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1日 星期四

巧立名目的簿本費

一個簿本費,把大家搞得灰頭土臉......。雖說各種解決方案大家都已充分思考,也都有承擔後果的心理準備,但面對家長的質疑,還是有種裡外不是人的無奈......。

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是教育部訂定,各縣市均據以遵行。但奇怪的是,別的縣市怎麼好像影響不大,就是咱們臺中市「卡卡」的呢?

繼幾年前也是因為這個注意事項把各校電腦維護費使用方式給搞死之後,今年又來個影響面更大的簿本費......。很納悶,這只是咱們臺中市受影響,還是其實各縣市都面臨一樣的問題?

上網搜尋,有了第 1 個不解:這問題大家已討論數月,但除了法規公告外,在網路上竟找不到任何相關正反面評論?第 2 個不解:本市各校網站也沒有停止代辦簿本公告?第 3 個不解:家長已陸續傳出怨言,但迄今仍無相關新聞評論?

是大家都不知道怎麼處理?還是大家都沒有疑慮?家長的抱怨最後如何解決?
 
不過,各代收代辦事項由合作社移出回歸學校行政部分,高雄縣教師會在多年前(95 年)即有相關評論。相關部分擷取如下:

Q:「學校家長會」可以幫學生辦理代收代辦費項目嗎?
A:不可以,沒有法源依據。

Q:「班級家長會」可以幫學生辦理代收代辦費項目嗎?
A:不可以,班級家長會沒有正式的帳目,所以更沒有法源依據。

Q:老師可以單獨幫學生採購代收代辦費項目嗎?
A:不可以,老師可以決定教材用品,但不能幫學生代辦採購,採購應該要由學校來辦理。


資料來源:http://www.kcta.org.tw/news/news_view.asp?No=254
 
同樣關於合作社代辦簿本、學用品部分,高雄縣某議員有類似評論:「......(指改由學校代辦)絕對可以使家長不必再承受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及廠商的層層剝削,對於家長荷包逐漸不堪負荷的現況,可以減輕極大的經濟負擔。」學校合作社代辦竟變成家長經濟負擔的來源之一?那全部改由家長自行購買呢?

資料來源:http://www.xn--6zt5m42x.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98
 
以上談的都是合作社代購的問題,而新修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告訴大家的是,合作社不能代購,學校也不准代購

以下幾篇是關於生字語詞簿的選用問題,有興趣的自行觀看。本學年下學期已決議不採購生字語詞簿,應是符合「社會期望」的決議......。若仍有家長無法忘情生字語詞簿,就請自行下載網路版,自行列印、自行練習囉

資料來源:
http://mail.mchps.kh.edu.tw/xoops/uploads/a31c8810-ed60-564f.doc
http://blog.xuite.net/est7311/blog2/10115769
http://www.nerkh.gov.tw/south_detail.php?id=286&page=307
http://blog.xuite.net/lovecarsia2/203/15175037
http://src.tpc.edu.tw/eword/(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自編線上生字語詞簿)

行文至此,心中的不爽、無奈及疑慮並沒有解除......。不過從以上資料似乎隱約可以看出一些大家對簿本的看法,那就是不只簿本將由合作社移出,也將由學校移出,真正回歸「家長自主」。如果這是未來發展方向,教師同仁們除了應徹底執行「規定」之外,也應摒除過去凡事「制式」、「統一」的思維,畢竟這是「自主」、「創新」的時代。

至於還是覺得「麻煩」的家長們,「簿本由家長自行選擇、採購」看來是既定發展方向,請不要再抱怨您小朋友的學校或教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