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 星期二

【新聞】市售米粉9成都假的! 「純」米粉含米量為0

繼「鳳梨酥沒鳳梨」之後,米粉可能也沒有米!

有人說「月餅沒有『月』」、「太陽餅沒有『太陽』」、「老婆餅也沒有『老婆』」...。但米粉可以這樣類比嗎?

如果牛肉乾沒牛肉、蘿蔔糕沒蘿蔔、奶粉沒有奶......,大家能接受嗎?






市售米粉9成都假的! 「純」米粉含米量為0

自由時報 2013/1/28 〔本報訊〕

消基會和上下游新聞市集抽查發現,市售米粉約9成不合格,含米量最低者為0。(圖擷取自上下游新聞市集)

市售米粉抽查普遍不合格,大多混入大量玉米澱粉,僅少數業者通過檢驗。(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和上下游新聞市集抽查全台52件市售米粉發現,有將近9成的45件含米量未達CNS規定的50%,其中39件甚至連20%都不到,與包裝上宣稱的含量差距甚大,絕大多數用玉米澱粉替代;可怕的是,替代用的玉米澱粉,連是不是用玉米所製都仍待調查。

上下游新聞市集指出,市售多數米粉掛羊頭賣狗肉,含米量少的可憐!消基會調查中、北部各大賣場、超市、農會、新竹名店發現,多數含米量稀少,甚至根本沒有,知名的「龍口天然新竹米粉」、「新竹『純』米粉」等均標示不實,蛋白質含量標榜為0,即表示成分完全不含米。

消基會調查發現,知名業者標示的含米量約為90%到100%,蛋白質含量3到8克;實際上米含量僅有0%到18%,蛋白質含量最多不到1克,尤以「新竹『純』米粉」最過份,兩者含量分別為0%和0克,完全和米稱不上關係。

市售麵粉多添加玉米澱粉、麵筋、小麥澱粉等,僅因進口玉米澱粉的成本為米價的一半,且全大部分業者未在包裝告知,嚴重誤導、欺騙消費者,並可能導致健康上的風險。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5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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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抽檢 九成米粉含米量過低

台灣醒報 2013-01-28 【台灣醒報記者劉彥萱台北報導】

掛羊頭賣狗肉!市面上竟充斥高達九成的假米粉!消基會28日指出,在抽樣市售的52件包裝米粉當中,有高達九成的市售米粉含米量過低,甚至充斥價格低廉的玉米澱粉,明顯有標示不實的情形。呼籲業者,純米米粉必須100%用米為原料、調和米粉原料必須50%以上用米,以防有欺騙消費者之疑,遭法律制裁。

消基會自去年12月29日到今年1月14日,前往中北部地區主要大賣場、超市、生機店、農會、米粉產地新竹、南投埔里與彰化芬園等,一共購買52件品牌包裝米粉,發現共有45件含米量未達規定,其中多達39件含米量連20%都不到,已構成嚴重的「商品宣稱」或「廣告」不實情形。

根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1172「米粉絲」的定義,所謂「純米米粉」是以米為原料,經糊化、擠壓、蒸煮、乾燥等過程製成細長條形的製品,且粗蛋白質要在5%以上。「調合米粉絲」則以50%以上的米為主要原料,可混合其他食用穀粉或食用澱粉,粗蛋白質也則必須在2.5%以上。

消基會指出,有許多標榜「純米米粉」或是「用純米製作」的米粉,有的不是含米量稀少,就是根本沒有米。以新竹縣農會生產的「新竹純米粉」為例,包裝上宣傳「純米精製、精選在來一號白米製造」,但標示蛋白質含量為0%,成份當中
完全不含米;「龍口天然新竹米粉」宣稱含米量達90%以上、蛋白質達5%,送驗結果發現蛋白質僅有0.5%,推算含米量僅有7%到10%。

此外,這次抽樣的包裝米粉中,除了發現含米量嚴重不足與標示不符的情形外,「米粉」淪為「玉米澱粉麵」,在36件調和米粉樣品中,就有35件含有澱粉,幾乎97%都摻有玉米澱粉。

