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新聞】教師評鑑 教長:有信心說服老師接受

有信心基本上是好事;只是,咱們教育部長憑什麼那麼有信心?





教師評鑑 教長:有信心說服老師接受

聯合新聞網 2012/12/13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上午審查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評鑑」。未來三讀通過後,教育部將針對評鑑項目、內容、指標、方式與程序等,與教育團體進行研商。教育部長蔣偉寧答詢時強調,教師評鑑的目的不是為了淘汰老師,評鑑只是基本門檻承諾,教育部有信心說服中小學教師接受評鑑。

蔣偉寧表示,教師評鑑主要是鼓勵表現好的老師,評鑑立意良善,希望教師能充分了解,未來研擬評鑑方式的過程中,一定會舉辦公聽會收集意見,並進行教師民調,調查教師對評鑑的認同度,最終希望能完全消除教師對評鑑的疑慮。

立委:先解決大學評鑑做假問題

但立委陳碧涵質詢時指出,大學教師評鑑已經衍生出很多問題,包括教師評鑑做假、要求學生配合演出等,大學端已經出現問題,而且目前還沒有辦法解決,現在高中以下也要推動教師評鑑,會讓教師產生很大的疑慮。

初評未過 須接受輔導再複評

陳碧涵也強調,如果教師評鑑只有獎勵沒有懲罰,甚至只能當成教評會的參考,這樣的教師評鑑只是個偽善制度,還是要有獎優汰劣的機制。也有立委認為,行政院版本的教師法修正案,沒有對評鑑方式與內容進行規範,等於是開一張空白支票給教育部,這樣的方式很難被接受。

蔣偉寧強調,教師評鑑的目的不是為了淘汰老師,評鑑只是基本門檻,未來初評不過的老師必須接受輔導,並進行複評,協助檢視老師是否改善未通過的原因,但細節還要與教育團體協商,並尊重所有老師的意見。

另外,立委蔣乃辛上午也提出要求,教師基於性侵害、性騷擾及霸凌出席作證時,應給予公假。蔣偉寧明確回應,會支持立委的提案,只要教師因為性侵、性騷等出庭作證會給予公假,並納入教師請假規則中。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42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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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教師評鑑制度 教部有信心

中央社 1011213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3日電)

教育部長蔣偉寧今天說,高中以下教師評鑑是考評教師專業成長,將廣聽教師意見,有信心能推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修法版本增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接受教師評鑑,待立法通過後,教育部將就教師評鑑項目、內容、指標、方式、程序及結果等相關事項,邀集教育相關團體協商。

不過這個修法方向引發朝野立委質疑,擔心教師評鑑制度不客觀,且變成淘汰不適任教師的標準。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淑慧則要求教育部,應廣徵高中以下老師意見。

蔣偉寧答詢時表示,教師評鑑制度不是以淘汰老師的角度規劃,而是評鑑專業成長,希望給學生更好的教學品質,對推動評鑑制度有信心,一定會跟老師溝通、且舉辦公聽會廣聽各界意見。

教委會最後通過提案,為求修法周延、減少爭議,教委會近期將舉行公聽會,讓評鑑流程透明化、公正化。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21213032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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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評鑑入法 將研商評鑑項目細節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2-12-13 徐詠絮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13)審查《教師法》修正草案,中小學「教師評鑑」將正式入法,未來高中職以下老師將全面接受評鑑,教育部表示,相關教師評鑑項目、內容、指標等辦法還將邀集教育相關團體共同研商,也將舉辦公聽會徵詢意見。

立委陳淑慧指出,《教師法》修正草案新增高中職以下老師都要接受評鑑,後續有關教師評鑑項目、內容、指標、方式及程序的相關辦法必須取得老師共識,對此,教育部長蔣偉寧強調,教師評鑑入法是讓好老師獲得肯定,不理想的可以獲得改善成長,不是用來淘汰老師,未來實際的教師評鑑項目及方式,將透過公聽會等邀相關團體徵詢意見,取得共識,讓評鑑指標相關內容公開透明。蔣偉寧部長強調,對於推動教師評鑑有信心,未來也將邀集相關團體,具體討論並確認所有評鑑方式及細節。

圖為:教育部長蔣偉寧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詢答。

資料來源:http://www.ner.gov.tw/index.php?act=culnews&code=view&ids=14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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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擬推教師評鑑 立委質疑成效

聯合新聞網 2012.12.13 【聯合報╱記者許雅筑/即時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討論教師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質疑教師評鑑成效。國民黨立委陳碧涵表示,現行大學教師評鑑已出現一堆亂象,現在教育部打算推動高中以下教師評鑑,必須規劃「獎優汰劣」機制,若缺乏懲罰制度或僅供教評會參考,則根本毫無作用,有很大疑慮。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也說,他在大學任教時花費很長時間準備教學評鑑,認為這會排擠老師與學生相處的時間,且制度化、公文化的評鑑方式,很可能抹煞一名優秀教師的努力,必須審慎考慮評鑑指標。另外,若設定教師工時,當學生在其他時間需要老師協助,老師很可能以「我下班了,不要吵我」回應,拒絕超時工作,種種問題都必須在修法時納入考量。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75647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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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期近尾聲 教師評鑑入法仍未審

