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新聞】職場霸凌5大招 不可不防

一直認為,「霸凌」是「生物本能」,不獨出現在校園,當然也不可能從校園消失......。

職場上也有「霸凌」,請看以下新聞,輕鬆一下。




職場霸凌5大招 不可不防

中時電子報 2010-12-24 工商時報 記者林佳誼/綜合外電報導

近日台灣校園霸凌(bully)事件頻傳,引起各界關注。然而霸凌現象未必僅限於校園,許多人在職場上也會遭受霸凌,更有甚者,受害者還常因擔心事情鬧大反而飯碗不保,選擇隱忍不報,導致工作表現嚴重受影響。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職場上有5大典型霸凌手法,不過專家表示,面對這些霸凌時也都有相應措施可以自保。

1. 在會議上打斷你的發言

有些霸凌者會以不相干或非及時性的問題刻意打斷受害者發言,藉此激怒對方,並引以為樂。專家認為,理想做法是至少在會議上保持冷靜,不要顯露出憤怒或不耐煩。

印度金融服務公司Infoline人資部門主管夏瑪(Rahul Sharma)建議,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表示會待報告結束後再回答對方問題,或是有禮地指出對方提問與主題無關。

2. 搶佔你的功勞

面臨自己的功勞被他人搶佔,最簡單的解決方式就是主動固定向上級報告自己的工作進度與成績。如果上司能夠確實掌握你的工作情形,那麼別人自然也很難搶佔功勞。

另外,在團體討論時試著略提一下相關事件,也有警告對方之用。

3. 將額外的工作推給你

新進員工經常會遭到這種霸凌。專家表示,若是這種情形發生時,受害者可以先嘗試表明自己的職務範圍,並以「手頭上正在忙另一件事」等藉口來推辭。

4. 開你的玩笑

若你反覆不斷地遭到同事開玩笑,這可能已經是變相的作弄。對此專家建議不要當眾生氣,最好是可以順勢自娛娛人一番,事後再私下與霸凌者對質。

印度科技大廠Infosys 企業人力關係經理(Richard Lobo)指出,把事情攤開來說是很有用的做法,因為大多數的霸凌者其實都是懦夫,很害怕與他人當面對質。

5. 言語騷擾

職業婦女在工作場合經常遇到言語或是目光上吃豆腐的情形。這些現象可能問題不大,一般人會認為沒有特別提出的必要。不過專家警告,若是沒有及早處理,這些小動作很容易就會演變成性騷擾。

假設當事人還是有所疑慮,不妨請託第三者向上回報,或是隨身準備錄音器材,以便掌握具體事證。

資料來源: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01224000074&cid=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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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童工無價

念小學時,每年總有幾次,3 人 1 組,2 人抬著空畚箕,另 1 人扛著鋤頭,全班同學在班級導師帶領下,浩浩蕩蕩列隊向離學校「不遠」的河邊走去。回來時,滿滿一畚箕一畚箕的草皮......。學校操場的草皮時常被「蹂躪致死」,我們也時常到河邊挖草皮回來補......。

除了挖草皮、補草皮,割草(草會死,也會長...)、拔草(那是個雜草特別多的時代...)、搬課桌椅(已經忘了為何要搬)、掃廁所(還有掃教室、掃操場、掃馬路...)、當交通導護(長長繩子穿上彩色三角旗,路隊通過時拉直擋住汽機車)...,都是仍然印象深刻的「勞動服務」項目。其中最「爽」的是交通導護,5 人 1 組,1 個隊長負責吹哨子,其他每 2 人負責 1 條繩子...。好像交通警察,同學、車輛都要乖乖聽話!也不必在操場排回家路隊,可以先出校門準備......。

當了教師之後,這些「勞動服務」漸漸在校園中消失。唯一還存在的,大概只剩掃廁所(掃教室、掃操場...)了。其他項目會消失的理由是「安全」考量;那掃廁所(掃教室、掃操場...)還存在的理由是什麼?

「生活教育」?體育、美術、音樂...這些科目每週只有 1~2 節,為何「打掃」這「科目」竟每天都有?如果「打掃」是因為「生活教育」,那「生活教育」的內涵竟只有「打掃」?這是不是和「抬餐桶是生活教育的一環」(請參見學生抬餐桶風波 校方擺不平中市教師會:學校午餐餐桶送收責任回歸廚工)一樣禁不起檢驗?

一直很納悶:小學生為何要掃廁所、掃操場?市政府的廁所誰掃的?市議會的廁所誰掃的?




童工無價

台灣立報 2010-10-21 作者:吳昌倫(教師)

這學期筆者擔任中年級導師,班級分配到校園之廁所清掃工作。開學初的大掃除,學生們與我帶著學校配發的「簡陋」工具,花了2個小時打掃廁所,看著積「糞」已久之便池,在沖水刷洗下,糞水滿溢,我們衣褲濺溼了,鞋襪也浸在糞水裡,卻仍無法將廁所打掃得乾淨潔白,心中實為這些「9歲孩子」感到不捨與不平,為何學校最髒污之廁所清潔工作是由兒童負擔呢?

在目前教育政策下,台灣的小學校園假日多採開放措施,成為社區民眾休憩場所,幾與公園無異,校園內的廁所亦常成為校外公眾使用之處。隨著社會複雜化,這類廁所已偶能發現「針頭」、「保險套」、「強力膠」等各類雜物。

再加上使用不當,有人大便於地板、小便斗,甚至塗抹至牆壁上也時有耳聞。如此的清潔工作根本超出兒童的能力,尤其「針頭」等危險物品更可能危及兒童健康與生命。而學校往往要求中年級(9歲左右)以上,學生便須負擔校園公廁的清潔工作,就連低年級生也曾聽聞,絲毫未考量兒童的能力與安全,難道需等兒童因掃廁所而被愛滋針頭扎到才會有人正視嗎?

「校園廁所外包」問題曾在數年前引起一番討論。至今,有些縣市或個別學校已採外包方式,但大部分縣市及學校仍「全然」由學生負責。外包方式亦曾受到一些批評,有人認為由學生清潔「具教育意義」,可「養成勞動習慣」。但就比例原則而言,達到「勞動教育」、增進「環境意識」之方法很多(例如打掃教室、清除庭園垃圾落葉…),為何一定非選擇難度最高之廁所清掃不可?

又有人認為廁所由學生負責清掃可「避免功利化」、「節省經費」、「培養感恩的心」、「修心與修行」等云云,雖表面上看似具有一些理由,但與工廠、餐廳非法雇用童工,便宣稱「勞動訓練」、「可分擔家庭生計」、「養成克勤克儉習慣」、「厚植經濟實力」等高調藉口有何差異,且學生清潔校園公廁未獲工資,甚至比童工更為不如!

筆者以為,即使清潔廁所具有教育意義,手段上仍不宜偏離比例原則,對校外開放之廁所具潛在危險性,根本不應給予兒童清掃;其它校內之公廁,學校也應該定期請「大人」打掃,學生至多僅偶而做「教育性質」之輔助清潔工作,這樣應較能兼顧教育與兒童保護目的。

曾經看到新聞,某校「表現最佳」的學生才有資格打掃校內廁所,學校並對此教育成果沾沾自喜。事實上,此措施不但違反人性,也不符合教育的「增強原理」,難不成表現最佳之公務員令其打掃辦公室廁所,甚至做事認真的校長都帶至社區清潔公廁以為鼓勵,或企業裡最佳業務員以掃廁所一個月作為獎勵,果真可行?若將此個案作為全國校園的學習典範並不切實際,反淪為沽名釣譽之譏而已。

全國各機關及公共設施之公廁都編有預算或人力進行清掃工作,何獨公立學校沒有,甚至需家長掏錢請人打掃?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學校往往為了省錢、省事,寧願將經費、人力用於舉行大型活動上,不願用於校園廁所清潔、改善學習環境品質,而校園中最髒污且無人願意處理之廁所,僅虛偽地將其披上「具教育意義」之外衣,就完全不考量兒童能力與安全,全然「推給」兒童清掃。大人們真該深思,難道校園裡的童工真的「無價」?

當社會各界都注目在司法人權之際,能否也一道關心一下我們的「兒童人權」!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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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新聞】中市教師會:學校午餐餐桶送收責任回歸廚工

臺中縣大里國小日前因學生抬餐桶上報(相關新聞請見:學生抬餐桶風波 校方擺不平)。但很明顯報紙所謂「師不滿午餐自費整學生」並非事實,一個單純的學生抬餐桶安全性爭議,硬是被有心人士給刻意誤導了。

雖然臺中縣教師會在數日後發表嚴正聲明「不容媒體扭曲教師善意 惡意操作傷害教師尊嚴」,但其實傷害已經造成......。

在這次事件中,問題癥結在「抬餐桶」,在「發生意外責任誰負」,但結果是教育部體育司、訓導主任、家長會長和團膳業者都在逃避責任!

教育部體育司說「教師輔導工作並不是到了午休就停止」,訓導主任、家長會長說「抬餐桶是生活教育的一環」,團膳業者說「全力配合校方」...,照這麼推論,大家都認為抬餐桶發生意外是導師的責任?教育部是國家最高教育主管機關,這種不明就裡即妄下定論、「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態度,令人心寒!

本來以為本校學生僅需送回空餐桶的做法是合情合理合法,經本市教師會這麼一提:原來我們還有這麼大的改善空間

2011.03.24

從 3 月 1 日開始,本校「抬餐桶」工作終於回歸廚工,不再由學生負責。其實「抬餐桶」原本就不是學生的工作,但從教育部、教育局,到家長、教師,有許多人至今都還陷在「生活教育」的迷思中......。

抬餐桶的爭議解決了,還有校園打掃、交通導護尚待釐清;這些也是「生活教育」?





中市教師會:學校午餐餐桶送收責任回歸廚工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0-12-16 劉文珍

為釐清學校午餐餐桶送收責任,臺中市教師會16日上午召開學童安全誰負責公聽會,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政指出,市府教育處明文規定91所國中小營養午餐的送收搬運,都是廠商和廚工職責,因此,強烈建議各級學校與午餐供應公司簽約時,應依規定由供應公司負責餐桶的送收與搬運。

臺中市教師會上午在議會召開學童安全誰負責公聽會,希望釐清學校午餐餐桶送收的責任問題。理事長張旭政說,臺中市各國小目前由廚工將餐通送到教室的 有41校,學生抬到教室的有9所小學。他進一步說明,依臺中市立立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廚房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規定,午餐送收搬運都是廠商和廚工職責。

對於學校認為,由學生抬餐桶是生活教育,張旭政理事長說,是利用學生勞力減輕人事成本。他以中華國小合約為例,全校34班,請廚工搬送,一小時 300元工資計算,一個月頂多增加6000元,教師這學期開始,也要交午餐費,每月增加兩萬多餐費,因此,增加廚工,人力成本不是問題。其他學校也該落實 規定,保障學童安全。

臺中市中華國小家長林名家也引用自己孩子的經驗指出,小孩要抬餐桶,會有打翻,或者熱湯菜桶造成燙傷等,因此,也認為要求廠商負責配送到教室是比較安全的做法。

根據臺中市教師會調查統計,臺中市有91所國中小,有些學校有中央廚房,有學校和廠商簽約,訂團膳,但多數學校把學生抬餐桶,當成生活教育的一環, 安排各班級值日生負責。不過,張旭政理事長認為,生活教育不一定從抬餐桶開始,抬餐桶時間可以進行教室打掃也是生活教育的一種;再說,不該剝奪學生下課時 的遊戲權。

東興國小校長李源昇則坦承,全校70班,過去8名廚工配送,11點開始就要穿梭走廊,影響教學,全數送好,飯菜都涼了,權宜之計,低年級餐盒送到教室,中高年級,熱湯由廠商送到教室,菜飯就由學童抬。目前為止還算順暢。

教育處體健課長鄭隆為說,家長有疑慮,市府會全面調查,勸導學校,回歸法令規定,維護學童安全。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18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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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餐桶 家長盼廠商送收

2010/12/16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16日電)

學校營養午餐餐桶送收究竟要由學生或廚工負責,引發爭議。台中市教師會今天舉辦公聽會討論後決議,籲請各級學校與午餐供應商簽約時,應明訂由廠商負責餐桶的送收與搬運。

學校營養午餐餐桶究竟要由學生抬送或由廠商指派廚工負責,近來引發爭議,台中市教師會上午在台中市議會召開公聽會討論,與會的市議員沈佑蓮、劉士州及台中市中華國小家長會長林名家等人認為,為避免學生在送收過程中發生危險,應由廠商負責。

台中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台中市教育處有明文規定餐桶送收應由廠商或廚工負責,但經調查台中市50所國小中,有41所國小是由廚工將餐桶送到教室,但餐桶回收則只有2所學校是由廚工負責。

張旭政指出,其實,由廚工負責送收餐桶,每月廠商約增加成本新台幣7000元,而現在教師也須繳午餐費,以全校約30班來算,增收的午餐費就有2萬多元,足以負擔增加的成本。

沈佑蓮及劉士州表示,餐桶收送應回歸制度面,學校與廠商簽約時,應該按照遊戲規則,等新的議會開議後,將向教育主管單位反映,回歸體制面。

林名家指出,中華國小原本也是由學生負責收送餐桶,但因有學生因而受傷,經過家長、學校及廠商進行溝通後,在合約中明訂由廠商負責,家長也得以放心。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2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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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抬餐桶 中市家長會:不安全 反對 

中時電子報 2010-12-16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寇世菁】

台中市教師會和家長會上午在議會召開學童安全誰負責公聽會。教師會長張旭政指出,市府教育處明文規定九十一所國中小營養午餐的送收搬運,都是廠商和廚工職 責,但多數學校都當成學生生活教育,由學童抬餐桶,明顯違規。中華國小家長會長林名家則說,學生抬餐桶,危險性高,經過溝通,中華國小改由廚工負責,家長 放心多了。

根據統計,台中市有九十一所國中小,有些學校有中央廚房,有學校和廠商簽約,訂團膳,但多數學校把學生抬餐桶,當成生活教育的一環,安排各班級值日生負 責。台中市教師會,家長會上午在議會召開學童安全誰負責公聽會,希望釐清學校午餐餐桶送收的責任問題。理事長張旭政老師說,台中市各國小目前由廚工將餐通 送到教室的有四十一校,學生抬到教室的有九所小學,幾乎都違規。因為市府教育處明文規定,午餐送收搬運都是廠商和廚工職責,學校聲稱是生活教育,根本是利 用學生勞力減輕人事成本。以中華國小合約為例,全校三十四班,請廚工搬送,一小時三百工資計算,一個月頂多增加六千元,教師這學期開始,也要交午餐費,每 月增加兩萬多餐費,因此增加廚工,人力成本不是問題。其他學校也該落實規定,保障學童安全。

家長林名家表示,過去他的小孩也要抬餐桶,有時會打翻,造成地板濕滑,或者熱湯菜桶容易造成燙傷,經過溝通,校方在合約中要求廠商負責配送到教室,總算讓 家長安心。東興國小校長李源昇則坦承,全校七十班,過去八名廚工配送,十一點開始就要穿梭走廊,影響教學,全數送好,飯菜都涼了,權宜之計,低年級餐盒送 到教室,中高年級,熱湯由廠商送到教室,菜飯就由學童抬。目前為止還算順暢。教育處體健課長鄭隆為說,家長有疑慮,市府會全面調查,勸導學校,回歸法令規 定,維護學童安全。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30502x13201012160094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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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營養午餐公聽會 促廚工負責抬餐桶

蘋果日報 2010年12月16日 蘋果即時

台中市教師會上午公布統計數據,中市50所學校,午餐送餐桶到教室有9所是學生在做,其餘為廚工;但把用過的餐桶抬回廚房有48所都是學生在做。其 實依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明定廚工應負責午餐之送收與搬運。中華國小是少數在契約中要求廠商要負責餐桶送收的學校,本來也是學童搬,發現會潑濺滑倒,合約要求定明午餐廚工配送,家長也比較放心。

中市教師會說,一校34班用2名廚工不到20分鐘可以做完,推估供餐公司一個月增加6至7000元成本。今年9月起每個老師都要繳營養午餐費,推估共可多收2萬6400元費用,人力成本綽綽有餘。

資料來源: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5/ArtID/98041/IssueID/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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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國中小學學校午餐公辦民營實施計畫

(臺中市政府94年2月5日府教體字第0940018662號函修正)
(臺中市政府98年7月21日府教體字第0980177624號函)

一.目的:充分運用民間資源,積極推動臺中市國中小學午餐供應以符合專業需求,簡化學校業務,並加強督導輔導功能。

二.營運方式:由學校經公開招商程序,遴選合格廠商提供廚房設備由其經營管理,以現地製作並供學校所需午餐。民營化主要內容為廚房之勞務經營管理,包括食材之採購、清洗、烹調、分配、運送、廚餘處理、餐具設備之洗滌、消毒與廚房設施之維護管理使用等

三.供應對象:限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及教職員工,不得對外營業。

四.廠商資格:由學校依實際需要訂定,惟至少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公司登記證明書,其項目為餐館業、食品製造業或餐盒業
〈二〉勞務五人(含)以上及公司專任技術人員(需附勞保及薪資或扣繳憑單證明)。
〈三〉登記合格之餐飲業、餐盒業或其他飲食業,應檢附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優良廠商證明。
〈四〉執業營養師、廚師考試及格之證明文件。
〈五〉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及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六〉廠商應提出最近一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開具至公告日止無退票紀錄證明(正本)。

五.廠商評選:由學校依據本要項研訂實施計畫、午餐公辦民營採購案件招標須知、契約書等,公開辦理招標及評選。

六.契約簽定:校方應與廠商簽訂契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及其他重要事項,並定違反契約責任,以確保雙方之權益;合約以二學年為原則,期滿由校方重新辦理評選。倘違反契約規定,得中途解約。

七.學校午餐組織及工作執掌:
〈一〉學校:主任委員(校長兼任)、午餐供應委員(校長、各處室主管、衛生組長、教師代表、家長委員、外聘專家學者)、執行秘書、工作小組(會計、出納、監廚)、級任老師(指導生活教育、營養教育)。
〈二〉營養師:本府營養師依責任區巡迴指導、每學年實施學生午餐工作輔導考核。
〈三〉廠商:實施HACCP危害分析重點管制、食品設計與研究改進、營養分析、廚房管理、供應週記填寫、規劃推行營養教育、出版午餐刊物。

八.食譜規劃:食譜規劃設計以三菜一湯一水果為原則,營養分析及成本分析等由廠商定期擬具,提送學校午餐供應委員會同意後,廠商依規定辦理採購,非經校方同意不得變更。

九.食材採購:廠商應向衛生檢驗合格之業者採購食材,以確保午餐食材新鮮營養衛生,如經衛生局檢驗或學校發現食材品質不佳情事者,應責由廠商立即處理並負起相關責任。

十.人員聘僱:廠商聘僱人員,其遴用管理及辭退由廠商自行決定,惟需送校方備查並經衛生機關之健康檢查訓練及校方監督考核,如發現有不適任情事,校方應通知廠商解僱另選,廠商不得異議。

十一.午餐費用:
〈一〉校方依規定向師生收取午餐費,廠商於當月月底按參加之師生人數檢據向校方請款,以支應所需費用。
〈二〉學生午餐費依發包費用每月月初收取,午餐基本費一百元列入學雜費三聯單於註冊時繳交,主要用途為維護或充實設備之用及臨時緊急支出。
〈三〉廚房水電費由承包廠商負擔,學生不另收取燃料費。

十二.營養教育:為宣導學童正確飲食觀念及培養良好飲食習慣,得由廠商辦理相關營養教育及發行午餐月刊。

十三.本修正要點自九十八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資料來源:http://www.tc.edu.tw/new/inc/dl2.php?id=223&p=../files/f/&f=From_file107002230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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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市立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廚房工作人員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93年12月27日府教體字第0930216018號訂定全文19點
中華民國99年6月18日府教體字第0990170124號函修正第17點

一、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管理臺中市市立中小學(以下簡稱各校)辦理學校午餐之廚房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廚工),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指廚工,係指各校廚房內參與食品製作及與食品直接接觸之人員。

三、各校凡用餐人數每二百五十人,置廚工一人,餘數超過一百人時,得增置一人。廚工之中得置大廚一人;一人至二人擔任二廚。

四、各校僱用之廚工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廚工初任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下,續僱人員不得超過六十歲。但廚工所擔任之工作具危險性或需具備堅強體力者,續僱人員得以五十五歲為上限。
(二)身心健康,持有公立醫院一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書。
(三)曾經參加食品衛生定期講習或職前相關操作訓練,持有證明者。
(四)熟練烹調工作及通過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檢定考試及格者。
(五)處理物事能遵守餐飲衛生法令者。
(六)衛生習慣良好,能刻苦耐勞,恪盡職責者。
(七)無不良嗜好或前科紀錄者。

五、僱用之規定如下:
(一)各校應於每學年度前與廚工簽訂僱用契約,僱用期限為期一年,自當年八月一日起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期滿重新簽訂僱用契約。但於學年度中進用者,其僱用期限仍至該學年度七月三十一日止。
(二)新僱用人員於簽約後,由各校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之表現,經各校考核認為不符需求者,不予續僱。
(三)受僱人員每年應於校方指定期間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檢查不合格者,各校應予解僱。
(四)各校得指定廚工於指定期間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無故不參加健康檢查或未能提出健康檢查合格證明者,各校應予解僱。
前項第三款、第四款之檢查費用,由各校負責。