消基會呼籲,食品衛生主管機關應當落實稽查,嚴格要求米粉業者遵守CNS11172的規定,「純米米粉」必須100%用米為原料、「調和米粉」原料必須在50%以上。另外,也得強制業者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示為「純米米粉」或「調和米粉」,供消費者選擇,以此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

資料來源:http://www.ann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3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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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純米粉 檢驗含米量竟是零

中時電子報 2013-01-29 中國時報 朱芳瑤、黃天如、李宗祐/台北報導

你吃的米粉是米做的嗎?消基會調查發現,知名品牌「龍口天然新竹米粉」包裝宣稱含米量達九十%以上,實際卻未超過十%;新竹縣農會的「新竹純米粉」標示純米精製,檢驗推算含米量竟是○%。

消基會這次米粉含米量檢測是委託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執行,因含米量低,檢驗人員直言「很吃驚!」一度以為測錯了。中華穀類研究所化驗組長林玫欣說,比較原料價格,在來米粉每公斤至少廿元以上,玉米澱粉一公斤約十幾元,便宜不少,業者可能因此提高玉米澱粉的比例,消費者從外觀上難以判別。

例如,知名品牌「龍口天然新竹米粉」宣稱含米量九十%以上,實測推算僅七%到十%;明好企業公司旗下「農耕牌新竹(陳)米粉」等三項產品含米量皆未超過十%。在百貨公司有專櫃的「有機廚坊」,販售的「生機糙米米粉」含米量也不到一成。

竹北市農會的「台灣古早味米粉」推算含米量只有九%到十二%;竹東地區農會加工製造的「新竹純米米粉」號稱百分之百純淨米粉,實際只有十三%到十八%含米量。

更讓人訝異的是,新竹縣農會的「新竹純米粉」含米量竟然是○%。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國家標準目前僅對「純米米粉」及「調合米粉」定義含米量分別為百分之百及五十%以上。對「米粉」則無成分定義,只要不違反標示不實的規定,「好比太陽餅也沒有太陽一樣,『米粉無米』現階段亦無法可罰。」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也指出,米粉含米量不足涉及層面相當複雜,關鍵在產品標示不清,辜負消費者的信賴。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9/20130129000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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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含米量不足 農會品牌也淪陷/純米粉不是米做的!

自由時報 2013-1-29 〔記者謝文華、洪素卿、王錦義、鍾麗華、林毅璋、黃美珠、楊雅民/綜合報導〕

上下游新聞市集記者汪文豪(左)、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中),昨天發佈抽驗五十二件市售米粉,高達八十七%含米量不合格。 (記者謝文華攝)

新竹縣農會出品的「新竹純米粉」,包裝標示上說用在來米製作,但卻被驗出米的含量根本掛零。(記者黃美珠攝)

米粉竟然不含米?上下游新聞市集調查市售五十二件包裝米粉,赫然發覺不但新竹縣農會標示不實,知名的龍口和虎牌全都淪陷,連家樂福、頂好等大賣場的自有品牌「新竹米粉」,也同樣不合格。

8件標示符合CNS 騙很大

根據國家標準(CNS)定義,純米米粉是以一○○%米為原料、所含粗蛋白質須達五%以上;調合米粉絲應以五十%以上的米為主原料、粗蛋白質須在二.五%以上。

上下游新聞市集近月來前往彰化以北商店購買五十二件包裝米粉,發現四十五件未達五十%含米量下限,不合格率達八十七%,其中三十九件連二十%都不到,有八件標示符合CNS,含米量卻僅四%至十八%,業者騙很大!

