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新聞】學童被禁足導致包皮發炎 家長怒向議員投訴

因被禁足憋尿,導致包皮發炎?特別查了一下:

「顧名思義『包皮龜頭炎』就是指包皮、龜頭發生炎症反應,引起發炎的原因會年齡而有所不同,例如嬰幼兒的包皮龜頭炎多因尿布包裹而不透氣,或糞便污染而引起的,主要是尿液,糞便內的細菌釋出,加上高溫、濕熱及嬰幼兒包皮絕大多數都過長,細菌、尿液、包皮垢,過長的包皮在這三者作用下使得包皮龜頭產生紅腫、熱痛。成人的包皮龜頭炎除了部份與包皮過長有關外,不潔的性交,接觸某些化學物質及外傷也是相當重要的因素。總之,包皮垢、尿液的刺激,某些化學物質,衣物的接觸與磨擦及外傷是構成包皮龜頭炎重要的因素。」

是病名筆誤、確與被禁足有關聯?還是藉個理由「修理」教師?教師與家長既是事先知會過,又為何不能再向教師反應,而必須「怒向市議員投訴」?

參考資料:http://www.shutien.org.tw/dr_doc_detail.aspx?bookid=552





學童被禁足導致包皮發炎 家長怒向議員投訴

台灣好新聞報 2014-5-2 記者林盈雄/臺中報導

一名國小學童被老師「禁足」7天,竟不敢喝水與上廁所,造成包皮發炎,家長發現後一怒向市議員投訴,市議員張廖萬堅、謝志忠及蔡雅玲2日進行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要求市府教育局對於管教學童進行檢討。

圖說:張廖萬堅等三位議員,希望學校老師別讓適度管教, 成為變相的體罰(記者林盈雄攝)。

教育局長吳榕峯強調將進行了解並絕對會追究責任。副市長蔡炳坤也表示,老師對學生禁足7天的方法並不適合。

張廖萬堅議員接獲張姓家長陳情指出,4月17日他的孩子在學校與同學嬉戲撞壞教室鋁門窗,經林姓導師告知情況,他允諾將會賠償,而導師也表示會對孩子進行管教,原以為孩童調皮受老師管教不以為意,但至25日晚間為孩子洗澡才發現其包皮處發炎紅朣,一再詢問下才知道,孩子被處以「禁足7天不准出教室」,孩子下課也不敢喝水、上廁所,才造成包皮發炎,向校方反映竟得到「孩子誤解老師禁足的意思」。

張廖萬堅指出,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可以採取管教措施有多項,例如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反省、增加作業等等,甚至站立反省或與其他學生保持距離都有時間的限制,而這位林姓導師對於一位國小二年級學生處以「禁足7天」實在過於嚴厲。況且一個8歲的孩子對於「禁足」認知,當然不敢隨意進出教室,也不敢喝水、上廁所。

張廖萬堅表示,據他了解,很多老師都是以「禁足」來處罰學生,適度管教學生是必須的,但變相成為體罰也是真實案例,市府教育局應明定教師管教措施,對於不同年齡學生也應詳列清楚,別讓「適度管教成為變相體罰」。

蔡雅玲議員則表示,適度的管教有其必要,但要注意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心,身體健康可以醫療,但是心靈的健康,則是教育局必須重視,以愛的教育讓孩子有安全感並真正落實在政策上。

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老師管教學生須維護學生的自尊,處罰的手段要會讓孩子改變行為,臺中市的老師99%表現都很好,並重視教學及教導學生。這個案例將了解並追究老師與校長責任。蔡副市長也認為,禁足是否適當老師應進行拿捏,至於禁足7天並不適合。

資料來源:http://www.taiwanhot.net/portal.php?mod=view&aid=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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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禁足不敢如廁台中市小二生包皮發炎

自由時報 2014-05-03 〔記者唐在馨、蘇孟娟/台中報導〕

議員質疑老師不當處罰

「禁足七天」造成小二生包皮發炎?民進黨議員張廖萬堅、蔡雅玲及謝志忠昨質詢西屯區永安國小出現上述疑似「不當處罰」案例,要求學校應明訂教師管教措施,「別讓適當管教變成變相體罰」。

教局:將了解並追究責任

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他個人不贊成包括靜坐反省、罰站等,甚至「禁足」,他會進行了解,追究老師甚至校長的責任;但張廖萬堅表示,據他了解,各校幾乎都有此「不成文的處罰方式」,教育主管單位應正視。

