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新聞】安親班收逾時費 每小時不得超過120元

安親班收逾時費 每小時不得超過120元

國語日報 2013/8/29 趙瑜婷/臺北報導

因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常出現繳費與退費等糾紛,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昨天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定業者服務內容與責任,以保障民眾權益。消保處將請教育部近期公告與實施。

關於安親班等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的糾紛,消保處表示,過去曾發生家長預繳費用後,不知是屬於下學期費用或包括寒暑假費用等爭議,因此草案中明定業者應將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服務費用、臨時服務費用的收費標準等記載清楚。

另外,許多家長因工作忙碌,常無法準時接回孩子。草案規定,家長延後接回孩子若超過服務時間四十分鐘以上,才算逾時;如果業者要加逾時費,收費標準不可超過每小時一百二十元。

針對退費爭議,草案明定消費者任意終止契約時,註冊費與月費應依學期已經過的期間,計算退還比例。

草案另規定,當兒童在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發生急病、重病或意外時,業者除了應該立即為兒童適當救護與處理外,必要時應優先送到消費者指定的醫院診治,並通知緊急聯絡人。

資料來源: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8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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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多待40分鐘內 不得收費

聯合新聞網 2013.08.29 【聯合報╱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消保處昨天公布俗稱「安親班」的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定型化契約,對逾時收費、退費都有明確規定,家長晚接小孩,不必再擔心被超收費用。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家長高度依賴安親班接小孩下課、課後照顧,許多孩子甚至整個暑假都待在安親班,但安親班收費、退費三不管,常生糾紛;教育部下月將公告由行政院消保處訂出的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定型契約範本,未來孩童留安親班超過四十分鐘內,不得多收費,之後每半小時最多只能加收六十元。

許多安親班下午四點接小學生下課,約定照顧到晚上七時。但不少家長得加班,無法趕在七點前接小孩,有業者乘機獅子大開口,逾時每小時多收二、三百元。

消保處昨天公布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定型契約,規定留安親班超過四十分鐘後,才能收逾時費,每半小時只能加收六十元,不滿半小時,則以半小時計。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過去安親班沒有明確逾時規定,常引發消費糾紛,未來業者若違反規定,最高可依消保法罰六萬至一五○萬元。

定型契約也有退費規定。陳星宏說,過去曾發生業者拒退費,或費用計算不清糾紛;未來包括註冊費和月費在內,消費者若要終止合約,還沒開課前,費用可全退,若學期未逾三分之一,須退三分之二費用;課程逾三分之一、不滿三分之二,退三分之一費用,但若學期逾三分之二則不退費。

在兒福團體要求下,定型契約也明訂,課後中心若疏於照顧或體罰小孩,家長可向業者要求損害賠償或終止契約,但家長須舉證;若孩子在課後中心發生急病或意外事件,業者除應立即救護處理,必要時也應優先將孩子送到家長指定的醫院。

陳星宏說,常見消費糾紛還包含家長雖然先預繳費用,卻不清楚究竟繳的是下學期費用、或包含寒暑假費用;或是繳費後,業者又再遊說家長付費讓孩子參加英文、珠心算等才藝課。

定型契約規定,安親班業者未來應將服務內容、時間、費用、臨時服務等收費標準揭露清楚。

陳星宏表示,若發生安親班消費爭議,或家長有問題需要諮詢,可以撥打「一九五○」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轉接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是直接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請求協助。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1280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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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逾時接小孩 安親班收120元/時

中時電子報 2013-08-29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俗稱安親班)定型化契約範本」,家長繳了註冊費與學費後若後悔,在學期開始2/3內,都可依比例退費;家長每天若延後時間接小孩回家,業者可加收逾時費,但每小時不可超過120元。

家長則表示,過去他們讓小孩上課後照顧中心,但中途後悔了想退費,業者總是說「是你們自己放棄」,退費「拖拖拉拉」。有了定型化契約,家長送小孩到課後照顧中心應更有保障。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代理科長陳宗志表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已由行政院消保處審核通過,預計9月公布。過去兒童課後照顧中心每小時收3、400元逾時費的現象不會再有,也可避免其他爭議。

依此契約,家長送小孩到課後照顧中心,如果繳了註冊費與月費,但中途後悔,在開學前可全部退費;未逾學期1/3,退還2/3費用;介於學期1/3至2/3間,退還1/3費用;逾學期2/3不退費。課後照顧中心退費要在7天內完成。

