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

【新聞】王建煊:違反人權 絕大多數來自政府

王建煊:違反人權 絕大多數來自政府

自由時報 2012-12-11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

監察院長王建煊昨出席中華人權協會舉辦的「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重砲批判台灣發生這麼多違反人權的事情,絕大多數來自政府施政造成,政府官員大都一副「我管你」、「我是官」、「我是衙門」的心態,他怒斥:「什麼『公僕』?『公僕』這兩個字,在中華民國是不存在的!」

王建煊說,台灣的人權是有些進步,但距離理想還很遙遠,政府應反省、覺醒,不是簽兩國際人權公約或出些報告,就以為問題解決了。他強調,光換行政院長、部長也改不了,「底下還是同一批人嘛!」官僚習氣若不革新,「再辦一百場論壇都沒用!」他說,行政機關訂出很多行政命令、辦法、細則、注意事項,與母法意旨不合,擺明「法是我在解釋、我說了算」,讓人民很心痛。

他再舉植物人安養為例說,「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規定,入住的植物人與廁所要維持六比一,六十張床就要有十間廁所;少一間,要退掉六人,這些低收入戶,你叫他去哪裡?去死嗎?「植物人的屎尿都在床上解決,哪國的植物人會下床上廁所啊?只有中華民國最神奇,可以創金氏世界紀錄了!」

王建煊透露,最令他無法理解的是,他向吳敦義副總統報告,吳副居然轉內政部的文回覆說,此安養院去年、前年評鑑都是甲等、優等,「足見他們能夠適應」;王比喻,這就像向皇帝報告:「糧食不夠了,很多人快餓死了!」官員反跟皇帝說:「沒有一個人餓死,足見糧食豐裕。」

王建煊說,過去擔任財政部長時,保證一定也訂有亂七八糟、不食人間煙火的法令解釋令,「我現在做慈善事業,才知道自己從前有多混蛋!」

王建煊認為,總統應以「拍桌」方式要求各部會撤換不適任的司長、處長、局長,要求各部會提出行政革新事項及時間表,由吳副總統做召集人,逐步修改不合理的行政命令。「你不做,人民就會說你笨、沒魄力嘛!那要你做什麼?」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11/today-fo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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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違反人權 絕大多數是政府單位

蘋果日報 2012年12月10日

監察院長王建煊上午在「2012國際人權日,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指出,台灣人權是有些進步,但與我們的目標仍是很遙遠,而且違反人權的絕大多數是政府單位,這絕非是開幾次會,出幾分報告就可以解決的。

王建煊說,只要政府機構願意將不合時宜的規定更改,民怨就會減少,他說,這不是總統馬英九的問題,而是已前執政所留下的惡習,因馬英九要用「拍桌子的方式,要大家改」如果連這個也難、那個也難,「那還要你來做?」

另外,王建煊也提經濟人權,他指都市更新是可以帶動整體經濟發展的妙策,但政府現在卻什麼都不做,幾乎讓都更在台灣成為歷史名詞。他意有所指說,如你永遠不做「笨蛋、沒魄力批評是永遠跑不掉。」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210/15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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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權進步?王建煊:離預期仍遠

【大紀元2012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灣台北報導)

監察院長王建煊在「2012國際人權日,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指出,台灣人權是有些進步,但與預期的目標仍很遙遠,而且,違反人權的絕大多數是政府單位,只要政府機構願意將不合時宜的規定更改,民怨就會減少。

在經濟人權方面,王建煊表示,都市更新原本是帶動整體經濟發展的妙策,都更不花錢,只要政府將條件放寬,支持計畫,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但現在政府卻什麼都不做,幾乎讓都更在台灣成為歷史名詞。

王建煊以植物人安養為例,政府沒辦法照顧的植物人,由民間單位照顧,社政人員卻又訂出不符現況的辦法,使民間單位與政府機關的關係緊張,政府需要被督促改進、改革。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人權保障應從各機關人員在心靈上檢討自我做起。有些公務員執法時,常不自知的違背人權精神,各種人權觀念,會隨時空轉變而增進、修正。

法務部預計,在年底將聯合國對兩公約的一般性解釋翻譯成中文,讓民眾有所體認,並於明年將邀請國際學者來台,總體檢法務部撰寫的人權報告,希望各機關內省,並由學者專家外部監督,讓人權保障往前推進。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2/12/10/n3749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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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勇夫:違反人權法規 還有70多件未修法

NOWnews 2012年12月12日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曾勇夫。(圖/記者林修卉攝)

馬英九總統在2009年簽署兩項人權公約,宣示2年內完成人權修法。不過,法務部長曾勇夫今(12)日在立法院備詢坦言,還有70件左右的法案與行政命令,未完成修改。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台灣的司法人權現況備受關注。由於馬英九已在2009年5月14日,於台北賓館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法務部也在呈送給馬英九的「依據兩公約檢討國內法規與行政措施的報告」中承諾,2年內依照公約精神立法、修法或廢除以保障人權。

曾勇夫今日出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羈押法修正草案》進行答詢。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提及國際人權學者要求停止執行死刑一事,曾勇夫重申,法務部的政策與執行面一貫,現行法律規定仍有死刑存在,法官判決死刑,沒有理由不執行,法務部不會受學者影響。

至於兩人權公約的修法執行成效,曾勇夫表示,目前修改的法律與行政命令已完成三分之二,還有70件左右未完成。柯建銘立刻更正,「還有74件啦!」

隨後,柯建銘質疑,前總統陳水扁從看守所出來,被上手銬,「究竟戒具使用是誰來管?使用規範在哪?這是人權嗎?」曾勇夫說,「這是一種行政規定!」柯建銘追問,上手銬的規定,是羈押法規定,還是監獄行刑法規定?

曾勇夫表示,「這是法警行政上的規範,主要是怕脫逃!」柯建銘直斥,要有暴力、脫逃與自殺傾向的人才上戒具,但很多人沒有這種要件,都被上手銬,甚至法院最後判決無罪,這是對人權很大的侵害,也違反無罪推定的精神。

資料來源:http://www.nownews.com/2012/12/12/301-28815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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