鼻血,要家長帶去看醫生,才驚覺原來是因為遭到體罰驚嚇。

馮喬蘭表示,特教生很難有能力替自己發聲,國家成立特教學校理應疼惜這些孩子,現在反而出現體罰學生的特教老師,顯見整個特教體制的沉淪。更離譜的是,校方只記廖師兩個小過,再私下拜訪家長要求簽署「諒解書」,讓人無法接受。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4458

-------------------------------------------------------------------------

打頭、甩耳光 台中啟聰學校爆體罰

聯合新聞網 2013/03/08 【聯合報╱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指控台中啟聰學校廖姓老師,涉嫌多次體罰學生,打耳光、打頭,致學生流鼻血不止,或罵學生「腦袋有問題」、「沒帶腦出門」,智障生身心嚴重受害。

人本要求台中啟聰立即解聘該老師,其他知情未報的教職員,也應依兒少法懲處。

中聰學務主任鄭崴隆表示,該師在校任教十多年,從未接獲學生或家長反應,直到今年1月18日收到人本傳真,校方展開調查,老師坦承對學生「肢體碰觸」,但不記得有言語辱罵,校方隨即對班上12位學生進行家訪,其中3位學生反應曾被老師體罰。

鄭崴隆表示,校方已召開考核會,決議記廖姓老師小過兩次,並撤除導師職務,改任科任老師,3月初啟動廖姓老師的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現在該師教課的5個班級,每堂課校方都全程錄影。

但遭體罰學生的家長不接受校方懲處方式,昨天與人本一起召開記者會,並公布蒐證影片。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影片記錄今年1月該生全班到廚房幫忙,廚房阿姨覺得學生表現不錯,於是每人給3片餅乾做獎賞,但回教室後,廖姓老師問該生拿幾片餅乾,該生說2塊,老師認為學生說謊、偷吃,當場打了兩個耳光。

馮喬蘭表示,廖姓老師去年9月還多次打其他學生耳光,曾有學生因遲遲未回答問題,就被老師甩兩個巴掌;一名學生想多吃一碗飯,被老師阻止,沒把飯倒進廚餘桶,就被老師用腳踹又罰站。

受害學生的家長也出面泣訴,家長說,小孩在學校被打,家人都不知情,直到打到鼻血不止,校方才請家長帶去就醫,一問才發現是被老師體罰。

人本中部辦公室主任張碧華表示,影片拍攝現場,其實還有教師助理等兩名老師,但其中一人卻說「因角度問題,沒看到發生什麼事。」

協助家長揭發此案的中聰江姓老師表示,特教學校教學環境封閉,招收老師通常是關起門,找親朋好友來擔任,因此相互包庇的情況很普遍,發生事情也沒人敢揭發,體罰事件可追溯到前年。但校內還是有人看不下去,這次的蒐證影片,就是案發現場另一位教師助理,私下用小型攝影機拍攝。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4568

-------------------------------------------------------------------------

多次痛毆怒甩啟聰生巴掌 抓狂師:爸媽有問題才生你!

ETtoday 2013年03月8日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啟聰學校一名廖姓女導師(下圖/東森新聞)被指控,只因懷疑學生說謊,竟然多次怒摑學生巴掌,甚至痛罵學生說,「就是因為你們爸媽有問題,才會生出你們這樣的小孩!」人本教育基金會痛批老師惡行,要求校方立即解聘。

據了解,去年9月開始,廖老師(61歲)不滿學生沒回答問題,甩學生兩個巴掌;一名學生想多吃一碗飯,也被她用腳怒踹加罰站;她多次侮辱學生「腦袋有問題」、「沒帶腦出門」,甚至還對尿失禁的學生說,「你那麼臭,有誰要跟你坐在一起?」

今年1月,一名學生被分配到廚房工作,獲得3片餅乾當作獎勵,回教室後,她問學生拿到幾片餅乾,學生說2片,她認為學生說謊,怒摑學生巴掌、教科書K頭,辱罵「家裡窮就偷吃餅乾!」該生鼻血狂流、鼻子受損,目前接受電療,不敢回校上課,已辦理轉學。