契約並明訂,家長延後接兒童回家時間超過40分鐘以上,業者才可以算逾時並加收逾時費,但每小時不得超過120元。若逾時不滿30分鐘,應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可以1小時計。

家有小四生的徐姓家長說,她女兒讀的安親班,6月就在收9月開學後的費用並規定,後悔想退費要在開學前1周提出,之後就不再接受退費。教育部提出定型化契約,未來家長權益更受保護,是一件好事。

參與制訂這個定型化契約的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過去家長想中途退費,業者會找一大堆理由來搪塞,很不合理。未來退費有一定的標準,可避免業者及家長間的爭議。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5/20130829000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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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逾時費 1小時不得超過120元

自由時報 2013-8-29 〔記者林嘉琪、林曉雲、謝佳君/綜合報導〕

開學在即, 家長又要為趕赴安親班接送兒童下課而忙,不少家長常被業者收取不合理逾時費,行政院消保處趕在九月開學前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接送者遲到四十分鐘以上才視為逾時,且逾時費每小時不得超過一百廿元。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消保處常收到家長對安親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收費爭議的投訴,曾有家長因為工作延遲一小時到照顧中心接孩子,被收取五百多元的「照顧」費,金額高到讓人咋舌。

陳星宏說,新草案明訂,家長延後接回兒童服務時間四十分鐘以上才算逾時;逾時卅分鐘內者,只能收取六十元,遲到卅分鐘以上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一百廿元費用計算。家住台北市的陳小姐說,她和先生都是上班族,常遇到臨時加班,無法準時到安親班接女兒,業者又漫天喊價所苦,揭露逾時費的新制早該上路。

新北市徐小姐表示,安親班註冊費用要一萬多元,九月才開學,但六月就要先交,而且每月還要繳月費六千元,一個小孩一學期就要三、四萬元,負擔很重。

陳星宏表示,定型化契約範本等教育部公告後實施,希望在新學年上路,未來業者若有違法超收及亂收費等情事,各地教育主管機關可開罰。

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代理科長陳宗志說,全國有八百家民間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安親班),「逾時費」主要是教育部參考內政部兒童局所訂的兒少服務人員臨時酬勞費一百廿元所訂定。另外,教育部也訂出契約終止的退還計算標準,規定在課程正式開始前終止,必須全數退費,課程正式開始後則以學期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計算退費。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9/today-life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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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漫天喊價 安親班逾時費每小時最多收取一百二十元

中時電子報 2013-08-29 中廣新聞 CWT

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也就是俗稱的安親班,未來如果家長逾時接回兒童超過四十分鐘以上,業者可以向家長收取最多每小時一百二十元的逾時費,另外也明確規範安親班的退費機制,減少家長和業者的紛爭。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二十八號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其中受到家長關注的逾時收費及退費問題都在新法中有明確的規範。

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代理科長陳宗志指出,家長必須逾時超過四十分鐘補習班才可以收取逾時費,而且每小時不能超過一百二十元,避免過去漫天喊價的情況,他說:「假設是六點接送小孩,雙薪家庭可能會有些遲到的部分,就會有逾時費用,以前沒有規定清楚,所以可能會有三四百塊,但我們要對消費者做保護,所以規定就是每小時一百二十塊。」

另外,針對退費的部分,草案中也明訂退還的計算標準,在開學前可以全額退費,如果過了三分之一學期,則退還三分之二金額,三分之二學期內則退還三分之一,如果超過三分之二則不退費,退費流程也必須在七天內完成,避免業者拖延退費。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13/20130829004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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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時到安親班接孩童 業者每小時限收120元
費用明細不清惹爭議 事先探聽師資口碑

卡優新聞網 2013/08/28 記者魏妤庭報導

雙薪家庭使得安親班如雨後春筍到處林立(圖/消保處 提供)

現代社會大多是雙薪家庭,家長因工作繁忙,孩子放學後多數參加安親班,卻屢屢傳出費用揭露不清、廣告不實、退費等消費糾紛。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今(28)日公布,已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相關草案,並預計近期內由教育部公告實施。

許多父母因工作無暇接送、照顧子女,便替孩子報名課後安親班,但常常發生收費標準揭露不完全,讓家長搞不清楚所繳費用所包含的服務內容,當業者額外索取費用時,進而引發消費糾紛。也有家長超時工作,無法準時接送孩子,業者會以超過時間為由,欲另外加計費用,但認定逾時長度及收費標準上,往往未清楚明文規定,使得雙方因此衍生爭議。