六、廚工應接受學校監督指揮,負責下列工作
(一)廚房烹飪調理作業。
(二)廚房廚具設備器材之維護管理與保管。
(三)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1.食品食物品質之檢查與驗收。
2.各類食物烹調後應將樣本冷藏保存三日,以備食物衛生檢驗單位之檢驗。
3.菜餚之搬運、清洗、處理與調配。
4.保持廚房內外環境與設備的清潔工作。
5.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6.午餐之送收與搬運工作
(四)剩餘菜餚與餿水之處理。
(五)每日廚房內外清潔整理消毒工作及每週廚房大掃除工作。
(六)每日餐廳清潔整理及運送菜梯、水果區等整理打掃工作。
(七)其他交辦及指派之工作。

七、各校廚工應參加下列訓練:
(一)職前訓練:三天。
(二)在職訓練:
1、集中研習:參加由本府或衛生機關辦理之各項講習、研習、教育、訓練。
2、不定期研習:參加由各校辦理之廚房營養衛生及廚房機械操作相關教育活動。廚工無故不參加前項訓練者,契約屆滿時不予續僱。

八、廚工工作時間、日數及特別休假規定如下:
(一)廚工每星期工作五天,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止,每日工作八小時,自上午七時至下午三時止,非上學日扣除。但各校得視需要調整廚工工作時間。非上班日(如遇各校調補課、辦理活動、寒暑假或有特殊需求)須供應午餐時,廚工仍應配合上班。
(二)廚工遇值勤日,應在上班前半小時,下班後半小時上下班。
(三)廚工於上下班時應打卡,以紀錄出缺勤情形。
(四)廚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可享特別休假,其規定如下:
1.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2.廚工休假應於寒暑假實施,並於休假當年度休畢,不得於其他應上班期間提出休假之申請或累計未休日數要求跨年度補休。

九、廚工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婚假:廚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
(二)喪假:廚工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兄弟 姐妹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喪假須於百日內請畢。
(三)產假:女性廚工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二日。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四)事假:廚工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五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五)病假: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年准給二十八日。女性廚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其超過者,以事假抵銷。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者,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請假日數列為年終考核依據。
十、廚工請假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廚工請假、公假或休假,應事先填具假單,經核准後,始得離開。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請產假、陪產假、二日以上之病假,應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所開具之證明書。
(二)請公傷病假時,應於受傷之翌日起十日內,檢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地區醫院以上之醫事服務機構所開具之證明書。
十一、廚工未辦請假、公假或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廚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職三日,或一個月內曠職達六日者,學校得終止契約。
十二、請假人員所遺之職務工作學校得視情況由其他人員共同分擔或另覓廚工代理。
十三、工資:
(一)廚工之工資由各校午餐供應委員會開會決定之,並載明於僱用契約。
(二)工資調整與否,各校得參考實際營運情況作合理調整。
(三)寒暑假期間廚工不支薪;惟應配合各校需求上班,得以實際上班日數支給工資。
(四)廚工於寒暑假期間請特別休假,以實際休假日數支給工資。
(五)每年五月一日勞動節如遇上班日另支給一日工資。
(六)廚工事假應扣除當日工資。
(七)廚工上班當月實領工資於次月十日前一次發給,遇假日則順延。
(七)代理廚工之支薪得比照原雇用廚工薪資,按日(每月以三十日計算)計薪;或由各校自訂代理廚工之按日支薪標準支給工資。廚工請婚假、喪假、陪產假,其薪資照給。
十四、廚工享有下列福利:
(一)廚工年終獎金由各校衡酌發給,以一個半月工資為上限。但有曠職情形者,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二)廚工得參加學校文康活動,補助金額比照各校教職員工標準辦理。
(三)各校每年得發給廚工工作服及工作所需之配備。
(四)廚工工作期間,各校免費提供午餐。
十五、廚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十六、退休準備金:
(一)廚工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於適用後之工作年資,其退休金給與標準依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二)退休金之提撥及給付方式:退休準備金以按月提撥方式處理並存入各校所開立之專戶至廚工退休日始給付。
(三)廚工自請退休:依勞基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辦理。
十七、各校應為廚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十八、廚工因遭遇職業災害之補償,依勞基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辦理。
十九、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各校午餐經費專款專用之。

資料來源:http://www.tc.edu.tw/new/inc/dl2.php?id=220&p=../files/f/&f=From_file107002200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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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生抬餐桶風波 校方擺不平

學生抬餐桶風波 校方擺不平

中時電子報 2010-12-10 國時報 【本報訊】

中縣:大里國小部份導師和訓導處為了要不要讓學生抬餐桶鬧內訌,教師會九日表示,餐桶太重,讓學生抬上四樓很危險;訓導主任和家長會長則認為,抬餐桶是生活教育的一環;夾在中間的團膳業者無奈說,全力配合校方。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10x11201012100022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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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午餐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

中時電子報 2010-12-09 中國時報 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縣大里國小部分導師不滿吃營養午餐要自費,憤而找學生出氣,處處刁難學生,藉機向學校表達不滿,一開始不讓學生去抬餐桶,延誤用餐時間;吃完後又不讓學生抬走餐桶,導致餐桶在走廊上放了三天發出惡臭。

一名家長昨天憤怒地向本報投訴,他小孩曾過了用餐時間近廿分鐘,才吃得到飯,因導師不讓學生下樓抬餐桶;他的小孩不解說,以前都是按時下樓抬餐桶吃飯,為什麼現在老師卻不准抬,其他班級還是按時抬啊。

家長說,一餐才四十元,一個月不到一千元,難道老師付不起嗎?必須斤斤計較,為什麼要用如此手段,害得無辜學生遭殃,吃不到午餐?

部分導師認為,中午用餐時間,又不算教學時段,導師為了陪伴學童留在教室吃,部分縣市政府編預算,補助中午一小時陪學生用餐費用;但台中縣沒有,既然如 此,何必留在教室。導師還說,學生付的錢,只是餐費,團膳業者應該把餐桶送到每個教室,不是叫學生去抬,如果學生被熱湯燙傷,誰該負責。

輔導室鄭主任表示,監察院曾 提出糾正,基於使用者付費,留在班級用餐的導師,必須跟學生一樣付錢,所以這學期開始,才從導師月薪裡逐月扣除午餐費,部分導師仍然不諒解,校方正繼續溝 通中。鄭主任坦承,原本有七個班級用完餐後,導師不准學生把餐桶抬下樓,後來經過溝通,已有六班願意將餐桶抬下樓。

家長會長戴百樟說,要不要請業者將餐桶送到每個班級,涉及合約問題,暫時無法更改;下學期將詢問家長意見,若要求業者送,午餐費鐵定增加。他認為,還是由學生自己抬,這也算是生活教育的一種。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012090009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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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自費導師氣 整學生 教部:別讓童挨餓

中時電子報 2010-12-10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陳映竹】

台中縣大里國小這學期取消教師營養午餐補助,傳出部分老師不滿吃飯要自費,藉機刁難學生延誤吃飯時間,以杯葛學校。教育部體育司強調,教師輔導工作並不是到了午休就停止。除非家長會同意支付,否則教師本來就應該自付營養午餐費,這項規定行之有年。

對於台中縣的國小傳出導師因為營養午餐必須自費,找學生出氣,中午延誤用餐時間,餐後還故意把餐桶留在教室旁,影響衛生,引起家長反彈。教育部已經行文去 了解。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說,導師和學生一起吃營養午餐,基於使用者付費本來就要自己付錢,已經行之有年。導師在學校的輔導工作,不是到了午休時間就停 止。學生運動量大,讓孩子中午挨餓,延誤用餐時間很不應該。

王俊權表示,老師輔導學生,和吃午餐要不要付錢是兩回事。他相信,大里國小是例外狀況,大部分的老師基於愛護學生,不會因為午餐費,就讓學生餓肚子。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30502x13201012100119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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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不滿午餐自費整學生 教部:不應該

自由時報 12/10 〔本報訊〕

台中縣大里國小部分導師不滿學校這學期取消教師營養午餐補助,竟處處刁難學生用以杯葛學校,教育部體育司表示,教師本就該自付營養午餐費用,且導師在學校的輔導工作午休時間也不該停止,讓學童挨餓很不應該。

大里國小部分老師不滿營養午餐要自費,因此百般刁難學生,像是用餐時間到了還不讓學生去抬餐桶,延誤用餐時間;用餐完後,也不讓學生將餐桶抬走,導致餐桶放在走廊上3天,發出陣陣惡臭。

有家長對此提出反彈,憤憤不平表示,營養午餐一餐頂多40元,一個月累積下來也不過千餘元,老師實在不必要和學生斤斤計較;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也表示,教師輔導工作到了午休還是要持續,且本就該自付營養午餐費用,讓孩童中午挨餓,延誤用餐時間實在很不應該。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41786&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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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抬餐桶責任歸屬受矚目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0-12-15 劉文珍

媒體報導臺中縣大里國小導師拒讓學生抬餐桶,導致學生中午餓肚子。家長表示,導師不滿營養午餐要繳費,刻意刁難;導師回應,因為學生抬餐桶容易發生 危險,才會不讓學生抬餐桶。雙方各說各話;臺中縣教師會發表嚴正聲明指出,聳動報導,完全缺乏導師的說明,教師會不容媒體扭曲教師善意,惡意操作傷害教師 尊嚴。

臺中縣教師會總幹事李坤王指出,大里區多所國小午餐供應商提供將餐桶送達各班教室的服務;本著學童安全考量,大里國小教師建議校方要求午餐供應商比照辦理,但校方訓導人員以合約、生活教育等理由推託。

臺中縣教師會認為,導師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轉知供餐廠商將餐桶置於教室外,訓導人員不理,教師要求廠商得到首肯,沒想到卻被操作成:「不爽午餐 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扭曲教師善意,惡意操作傷害教師尊嚴。 對於報導又指出,學童「過了用餐時間近20分鐘,才吃得到飯」。

臺中縣教師會說明,這是因部份教師教學認真,而耽誤下課用餐時間所致。導師從未要求學生不准去抬午餐餐桶回到教室。而是在學生用餐完畢後,請服務人 員回收餐桶。教師會進一步指出,依常理判斷,家長應該是贊成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而且待學童用餐完畢後也作午餐餐桶回收工作;這項作法可以避 免學童意外傷害的機會,教師會不能理解,為何會有家長反對此項對於自己子弟有利的措施。

事件似乎愈演愈烈,臺中市教師會也將在16日舉辦公聽說,邀請民意代表、家長會代表、愛心工作隊代表、教師、午餐供應商,一起來釐清午餐餐桶送收的責任,也想弄清楚,事情原委。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1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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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抬餐桶?「扭曲教師善意」

聯合新聞網 2010.12.15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縣政府昨舉行業務會報,討論大里國小「不爽午餐要自費,老師惡整學生」。副縣長張壯熙要求教育處深入了解,台中縣教師會昨則發表聲明,指媒體扭曲教師的善意,已傷害教師尊嚴。

張壯熙指出,這個事件,校方處理方式應該檢討。根據台中縣教育處了解,這名導師是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轉知供餐的廠商把餐桶放在教室外,教師直接 要求廠商等學生用餐後,把餐桶放在教室外,讓廠商直接回收。服務人員同意回報給負責人,並回收當天的餐桶,沒想到忘記了,直放到下午沒有處理,造成諸多媒 體誤解。

台中縣教師會昨天發表聲明,強烈抗議說,整個事件嚴重偏離事實,也重創教師的尊嚴。

教師會會長呂承芬說,導師從未要求學生不准去抬午餐餐桶回教室。她表示,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到各班教室,避免學童抬熱食可能造成意外傷害。

台中縣教師會重申,校園環境首重校園安全,不應扭曲教師善意,要維護教師的尊嚴。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0346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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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媒體扭曲教師善意 惡意操作傷害教師尊嚴

台中縣教師會新聞稿 99.12.14

一個善意被扭曲的事件

導師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轉知供餐廠商將餐桶置於教室外,訓導人員不理,教師要求廠商得到首肯,沒想到卻被操作成:「不爽午餐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12月9日中國時報報導)。標題聳動,並引起其他媒體跟進,網路大加撻伐。一篇聳動報導,完全缺乏當事人(導師)說明的機會,本會嚴重 聲明不容媒體扭曲教師善意,惡意操作傷害教師尊嚴。

事實真象:導師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轉知供餐廠商將餐桶置於教室外,訓導人員不理,教師直接要求廠商得到善意回應,卻被扭曲事實。

大里區多所國小午餐供應商提供將餐桶送達各班教室的服務。本著學童安全考量,大里國小教師建議校方要求午餐供應商比照辦理,但校方訓導人員以合約、生活教育…等理由推託。

12月7日學童用完午餐後,部份導師直接與午餐供應商服務人員接洽,希望比照其他學校,爾後請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且待學童用餐完畢後 回收餐桶回收。服務人員答應向老闆轉達意見,並且同意回收當日(12月7日)之午餐餐桶。但服務人員當日並未回收午餐餐桶,以致有幾個餐桶置於文化走廊。

12月8日上午中國時報記者鄧木卿到校採訪,但並未採訪當事人(導師)。

12月9日就以『不爽午餐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標題見報

本會強烈抗議:

(一)不見平衡報導,中國時報記者報導有失公平與專業。
一篇報導,未經求證,嚴重偏離事實,也完全缺之當事人意見表達,直接作成「不爽午餐要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的結論,簡直就是媒體審判。"12月9日報導餐桶發臭3天,但該餐桶於 12月8日就回收"。記者未經查證就如此錯誤報導,令人質疑記者之專業。

.報導又指出學童「過了用餐時間近廿分鐘,才吃得到飯」。這是因部份教師教學認真,而耽誤下課用餐時間所致。導師從未要求學生不准去抬午餐餐桶回到 教室。而是在學生用餐完畢後,請服務人員回收餐桶。但記者未經查證就報導「為什麼要用如此手段,害得無辜學生遭殃,吃不到午餐?」傷害的豈止是校園和諧, 更是教師尊嚴。如此偏頗的立場,及未經查證的報導,新聞專業人員之素養令人遺憾。

家長的態度問題

依常理判斷,家長應該是贊成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且待學童用餐完畢後亦作午餐餐桶回收工作,此作法可以避免學童意外傷害之機會,並且可 以一下課立即吃到午餐,為何會有家長反對此項對於自己子弟有利的措施呢?令人十分不解。不知家長是否因為未充分了解資訊,亦或有人提供錯誤資訊,以致產生 「老師為了餐費,害得無辜學生遭殃」的錯誤連結。

學校處理問題能力令人質疑

原本是老師基於善意,一件很單純為學生著想的訴求「請午餐供應商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且待學童用餐完畢後亦作午餐餐桶回收工作」,為何經校方處理後,會演變為教師尊嚴受到嚴重傷害。

若一開始校方針對此訴求,邀請午餐供應商、導師、家長召開協調會討論此案,相信不致衍生如此重大誤解。很遺憾校方處理方式是以合約及生活教育…等理由推託,我們提出合理懷疑合約內容是否有顧及學童安全問題?抬餐桶與生活教育有何關連?校方有沒有盡到保護學童安全之責?

大里國小代理訓導鄭主任明知中國時報報導不實,基於維護教師尊嚴之立場及社會大眾有知悉事件真相之權利,理應及時要求該報社更正。卻放任事件越演越 烈,傷害整體教師尊嚴。經求證大里國小教師會,訓導處鄭主任為代理主任,學校有兩位通過甄試之合格主任,校長不聘任為主任,卻聘用代理主任,違反了台中縣 學校主任聘用原則,此點是否與校方處理能力不佳有關,令人質疑。

台中縣教師會重申,校園環境首重校園安全,我們有義務告訴社會大眾事實的真相,不容惡意扭曲教師善意,教師的尊嚴亦不容抹黑。

資料來源:http://59.120.228.32/xoops/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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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桶事件遭抹黑 中縣教師會駁斥

台灣立報 2010-12-16 【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學童午餐餐桶誰來抬?台中縣大理國小日前爆發「老師不讓學童抬餐桶,延誤用餐時間」事件,媒體報導指出老師不滿營養午餐要自費,故意「惡整」學生。

教師會16日召開公聽會澄清,午餐的餐桶明文規定由廚工搬運;台中縣教育處回應,餐桶爭議需進一步釐清,規定可因地制宜。

餐桶搬運 廚工負責

媒體報導,台中縣大理國小這學期開始取消教師營養午餐補助,老師心生不滿,把氣出在學生身上,延誤學生用餐時間。台中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政表示,根據現行台中縣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規定,午餐收送及搬運工作本應由廚工負責,老師不讓學生抬餐桶,何來「惡整」之說?

大理國小教師會理事長林曉莉表示,導師關心學童安全,要求校方比照大里區多所學校午餐供應商,由廚工直接將餐桶送達各班,卻遭校內行政人員以雙方合約、生活教育為由拒絕,成為導火線。

12月7日,學童用完午餐後,校內部份導師直接與午餐供應商服務人員接洽,希望比照其他學校,提供午餐餐桶送達各班教室服務。當時服務人員承諾會將老師意見轉達老闆,同意回收當日餐桶。不料,服務人員當日未前往學校回收餐桶,導致幾個餐桶被遺留在走廊。

台中縣教師會理事長呂承芬指出,根據教師會了解,隔日上午報社記者到校採訪,從頭到尾卻未訪問導師意見,以「不爽午餐自費 國小老師整學生」標題見報,引起爭議。

教師會澄清疑雲

呂承芬表示,該記者報導的未經求證,嚴重偏離事實,擅自做出老師惡整學生的結論,讓校內老師遭到抹黑。餐桶已於12月8日回收,報導卻指出餐桶放置多日發出惡臭,新聞專業令人質疑。

針對報導中指出學童「過了用餐時間近廿分鐘才吃飯」。呂承芬表示,這是由於部份教師教學認真,耽誤下課時間所致。導師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求學生不准去抬餐桶,而是在學生用餐完畢後,請服務人員回收餐桶。

張旭政表示,國小校園由學童搬運餐桶實在危險,各校幾乎每周至少會發生一次意外,打翻餐桶、被熱湯燙傷都有,甚至還曾耳聞有學生惡作劇,故意將髒東西放入餐桶。

張旭政表示,要學童抬餐桶只是單純的勞力付出,替廠商節省人力成本,校方以生活教育、勞動教育為理由太牽強。他認為,教育活動應選擇最切合學生需求的事情來做,如果連抬餐桶也能被視為教育,教育的定義實在太浮濫。

台中縣教育處處長王銘煜表示,現行規定確實是由廚工負責搬運餐桶,但規定可因地制宜,在某些學生人數較少、教室離門口不遠的學校,由學生搬運餐桶並不困難,教育處將進一步釐清校方行政人員與導師的爭議。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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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2日 星期日

【新聞】是「臺」不是「台」 教育部正名

這個「臺」或「台」,多年來我曾多次向許多單位提過,但都得不到「迴響」......。印象中我未向教育部「陳情」,教育部這動作應和我無關。

「臺」和「台」用得很亂,政府單位也不例外。咱「臺」中市政府,不只公文上的頭銜亂,連市政大樓上的全銜都曾經是「台」中市政府。幾年前市政大樓上的全銜換成了「臺」中市政府,但如「臺」中市XX局,大多還是「台」中市XX局;甚至在同一文件上都可能是「臺」、「台」混雜。

其實「臺」或「台」我倒沒有特別意見,我只是希望能「統一」。以一般社會大眾來說,吳院長「只要大家用得自在、都能辨識,沒甚麼不好」的說法我可以接受,的確能溝通就好。但對一個學習識字的小學生呢,我們可以教他「『臺』或『台』均可」嗎?當自己學校校門口的全銜都可以是「台」中市北屯區XX國民小學時,我如何在課堂上要求學生「臺」才是對的?(註:學校校門口全銜的那個「臺」在前一陣子換了,相信花了不少錢......。)

雖然我還是不確定從此以後大家不再「黑白亂『臺』」,但這問題總算得到「高層」重視。還有一個我也曾多次向許多單位提過的類似混亂需要解決:各單位全銜英譯。咱們臺中市近百個中小學,校名全銜英譯就有 3、4 種以上的「文法」,不會也是「都可以」吧?

2010/12/14

才一被質疑,教育部似乎打算「吞」下去了......。

寫「台」也不會被扣分,那不必教了!還是直接教「要怎麼『臺』隨你高興」?

「臺灣」之外,還有「舞臺」、「天文臺」、「臺端」、「兄臺」......這些語詞呢?比照辦理?