副市長蔡炳坤表示,該處罰方式他認為不適合,因為小二生判斷力不足,學校若處罰禁足,應符合比例原則,也要說明清楚,如果讓孩子誤以為什麼都不能做,會產生大問題。

張廖萬堅等人表示,他接獲家長陳情,一位就讀西屯永安國小二年級的小朋友,四月十七日因與同學玩鬧,把教室鋁門窗打壞;家長同意賠償,林姓老師也告知會對學生進行管教措施,家長當下也不以為意,沒想到四月二十五日幫孩子洗澡時,竟發現兒子包皮發炎。

家長投訴,經詢問之下才知孩子被處罰「禁足七天,不能出教室」,導致孩子下課不敢喝水、也不敢去上廁所,才造成包皮發炎。對此,張廖萬堅向校方查詢,校方僅以「孩子誤解老師的意思」回覆,意謂「禁足」只是不能出去外面玩,並不代表不能上廁所;但他查詢教育部「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完全沒有「禁足」這一項。

謝志忠、蔡雅玲則表示,老師或許沒有體罰學生的本意,但卻對學生的身體健康造成傷害,尤其是一個只有小二的學生,應該有更好的教導方式。

校方:已告誡老師

永安國小校長徐大偉表示,老師有跟學生說,需上廁所時跟老師報告後即可出教室,沒想到學生可能因害怕或不好意思報告而憋尿多日,造成發炎。事後老師十分自責,校方已告誡該位林姓教師,也將請全校教師注意應以正向管教方式進行。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7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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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師禁足 小2生7天不敢喝水上廁所

中時電子報 2014年05月02日

台中市議員市議員謝志忠(左起)、張廖萬堅、蔡雅玲質詢時指出,1名小2生被「禁足7天」不敢喝水、上廁所,涉及變相體罰。(盧金足攝)

台中市府教育局長吳榕峰表示,禁足處罰不恰當,處罰時應維護學生自尊心。(盧金足攝)

市議員張廖萬堅、謝志忠、蔡雅玲今天(2日)在市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爆料,1名國小2年級男學生,因為撞壞學校鋁門窗,在家長賠償後,仍遭老師處罰「禁足」,小男童誤以為不能走出教室也不能去上廁所,7天上課日一點水都不敢喝,造成發生包皮發炎,痛斥「適當管教成了變相體罰」。

張廖萬堅、蔡雅玲、謝志忠指出,1名國小2年級男童遭老師處以「禁足7天」處罰,孩童誤解老師意思不敢喝水、不敢出教室上廁所,竟導致私處發炎;副市長蔡炳坤表示,處罰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都有標準可循。

張廖萬堅表示,台中市許多被罰禁足的學生非常多,要求學生不能離開教室;日前他收1名到小2男童家長投訴,男童因好動撞破學校鋁門窗,校方通知家長,要求賠償及做適當管教,家長都同意,但7天後媽媽幫小孩洗澡卻發現,男童包皮竟發炎,一問之下才知道男童因被罰禁足,在學校不敢喝水、不敢出教室上廁所。

張廖萬堅認為「零體罰」還未落實,還列出教育部表列的正向管教措施,包含口頭糾正、正向管教、書面自省、通知監護人、增加作業、公共服務、課後輔導、靜坐反省、站立反省、轉班學習等,就是不見禁足。

他強調,適當的管教可以接受,但教育部表列的正向管教措施中,任何處罰都不應超過1天,更何況連續7天禁足,是否違反比例原則?這位老師其實並沒有禁止小孩喝水、上廁所,但小2學生理解力不足,又承受犯錯的壓力及對老師的畏懼,不敢詢問老師,老師實施管教應說明清楚。

曾任建國中學、台中一中校長的副市長蔡炳坤答詢時表示,處罰並非不能實施,但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都有標準可循;此次的處罰方式他認為不適合,因為小2生判斷力不足,市府會重視這個現象,好好規畫。

「這樣的處罰方式不恰當,處罰時應維護學生自尊心」教育局長吳榕峰強調,處罰時應維護學生自尊心,考量這種處罰方式能否改善孩子的不良行為。

吳榕峰說,台中市99%的老師表現都很好,更連續3年得到全國競賽冠軍,如有發生不當處罰行為,歡迎家長向教育局反映,市府一定了解並追究責任。

蔡雅玲強調,適度的管教一定要考量孩子的自尊心,身體受的傷還可以復原,但心理的傷卻很難癒合。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02002461-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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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足7天! 小二生憋尿致包皮發炎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02日 (葉濬明/台中報導)