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消保處今日發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要求業者將服務的內容、時間、費用,包含生活照顧、學校作業輔導;平日及寒暑假時間、臨時服務時間;教材、餐點、月費、學期費用等,都應充分揭露清楚,以便消費者進一步了解所繳費用細目內容。

至於家長逾時接回孩子的部分,則規定超過服務時間40分鐘以上者,才可視為逾時,且收費標準每小時不得超過120元。消保處參議賴淑銘舉例說明,若家長預計晚上6點接送小孩,6點45分才抵達,40分鐘內不計費,但超過5分鐘以半小時計算,所以業者最多不得收超過60元的費用。

另外,消保處也指出,由於孩子活潑好動,抵抗力又較成人差,如果學童在安親班發生急病、重病或意外事件時,業者除了應立即進行適當救護處理,並通知緊急聯絡人外,更應優先送至家長指定醫院診治,因該醫院保有完整病歷,因此對於醫生診斷或業者緊急處理程序都會有幫助。

同時,消保處提醒,消費者簽訂任何契約時,應多參考主管機關發布的各類定型化契約範本,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消費糾紛產生。若能事前做足功課收集資訊,多探聽師資及業者口碑,再選擇合宜的安親班較佳。

資料來源: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php?nt_pk=6&ns_pk=2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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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退費標準 消保會通過新制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3-08-28 陳國維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28)表示,消保會通過「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明訂業者要充分揭露服務內容、時間與收取的費用,以及終止契約後的退費標準;家長如果超過時間接小孩,要超過40分鐘,業者才能收取逾時費;小朋友萬一發生緊急事故,要送往家長指定的醫院。

消保會通過修正草案,讓家長和安親班業者都有更明確的依據,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國小安親班業者時常出現收費資訊不完整的現象,導致消費糾紛,草案明訂業者要將服務內容說清楚,收取的費用是否包含寒暑假、戶外教學費用要不要另外算。

簽約後,如果家長臨時要終止契約,學期還沒開始,註冊費與月費應該全額退費,學期沒超過1/3,退費2/3,學期超過2/3,就不予退費;萬一原因不可歸責雙方,業者要依剩餘服務天數比例退還註冊費和月費。

陳星宏說,現代工作忙碌,許多家長往往無法準時接送小孩,但有的安親班的逾時收費過高,草案特別規定,家長延後接回小孩超過服務時間40分鐘以上,才可以算逾時;業者如果加計逾時費,一小時不可超過120元,而且逾時不滿30分鐘,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才可用1小時計算。

另外,有鑒於兒童平時的就診醫院,才有完整病歷,所以當小朋友在安親班發生重病或意外事件時,業者要優先送到消費者指定的醫院診治。

陳星宏表示,草案最快在9月中,由教育部公告實施,在此之前訂定的相關契約,如果違背草案內容,可視為違背平等互惠原則,一律無效。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5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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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安親班須與家長簽約

聯合新聞網 2013.08.29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代理科長陳宗志說,教育部去年六月依兒少法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與管理辦法」,法中對俗稱的安親班,規定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公立課後班收費標準也有規定;將趕在今年九月依消保處制定契約範本公告,明確規範逾時費、退費,對家長和孩子更有保障。

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課後照顧中心應與兒童家長就服務內容、時間、接送方式、逾時或短少時數、保護照顧、告知義務、緊急事故與處理、收費與退費方式、違約賠償、申訴處理等家長關心的權利義務事項,訂定書面契約。

教育部在確認行政院消保處的會議記錄後,會儘速公告定型化契約,所有安親班都必須據此與家長簽約,條件可優於、但不得低於定型化契約內容。

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去年六月起,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的主管機關由社政單位移到教育單位,教育部制定相關法令,地方教育局處則審核設立、稽查是否違法。

教育部昨天指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前稱為安親班,後來正名為課後托育中心,目前全國立案者有八百多家,年底前都要改制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有家長指出,送孩子去安親班最不滿的是空間太小孩子擠在一起;也有家長表示,九月開學才送孩子去安親班,但不少業者都要求五月就要先繳費,且有的業者要求退費要另繳手續費,對消費者很不公平。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128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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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班:家長晚接 本來就沒收