台灣立報 2012-12-12 【記者唐澄暐綜合報導】

今年10月,行政院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將20萬名公私立小學到高中職教師的「教師評鑑」正式入法,這項修法對「教學不力」的不適任教師,處理將有所憑據。全國校長協會指出,立法院遲遲未將草案排入議程,本會期即將進入尾聲,強力呼籲立法院,《教師法》修正草案攸關教學品質與學生受教權益,應立即排入優先法案審查。

台灣教師專業評鑑從1998年提出,2007年開始試辦5年,2010年全國教育會議取得共識同意入法,今年10月通過草案送進立法院,現在仍躺在立法院。校長協會表示,修正草案的內容攸關教師權益與學生受教品質,包括教師工時首次入法、教師評鑑、調整學校教評會成員等三大修改重點。

校長協會指出,教育部僅倡導中等學校教師留校7小時、小學教師留校8小時,以至於校園現場已出現部分教師「一週5天,實際上班2天」現象,甚至部分教師請假浮濫等。

人本與立委田秋堇日前召開記者會,以常遭到家長控訴體罰長達十年的建安國小梁姓音樂老師為例,抗議不適任教師沒有退場機制、還可以領近2千萬的退休金。校長協會指出,現行制度下,學校若有不適任教師,依據高級中等以下處理不適任教師注意事項,學校可對教師有察覺期、輔導期、評議期至審議期等超過半年以上的處理時間,期間教師仍繼續上課,但是這項規定太繁雜,冗長的申訴程序甚至可長達6年,結果學生已經畢業,不適任教師還在教書。

全國校長協會認為,應該修正《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程序時間至多兩個月,學校一旦認為教師有不適任的情況,就應立即停止教學職務,外聘教師頂替教學,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教師法》修正案的明定工時,可以讓家長不至於對教師有無限上綱的要求,也讓教學認真的老師更有尊嚴,不適任的教師可獲得改善;調整學校教評會的成員比例,避免師師相護。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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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崖勒馬吧,教育部

台灣立報 2012-12-13 羅德水(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在教育部主導、特定團體搖旗吶喊下,中小學教師必須接受評鑑的條文,再次納入教師法修正草案,並且係以「空白授權」方式,授權教育部訂定評鑑辦法,充分顯示官方推動教師評鑑的態度與決心。

然而,就在前揭條文被支持教師評鑑的一方視為勝利之際,廣大的中小學教師卻惶惶不安,認為此舉可能成為摧毀台灣教育的大災難。何以一種評鑑,卻出現兩種完全相反的表述呢?

基本上,支持者的論述模式不外是: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大學教師都要評鑑,中小學教師為何不必評鑑?如果這樣的推論為真,中小學教師的反對,不僅不具正當性,也毫無可能影響修法進程。問題在於,前揭三段式推論其實存有不少爭議,值得斟酌。

首先,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嗎?支持者深信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惟所稱「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相當程度也只是缺乏實證的片面假設而已,就以美國為例,布希任內曾通過《不讓一個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法案,原意雖出於不放棄每一個孩子,然而法案卻將學生學業成績與學校辦學績效掛勾,並以此作為分配教育資源與教育人員薪資的指標,最後,部分學校為求生存,竟然默許甚至公然協助學生作弊。要說這種不惜造假、違反公共利益、違反教育本質的評鑑有利於提升教育品質,無異自欺欺人。

其次,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這無非也是個極不嚴謹的陳述,相信支持者並無任何數據佐證「世界各國都有教師評鑑」為真,以被台灣視為教育典範的芬蘭為例,就沒有實施教師評鑑,其教育成果不也贏得各國肯定?我們不解,何以此時沒有教師評鑑的芬蘭,卻又不成為我們學習的對象,而是師法中小學教育亂象層出不窮、各種國際測驗成績遠落後於台灣的美國?

最後,大學教師都要評鑑,中小學教師為何不必評鑑?此一推論如果可信,也必須先提出足以服人的大學評鑑成果,然而,台灣高教評鑑究竟取得了什麼成果呢?簡言之,搶攻世界百大,是以極端扭曲的經費分配作為交換,而所謂的大學教師評鑑,更由於一面倒傾向研究,致使教授升等竟以犧牲學生受教權為代價,這樣的高教評鑑哪裡值得中小學學習?恰恰正因為高教評鑑的傷害太過慘烈,我們必須全力阻止災難禍延中小學。

誠如所見,現行中小學校務評鑑與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早已出現形式主義、紙上作業、影響正常教學等缺失,當務之急是通盤檢討各種教育評鑑帶來的災難,而非繼續將浩劫複製到中小學。懸崖勒馬吧!教育部。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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