新聞市集記者汪文豪直指,農委會鼓勵國人「多吃一口米」,農會本該照顧稻農,但米粉大本營的新竹縣市、南投埔里等共七家農會生產的米粉,都捲入「假米粉」風暴。

新竹農會接受退貨、龍口下架

新竹縣農會生產的「新竹純米粉」,包裝宣傳「純米精製」,但標示蛋白質含量為零,顯示成分中完全不含米;新竹縣農會總幹事徐國鐸坦言:「嚇一跳!一直認為米粉是用米做的,想不到委外製作的米粉廠沒放米。」農會已接獲消費者抗議,將全面下架並接受退貨。

虎牌研議對策 家樂福不下架

龍口的「天然新竹米粉」標示「含米量達九十%以上」,實際卻僅七%至十%;龍口經理張中光亦指米粉是委託新竹米粉業者製作,僅知業界九十%至九十五%都以玉米澱粉為主原料,昨才獲知包裝並未忠實標示,「很抱歉!」已緊急要求下架;虎牌三款米粉含米量八%以下,業者還在研議如何因應。

家樂福表示,自有品牌不會改名,也不會下架。頂好超市則表示,其自有品牌米粉,標示皆符合國家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不知消基會的數字從何而來?

消基會要求監院調查失職官員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痛批業者魚目混珠,欺騙消費者,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應全面下架,且檢調應徹查是否涉及刑法詐欺罪,監察院也應調查衛生署、農委會官員是否失職。

食管局:標示不實可重罰20萬元

食管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純米米粉與調合米粉的國家標準很清楚,一旦米含量不夠,屬於標示不實,依食管法第十九條,可罰四萬到二十萬;食管局也將行文各地方衛生局加強稽查米粉加工業者。至於標示為「純米粉」或「純米製作」,名稱有引人誤會之嫌,除非其成分標示有偽,否則確實是在灰色地帶。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陳佳秀說,業者是否觸法,會做進一步了解、調查。

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表示,「糧食管理法」只管原料米,無法約束加工產品。蔡淑貞指出,是否由標準檢驗局另訂其他國家標準?需進一步討論。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表示,要針對「沒有達到標準的商品」再去訂一個國家標準,邏輯上似不甚合理。

六件模範品牌 含米量百分百

調查也顯示有六件含米量一○○%的模範品牌,包括有永盛米粉工廠「聖光牌新竹米粉」和「一○○%純糙米新竹米粉」、主婦聯盟合作社「綠主張米粉」、山川米粉企業「山川米粉」、源順食品「純天然糙米米粉」、里仁事業「沖泡糙米米粉香菇風味」。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29/today-lif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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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斥廉價玉米澱粉-- 9成米粉不合格 農會、名牌都在內

人間福報 2013/1/29 【本報台北訊】

消基會抽查市售五十二件包裝米粉,近九成含米量不合國家標準,連農會及知名品牌「龍口」都不合格;「龍口天然新竹米粉」包裝宣稱含米量百分之九十,送驗結果推算,含米量僅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十,與宣稱差了九倍。消基會指出,這些米粉產品根本沒資格稱作「米」粉,而其中摻雜最多的澱粉成分是玉米澱粉。

消基會昨天舉辦「假『米粉』?!九成米粉充斥廉價玉米澱粉」記者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國家標準CNS11172「米粉絲」的定義有二種,若標示「純米米粉」,是以米為原料,經糊化、擠壓、蒸煮、乾燥等過程製成細長條形製品,粗蛋白質要在百分之五點零以上。

若標示「調合米粉絲」,則以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米為主要原料,可混合其他食用穀粉或澱粉,粗蛋白質必須在百分之二點五以上。

竹北市農會「台灣古早味米粉」標榜蛋白質含量百分之八點四,送驗發現,蛋白質僅百分之零點六,推算含米量只有百分之九至百分之十二。另外,明好企業生產的「農耕牌」新竹米粉、新竹粗米粉與濁水米粉,外包裝宣稱合格,但實測蛋白質含量僅百分之零點三至百分之零點五,含米量推算約百分之十,都是標示不符案例。

龍口天然新竹米粉經理張中光說,會將公司標示不實商品回收下架,但其實業界有九成至九成五是用玉米澱粉作材料,並非單純用米。

資料來源: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9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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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 虎牌太扯 米粉竟不含米
近9成含量不足 5商品下架

