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3日 星期日

【新聞】回歸市場機制 學校合作社恐變貴

回歸市場機制 學校合作社恐變貴

聯合新聞網 2013/01/13 【聯合報╱記者陳瑄喻/台北報導】

台北市校園合作社販售的文具、食品等可能要變貴了。北市教育局擬修改學校合作社管理規定,取消售價不能超過進價10%的上限規定,讓價格回歸市場機制,最快下學期上路。

對此,家長團體批評,校內合作社做的是獨門生意,若回歸市場機制,不如開放超商業者進場經營。

教育局體育與衛生保健科長許裕陞表示,有些學校因師生人數較少,若循舊規,合作社會難以經營,才提議解除10%的規範。

一旦新規定上路,以礦泉水為例,若進價為10元,校內現在頂多只能賣11元,未來只要比四大超商便宜,就合乎規定,以便利超商最便宜的17元礦泉水為例,校內只要賣16元即可,等於漲了四成五,相當驚人。

許裕陞表示,雖然解除規範,但「學校應該不至於賣得太貴」。

北市國中家長聯合會監事長許永佳表示,教育局新規定十分不合理,員生消費合作社在校園內是「獨門生意」,租金也比外界便宜許多,怎麼會讓售價回歸市場機制,「擺明是在剝削學生」,家長會堅決反對。

許永佳說,若回歸市場機制,主管單位乾脆開放四大超商進駐,超商商品較多元化,學生能自由選擇,老師也不必再兼顧合作社,學校專心當「包租公」就好,收來的租金盈餘,直接回饋給學生。

至於爭議不斷的員生消費合作社盈餘使用方式,教育局也將修改規定,未來盈餘款將不得列為校內教職員福利金。

根據現有法規,學校教職員享有社員福利費、理事職員酬勞金,教育局擬刪除這兩個項目,未來學校合作社盈餘扣除人事、管理費後,全數轉為學生獎助學金、校內公積金等教育用途。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3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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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多 北市國中小合作社快絕跡

中時電子報 2013-01-08 中國時報 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公立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在國中小教師無心觸碰合作社、校園食品規定對國中小的規範相對嚴格下,國中小合作社呈現極度萎縮狀態,公立高中職目前則有卅三校設有員生社,算是發展蓬勃。

 台北市公立國小有一四一校、立案且仍有販賣校園食品只有十七校;五十九所公立國中,立案且仍有販賣校園食品卅六校。

 明湖國小校長葉國煇表示,明湖有近一千八百名師生、設合作社,販賣品遵照「校園食品規定手冊」幾乎無利潤,服務為導向。販賣限制多,稍不小心踩到法規紅線,很多老師不願擔任合作社理監事,十幾年來紛紛結算,不再設立。

 另一所國小校長表示,國小員生社營運功能已低,制服、教科書及午餐採購由學校辦理。

 一所國中指出,依「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及「校園食品規定手冊」規定,合作社販賣飲料除礦泉水、鮮乳、優酪乳、部分還原果汁供選擇。高中合作社則可販賣各式茶飲及果汁。

 另外,國中合作社販賣的食品除關東煮、茶葉蛋外,只剩含GMP或CAS認證的餅乾和麵包等,相對高中職販賣的各式漢堡、蔥油餅、水果及加熱食品、泡麵等,國中小在在皆已不吸引學生,每日營收愈來越差。

 國中合作社代辦每年新生制服、運動服、書包等,依教育局規定毛利不得超過一○%,是合作社最大一筆收入。近年受不景氣、經營限制及突檢等因素,國中合作社已談不上願景及夢想。

 官員指出,高中職合作社在販賣、熱食部與學校委託合作社代辦教科書、制服等,有較大的空間,每校學生動輒二、三千人、學生消費能力相對於國中小學生來得強。

 政大教育學院長湯志民表示,他擔任政大附中校長時採OT餐飲,權利金繳庫,多年累積數百萬元,這筆錢對學校有如「救命大還丹」,必要時動用,保持用錢的最大彈性。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00316+11201301080025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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