校方表示,經查該師確有體罰行為,已記她兩支小過,轉調科任老師,並啟動2個月的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人本教育基金會痛批,該師體罰學生非單一個案,校方卻包庇暴力行為,應立即解聘。教育部說,已啟動專案調查及輔導機制,了解學校是否有行政疏失,若事件重大且體罰事證明確將直接解聘。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08/172018.htm

-------------------------------------------------------------------------

台中啟聰一教師 辱罵、毆打特教生

自由時報 2013/3/7 〔本報訊〕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舉行「老師痛毆特教生! 部長,你痛心嗎?」記者會,痛批國立台中啟聰學校的廖姓導師除了多次體罰學生,更以言語辱罵班上學生。(記者陳志曲攝)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表示,台中啟聰學校一名廖姓導師除了多次體罰學生,更以言語辱罵班上學生,還指特教生「腦袋有問題」,甚至當眾甩巴掌。人本指出,校方接獲檢舉後,僅懲處廖姓導師2支小過,令人無法接受,要求教育部須徹查。

一名任職於台中啟聰學校的江姓老師指出,特殊教育經常「閉門」招考教師,而且來的多為親朋好友,也讓包庇情形嚴重。江姓老師盼教育部應整頓特殊教育,立委林佳龍也說,將發文給教育部,要求立即深入調查。

人本表示,今年1月,台中啟聰學校一名特教生分配到廚房幫忙,廚房人員給他三塊餅乾作為獎勵,未料回到教室後,廖姓導師質問他拿幾塊餅乾,該特教生回說兩塊,立即遭廖師當眾賞他兩巴掌,還辱罵學生偷吃東西還說謊、學生家裡窮等等。

人本指出,事發當時除廖師外,還有兩名輔導老師,他們卻辯稱沒有學生挨打。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廖師行為已不是單一偶發事件,曾有一名學生因為挨罵緊張而流鼻血,在保健室時遭廖師挨打,回教室時更被廖師拿書打頭。

人本呼籲教育部應全面清查特教生在學校中的歧視和體罰等問題,並立即解雇該導師,懲處相關知情未報人員。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74551

-------------------------------------------------------------------------

師呼特教生巴掌 辱「爸媽有問題才生你們」

蘋果日報 2013年03月07日

台中啟聰學校61歲廖姓女導師長期以肢體和言語暴力體罰特教生,甩學生巴掌、踹學生,用教科書打頭,對智能障礙學生說「就因為你們的爸媽有問題,才會生出你們這樣的小孩」,言語充滿歧視,同校老師私下蒐證,錄下廖老師質疑女學生偷吃餅乾怒甩巴掌罵學生,今與人本教育基金會舉行記者會揭發。

受害家長哭訴,特教團體痛批「請問部長,甩巴掌是特教老師的專業嗎?」教育部中辦僅表示,學校按程序處理,尊重校委會調查懲處,若有團體或個人認為懲處不公,可向教育部申訴委員會要求重啟調查。

人本說,向學校檢舉後校方才啟動調查,懲處避重就輕,僅2小過、轉科任老師懲處,向校方抗議後才2次調查,但也只是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30307/169365/

-------------------------------------------------------------------------

人本控不當體罰智障學生 教師卻留任

台灣醒報 2013-03-07【台灣醒報記者劉運台北報導】

智能障礙學生受不當體罰卻無法發聲!人本教育基金會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國內啟聰學校教師打學生耳光,學校居然還繼續聘用並且淮許任教。啟聰學校對此回應,此事件確實「讓人感到痛心」,已經按照教育部啟動不適任教師流程,並且對受體罰的學生進行輔導。

一月中旬,國立台中啟聰學校一名學生因為在廚房幫忙表現不錯,結束後被發予3塊餅乾,他吃下1塊,回到教室後,班導師問該名學生拿到幾塊餅乾,該學生說2塊,導師因而判定學生說謊,就重重的打該生2下巴掌。此廖姓女老師對學生賞耳光的畫面被拍攝下來,在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的記者會公布。

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校方與廖老師起初都否認此打人事件,在證據確鑿後,才將此廖姓老師記予2支小過並轉入輔導期,但這樣的決議令人不解,因為廖老師本學期起,還擔任5個班別的科任老師;學校應當立即解聘此老師,以免讓更多學生陷於危險當中,教育部長蔣偉寧不應視而不見!

