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新聞】學生掉錢 師把全班當賊搜身

請參見小學生錢不見了 家長怒要求校方搜同學身





學生掉錢 師把全班當賊搜身

中時電子報 2013-03-20 中國時報 胡清暉、林佩怡/台北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接獲強恕中學學生投訴,班上有同學掉錢,教官、老師竟把教室門關上,命令同學脫鞋、脫襪、脫外套,並對全班搜身,甚至觸摸女學生的內衣褲,事後引發反彈。校方介入調查,並向全班道歉。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人本去年十一月接獲同學投訴此案。無獨有偶的是,今年剛開學不久,北市天母國小也發生學生掉錢,生活輔導主任竟然要求班上學生翻出口袋、脫掉鞋襪,甚至書包內所有東西都被倒出來。嚇得不少孩子當場問老師:「為什麼要把我們當成小偷?」

馮喬蘭質疑,許多學校迄今仍然會以「安全檢查」為名,檢查學生的身體、書包、抽屜,看看是否有「違禁品」。有時候,老師不認同的課外讀物也會當作是「違禁品」。還有些學校禁止學生吃零食,學生怕肚子餓多帶的一塊麵包也成了「違禁品」。

有鑑於此,人本基金會昨天公布「拒絕搜書包,捍衛隱私權—給學生們的公開信」,批評這種違法搜查,違反刑事訴訟法、與學校訂定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侵犯了孩子們的心智。

馮喬蘭強調,連檢察官、警察要調查犯罪,都要依法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老師當然不可以因為有人掉錢,或以擔心學生攜帶「違禁品」等理由,就搜索學生的身體或隨身物品。

她建議,面對教官或老師不當搜索,學生可以拒絕,或者嘗試和師長溝通,表示「我感到不舒服」、「我覺得被當做小偷很難過」。如果選擇忍下來,也不要讓自己失去感覺,否則日後會逐漸失去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勇氣。

天母國小校長王慧珠說,當時主任跟老師請小朋友檢查自己書包,沒有搜身,也已對孩子和老師做機會教育,請小朋友不要帶太多錢到學校,也做團體和個別輔導孩子,老師則加強人權法治的觀念。

強恕中學校長何歐威說,去年十一月學生投訴人本基金會,當時已做完整處理。她強調,避免讓學生不舒服,已禁止老師和教官做這些事情。站在學校立場,很願意尊重學生人權,畢竟現在時代已改變,也已加強宣導,讓孩子照顧好自己的財產。

資料來源: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01/20130320000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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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掉錢…教官搜身 高中女生不舒服/人本批校方違法 呼籲教部正視

自由時報 2013-3-20 〔記者林曉雲、林相美/綜合報導〕

有學生掉錢,老師和教官搜書包和搜身,竟還觸摸女學生的內衣褲!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呼籲學校要節制,學生要反抗,也要求教育部正視校方搜身和搜書包的行為已違法。

關門要求全班脫鞋襪、外套

台北市天母國小上月發生搜書包事件,引發爭議、校方道歉;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人本近日又接到申訴,北市某私立高中(強恕中學)上學期有學生回教室後發現錢不見了,教官及幾個老師竟把教室門關上,命同學脫鞋、脫襪、脫外套,以「搜身」的方式搜索每個學生的身體,甚至觸摸到女學生的內衣褲,這群高中生忍氣吞聲,連被碰胸部都不敢直接對老師說:「我不舒服」。

教部提醒學校要守法

馮喬蘭表示,許多學校以「安全檢查」為名檢查學生的身體、書包、抽屜,查看是否有學校禁帶的「違禁品」,有些老師把課外書當成「違禁品」,有學校禁止學生吃零食,學生怕肚子餓多帶的一塊麵包也變成「違禁品」,但學校其實是「違法搜查」,把每個小孩當成潛在犯人。

教育部學特司長劉仲成表示,教育部訂有「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為維護學生的身體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教師及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私人物品,例如書包、手提包等,除非是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有相當理由及證據顯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毒品等法定違禁物品;教育部會再提醒學校要守法。

律師:違法搜身 可重判二年

律師邱晃泉表示,警察等司法人員也要符合法定要件才能有強制處分權,取得搜索票才能搜索,教師和教官等人員如果對學生搜書包或搜身,已觸犯刑法第三○七條妨害自由罪,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等,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校方否認搜身 稱老師已道歉

強恕中學學務主任王福勝昨天表示,處理該案的女老師確實有要求學生翻出口袋自清,也有觸摸口袋確認,但絕對沒有搜身。而教官是男性,也沒有碰觸學生胸部、屁股,學校很注重師生之間的分際。

王福勝表示,事後因有學生反映、加上人本介入,已請女老師和教官向全班同學致歉;也要求校內同仁,日後遇到類似案件,除非有確切證據與特定對象,不得動輒搜身。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0/today-life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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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恕女師查竊 搜女學生摸胸

蘋果日報 2013年03月20日 楊惠琪╱台北報導

強恕中學為查學生遺失的錢,竟對全班搜身,還觸碰女學生胸、臀。資料照片

校園爆侵犯人權爭議。人本教育基金會昨指出,數月前北市強恕中學因有學生放在教室的錢遺失,學校教官和老師竟對全班學生搜身,女老師還觸摸女學生胸部和臀部,痛批學校搜身侵害學生隱私權,已構成違法、違憲。

學生掉錢調查全班

繼日前北市天母國小發生因學生掉錢、老師竟要求全班學生脫鞋脫襪搜身後,昨又爆出強恕中學也曾發生搜身爭議。人本表示,去年十一月接獲強恕中學女學生投訴,指學校為追查學生遺失的金錢,不但對全班搜身,甚至懷疑女學生把錢藏在胸罩裡,女老師竟觸摸女學生胸部,還有人因適逢生理期臀部鼓起,也被女老師追問、甚至被摸了屁股。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說,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警察或檢察官搜索嫌犯,都還要經一定程序取得搜索票,隱私權也是《憲法》所保障,但學校竟任意對學生搜身,其做法已違法、違憲。

強恕中學學務主任王福勝昨說,的確曾要求學生翻出口袋自清,但沒有學生講得這麼誇張,至於碰觸女學生胸部、臀部,可能是女老師檢查時不小心碰到,事後已請女老師和教官向全班學生致歉,也要求校內同仁日後遇到類似案件,除非有確切證據,否則不得搜身。

「學校應尊重人權」

北市教育局主秘何雅娟說,學校應尊重學生人權,而不是動輒把所有學生都當成嫌疑人。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0/3489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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