蘋果日報 2013年01月29日 【連線報導】

龍口米粉的代工廠負責人蔡勝興(左起)、竹北農會米粉的代工廠經理陳雪菁、新竹縣農會米粉的代工廠負責人郭培輝、新竹米粉同業公會理事長郭文銘昨鞠躬道歉。楊勝裕攝

市售米粉竟有高達8成8的米含量不足。據消基會昨公布市售米粉調查,52件中僅6件符合國家標準,46件米含量嚴重不足,多是玉米澱粉混充,其中8件竟是不含米的「偽米粉」。國內米粉市佔三大廠虎牌、龍口和佛祖牌均在列,三大量販店自有品牌也中招,昨已有5件米粉先下架。消基會批業者詐欺。新竹地檢署將介入調查。

米粉含米量偏低,但不少民眾認為影響健康不大。張良一攝

昨下架回收產品包括龍口新竹米粉、新竹縣農會新竹純米粉、同正食品的米粉及大潤發2件自有品牌米粉,其餘多數業者均不下架。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組長蔡淑貞昨說,若不符國家標準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罰20萬元,昨已發函各地衛生局稽查,標示不實都須下架回收改正。北市衛生局表示,今將展開抽驗,結果最快一周後公布。

新竹縣農會昨已先將一樓零售部販賣的米粉下架。林師民攝

僅6件符合標準

市售米粉調查是由網路媒體上下游新聞市集和消基會合作,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中在全台賣場等通路抽樣52件,售價22元至145元不等的米粉。

據國家標準「米粉」定義,純米米粉要以純米為原料,每1百公克米粉要有5公克粗蛋白質,調合米粉則以50%以上的米為主要原料,每1百公克米粉須有2.5公克粗蛋白質。調查發現52件中有37件標示的蛋白質含量低於國家標準,其餘15件送驗,結果僅聖光牌米粉等6件符合國家標準。

虎牌米粉、龍口埔里米粉等46件的蛋白質含量不足,推估含米量約僅4%至38%,其中虎牌米粉、龍口台灣一把手米粉、新竹純米粉和日正食品生產的極品炒米粉等4件,及同正埔里米粉的蛋白質含量為零,上述8件米粉等同是不含米的「偽米粉」。

民眾:感覺被騙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痛批這些業者詐欺,要求業者更名。部分米粉湯攤商昨坦言不清楚米粉來源、擔心生意受影響。台中民眾林家敬說:「我覺得有被騙的感覺,畢竟米粉是有名的特產,希望以後改進。」台北民眾陳先生則說:「吃這麼多年,都沒發生問題,就算米含量不足,應對健康影響不大,我還是會常吃。」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陳佳秀說,檢方將主動調查,若業者故意欺騙,就觸犯《刑法》255條,意圖欺騙他人。

龍口表示,已將龍口新竹米粉下架,其餘品項雖含米量低,但添加的都是天然玉米澱粉,也會改善標示。虎牌表示,會配合政府指示處理。同正食品表示,為免消費者疑慮,已將問題產品下架,待重新印製成分標示後再上架。

新竹米粉公會總幹事蔡勝興表示, 1980年代因和生產玉米的南非有邦交,農委會建議業者在米粉中加入玉米粉,其後變成業界常規做法。因應消基會的調查,將改善米粉標示,將白米、玉米澱粉含量標示清楚,未來將遵守政府規定生產米粉,但估計成本可能會漲2倍。但農委會指業者說法為找藉口。

長期食用傷肝腎

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化驗組組長林玫欣說,市售天然的玉米澱粉非常少,目前台灣使用的玉米澱粉都是進口的,國外的玉米澱粉因較Q硬,調製時很可能用醋酸或膠質等化學品修飾,長期大量吃米粉恐會傷肝腎。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9/348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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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下架退費 重新檢討