是「臺」不是「台」 教育部正名

蘋果日報 2010年12月12日 蘋果即時

教育部近日統整國字形音義,確定應用「臺灣」而非「台灣」,已發函所屬機構並建議行政院秘書處在公文統一用「臺」,另行文國立編譯館,未來教科書審訂應改為「臺灣」。

教育部指出,經委託學者考證,漢代許慎《說文解字》,「臺」釋為「觀四方而高者」,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物,音「ㄊㄞˊ」;「台」釋為「說(悅)也」,即喜悅,音「一ˊ」;唐、宋字韻書中,二字產生同音關係;明清小說刻本開始假借台為臺,久而成習。教育部考量「臺」可表「觀四方之高處」本義,較具意義。

資料來源: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5/ArtID/97011/IssueID/20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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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臺灣正名:不是「台」灣

NOWnews 2010/12/12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根據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音「ㄊㄞˊ」;「台」是「說(悅)也」,即喜悅之義,音「一ˊ」。

一般人寫「ㄊㄞˊ灣」時,大多寫「台灣」,但教育部今天(12日)指出,經過考據字源,以後教育部內的公文一律要寫「臺灣」,並且通函各級學校和國立編譯館,希望教科書裡不要再看到「台灣」這種用字。

「台」字筆畫少較好寫,但也有不少民眾向教育部反映,「台灣」失去正體字的字義,希望教育部要「正字」。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根據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音「ㄊㄞˊ」;「台」是「說(悅)也」,即喜悅之義,音「一 ˊ」;而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字有其他字義,「台」與「臺」兩者產生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並不相同。

陳雪玉也指出,到了明清小說刻本《目連記》、《金瓶梅》裡,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然而為何現在通用?一般認為是時間久了就成習慣;因此,未來教育部的公文都必須用「臺灣」,並通函各級學校,希望學校寫「臺灣」而不是「台灣」;另也通函國立編譯館,希望教科書上也使用「臺灣」。

至於學生如果寫成「台灣」算不算錯字?陳雪玉只表示,鼓勵學校使用「臺灣」,而非「台灣」,而其他部會的公文用字,將會與行政院溝通如何使用。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0/12/12/91-26727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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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非台灣 教部要正體字

中央通訊社 2010/12/12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2日電)

「臺灣」、「台灣」一樣嗎?教育部今天指出,考據字源結果後定調,以後部內公文一律須用「臺灣」用字,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盼教科書中不要再看到「台灣」的用字。

由於「台」字的筆畫較少,越來越多人把「臺灣」寫成「台灣」,但有不少民眾反映,「台灣」有失正體字的字義,希望教育部應該要「正字」。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則是喜悅的意思;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字有其它字義,兩者有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不相涉。

陳雪玉說,在小說刻本「目連記」、「金瓶梅」等,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至於兩者通用關係如何產生,一般認為是久了成習慣。

陳雪玉說,教育部的公文,未來都須用「臺灣」,並且通函各級學校,希望學校在使用字上寫「臺灣」而非「台灣」;此外,也會通函國立編譯館,希望未來教科書上也是使用「臺灣」。

記者問及學生若寫「台灣」就算寫錯字?陳雪玉並未正面答覆,僅說,鼓勵學校使用「臺灣」而非「台灣」。

至於其他部會公文用字,陳雪玉指出,將會與行政院溝通。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121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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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臺非彼台?吳揆:自在就好

自由時報 2010-12-12 〔中央社〕

此「臺」非彼「台」?教育部考據後表示,以後部內公文將用「臺灣」。其他部會是否沿用?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說,再看教育部提案,不管正體簡體字,只要大眾自在、能辨識就好。

教育部指出,依照考據字源後的結果,未來教育部的公文都須用「臺灣」,其他部會是否沿用,將與行政院溝通。吳敦義傍晚出席全國客家會議閉幕式後表示,部會公文是否都要改用「臺灣」,將看教育部提出的案子再行決定。

吳敦義表示,簡寫的「台」已是大家書寫的習慣,「臺」或「台」就像英文有書寫體和印刷體,只要大家看到認得,他覺得沒什麼不便。

吳敦義指出,其實一般民眾也認識「臺」,書寫時寫成習慣寫法,只要大家用得自在、都能辨識,沒甚麼不好。不過,簡體字如果簡到認不得,造成混淆,就比較不佳。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42317&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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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還是台灣?教部要正體字

中時電子報 2010-12-13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到底是「台灣」還是「臺灣」?教育部表示,根據考據結果,「臺灣」才是正確用法,以後教育部公文中一律會用「臺灣」兩字,並將通函國立編譯館及各級學校,在編定教科書及教學上,不要再用「台灣」了。

為了書寫上方便,愈來愈多人選擇以筆畫較少的「台灣」取代「臺灣」。但有不少民眾反映,「台灣」這種寫法失去正體字的意義,是不正確的,希望教育部「正字」。

為使文字教學由亂趨整,建立正確用字規範,教育部自六十二年委託學者專家研訂國民常用字及標準字體,並在七十一年公告。經考據文字源流,「臺灣」、「臺中」、「臺南」才是正確,「台灣」、「台中」、「台南」是錯誤的。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祕書陳雪玉表示,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音ㄊㄞˊ;「台」則解釋為「說(悅)也」,即喜悅的意思,音ㄧˊ。「臺」和「台」音義皆不同。

後來,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字出現其他字義,分別讀為ㄊㄞ與ㄊㄞˊ,「臺」、「台」二字產生了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仍不一樣。到了小說刻本《目連記》、《金瓶梅》等,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至於兩者通用關係如何產生,一般認為是久了成習慣。

陳雪玉說,教育部的公文,未來都須用「臺灣」,並且通函各級學校,希望學校在使用字上寫「臺灣」而非「台灣」;此外,也會通函國立編譯館,希望未來教科書上也是使用「臺灣」。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0,5251,110513x11201012130005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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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非台灣 教育部要正名

聯合新聞網 2010/12/13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臺:音ㄊㄞˊ,高而平、可供眺望四方的建築物。 資料來源/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愛「臺灣」、愛「臺妹」,但教育部可不建議寫成「台」。教育部國語會表示,經過學者考據字源,早在一九八二年就正式公告,寫到「臺灣」時,標準字體應選用「臺」,而不是「台」;兩字因音同而借用,但其意義並不相同。

對於台灣社會早約定俗成用「台」、「臺」通用,教育部的公文與新聞稿均堅持使用標準字體的「臺」。教育部每周日都會固定發布一個漢字的「說文解字」,昨天則選定「臺」字。

台:音ㄧˊ,喜悅;音ㄊㄞˊ,「臺」的俗字。 資料來源/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教育部指出,詳考歷代字韻書,在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臺」釋為「觀四方而高者」,即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音ㄊ ;「台」則釋為「說(悅)也」,即喜悅的意思,音 ,到了唐、宋,「台」也可唸成ㄊ ,兩者才有同音關係,在明清小說刻本如《目連記》、《金瓶梅》等,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

因此,按教育部公布的標準字體,如「臺灣」、「舞臺」、「天文臺」、「臺端」、「兄臺」,均選用「臺」為標準用字,「台」則視為「臺」的俗寫,非正式文件可用「台」,但正式文件應用「臺」。

吳揆:大家看了認得就好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教育部要把公文上所有的「台灣」改成「臺灣」,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簡體的「台」已成為大家書寫的習慣,只要「大家看了認得」,也沒什麼不便;教育部要怎麼做,得看教育部提出的腹案是什麼。

對於是否所有部會都跟進教育部作法,吳敦義說,書寫上的習慣「有點像英文」,有印刷體也有書寫體;教育部要統統改成筆畫較多的正體,「只要他們覺得可以,一般民眾也認識這個字」,也沒什麼不得了。

吳敦義說,他對簡體字的看法是只要不是「簡到讓大家認不得或含混」就好,如果簡起來約定俗成,大家都習慣,也沒有什麼不好。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8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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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教科書 一律用臺灣

國語日報 2010/12/13 楊惠芳/臺北報導

「臺」灣、「台」灣一樣嗎?由於「台」字的筆畫較少,越來越多人把「臺」灣寫成「台」灣,但有不少民眾反映,「台」灣有失正體字的字義,教育部應該要「正字」。教育部考據字源結果後定調,以後公文一律須用「臺」灣,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希望教科書中不要再使用「台」灣。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祕書陳雪玉表示,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則有 的音,指喜悅的意思。由此可知,「臺」、「台」兩字的本義及字音並不一樣。

陳雪玉說,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兩者有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不相涉。在明清小說刻本,如《目連記》、《金瓶梅》等,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

不過,學生若寫「台」灣是否算寫錯字?陳雪玉未正面答覆,只強調教育部鼓勵學校使用「臺」灣而非「台」灣。她指出,教育部標準字體在「臺灣」、「舞臺」、「天文臺」、「臺端」等詞,都是以「臺」為標準用字。

陳雪玉表示,教育部公布的標準字體,都可在文獻中找到出處,並不是另造新字;選字力求符合六書及造字原理,使其不但蘊涵教育意義,並可保存文字資料。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7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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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非台灣? 教部要用正字

自由時報 2010-12-13 〔記者胡清暉、黃維助、謝文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要求教科書中一律使用「臺灣」。 (記者鹿俊為攝)

「台灣」也要正名?由於「臺」和「台」兩字坊間經常通用,而「台」字筆畫較少,愈來愈多人把「臺灣」寫成「台灣」,教育部考據字源後宣布,以後教育部公文一律使用「臺灣」用字,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教科書商,預計後年教科書就會統稱「臺灣」。

教科書將統一用「臺」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強調,雖然在教育體系內規範使用「臺灣」,也鼓勵大家平日多書寫正體字,但考慮民眾長期約定俗成的習慣,未來各級升學考試時,寫「台灣」不會扣分,目前也沒有考慮更改路標或招牌。

陳雪玉指出,「台」是「臺」的異體字,不是簡體字,教科書的台北、台中、台南等地名,也要一律書寫為臺北、臺中、臺南。

考試寫「台」不會扣分

陳雪玉分析,漢代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臺」(音ㄊㄞˊ)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音ㄧˊ )則是喜悅的意思,同樣的用法在《史記》中也有提到「唐堯遜位,虞舜不台。」由此可見,兩者在字音、字義上沒有相關。

到了唐、宋,《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同時可念為ㄊㄞˊ 、ㄊㄞ,因此,「臺」和「台」二字產生了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仍不相涉。直到明清小說《目連記》、《金瓶梅》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

陳雪玉說明,教育部在研訂標準用字時,考量「臺」字「觀四方之高處」的本義,例如「瞭望臺」、「臺階」,並由「高者尊之」概念引申而來的「兄臺」、「臺端」等尊稱敬詞,因而在民國七十一年公告「臺」為標準用字。然而,民眾寫久了便成習慣,在非正式文件中,逐漸以「台」取代「臺」字。教育部基於保存漢字形構歷史、形體之美的價值,規定教育部公文及教科書未來必須用「臺灣」。至於其他部會公文用字,教育部將會與行政院持續溝通。

「台」是「臺」的異體字

對於外界質疑,統一使用「臺灣」是否有政治考量?陳雪玉強調,教育部所公布的標準字體,都可以在文獻中找到出處,選字力求符合六書及造字原理,正名主因在於,長期有民眾反映「臺」和「台」易生混淆、不知要如何使用,才會藉由這次Web公文系統改版的機會釐清。

雖教育部正名「臺灣」非「台灣」,但包括各政府機關的政令宣導及新聞稿,大都書寫著「台灣」,例如馬英九總統的治國週記中提到的「夜市遊台灣」,行政院「投資台灣、啟動黃金十年」等政策,用的也是台灣;就有民眾批評,文字是約定俗成,要正名為臺灣,根本是吃飽太閒、多此一舉。

民眾批評吃飽太閒

對於教育部決定使用「臺灣」,行政院其他部會是否要比照?吳揆昨回應說,要看教育部提出的腹案是什麼。

吳揆指出,印在公文書上的文字,有人用比較正體的「臺」字,簡體的「台」字(教育部指為臺的異體字),也已成為大家書寫上的習慣,有點像英文,有印刷體也有書寫體,教育部是不是要改成筆畫較多的正體,只要他們覺得可以,一般民眾也認識這個字,在書寫的時候寫成「台」,也沒什麼不得了,大家用得自在、都認識,沒什麼不好。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3/today-t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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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VS.台灣 學者:文字成俗 無需刻意翻轉

自由時報 2010-12-13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

教育部正名「臺灣」非「台灣」,學者專家認為文字須建立在社會認同的基礎上,教育部沒有必要刻意去扭曲翻轉大家的習慣。

目前無論政府單位或是學校,「台」或「臺」都常見混用,例如「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在學校網頁上校名用「臺」,但網站上其他校方資訊也可見「台」;台鐵場站設施如台北、台中則多使用「台」字。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台北市敦化國中國文老師吳忠泰認為,坊間有許多字都是沿用俗字,教育部對於文字規劃應該要有整體性,且必須建立在社會認同的基礎上,如果只針對「台」這個字,未免太有針對性,也容易讓人聯想是否有政治考量。

吳忠泰舉例,弓「矢」的「矢」是象形字,但如今大多人已寫成弓「箭」,並轉化成為形聲字,如果依據教育部的想法,應該改為弓「矢」,較符合考據、又具象形意義,同時筆畫也較少。

政府公文宜用臺

逢甲大學中文系教授、今年大學指考閱卷召集人謝海平分析,政府公文及教科書較為正式的用法寫成「臺」是對的,但一般民眾的寫法可以從俗。

謝海平指出,文字和語言沒有固定法則,「台」或是「臺」在閱卷時不會嚴格扣分,未來「台」是否要扣分,應該由教育部統一規範。

宜蘭高中校長、教育部高中課程課務發展工作圈總召集人吳清鏞指出,究竟是「臺灣」還是「台灣」?有沒有必要統一正名?這個問題見仁見智,既然教育部經討論後宣布,教學現場會配合教育部政策。

民眾寫法可從俗

但也有中學校長批評,文字是約定俗成、不斷隨時代變遷的,在書寫上大多人已使用為「台」灣,教育部沒有必要刻意去扭曲翻轉大家的習慣,至於所謂的考據結果,究竟要上溯到什麼年代?不明白為何硬要現代人去配合古早的歷史淵源?

知名文學家、搶救國文聯盟副召集人張曉風則表示,在電腦打字時代,許多人用注音拼音法,究竟是「台」或「臺」,其實沒什麼差別,但姓氏、專有名詞有其獨特性,應該使用為「臺」。

張曉風說,以她平日的書寫習慣,台北或台灣都是寫「台」,但已故的文學家臺靜農,為了表示尊敬,她就會寫成「臺」。

國立編譯館館長潘文忠表示,國立編譯館、教科書出版社都會以國語會公告的標準用字做為編輯原則,一直以來教科書都是使用「臺」這個字。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13/today-life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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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正名「臺灣」 綠委不以為然
 
自由時報 12/13 〔本報訊〕

教育部昨(12)日決定,往後部內公文要用正體字「臺灣」取代筆劃較少的「台灣」,各級學校、國立編譯館、教科書商也預定在後年教科書內跟進,引起外界爭議,綠營立委今天更通批「脫褲子放屁」。

由於「台」與「臺」二字通用,民眾書寫時多半選擇筆劃數較少的「台」字使用,但教育部考據字源後,認為民眾慣用的「台灣」應改為「臺灣」,並宣布往後教育部公文比照辦理。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痛批,此舉形同「脫褲子放屁」,並表示「臺」與筆劃較少的「台」本來就是通用,李俊毅更指出,應先檢視總統馬英九、國民黨,在各種重大的選舉當中,使用的是「臺」還是「台」。

對於「臺」字所引起的爭議,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今天也解釋,使用「臺」只是站在教育立場,讓師生確實了解,與考試無關,且考慮民眾長期以來的用字習慣,應試時若寫「台」字並不會被扣分。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4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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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正名「臺」灣 學生寫「台」不扣分

中時電子報 2010-12-13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陳映竹】

    教育部通函各級學校以及國立編譯館,未來臺灣的「臺」,必須使用筆劃較多的「臺」,而不能寫筆劃比較少的「台」。教育部強調,教育立場是鼓勵使用正體字,學生考試寫筆劃較少的異體字「台」,並不會扣分。

    臺灣的「臺」,幾乎所有民眾、機關團體都習慣使用筆劃比較少的「台」,不過教育部考據字源之後,通函各級學校、國立編譯館、教科書商,規定必須使用正體字「臺」。

    不過有民眾批評,文字是約定俗成,教育部是多此一舉、管太多,對此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站在教育的立場是鼓勵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使用正體字,發函要求教育部所屬機關學校公文的用字、住址等能配合修正,但並沒有強制性。

    至於教學現場,也鼓勵教師教導正體字,但如果學生考試寫異體字「台」,也不會被扣分。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30502x13201012130067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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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取代台灣 脫離現實生活

NOWnews 2010/12/14 李福生

教育部12日指出,考據字源結果後定調,以後部內公文一律須用「臺灣」用字,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盼教科書中不要再看到「台灣」的用字。

以字源結果來定調是「臺灣」非「台灣」,這顯然與現今民眾的認知有很大的出入,現今「台灣」二字早為民眾所接受,與民眾生活融為一體,一些大企業如「台灣高鐵」、「台灣大哥大」,台鐵的影音專區出現的亦是「今日的台鐵」,還有「台銀簡介」等等,均是使用「台」字,而非「臺」字,搭車、通訊、儲蓄等生活上與民眾息息相關的事項,都是用「台」字,若公文強行以「臺」替「台」,很顯然是會形成政府與民間「一國兩制」現象。

本質上,「台」字的筆畫較少,越來越多人把「臺灣」寫成「台灣」,這是現代文字便利性的呈現,文字是用於溝通的,它必須真正落實在日常生活,如此,方具其實質意義,如果說今日以字源來定「臺灣」,但未來民眾還是依方便寫「台灣」,這樣的「正名」改變無法改變民眾行之已久的書寫習慣,又有什麼意義呢?

此外,當記者問及學生若寫「台灣」就算寫錯字?教育部官員並未對此正面答覆,僅說,鼓勵學校使用「臺灣」而非「台灣」,如此,將茲事體大,「台與臺」字未有一定對錯標準,將會影響學生考試分數的權益,若教育部要正名「臺灣」,學生寫「台灣」是對是錯,就必須態度明確,模擬兩可,實不可取!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0/12/14/142-26731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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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

【新聞】縣教師會推薦議員 家長會:不妥

有如鬧劇的五都市長及市議員選舉終於結束。

小時候,還是「白色恐怖」的時代。小孩不懂何謂「白色恐怖」,但多少總能感受來自長輩無意中傳達出對政治議題的恐懼;彷彿「政治」是某種毒蛇猛獸,碰不得,最好也不要談論。

稍長,老師解釋「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小小年紀無法體會這麼深奧的道理,但我想更多是潛意識中仍有某種因恐懼而產生的抗拒。

師專二年級,學校為大家辦理「入黨」。班級導師、教官、主任輪番「召見」,為此還被「罰站」三、四次。對「政治」,除了些許恐懼、些許抗拒,更多了「厭惡」!

學校畢業後「理所當然」進入職場,不曾經歷許多人為求職而「卑躬屈膝」。此後還常因不必、更不屑為了「生計」(職務)找民意代表「關說」而沾沾自喜。

這樣的「自命清高」,很快的受到了「教訓」!終於才明白自己其實常引用的臺語俗話:「路頭路尾,相遇(肚)會到」。平時沒有「廣結善緣」,臨時需要別人「幫忙」,不要說可能沒人理會,連想找人請託都不知該找誰!

數月前教師會開始討論是否應該「推薦」候選人,並運用教師會資源為候選人作必要助選。我舉雙手贊成。

大家可能很難想像,教師會連要取得第一手資料(數據),都得透過議員向市政府「請求」。

家長團體有不同看法的批判並不意外,「教師團體不該涉入選舉」更是似是而非,試問不該涉入選舉的理由是什麼?家長團體不也向候選人提出教育「訴求」(請見:全家盟跟五都候選人喊話)?