「管教?體罰?」市議員張廖萬堅今天在市議會提出質詢,適度管教學生是合理的,但若變相成了體罰致其身心受到傷害很不恰當。葉濬明攝

台中市西屯區永安國小二年級男童,遭導師「禁足7天」,造成孩童不敢喝水、不敢走出教室上廁所,導致包皮發炎,家長在幫孩子洗澡時發現,向市議員張廖萬堅議員投訴,今天在市議會要求教育局對教師管教不當措施檢討,張廖議員指出,適度管教學生是合理的,但若變相成了體罰致其身心受到傷害很不恰當。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說,若是這的處罰非常不恰當,將追究教師、校長的責任。

永安國小校長徐大偉說,17日當天因該小二生較早到校,因與同學嬉鬧不慎打破教室鋁門窗玻璃而遭班導師處罰,老師是規範必須在教室內活動,但有告知可出去上廁所,可能是低年級的孩童認知與老師不同,不好意思告訴老師要上廁所。事後已獲家長的諒解,而老師的出發點也是為孩子好,在家長反應後也立即通報教育局,已提醒並告戒老師以後要教導處罰學生時,要注意時間比例原則,避免再發生這樣情事。

張姓家長向張廖議員陳情指出,因上班時間必須將孩童提早送至學校,上個月17日孩子到校後,因與同學嬉鬧撞壞教室鋁門窗,經林姓導師告知情況並允諾賠償,林姓導師當下也說將對孩子進行管教措施,原以為孩子調皮受老師管教並不以為意,直到25日幫孩子洗澡時卻發現,孩子的皮包竟出現發炎紅腫情形。

在追問之下,才知道孩子遭導師處以「禁足7天、不准出教室」,致孩子到校後不敢多喝水,下課也不敢去上廁所致包皮發炎,經詢問學校竟得到「孩子誤解老師禁足意思」為由,草草了事。還好小二生只上半天課,早上7點多到校中午12點多即放學,連續7天禁足,只憋尿4、5個小時。

張廖萬堅說,根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可採取的管教措施有多項,例如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自省、增加作業等,甚至站立反省或與甚他學生保持距離都有時間限制,而這位林姓導師對小二生處以「禁足7天」實在過於嚴厲,況且對一個8歲孩童,對「禁足」當然不敢隨意進出教室,也不敢喝水上廁所。

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全市99%老師表現都很好,更連續3年得到全國競賽冠軍,如有發生不當處罰行為,歡迎家長向教育局反映,市府將了解並追究責任。曾任台中一中校長的副市長蔡炳坤也表示,處罰並非不能實施,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都有標準可循,這次的處罰方式他認為不適合,因為小2生判斷力不足,市府會重視這個現象好好規畫。

台中市府教育局長吳榕峯表示,禁足處罰非常不恰當。葉濬明攝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502/3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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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生遭罰禁足7天 憋尿導致包皮發炎

自由時報 2014-05-02 〔本報訊〕

台中市西屯區1名國小二年級男童,因為調皮打破教室窗戶,被老師罰在教室禁足七天,造成孩童不敢喝水、不敢走出教室上廁所,導致男童包皮發炎,家長不滿憤而向市議員投訴,質疑管教學生的適當性。

議員蔡雅玲、張廖萬堅、謝志忠(右到左)昨天共同質詢,以國小二年級學童因遭「禁足」處份而出現包皮發炎的情況,要求教育局應訂出嚴格的規範。(記者唐在馨攝)

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今天在市議會,要求教育局對教師管教不當措施檢討,張廖萬堅指出1名國小2年級男學生,因撞壞學校鋁門窗,被老師處罰「禁足」。家長發現男童身體出現不適,追問之下才知道,男童誤以為「禁足」是不能走出教室、也不能去上廁所,所以7天上課日不敢多喝水,甚至天天憋尿,造成包皮出現發炎紅腫情形。

學校方面則回應,可能是因為低年級的孩童認知與老師不同,才造成這樣的誤會。老師是規範必須在教室內活動,且已告知可出去上廁所;認為孩童可能是不好意思告訴老師要上廁所。校方表示,已提醒並告戒老師以後要教導處罰學生時,要注意時間比例原則,避免再發生這樣情事。