據調查,廖老師動粗體罰學生的事件還有另外4件已確認,顯示啟聰學校體罰學生不是單一事件。立委林佳龍在記者會表示,學校對此事件的處理屬「知情不報」,會要求教育部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做專案報告。立委陳節如也指出,啟聰學校教師體罰學生事件時有所聞,中小學、高職部的特教師都需要加強。

台中啟聰學校學務主任鄭崴龍受訪時表示,在看到廖老師打學生的影片後確實「感到非常的痛心」,但是學校無法立即解雇廖老師,因為一切需依照教育部的程序走;現在廖老師上課都有旁人全程監督,並且錄下上課時況;對於受到體罰的學生,學校也已經著手進行大團體及個案轉導。

圖說: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與受害學生家長述說學生受不當體罰。(劉運/攝)

資料來源: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39570

-------------------------------------------------------------------------

林佳龍:教部應全面調查啟聰體罰情形

自立晚報 2013/3/7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林佳龍昨(7)天出席人本教育基金會主辦的「老師痛毆特教生! 部長,你痛心嗎?」記者會,針對國立台中啟聰學校被揭露的不當管教事件,林佳龍表示,教育部應該組成調查小組,全面調查台中啟聰學校的體罰情形,徹底了解還有多少未被揭發的案例,以及相關教職人員是否適任的問題。

林佳龍說,他台中地區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長期關注教育問題,去年於12月19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部長時,就特多次叮嚀部長要特別重視台中啟聰學校教育管教的問題,教育部才剛剛於今年2月6日回函表示:「台中啟聰學校在學生管教方面,每位教職員工皆能發揮教育愛,尊重學生人格與尊嚴…共同營造符合學生心智發展需求的校園環境。」,今天就爆發這個重大的體罰事件,是相當大的諷刺,顯示出教育部並未確實掌握學校的狀況。

林佳龍強調,教育部應立刻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台中啟聰學校的體罰情形,將相關教職人員做適當的處分,校內知情未報的教職人員也應負起連帶責任;另外,政府更需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國立」的台中啟聰學校,竟爆發如此嚴重的體罰事件,教育部責無旁貸。

林佳龍要求教育部,除了立刻組成調查小組調查體罰情形外,也應通盤檢特教學校的政策,由於全國智能障礙障別的人數一直都是各類障別之首,在少子化的衝擊之下,許多特別障別的專屬學校像是台中市啟聰學校或台中啟明學校大量招收智能障礙障別的學生,教育部如何確保聽障生還能受到應有的教育資源嗎,也是必須要面對的問題。

資料來源: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artid=20130307abcd013

-------------------------------------------------------------------------

特教生被體罰 蔣偉寧難過

中時電子報 2013-03-08 中廣新聞 陳映竹

台中啟聰學校爆發體罰事件,一名廖姓導師被控長期毆打智障女學生,導致學生鼻子受損目前接受電療中。教育部長蔣偉寧感到相當難過,他表示,各級學校都不該發生體罰,特別是面對弱勢的特教學生,老師必須更用心。

人本教育基金會揭露台中啟聰學校的廖姓導師多次體罰、辱罵學生,校方還包庇老師,要家長簽署同意體罰。教育部長蔣偉寧強調,校園不該發生體罰,教育部已啟動專案小組,由國教署長吳清山帶隊到校了解,他也會親自監督這件事的後續結果。

蔣偉寧表示,這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特教生相對弱勢,老師應該更要用心,「師道是志業,不是職業,同理心是最基本的, 如果是自己的小孩發生這種事,那怎麼能讓其他人的小孩受到如此對待。」

蔣偉寧說,教育部將全面了解、積極處理,到各級學校進行調查,除了宣導零體罰,也會全面了解學生實際感受。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13/20130308004444.html

-------------------------------------------------------------------------

啟聰老師體罰案 國教署長︰驚悚

2013-3-9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

國教署長吳清山親赴台中啟聰了解教匠體罰案,強調維護弱勢學生權益至上。(記者蘇孟娟攝)