縣教師會推薦議員 家長會:不妥

中時電子報 2010-11-23 中國時報 【殷偵維/北縣報導】

台北縣教師會在最新一期會訊推薦「優質議員名單」,引發家長團體質疑,認為教師團體不該涉入選舉;對於家長團體的質疑,縣教師會理事長李雅菁認為縣教師會只是推薦,無法左右選情。

台北縣教師會在最新一期的會訊,揭示議員候選人的教育政策意向書,其中有四項呼籲,被家長團體認為有「假公濟私、政策綁樁」之嫌,包括:同意提供教師會幹部會務假、各委員會教師代表應由北縣教師會派出、檢討英語活化課程、教師評鑑必須尊重民主程序。

李雅菁說,他們只是針對候選人的教育政見,推薦優質人選,若要綁樁,應該只推薦少數特定人選,不會推薦七十多人。
包括北縣中小學家長協會、家長會長協會、家長聯合會、校長協會等團體昨天發出聯合聲明,強調「教育人員是社會清流,不應藉選舉進行政治綁票」,希望候選人以學生受教權為念,為教育把關。

台北縣中小學家長協會理事長王欽益表示,教育人員是社會清流,應該建立中立形象;台北縣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薛文發認為,教師會在選舉期間提出「會務假」等政見,要求新北市長、議員候選人簽署承諾,作為教師投票參考,實在不妥。

被推薦的議員指出,所有的教育政策應該以孩子權益為最終考量,教師會要求候選人表態是否支持教師會的立場,這樣的舉動不是很適當。

淡水李姓老師則說,教師本質應以學生受教權益為中心,縣教師會幹部多年來異動不大,很多教育主張未必受到多數基層教師的支持,目前教師自主性高,自有其對社會議題的想法,選舉時其政治選擇意向相對自主,不容易被左右。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08x11201011230054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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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搭上教師會推薦 候選人想補票

中時電子報 2010-11-23 中國時報 【林宏聰/高縣報導】

高雄縣教師會公開推薦關心教育的市議員候選人,因教師會員多達七千多人,影響力不容小覷,許多候選人眼看沒被列入名單,紛紛詢問能否「補票」再獲推薦。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說,名單已來不及增補,但肯定候選人對教育的關心。

日前教師會透過傳真、電話、寫信,徵詢市議員候選人簽署「教育合作夥伴意願書」,宣示未來持續關心教育議題。十月初,教師會召開理監事會議,決定在全部十一個選區推薦涵蓋藍、綠、無黨籍十九位議員候選人。

劉亞平說,教師會最近利用網站、刊物、電子報、郵寄信件、刊登廣告等方式,公開推薦教育合作夥伴,並發動七千二百位教師會員,除自己投票,還替關心教育優質議員候選人拉票,保守估計在大高雄能影響二萬多票。

名單公布後,鳳山區候選人顏曉菁、仁武區吳文耀、湖內區陳明澤等人均向教師會強調,因競選團隊作業延遲,才沒有簽署教育合作伙伴意願書,但自己平時也很關心教育政策,對於來不及被列入推薦名單,皆覺得很惋惜。

另外,有不少平時與教師會沒有來往候選人,也透過各區域熟識校長、老師,詢問該如何「補票」加入合作伙伴之列,顯示候選人對教師選票的重視;劉亞平表示,名單必須經過理監事同意,現在已經來不及增補。

「我們樂見越來越多人關注教育!」劉亞平說,繼高縣教師會提出推薦名單後,不僅高市教師會起而效尤,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協會,也開始推薦關心環保市議員候選人,發揮團隊選票力量,促使政治人物關心公共議題。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0,5250,11051203x1120101123005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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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芬關心教育議題 台中市教師會推薦支持

NOWnews 2010/11/06  記者楊文琳/中市報導

台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針對市議員候選人教育政見及議員的質詢、提案資料加以整理,投票產生各選區推薦的候選人,南屯區市議員黃淑芬獲得這項推薦。

台中市教師會理事長張旭政指出:這份推薦名單不分藍綠,純粹從教育的角度加以推薦,希望支持關注教育議題的候選人能夠當選。張旭政理事長表示:教師會除了在會訊中向所屬6000位學校教師推薦之外,並將在各大報紙刊登推薦名單,呼籲大台中選民支持關心教育的候選人,教師會同時成立後援會,協助受推薦的候選人爭取選票。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0/11/06/11464-26619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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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重要教育政策轉知

從教師會接獲多項重要教育政策消息,茲將與教師權益較相關部分節錄如下:

1. 2688 經費補助與運用:全國教師會與教育部在教師課稅配套措施部份有項重要協議-在恢復課稅前,各縣市必需運用 2688 經費達成「導師 20 節,科任 22 節」的目標。但包括本校在內,多年來許多學校均未達成......。未達成原因,「官方」有多種說法,之後再另文詳述。

2. 教師兼任午餐秘書:教育處認為教師兼任午餐秘書並未違反教師法規定,本案得再努力。

3. 蔬食日之推行應取得多數家長同意:數日前私下與本校兼任午餐秘書吳老師談及此事,發覺蔬食日之推行恐有侵犯家長選擇權之虞,因此將想法轉知教師會。教育處長答覆:「......我們早就通令各校,蔬食日一定要取得家長同意,不能強迫。」雖然當日我得到的狀況並非如此,但總算有個明確答覆。

4. 教職員停車收費:新的消息-「收費辦法於縣市合併後廢止,下年度不會再收費了。」不過我沒那麼樂觀,舊收費辦法在縣市合併後必然廢止,再訂定不就有新的了。

5. 國小教師編制提高到 2.0:這是胡市長競選政見。這部份我的看法和張理事長一致-提高編制到 2.0 未必是好事!首先「編制」一直以來都是假的!我們未來應該以「授課節數」為標的,不應隨假的口號起舞。再說一旦編制提高到 2.0,授課節數必然大幅縮減,上級為了不讓教師太「閒」,會不會要求教師兼任更多非教學相關工作?按教師會計算,編制 1.8 應是一個較合理的狀況;政府若再有錢,應補足行政、輔導人力,而不是教師。

 

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全教會-退休八五制 執政者將於五都選後強渡關山

月退門檻改為 85 制,在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法通過之後,教師部分完成修法其實也只是時間問題......。甚至可預期一定會在今年年底前通過;任何形式的「阻擋」,我認為成功的機會都不大......。

月退門檻為何要從 75 制改為 85 制?很明顯是經費問題!退撫基金管理部門應已警覺,照已知「趨勢」,退撫基金將很快面臨「斷糧」命運!基金一旦用罄,不管已退休、未退休,都將領不到退休金!

改 85 制後,平均退休年齡大約會延後 5 年。延後 5 年退休,多繳退撫基金 5 年,退休後也少領退撫基金 5 年;一來一回差了 10 年,我想這是政府的如意算盤。

但延後退休會讓任職年資增加,退休後所領退休金也增加,真的省到退休金支出嗎?還是只延後一些些破產時間而已?

因為少子化趨勢,已造成大批流浪教師未就業即失業;新陳代謝失調、經驗傳承斷層...,延後退休將讓這些問題更加惡化!

少子化短時間內不會改變,10 年之後有無可能再改為 95 制,或降低退休金給付額度?不要懷疑!在本次修法,這 2 種思維已經列為提早退休「選項」了!

其實政府很早就開始逐步限縮退休待遇(請參看國中小教師課稅相關問答)。15 年前退休金改部分比例自行負擔時,我個人即已「懷疑」政府當時修法「動機」,因此時常說服自己,也說服同事,一定要有退休領不到退休金的心理準備!積極一點的,最好自己準備自己的退休金......。

40 年後,照現在平均餘命推估,我還活著的機率很高...;我開始擔心 40 年後我的「餘命」......。雖然 15 年前就已意識到,也已著手,但「自己準備自己的退休金」談何容易?......

您開始準備自己的退休金了嗎?




退休八五制  執政者將於五都選後強渡關山

根據本會綜合多位立委提供訊息,執政黨將於五都選後全力推動修法,以趕上公務員的進度,以便公教同步,在民國一百零一年全面以新的退休條件實施。

全國教師會有嚴密的內部程序決定對應方式,我們現在公開的向我們的公校會員報告:本會可以支持為了調和世代利益而公平調整退休制度,但強烈反對選擇性改革。

如同大家所知道的公務人員退休法已在七月三讀,基於公教衡平,主政者一定很想直接將公務員八五制套用在教師。但我們認為行政部門選擇性思考,其主張有所破綻,本會將據理力爭。

首先是為了退休制度能永續維持,要開源節流可以理解,所以會有費率調高、展延年金或減額年金的設計,但要開源,照理也包括要改進基金操作績效,甚至改造以防弊為思維的監理、管理兩個機關,主政者卻一個字都不提;民國八十年代低費率的財務缺口至今一兆多元也不肯交代如何處理,以致改革變成只改別人不改自己。官方只要改革之美名,不肯全盤觀照。

其次是這次改革,只有改中小學教師,大專以上幾乎不受影響。原因是大專以上教授以往在八五以前(年資加上年齡)退休的少之又少,改為八五制幾乎變成專為中小學教師量身訂做的改變,偏偏家長又多半不喜歡教師五十幾歲又擔任孩子的國中小老師;在減班減師風潮中,如推動八五制將帶來教師進退兩難、以及師資新陳代謝更加雪上加霜的雙重惡夢。

退撫基金運作十五年,卻早已進入中年期,教師部分去年支付金額佔收入比率就超過六成,顯示當年立法對收支太過樂觀。要制度通通不變動,再看看國家財政前景,則制度的崩解指日可待,但是延後退休年齡並不是一個最佳選項:延後退休之後,增加的是提撥不足的年資,一樣會造成基金未來更多的負債。且教學品質和新陳代謝都是要一併考量的,何況教師薪資結構特殊,如以新人換舊人,在現職人員的新年資已普遍超過舊年資之下,同一職缺,新人薪資加上擬退休者的月退金開始小於擬退休者的薪資,官方省很大,人事人員和專家也相信要藉延退來節省支出,可能會適得其反。如果三個目標都未達成,則照官方版本通過的必要性,就令人質疑。

我們當然注意到,這次修法也將賦予公保優存及其改革法源,也就是爭議多年的改掉肥大官瘦小吏18%案,但這是執政黨九十五年翻案才延宕的結果,現在公務人員在七月通過的案子當然也算公平,這部分我們樂見遲來的公平。

我們也要提醒老師,這次修法中有關離職可以領回公繳自繳加上利息,將從35歲、45歲兩個特定年齡才放行,放寬到任職五年以上,這等於是給想轉業或不看好本職者一個等同於領取勞退的條件。增訂三個彈性退休條件,則因需在減班超額無去路之下才適用,用到的機會不多。

無論如何,全國教師會呼籲大家支持組織,常上網關心相關訊息,一起強力監督修法。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動動腦時間-校門口發傳單

問題一:如果有廠商在校門口發傳單或擺攤,因而影響學生上學或放學,學校需不需要出面勸阻或驅離?應不應該出面勸阻或驅離?有沒有權力出面勸阻或驅離?

問題二:相同時間地點,如果在校門口發傳單或擺攤的不是廠商,而是候選人的拜票宣傳行為,一樣影響學生上學或放學,學校需不需要出面勸阻或驅離?應不應該出面勸阻或驅離?有沒有權力出面勸阻或驅離?

今天耳聞一個實際案例:本市某國小校門口,有市議員候選人發傳單拜票,因而影響學生上學。該校導護教師以維護學生上學秩序及安全為由,上前勸離(驅趕),卻遭該議員反嗆「教師只要管好學生」及「你憑什麼管我」云云,還揚言召開記者會......。

我猜,該市議員候選人(現任市議員)應該不會為此而召開記者會...。其實若真的召開記者會或許反而好辦,怕的是.........;後續發展請自行揣測。

現場有警察,但只是旁觀,從頭至尾沒有出面、沒有任何制止動作。這也引發另一思考:校門口是誰的責任?誰有權力?

問題三:如果你正好是那個導護教師,當時你會怎麼處理?衝突發生之後你會怎麼處理?

問題四:如果你是該市議員候選人,當時你會怎麼處理?

我與該市議員候選人曾有數面之緣,也曾小聊幾句,聊各自的工作、聊市政...。直覺認為該市議員候選人應該不會是行事這麼「衝」,或甚至不明事理的人。所以我開始反思:我們習慣認為的「應該」,是否有經不起檢驗之處?

目前為止我沒有答案。

 

【新聞】全家盟跟五都候選人喊話

全家盟跟五都候選人喊話

聯合新聞網 2010.11.01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即時報導】

五都選舉在即,全家盟今天籲請五都市長候選人將十二年國教等三大訴求列入教育政策,並希望國、民兩黨黨中央除協調市長候選人的教育政策,也能督促市議員候選人於當選後,監督教育政策的落實狀況。

三大訴求包括應實施不採計在校表現的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全家盟說,除少數特殊高中職,五都所管轄範圍至少80%以上社區高中職可以實施不採計在校表現的免試入學方案。

第二,應落實高中職以下教師的年度考績,鼓勵優秀老師,並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第三,應健全高中職以下家長會組織,重視家長團體功能,大力推動家長教育工作。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9470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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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盟三訴求 籲市長候選人重視

國語日報 2010/11/2 陳祥麟/臺北報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昨天發表公開信,針對五都選舉提出教育政策三大訴求,包括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不採計在校成績、落實高中職以下教師考績、健全家長會組織等,呼籲五都市長候選人重視家長心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現今教育面臨諸多問題,五都首長候選人要有魄力,提出具遠見的教育政策,才能讓家長安心把孩子送到學校。全家盟在選舉前提出三大訴求,希望五都市長候選人將訴求列入教育政策,也希望家長一起來監督候選人當選後,是否有具體落實。

 有關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不採計在校成績,全家盟表示,除少數特殊高中職外,五都所管轄的範圍,至少八成以上社區高中職,可實施不採計在校表現的免試入學方案;希望五都市長當選人能立即研擬配套措施,並積極宣導實施,達到教育部擴大實施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規定的比率。

 落實高中職以下教師的年度考績方面,全家盟指出,目前教師的年度考績,甲等比率超過百分之九十八,造成優秀教師無法適時獲得鼓勵。呼籲五都市長候選人研擬具體的考績條件,並每年公布教師年度考績的等第比率,以示落實的決心。此外,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早日離開校園。

 全家盟也呼籲五都市長候選人能健全高中職以下家長會組織,重視家長團體功能。謝國清表示,家長參與教育已是時勢所趨,但家長會不健全,家長觀念不正確,反而阻礙教育政策的推動。呼籲未來的五都首長應修訂相關辦法,要求教育局及高中職以下學校,積極協助健全家長會組織,並投注資源舉辦家長成長教育。

 謝國清表示,全家盟將上網公布五都候選人的教育政策,供家長檢視,並作為未來當選後政策落實的檢驗指標。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6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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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免試入學 全家盟訴求五都選舉


台灣醒報 2010-11-01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

年底五都選戰在即,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今天提出「不採計在校表現的高職免試入學方案」、「落實高中職以下教師的年度考績」、「健全高中職以下家長會組織」等三項訴求,力促五都市長候選人能列入教育政見,全家盟也會據以提供五都家長或團體投票的參考。

全家盟今天發表「致五都市長候選人暨國、民兩黨黨中央」公開信。籲請五都市長候選人將三大訴求列入教育政見,國、民兩黨黨中央則除協調市長候選人的教育政策外,也能督促市議員候選人於當選後,監督教育政策的落實狀況。

這三大訴求,首先是實施不採計在校表現的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為十二年國教政策奠基石。除少數特殊高中職外,五都所管轄範圍,至少80%以上社區高中職,可以此訴求實施,未來當選人應立即研擬配套措施並積極宣導,同時從下個年度起即實施本方案。

其次,則為落實高中職以下教師的年度考績,鼓勵優秀老師,並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全家盟表示,目前教師的年度考績考甲等的比例超過98%,使得優秀老師無法適時獲得鼓勵,相對的校園普遍呈現士氣低落的現象,未來除要落實年度考績的制度、每年公佈年度考績的等第比例外,並且要積極針對不適任教師加快處理腳步。

最後,則是健全高中職以下家長會組織、重視家長團體功能,並大力推動家長教育工作。全家盟呼籲,未來的市長當選人,應修法要求教育局及高中職以下學校,積極協助健全各校家長會組織,此外,為使家長參與教育經驗得以永續且健全發展,也應協助健全家長會並投注資源。

五都市長候選人如將教育政見郵寄其信箱,全家盟也將於官網中公佈,讓五都家長和團體檢視,並做為未來當選後是否落實的檢驗指標。

資料來源: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1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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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五都市長候選人暨國、民兩黨黨中央公開信

2010/11/01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五都選舉在即,相信每位市長候選人都企圖提出最好的教育政策,以獲得所有家長的支持,然而以現今教育所面臨的眾多問題,必須有相當之魄力,提出具遠見的教育政策,方能使五都的家長安心把孩子送到學校;本聯盟乃由全國各縣市層級家長團體所組成,長期關心基層教育狀況,了解大多數家長及家長團體的需求,特於五都選舉前羅列三大訴求,籲請五都市長候選人將三大訴求列入教育政策,國、民兩黨黨中央則除協調市長候選人的教育政策外,也能督促市議員候選人於當選後,監督教育政策的落實狀況。

1. 實施不採計在校表現的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為十二年國教政策奠基石:本聯盟認為除少數特殊高中職外,五都所管轄範圍,至少80%以上社區高中職可以實施不採計在校表現的免試入學方案;因此,本聯盟籲請五都市長候選人於當選後,立即研擬配套措施並積極宣導,從下個年度起即實施本方案,並能達到教育部擴大實施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中所規定的比例。

2. 落實高中職以下教師的年度考績,鼓勵優秀老師,並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目前教師的年度考績考甲等的比例超過98%,使得優秀老師無法適時獲得鼓勵,相對的校園普遍呈現士氣低落的現象,本聯盟籲請五都市長候選人於當選後,立即研擬具體的考績條件,以鼓勵表現優秀老師的基礎下,落實年度考績的制度,並每年公佈教師年度考績的等第比例,以示落實的決心;此外,也應積極針對不適任教師加快處理腳步,讓不適任教師早日離開校園。

3. 健全高中職以下家長會組織,重視家長團體功能,並大力推動家長教育工作:家長參與教育已是時勢所趨,但家長會不健全,家長的觀念不正確,反而阻礙教育政策的推動,成為城市發展的阻礙,因此本聯盟呼籲五都市長參選人,於當選市長後,應修訂相關辦法或訂定自治條例,要求教育局及高中職以下學校,積極協助健全各校家長會組織,此外,為使家長參與教育經驗得以永續且健全發展,也應於辦法中擬定條文,以借重各家長團體的功能及經驗,協助健全家長會,並投注資源,透過各家長團體舉辦家長成長教育的相關工作。

最後,本聯盟歡迎各市長候選人將教育政策寄至本聯盟信箱,本聯盟將於官網中公佈,讓五都家長(團體)檢視各候選人政策,並做為未來當選後政策落實的檢驗指標,如果五都市長候選人將本聯盟以上之主張列為教育政見,本聯盟則將特別予以標示暨宣傳,提供五都家長(團體)選舉之參考。

資料來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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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再提導護「老」問題

學校交通安全導護是陳年舊案,本部落格在年初才貼過相關資料。上個月有教師又再詢問導護問題,茲將該文連結於後:請見「學校交通安全導護『老』問題」。

這次教師詢問的重點在資深教師「減免」標準上。說實在,這議題我沒什麼興趣......。我在乎的還是以下 2 個部分:

1. 校外交通導護不是教師的責任,教師也沒權利「管」到校外。學生校外交通安全是誰的責任?當然是警察(還有父母)!警察人力不足?不管警察人力夠不夠,教師沒責任也沒權力!學校有個交通安全教育,但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外交通導護是兩碼子事,請不要混為一談!

2. 教師有導護(校內)的責任,但有責任的不是只有教師

臺中市教師會近日又再調查各校導護現況,有進一步消息再轉知。

 

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新聞】軍教所得稅法修正 校長協會批教部「厚導師、薄行政」

「全國校長協會指出,教育部的配套措施『一面倒向教師』,......,勢必降低老師兼行政職意願,也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好奇怪的說法?「降低老師兼行政職意願」和「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竟然會有關聯?

「降低老師兼行政職意願」早在預料之中,也早就發生;「工程發包」原本就不屬教師專業,如何混為一談?還是國教司回應得好:「減課的目的是要提高教學品質」。



軍教所得稅法修正 校長協會批教部「厚導師、薄行政」

聯合新聞網 2010/09/24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今天開議,軍教恢復課稅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列為優先法案。全國校長協會指出,教育部的配套措施「一面倒向教師」,包括減課、增加導師費、招聘2萬名廉價「鐘點教師」,勢必降低老師兼行政職意願,也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上會期完成一讀,預估本會期將可望完成三讀,35萬名軍教人員預計最快明年恢復課稅,後年5月繳稅,教育部規畫的教師減課及增加導師費等配套措施,也預估將自100學年度起上路。

根據教育部規畫,教師課程所得收入約4億元,用於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14億元用於提高導師費,由現行每月2000元增至3000元;另有
54億元用來降低授課節數,國中小教師皆減2節課、導師再減2節課。教師減課後的課程,則將招聘2萬名「鐘點教師」來因應。

張榮輝表示,教育部的配套措施「厚導師、薄行政」,一般老師有21天寒假、59天暑假。行政職1年休假7至30天,逢寒、暑假還要上班,將來校長恐怕要
「跪著去求老師兼任行政職」。他表示,政府和家長可能認為,行政工作誰做都一樣,對孩子影響不大。其實不然,無經驗或是非自願的教師擔任行政工作,工程發包不當,說不定會吃官司。

校長協會主張,因應教師減課,教育部應以提高教師編制因應,每班應配置的教師人數,應由目前的1.5提高為1.64(或提高編制0.14),增加教師人數並減輕授課時數。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7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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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配套向導師傾斜 校長團體憂

國語日報 2010/9/25 陳祥麟/臺北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昨天開議,軍教恢復課稅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列為優先法案。全國校長協會憂心,教育部研擬的教師課稅配套只有導師減課、增加導師費及招聘廉價「鐘點教師」等,一面倒向導師,恐怕將造成沒教師願意帶校園社團,影響學生多元學習,呼籲教育部儘速修正配套措施。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學校行政人力不足,無法關照社團發展,多數帶領社團的教師都是科任教師,一旦配套上路,導師和科任教師享有的福利差距拉大,屆時社團找不到指導教師情況恐怕更嚴重,少了社團,學習成就不高的學生將少了發展優勢能力的舞臺。此外,招聘兩萬名廉價「鐘點教師」,薪水更低,每週上二十節課,寒暑假沒有薪水,年薪不到二十萬元,將形成「校園薪資M型化」。

全國校長協會建議,教師編制由目前的一點五提高到一點六四,增加教師人數並減輕授課時數;將學校主任編制改為外加,每校增加兩到四名教師。餘額增聘輔導人力,並調高行政人員的待遇,讓教師更願意兼任行政職務。

教育部國教司回應,減課後的課,學校可增聘專任、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來上課,甚至可數校共聘教師,減課的目的是要提高教學品質,教育部也將要求地方政府確實督導學校。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6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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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校長協會籲修改軍公教課稅配套

聯合新聞網 2010.09.24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即時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今天開議,政府施政總質詢及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將率先登場,軍教恢復課稅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也列為優先法案。

但全國校長協會表示,教育部對於課稅收入高達72億的配套措施,只看到減課及增加導師費、招聘2萬名廉價「鐘點教師」等,一面倒向教師,勢必降低老師兼行政職意願。校長協會強烈呼籲教育部,儘速在今年12月底前修正配套措施,不要影響學生學習品質。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因應教師減課,教育部應該以提高教師編制因應,由目前的1.5提高為1.64(或提高編制0.14),增加教師人數並減輕授課時數。

並應將國中小主任編制改為外加,每校增加2到4名教師,餘額增聘輔導人力;並調高行政人員的待遇,讓教師更願意兼任行政職務。

至於教師減課後需要的教師缺額,如果無法調高員額,應改聘月薪4萬元的代理代課教師,以合理待遇,讓合格教師願意投入教學。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LIFE/BREAKINGNEWS9/58697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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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新聞】調查顯示超過五成人認為教師節不該送禮

以下是來自對岸的消息。今天早上也才和同事討論此事。

或許從來都不是名師,任教超過 20 年,收到來自家長的餽贈其實屈指可數。

收到禮物,心中當然高興。但高興之餘,總覺得「無功不受祿」,心中反而過意不去。

退也不是,收也不是......。



調查顯示超過五成人認為教師節不該送禮

010-09-09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師節該不該送禮?