中時電子報 2013-01-29 中國時報 羅浚濱、陳育賢、黃筱珮、陳大任、江佩君/綜合報導

消基會查出新竹縣農會「新竹純米粉」檢驗推算含米量竟是○%,縣農會供銷部股長吳芳玲說,已全面回收,會詢問代工廠商原因。新竹市長許明財表示,已要求消保官加強稽查各家米粉,並要求米粉業者加強原料成分標示。

新竹縣農會總幹事徐國鐸指出,委託新竹米粉廠製作「新竹純米粉」已有多年,為何會檢出沒有含米量,他實在不清楚。

產製「古早味米粉」的竹北市農會推廣股長黃正鐘說,用全米做米粉易斷並會結成一團,一般都是加澱粉或玉米粉,米粉才會Q。

農會委託廠商代工,要求用六成在來米製造,包裝上沒寫含米量,但他不知消基會的檢驗技術如何判斷含米量。

竹東鎮農會總幹事鄭杏桃指出,相關問題民國九十二年就被質疑過一次,當時就說明且接受檢驗。米粉內容本來就有多種含量,該品牌米粉委由新竹市一家米粉廠代產,一直都沒有問題,這次又被指含量問題,會向代產公司要求提出含量檢驗報告再說明。

龍口食品則在官方網站發布道歉啟事,並展開下架及受理退貨。龍口食品表示,該商品是委託米粉製造廠合作生產,被消基會查驗出含米量不足,未能對產品善盡查驗與督導責任,鄭重向消費者道歉。

龍口食品負責人張光中說,龍口專長是製造冬粉,目前冬粉仍全數由自家工廠生產,且延續傳統的謹慎製程。目前已重新檢討米粉產品線,再參考新竹市米粉同業公會的建議調整。

大潤發回應,雖然古早米粉、極品Q米粉兩個自有品牌外包裝未標榜純米,但標示含玉米澱粉、綠豆澱粉等成份,考慮消費者感受,會先行下架,改更清楚的外包裝標示後再上架。家樂福、愛買、頂好超市皆回應,包裝皆有列出清楚成份,並未標示不實故不會下架。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9/20130129000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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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造假? 龍口:這產業9成都摻玉米澱粉

ETtoday 2013年01月28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米粉是國人愛吃的平價美食,更是人氣火紅的伴手禮。(資料照/記者廖苡安攝)

民眾常吃的米粉其實不是真的「米」粉?在消基會及上下游新聞市集的一項「追查米粉含米量」檢驗計畫中,近9成含米量不合國家標準,連農會及名牌龍口都不合格;對此,業者回應說,這項產業9成產品都用玉米澱粉製作,但若不合標準,還是願意下架。

消基會從去年12月29日到今年1月14日在主要通路購買52件米粉,委請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化驗發現,高達45件近9成產品的米含量都未達CNS規定較低標準的50%;且多達39件、75%的米含量連20%都不到。

消基會表示,最令人吃驚的是,領導品牌龍口新竹米粉以粗蛋白含量反推米含量,僅7%到10%,宣傳字樣還寫90%以上,300公克售新台幣99元。其次,當中標純米米粉,由新竹縣農會生產的新竹純米粉含米量竟是0%;還有竹東地區農會加工製造的新竹純米米粉,米含量也只有13%到18%。

龍口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若標示不符標準,願意下架。但業者還補一句話說,這項產業9成產品都用玉米澱粉製作。新竹縣農會總幹事徐國鐸也表示會做處理。

此外,消基會指出,民國92年時,也曾對市售米粉進行過含米量測試,檢測19件樣品的蛋白質含量,所有樣品的蛋白質含量都低於4.5%以下,也就是說,19件樣品皆不是純米精製而成,甚至連「調和米粉」的標準都達不到,且當初的標準比現在還嚴格,沒想到業者卻變本加厲,欺騙消費者。

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化驗組組長林玫欣說,米粉批發價每公斤20元以上,比玉米澱粉的批發價每公斤10多元貴許多。玉米澱粉為求適合作為加工食品使用,會用化學成份修飾,長期食用累積量若超過身體負荷,會傷肝及腎。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128/1579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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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沒米」涉詐欺? 龍口道歉:暫時全面下架回收

