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新聞】網路分享保養品心得 女罰1萬

網路分享保養品心得 女罰1萬

中央社 1020319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9日電)

一名27歲的陳姓女子,匿名在部落格中分享精華液使用心得,由於內容涉及療效而遭檢舉,經查獲後被處罰新台幣1萬元罰款。

「怎麼會查到我」?許多民眾喜歡將自己對產品及食物的心得透過網路分享,這名陳姓女子就是匿名在自己的部落格分享了精華液使用心得,內容寫著「產品能迅速舒緩肌肉緊繃酸痛、頭暈缺氧、幫助靜脈曲張」等宣稱療效的用語,遭到網友檢舉。

台中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在接獲民眾檢舉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陳姓女子在網路上留的身分及電話都是假的,還波及到另一名不知情的阿嬤,於是透過交叉比對,數天後終於查到陳姓部落客。

當衛生局承辦人員上門時,陳姓女子相當驚訝,但也坦承部落格中的使用心得,是化妝品公司以贈品為誘餌,請多名部落客幫忙寫產品的使用心得,還得加上特別的療效字眼。

陳姓女子並說,化妝品公司還教導部落客使用假身分及電話分享就不會有責任,沒想到還是被查出。

衛生局指出,產品名稱及相關購買方式一旦PO網路上就算是一種宣傳,仍需遵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中不得登載虛偽誇大廣告的規範,否則將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款,由於陳姓女子是初犯,因此遭開罰1萬元,讓她懊惱地說,「下次再也不敢了」。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30319024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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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客分享保養品心得 太誇張遭罰1萬

自由時報 2013/3/19 〔本報訊〕

許多人有在網路上分享產品使用心得的習慣,但日前一名陳姓女子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撰寫化妝品使用心得,竟遭衛生局認定是「誇大廣告」,裁處1萬元罰鍰。

這名陳姓女子為了獲得廠商贈品,在化妝品業者的慫恿下,於部落格分享精華液的使用心得,內容寫道「產品能迅速舒緩肌肉緊繃酸痛、頭暈缺氧、靜脈曲張」,遭台中市衛生局發現,依違反《化妝品衛生條例》開罰1萬元。

陳姓女子在撰寫部落格時,還特意使用假的身分資料及電話號碼,讓衛生局人員誤找上一名未曾碰過電腦的阿嬤,但經過調查,陳女的真實身分仍被找到,她到案時驚恐表示,為何找上我?

衛生局指出,《化妝品衛生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化妝品不得在傳播工具登載虛偽誇大廣告,違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目前此種案例已有3例,若要刊登化妝品廣告,應到所屬主管機關申請審核,民眾在部落格寫文章,宣稱產品功效,也視為廣告,同樣應申請審核。

資料來源: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78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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