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記者羅欣)明日是第26個教師節,“該不該給孩子的老師送禮?”讓不少家長很糾結。昨日,本報聯合搜狐教育、楚天都市網進行問卷調查,截至當日20時,調查結果顯示:半數以上的被調查者認為“不應該給老師送禮”,但許多人又表示因各種原因“不得不送”。

一些家長節前忙送禮

方女士的孩子在一所幼兒園,最近幾天她有些煩惱:“家長們都在討論教師節給老師送禮的事,我不送吧,擔心老師會不會忽略我的孩子;我送吧,確實覺得這是個經濟負擔。”

記者了解到,像方女士這樣的家長不在少數,很多人感嘆“教師節變了味,幾乎成了送禮節”。在搜狐教育的相關調查中,有31.12%的被調查者認為“不送禮,老師會對學生不太重視”,37.77%的人覺得“大家都在送,自己不送難為情”;而在楚天都市網的調查中,因以上兩個原因選擇送禮的家長分別占到 57.1%、28.6%。少數家長甚至表示,送禮是因為老師有暗示,不送不行。

購物卡成為送禮首選

昨日,王女士特地跑到超市去買了幾張面值200元的購物卡,准備送給孩子班上的幾名老師。

在兩個網站的調查中,八成以上的人表示如果給老師送禮,會選擇購物卡、禮券或現金;半數以上的認為禮物的價值應控制在100元內,“如果太多了,我們家長承受不起啊。”一位家長抱怨道。

半數人覺得送禮不應該

其實,在應不應該送禮的問題上,大多數人表示“不應該”。據調查顯示,57.1%的人認為“教書育人是老師的職責,沒必要送禮”;也有28.6%的人覺得該送,“為表達對老師的尊敬,應該在節日送份禮物以示心意。”在楚天都市網的調查中,選擇兩者的人分別占到了58.3%、33.3%。

盡管覺得不應該送禮,但相當多的家長也表示“不得不送”。搜狐網還有相關調查顯示,65%的家長送禮是“想讓老師多照顧一下自己的孩子”,57.7%的人認為“送禮成風,不送擔心孩子受委屈”。

教師:學生有感恩之心是最好的禮物

家長們對送禮有想法,老師們是怎麼看的?昨日,記者採訪了10余名中小學教師,他們多數表示,學生有感恩之心是最好的禮物。

一位重點初中老師坦言,很多家長送禮帶有功利性和攀比性。面對家長的禮物,他挺矛盾,收了吧,似乎有違規定,拒絕又擔心家長有想法。“說實話,如果有學生畢業多年還記得我,在教師節發條短信問候,我就覺得非常滿足,很有成就感。”武昌糧道街中學政教主任柳康說,“尊師重教應是一種真情流露,而非‘被收買 ’,老師並不在乎你是否送禮物,有那份心意就行。”

一些教育專家稱,關于教師節送禮的問題不能一味指責教師,家長的跟風和教育的功利化傾向才是根本原因。記者羅欣

教育部網站首次挂教師節不收禮倡議

9月6日,教育部網站刊登了十所知名中小學聯合向全國教師發出的倡議書,倡導不收受學生、家長的財物。教育部相關人士介紹,倡議書是學校之間自發組織的,上報後受到教育部的重視,所以挂在網站上。

政協委員建議將教師節改為“教育節”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張樹華曾在全國兩會上建議,將教師節改為“教育節”。張樹華認為,設立教師節是在改革開放初期,黨和國家提倡尊師重教、提高教師待遇的背景下提出的。隨著時間的流逝和社會道德環境的變化,教師節送禮之風愈演愈烈。其實世界上許多國家都設有“教育節”或“知識節”,而非“教師節”。因此,他建議將我國的教師節改為全民“教育節”或全民“知識節”。

資料來源:http://news.sina.com.hk/news/9/1/1/1848804/1.html 

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新聞】全國校長協會:教師評鑑快上路

不知是我少見多怪還是...,以前從未聽過有個什麼「校長協會」的,最近卻頻頻在報紙上「出招」。

繼「反對教師課稅配套措施」、「教師寒暑假不上班不應支薪」、「教師應比照勞工取消寒暑假」......之後,這個「校長協會」這次談的是「教師評鑑快上路」。

教師評鑑談了很多年,「實施」似乎已是共識,但「方式」及「內容」卻始終沒有具體結果。既然沒有具體結果,我很納悶:怎麼快上路?

有人在網路上留下類似這麼一段話:「更注重專業的醫師都還沒有醫師評鑑,教師為何要評鑑?」。這句話倒引起我的興趣!

上網搜尋醫師評鑑相關資料,無意中找到 2 篇關於「醫院評鑑」的...或許可以稱為「牢騷文」吧,和咱們的「校務評鑑」有某些「異曲同工」之處,各位有空看看,輕鬆一下。

主任醫師手札(醫院評鑑--第一話)
主任醫師手札(醫院評鑑--第二話)

該文文末提到醫院評鑑的「評鑑條例」共有 186 條。各位還記得咱們一年多前的校務評鑑「指標」有幾條嗎?如果我說超過 500 條您相信嗎?不要懷疑,我親自一條一條用複製和貼上「轉」到網路上......!還是不相信?網站還在,您自己數數看吧:校務評鑑檔案瀏覽系統

回到教師評鑑。在「全國校長協會:教師評鑑快上路」報導中,我總覺得「...約有6成的教師都贊成評鑑制度...」這句話似乎有...可以用「陰謀」嗎?這 6 成贊成的教師好像有我...,我怎麼覺得我好像被利用了?

看完「主任醫師手札」,您還會「贊成」教師評鑑嗎?

瘋了!為了評鑑,大家都瘋了!



全國校長協會:教師評鑑快上路

2010/08/26【聯合報╱記者薛荷玉】

現代教師的工作除了上課,還應包含哪些項目?全國校長協會在第8次全國教育會議召開前夕,建議教育部應明訂「教師工作守則」,將站導護、早自習、家訪等列入教師工作內容;並在100年時全面實施教師評鑑。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教師評鑑不上路,學生只能碰運氣。」因除了請假超過日數的教師考績得乙,幾乎所有教師考績都是甲,且近年各縣市幾乎未提出不適任教師討論案,「這是否代表全國教師都很棒?還是淘汰制度出了問題?」

他表示,其實約有6成的教師都贊成評鑑制度,不應在教師團體的反對下,就一再擱置教師評鑑的全面上路。此外,教師工作內容也應再釐清,目前約有半數老師早上會站導護,但也有半數認為這並非他們的責任,而由志工家長、學校警衛或附近企業擔任導護。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26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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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醫師手札(醫院評鑑--第一話)

屏東基督教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蔡坤璋

這年頭,什麼都要評鑑,大學要評鑑,社團機構要評鑑,連我女兒唸的國中體育班也要評鑑,醫院醫療品質事關國民健康,評鑑當然更是馬虎不得,台灣的醫院評鑑行之多年,早期無論是規模多大的醫院,評鑑委員到達醫院後,看看書面資料,問問院長一些問題,到處走馬看花一番,了不起花一天的時間,合不合格就可以做出結論,但是SARS風暴著實把台灣醫界狠狠甩了一巴掌,宏偉莊嚴的白色巨塔原來全是繡花枕頭,不堪聞問,被一隻小小病毒催枯拉朽,潰不成軍,有識之士於是重新整軍經武,弄出了一套新的醫院評鑑制度……。

因為是新的制度,在院長親自督軍下,一年多前就全院動員,針對評鑑條文逐條逐字研究探討,薄薄的一本詩經,千百年來解譯的書籍汗牛充棟,簡要的評鑑條文,衍生出來的院內法規、作業規範就有一拖拉庫,但是文書作業只是基本功夫,新制評鑑強調要能落實在臨床工作上,所以,開始操兵了!

新制醫院評鑑的中心德目是「以病患安全為中心」,這是天條,任何事情觸犯天條都會被打入十八層地獄。美國2000年公佈的一份報告顯示,在美國每年因為醫療錯誤而死亡的病人高達98000人,你沒看錯,就是九萬八千人,比車禍、乳癌、愛滋病還多,一般民眾可能很難相信,但是打錯針、輸錯血、開錯腳、換錯心臟的事情真的常常在發生,醫界開始嚴肅正視醫療人員犯錯的問題,承認「To err is human」,是人就可能會犯錯,醫療人員犯錯跟民航機長打瞌睡一樣會引發大災難,所以要防錯!防錯!防錯!

防錯的第一件事就是病患的確認,評鑑要求醫師要能叫得出自己每一個病患的名字,這個不難,多用點心就行,但是台北傳下來的消息說,評鑑委員還會去問病人知不知道自己醫生的名字,這在都會區還好,在我們鄉下醫院就麻煩了,病患一大半是重聽眼花不識字的阿公阿嬤,醫院把醫師的名字做成特大號的壓克力牌,掛在病床前的牆壁上,讓病人早上張開眼睛第一樣看到的東西就是醫生的名字,護士小姐像小學老師一樣指著醫生的名牌一個字一個字教阿公阿嬤認識,老人家們雖然不懂為什麼要這樣,還是很勤懇認真的跟著學習,教完了,護理長要驗收成果,找一個病人抽問:

「阿公!你知不知道你的醫生叫什麼名字?」阿公耳朵不好,護理長還特意扯開嗓門。

「啊!他好像叫蔡…蔡…蔡…」阿公搔搔頭,瞪大眼睛看著牆上醫師的名牌,努力從中尋找線索。

「阿公!你的醫生叫蔡_坤_璋,要記住喔!我明天會再來問你。」下禮拜就要評鑑了,護理長心裡急啊,但還是很溫柔的捏捏阿公的臉頰表示鼓勵。

第二天,護理長又問阿公一樣的問題,阿公還是答得哩哩落落,這一回,護理長生氣了:「阿公!你的醫生叫蔡_坤_璋啦!你這樣不行啦,你再記不起來,我要告訴你孫子囉。」

第三天一早,阿公在病房走廊散步,看到護理長來上班,迎向電梯門口,立正站好,中氣十足的說:「報告護理長,我的醫生叫蔡_坤_璋!」

瘋了!為了評鑑,大家都瘋了!

防錯的第二件事是確認手術部位,右眼開成左眼,右手骨折結果石膏打在左手,醫生從病患左邊大腦挖出一大塊「腫瘤」,兩天後再照片子發現腫瘤還好好的躺在右邊的大腦,這樣的事故就像飛機失事一樣,每一次都會引發很嚴厲的檢討,但是也和飛機失事一樣,永遠有機會再發生,評鑑要求主刀的醫師必須在手術前一天親自在病患身上的手術部位做「O」或「X」的記號,然後簽上醫師自己的名字,這個方法骨科學界已行之多年,確實也大幅降低手術錯誤率,現在要全面推廣,我們做腹部手術的問題不大,病患可以理解接受,我那些直肛科的同事就比較麻煩,他們的病人八成是痔瘡患者,有一個病人在被醫生做完記號簽完名後,那一天晚上跑到醫院大門仔細端詳醫院的招牌,他懷疑自己住到精神病院了。

瘋了!為了評鑑,大家都瘋了!

資料來源:http://blog.chinatimes.com/dragonct/archive/2008/07/29/303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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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醫師手札(醫院評鑑--第二話)

先說一個題外話,醫院裡面有一群白衣天使,大家習慣稱呼他們「護士小姐」,或是直接叫「小姐」,病患這樣叫,同事也常常這樣叫,近年來大概是海峽兩岸的用語交互影響,越來越多人覺得這樣稱呼南丁格爾的徒子徒孫實在不好,所以台灣醫界慢慢有一個共識,稱呼這群白衣天使為「護理師」或是「護理人員」,以示對勞苦功高的她們專業的尊重,我先前的手扎有一些誤用的地方,請各位看倌在大腦裡面自行修正一下。

回來醫院評鑑,每一家稍具規模的醫院都有一些緊急狀況動員流程,像總機喊「999」就是醫院裡面有病患需要急救,「333」就是急診室大量傷患,「紅色警戒」就是火災,「黃色警戒」就是核安事故,「56」就是SARS又來了,除了「999」以外,其他事情不是好幾年才一次,不然就是根本沒碰過,日久易荒疏,所以有一些評鑑委員喜歡拿這些考題來測試醫院的動員能力,醫院為了備戰,除了得定期舉辦演習外,還得絞盡腦汁自己想一些可能的狀況題來操兵,當然其他被評鑑過的醫院,更是考古題的最佳來源,中部傳來消息,某一家醫院在接受評鑑的時候,評鑑委員拿著假人安妮跑到地下三樓停車場,向院方出了一個狀況題:「有一位來探病的民眾,被發現昏倒在停車場,其他的民眾跑到地下二樓通知警衛,請問警衛如何處理?」

粉好!連警衛大哥都被捲入這場評鑑大戲了,警衛跑去現場查看,果然看到地上躺著一個假人安妮,他拿起腰間的對講機呼叫支援,咦!怎麼沒有訊號?哇勒!這裡是地下三樓,當然沒有訊號!他到處找電話,但是醫院的電話線只拉到地下二樓,在這千鈞一髪之際,這位身繫病患垂危生命和醫院前途的警衛大哥到底是該先幫病人CPR呢?還是跑到樓上打電話呢?還是直接衝上醫院大廳喊救命呢?根據評鑑委員手上的碼錶顯示,這個假人安妮吸到第一口氧氣是30分鐘以後的事,被評鑑委員宣佈急救無效,往生了…。

一個小小狀況就把中部最具規模的醫院搞得滿臉豆花,吾輩自然是不敢絲毫鬆懈,為了醫院,為了飯碗,為了面子,院長帶頭捲起袖管,拚了!頓時,醫院內你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地方到處在大興土木,牽管路、電話線,隔間工程,敲敲打打,不在話下。

硬體的建設簡單,錢砸下去就看得到,難的是和評鑑委員間的鬥法,發球權在投手,打擊者只能在平常練習時加強演練習慣各種球路,薄薄的一本評鑑條例,裡面暗藏無數玄機,有一位本身是某醫學會的前理事長,醫界算得上是大老的人物,在他所任職的醫院慘遭摃龜後,用一種近乎交代遺囑的口氣告訴我們:「千千萬萬要注意評鑑條文裡的每…一…個…字…啊!連標點符號都不能放過啊!」院長於是召集了一批聰明秀異之士,組成專案小組,整天埋首鑽研評鑑條文裡的微言大義。

試舉一例,96年新制醫院評鑑條例1.1.1.1:「醫院應明定宗旨、願景和目標」,問題來了!這個宗旨、願景和目標是算一件事?還是三件事?大家商議,既然是用標點分開,應該算三件事,經請示上級長官,董事會頒布了本院宗旨:「藉著神的愛與能力,經由醫療等服務,恢復人的健康與尊嚴」,本院願景:「…」,本院目標:「…」,怕大家睡著,不在此詳列。

離題一下,本院是基督教醫院,這裡的神當然是指耶和華,不是三太子,也不是先天宮的五年千歲。

回題。

評鑑條例1.1.1.2:「醫院宗旨,願景及目標能有效地傳達給院內員工,社區以及病人;且員工能說明其工作與醫院宗旨,願景,目標之關連性。」好了!什麼叫有效地傳達給院內員工,就是每個人都會背!別的醫院評鑑時真的有委員隨機抽考正在給地板打蠟的歐巴桑,問他知不知道醫院的宗旨,於是醫院製作了印有醫院宗旨,願景及目標的護貝小卡片,發給兩千多位員工隨身攜帶,卡片的大小還刻意設計比員工識別證略小,以方便它隱身在識別證後方,讓員工可以隨時隨地不動聲色地拿出來複習,因為上班的時候隨時有可能會被抽考,唉!用心計較(台語),就為了一件事---醫院評鑑。

再回頭看1.1.1.2,醫院宗旨,願景及目標還要能有效地傳達給社區和病人,於是醫院裡電梯、病房、走廊、餐廳到處都看得到燈箱和大字報宣達醫院的宗旨,至於社區呢?醫院網站的首頁貼一下,電視地方台的跑馬字幕run一下,大概可以交代過去了吧!開會的時候談到這一點,院長說可以考慮僱宣傳車到街上放送,我們趕緊請秘書把他老人家帶出會議室冷靜一下.

醫院不是治病的地方嗎?怎麼全在搞這些東西!

瘋了!為了評鑑,大家都瘋了!

再來,1.1.1.2結束了嗎?還沒!還沒!還有後半段,這部份更有深度:「且員工能說明其工作與醫院宗旨,願景,目標之關連性」,所以,工務室的木工師傅在修理桌子的時候,必須思考而且必要時能向評鑑委員說明修理桌子和神的愛與能力有什麼關連性,又是如何經由修理桌子恢復人的健康與尊嚴,同理,掃地的阿嫂拖地板時、秘書在影印文件時、護理人員替病患打針時、藥師在盤點藥品時,都必須念茲在茲想著一樣的問題,更不用說外科醫師在手術檯上,一定要時時刻刻感受聖靈,相信有神威護持,手術一定能順利成功!

瘋了!為了評鑑,大家都瘋了!

附註:說明一下,1.1.1.2是指評鑑條例第一章、第一節、第一條、第二款,評鑑條例一共有八大章,一百八十六條,1.1.1.2是其中最簡單的一條,錢,真正歹賺!

資料來源:http://blog.chinatimes.com/dragonct/archive/2008/08/01/304375.html

 

2010年6月26日 星期六

【新聞】老師為何會抓狂?

二個多月前才針對校園體罰事件發表個人看法(請見家長聲援呼巴掌老師 與議員口角),之後不當管教事件也幾乎每週見報,無言......。

以下這篇算是少見較完整分析的文章,有空看看。

文中說「縱容」不當管教的「和稀泥文化」是我比較不能認同的部分。如果文中所提現象可以稱為「縱容」、「和稀泥」,我會認為這些現象不獨出現在校園,或說我們整個社會文化的本質,原本就是「縱容」和「和稀泥」!不值一提。

更弔詭的是,教師評鑑制度能終結「老師到底教得好不好、管教得好不好,都很模糊,沒有一個標準。...」?我不這麼認為。更明確的說,我不認為教師評鑑制度訂得出「標準」。什麼叫「教得好」?什麼叫「管教得好」?這「價值觀」誰說了算?

教師堅持自己的價值觀,可能產生不當的管教;不堅持自己的價值觀,又被說是「縱容」、「和稀泥」......。不變成精神病也真難!

文中說「老師在情緒上很缺乏支援」,這是事實,但缺乏支援的又豈止是情緒!前文曾說「從幼稚園到大學所有學制中,小學教師的負擔幾乎最大,但小學教師編制卻又最少!」,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每次體罰事件見報,以及中小學教師薪資課稅議題被重提時,教育主管當局都宣示要「增加專業輔導人力」,但宣示總也只是「宣示」,從來沒實現過!

學校有輔導室,但「專業輔導人力」卻是「零」,能發揮什麼效果?學校有「認輔」制度,但「認輔教師」就是級任教師,這也是這制度讓我覺得最好笑的地方!試問,若該級任教師有能力「輔導」該問題學生,又何需提報到輔導室尋求協助?

文末提到「提升老師本身的能力、EQ管理能力」、「營造校園友善氣氛」、「校長勇於領導負責」、「處置不適任老師」、「建立教師評鑑制度」,以及「創造親師互相尊重、合作的環境」等議題,換個角度看,如果親師能互相尊重、合作,其他問題還會是「問題」?

如何讓親師能互相尊重、合作?無解......。




老師為何會抓狂?

