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新聞】學生提早到校 校園安全引發關切

為何「家長有需求」,學校就必須「也只能配合」?

如果家長在意「難道要讓學生在外遊蕩?」,為何不是讓孩子延後到校?

家長協會說「只想把學生早到校的安全問題推給家長」,那是誰讓學生早到校?是誰讓學生早到校而產生安全問題?難道學生早到校是學校造成的?

如果學校不能剝奪家長、孩子早到的「需求」,那家長是不是可以剝奪教師準時上班的「需求」?

學生提早到校會有安全問題,那不要提早到校不是就沒問題了嗎?





學生提早到校 校園安全引發關切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09-06 蔡佩雯

學生在校園裡快樂上課玩遊戲

花蓮縣國中小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在99年12月由縣府發布後,經過一年多的實施,今年六月開始徵詢學校對於學生到校時間是否調整等意見,不過學校最關心的是學生提早到校的校園安全問題,目前花蓮有57所學校(含分校)設保全系統,或是安排人員在校值班,清晨在校門打開之後,到上課時間之前到底有沒有人看顧學生,令人擔憂。

花蓮縣全縣127所國中小學,位於市區及偏鄉的學校家長送孩子到校的時間點並不太相同,雖然縣府訂有國中小學生在校時間,以不早於7點20分等原則規定,但在家長務農早起狀況下,有的孩子六點鐘左右就在學校了,玉東國中校長危正華就說真的很早,但家長有需求,他們也只能配合,校長也提早到校,守護學生安全。

過去9年都在中南區服務的國福國小校長張麗平表示,老師上班時間八小時,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都必須在勤之外,上午7點20分到上課前也要有人輪值導護,超額的時間以加班補休來算。

張麗平說校園安全的問題才是重點,基於學校立場,他們希望可以充分與家長溝通,儘量別那麼早到校讓孩子落單,而在縣府徵詢的意見中也有教師會建議,學生提早到校應另闢教室集中管理。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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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前不准到校?花蓮中小學學生家長大反彈

自由時報 2012-9-6 〔記者花孟璟、林曉雲/綜合報導〕

學生七點半以前到校會吃閉門羹?新學期才開學,花蓮縣教育處便發出一紙「學生在校時間」公文給縣內中小學,提到「學生以不早於七時三十分到校為原則」,引發家長反彈!

新學期新規 教職員8時才上班

花蓮縣教育處於七月九日召開修訂「國民中小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會議,針對學生到校時間,採納縣教師會提出方案,修訂為「不早於七時三十分到校為原則」,且決議從一百零一學年起,花縣學生及教職員上班上學起訖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師生都是上午八時以後到校才算遲到。

至於七時三十分至八時到校、下午四時至四時三十分留校的學生,校方應另闢教室由導護老師「集中管理」;另外,值班導護老師七點半至下午四點半都在學校,已連續九小時工作,每日可補休一小時。

家長火:搭車早到 得在外遊蕩

花蓮新城國中直接把公文附在聯絡簿知會家長後,開學隔日起實施,學校七點半才開校門,早於七點半到的學生不得其門而入。有家長痛批,他的孩子每天搭區間火車上學,七點半前就會到校,「難道要讓學生在外遊蕩?」

校方則表示,由於家長有意見,昨天上午起已經開側門讓學生進學校,把早到的學生集中在活動中心,七點五十五分才進教室。

花蓮縣家長協會理事長陳智寬痛批縣教育處「決策草率」、教師會「太扯」,只想把學生早到校的安全問題推給家長。

教育處:出發點希望學生睡飽點

花蓮縣教育處長陳玉明說,新規定的出發點是「希望學生睡飽一點」,如家長有個別因素希望早來,學校仍不能剝奪家長、孩子早到的需求,已請學校各自與教職員協調。

花蓮縣教師會常務理事陳源豐說,有家長投訴,花蓮某國中規定七時二十分須到校,讓孩子得六點半起床、睡眠嚴重不足。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昨表示,學生到校時間是由地方政府和學校自主規定,不過花蓮縣教育處發公文硬性規定,甚至有學校把學生鎖在校門外,做法都不妥當,應可有更變通、更符合教育理念的做法。全國教師總工會理事長劉欽旭說,學生的權益要放在第一位,學校可以開圖書室安排早到的學生,縣教育處拿教師工時為理由太牽強了。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6/today-life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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