張廖萬堅痛斥「適當管教成了變相體罰」,並指出適度管教學生是合理的,但若變相成了體罰致其身心受到傷害很不恰當。張廖萬堅說,根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可採取的管教措施有多項,例如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自省、增加作業等,甚至站立反省或與甚他學生保持距離都有時間限制,認為「禁足7天」的處罰實在過於嚴厲。

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說,將追究教師、校長的責任。曾任台中一中校長的副市長蔡炳坤則認為,處罰並非不能實施,只是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有標準可循。蔡炳坤表示,此次的處罰方式並不適合,因為小2生的判斷力仍不足,市府會重視這個現象好好規畫。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999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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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生被罰禁足7天…不敢尿尿 私處發炎

聯合新聞網 2014/05/03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

市議員謝志忠(左起)、張廖萬堅、蔡雅玲質疑將小學生禁足7天的處罰,是否已過當? 記者張明慧/攝影

教育部要求「零體罰」,禁止老師打人,卻疑在校園衍生一堆奇怪的「處罰」方式;中市1名國小二年級男童因好動撞破學校鋁門窗,老師處以「禁足7天」處罰,男童為此不敢上廁所、喝水,導致私處發炎。

昨傳出後,副市長蔡炳坤認為不妥,處罰應符合比例原則,將要求教育局訂定規範,讓老師有標準可循。教育局長吳榕峯說,處罰要顧及學生自尊心,方式也要達到效果,並且不違法;此事若屬實,手段不恰當,他絕對追究校長與老師的責任。

家長向市議員張廖萬堅投訴,指讀小二的孩子在教室嬉戲撞壞鋁門窗,老師打電話告知要處罰,家長同意賠償和適當處分,豈料事後幫兒子洗澡,才發現他遭禁足7天,不敢喝水也不敢上廁所,連續下來造成私處包皮發炎,家長非常心疼。

教育部訂有正面表列的管教措施,其中未列「禁足」;張廖萬堅昨詢問此處罰方式是否洽當?且即使是罰站、靜坐等,也應有時間限制,最長不得超過1天,處分達7天已經過當。

謝志忠議員認為,老師應無惡意,但處罰時未顧及小學生理解力不足,誤解用意而不敢上廁所、喝水。蔡雅玲說,適當管教是必要,但若變成體罰,對孩童可能造成身心創傷。

校方回應表示,老師管教此小二生,規範1周內只能在教室活動,事先有提醒可上廁所,但可能學生年紀太小又害怕,不敢向老師提出要求,已與家長溝通並獲理解,也會提醒老師注意正向管教學生方法。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5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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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生遭不當體罰 議員爆料

聯合新聞網 2014.05.02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即時報導】

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蔡雅玲和謝志忠今天在議會質詢時爆料,指台中市有所國小,因小二學生在教室嬉戲撞壞鋁門窗,老師處罰禁足七天,小學生不了解禁足界限,不敢喝水也不敢上廁所,七天下來,造成包皮發炎,讓家長非常心疼。

張廖萬堅指出,目前倡導零體罰,為此教育部還訂出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包括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省省、增加作業等,甚至罰站反省或其他生保持距離,但都應有時間限制,最長不應超過一天,像這樣一連處罰七天,已經過當。

謝志忠認為,老師在處罰時應講清楚,尤其對小學生認知不足,更應以愛的教育取代體罰。蔡雅玲也說,適當管教是必要,但若變像成體罰,對孩童可能造成身心創傷。

台中市教育局長吳榕峰說,處罰時要顧及學生自尊心,也有達到效果才有必要,若此事屬實,處罰手段非常不恰當,他要求了解是那個學校?那個老師?絕對追究責任,包括校長責任。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左起)、張廖萬堅和蔡雅玲上午爆料,指台中有小二學生遭禁足一周,不敢喝水、上廁所,造成包皮發炎。記者張明慧/攝影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6498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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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罰禁足7天 學童憋尿出問題

中央社 2014/05/02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日電)

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今天指出,一名國小男童撞壞門窗遭罰校園禁足7天,不敢上廁所致生殖器發炎。副市長蔡炳坤也認為,處罰應符比例原則。

張廖萬堅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接到一名國小二年級男童的家長投訴,指稱男童因好動撞壞學校鋁門窗,遭老師處罰「禁足7天」,男童上學期間因不敢走出教室上廁所,導致包皮發炎。