中時電子報 2010-06-25 中時樂活 作者:許芳菊 出處:親子天下

近一個月來,老師不當管教的新聞有如瘟疫般,接連不斷躍上新聞頭條版面。當家長團體聲勢浩大的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長、教育部長徹底落實校園「零體罰政策」時,教育現場上的許多老師與心理諮商人員都指出,不當體罰只是看到的表象,真正更需要憂心的,是什麼原因讓老師這麼抓狂?是什麼樣的校園環境,容許這樣的不當管教?當老師的形象不斷在媒體上被妖魔化,對孩子的教育將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老師為何抓狂?
原因一 完美主義、愛面子

不少躍上新聞版面的老師,是大家公認負責任、嚴於管教的「好老師」,但也正因為了維持「明星老師」的形象與招牌,而導致了情緒失控的狀況。

參與校園危機處理、經驗豐富的雨聲國小校長楊國如觀察,很多情緒失控的老師,他們的特質都是很力求完美,「他會覺得我做不好就是我沒能力,怕沒面子,所以會很努力的把孩子管到符合他的標準。」但是現在的孩子很多狀況真的是沒辦法掌握,老師看不到孩子的進步,就會無法忍受,楊國如分析。

聯合心理諮商所院長邱永林則觀察到,大部分情緒失控的老師,都是因為學生的行為與其價值觀有衝突。很多老師不能體認自己的價值觀不是唯一的標準,因此無法從不同的角度去處理學生的不當行為,而產生不當的管教。

原因二 縱容不當管教的校園和稀泥文化

教育現場許多資深老師都承認,其實校園裡哪些老師會不當體罰學生,大家都心知肚明,卻沒有人願意出面處理。

一位在北部國小任教的老師就坦言:「學校裡一位已經退休的老師打小孩出了名,事實上應該說是『虐待』,甚至要學生脫褲子當體罰!他常被舉發,卻在教師會的保護下一再安度。」

一位國小校長也很感慨,今天校園會出現不當管教,有一股很糟糕的力量,其實也是來自老師。「老師也會有官官相護的狀況。老師聲援老師的狀況一旦出現,校長就不太敢處理不適任老師,因為老師可能不讓校長連任,甚至可能會有人寫黑函告校長!」

不過全教會政策部主任詹政道指出,所謂「不適任狀況」有很多是處於模糊地帶,有些家長認為某位老師不適任,可是在其他家長眼中卻是負責任的好老師。

據他所了解的教師會,大部分都是在扮演老師與行政體系之間溝通的橋梁,絕對不會刻意去袒護不適任老師,他要對這種說法嚴重抗議!他指出,有時教師會採取的行動甚至比學校行政體系還積極。在學校最有權力啟動不適任老師處理機制的,應該是行政人員,而非教師會成員,畢竟教師會不是體制內的主導者。

個人利益的考量,往往使得學校主事者忘記了學生才是最重要的。

當不當管教變成社會新聞,一位了解內情的教育界人士很遺憾的指出,「我在會議上聽到出事學校的校長居然還說:『發生這種事,我們學校今年已經得不到優質學校了。』學校的名譽都已經這樣了,可是校長心裡面想的居然是這個!校長的思維是不是應該回到孩子身上才對!」

一位教學超過二十五年的資深老師則點出了校園的和稀泥文化。

他坦承老師都不太輕易對其他的同事做教導上的建議;而校長現在要接受評鑑,也不太敢去批評老師的管教方式。

「現在的狀況是,老師到底教得好不好、管教得好不好,都很模糊,沒有一個標準。我還滿希望好好去推教師評鑑,讓老師能具體的知道他到底教得如何。老師害怕教學觀摩是制度的問題,要去建立評鑑機制,不能讓教書變成良心事業,」這位資深老師語重心長的說。

原因三 老師在情緒上很缺乏支援

校園裡,對於不當管教的行為聲援時有所聞,但是平常在情緒上的關心、支援上卻很缺乏,老師孤軍作戰情形普遍。這一方面使得有些老師變得身心俱疲,另一方面,則導致整體校園氣氛的冷漠、孤立。

一位被公認超有耐心的老師,回想起當年每天要同時面對班上一對情緒失控的跳跳虎,都還心有餘悸。這對兄妹每天一進教室就開始打架,經歷了一天的折磨,這位老師每天放學之後都會癱在椅子上放聲大哭,直到調任到另一所學校,才終止了這個惡夢。

也許是因為支援不足,讓有些老師也變得冷漠。一位在學校長期擔任義工的家長就發現,很多比較大型的明星學校,親師關係都很冷淡。他的一位
朋友在開學時告訴老師,他的孩子有過動傾向,請老師多體諒,這位明星學校的老師居然冷冷的回家長一句:「這種孩子學校裡很多,你要自己想辦法。」

更大的危機—老師的集體倦怠

不當管教引發媒體追逐報導,校園體罰是看得見的危機,但更大的負面影響與危機在於,很多教師因此而變得集體的退縮、冷漠,不再負起管教責任,面對家長更加逃避。老師士氣、熱情的滑落,消極的管教,是教育更大、更急迫的危機!

長庚醫院精神科醫師蕭美君觀察,最近幾年,來看精神科門診的老師變多了,有的甚至是被校長、主任硬逼來的,因為他們經常在學校情緒失控。

蕭美君醫師分析這些老師所遇到的情緒困擾指出,資深一點的老師反映:「現在小孩不知道怎麼教!」他們心灰意冷,甚至想找精神科醫師申請可以讓他們提早退休的證明。

中生代的老師,因為女性老師較多,四十歲左右剛好也是女性罹患焦慮、憂鬱症的高峰,五十歲時則有更年期的困擾。年輕時忍受度較高,到了中年因為自己生理的變化,情緒的忍受度降低,有時甚至出現心力交瘁的狀況,控制怒氣的能力下降,有些人會爆發。更多人是在壓力下變得冷漠、無力,於是採取「睜隻眼、閉隻眼的態度」。

滿腔熱情的年輕老師很多,可是家長不買帳,讓這些本身很優秀、很努力的老師,得不到正面的回饋,因此很多人開始後悔,想轉行。蕭美君醫師就遇到不少老師已經考了很多證照,有人甚至連導遊執照都去考了。

另一種草莓族老師,真的很怕家長,怕到需要醫生開病假證明。他們一方面被學校裡的權力鬥爭嚇到,也被怪獸家長嚇到,很多方面適應不良。

曾有一位老師,因為家長天天打電話給他,說老師瞧不起他和他的小孩是因為他們家窮,還威脅老師要死給他看。這位老師現在需要專業心理輔導。

老師教學熱情熄滅的危機,甚至從實習老師身上就看得見。根據最近剛公布的一項針對台灣、美國、新加坡等十五個國家的師資培育調查顯示,台灣實習老師在數學知識與數學教學知識兩方面皆勇冠全球。但諷刺的是,在當老師的動機、使命感等,台灣中小學實習老師排名落後各國,小學更居倒數第一。大多數實習老師只打算把教職當做過渡的工作。

這一切的難題、挑戰,也因為老師有不能公開討論他們情緒問題的壓力而惡化,「因為他們是老師啊!而且怕留下紀錄,」蕭美君醫師觀察到。

為師千萬難

親師生三贏,是成功的教育。而如今,我們卻處在親師生三輸的陰影中。

國小校長賽夏客投書報紙,道出了現在老師的為難處境:「站在學校行政的立場,我實在不忍心看到老師一個個被揪出檯面,在鎂光燈下痛哭流涕與懺悔道歉;更擔心老師教育的熱忱一點一滴的流失掉。因為教育是一場艱鉅的拔河賽,一旦老師放掉手中那條繩子時,另一方的孩子不知道要跌得多慘?」

面對校園不當管教事件,我們需要有更多的省思與改變。除了提升老師本身的能力、EQ管理能力以外,營造校園友善氣氛、校長勇於領導負責、處置不適任老師、建立教師評鑑制度,以及創造親師互相尊重、合作的環境,都是當前最迫切的課題。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72010062501146,00.html

 

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529 救教育」遊行活動取消

「529 救教育」遊行活動取消

臺中市教師會所主辦「529 救教育」遊行活動取消,相關訊息已張貼 5/5 教師晨會聯繫事項。但多日來仍有教師陸續詢問相關細節,因此再說明如下。

1. 本校至 5/3 已報名參加人數(不含眷屬):9 人。對比其他學校的報名狀況,本校教師參與程度應可算是「冷漠」等級。
2. 市長承諾:「自 99 學年度起,國小班級數在 52 班以下學校,教師員額編制將提升為每班 1.55 人。」及「逐年提升教師員額編制到每班 1.8 人。」。該承諾已達成教師會訴求,故「529 救教育」遊行活動取消。
3. 教師員額編制調升以「不減少教師總額」及「不增加市府人事支出」為原則,實際調整幅度需視新生報到狀況而定。簡單的說,減班幅度越大,各校員額編制調升幅度也越大。
4. 各校教師會理事長針對「班級數在 52 班以下學校...」另有修正意見,要求(建議)不能僅調升 52 班以下學校教師編制。故實際調升後編制可能不足 1.55。
5. 其他重要資訊請逕上教師會網站:http://www.taotc.org。

本校未成立教師會,多少也反映本校大部分教師對教師會(教師權益爭取)事務的「冷漠」。除非大家對個人權益真的漠不關心(事實應非如此),否則冷漠只會讓事情發展狀況更糟!

套句某前輩說過的話:說了,不見得有用;但不說,連機會都沒有!你還要選擇繼續冷漠?

 

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新聞】臺中市部分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將提升至每班1.55

從 1.5 調升到 1.55,以本校現有班級數,會增加 2 位教師。換算成授課節數影響,每位現有教師大約僅可以減授 1~2 節課。

雖然這次編制調升是 20 年來很大的進步,但對減輕教師負擔、從提升教育品質來說,只能說是「聊勝於無」。



臺中市部分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將提升至每班1.55

2010/4/30 劉文珍

為因應少子化導致學校班級數減少,同時兼顧教師權益、解決員額超編問題,臺中市政府決定自99學年度起,國小班級數在52班以下學校,共44校,教師員額編制將提升為每班1.55人。臺中市也將建立動態平衡機制,逐年提升教師員額編制到每班1.8人。[@more@]

臺中市長胡志強接受臺中市教師會希望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陳情時指出,他非常瞭解國小教師的辛苦與努力,也知道老師們對減班超額的恐慌心情,因此,隨即指示教育處及主計處研究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之可行性,並希望在兼顧市府財政及教師權益的原則下取得雙贏。

經評估,臺中市教育處表示,市府決定採取「國小減班但不減少國小教師總員額編制」的作法,將原來因為減班所減列的人事費全數支應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

依市府教育處資料顯示,臺中市各國小98學年度總班級數為2738班,教師總員額為4107人,預估99學年度全市國小將減少49班,員額減少74人,減列的人事費約5180萬元;經精算可提供52班以下學校共44校教師員額編制提升至每班1.55人,53班以上學校員額編制則仍維持每班1.5人。

臺中市教育處副處長葉俊傑進一步說明,臺中市將依此模式,建立常態性的動態平衡機制,也就是說,遇有減班、人事費節省,將不減列,而還原於提高教師員額編制,逐年提升後,終極目標是達到每每1.8人。不過,教育處表示,實際可提升編制的校數,仍將依國小5月7、8日報到後之實際減班數進行微調。

胡志強市長在29日晚間接見臺中市教師會現任理事長張旭政先生及前兩任理事長葉淑芬女士及吳樂三先生時,除感謝三位理事長長期以來對教師權益所作的努力,承諾建立動態平衡機制,針對未來國小減班所減列的人事費將全數作為逐年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之財源,以提供優質的教學環境,讓老師們安心教學。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1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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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提升每班由1.5提升到1.55人

2010-04-30 【中廣新聞/寇世菁】

    因應少子化,導致學校班級數減少,同時兼顧教師權益、解決員額超編問題,台中市長胡志強指示教育處研究因應方案,決定:99學年度起,國小班級數,在52班以下學校,教師員額編制從每班1.5人,提升到每班1.55人。

     台中市教師會日前向市長胡志強陳情,希望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市長相當重視,指示教育處主計處研究可行方案,希望在兼顧市府財政及教師權益原則下,取得雙贏。經過評估,市府決定採取國小減班但不減少國小教師總員額編制的作法,將原來因為減班,所減列的人事費,全數支應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依市府教育處資料顯示,台中市各國小98學年度總班級數共2738班,教師總員額4107人,預估99學年度全市國小將減少49班,員額減少74人,減列的人事費約5180萬元;精算後,可提供52班以下學校,共44校,教師員額編制,提升到每班1.55人,53班以上學校員額編制,則維持每班1.5人。

    教育處指出,這項動態平衡機制,將未來國小減班所減列的人事費,全數作為逐年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的財源,就能提供優質的教學環境,讓老師們安心教學。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10x13201004300161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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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班不減師 中市提高國小教師員額

20100430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

少子化造成台中市國小教師逐年超額,市政府今天釋出利多,決定自99學年度起,52班以下的國小,每班教師員額編制人數將提高為1.55人,但不降低編班標準。

市政府發布訊息指出,依教育處的調查,台中市各國小98學年度總班級數是2738班,教師總員額4107人。但因99學年入學的國小新生將會減少,預估下學年度全市國小可能會減少49班,教師員額減少74人。

市政府說,如果依照既定的編班及教師員額編制標準,市政府可減列國小人事費新台幣5000多萬元,但在教師團體爭取下,市長胡志強同意把減列的人事費,全數作為逐年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的財源,提供優質的教學環境,也讓教師能夠安心教學。

教育處規劃後決定,現行國小編班標準不變,但52班以下的國小,每班教師編制員額提高為1.55人;53班以上學校則仍維持1.5人。

據教育處估算,約有44所國小可望提高教師員額編制,實際的員額編制須等到5月7、8 日國小新生報到後才能確定。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43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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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臺中市教師會「529 救教育」遊行活動

※臺中市教師會「529 救教育」遊行活動-本活動取消

 

1. 教育品質要提升,教師編制要提高。現有教師編制不足,教師無法兼顧教學及學生輔導管教,提升教育品質成為空談。

2. 降低班級學生數,能緩解教師超額壓力,卻不能有效降低教師負擔。

3. 教師薪資免稅取消後,代課教師大增,影響教學品質。提高正式教師編制勢在必行。

4. 多次要求提高教師編制,均以「財源短缺」或「縣市合併在即」搪塞,「善意有餘,誠意不足」。

5. 因少子化減班,提高教師編制並不增加人事支出。提高教師編制是政府不為,非不能也。

6. 5/11 發放文宣,請轉給家長。若家長也認同,歡迎家長一起來!

7. 5/24 請穿上「529 我要救教育」服裝。「提高教師編制,提升教育品質」,不能沒有你!

8. 5 月 29 日(六),「529 救教育」-「提高教師編制」遊行活動,請勇敢站出來!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新聞】同學拿球猛 K 頭 小四生腦震盪

同學拿球猛K頭 小四生腦震盪

台視 2010-04-19

又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台中市一所國小,一名四年級學生,遭到10多位同學拿球猛K頭部,這個學生被打到腦震盪,事後校方認為小朋友在玩,不是被欺負,還反過來訓斥這名受害男童,說他是學跆拳道的人,學武的人要有修養,被打不能還手,家長知道後,既氣憤又心疼,要學校給個交代。

資料來源:http://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10041967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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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遭K腦震盪 校:學武打不還手

2010-04-19 民視新聞 林尚賢 林子翔 林進龍台中報導

又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台中市某國小一名男同學在玩躲避時,遭到10多位高年級學生,拿著6顆躲避球猛K頭部導致疑似腦震盪,事後校方以學生只是在玩遊戲冷處理,甚至訓斥這位學跆拳道的受害學生,學武的人就是要學會打不還手,讓家長相當心寒。下課時間一到,同學們立刻拿著躲避球到操場玩,只是居然有10幾名小學生拿著6顆躲避球朝著受害同學的頭部和身體猛打,受害的同學出面控訴,雙手緊握餘悸猶存。

媽媽心疼兒子被海K成腦震盪,忍不住給一個溫暖的擁抱,只是學校調查了超過1個月,校方對於所有的問題不是避重就輕,就是打迷糊仗,還把暴力當成遊戲,讓家長十分痛心。

受害學生身心受創,還得要面對校方的語言暴力二度傷害,讓家長對肩負教育責任的校方徹底失望。

資料來源: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419/3002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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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同學打到腦震盪 校方:要學會打不還手

4/19 自由時報電子報

 媒體報導,台中市東興國小一名四年級的男學生,上個月與同學玩躲避球時,頭部突遭10幾名學生用躲避球攻擊,送醫後被診斷是腦震盪,事後校方以學生玩遊戲處理,還教訓這名在學習跆拳道的男童:「學武的人要學會被打不還手。」讓男童母親痛批,學校的行徑實在令人髮指。 

這名10歲的男童,目前就讀台中市東興國小四年級,上個月11日的下午,男童與同學在操場玩躲避球,沒想到突然被一群四到六年級的學生,疑似看不慣男童穿著跆拳道服、威風八面的樣子,竟分別拿著6顆躲避球往男童頭上猛K,還有同學為了要防止男童逃跑,猛力從後方抓住男童的雙手,讓其他人瞄準男童頭部再打。

媒體報導,男童回家後,頭部劇烈疼痛,還不時有嘔吐的現象,母親見狀後趕緊帶男童到醫院就醫,檢查過後確定男童是腦震盪。這樣的校園霸凌事件,讓母親氣憤地要求學校正視,沒想到校方竟然把這起事件以「學生玩遊戲」處理,並找來欺負人的學生要求雙方要互相道歉,讓男童委屈地落淚表示,自己被打為什麼要道歉?

讓這名母親更加火冒三丈,氣得當場撥打電話給警方,要求介入處理,沒想到校方竟然越來越扯,在警方到校了解時,訓導主任竟對男童表示,學武的人要學會被打不還手,像你這樣大呼小叫,以後誰敢跟你玩。所幸經過台中市的督學調查過後,確認校方未完全深入了解,也未對相關學生做輔導,確有疏失,現在已要求學校提出失職名單依規定懲處,輕則列入考績,重則申誡以上。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55140&type=%E7%A4%BE%E6%9C%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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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生被10人狂K圍爐腦震盪 校方竟認「遊戲糾紛」

010-04-19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今年三月11日,一名小四學生與同學玩躲避球時,忽然被多達10名的四到六年級學生,拿躲避球對著他的頭部狂K,造成他腦震盪。但事後學校竟認為僅是「遊戲糾紛」,還要求小四生和欺負他的學生相互道歉,氣得母親打110報警處理。

    台中市東興國小上個月一名小四男童在下課時與同學玩躲避球,結果出現一群約10人的四到六年級學生,拿起六顆躲避球向他的頭部狂K,他抵擋不了逃跑,卻被一名高大學生從後方抓住雙手,讓其他十餘人瞄準他的頭部繼續「練球」,造成他頭部暈痛,還有嘔吐症狀,就醫後確認是腦震盪。

    第二天,男童母親要求校方處理校園暴力問題,沒想到校方竟然將這件事情當作單純的「遊戲糾紛」,先是叫霸凌男童的學生到訓導處讓小四生指認,跟著要求雙方互相道歉。小四生當場氣哭拒絕道歉說:「為什麼我被打還得跟對方道歉?」

    小四生的母親氣得報警處理,當警察來到學校時,訓導主任竟反而責怪這名曾經學過跆拳道的小四生:「學武的人要學會被打不還手,像你這樣大呼小叫,以後誰敢跟你玩?」男童母親氣憤地表示,學校竟把暴力當作遊戲,她現在天天膽顫心驚,生怕哪一天孩子又被打成腦震盪。

    不過該校校長李源昇則表示,校方接獲家長反應後就立刻處理,但當時其他學生表示是一起玩球,他們也有被K,並沒有惡意,由於雙方說法不一致,才會要求互相道歉,並沒有偏袒任何一方。

    而該名小四生之所以會被學生集體霸凌,男童母親懷疑可能與他每週一與每週五會穿跆拳道服到校,被認為故意「耍威風」有所關連。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30503x1320100419004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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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強:校園霸凌不處理 衍生暴力傷害犯罪

010-04-19 【中廣新聞/寇世菁】

   台中市東興國小四年級男生,被同學用躲避球猛打頭部,造成腦震盪,家長投書市長信箱,指控集體霸凌。校方調查,則認定是遊戲糾紛,被打小朋友指認的十名同學,是不同時段和他玩球,並沒有出手打人,雙方各說各話。市長胡志強表示,校園霸凌不處理,可能形成毆打傷害,甚至青少年犯罪,要求教育處深入調查。

    台中市東興國小四年級男生家長向市長信箱投訴,指稱兒子上個月玩躲避球時,突然被四到六年級的學生,拿著六個躲避球,對著頭部猛打、導致腦震盪。家長通報後,校方卻認定是學生之間玩遊戲的糾紛,家長無法接受,控訴市府縱容校園霸凌。

    東興國小週一公布調查資料,表示家長反應後,積極調查處理,四年級學生共指認十名學生,校方調查,是在不同時段和他玩球,也沒有出手打人,校方在升旗典禮時,公開提醒學生,玩球要遵守遊戲規矩,同時請家長諒解,孩子們只是玩球。家長不服,二度投書市長信箱,表示對市長和市府沒有處理,感到失望。對此,市長胡志強表示,他很重視校園霸凌事件,絕不能漠視,因為不處理,以後可能成為毆打傷害甚至青少年犯罪,要求教育處深入調查。

    教育處長張光銘則說,市府並非不處理,而是處理結果不如家長的意,這起事件家長校方認知有落差,目前各說各話,市府會站在孩子立場輔導,要求學校繼續和家長溝通,查明真相,輔導受傷學生,和被指控的學生,回到正常軌道學習。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50302595x13201004190104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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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當遊戲? 教長:學校應重視處理

2010/4/19 徐詠絮

台中市東興國小發生小四學生,被10多名學生,用躲避球猛K頭部,造成腦震盪,由於事後校方沒有立即處理,讓家長十分不滿。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學校應善盡責任,不能把霸凌當兒戲,校園有霸凌事件,如果老師不當一回事就是觀念有偏差,應該接受輔導。

名東興國小四年級的男學生,上個月跟同學玩躲避球時,突然遭到一群四到六年級學生,拿六個躲避球猛打頭部,還從操場追打到教室,到醫院檢查發現有疑似腦震盪,隔天家長要求學校正視校園暴力問題,校方只是以學生玩遊戲糾紛處理。對此,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學校要善盡責任,重視霸凌問題,如果校長、老師觀念有偏差,都應該接受輔導。

吳清基部長說,沒有人願意被欺負或不當對待,希望學生要有同理心,也期望學校老師更積極處理校園霸凌問題。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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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校方當遊戲 教長:師長觀念偏差

2010-04-19 【中廣新聞/陳映竹】

   台中市東興國小有四年級男學生,被學生用躲避球猛打腦部集體霸凌,校方卻把這件事當作學生玩遊戲糾紛。教育部長(吳清基)認為,學生被霸凌,老師不當一回事就是觀念偏差。

    這名小四男童在上個月玩躲避球時,突然被四到六年級的學生拿著六個躲避球對著頭部猛打、導致腦震盪。家長通報後,校方認定是學生之間玩遊戲的糾紛,吳清基說,「沒有人願意被欺負或者是不當對待,學校應該要有同理心、不可以當作兒戲,也認為校長、老師觀念有偏差,都應該要再輔導。」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在接到家長投訴,督學調查後確認,校方處理過程有疏失,將要求提出失職名單,依規定懲處。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50302595x13201004190068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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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化解校園「霸凌」現象 

這陣子,大家一定從報章媒體中看到或聽到「霸凌」(bully)這個名詞,雖然他是個新名詞,但是這個現象其實一直存在我們孩子的身邊,根據兒福聯盟今年八月發表的「國小兒童校園霸凌現象調查報告」看來,有六成多的兒童直接或間接參與霸凌事件,因此這現象實在不容忽視。

