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

【新聞】小學生錢不見了 家長怒要求校方搜同學身

錢沒找出來,是學校不對、是教師失職?公開搜書包又說「造成學生心理受創」?那怎麼處理?

還是直接報警?





小學生錢不見了 家長怒要求校方搜同學身

NOWnews 2013年2月26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校方將小學生當賊,小學生錢被偷,校方竟搜同學身,還將書包倒出來?

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接獲家長投訴表示,19日,台北某小學一名學生攜帶5千餘元到校,不慎疑失,學生當晚告訴家長後,家長打電話要求班導師搜查全班同學書包,揪出偷錢的人,甚至揚言要去警局報案。

當時班導師嚴正拒絕搜身要求,不過掉錢學童家長投訴至校長室,校方隔天在生活輔導組2名老師帶領下,將全班30名小朋友分5組進行搜查。孩子們在老師監看下,翻出口袋,脫下鞋、襪,甚至書包內的物品被倒出來,連書本也要抓著書背抖一抖。有學童當場問老師:為何要把我們當小偷?投訴家長在聽過女兒抱怨後,連絡其他家長,才發現全班都被搜索了。

對此,教務主任26日出面表示,聽到被偷錢學生家長要求,當下即表示事發隔天才檢查書包意義不大,但該家長強調小孩一定會將錢帶在身上。脫鞋的部分,是該家長在門口突然提出的要求。

校方坦承有疏失,向該班學生道歉,並安排輔導。但家長對遺失金錢的說詞反覆,校方卻沒說清楚。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3/02/26/91-29069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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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口袋倒書包 學童錢失竊 全班同學被搜身

自由時報 2013-2-26 〔記者劉榮、邱紹雯/台北報導〕

小學生身懷巨款被竊,校方為了抓賊,想到的方法,竟然是集合全班搜身、把學童書包全部倒出來,還要同班小朋友脫鞋、脫襪、翻口袋,結果錢沒搜到,反而讓一群小朋友心理嚴重受創。

對於全班公開搜書包造成學生心理受創,全程負責處理的生活輔導主任林献原至今仍深感歉意。他說,學生是在上週二離開學校,準備搭公車返家時發現身上的錢遺失,隔天學生家長急著到校,直指這筆錢是孩子寒假辛苦打工所得,堅持學校要進行全班搜查。由於已接近放學,時間緊迫,在與班導師、諮商輔導主任討論後,到班上請同學自行把書包內的東西拿出來,全放在桌上檢查,事後檢討的確不妥。

台北市天母國小家長向北市議員莊瑞雄投訴,十九日六年級有某一班級發生小朋友帶到學校的五千多元遺失,該學童當晚回家後告知家長,家長氣沖沖的打電話給該班鍾姓導師,要求撤查,搜查全班學童書包,找出偷錢的人,甚至揚言隔天要到警察局報案。

家長表示,鍾姓導師原本以「違反人權」拒絕,但掉錢學童家長投訴到校長室,校方竟然在隔天才在生活輔導組兩名老師帶領下,將全班卅多名小朋友分成五組,進行大搜查。小朋友在三名老師監督下,翻出口袋,脫掉鞋、襪,甚至書包內所有東西都被倒出來,可能藏錢的書本,也被一本一本拿出來抖,不少學童當場問老師:「為什麼要把我們當小偷?」

投訴家長表示,女兒回家之後,向她哭訴,被當小偷的感覺很差,不想到學校上課了。她原本以為女兒只是個案,後來連絡女兒同學家長,才發現班上有很多小朋友,都有被當小偷的感覺。

北市議員莊瑞雄抨擊,學校是教育單位,校方卻把師長當成警察機關,這種搜書包的手法,實在太粗暴。

校方:已向學生道歉

對此,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昨表示,老師們的處理方式確實欠周延,沒有尊重孩子的感受及隱私權,上週六她也親自帶領主任到班上向所有學生道歉,也藉此機會教育「大人也會做錯事,但必須勇於承擔」,並透過團體輔導,與孩子溝通心中感受。

對此,教育局主任秘書何雅娟也說,學校日後在處理學生金錢遺失上必須更加謹慎,應以尊重孩子的感受為主,不宜在未經同意下公開搜查;同時也應透過機會教育,教導孩子如何保管自身財物及相關金錢使用的觀念。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26/today-taipei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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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掉錢 學校搜身抓賊引非議

國語日報 2013/2/27 劉偉瑩/臺北報導

臺北市天母國小日前有學生遺失財物,學校為了調查,竟然集合全班學生搜身、搜書包,甚至要求學生脫掉鞋襪,翻出口袋搜查,使學生心理受創。校長王慧珠事後雖然向學生道歉,但教育局認為,學校處理學生遺失財物事件時,應該考慮學生的感受。

天母國小家長向市議員投訴,學校有一名學生日前帶著五千多元到校,回家時,卻發現錢不見了,家長得知後,要求教師搜查全班學生,結果學生不但被要求把書包裡的東西全拿出來,放在桌上檢查,還在教師的監督下脫掉鞋襪,翻出口袋,但依舊沒有找回遺失的財物,卻使被搜查的學生感覺自己像小偷一樣,不被尊重。

事件發生後,校長王慧珠已在二十二日和受委屈學生的家長聯繫致歉,對於沒有顧及學生的隱私權,造成學生和家長感受不佳,學校將加強教師的輔導和管教知能,同時對學生的金錢使用觀念進行機會教育,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教育局主任祕書何雅娟表示,學校第一時間處理不當,隔天校長和相關人員已向學生致歉,三月二日則會利用學校日再度說明。她表示,學校在處理問題時,不應該讓學生感覺不受尊重,將來學校碰到類似情況,必須以尊重學生為前提,不宜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調查。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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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過程 須顧及個人隱私

自由時報 2013-2-26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

「儘管是掉錢的人,也沒有權利要求搜查他人。」台北市國小青少年輔導工作輔導團團長、仁愛國小校長張文宏認為,民主時代,教育人員必須建立正確的人權及法治觀念,面對家長或掉錢者要求公開搜查,必須堅定拒絕。

他也建議,老師在處理班上有人遺失金錢時,應先從價值澄清及建立共同的信任氣氛開始,向大家說明掉錢者心中的感受,也可以請同學私下告知「知道誰拿的可以來告訴老師」,或給做錯事的人一個改進機會,「只要坦承就不會追究」等,並承諾保密,逐步釐清有可能的對象。

他也說,調查過程中,必須顧及學生個人隱私,針對有相關跡象的人進行私下晤談,絕對不可一開始就「把所有人都當成賊」。若真要公開搜查,也必須是在全體一致認同、沒有受到任何壓力下進行,否則縱使最後找出小偷,也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26/today-taipei1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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