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新聞】心無旁「騖」才對 落榜考生勝訴確定

心無旁「騖」才對 落榜考生勝訴確定

自由時報 2012-12-25 〔記者項程鎮、劉禹慶/綜合報導〕

「心無旁ㄨˋ」是那個「ㄨˋ」?

澎湖十四所中學聯合甄選國文老師,命題出現「心無旁『鶩』」一詞,甄選委員會標準答案是「鶩」,與教育部「騖」的看法不同,獲備取第二名的考生李開雄認為標準答案有誤、要求送分遭拒,李告上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支持李的見解,判決澎湖甄選委員會敗訴確定,應重新計分。

一審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即判決甄選委員會敗訴,甄選委員會主張,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且李某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因此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ㄨˋ』」正確用字應該是「騖」,而不是「鶩」,且李已依規定提起行政救濟,判決李男勝訴。

李開雄指出,他在九十九年間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因校方對題目「心無旁『鶩』」的給分錯誤,害他國文少兩分,造成加權總分減少○.四分,最後總成績為八十六.六四分,未達錄取標準八十六.七五分,如能依教育部規定更正標準答案,他的總成績為八十七.○四分,已達錄取標準。

澎湖教師甄選委員會委任律師黃旭田回應,本題是由校外教授命題,非校方命題,尊重判決結果,會再研究後續問題該如何處理。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長鄭嘉薇表示,尊重行政法院判決,近期內重新開卷計分,但不只計算李生考卷,也將全面重計,才能了解相關比序排名,決定是否重新分發。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5/today-life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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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心無旁騖 落榜生訴願成功

中時電子報 2012-12-25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男子李開雄兩年前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他發現國文科有一題選擇題答案「心無旁鶩」,與教育部版本「心無旁騖」不同,害他總分少○.四分落榜;李向澎湖縣政府訴願後,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採用教育部成語用字,判李勝訴確定,並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李男在九十九年間,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名列國文科正式老師備取第二名;他認為國文科考題中將心無旁「鶩」列為正確用字有疑義,因為教育部回函也說是心無旁「騖」,該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要送分,他應可獲得正式教師錄取資格。

李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但教師甄試委員會堅持答案沒錯,縣府駁回訴願;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李男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教師甄試委員會認為,李男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且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因此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騖」正確用字應該是「騖」,判決李男勝訴定讞。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00316+11201212250004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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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無旁騖正解 落榜師勝訴確定

中央社 1011224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

李姓男子參加教師甄試,發現國文選擇題答案心無旁「鶩」,異於教育部版心無旁「騖」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李男勝訴定讞。

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委員會委任律師黃旭田回應,本題是由校外教授命題,尊重判決結果。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李男在民國99年間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名列國文科正式老師備取第2名,他認為國文科考題中將心無旁「鶩」列為正確用字有疑義,因為教育部回函也說是心無旁「騖」,該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要送分,他應可獲得正式教師錄取資格。

李男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但甄試委員會堅持答案沒錯,縣府駁回訴願,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李男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甄試委員會則認為,李男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且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因此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ㄨˋ」正確用字應該是「騖」,且申訴時間過短,判決李男勝訴,縣府應重新計算李男分數,全案確定。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1224029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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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心無旁騖」!落榜老師勝訴定讞

ETtoday 2012年12月25日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兩年前,李開雄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發現國文選擇題答案寫的是「心無旁鶩」,和教育部版「心無旁騖」不同,李男因此認為這題沒有正確選項,結果總分少了0.4分落榜,他向澎湖縣政府訴願無效,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法院24日判決李男勝訴定讞。

民國99年,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的國文試題中,有一題選擇題是要選出正確的答案,「下列何者正確:(A)按部就班/固步自封(B)真膺莫辨/拳拳服贗(C)墨守舊規/寞寞耕耘(D)好高騖遠/心無旁鶩」,縣府公布答案為(D)。

而這一題讓李開雄少了0.4分,他名列國文科正式老師的備取第二名,而無法具有正式教師資格,他認為這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要送分,如此一來,他應可以獲得正式教師資格,當時他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無效,再一次提起行政訴訟,8月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李男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但甄試委員會認為,李開雄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而且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因此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ㄨˋ」正確用字是「騖」,且申訴時間太短,判決李開雄勝訴,縣府應重新計算李男分數,全案定讞。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5/144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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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無旁鶩或「騖」? 教師甄試落榜,打官司勝訴

ETtoday 2012年08月6日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李姓國中代課老師2年前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發現國文科有一題選擇題答案「心無旁鶩」的「鶩」字與教育部版本的不同,一個底下是鳥,一個是馬,兩個不同的「騖」字害他總分少0.4分落榜,向澎湖縣政府訴願無效,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新的判決出爐,判李老師是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拿著兩年前的成績單,李老師真的好無奈,兩年前他參加澎湖縣的國中教師甄選考試,本來很有信心可以拿到正取資格,結果沒想到成績出爐,卻是差臨門一腳,以0.11之差未達錄取標準,僅列備取第2名。李老師表示,「嘔也沒有辦法形容,因為你從整個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

因為當時國文試題當中,有一題選擇題是要選出正確的答案,「下列何者正確:(A)按部就班/固步自封(B)真膺莫辨/拳拳服贗(C)墨守舊規/寞寞耕耘(D)好高騖遠/心無旁鶩」,縣府公布答案為(D)。

但正確答案的選項裡,這個心無旁鶩的ㄨˋ,底下是鳥字,跟教育部審定的騖ㄨˋ下面是馬字不一樣,李老師認為這題根本沒有正確選項,是命題錯誤應該要送分。

這個題目不但害他少了0.4分,也跟正式教師資格擦身而過,當時他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無效,再一次提起行政訴訟,現在終於判決出爐。李老師說,「分數本來就是要給我的,那我今天爭取的是我原本就應得的分數,而不是說我故意去強求。」

法院認為,因為當初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就是公佈審定騖為馬字,所以這題應該是沒有正確答案,縣府應適法重新計算分數;不過,重新計分是包括所有考生在,並非獨惠李姓男子。

只是法院判他勝訴,但已經是兩年前的考試,可能無法再重新計分錄取他為正式教師,李老師說,能夠為國文教育爭一口氣,兩年心血沒白費就好。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806/837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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