「霸凌」是指孩子們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凌與壓迫,它一直長期存在校園中,發生這些同儕間欺壓的行為,可能包括肢體或言語的攻擊、人際互動中的抗拒及排擠,也有可能是類似性騷擾般的談論性或對身體部位的嘲諷、評論或譏笑。受凌兒童往往有許多如生氣、害怕、委屈的心情,但因為被另一股強大的力量壓制,所以不敢反抗或告訴大人(家長或老師),長期下來對其身心健康有不良的影響。

家長或老師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孩子們在學校常常打打鬧鬧,實在很難分辨是好玩還是霸凌事件呢?以下有一些判斷的依據,協助大家作區別。
◆面部表情。打鬧時臉部表情是高興或愉悅的;霸凌時表情則是猙獰的。
◆參與意願。打鬧是孩子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參與;霸凌則是被迫或是被挑釁而參加的。
◆用力程度。打鬧時通常不會使盡力氣傷害他人;霸凌時則是非常激動的、失去控制的。
◆角色是否轉換。打鬧時孩子們的角色可能轉變;但是霸凌通常是固定角色。
◆是否群聚。打鬧結束後孩子還是會一起玩;霸凌結束後則大家一哄而散。
◆蓄意程度。霸凌的發生,是霸凌兒童有意傷害其他兒童。
◆重複發生。霸凌現象會重複發生,而且特定的孩子可能長期受到欺壓。

如果您發現孩子本身或身邊發生霸凌事件,即時的介入是很重要的,有時大家會把焦點放在受凌兒童上,但是在這事件中參與者可能包括霸凌兒童、受凌兒童、以及旁觀者,或許受傷害的程度不一,但是為了預防事件一再發生,建議您都要作處理。以下便針對不同參與方式提出因應的建議:

一、霸凌兒童。首先,限制孩子接觸暴力電視及電玩的機會,以減少不良的示範。其次,需要讓孩子了解霸凌行為的「非法性」、也不被允許,同時也積極地教導及示範正向的社會技巧,如接納、關懷、及互相尊重,當孩子一旦出現非暴力非攻擊的行為,則應馬上給予肯定與鼓勵。

二、受凌兒童。受凌兒童也許因為害怕遭到報復或感覺羞恥,而不願意向他人透露自己的遭遇,家長與老師可以從孩子生活中的一些狀態來判斷是否有遭遇霸凌的難言之隱,例如:孩子的上學意願低落、上課期間眼神渙散、出現自殘行為(如以刀片割手腕)等。當事件真的發生,周遭所有的成人應給予孩子支持與溫暖使其可以安心地說出心事和在外的遭遇。再者,教導孩子以堅決果斷的態度來面對,比如說是離開現場或向大人求助,事件也會較快落幕。

三、旁觀者。受凌兒童的同學最常扮演旁觀者的角色,不過有的孩子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目,而不敢通報,也有時孩子們無心的反應-像是圍觀或是發出笑聲等,更助長了霸凌的進行。然而,旁觀者的態度是解決霸凌問題的關鍵,因此我們建議家長或老師培養其同理心及正義感,當事件發生時,讓他們了解,唯有主動尋求成人協助解決問題,才可以預防事件再發生,也可以保護自己的安全。

最後,如果您有需要,也可以尋求一些專業機構的協助,提供您親職或心理輔導的建議。若您需要親職方面的諮詢,您可以撥27486008轉3兒福聯盟臨床組,我們也提供一支免付費的兒童專線0800-003-123,小朋友可以打來說說自己的心事,並且和接線者一起討論問題解決的辦法喔。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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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霸凌,家長、老師該怎麼辦?
 
別慌張,才能當孩子的靠山!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建議,父母親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完整了解事情的經過,通盤釐清事情的始末之後,也要讓孩子知道父母是可以依靠、信任的對象,同時告訴孩子勇於揭發事實的重要性,取得孩子認同後,將事實報告老師或學校行政人員,讓孩子在家庭與學校方面都獲得援助,降低心理恐懼。 另外,家長也要與老師共同協助輔導受害孩子,由學校的輔導室安排對孩子的心理輔導,幫助孩子排除心理陰影,並保護他免於再度受害的恐懼。而在輔導的過程中,也要教導他如何面對暴力問題的正面態度,同時告訴孩子遇事不可逃避,卻也切勿私下報復,以免釀成隱性的暴力行為。

下是兒福聯盟提出給孩子、家長、老師的「Yes—No 守則」,請大家一同幫助霸凌與被霸凌的兒童。
 
■小朋友 Yes-No 守則:
Yes — 遇到被嘲笑或欺負的情形,要溫和但堅定地拒絕對方。例如:「我不喜歡這樣,請你停止。」並且多練習幾次。
Yes — 遇到其他小朋友被嘲笑、排擠或欺負,應該要想辦法阻止。如果擔心欺負人的小朋友會反過來欺負你,就請大人來幫忙!幫助弱小是正確的行為,跟「打小報告」完全不同唷!
Yes — 打「0800-003-123 唉唷喂呀專線」。請值日生幫忙想辦法,跟小朋友一起解決問題。
No — 不要因為身體的特徵、成績、家庭背景等原因嘲笑別人。每個人都有他的優點、缺點和與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小朋友們應該要互相尊重和欣賞喔!
No — 不要因為其他人都這麼做,就只好跟著做。雖然你的好朋友可能都會排擠某一個人,但這不是值得學習的好行為,你可以勇敢地說不!
No — 不要因為一次的求助失敗就放棄。多嘗試幾次,你也可以變成校園反霸凌的和平大使。

■父母 Yes-No 守則:
Yes — 培養孩子的正義感,避免孩子成為霸凌兒童或冷眼的旁觀者。
Yes — 養成和孩子分享生活點滴的習慣,有助於及早發現問題,即時給予協助。
Yes — 培養孩子平和而堅定表達意見的能力,運用遊戲、故事或日常機會教育。
Yes — 與學校老師聯繫,並討論幫助孩子遠離霸凌的辦法。包括情緒支持、社交及人際技巧、表達技巧的提升、尋求專業機構輔導…等。
No — 不允許孩子霸凌行為。真誠而堅定地告訴孩子,並尋求導師或是輔導老師協助孩子。
No — 不要急著責怪孩子。孩子被霸凌時,先關切孩子的身心狀況,給予安全感和情感支持,讓孩子知道求助是勇敢而負責的表現!
No — 切忌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決。霸凌事件發生時,積極處理,並與校方或專業單位配合。
No — 言行一致。身教勝於言教,您面對弱勢族群的正負向態度,將影響孩子的行為與待人的尊重。

■教師 Yes-No 守則:
Yes — 關心學童的互動生態,了解誰是班上的霸凌兒童和受凌兒童,運用輔導資源提供協助。
Yes — 讓孩子有求助的安全感,明確表達願意處理霸凌事件的開放態度。
Yes — 在課程中融入互相尊重的生命教育議題。培養孩子同理心和正義感、和孩子討論衝突解決的方法,並進行角色扮演、製造扶助弱小的機會,並討論與經驗分享。
No —不容忍霸凌。讓孩子知道「使用暴力(包括語言暴力)是錯的」,向老師報告霸凌事件並非「打小報告、背叛、愛告狀」的人。
No —不要期待立竿見影。一旦發生霸凌,盡快將霸凌兒童及受凌兒童分開,避免進一步傷害,然後分別進行輔導,要有長期處理的準備。
No —不要把霸凌孩子抓來打罵一頓或逼他向受凌兒童道歉,這只會助長霸凌惡性循環。

資料來源:http://www.stgvs.tpc.edu.tw/teaweb/tea18/bull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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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新聞】家長聲援呼巴掌老師 與議員口角

「又」有體罰事件...。

每一個體罰事件的發生都不讓人覺得意外,而事件發生之後的發展,也從來不會讓人覺得意外...。

出手的教師一定會被「叮」得滿頭包,所有的輿論一定群起而攻之,所有上級單位一定「重申」再「重申」...。某基金會一定也會「伸出援手」,說要協助「爭取權益」...。但 2-3 天之後,也一定恢復「平靜」,彷彿這件事從來沒發生過......。

校園體罰事件一定是教師的錯?如果大家還是這麼認為,那就不必因體罰一再出現而覺得奇怪了......。

每次傳出體罰事件,一定會有一個讓教師「出手」的「原因」,但這原因絕對不是真正的導火線。這次的事件,「互摸下體」真的是讓教師出手的原因嗎?我可以很確定的說:絕對不是!充其量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罷了!

這位教師犯了錯,理應受懲罰,這沒什麼好說的。但請想想,除非這位教師真的瘋了(或喝醉、吸毒),不然哪個教師會對學生下這麼重的手?只因為學生互摸下體?

可惜的是,每次體罰事件發生,除了大家爭相「踹」那個犯了錯的教師一腳,從來沒有人認真探討事情發生背後真正的原因。教育處、教育部更沒有,除了「重申」再「重申」,彷彿只要把體罰的教師記個過,就盡到「教育主管機關」的責任。

長久以來,小學教師被賦予太多「責任」,但教師的可使用時間及可運用資源卻又極度的缺乏,在有限時間及資源的狀況下,教師們被逼得必須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學生的問題。最有效率的方法,通常「副作用」也越大,體罰就是最好的例子。

從幼稚園到大學所有學制中,小學教師的負擔幾乎最大,但小學教師編制卻又最少!如果張校長確有督導不周之處,那麼主管教育的教育部和教育局,難道在事情發生之後才「介入」,就已盡了「教育主管機關」的責任?

最近的體罰事件還有一個很糟糕的發展:記者會。家長召開記者會的目的是什麼?能獲得什麼?我只看到召開記者會對被體罰學生的二次傷害......。如果這次事件沒召開記者會,這位學生會不會非轉校不可?

這次事件還發生家長聯合聲援該體罰教師回原班的小插曲,其實不管站在哪個角度來看,該教師回原班絕對不是一個好的決定。不管教師、家長、被體罰學生、班上其他學生,其實都需要時間和空間「恢復」,「隔離」是最好的方法。「暫不回任」的建議,比之要求記誰幾個過,教育局總算做了一個比較「專業」、比較有擔當的作為。

這事件「又」結束了,一干人等彷彿合演了一場舞臺劇。「表演」結束,散場之後,你還是你,我還是我,除了「回憶」,什麼都未曾改變。

於是,在某一段不長的時間之後,類似的事件又會再發生...。只是,這次「主角」換成誰?是你?還是我?




家長聲援呼巴掌老師 與議員口角

2010-03-31【中廣新聞/林麗玉】

台北市國語實小一名小二學生,日前因為與同學玩互摸下體,遭到男導師連呼九個巴掌,事情爆發之後,男導師被記一個大過,還在請假中,不過今天(31號)有許多家長連署,希望老師返回原班級上課,還要遭體罰學生的家長,要撤銷對老師的告訴,今天(31號)台北市議員前往學校抗議校方,向遭體罰學生家長施壓,一度還與聲援老師的家長爆發口角。

台北市國語實小,上週五爆發有男老師,因為小二一名男童,與同學玩互摸下體,遭到這名男老師連呼九個巴掌,造成男童臉部嚴重紅腫、身心受創,不過有學校其他家長,跳出來為這名男老師說話,甚至連署,希望這名男老師返回原班級上課,還要求受害學童家長要撤銷告訴。

台北市議員劉耀仁等人到學校抗議校方,刻意施壓受害家長,一度還與其他家長代表爆發口角。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說,對於這名體罰學生的老師,北市教育局已經啟動了不適任老師的處理機制,儘管考績會記這名老師兩小過,不過校長已經改為記大過,而這名老師暫時請假,教育局要求學校還是要更換級任老師職務,找另外合適的老師帶這個班級。而其他老師的意見會尊重,不過還是有教育局的處理方式。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47,110503x13201003310125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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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巴掌師將返校 議員槓家長

2010/03/31 陳如意 林韋智 報導

台北國語實小,日前有小二男童因為玩耍,互摸下體,遭到男導師連呼九個巴掌,體罰的老師被被記大過,目前請假當中,傳出班上大多數家長連署,認為他是一位好老師,希望他返回原班級上課,甚至請求被打學生家長撤銷告訴,市議員不滿帶著家長到學校抗議,與其他家長發生口角。

〔市議員:你的小孩如果被打怎麼辦?〕

〔國語實小家長:今天我們的小孩被其他的小孩欺負。〕

九巴掌事件再度引爆,但這次與市議員發生口角的,竟然是班上的家長,認為這位張姓小朋友被打,是因為他自己過於調皮搗蛋,這位家長口口聲聲說,國語實小二年七班的導師是好老師,但三月十七號,這位老師卻連打班上的張姓學童九個巴掌,造成他臉上一大片淤血,整個腫了起來,雖然老師被記大過,目前持續請假當中。

〔受害學童家屬張爸爸:到最後整個都是我們的錯,都我們摸人家(下體) 別人都沒有摸。〕

張姓學童也在二十二號返校上課,誰知道二十九號晚上,校方竟召開班親會,全班三十二個人,竟然有二十三位家長連署,要讓打人的老師返回原班級任教,甚至私下協調,希望張爸爸撤銷告訴,把錯怪在小孩子的身上,張爸爸相當氣憤又委屈,但在眾多壓力下,張爸爸最後只能選擇讓孩子轉學,不想再度讓自己的孩子受到傷害。

資料來源: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003/201003310440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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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實小體罰事件 家長挺師回班 教局暫不建議

2010/3/31 張毓芹

台北市國語實小爆發呂姓老師不當體罰事件,校方決議將呂姓老師記大過處分,並調離原上課班級,不過,該班班親會卻有25位家長連署,希望讓呂姓老師繼續回到班級任教,對此,教育局表示,短時間內還是不建議呂老師回到原班。

台北市國語實小日前發生老師不當體罰學生的事件,一位張姓學童被班級導師連續打了九個巴掌,校方和教育局作出記老師一大過的處分,並要求將老師調離該班,不過,日前該班班親會25位家長卻連署陳情,肯定呂老師過去在教學上的表現,希望老師在張姓家長同意下且身心狀況調適合宜後,可以回班任教到這學期結束。

國語實小校長張永欽轉述班親會的結論時表示,當天班親會對於教師回班任教有達成幾個前提共識,第一個是張姓家長同意,第二個是老師身心調適完整且答應回任,第三個老師家長有充分溝通認可,師生關係能夠重建,不過沒有強制力。

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老師體罰是查證屬實的行為,目前老師已經休假調離原班,考量師生關係需要緩衝,短時間內也不建議老師回到原班任教。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0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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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體罰事件 教部:優先保障學生受教權

2010/3/31 徐詠絮

台北市國語實小呂姓老師的不當體罰事件,校方決議對老師記大過處分,不過該班家長連署,希望打人的導師回任,而被害男童家長可能選擇轉學。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對此表示,校方對體罰事件應該做適宜、適法處理,而且應該優先保障學生受教權,希望家長考慮適應新環境等問題,先別急著轉學。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教育部支持「零體罰」,教育部長吳清基在北市教育局服務時曾宣誓「校園零體罰」,對於北市國語實小發生不當管教事件,感到非常遺憾痛心,而且不單是記過處罰問題,應該啟動不適任老師的輔導機制,學校的處置要好好拿捏、處理,否則讓社會有不好觀感,而且讓學生轉學的話,也有環境適應等問題,學校應該優先照顧學生的受教權。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認為,對於這名老師身心狀況的評估,北市教育局及校方要說明清楚,如果評估不適任的話,應該盡速離開教職;另外,不適任教師的罰則與處理機制也要更明確。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0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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摑童九巴掌老師復職?兩方家長口角

3/31 〔本報訊〕

台北市國語實小上週驚傳男老師打了男童九巴掌,打人的老師記大過,持續請假中。日前傳出該班逾三分之二家長支持老師復職,還說遭摑男童經常欺負人,控師的市議員和男童家長今天到校抗議,與挺師家長引發口角衝突。

上週國語實小一位男老師因發現有兩名小學生互碰生殖器玩鬧,一怒之下竟然連續打了其中一名男童好幾個巴掌,導致男童臉頰紅腫瘀青。29日晚間校方召開班親會,該班32個人,有23位家長連署,希望體罰男童的班導返回原班級任教。

消息一出引發台北市議員不滿,台北市議員劉耀仁大罵聲援呂老師的學生家長,「今天如果是你的小孩被打了九個巴掌,你的小孩要不要轉學?沒有是非,還敢當家長代表!」

聲援老師的家長則表示,被摑臉學生平時就愛欺負人,班導的行為是為了保護其他學生。如果班導遭到處分或是退職,那他們就轉學以示抗議。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34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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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摑學童 市府促校方解除班導職務

20100331 (中央社記者陳俊諺、林思宇台北31日電)

台北市某國小教師掌摑學童案,傳出事發班級家長連署,希望老師能回班任教。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今天表示,將「強烈要求」校方解除呂姓級任導師職務。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教育部對「零體罰」的態度很明確,教育部長吳清基在北市教育局服務時,還宣示「校園零體罰」,教育部除對事件感到痛心,也認為「不適任老師的輔導機制」應啟動,學校應做適宜適法處理。

上週有市議員舉發呂姓老師掌摑學童9巴掌的體罰過當事件,校方和呂姓老師出面道歉後,原本事件暫告一段落。但男童家長卻指校方要他撤銷對老師的傷害告訴,市議員今天陪同男童家長到校抗議,卻遇到多名同班家長出面聲援老師,與議員、男童家長爆發口角。

聲援呂老師的家長們指出,被掌摑的學童非常頑皮,自家小孩都曾被男童欺負、掀裙子,他們已有23名家長連署,支持呂姓老師回校教書,必要時發動一人一信向市長陳情。但議員與男童家長則以「不是你家小孩被打」,反罵挺老師的家長無同情心。

曾燦金表示,事件爆發後,校方考績會對呂姓導師做記2小過處分,但在教育局「建議」下,校長已將處分改為「記1大過」,教育局收到校方呈報後,會立即召開專案考績會審議。

曾燦金指出,校方已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目前呂姓老師暫時請假,由代課老師代理,教育局會「強烈要求」校方必須解除呂姓教師的級任導師職務,另覓適合師資。

至於有家長出面聲援老師,曾燦金表示,尊重其他家長意見,但教育局有既定處理程序。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310227&pType0=aLOC&pTypeSe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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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實小不當管教案 老師1大過校長2次申誡

2010/4/1 張毓芹

針對國語實小教師不當管教案,台北市教育局今天召開臨時考績會,核定呂姓教師記大過處分,另外,針對學校處理過程,教育局也決議校長張永欽在這次事件處理和溝通協調上有疏失不周的地方,給予記申誡2次的行政處分。教育局也再次重申禁止體罰的政策,請學校務必要求教師本於教育理念,透過正當、合理的方式來輔導教育學生。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0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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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實小掌摑案 施暴師記大過

2010-4-2〔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國語實小教師不當管教案,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昨天中午召開考績會決議,施暴的呂姓老師記大過懲處,且要求調離導師職務,校長張永欽也因處理失當記申誡2次。

國語實小呂姓教師在發現張姓男童玩「摸雞雞」遊戲,憤怒掌摑9巴掌,因校方第一時間未能妥善處理,事件越演越烈,還有部分家長出面連署支持施暴師返回原班。

張姓學童的家長昨天得知教育局處分,認為整起事件演變至此,老師的錯無庸置疑,但校長一開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要負最大責任,2個申誡的處分實在太輕。

他也說,孩子已經無法繼續留在原學校就讀,已安排轉學,開始適應新的環境,希望事件就此落幕。

教育局昨天召開全案考績委員會,且一併檢討學校的行政疏失。副局長曾燦金表示,由於呂姓老師行為造成學生身心傷害,情節重大,記大過處分,調離原班導師職務,也將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若重回教職,須由資深教師觀察、輔導2至6個月的時間,確認是否適任。

教育局也對校長張永欽在事件處理及危機管理上的失當,記申誡2次;對此,張永欽坦承確有督導不周之處,造成學生與校譽傷害。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today-taipei14.htm

 

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新聞】沙塵暴停課與否 授權各縣市決定

沙塵暴停課與否 授權各縣市決定

2010-3-24 〔記者林嘉琪、曾韋禎、林恕暉、林曉雲/綜合報導〕

被沙塵暴吹到灰頭土臉的台灣,週四晚上起可能得應戰新一批沙塵大軍襲擊。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若懸浮微粒的二十四小時平均值達一千微克/立方公尺,即達緊急標準,確有放假空間。[@more@]

部長狀況外 放假標準值多一倍

不過,教育部前天公布的緊急停課標準是二十四小時平均值達五百微克/立方公尺,吳清基自行放大一倍,顯然狀況外。

中央氣象局預報中心主任鄭明典根據衛星資料分析,由於中國揚沙範圍有限,且這一波有水氣過濾,可大幅降低新一波沙塵暴對台灣的威脅。

台大大氣系教授陳正平表示,目前研判沙塵系統可能在廿六日後才會來到台灣,但影響因素複雜仍得觀察。「今天傍晚會有更新的觀測進度,沙塵影響會較明確。」

環保署仍持續監控沙塵源區的天氣現象,民眾可利用沙塵網站(http://dust.epa.gov.tw/)查詢最新動態。

比照新流感 過敏兒留家免請假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立法院表示,沙塵暴若嚴重的話可考慮短時間停課。教育部昨日表示,將授權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決定是否停止戶外活動或停課,原則上沙塵暴可比照新型流感H1N1,有氣喘、心血管或呼吸道疾病、過敏兒等學童,若因沙塵暴嚴重而請假在家,將可不計入事假或病假,仍可領取全勤獎,一般學童則不適用。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落塵量難以預估,教育部不會要求學校全面停止活動,學校應該也不會停課,而是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行視狀況決定因應做法。