教育部國教署長吳清山八日親赴台中啟聰了解教師體罰學生案,他指出,看過體罰影片,備感「驚悚」,更「心疼」學生,弱勢學生就學權益不容漠視,該署將組專案調查小組一週內提報告,針對處分是否過輕等問題提出意見。

吳清山昨日初步了解台中啟聰在接獲事件通報後的處理過程,他說,就是因為看過老師體罰學生的影片,「心疼學生遭遇才特地南下」。他說,特教學生是弱勢,更需要有好的環境接受教育,他也勉勵特教人員要把在特教服務當成是「種福田」的工作,絕不允許有人再針對弱勢學生進行體罰。

吳清山說,國教署已自組調查小組,將在一週內提出專案報告,針對學校處分是否過輕等疑慮,會在調查後提出建議;至於教師申請退休一事,雖屬於教師個人權益,但因事件進入調查階段,學校還是有權可以阻止退休。

吳清山說,初步了解後台中啟聰有依法定程序進行,以目前進入輔導期的做法,入班觀察的委員除了中聰的老師外,甚至有大學教授參與。

台中啟聰校長許榮添強調,外界質疑學校為何不直接解聘該名教師,但不適任教師處理辦法有明確規定,除性侵事件得以直接解聘教師外,不適任教師須進入輔導期後才能進入評議,絕非包庇教師。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9/today-center23-2.htm

-------------------------------------------------------------------------

教長:落實零體罰 老師要更用心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3-03-08 徐詠絮

某特教學校爆發體罰事件,有特教生被老師打頭、打耳光,導致經常流鼻血,而必須接受電療。教育部長蔣偉寧對此感到相當難過,蔣偉寧部長表示,各級學校都不該發生體罰,教育部的政策就是「零體罰」,尤其是弱勢的特教學生,老師必須更用心。

人本教育基金會揭發某特教學校導師多次體罰、辱罵學生,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各級學校都不該發生體罰,教育部已啟動專案調查小組,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吳清山帶隊到校瞭解,同時也會親自監督這件事的後續結果。蔣偉寧部長說,這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特教生相對弱勢,老師應該更用心。教育部將全面瞭解校園裡的體罰情況,積極處理,除了宣導零體罰,也會全面瞭解學生感受。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6885

-------------------------------------------------------------------------

特教師涉毆生 國教署長帶隊查

中央社 1020307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7日電)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指控台中啟聰學校廖姓教師涉嫌毆打學生。教育部說,明天將由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吳清山帶隊,重啟調查。

人本今天公布疑似體罰的影片,並指出接獲多名學生投訴,都有受到肢體體罰或言語羞辱等情形,要求校方立即解聘廖姓教師。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今年1月接獲申訴後,已多次向校方反映,校方僅將廖姓老師調離導師職務,強調該師已快退休,「不要趕盡殺絕。」

馮喬蘭說,廖姓老師不只體罰,還常言語羞辱學生,包括嫌一位容易尿失禁的學生「那麼臭,有誰要跟你坐在一起」。甚至對全班特教學生說,「就因為你們的爸媽有問題,才會生出你們這樣的小孩」。

今天一位學校教師也出面作證,強調種種情節已看不下去,希望教育部大刀闊斧,好好整頓特殊教育,不要關起門來考試,卻不知道實際教學的問題。

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晚間表示,教育部不允許體罰,台中啟聰學校日前雖然已依照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決議將廖姓教師記二支小過並調離導師職務,但外界仍有疑慮,明天將組專案小組調查,由國教署長吳清山帶隊,瞭解學校處分是否過輕。

黃子騰表示,視調查結果,不排除最重解聘廖姓教師。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303070405-1.aspx

-------------------------------------------------------------------------

頻傳體罰 教部:成立特教校督導小組

聯合新聞網 2013/03/07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台中啟聰學校傳出廖姓老師體罰特教生,多次怒甩學生巴掌,學校僅懲處兩支小過,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已經督導學校依照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如果家長對懲處不滿意,還可以提出申訴。另外,特教學校頻頻傳出體罰與性侵,國教署每個月要實際派人到特教學校督導,並列入評鑑範圍。