張廖萬堅轉述投訴家長說法指稱,校方通知家長賠償及做適當管教,家長都能接受,但事後7天,學童母親幫男童洗澡時,發現男童包皮發炎,追問下才知男童被罰禁足,在學校不敢去喝水、不敢走出教室上廁所,懷疑可能因而導致包皮發炎。

張廖萬堅質疑,教育部表列的正向管教措施,並沒有「禁足」,正向管教處罰都不應超過1天。張廖萬堅並質疑,「禁足7天」的處罰,不符合比例原則。

蔡炳坤答詢時認為「禁足7天」的處罰並不適合,校方如果有禁足罰則,也應符合比例原則,並說明清楚,國小二年級學童的判斷力不足,若誤以為什麼都不能做,會產生大問題。蔡炳坤並要求教育局訂定規範,讓各校老師都有標準可循,也讓校方更謹慎。

教育局長吳榕峯也認為「禁足7天」的處罰不恰當,應維護學生自尊心,考量能否改善學童不良行為,又不違反法令。

事後,男童就讀學校回應表示,學童因不慎打破教室門窗,老師為輔導管教學生,規定他在1週內只能在教室活動,老師事先有提醒可上廁所,但因學童年紀小,認知未成熟,加上不好意思要求上廁所,才造成身體不適。

校方指出,已與家長溝通獲得理解,並請老師管教必須注意比例原則,隨時了解執行狀況,做適當處理。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405020299-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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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足 童憋尿包皮發炎

蘋果日報 2014年05月03日 【葉濬明╱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屯區永安國小一名二年級男童日前因與同學嬉鬧破壞公物遭老師禁足7天,男童竟在學校憋尿7天導致包皮發炎,家長一怒之下向市議員張廖萬堅投訴,教育局長吳榕峯昨在市議會備詢時說,將追究教師及校長責任。

學校稱認知不同

永安國小校長徐大偉指出,該名小二生上月17日因與同學嬉鬧,打破教室鋁門窗玻璃遭導師禁足7天,當天告知家長並無異議。不過上月25日家長幫小孩洗澡時,卻發現他包皮發炎紅腫,原來小二生以為「禁足7天、不准出教室」是連廁所也不准上,連7天到校後不敢多喝水、上廁所,導致包皮發炎,校方事後還說:「可能是低年級學生對禁足的認知不同。」讓家長難接受。

張廖萬堅說,教師可採取的管教措施很多,包括口頭糾正、書面自省等,對小二生禁足7天實在太嚴厲。徐大偉解釋,導師有告訴學生可以上廁所,可能是該生不好意思提出要求,經溝通解釋後已獲家長諒解,也已口頭告誡老師。教育局長吳榕峯答詢時表示,將深入了解並追究學校責任;副市長蔡炳坤也說,該導師處罰方式不適當,市府會加以檢討、改進。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03/3580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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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體罰疑過當 禁足7天紅腫發炎

【大紀元2014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責任編輯:羅令尹)

台中一小二男童,因好動撞破教室鋁門窗,遭「禁足7天」體罰,男童誤解老師,以為不能喝水、也不敢去上廁所,導致私處發炎;副市長蔡炳坤2日答覆議員質詢表示,處罰應符合「比例原則」,並說明清楚,教育局未來應訂定規範,讓不同老師有標準可循。

中市校園用不能離開教室處罰學生不良行為,似乎是許多老師教育的法寶;但日前一男童家長投訴議員表示,小孩撞破學校鋁門窗,接到校方通知要賠償和加強管教,都有同意,但7天後幫小孩洗澡卻發現包皮紅腫,一問之下,才知道在校被罰禁足、不敢喝水、也不敢去上廁所。

議員張廖萬堅拿出教育部表列的正向管教措施包含,口頭糾正、通知監護人、增加作業、靜坐反省、站立反省等,他說,「就是不見禁足。」他強調,適當管教可接受,但教育部表列正向管教中,都不應超過1天,7天禁足是否違反比例原則?雖然老師沒禁止小孩喝水、上廁所,但小二生理解力不足,又自認有錯的壓力、加上畏懼老師,根本不敢多問!

副市長蔡炳坤同意小二生判斷力不足,學校如禁足,應符合比例原則,也要說明清楚,而禁足若真的普遍存在各校,教育局應訂定規範。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4/5/2/n4146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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