綠委質疑教部停課標準太苛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則質疑教育部研擬沙塵暴停課標準嚴苛,二十一日的史上最嚴重沙塵暴污染,依教育部草擬標準仍屬「初級」,台北縣市各校甚至不需將戶外課程改為室內上課。

不過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無法接受教育部說法,他認為,教育部強調沙塵暴有區域性,但颱風也有區域性,颱風放假標準仍為全國統一,家庭照顧假是事假,誰敢隨便請事假?政府訂規範時要注意一般勞工的處境。

環保署監測資料處官員表示,針對沙塵暴並未進行生菌、重金屬檢測,未來也只會進行重點檢測,不會連續檢測。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4/today-life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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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師生因沙塵暴請假 不列入事病假

(2010/3/23 徐詠絮)

對於沙塵暴來襲,學校是否需要停課?教育部今天(23)公布各縣市政府及學校的因應措施,學校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對於有呼吸道症狀的師生應教導戴口罩,必要時可停止戶外活動,如果有師生因為沙塵暴不舒服想請假,將「不列入」事病假計算。如果沙塵暴達「緊急」的危害程度,各縣市可邀集環保、衛生、家長團體等單位決定是否停課。

為避免沙塵暴來襲影響師生健康,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強調,對於有呼吸道症狀、或過敏體質師生,應該提高警覺,根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空氣污染濃度分為初級、中級、緊急三個等級,如果到達「初級」,各校應要求有呼吸道、過敏體質學童戴口罩,到達「中級」程度時除了戴口罩外,還要停止戶外活動,把體育課改到室內上課,在室內盡量關閉門窗,到達「緊急」程度時,各級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都將停止戶外活動,必要時各縣市可邀集環保、衛生、勞工、家長團體等單位,決定是否停課。如果有師生因為嚴重沙塵暴感到不舒服想請假,也將不列入事病假紀錄。學校如果因為沙塵暴而停課,必要時家長可比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

資料來源: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09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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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塵暴停課 北市應變分3級

2010/3/25 【本報台北訊】

沙塵暴一波波來襲,各地空氣品質監測站測值,顯示空氣中懸浮微粒濃度過高,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沙塵暴來襲可能影響學童上課,未來將分三級加強應變。

環保局表示,「第一級」為環保署發布沙塵暴預警,環保局與教育局、社會局將循通報系統,對學生加強宣導戴口罩,並建議避免戶外活動。

其次是當空氣汙染濃度達「中級」,即通報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停止戶外活動,若須進行戶外活動,應配戴口罩。當空汙濃度達「緊急」惡化警告,哮喘等呼吸道疾病學生可請假,請假不列入個人出缺席紀錄。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17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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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情況嚴重 中小學、幼稚園可放假

2010-03-24 中國時報 林佩怡、胡欣男、陳權欣、周麗蘭、呂妍庭/連線報導

沙塵暴來襲學校該不該停課成話題,台北市長郝龍斌昨答覆議員詢問時表示,若連續三小時,懸浮微粒達三千微克以上,就是嚴重的沙塵暴,中小學、幼稚園就可放「沙塵暴假」。

北市環保局說,未來空氣汙染物濃度若達「中級」惡化警告時,將聯繫教育局及社會局,通報各中小學、幼稚園應停止戶外活動,若一定要進行戶外活動,應戴口罩防護。

桃園縣教育處副處長郭工賓表示,已發文給縣內各國、中小學校,要求注意對空氣有過敏症狀的學生,若不舒服,校方必須給學生戴上口罩;若學生想請假回家休息,教育處授權校方決定,將不計曠課。

新竹縣暫時不會因沙塵暴就實施停課等措施,至於學生因為沙塵暴導致身體不適請假,教育處表示,各學校可依職權做寬鬆處理,可以不列入請假紀錄。

雲嘉兩縣教育處長表示,尚未接到學校回報學童因沙塵暴身體不適的個案,學童若有請假需求,教育處也會授權校方決定。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003240004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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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塵假 家長團體促訂標準

20100323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3日電)

沙塵假放不放?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嚴重時可停課。家長團體認為,應比照颱風假,訂出各縣市統一放假標準,屆時家長、學生都放假;教師團體則認為,多聽各界意見再決定。

沙塵暴前天席捲台灣,受影響地方的空氣品質甚至達有害等級,灰濛濛的天空,讓不少民眾不想出門,如果遇到上學日,學校是否放假引發討論。

吳敦義表示,如果能夠預測沙塵暴非常嚴重,學校可暫時不做戶外活動,嚴重的話還可考慮短時間停課。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沙塵暴影響越來越嚴重,應該比照颱風假訂出統一放假標準,讓各縣市有所依循,如果到達標準,各縣市家長和學生都應該要放假。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說,「先不要急」,因為沙塵假與颱風假的性質不同。他表示,若學生放假,家長不放,將會造成家長負擔,而且學生若到安親班,也不見得是好事,現階段應該先聽各界意見,再作決定。

劉欽旭表示,沙塵並未直接影響學生上下學安全,未必一定要停課。他認為,應該將所有空氣品質不良的狀況一起討論,而不應只有討論沙塵暴影響,如果空氣品質不良影響身體健康,戴口罩或在室內就可以解決,就不需要停課。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230157&pType0=aEDU&pTypeSe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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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放沙塵假 公教雙親可擇一放假

2010/3/24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4日電)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今天說,若學校因沙塵暴放假,公教雙親之一也可放假返家照顧小孩。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郭素春下午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吳泰成,若學校因沙塵暴放假,家長可否比照放假?吳泰成表示,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中的「其他災害」包括沙塵暴,若學校因沙塵暴停止上課,公務人員家長的雙親之一,可放假回家照顧小孩。

他說,為鼓勵生育,未來說不定可改成雙親都一起放假。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天然災害發生致高級中等(含高中、高職、五專1、2、3年級)以下學校停止上課時,公教員工家有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子女或國民中學以下子女乏人照顧,其本人或配偶得有一人由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止辦公及上課期間,以照顧子女。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003240031

2010年3月17日 星期三

【新聞】學生罰站家長提告 檢方:管教行為

學生罰站家長提告 檢方:管教行為

20100317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7日電)

南投縣某國中蕭姓學生上課屢屢遲到,被訓導組長在午休時間罰站及撿拾垃圾,家長不滿狀告校長、訓導主任及組長 3人涉嫌妨害自由。檢方今天以該體罰為管教行為,不予起訴。

南投縣鳳鳴國中蕭姓學生於民國98年2、3月間,因上課屢次遲到,訓導組長陳永福因而從2月11日至3月25日,處罰蕭姓學生在午休時間到教師休息室門口罰站,或至校外周邊撿拾垃圾,作為懲戒。

蕭姓學生的家長事後以孩子在撿拾垃圾時手臂曾遭到割傷,因而狀告校長陳恆旭、訓導主任蔡永祥及陳永福 3人,共同涉及刑法妨害自由、妨害自然發育及使人為奴隸等罪嫌。

南投地檢署今偵結。檢察官表示,校方對蕭姓學生所做的罰站及撿垃圾處罰,並未逾越教育部頒訂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相關規定,為法規所允許的教師一般管教行為,因此認為應該予以不起訴處分。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3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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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站撿垃圾算正當權 師獲不起訴

2010-3-18 〔記者陳鳳麗、林曉雲、陳怡靜/綜合報導〕

南投縣某國中兼任訓導組長的張姓老師,用罰站和撿垃圾處罰常遲到學生,並曾在朝會罵其「遲到大王」,而被學生提告。

南投檢方認為,罰站和撿垃圾屬教師正當懲戒權,予以不起訴處分,惟罵「遲到大王」部分涉及公然污辱,請法官審酌老師是為糾正學生遲到之舉,聲請簡易判刑。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二、三月,學生是在畢業後才提告,其中罰站和撿垃圾案,因為學生指控撿拾垃圾造成手被割傷,而教導主任和校長未阻止張姓組長處罰,兩人也被列名被告。

南投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對於學生狀告老師的兩案,罰站和撿拾垃圾,涉妨害自由部份,均給予不起訴處分;而朝會上罵這名學生「遲到大王」,涉妨害名譽部份,則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強調,處罰學生手段要合法,且要有教育目的,前者屬教師正當懲戒權;後者則涉及公然污辱。

校方則表示,張姓組長處罰學生真的是希望糾正學生遲到行為,且校方完全不知道學生當時因撿垃圾而割傷手。案發後,學校已採取行政處分,不但取消其組長職務,且給予書面申誡。

教育部訓委會常委羅清水表示,撿垃圾若具有教育意義,應該能被接受,不過若作為對遲到學生的處罰手段,則必須檢視此舉是否能改正學生經常遲到的行為?老師必須先了解學生遲到原因,再對症下藥,學校重視的是教育,不是處罰。

人本教育文化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感嘆,罰站或撿垃圾雖是常見的處罰手法,但都代表了教育人員並不用心,「罰學生撿垃圾就是盡了師長的責任嗎?這無法協助孩子面對犯錯,也未啟發學生做事態度,只是逃避責任的方法!」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8/today-life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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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罵生遲到大王 構成公然侮辱

2010-03-18 中國時報【廖肇祥/南投報導】

   南投市某國中蕭姓學生,因常遲到,校內張姓訓導組長處罰他校園打掃,並在司令台上公開說蕭生是「遲到大王」,遭學生家長提告妨害自由與妨害名譽,檢方認為處罰學生勞動服務,符合教育部頒訂的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不予起訴,至於公開場合罵學生「遲到大王」係公然侮辱,檢方向南投地院求處簡易判決。

   起訴書中提到,蕭姓學生被處罰打掃校園時,手還被利器割傷,返家向家長報告,家長得知小孩被處罰,一氣之下提告。校方得知張姓組長被起訴頗感錯愕,指蕭姓學生並未報告手因被處罰而割傷,張姓組長平常教學認真,罰學生勞動服務或調侃學生遲到大王,目的是希望學生記住教訓,改正偏差行為,出發點是善良的,但家長似乎不領情。

   根據教育部頒訂的學生輔導及管教學生辦法,教師可處罰學生罰站或公共服務,但一日內不能超過二小時,起訴書中提到,張姓導師罰蕭姓學生打掃校園符合規定,因此不予起訴。至於形容原告為「遲到大王」,因朝會係公開場合,不見得能得到行為矯正的效果,反而讓原告感到被公然羞辱,檢方遂將張姓組長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向南投地院申請簡易判決。

   南投地檢署其他檢察官指出,以往的世代,對於被老師公開言詞羞辱,不覺得有什麼,但現今教育講求愛的教育,嚴禁體罰,老師輔導學生應私下溝通,避免在公共場合以不當言詞攻擊。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0,5250,11051204x112010031800137,00.html
 

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

教師成績考核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均不含導師費

100.11.13

軍公教人員薪資待遇標準規定在行政院頒「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並包括薪資、加給、生活津貼等 3 部分。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則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其授權行政院及考試院會銜訂定之「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

以上這 3 項法規,都不包括導師費。也就是說,導師費僅是教育部一紙行政命令,的確不是「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所謂的「其他法定加給」。

導師費是教育部的行政命令,「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也是「國民教育法」授權教育部訂定的行政命令,考核獎金是否包括導師費,不也是教育部可以決定?

 


99.01.30

不知大家有沒有發現,每年教師成績考核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均不含導師費;為什麼呢?而兼任行政教師,在所核發這 2 項獎金中,是包括主管(行政)職務加給的;為什麼呢?

兼任過幾年人事業務,只知這是「規定」,但究竟理由為何?不知道。

在網路上搜尋這歷史陳案,只找到這「規定」依據的是 81 年間人事行政局的函釋;但該函?找不到......。

既然這是陳年舊案,為何這時才想要找答案?一是希望隨著歷史變遷,看能否找到翻盤機會;每年 2.5 個月、相當 5000 元的獎金啊。二是導師費即將隨著課稅調整,屆時差距是 10000 元啊!

再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對考列 4 條 1 款者,只有「...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及「...本辦法所稱薪給總額,係指次學年度第一個月之本薪(年功薪)及其他法定加給...」。也就是說,只要「上級」函釋「『其他法定加給』包括導師費」,那麼所有問題就解決了!

在幾千筆相關資料中一一過濾,終於找到:「導師費屬教師加給以外之給與,不同於主管職務加給...」。雖然還是不懂為何「導師費不同於主管職務加給」,但總算找到當時導師費被擋掉的原因;而且近 20 年過去,「上級」對這說法的合理性還是不曾懷疑......。

在該文件中,教育部針對導師費亦有如下但書:「本部 97 年 8 月 30 日陳報行政院之教師待遇條例草案第 12 條,將導師費列為職務加給,故該條例如能順利立法通過,以其與主管職務加給同列為職務加給項目,屆時可向行政院建議將導師費列入年終工作獎金之計支內涵,較為可行。」這說明似乎為導師費「解套」留下伏筆。但同時也看出教育部關於導師費的態度:若導師費可於教師待遇條例列為職務加給,為何不能立即修改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而要寄望遙遙無期的教師待遇條例?

資料來源:
http://www.cta.chc.edu.tw/ann_utf8/download.php?dpid=4&duid=2&dfn=980602%E8%AD%B0%E9%A1%8C%E6%9C%AC%E9%83%A8%E7%A0%94%E8%99%95%E6%84%8F%E8%A6%8B%E5%BD%99%E6%95%B4%E7%99%BC%E6%96%87%E7%89%88.pdf
http://blog.jges.tc.edu.tw/lifetype12/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470&blogId=90 

 

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

台中市教師會與教育處長座談(98.12.09)紀錄

台中市教師會與教育處長座談(98.12.09)紀錄-節錄

案由:請將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下稱:2688 經費)做合理分配,以利各校均能達到級任20 節課,科任22 節課的目標。
說明
一、 本會依據 市府97 年7 月31 日府教學字第0970168716 號函「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原則」擬定行政人員、級任教師、專門科任教師之授課節數。以該原則所定之中間數為準,主任、組長應授課節數依表定中數,級任教師應授20 節課,專門科任教師應授22 節課(下稱:級任20 節、科任22 節)。
二、 依前述擬定之教師授課節數,復依據貴府分配予各校之2688 補助經費所能聘請之教師授課節數,再加上教育部98 學年度「國中小增置專長教師方案」所聘請之科任教師一名授課節數,計算總合;再與學校總授課節數相比較,發現有上石、國光、大仁、四維、臺中、協和、仁愛、大智、大同、忠信、重慶、文昌等12 所學校(如附件)無法達成級任20 節、科任22 節之標準。其中,文昌雖有一節剩餘、重慶並無不足,惟再扣除各校午餐秘書依規定應減之節數,則有不足。
三、 此12 所學校未能達級任20 節、科任22 節之標準,顯示各該學校之教師授課節數仍比他校為多,勞役不均之情形存在。
四、 敬請市府 重新合理分配2688 經費,以利各校均能達到級任20 節、科任22 節之標準。
辦法:如案由。
處長回應:此問題必須再與處裡同仁研議,如果大校(60 班以上)不分配2688 經費是否可行。
台中市教師會理事長 張旭政補充:希望能先聽聽教師會的意見。
處長回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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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學校停車空間所徵收之停車費收入,應全額留置原校作為推動交通安全經費及改善相關交通安全設施使用。
說明
一、 市府令自98 年7 月30 日起,全市各中小學校園停車空間徵收停車費,據報載蕭副市長承諾,所徵數之費用留置學校充實相關設施及推展相關活動使用,然99 年度學校預算科目中並無此項計畫,且至今未有明確公文兌現蕭副市長之承諾。
二、 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學所編預算經費往往不足使用,而校內交通安全相關標示或改善停車空間之標示標線等設施,預算科目闕如,以致常須挪用他項經費來改善或補足。
三、 校內之有關交通標線、標誌、停車位格線等,市府交通處並未納入其服務範圍,然所徵收之停車費均須繳市庫,而學校相關設施卻未獲市府相對的改善,此誠不合理。
辦法:建請教育處向市府爭取,兌現蕭副市長之承諾,將徵收之停車費收入,全額留置原校作為推動交通安全經費及改善相關交通安全相關設施使用,提升學生交通安全之認知,改善校內行人與車輛交通安全相關設施。
處長回應:學校的停車費收入第1 年要先繳庫,處裡也希望能將此筆費用釋出給學校,目前也正努力爭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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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請教育處糾正本市國教輔導團「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諮詢輔導」的辦理方式。
說明
1、 本市國教輔導團的98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規劃在3 年內辦理11 個領域(議題)的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諮詢輔導。每個領域每學年每區進行上下學期各1 場,全市分6 區,各區10 或11 校以策略聯盟方式,配合週三下午教師進修時間實施。每場諮詢輔導皆安排5~6 所學校指派各領域(議題)教師1 人進行諮詢主題教學經驗分享。原本的美意是統合各校優質的教學經驗,進行分享與交流,提升教師教學效能。而事實上,這樣的「諮詢輔導」就像是一場熱鬧的花火秀,對提升教師教學效能不但是事倍功半,而且是勞師動眾,教師們怨聲載道。
2、 國教輔導團的任務是了解各校課程與教學基本需求及困難,據以規劃教學諮詢輔導領域課程與教學專題討論,並做年度業務推廣及各項研習傳達。國教輔導團的輔導員都是學有專精,致力研究,對於相關領域領域課程與教學,必有許多寶貴的經驗能與各校教師分享、交流。
3、 如此重要的諮詢輔導活動卻「本末倒置」,變成各校領域教學之經驗分享佔去大半時間,最後承辦人員說:「由於各校報告的太豐富、精采,又要準時結束,……」,輔導員應分享的專題專論、教育新知、班級經營技術、領域教學疑難問題解決經驗、綜合座談等,就草草結束了。
4、 而且各校如果是用抽籤或其它輪派方式產生分享者,分享者本身既無意願又沒有具特色或值得分享的課程研發實例與教學經驗,勉強進行分享又有什麼意義?
辦法
1、 輔導活動當以輔導員的教學演示、分享為主軸,各領域(議題)優秀教師進行分享為輔助。
2、 尊重教師意願,不強制規定各校指派各領域(議題)教師進行諮詢主題教學經驗分享。
3、 徵求或邀請優秀教師進行分享,例如:發展領域特色獲上級肯定的學校團隊、教案徵選比賽的得獎者、九年一貫教學資源網的優秀教案作者……等,如此對於提升教師教學效能必然大有助益。
4、 擔任分享之教師應予以敘獎,同時比照輔導員支領鐘點費,以鼓勵、尊重優秀教師。(部分領域諮詢輔導在分享活動結束時,要求各校對該場教學分享的教師進行排名,非常不妥。)
處長回應
1.會要求輔導團不能以排名的方式進行活動。
2.獎勵沒問題,至少也要給予一張獎狀。
3.輔導團每年都會甄選團員,但教師參與不踴躍,國中更少,很希望優秀的老師能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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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議教育處舉辦各項競賽、徵件時,應以獎勵的方式增加教師參加的誘因。不宜限定繳交件數,改為不限件數,自由參加。請重新檢討科展、教學資訊媒體競賽、教學資源網上傳……等各項規定,儘快停止強迫教師參賽、送件的作法。
說明
1. 教育處、教育部等教育主管機關對政策的推行,應有務實的規劃與作法,提供資源與支援給教師來執行,不應該總是來用競賽、徵件來當作推行的成果、績效,卻轉嫁給基層教師更多的工作與負擔。
2. 引人非議的還有這些參賽、徵件的辦法,常要教師先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同意無償讓與主辦單位。既然是強迫教師送件,所簽的同意書是否符合當事人的自由意願?此舉有涉及侵犯著作財產權之嫌,主管教育的政府部門卻做不良的示範,難道不應檢討?
3. 在98.05.13 與處長座談,處長當時也答覆:「現在以強迫的方法是絕對行不通的……寧可送件少,也不會指定某些學校送件。」
4. 以98.09.08 教育處給各校的函文為例:「為配合教育部『全國校園國語文線上閱讀活動』語文教材徵選,要求全市國中小各校均要按組別、依規定送件參加台中市初選。」可見教育處還是在規定每校一定要繳幾類幾件。
5. 教師在教學、備課和班級經營的工作已經是千頭萬緒,還要被迫參加競賽、徵件,形同不務正業,勢必影響教學品質,最後還是學生「未蒙其利,反受其害」。請讓教師心無旁鶩的專注在教學工作吧!
辦法:同案由
處長回應
1.「獎金」是最實惠的獎勵,但就是編不出來。
2.「教師專注教學」當然是必要的,會檢討「強迫」的方式。
3.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不一定要簽也可以參賽,只是無法將作品放入專輯光碟中與其他教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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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目前市府對於學校代收代辦費用收取的態度不明,造成教師教學與行政處理上的極大不便,請教育處能提供更明確的做法,免除教師與學校行政人員的困惑。
說明
1.主計處要求學校合作社經費要入公庫,致使學校無法動用公基金購買獎勵學生的物品,造成學校合作社廢社風潮。
2.將購買學生學用品、簿本與教材之採購移轉至總務處後,經校務會議通過同意的購買清單又被市府以巧立名目退回,不能立名目就無法採購。
3.如一切的學用品皆以購買清單方式(詳列所需簿本的規格)請家長自行購買,當家長不關心教育事務,不願購買的情況時,嚴重影響教師的教學、班級經營與課後作業的分派。
處長回應
這不是教育處的問題,而是審計單位要我們這樣做,處裡也知道實際運作上會有困難,但審計單位認為學校的員生社不能代學生購買任何物品。有機會仍會繼續與審計單位溝通,在實務上遇到的困難要如何解決。教育事務感謝大家的用心,光靠教育處是不行的!

資料來源:http://www.taotc.org/xoops/modules/newbb/viewtopic.php?post_id=1182&forum=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