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新聞】高市教師研習綁考績 無法源依據決議改試辦

請參見校長、家長聯盟籲教師研習納考績指標





高市教師研習綁考績 無法源依據決議改試辦

蘋果日報 2013年10月02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針對高雄市教育局日前公告教師研習列入考績規定,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今晚表示,今天下午與教育局開會研商,決議「研習綁考績」相關規定全數刪除,相關內容修正為「學校進行研習狀況的分析(含學校學辦理及教師參與情形),提供教育局作為決策依據。」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指出,因教育局要求的研習掛勾考績無任何法源依據,更嚴重戕害教師工作條件,且以行政懲處強迫教師參與品質不一研習,不但無法增能,還會犧牲照顧學生及備課時間,學生受教品質反會受影響,經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下午教育局局長鄭新輝親自主持會議。

劉亞平說,會後決議除「研習綁考績」相關規定全數刪除,原公告的「強化教師進修研習效能實施計畫」也改列成2年試辦計劃,期間會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檢討及修正,作為日後正式推動參考。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31002/26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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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研習掛勾考績 高市教局踩煞車

台灣立報 2013-10-03 【記者郭琇真台北報導】

高雄市教育局今年6月頒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強化教師進修研習效能實施計畫》,強將研習時數與考績掛勾,引發教師反彈。經過多次協商未果,高雄市教師工會2日全體拒絕出席由教育局召開的「研商增進教師進修效能會議」,終於獲得善意回應。

高雄市教育局6月26日頒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強化教師進修研習效能實施計畫》,擬將教師研習分為法定課程研習、政策課程研習、校本課程研習等3類,規定教師每學年進修時數至少28個小時,當中還須包含由高雄市教育局各科室及國教輔導團等單位所規劃辦理的研習,至少擇選8小時。

對此,高雄市教師工會發佈新聞稿「高雄市教育局威權復辟?」痛批,教育局長無視教師的專業自主權,沒有事先和老師溝通,擅自頒佈計畫,還帶威嚇口氣說「若研習時數不足,將作為年終成績考核的參考」。經過多次公文來往未達共識,教師工會只好在9月11日向監察院提出糾正。

高雄市教師工會表示,教育局雖然在隔天發佈新聞稿向教師團體表達善意,不過該內容卻引用了錯誤數據,誣指「高雄市教師不愛研習」。最後,全體工會在10月2日拒絕出席「研商增進教師進修效能會議」,以不合作的方式表達嚴正抗議。工會指出,會議中,家長團體向教育局高層表達了基層教師的不滿,教育局於是同意刪除計畫中有關「教師研習與考績掛勾」的部分。

高雄市教師工會發表聲明,感謝教育局懸崖勒馬。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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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太多:強迫教師進修 沒參加考績差

蘋果日報 2013年08月13日 【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市教育局要求國中小教師每學年須進修28小時以上。楊適吾攝

高雄市教育局日前發文各校,首度明確規範教師每一個學年須進修至少28小時,其中至少8小時要參加教育局主辦的研習,否則將影響考績。對此,高雄市教師工會批評「依法無據」,強調教師不反對研習,但教育局的規劃「太迷信大教授,理論過時、不食人間煙火」,非常無趣又浪費時間,更不該與考績掛鉤恐嚇教師。

每學年至少28小時

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陳建志表示,6月26日教育局頒訂「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強化教師進修研習效能實施計劃」,把教師研習分成「法定課程研習」、「政策課程研習」和「校本課程研習」三類,其中政策課程規定至少每學年擇選8小時,而各校的校本課程則要求每學年度至少20小時研習,「算下來不包括法定課程研習,教師每學年須研習至少28小時!」

高雄市教育局不僅明訂研習時數下限,還要求教師參加教育局等單位規劃辦理的研習,時數不得少於8小時,還強調研習時數將作為教師年終考績的參考,更被陳建志痛批:「恐嚇意味十足!」

陳建志強調,教師並不排斥研習,也經常私下選擇教學所需的研習課程去進修,「只要對教學有幫助,時數再多都不是問題!」但新規定公布後,工會就接獲不少教師反映,教育局辦的研習「太偏重理論,脫離實務與教學現場」,讓參加進修的教師聽不下去,只好在課堂上改作業,根本沒有收穫。

課程內容不切實際

高雄一所國小的張姓教務主任坦言,教育局辦研習最愛找教授談理論,「講得天花亂墜,簡直浪費生命,每次被迫排這種研習,都被同事抱怨。」而且教育單位的研習政令宣導成分居多,張主任感嘆,「12年國教一年數變,連政策都搖擺不定,研習有何意義?」

【教育局回應】

高市教育局主任秘書戴淑芬表示,教師本來就有進修義務,訂定規範目的是提高研習效能、鼓勵老師發展,透過把關機制精進研習主題與內容,1學年28小時只能說是低標,多數老師主動研習時數都能超過規定,若未能達到要求且無法提出理由,當然可由校內考績會討論,列入考績評比參考。她強調教育局會自我要求舉辦更多優質講座,讓研習所得更有收穫。

高市教師進修研習計劃

★進修對象:
公私立國中、小學(含幼兒園及特殊學校)編制內教師
★進修時數:
.每學年至少28小時,且至少8小時為政府機關政策研習
★獎懲:
.學年末提交研習證明,作為年終考績參考依據
★爭議:
.規定時數與考績掛鉤依法無據
.限制政策研習時數偏重政令宣導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13/3521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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