聯合新聞網 2013.08.29 【聯合報╱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訂出定型化契約,孩童在安親班多留四十分鐘後,才算逾時,逾時每小時最多收一百廿元,業者不可亂開價,否則要被罰。對這新規定,多數安親班業者反應是,「根本不會多收費,政府管太多。」

台北市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私立東湖幼稚園長李國延表示,因少子化衝擊,業者都不敢隨意收費,頂多幾家業者收取每小時一百元。

「這是市場機制,政府管太多。」李國延表示,現在家長個個精打細算,若是逾時收費太多,根本不會有家長願意把小孩托給園所。

李國延指出,反而是有些家長認定業者可免費延長照顧小孩時間,先回家洗好澡、吃完飯,才來接小孩。他建議,逾時應採累計費率,前一、二小時免費,第三個小時之後調高托育費用,才不會讓有心的家長鑽漏洞。

新竹安親班教師周美惠說,家長若較晚接孩子,會讓小孩在教室讀書,大考前夕,安親班還會主動加課,提高學業成績,「連加課都不收錢,怎會收逾時留置費用?」少子化情況下,安親班有招生壓力,「不可能會多收錢。」

「這規定不符合民情!」竹縣聚集德幼兒園長林青瑩說,在工業區上班的家長常晚接小孩,安親班都會協助照顧,根本沒有收逾時費。

「現在競爭太激烈了,服務好、收費合理才能留住家長的心。」高雄市幼兒教育協會常務理事張來喜,本身經營幼兒園,他說,家長都是臨時有事才來不及接孩子,安親班不是只做生意,也要有人情味,碰到小朋友留置超過時間,都沒有額外收費。

彰化縣安親班業者黃昭勤說,鄉下人情味濃,跟家長的相處像鄰居,願站在家長立場設想,即使晚二、三小時來接,也不會多收費。政府的新法令對鄉村型安親班來說,只是「參考用」。

彰化另名安親班業者林文玲表示,新法令是給業者收費的依據,若應收而未收,家長「足感心」,對安親班的向心力更高。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128002.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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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憂:簽了定型契約反而要收費

聯合新聞網 2013.08.29 【聯合報╱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哥倫布美語主任何美秀表示,受少子化影響,安親班競爭激烈,家長晚接小孩,都不會多收費。
記者余佳穎/攝影

消保處為家有「安親兒」的家長權益把關,訂出逾時留置安親班收費標準,有家長叫好,「早該這麼做了。」也有家長不領情,擔心原本不收逾時費的業者,因「有所本」而開始收費。

每天趕著接小孩下課的劉太太,在辦公室加班,聽到記者訪問內容,當場尖叫:「太貴了,一小時一百廿元,加班費都沒那麼高!」她說,在私人公司上班,根本無法準時接小朋友下課,一個月累積下來,會是一筆龐大開銷。

住在新竹的家長吳思芳表示,安親班通常不會收費,除非孩子留置時間較長,收費最多也為一小時一百元,「兩、三百元的價格,應該只有大城市才有。」

彰化縣家長陳淑惠說,彰化地區安親班都沒向家長收超時費用,如果訂出這個規定,擔心業者開始收費,反而對家長不利。

「政府早該訂出合理收費標準,而非任由業者喊價。」台中市家長劉月蓉說,從幼稚園到安親班,許多業者只要家長逾時接學生,就會收費,以往沒有契約,只有「行情價」,在台中每小時約二百元,有些甚至收到二百五十元,許多家長雖覺不太合理,但業者表示延誤老師下班時間,要付鐘點費,家長只好乖乖繳錢。

在銀行上班的李小姐表示,任何收費行為都應明訂契約,雙方較不易起爭議;自己是職業婦女,常要加班,兒子托育的安親班規模較小,老師未明白要求「晚接要加錢」,但家長總是不好意思。明訂契約後安親班可合理收費,家長也可放心,彼此都較有保障。

「要收費沒關係,只要把我的孩子照顧好。」在高雄餐飲業服務的高經理表示,使用者付費,但必須合理,安親班逾時可收費,但也一定要有品質,不能把兩三個班的孩子合併在一起,只由一、兩個人照顧,反而讓家長擔心。

新竹市政府消保官劉興振說,曾聽過家長抱怨安親班超過一小時收三百元,未來有契約規範做依據,家長就不必擔心當冤大頭。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128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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