國教署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特殊教育組長劉源明表示,中聰案子已經持續約兩年,教育部一直要求學校按照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懲處,目前懲處結果已經出爐,如果家長或人本基金會對結果不滿意,可提出申訴,受理後可以再重啟委員會處理。

特教學校頻出問題,劉源明坦言,特教生已經是弱勢,特教學校發生這樣事件確實給外界不好的觀感,教育部長很重視這類案件,已經要求國教署組成特教學校督導小組,每個月一次到校督導,一旦發現問題將立即回報並要求限期改善。

劉源明指出,校安中心每天都會彙整校園事件,一旦出現重大的狀況,例如校園性侵或霸凌,都會向教育部長報告,他強調,會加強對特教學校的督導,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4459

-------------------------------------------------------------------------

頻出問題 教部設特教學校督導小組

聯合新聞網 2013/03/08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針對特教學校頻出體罰、性侵等管理問題,教育部要求國教署組成「特教學校督導小組」,每月到校督導一次,一旦發現問題,立即回報,並要求學校在限期內改善。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昨天指出,針對台中啟聰學校老師體罰學生事件,教育部也已啟動專案調查及輔導小組。國教署長吳清山今天上午將訪視中聰,了解處理情形,不排除對體罰教師做更重處分。對老師最嚴重的處分是解聘。

人本認為校方對老師處罰太輕,黃子騰說,署長吳清山將評估校方之前對老師的處置是否妥適,不排除建議做更重的處分。至於學校是否知情不報,黃子騰表示,教育部將儘速組成調查小組調查。

黃子騰指出,學校在1月底到2月初針對該班學生進行家庭訪問,之後也進行班級團體輔導,並對個案學生進行心理諮商輔導。

為避免特教學校發生類似事件,黃子騰指出,教育部除了將請簡任視察到校查察,也要加強教職人員研習,發現體罰一定從嚴處理。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44570

-------------------------------------------------------------------------

特教師涉毆生 國教署將到校督導

人間福報 2013/3/8 【本報台北訊】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指控一名台中啟聰學校廖姓教師涉嫌多次毆打中度智能障礙女學生,還毆打與言語侮辱其他學生,要求學校立即解聘該教師,其他知情未報的教職員也應依兒少法懲處。教育部國教署表示,每個月要實際派人到特教學校督導,並列入評鑑範圍。

國教署長吳清山今天上午將帶相關主管及承辦人員前往台中啟聰學校,了解目前處理情形是否適當,不排除建議該校更嚴重的處分,對老師處分最嚴重的是解聘。

中聰學務主任鄭崴隆表示,校方得知後已展開調查,老師坦承對學生「肢體碰觸」,但不記得有言語辱罵,校方隨即對班上十二位學生進行家訪,其中三位學生反應曾被老師體罰。

鄭崴隆表示,接獲人本通知後,校方決議記廖姓老師小過兩次,並撤除導師職務,改任科任老師,三月初啟動廖姓老師的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現在該師擔任科任老師的五個班級,每堂課校方都全程錄影,並有輔導老師隨堂記錄。

人本教育基金會指控,台中啟聰學校廖姓導師多次因懷疑學生說謊、被問問題時沒有回答,當眾甩學生巴掌,並時常辱罵特教生「腦袋有問題」。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特教生很難有能力替自己發聲,國家成立特教學校理應疼惜這些孩子,現在反而出現體罰學生的特教老師,顯見整個特教體制的沉淪。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特殊教育組長劉源明表示,台中啟聰學校日前已依照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邀請專家學者組成教師評審委員會,最後決議將廖姓教師記二小過並調離導師職務。

如果家長或人本基金會對結果不滿意,可提出申訴,受理後可重啟委員會處理。

特教學校頻出問題,劉源明坦言,特教生已經是弱勢,特教學校發生這樣事件確實給外界不好的觀感,教育部長很重視這類案件,已經要求國教署組成特教學校督導小組,每個月到校督導一次,一旦發現問題將立即回報並要求限期改善。

劉源明指出,校安中心每天都會彙整校園事件,一旦出現重大的狀況,例如校園性侵或霸凌,都會向教育部長報告,他強調,會加強對特教學校的督導,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97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