ETtoday 2013年01月29日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龍口米粉含米僅一成,玉米粉佔九成。

知名品牌「龍口天然新竹米粉」包裝標明含米量達90%以上、蛋白質達5%,送驗結果發現蛋白質僅有0.5%,推算含米量僅有7到10%。對此,龍口公司28日下午發表道歉聲明並表示,產品會立刻下架回收,且會檢討改進。

根據《中天新聞》報導,龍口公司發言人表示,他們將通知所有賣場,只要有賣該商品皆暫時停售、下架,包裝也會全面收回,並向消費者致歉,「坦白說,這是我們的疏忽,會跟品管針對法規作改進。」

消基會28日表示,抽驗結果發現中北部主要大賣場、超市、生機店、農會等地販賣的米粉,52件品牌包裝米粉中,就有45件含米量未達規定,不夠資格稱為「米粉」,其中更多達39件的含米量連20%都不到。

令人吃驚的是,領導品牌「龍口天然新竹米粉」宣稱含米量達90%以上、蛋白質達5%,送驗結果發現蛋白質僅有0.5%,推算含米量僅有 7到10%;竹北市農會的「台灣古早味米粉」標榜蛋白質含量為「每67公克含有5.6公克」也就是8.4%,送驗結果發現蛋白質僅有0.6%,推算含米量僅有9到12%。

消基會指出,民國92年曾對市售米粉進行過含米量測試,檢測19件樣品的蛋白質含量,所有樣品的蛋白質含量都低於4.5%以下,也就是說,19件樣品皆不是純米精製而成,甚至連「調和米粉」的標準都達不到,且當初的標準比現在還嚴格,沒想到業者卻變本加厲,欺騙消費者。

雖然業者現在願意下架,但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直言,「若連1克含量都沒有,賣的價格可能還跟一般純米是一樣的,我們認為說,可能還涉及刑法319條的詐欺罪。」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129/1581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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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米粉含米低 名廚:純米難炒有腐味

中時電子報 2013-01-29 中國時報 朱芳瑤、黃筱珮、陳大任、江佩君/台北報導

▲消基會28日公布抽驗52件市售米粉產品結果,竟高達9成的商品含米量不合國家標準,甚至還有完全沒有米的米粉。(許正宏攝)

消基會以蛋白質含量比例回推方式,踢爆市售米粉含量不足的問題,其中不乏名店大廠。新竹市米粉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蔡勝興表示,米粉的米含量多寡,各家業者製法不一,市場上約一成米粉是百分之百純米製作,但煮過後口感較糊爛。在市場取向下,九成產品都添加玉米澱粉,增加米粉口感與耐煮程度。

消基會指出,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1172對「米粉絲」的定義是,「純米粉絲」以米為原料,粗蛋白質需達五%以上;「調合米粉絲」含米五十%以上,混合其他食用穀粉或澱粉,粗蛋白質必須在二.五%以上。也就是說,米粉含米量下限是五十%。

消基會與獨立新聞媒體「上下游新聞市集」聯手抽查市售五十二件包裝米粉,結果近九成、四十五件含米量未達國家標準規定的下限五十%,其中多達卅九件含米量不到二十%。

但蔡勝興說,早年米粉都是採用純米製造,但因米質本身的特性,很容易一煮就爛,民國五十幾年,當時我國與南非還有邦交,在政府推廣南非玉米政策下,有業者意外發現摻入玉米粉製作的米粉不但較耐煮,口感也較佳。

名廚曾秀保也表示,消基會只是再度炒作十幾年前就存在的問題,一般民眾都以為米粉應是米做的、粉絲是綠豆製作的。但純米米粉會帶有陳米的腐味,且難炒、易碎。粉絲因綠豆成本是蕃薯粉的好幾倍,所以用蕃薯粉取代綠豆,且完全以綠豆製成的粉絲反而要煮很久,現在市面上已很難找到純粹米製的米粉及綠豆製的粉絲。

蔡勝興表示,幾十年來,米粉一直沒有所謂含量標準,直至九十幾年政府推出五大營養成分標示政策,業者才標示商品成分數值。而大多數市售米粉早就因消費口感、廚師烹調需求,演變成目前大家習慣米含量偏低的口感,與早先的米粉口感已大不相同。

蔡勝興坦言,業界過去的確未重視國家標準「米粉絲」的定義,也不太瞭解「純米米粉」、「調和米粉絲」,公會將建議業者採取含米量的標示方式。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9/20130129000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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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米製營養高 玉米澱粉口感Q

自由時報 2013-1-29 〔記者謝文華、洪素卿/台北報導〕

到底用「純米」和「玉米澱粉」製成的「米粉」,差在哪?營養、製作成本、價格都大不同。

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化驗組組長林玫欣分析,純米的蛋白質含量六%至八%,餘約九十二%為澱粉、另有少許維生素,玉米澱粉則一○○%為澱粉,兩者差在營養價值,且米的消化利用率也較高。

純米製成本高、耗費3倍時間

最須擔心的是,國內玉米澱粉九十五%以上仰賴進口,國外玉米又盛傳有基因改造或加工過程以化學藥品修飾,業者未標示含玉米澱粉或來源,消費者根本無從得知是否對健康造成危害。

永盛米粉工廠有兩件米粉樣品,此次調查含米量一○○%。永盛第三代負責人曾永鑫說,以純米製米粉,投入六至七名人力生產五百台斤米粉,光將米粉成形,就需十八小時,若加上後續日光曝曬約八小時,製成時間至少二十四小時。若以玉米澱粉製米粉,同樣製成五百台斤米粉,在成形階段,最快兩小時就可完成。

他說,米製米粉製成所需時間及人力成本至少多三倍,因此價格較高。玉米澱粉米粉,三百克售價約二十五至三十元,米製米粉則約八十五元。

藥膳美食專家林秋香老師表示,米粉加入玉米澱粉除了成本考量外,兩者在彈性、Q度也不大一樣。她表示,一般在炒米粉前,會將米粉先燙過再炒,如果是純米米粉,比較有米香,但對於烹飪生手來說,很容易就會炒成一段一段;如果用的是添加了玉米澱粉的米粉,因為比較有彈性、比較Q,即便是生手,炒起來也不容易斷。

此外,林秋香老師表示,純米米粉在乾燥的時候,顏色不會太死白,而是顏色如米粒,且看起來霧霧的。

虎牌想改名 怨政府不決定名稱

被點名有三件米粉樣品米含量偏低的虎牌食品溫姓特助說,去年政府就要求改叫「澱粉條」、「澱粉米粉」,但卻不決定個名稱,「我們寧可改名啊!」四件米粉樣品米含量零的日正食品公司主管李采慧也指,他們誠實標示「蛋白質含量○%」,希望衛生署儘快「正名」,就像前年將未含地瓜的「地瓜粉」正名為「樹薯粉」一樣!

食管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指出,是否應另訂其他名稱?過去曾邀集業界商討,但沒有共識。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29/today-life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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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米粉不純 衛生署:涉標示不實

華人健康網 2013年1月28日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顯示,9成市售包裝米粉含米量過低,多以價格較低的玉米澱粉摻假,其中以新竹縣農會生產的「新竹純米粉」最誇張,包裝宣傳「純米精製」,檢驗卻完全不含米。衛生署表示,這樣的做為涉及產品標示不實,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市售包裝米粉含米量過低,多以價格較低的玉米澱粉摻假,卻標示「純米精製」,衛生署表示,這樣的做為涉及產品標示不實,可處罰鍰。(攝影/駱慧雯)
市售包裝米粉含米量過低,多以價格較低的玉米澱粉摻假,卻標示「純米精製」,衛生署表示,這樣的做為涉及產品標示不實,可處罰鍰。(攝影/駱慧雯)

衛生署表示,市售包裝米粉應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包裝標示應使用國家標準所定的名稱;無國家標準名稱者,雖可自定名稱,但名稱應與食品本質相符,避免混淆。

因此市售包裝米粉,宣稱為「純米粉」或「純米製作」,內容物應含有米,若查獲以澱粉取代純米製造,則屬標示不實;另外,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屬自願性規範,如市售包裝米粉宣稱符合CNS11172,則應如實符合相關規範之規定,如標示不實,均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不含米就不能標示有米,若以米及玉米澱粉或小麥澱粉等原料製得的產品,內容物超過2種以上,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若內容物有食品添加物,也必須詳實列出所含食品添加物的名稱。

資料來源: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172/1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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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米粉」有標成分 就未違法

聯合新聞網 2013.01.29 【聯合報╱記者張嘉芳/台北報導】

消基會抽驗市售米粉發現,米粉含米量不足,或非米製成。衛生署表示,目前國家對「米粉」未明訂成分定義,若產品已標示其他食品添加物成分,其實並未違法。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米粉是一種品名,並非國家標準名稱,因此廠商可自行訂名。但基本上,品名與本質需相符,只要產品清楚標示品名、內容物、所含成分等,根據成分高低依序列出,並不違法。

蔡淑貞說,國家雖未對米粉成分定義,但我國家標準(CNS)有針對「純米米粉」及「調和米粉」訂定規範,要求業者若宣稱是純米米粉,純米、純米製作,應百分之百完全以米為原料,並經過糊化、擠壓等程序而製成細條,產品不得添加澱粉等其他成分;若是調和米粉,其中百分之五十成分必須以米為原料,再經蒸煮等程序製成,它可含澱粉、小麥粉或玉米等添加物,但產品包裝應明確標示各種成分。

不過,蔡淑貞說,雖然CNS屬於自願性規範,但業者如有標示不實情形,仍可依法處新台幣四萬至廿萬元罰鍰。

目前市售包裝米粉,若內容物成分有二種以上者(含兩種),應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廠商針對品名、內容物、製造地址及聯絡方式等訊息,如果標示不明或不完整,可罰三至十五萬元。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6681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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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訂國家標準 卻無機關抽驗
誰該開罰 農委會 衛生署互踢皮球

蘋果日報 2013年01月29日 【張勵德、蔡明樺、戴安瑋╱台北報導】

國內逾8成米粉充斥廉價玉米澱粉,米粉製造業者私下坦言純米粉製造成本高出1倍,多年來雖有國家標準、但並無政府機關嚴查,有民眾批評:「政府到底在做什麼?一定要有人負責!」食品專家也批政府不積極抽驗或要求業者改善,才導致業者使用越來越多澱粉來混充,沒人負責說不過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早在1962年就公告「粉絲」的國家標準,區分為「米粉絲」、「綠豆粉絲」及「調合粉絲」三種,後來又在1984年針對「米粉絲」訂定單獨的標準,並且於3年後修訂將米粉絲區分為「米粉」及「調合米粉」,蛋白質成分各為7%及4.5%以上。

後來業者反映盼調降蛋白質成分比率,國家標準委員會考量製造過程蛋白質可能流失,因此米粉及調合米粉蛋白質成分各降為5%及2.5%。但有米粉製造業者私下說,這麼多年並無政府機關抽查過。

「玉米澱粉無害」

衛生署指,目前只針對市售米粉的漂白劑進行監測,因玉米澱粉或小麥澱粉對人體無害,才沒列入監測項目。公平會則指,含米量不足,應由衛生署、農委會依權責開罰。農委會說,米粉是加工食品,應由衛生署開罰。

民眾黃俊杰痛批:「廠商實在很無良!竟然欺騙消費者這麼多年。」民眾陳英賜也說:「政府到底在做什麼?一定要有人負責。」

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所長盧訓批評,政府不積極抽驗或要求業者改善,才導致業者使用越來越多澱粉來混充。

「放任業者欺瞞」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陳志瑋也說,公務機關長期放任業者欺瞞消費者,明顯有行政怠惰之嫌,應該究責。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9/348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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